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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芬来的时候,家里就给了她二十块钱,这已经算是很多的了。
哪里知道洛音买个衣柜就花了快三十。
一时之间,她不由地唏嘘,家里再有钱,还不是也得下乡。
关键除了衣柜和桌子,她竟然还买了十几斤的猪肉!
十几斤啊!这大夏天的,她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回去的路上,林爱芬看着那块猪肉,只觉得她都有些馋了。
他们其他人去城里,也就买了点日常用品,没谁舍得买肉,顶多也就买点做菜用到的调味料。
除了林爱芬,其他人也都时不时地偷偷打量洛音买的肉。
洛音像是没察觉到似的,眯着眼睛看着绿油油的庄稼地,心情豁然。
回到知青点。
一下车,两个男知青就帮她把桌子和衣柜都搬到了屋里。
洛音把买来的锅,肉,菜,和调味料之类的东西都放去厨房,出来便笑着说:“谢谢你们了,晚上我请大家吃饭。”
张宇摸了摸头,“不用,顺手的事。”
赵远方也说:“怎么好意思吃你一个女同志的饭,你自己吃就好了。”
洛音说:“今天买这些东西,全靠你们帮忙搬,应该的。”
见她表情认真,两人也不好意思再拒绝。
时间还早,洛音将衣柜挪了挪,挪到正好挡住床的地方,接着又将桌子放在窗前,桌上还铺上了蓝色的桌布。
然后就是收拾衣服。
她带的衣服不算多,都是薄的,厚衣服她爸妈会给她寄过来。
行李箱最底部是一双崭新的芭蕾舞鞋和白色裙子。
前世,在他死后,她唯一的爱好就是跳跳舞。
她家在S市,S市很繁华,六几年就开始有舞蹈老师教授芭蕾舞,她被洛父洛母送去学了好几年。
这辈子,她也还会跳的。
收拾妥当,她打算出去走走。
桃林村夏天还挺凉快,道路两侧都是桃树,桃树上挂着大大小小,红红粉粉的桃子。
洛音鼻子微微动了动,果香味真浓啊,好香。
慢悠悠地往前走着,洛音随意地扭头看看四周,突然,她不知看到了什么,停下了脚步。
只见陆承斯背着一大背篓的柴往前走,他旁边跟着的林小森也背了一小背篓,柴似乎很重,两人累得脸都红了。
洛音站在桃树下,偷偷盯着陆承斯看。
他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背心,露出结实有力,肌肉形状极为漂亮的双臂,他身材漂亮得像雕塑一般,比例完美。
“哎哟……累死我了。”林小森小声嘀咕。
陆承斯垂眸瞅了他一眼,见他满头的汗水,他抿了抿唇,单手提了提他背着的背篓,“走吧。”
肩膀被拽着的力道松了许多,林小森皱成毛毛虫似的眉毛瞬间松了。
两人走着,陆承斯抬眸往前看了看,看见不远处半个身子藏在桃树后盯着他看的洛音,他磨了磨牙,这人怎么又看他?还偷偷看。
他蹙着眉继续往前走,走近后,又对上洛音那双又大又圆,还亮晶晶的双眼,他抿了下唇,蓝眸淡淡地扫向她,嘴里毒舌地吐出一句:“看什么看?别以为你长得有点好看,就可以一直盯着老子看!再看就把你眼睛挖出来当煤油灯使!”
他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眼睛这么亮?!
可一说完,看着她明显有些怔愣的神色,他又有些懊恼。
他不敢再管洛音诧异又震惊的目光,拉着好奇地看热闹的林小森就快步往前走。
林小森艰难地跟上,“慢一点,累死啦!”
“你腿太短了。”
“是你太长了,你……”
洛音看着陆承斯的背影消失在道路尽头,她脑袋里忽然间空荡荡的,懵懵的,他一开始……是这样的?
又冷淡又凶。
和所熟悉的那个害羞腼腆,爱脸红的少年完全不同……
在桃树下待了许久,直到太阳开始西落,她才往知青点走。
慢慢来吧,反正他总会是她的,或早或晚。
——
知青们虽然算起来有十几个人,但大多数知青们都会搭伙做饭,再加上有三个灶台,所以,每次做饭,也不算太拥挤。
洛音来到厨房时,还没什么人,只有两个她不太认识的女知青在准备菜。
想着总共就只有十三个知青,洛音说:“我今天买了肉,请大家吃饭,今天就别做了。”
两个偷偷看她的女知青一愣。
看着洛音漂亮的脸,她们虽然是女孩子,也忍不住红了脸。
“不用了,我们自己做就好了,肉很贵的。”
洛音摇摇头,“肉买了不及时吃会坏的。”
两人还没说话,洛音就说:“就这么定了。”
上一世,大家都挺照顾她的,就连有时嘴很臭的的林爱芬,有次她生病了,她还照顾了她一晚上呢。
大家其实都是很好的人。
她要请吃饭,知青们也不好意思干等着,便帮着她一起做。
洛音手艺很好,油盐酱醋她都舍得放,很快,一大锅油亮喷香的红烧肉就炖好了。
红烧肉里还加了许多土豆块。
知青们围在灶台旁,不住地咽口水,就连林爱芬都没憋住,围了过来。
她想,这洛音一看就是个娇气的,虽然闻着香,看着也像是好吃的,但味道可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了?
江青说:“这也太多了吧,我们估计吃不完的。”
她看了看案板上的韭菜,说:“韭菜和鸡蛋就不炒了吧,免得浪费。”
鸡蛋也挺贵的。
洛音笑着说:“除了咱们,还要给别人送一点,不太够的。”
“好了,大家把碗都拿过来吧,一人一碗。”
肉太多了,没什么东西可以装。
只能挨个分了。
每人分了一碗红烧肉后,心中都欢喜极了,就算男知青也是够吃的。
分完后,锅里还有很多。
洛音将剩下的肉舀了一小碗自己吃,其他的就都装进一个大搪瓷缸里,还使劲压了压,装得满满当当,差不多是分给他们四五个人的量了。
锅洗干净,她又快速炒了一份韭菜炒鸡蛋,如今七月下旬,虽然没到八月韭菜比较嫩的时候,但炒出来也是好吃的。
炒完后又一人分了一大勺。
众人看着属于自己的红烧肉和韭菜炒鸡蛋,一个个眼睛都直了。
洛音说:“快吃吧,希望大家喜欢。”
众人一听,不约而同地都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塞进嘴里。
“啊!!!好吃!!!”
“太好吃了!”
“这肉好香啊!这比城里国营饭店做的好吃多了!”
“太香了!炖得好烂,入口即化!”
林爱芬一连吃了好几块红烧肉,又吃了一筷子香喷喷的韭菜炒鸡蛋后,她看了看洛音,难得夸了句:“手艺还不错。”
洛音笑着说:“喜欢就多吃点。”
林爱芬咳了一声,有些扭捏地说:“谢谢啊。”
“不用。”
第6章 给他送红烧肉
第6章 给他送红烧肉
吃了洛音的饭,大家帮她把厨具和厨房都收拾干净才各自回房。
洛音则端着盖上盖子的搪瓷缸来到了外面。
她记得每天七点左右的时候,林小森都会从这里经过。
小家伙每天都要天黑了才从陆承斯那里回去。
他只有奶奶,他奶奶便是上一世总是给她送饭的婶子。
陆承斯和他们婆孙的关系最好。
林奶奶老了,也不在乎陆承斯的身份,觉得他没爸没妈,对他像是对待林小森一样,是当孙子的。
而陆承斯也把林小森当弟弟,到哪里都带着他。
在路边坐着等了好几分钟,她才终于看见路边走过来一个小男孩儿。
一看走路的姿势,洛音就知道是林小森。
她笑了,“小森!”
林小森脚步一顿,他慢慢走近,看着眼前的仙女姐姐,他愣了愣,“姐姐,你……叫我吗?”
洛音蹲下身,问他:“你吃饭了吗?”
林小森摇摇头,“没有,奶奶做好饭了,要回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