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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叼着草棍的凌安之正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小厮和翼西郡王的马匹贴在了一起,步调一致的往前溜达,许康轶瞥眼看了看小厮,极罕见的和凌安之搭话:“这匹马是余情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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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许康轶声音就轻快了些,他放手了缰绳不再控制马速,任由神骏信马由缰:“情儿性子野些,从小就喜欢这些军马兵器什么的。”
凌安之想到小黄鱼儿和他们苦练一段时间后功夫飞速的进步,在沿途也是抓到机会就让凌安之和凌霄指点,挑了挑眼角:“小黄鱼儿基础不错,心气也足,指点得当的话应该能练成个好身手。”
许康轶何尝不知道舅父请的那些师傅没人认真教过她,只学了些花拳绣腿,他心里倒认为舅父大可不必,小黄鱼儿时间和心血都泼了上去,再一事无成岂不是日后埋怨遗憾?所以他得了空就教小黄鱼儿一些,不用凌安之说,他也暗想回京后给小黄鱼儿换一批认真的名家。
凌安之见他没有接话,知道他素来寡言,也混不在意,貌似无心地说道:“小黄鱼儿虽然武艺不精,不过学识渊博,对兵器铸造好像多有研究,只看我和凌霄的身量和随便过那么几招,就知道了我俩使用兵器的重量样式。”
许康轶歪头看了凌安之一眼,嘴角稍微动了动,说话直言不讳:“我确实帮余情确定了样式和重量,不过打造兵器是舍妹的意思。”
许康轶眼神轻慢的瞥了凌安之一眼,继续似有似无的道:“你不会认为我是通过余情讨好你吧?我装备两万精骑兵一个神机营都换不来的东西,难道两根烂铁就能换回来?如果这不是舍妹的心意,我还真有点担心你哪天长戟对着谁。”
凌安之看他说的这么直接,不接话也不争也不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摆出一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不引起误会最好。”
许康轶眼睛走神看了看远方的草场,语气懒洋洋的继续说:“没那么多想法,何来那么多误会,你我是各需所求罢了。你们一直是不朋不党的凌家将,我们也不是拉帮结派的许康乾。”
许康轶久在朝中,凌河王和长子凌川,甚至次子凌云入京述职时他都打过多次交道,和凌安之真是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不像,凌安之的出身他也听说过,再见本人就算是坐实了传闻,他眼中闪过一丝揶揄,促狭他:“想不到你出身复杂,还在为老凌家打算?”
凌安之当没听出来他的冷嘲热讽,人是不能自证出身的,那是上一辈人的事,当年没把他扔出去喂狼就已经算是开了天恩,他也确实打算“既来之,则安之”,他说话漫不经心:“决定我应该做什么的,不是我的血统,而是因为我姓凌。”
许康轶倒是不太意外他的答案,将话题岔开了:“这些天路途凶险,辛苦艰难,我看你每天还挺高兴的,你高兴什么?”
凌安之心比昆仑山还大,确实难有让他心情不好的事,尤其走在大好河山上,山如美女,水如玉带,野花全是装饰,再填上纷纷舞舞的飞禽蝴蝶,引得他处处留情,恨不得一时春夏秋冬就凑成一套。
凌安之豁达一笑,举起马鞭四处指指点点:“你看,我看到山川河流就开心,等到安西军装备起来,我要把这里全变成我们安西军的后院。”
“哦,原来是心里描画着想当强盗,我这算不算是为虎作伥呢?”许康轶还以为他是一路游山玩水开心,想不到人家野心更大,看到了自己家房子和地,能不高兴吗?
凌安之又用马鞭去接一只飞来的雪白蝴蝶,他对强盗有自己的定义:“我这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你想啊,变成了安西军的地盘,至少没了杀人放火的蛮夷们,安安心心的牧羊种地生娃,牲口多了还能在边境换点家用、做点生意,多好。”
翩跹的蝴蝶不理凌安之,可能是觉得他杀气太重,挥挥雪白的翅膀,飘飘乎乎的落到了许康轶的水晶镜上,许康轶一向不喜欢什么昆虫,一时间赶也不是躲也不是,稍微向凌安之的方向歪了歪脸颊,身子往后倾了倾。
凌安之被这张毫无血色的苍白的脸晃了一下眼,纵然百般进补,看这张脸还是因为缺血而青白的吓人,除了嘴唇上有几个结了痂的红色血泡,唇上都是白中透着青紫。
怎么看怎么不健康,凌安之皱皱眉:“你这番连续廷仗生病受伤,失血太多,拖得太长恐怕伤了根本,且虚不受补,京中有一种从西洋来的一种输血疗法,确定了人的血样是哪一种,看看身边信得过身体健康的,给你输一些血,对治疗这些外伤最有效。”
许康轶看了凌安之一眼,想到小黄鱼儿和梅绛雪对此人均赞不绝口,果然是有一些爱博而心劳,挺会讨人喜欢,他不冷不淡地解释:“我多年就知道这种疗法,当时就想试试,不过后来和不同的血样验过是否相融,发现我这种血样极为罕见,至今也只找到两个血液能相融的人。”
凌安之好奇心强,而且平时也是有门道就要走一走:“两个人也可以,找一个输一点都好受很多。要不缺血头晕眼花,对视力更加不好。”
许康轶回答淡淡的:“一个从未见过,另外一个是刘心隐,毕竟是女子,男子还是强壮些。”
第27章 初初见你
凌安之无奈的看了这个还在逞强的男子一眼,心道,就这个多愁多病身,估计现在的状况还不如一个六十岁的强壮“女子”。
草原芳草萋萋、草木繁盛,两个人的目光却不约而同的被一溜弯折了的高草吸引,那草逆着风的方向多有倒伏,几个布条还挂在草尖上,草上哩哩拉拉了一些血迹。
凌安之到了近前跳下马去,屈膝蹲下去,捻了一个血点闻了闻:“这血还很新鲜,应该是早晨过去的。”
许康轶也跟了上来,手搭着凉棚四处看了看:“应该是独身一人,看高草倒伏的方向,是有几匹狼互相配合着打围追他。”
凌安之两手蹭了蹭,站起身来翻身上马,极目向四周眺望,最后一无所获:“方圆几里看不到人,估计是已经被狼给吃了。”
许康轶皱皱眉不说话,他听余情说过此人的眼力,如果他也看不到,那说明可能人已经在这范围内被狼扑倒了——毕竟在这里就受了伤,应该身手不太灵活,草原狼极会打围,伤者逃不出太远。
许康轶和凌安之打马归队,这一会功夫已经红日当头,马队也不急着赶路,此时已经快走到了湖泊的边缘,准备埋锅造饭,沿着湖走一下午晚上修整一夜,明天再一天的路程,晚上自天山谷口进入大楚的境内。
许康轶从马鞍桥上拿下了千里眼,套在水晶镜上,极目远看观察周围情况,却看到草原深处一棵孤树树冠不正常的抖动,再凝神细看,树上好像一片白色的衣袖划过,不过转瞬即逝,看不清楚了。
他回头去叫凌安之,用手指着远处那棵高树:“凌将军,你看那棵树上是否有一个人?是否还活着?”
凌安之其实早就看到了,只不过没声张,那独自一人在草原上,救了又如何?难道和走私的车队大摇大摆的一起带回大楚?虽然人命关天,可是兹事体大,只能怨那个人运气不够好了。
许康轶一看他不说话,和脸上里一闪而过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丝不悦从凤眼里飘出来:“蝼蚁尚且贪生,救了也是一条人命,护着先过了天山谷口,送走之后在前方青云镇等着车队就是了,举手之劳,何必见死不救。”
凌安之心下不以为然,行军途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话有些口是心非:“那我还是去看看,带他一程,你身上有伤,不要劳累了。”
许康轶已经转向了他的马车,探身从车里拿出了水壶药箱干粮挂在马鞍上,回头冷冷地对凌安之说话:“你还是保护车驾马队吧,等你去看估计半路就转回来说人被狼给吃了,那个人估计拿不出十万两银子。”
凌安之:“…”确实他是这么想的。
许康轶一边轻声吩咐元捷:“我来过这里,不会迷路,你们不要跟来,我救下这个人之后单独送他过天山谷口,在过了谷口的青云镇见。”
一边拎着千里眼扯着马缰绳独自一人向草原深处飞去。
元捷看了凌安之和身后不远处跟上来的小黄鱼儿一眼,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轻轻摇了摇头,四殿下打小就爱管闲事,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不碍事的,殿下久在塞外行走,经常独自往来几日几夜,我们去谷口等他就行了。”
小黄鱼儿弄了半天才知道小哥哥干什么去了,嘟囔了一句:“那也吃了饭再走嘛。”
看着许康轶渐行渐远的背影,凌安之心想,许康轶堂堂皇子,纵使再不喜人近身,也不至于总是一个走这荒山野外,估计还是身边的人不合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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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中午运输队埋锅做饭的空档,凌安之悠哉地拎着一本书,坐在远处一片草地上靠着树,就着夏日的繁花似锦看起书来。
这几天赶路的过程中,最由衷开心的就是小黄鱼儿,和凌安之与凌霄朝夕相处,机会难得,几乎有了时间就黏在凌安之和凌霄身边请教功夫,此刻又拖着一把长剑捉到了独自看书的凌安之的身边,凑到了他身边来。
“师傅,你看什么呢?”
“兵书。”
小黄鱼儿好奇:“书名是什么?”
凌安之坏笑:“小孩子乱问什么,书名不告诉你。”
小黄鱼儿凑的更近些想看清楚了:“那告诉我作者是谁?”
“作者吗?”凌安之没抬眼,继续用手指夹着书页哗哗地翻,答道:“是兰陵笑笑生。”
“什么兰陵笑笑生?”小黄鱼儿觉得自己还是读书不够,直接将脑袋伸过去读了读书上的字:“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这不是《周易》吗?算什么兵书?师傅教我过几招。”
凌安之倒确实是把《周易》当兵书看,薄薄一册,易于携带。
小黄鱼也就是求教的时候嘴甜,师傅长三个短跟抹了蜜似的,凌安之扶着吟雪剑立身起势,打算检查一下学生的功课。
小黄鱼儿虽然比凌安之还差的太远,不过这些日子有了高人的指点,大为长进,此刻正用凌霄教她的新招式刺向凌安之的右腰侧,力度和速度都比先前有很大提升——
凌安之没指望小黄鱼儿一口就吃成一个胖子,看到徒弟大为长进,眼睛里闪过促狭满意的光芒,又开始演戏,把吟雪剑随手一丢,握着侧腰“哎呦”着倒在花草繁茂的草地上,装出痛苦的样子:“长江后浪推前浪,小黄鱼儿大败了她师傅!”
“哈哈哈,”只要小黄鱼儿有了长进,凌安之在没人的地方经常这么逗她,也算是对她学艺进步的肯定。
她也跟着躺在草地上,顺手揪了一朵野花胆大妄为地插在了凌安之的鬓角,问道:“师傅,凌霄经常说我防守不严,浑身露出的破绽太多,你们身上也有防守薄弱的命门吗?”
凌安之翻了个身平躺在草地上,翘着二郎腿,把手往后脑勺上一抱,被正午的太阳晒的舒舒服服的半闭着眼睛:“凌霄哪有什么命门,那小子功夫好的很。”
小黄鱼儿一翻身用胳膊肘撑着地,亮亮的眼睛盯着鬓带小花满脸洒满阳光的凌安之:“那你有防守的命门吗?”
凌安之喉结动了一下,长睫毛一抖动眼睛睁开:“爷爷我是鬼见愁在世,还需要防守?小屁孩子问题忒多,给你师傅捏捏肩膀。”
小黄鱼儿最近摸到了凌安之的脾气,此人就喜欢别人揉捏他,基本上练好了手上功夫小事就能有求必应,她伸出小爪子【创建和谐家园】凌安之的肩膀。
也是,凌安之天生神力和凌厉的身形合二为一,还需要什么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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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一般土壤养分稀少,很少养出高树,所以有时候方圆几里只能养育一棵树,这树一旦扎稳了根,就开始拼命生长汲取保存养分,树干里尽量装水,显得树肚子很大,树冠伸展繁茂,很多动物喜欢正午的时候在树下纳凉。
花铭卓好不容易逃离了家族追踪,混过了黄门关,感觉也差不多安全了,打算提前去见个人,没想到正在那人必经之路上转悠,又被家族追兵看到盯上了,像猎狗似的对他狂追猛撵,不捉拿归案誓不罢休,一直将他驱入了草原深处实在找不到了才怏怏然的回去了。
草原深处野生动物极多,没有野外生活经验的人基本都活不到晚上。
花铭卓一路逃遁,被几匹狼追到了这棵树上,现在实在是弹尽粮绝、筋疲力尽。
他像个破布似的挂在一个大树叉上,休息了半晌呼吸还是不匀,尤其嗓子和气管,干的像被火烧了的一样,他突然想歪了,估计被火烧死临死前吸入高温的热气就是这么个烧灼的疼法。
不过他现在和被火烧死差不多了,几匹狼紧紧跟住他穷追不舍了一个上午,在他身上挂了几处彩,现在正瞪着黄眼珠龇着牙在树下逡巡不去,等着他体力不支的栽下去。
一片衣袖和袍子下摆已经被狼撕了去,露出胳膊上不断渗血的几道抓痕,他甩了甩受伤的胳膊,一小溜血飞落到了树下,更【创建和谐家园】了这些黄毛畜生上蹿下跳。
花铭卓低头看了看伤口,不严重,叹了口气,感觉此处是自己的绝地。
他微微一闭眼就一阵头晕,在树上抓不稳的晃了三晃,这种身体状况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他自我判断一会就会晕过去掉下去喂狼。
——想不到自己竟然死在这里。
他转移注意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只手,他的手纤长、灵活、柔软,每一个指骨的骨节都像是花骨朵一样,生而为人这双手是神佛的杰作吧?在狼眼里就是一口肉而已。
其实人类情况和野生动物差不多,在他眼里全是异化了的野生动物,会伪造会运筹,真实目的不过是巧取豪夺,实力差距大的话,就像猛虎啖羊羔一样直接吃掉,实力相差不明显就像鬣狗一样尾随抢夺,亲情友情也不过是伪装,一旦利益争夺大了就各露犬齿,他倒有管理好野生动物的自信,但是实在不想和大蛆一起呆在粪坑里。
他想避世,结果避进了狼窝里。
蓦然,胡思乱想的花铭卓听着貌似世界安静了,好像树下那些一直上蹿下跳要咬死他的畜生滴落口水、以及嗓子眼里的凶狠嘶吼声音不见了。
他强抱住一根树枝,转头不自觉的向树下看去——树下站着一位戴着水晶镜长了一双凤眼的年轻英俊公子,正牵着匹黑马仰着头往树上看,正好眼光对上了。
看花铭卓也在看他,那公子声音清冷地问道:“自己能下来吗?”
许康轶和树上这个人目光一对,心下就不自觉的慢了一拍,按说许康轶生在花柳繁华的帝王家,自认为什么人间极品都看过,但是还是第一次被晃神,见花折虽然衣衫不整,狼狈异常,但是依然目如皓日,轮廓深邃,眉眼雅正,清雅不木,傲骨不痞,气质出尘,高贵的令人浑身舒畅。
——乍看上去,若看苍山暮雪。
花铭卓可能刚才被吓木了,这时候反应太慢,他看着这位蓝衣玉带公子,喉结滚动了一下,几乎是愣愣地看着许康轶,半晌转不开目光,直到人家又问了一遍:“能下来吗?”
他才缓慢地摇了摇头,渴冒烟的嗓子像个破风箱似的:“不能。”
树下那位不再说话,身形奇快,一个纵身就上到了他的身边,单手搂着他没受伤的肩膀,另一只手抓住一条树枝借力一荡,两个人就飘荡着落在树下。可能是下树的时候带起了劲风,许康轶系在鼻梁上的水晶镜啪嗒一声,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第28章 和风细雨
许康轶看不清,微眯了眯眼睛,看他一动不动,知道他吓坏了,摸索着扶着他坐在树下一块突出来的石头上,顺手把水壶递给了他。
淡淡地嘱咐道:“慢点喝,喝快了炸肺。”
花铭卓一口气喝了半壶水,真是久旱逢甘霖,大喘了几口气,神识才刚刚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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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康轶:“我用药粉驱走的,杀了他们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野兽,你先别动,我给你清理一下伤口。”
这个人倒是一副好皮囊,是怎么沦落到这里的?
许康轶起身站起来,走向刚才水晶镜传来落地的声音的地方,他今年视力退化的厉害,没有水晶镜连二尺之内的人脸都是模糊的。
应该就掉在这一片了,他停下来弯腰俯身,开始在草地上摸索。见一个地方有一个小小的反光,可摸过去之后,怎么还不是呢。
再然后——摸到了一只柔软冰凉的手,如果不是这只手比他的爪子还长一些,他差点以为草原上又冒出来一个女人。
这只手将他坚硬的手掌摊开,把他的水晶镜放在了长着红痣的掌心里。
“你看不清?”许康轶这才看到被救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眼前了。
他最近也习惯了外人的诧异,他不只看不清,不出意外的话过那么个两三年应该还会瞎,不过他也做了和黑暗和平共处的准备,也算是被迫接受现实了。
——自怨自艾又如何?还不是让看热闹的人更开心了。
“嗯。不过戴着水晶镜给你清理伤口还是没问题的,你忍得住吗?我给你一块丝绢?”许康轶往掌心倒了些酒清洗手掌,径直去马匹上拿下来药箱,走回来不冷不热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