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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欧·格林没再说话。
这会儿,艾斯和诺欧·格林一起,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地儿。艾斯心里不再有什么顾忌,直接问道:你有头绪吗?是谁想要你的性命?如果是求财或者其它的,可以先满足他。
我有一点猜想。我知道哪里有传奇法杖,现在掌着他的人,要是我死了,他将得到极大的好处。诺欧·格林道:只是这事说来话长。
艾斯还是有些想听的,至少做个明白鬼吧,那慢慢说吧,索性也没什么事。
也是。诺欧·格林想了想,道:你也知道,我的父亲是格林公爵,两年前,他和我母亲遇上了一场流感,很快过世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继承格林家族爵位的资格,但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人们非常拥护格林家族,也很爱戴我父亲。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学者,为了我去帝都觐见了陛下。
老师从帝都带来陛下的旨意,格林公爵的爵位可以等到我十八岁,通过骑士团的考核后继承。如果我无法继承爵位,再考虑其他继承人。而这八年,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产业交由我叔叔打理,直到我继承爵位后。
陛下这样的处置对于格林家族已经算优容了。艾斯问道:你跟你叔叔的关系不好?
诺欧·格林知道艾斯看不见,还是摇了摇头,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们交集很少,以前家族聚餐的时候他也是不出现的,因为他是私生子。我祖父早年在普林待过几年,那里是和芬格帝国交界的地方,时不时会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那个时候生活朝不保夕,祖父就在普林置了一座宅子,养了几个人,后来叔叔也是在那里出生的。
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艾斯问道:他怨恨你们家?艾斯已经要脑补一本《庶子,奋斗吧!》的小说了。
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的。但祖父走的时候,说养大他、教导他已经尽了缘分,明言没有财产留给他。他又不肯接受我父亲的赠与,就离开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了帝都。
突然,诺欧·格林问了艾斯一个问题:诺依曼,你听说过玫瑰城堡吗?
艾斯:似乎有听过。玫瑰城堡在帝都的郊区,属于安德烈亚斯亲王的长女玛丽公主,玛丽公主美貌非凡。她的城堡里有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女人,最香醇的美酒。玫瑰城堡举办宴会,等闲人一张请帖都是拿不到的。
诺欧·格林:你说的大多都是对的,只是玛丽公主容貌并不绝色,只是生得清秀。
艾斯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好像猜到了后来发生的事,你的叔叔去了玫瑰城堡的宴会?
诺欧·格林:是的。不是我说话偏颇,但我叔叔的确没有多少学识,武功也只是稀疏平常
艾斯道:你就是偏颇。
指不定下一秒就去亡界了,艾斯说话越发随意了。
诺欧·格林也没有生气,他笑了一下,道:但是,论容貌,我叔叔绝对是帝都少有的俊美人物。我小时候,我父亲夸我长得好,就说我像叔叔。
艾斯想着诺欧·格林,想他十年后褪去稚气,若诺欧·格林叔叔有他九分俊美,也够名誉帝都了。
艾斯:那你叔叔入了哪位贵夫人的眼?
既然诺欧·格林叔叔是文不成武不就,那就只可能凭脸晋升了。虽然手段有些low,但不偷不抢,也说不上错来。
然而,诺欧·格林说出来的名字,艾斯还是万万没想到的,玛丽公主。
艾斯对三色堇帝国的人际关系不太了解,但也大致记得,除了路德维希四世的女儿芬芙儿殿下年纪尚幼以外,其他几位公主可都是结婚了的。
勾搭有钱有势的女人和当小三
还是不一样的。
玛丽公主当初成婚的对象是帝国北部的一位伯爵,他们婚后没两年,玛丽公主只得了一个女儿,那位伯爵就被人暗杀了。诺欧·格林像是知道艾斯在想什么,解释了一下,又继续道:北方不比我们南方富裕,那位伯爵生性简朴,不喜玛丽公主铺张浪费,两人感情并不十分好。
伯爵死后,玛丽公主彻底改造了玫瑰城堡,那里成了三色堇帝国最奢华的地方,据说,城堡里每年耗掉的酒水能填满帝都的护城河。皇宫里尝不到的料理,在玫瑰城堡也应有尽有。城堡里最美丽的女人则以玫瑰相称,红玫瑰容貌倾城,白玫瑰气质高雅,蓝玫瑰神秘迷人。
艾斯听八卦本来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的表情僵住了。
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诺欧·格林: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白玫瑰回玫瑰庄园看望玛丽公主,然后遇上了叔叔就在花园里,被玛丽公主抓了正着白玫瑰现在也是一位侯爵的夫人,玛丽公主不能拿她怎么样,就把气全部撒在了叔叔头上。
第16章
艾斯:活该,在别人的庄园里勾引别人的男宠。
艾斯感觉到有一道凌厉的视线瞧了过来。
艾斯傻笑了两声,他一随意起来就管不住自己。
诺欧·格林道:若是原本我还会生气,现在现在,诺欧·格林宁愿叔叔是一个真的男宠了,至少不会找人把他关到这里来。
艾斯:听你的描述,你叔叔不像一个想争权夺利的人。
诺欧·格林:人都是会变的,况且,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玫瑰城堡的。然而,很多事,非要沦为阶下囚才能想明白。
还能有谁?不是吧?!艾斯道。
加布里埃尔·格林,我叔叔与玛丽公主的孩子,也是我的堂弟。诺欧·格林道。
成为一位贵夫人的入幕之宾和让一位贵夫人为他生下孩子,其中的距离差不多有平民到伯爵那么远了。艾斯也有点惊讶:可是,那个孩子怎么姓的格林?
诺欧·格林的叔叔还不知道姓什么呢,怎么隔代反倒能入族谱了。
陛下赐姓,加布里埃尔也的确是格林家族的血脉,从礼法上讲,他就是格林公爵爵位第三顺位的继承人。诺欧·格林道:玛丽公主对加布里埃尔的感情一般,不然也不至于让我叔叔带走孩子,但如果我死了,玛丽公主和安德烈亚斯亲王肯定是乐意加布里埃尔继承爵位的。
贵圈真乱。艾斯道:你叔叔回来的时候,就没有人提醒你吗?
诺欧·格林:老师跟我说过,叔叔对于不能冠以家族之姓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我也是前些时候才知道,祖父刚把叔叔带回来的时候,是动过这个心思的,只是祖母坚决不同意。老师担心,叔叔会趁着这几年,把格林家族的封地掏空。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
没想到,自己以为的亲情在别人那里根本不值一提。
艾斯: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加布里埃尔的姓氏来的容易,可这太急躁了,只借了陛下一句话。以后,若是陛下夺去他继承爵位的资格,也没有人会站在他这一边的。你要真的死在这里,我看陛下收回格林家族爵位和封地的可能性,比换一个更好操纵的继承人的可能性大多了。
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是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帝都对它未必没有想法。而且,加布里埃尔出身本身有瑕,从他手上夺去爵位,其他贵族也不会感到唇亡齿寒。
诺欧·格林从未想过这个,他本来也只是十二岁大的少年,格林家族的事尚未理清呢,又哪里能从整个帝国的宏观角度去思考问题。
只是想到格林家族的传承有可能断在他手上,诺欧·格林的心就有些钝钝地疼。
有多少人知道,为了这片土地,格林家族的先辈流了多少鲜血。
艾斯完全没有感受到诺欧·格林的情绪,在他看来,人死灯灭,活着都不能够,又何必去忧愁死后的事呢?
当然,艾斯最大的底牌就是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就凭黑袍人刚来魔法帐篷,诺欧·格林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诺欧·格林去了亡界后,艾斯肯定会罩着他的。
艾斯问道:那传奇法杖呢,是怎么回事?
艾斯平静的语气,把死生置之度外的气度,不仅让诺欧·格林稍减心中的愧疚,还舒缓了他原本浮躁的心绪。
诺欧·格林:格林家族传下来的最古老的一件魔法物品,一直封存在格林家族的城堡里。父亲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它在哪里就离世了,也不知道叔叔是怎么找到的。
艾斯好奇道:一般比较好的法杖都会有特定的属性,更别提传奇法杖了。你们家的法杖是什么属性的?
是水属性。又有人不请自到了。
艾斯和诺欧·格林不约而同地从地上站起来,本来一片漆黑的密室有淡淡的光亮起,一个棕色中长发的青年笑着看着他们俩,他身上穿着一件艾斯怎么也不会忘掉的黑袍。
第25章 魔法药剂
诺欧·格林:你已经拿到法杖了?
诺欧·格林在家都没有见过传奇法杖, 更不知道它是什么属性,如今黑袍人如此肯定,传奇法杖多半已经到手了。
黑袍人闲适道:是的。在你失踪以后你叔叔就奉上了。
他懒懒散散地看着诺欧·格林和艾斯,嘴角挂着一丝不经意的笑。不同于艾斯最初的设想的头发掉光、皮肤干瘪的老头, 艾斯面前的青年有一头浓密的褐色中长发, 眉毛稀疏, 皮肤苍白, 就像是吟游诗人口中病弱的贵公子。
不过, 魔法师真实的年龄是无法从他的外貌看出的, 指不定面前的人已经有一百多岁了。
一个在肉票面前露出真容的绑匪会做什么?他肯定会撕票, 以免他面前的小肉票活着出去, 把他的画像贴遍帝国的大街小巷。
艾斯又是好奇又是不满道:魔法师大人, 您为什么要把我也抓来?
黑袍人似笑非笑地看着艾斯:不装啦?这会儿不躲在墙角瑟瑟发抖啦?
艾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黑袍人来得突然,也不知道他的目的为何, 艾斯也就没有提前准备人设。艾斯凉凉地看了黑袍人一眼,您也不装啦?不装神弄鬼浑身罩着黑袍, 声音伪装得嘶哑难听,简直让人想马上捂住耳朵。
黑袍人望向艾斯, 两个人都嗅到一点同类的味道。
黑袍人对艾斯道:我原本还以为你才是诺欧·格林, 他只是出来顶你的, 以防万一才把你们都抓了。
艾斯这才知道他自作聪明了。黑袍人可能听了他们的交谈,也可能有了别的发现, 这时已经确定哪个是诺欧·格林了。
艾斯不抱希望道:那您可以把我放了吗?反正我也不是您要抓的那个。
黑袍人望了一眼艾斯:你很聪明, 应该心里有数。
艾斯坐到地上, 也懒得伪装,反正他已经凉凉了。
诺欧·格林:我没有想到叔叔会出这么大的代价要我性命, 更没有想到有人有胆量面对林家族的怒火。格林家族于帝国数百年的威名,若你们真的能保守秘密就罢了,若不能,你早晚会为此付出代价!
黑袍人不置可否,格林家族骑士团的确有无上威名,但他要是担心这个,也不会抓走格林公爵唯一的儿子了。
诺欧·格林的威胁,在黑袍人看来,像是一只蚂蚁在大象面前挥舞他的细胳膊细腿,得拿个放大镜才能看见。他把艾斯和诺欧·格林抓来,连绳子都没有绑,就是自信他们不可能从他手上逃掉。
黑袍人把两块面包和一袋水丢到艾斯和诺欧·格林脚边,我原本是打算杀了你的。你叔叔甚至以为你已经死了,不过,我见到你的时候,又改了主意。
在诺欧·格林凛冽的眼神下,黑袍人道:你快突破四级了吧,天赋斗气即将觉醒。我的实验室里,正缺一个海澜斗气的实验品呢。
黑袍人说完后,转身离开了密室,艾斯和诺欧·格林又什么也看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艾斯悄声问:海澜斗气是什么?格林,是你家族的天赋斗气吗?
嗯。诺欧·格林沉默地应了一声,又说道:诺依曼,如果有机会,不用管我,尽可能地活下去吧。
艾斯把一块面包从地上捡了起来,扯掉外面脏的部分,啃了一口,道:格林,不要怕,死亡未必不是新的开始。
艾斯把另一块面包递给诺欧·格林。
诺欧·格林本不想吃,但耳朵里不断地传来艾斯咀嚼的声音,他想了想,也开始吃了。万一可以逃跑,他不希望因为体力不支,断送最后一丝机会。
艾斯吃完面包,又和诺欧·格林分了那袋水,开始闲聊,在密室待了这些天,如果不是身边有个人可以讲话,他们两个都要疯了,这一届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剑士,大多只有一级二级的水平,最多也就三级出头,没有想到,你都快四级了。
三级剑士是初级剑士,四级剑士是中级剑士,这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只要智商正常,体质不太差,大多数人都能成为一级剑士,修炼刻苦的,则有希望成为三级剑士,而大多数人一生的成就也仅限于此了。
比如诺依曼子爵,他当初在骑士团就是三级剑士的实力,到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依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