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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上一代的虫巢母皇死后,科技侧的资料已经清空,并且也没有虫族科技的高科技医疗设备,他要治病,现在只能自己想办法重新推演沙盘,出现属于自己超凡侧的救命手段。
许纸看向大沙盘里的沼泽泥地。
“一天过去了,大眼怪,邪眼,已经开始大量繁殖,现在甚至进化出了特殊个体?”他微微一喜,果然这种奇葩的进化,很有潜力。
过去了一百多年,由于新开辟的环境没有天敌,这么弱小的物种,也疯狂繁衍得到处都是。
但是很快,由于繁衍过度,内部竞争压力变大,食物紧缺,没有天敌的它们,天敌,就变成了自己的种群。
它们为了食物,自我竞争,开始在沼泽泥地上相互厮杀,争夺食物,甚至以对方为食,残忍无比。
渐渐的,那些邪眼越发暴虐。
一只独特的邪眼出现了。
它能有一种奇异精神力量,被它注视的生物都会被它魅惑,乖乖来到它的面前,成为它的食物。
这只初代的超凡种邪眼,迅速登顶,成为沼泽生态圈的顶端霸主,由于没有天敌,它开始疯狂繁衍,捕食其他的邪眼。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那些普通的大眼怪,很快被大量屠杀,整片土地,都是具备那只魅惑能力的邪眼后代,不断扩种,一只,百只,千只。
那些普通的邪眼,开始彻底走向灭绝,成为历史的过去。
“超凡种终于出现了,暴乱的精神力量?”
许纸微微一震,“果然很有潜力,虽然没有智慧,但已经能像是动物界的那种捕苍草,能诱导其他生物成为自己的食物。”
直到第四个纪元之后,第一个超凡物种,才终于诞生。
许纸微微心思一动,忽然看向大沙盘,竟然又有剧烈事态发生了,因为已经有一批虫猿,涉足到那一片沼泽泥地之中。
第二十三章 我们衰亡的时代
两百多年过去了,大洪水过了几代人。
巴比伦部落的人们,由于身穿兽皮与衣服,不再需要天然的旺盛毛发保暖,他们的旺盛黑色体毛在渐渐减少,身躯开始变得挺拔,渐渐露出雪白皮肤。
他们开始从旺盛毛发的猿类,走向毛发稀疏的亚人种,体型上,越发接近粗犷强壮健硕的西方人种。
他们曾经拥有辉煌的文明部落,建立了城邦时代,可现在仍旧未曾恢复过来,还停留在简陋的农耕部落,甚至没有能力重建城邦。
他们的辉煌,都是建立在伟大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的基础之上。
那位伟大的英雄王拥有世间最强的力量,靠着他一己之力镇压天下无数巨兽种,就使得他们的苏美尔种族,成为食物链的顶端!
——可没有了英雄王,他们将一无所有。
他们无法发展铜器、铁器时代,单单靠着简陋的石矛、棍棒,又如何重新去与高大的巨兽做斗争?
唯一的文明圣剑,金属武器,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随着英雄王吉尔伽美什,永久埋在灭世大洪水之中,沉入了无尽深海里。
甚至现在,他们甚至连重建城墙的能力都没有。
乌鲁克王城,是吉尔伽美什一个人建造的城池,他亲手搬来堪比山峦的巨石环绕,仅仅用了一个月。
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建造巨城的工作量,已经堪比古埃及建造金字塔的难度,需要长达十几年,在这种饥寒交迫的环境下,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
此时此刻。
巴比伦部落首领之女,美狄亚正叹息着:
“苏美尔真是徇烂,那是属于一个人的史诗时代,伟大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难怪当时的人们予以赞歌,为他书写史诗,记载他的荣光。”
浩瀚的史诗,辉煌的文明。
商人、店铺,斗兽场,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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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时代没落了,在走向衰退,灭绝,如果不是神赐的文明之剑遗失了,即使我们没有力量之血的伟力,我们也未必会过得那么艰难。”
“天,要亡我们巴比伦部落吗?”
“文明,是保护我们智慧种的力量.....我美狄亚,想知道我们文明前进的路!我们到底该如何生存!!”
美狄亚面色冷静,她是部落里最勇猛与智慧的人,她的力量不如男性,但她的杀戮技巧,使得她战胜超越了部落里的大部分勇士。
她看向旁边几个身穿兽皮的狩猎队大汉,回归现实,“这一片地区,探索得怎么样了?”
周围是一滩泥沼,腐烂浓密,有一个勇士回答,“这片是一片浩瀚的泥泞沼泽,应该是大洪水之后水洼积累形成的泥泞地形,里面物种繁盛,有很多美味的果实。”
这里,是许纸用鸡屎牛粪,铺垫出来的肥沃沼泽地,自然植物更加旺盛。
“大洪水吗?”
美狄亚深呼吸,望着眼前浩瀚的沼泽黑色泥潭。
很难想象两百多年前的灾难,那一场淹没整片世界的浩瀚大洪水。
神具备有凡人难以想象的伟力,举手投足,就能毁灭我们的整片世界。
“那这里食物充足,会是我们部落的下一个采集点....“她眼睛循环了一周,猛然察觉到不对,“等等,加尔凯,博洛尼加斯呢?”
周围面面相窥,也发现有两个人消失了。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这片土地上野蛮种没有太大智慧,也不会偷袭弱小的人类,因为手持粗糙石矛、石斧的人们,也根本无法破开巨兽的鳞甲,只能任由巨兽屠杀,当成食物。
“不对劲,这片看似安静祥和的沼泽泥地,蕴含着诡异,有我们不知道的恐怖生物。”美狄亚面色一变,“巨兽的庞大体型无法涉足沼泽,只会在这里沉没,没有巨兽出没的痕迹,只可能有小型沼泽生物在偷偷袭击我们。”
“走!”
美狄亚当机立断,带着二十多人离开。
可是这时,沼泽泥地忽然出现一个恶心猎奇的灰黑色触手怪,它浑身长满的触须像是灰色海藻,触手环绕巨大的猩红眼球布满血丝。
这是极其不符合比例的身躯。
布满血丝的一颗大眼球,竟然占据身体的三分之二部分。
“好美。”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那么生得好看的姑娘!”
有几个兽皮壮汉,忽然与邪眼生物的那颗邪魅血丝大眼球对视,忍不住狂热走了过去,仿佛看到了绝世美人,激动得谁也拉不住。
“你们干嘛!?”
“别过去!”
周围的巴比伦部落勇士,不由得惶恐起来。
那么诡异离奇的画面,已经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美狄亚作为巴比伦部落最为聪明的人,瞬间察觉到了什么,“这片泥地到底生存着什么可怕生物??那些奇怪的邪门巨大眼球竟然能魅惑猎物主动过去,消失的加尔凯,博洛尼加斯,只怕就是自投罗网走向死亡的!”
“逃!”
她当机立断,带领众人,立刻舍弃了被魅惑、慢慢走过去的几个人,迅速逃跑。
可是这时,她忽然停下脚步,目光火热起来,
“这是何等奇妙的生物....它们比我们人类更加弱小,无力的软绵触手,愚蠢的巨大眼球,却能有可怕的不思议力量,能摧毁比自己更加强大的生物。”
“我们不也一样弱小吗,为什么,只有它们,拥有一种独特力量....”目光火热的美狄亚,仿佛有一股无名的火炬在她眼眸中燃烧,有一种可怕的念头在她心思中觉醒:
我要夺取它的力量,振兴部落!!
“杀了它,我们再逃!”美狄亚忽然大喝。
“什么?”
部落的勇士们都大吃一惊。
她返身,高高举起白色石矛。
天空洒下一抹光辉,落在她绝美冷艳的面孔上,仿佛北欧神话中的战争女神,“随我杀了它,我要带着它的尸体,回到部落!”
第二十四章 三女巫
“可是,更多的这种生物,在向我们靠近!”
有人咆哮,看向黑色沼泽的远处,更多的大眼触须怪物在靠近。
这些弱小的物种,正在缓慢蠕动着粘稠触须爬行。
尽管它们的动作慢得可笑,但它们的诡异力量可怕到极点,一旦被这些大眼珠子包围.....
“哪怕付出死亡的代价,也要杀了一只!”
美狄亚主动提起石矛,化身为部落最勇猛的战士,笔直的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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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矛,伴随着如婴儿啼哭尖锐沙哑的尖叫,那脆弱的大眼珠子,迅速炸开,腥味冲天,它化为炸裂的恶心粘稠汁液,密密麻麻溅射到美狄亚的面孔上。
“带走!”她单手托起那尸体的粘稠触手,快步扭头,再回过神,已经被七八只邪眼包围,不由得面色惨然起来。
“随我,杀出去!”
这是一场很惨烈的厮杀。
部落近三十人的强大狩猎队,基本上全部死亡。
他们明明可以逃跑,却因为拖延了逃脱时间,被恐怖的生物包围,最终只有三个幸存者,逃脱了这一片仿佛被死亡诅咒的可怕恶魔沼泽。
“全都死了。”
美狄亚这位坚强到极点的智慧女性,也忍不住大哭落泪。
她看着身边两个最后的勇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些年下来,勇猛的部落男性基本都死于寻找食物与狩猎巨兽,近千人的部落只剩下一百强壮男丁,剩下都是九百多老弱病残,现在又损失了三分之一....
他们,几乎面临走向灭亡的命运。
“不过,我们的种族迟早都要死的,这是早晚的事情,不如放手一搏。”美狄亚深呼吸一口气,望向这个邪眼魔怪的尸体,“希望巨大代价换回的这只生物尸体,它的邪恶之血能够有用...”
这些年下来,也有无数人尝试融合各种强大的巨兽鲜血,希望像吉尔伽美什一样,拥有英雄王的力量,保护部落。
可除了神授予不知名生物的“力量之血”外,全都死亡了,仿佛只有特殊生物的鲜血,才有可能。
“或许,这些特殊肮脏邪恶生物的血液,能成为另外一种力量之血...”
当美狄亚带着仅剩的几人回到部落时,她的父亲整个人已经陷入了崩溃之中。
“你疯了吗?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