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史密斯小姐连连点头,“我也是这个意思,我已经找律师修改了遗嘱,把遗产捐赠给流浪动物救助组织,用来帮助更多的流浪动物。”
迟莹很赞同她的想法,“这样,爱丽丝如果知道,也会感到开心的。”
就在这时,爱丽丝睁开了眼睛,从史密斯小姐的怀里跳了出来,跃到了茶几上。
史密斯小姐连忙起身叫道:“爱丽丝快回来,你这样做很不礼貌的!”
她站起身,想抱住爱丽丝,爱丽丝却猛地跃起,扑向一旁的洛明易,一只爪子在他的手背上狠狠地挠了一下,然后落到了地上,猫爪拖着一串血印,从没有关的门跑了出去。
事情发生得突然,谁都没有反应过来,史密斯小姐一边连声道歉,一边起身去追爱丽丝。
洛明易低头看着自己被抓伤的手背,伸手从桌上拿了几张纸巾擦了擦涌出的鲜血。
迟莹连忙给前台打了电话,让他们送消毒药水和纱布来。打完电话,她走到洛明易身边坐下,抓过他的手。
伤口不算深,但一直在流血,迟莹微微皱眉,“一会儿把伤口处理下,然后去防疫站打一针疫苗吧。”
洛明易摇头,“没这么夸张,用不着,消消毒就行了。”
迟莹却很坚持,“还是打一针吧,不然你狂犬病发作了咬人怎么办?”
洛明易瞪她,“你才咬人呢!”
几分钟后,有医生上楼来了,这家酒店居然还雇了个医生,这是迟莹没想到的。
医生是个年轻的姑娘,她见到洛明易的时候显得有些激动,“您是……洛总吧?我听人说您住在我们酒店,不过酒店不许我们打扰。我……我是您的老婆粉!”
洛明易礼貌地点点头,伸出手让她帮忙消毒。
女医生动作麻利地从药箱里掏出碘酒,动作小心地帮洛明易消了毒,上了药之后包了纱布。
“最好还是去打个疫苗,”女医生建议,“防疫站离这儿不远,走着就能到了。”
走之前,女医生迟疑着提出请求,“能……合张影吗?”
“抱歉不方便。”洛明易很干脆地拒绝。
女医生却丝毫不觉得失望,小声感叹了一句“好酷”,喜滋滋地走了。
她出门的时候正好史密斯小姐过来了,她进来后又是一连串的道歉,“对不起,爱丽丝平时不这样的,它从来不会抓人的,除了在地震的时候抓过我,从来没有抓过任何人。可能……可能是最近的事情吓到它了,有任何后果我都承担。”
“没关系,不用放在心上。”洛明易起身说道,“一点小伤,已经处理好了。”
迟莹却是心中猛地一颤。
爱丽丝抓伤史密斯小姐是在地震将要来临的时候,当时如果不是它,史密斯小姐可能就没命了。
而它这次又刚好抓伤了洛明易,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难道它是嗅到了某种死亡的气息,用这种方式来提醒?
她看着坐在沙发上,又掏出手机玩儿的洛明易,他对此事毫不知情,所以才能这样轻松地玩儿手机。
但是死亡的脚步,已经渐渐逼近了……
……
大概是女医生告诉了酒店房间里的血迹的事,没多久就有服务生来打扫血迹,来的依旧是个年轻女孩儿,一直在偷瞄洛明易。但这个女孩子比较害羞,一句话也没有说,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走了。
早饭过后,迟莹陪着洛明易去防疫站【创建和谐家园】。
防疫站离酒店不到一千米,洛明易没有叫车,打算直接走过去。
跟之前在火车上不同,他们出门的时候就有不少女孩子回头看洛明易,小声议论着。火车站的时候大家都认为他是个“长得像洛明易的帅哥”,因为大家都觉得,真正的洛明易是不会坐普快列车这种便宜的交通工具的。
但是现在他从五星级酒店里走出来,很显然就会被人认为是“洛明易本人。”洛明易给别的人印象,就是一个坐豪车,住五星级酒店的大总裁,这才符合他的身份。
毕竟洛明易不是明星,关于他的信息只有流传出去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而已。他本人其实并不在网络上活跃,甚至没有开通个人社交账号,就是因为长相和身份的关系,莫名其妙地就拥有了很多老婆粉。
过了一次马路,再往前走了几分钟的路,就到了防疫站。
迟莹忽然问了一句,“洛总,穿西装不热吗?”
大夏天的,不知道为什么,洛明易老是穿着西装,一副很正式,又很……装的样子。
洛明易依旧那副冷冷的样子,“不热。”
“可是你出汗了……”迟莹忍不住提醒。
其实大部分时间洛明易应该都是不热的,无论是在酒店里还是车上都是有空调的,而且冷风都开得很足。如果不是步行去防疫站,他根本没有出汗的机会。
防疫站这会儿人不多,迟莹自觉负责跑腿儿交费,等拿了收据回来后,医生让他们到隔壁房间【创建和谐家园】。
又是个女医生。
“把胳膊露出来。”女医生很温柔地提醒,目光却停留在洛明易的脸上。
洛明易“哦”了一声,伸手去解西装的扣子,一不小心却牵动了手背上的伤,忍不住微微皱眉。
迟莹无奈上前帮他解开衣扣,又帮他脱下西服外套,挂在一旁的衣架上。
然而洛明易里面穿的依旧是长袖的衬衫,迟莹回身帮他解开衣扣,将一边手臂的衣领轻轻拉下。
目光无意间就瞟到了拉开的衬衫下隐隐露出的腹肌和锁骨,迟莹就有些移不开目光了。
这个男人,锁骨竟然比她的还好看,简直没有天理。
她还隐约看到了他的腰线。
不会……比她的还细吧?不不不,一定是错觉!
女医生帮洛明易打完针,迟莹还在盯着他看,洛明易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你还愣着干嘛?”
迟莹这才连忙跑过来,帮他把衣扣扣好,再将西装取下给他穿上。
出门的时候,迟莹想到一个问题,“洛总,你一定经常健身吧?”
洛明易:“嗯。”
迟莹看着他,“那你健身的时候……也穿西装吗?”
洛明易:“……【创建和谐家园】。”
然后无视她,大步走到了斑马线处,停下来等绿灯。
在等绿灯的时候,迟莹凑到洛明易身边,试探着问:“洛总,这次要不是我,史密斯小姐的合约谈不下来的,我是不是立功了?”
洛明易淡淡地道:“算。”
“那……”她又凑近了些,“我能不能要一些奖励?”
洛明易不动声色地向后退了一步,“你……想要什么奖励?”
“当然是钱啦!”迟莹立刻说道。
洛明易倒是微微一怔,然后才缓缓道,“哦。”
迟莹感觉他好像有点失望。
是对她贪财这一点感到失望吗?他不早就知道她是这样的人吗?
¡¡¡¡¡î¡¢Ï²»¶
16
迟莹寻思着,如果拿到奖金,是不是该给山风买点礼物,毕竟要不是她的提醒,很多事情她自己是想不到的。
就是不知道山风肯不肯接受了。
这时,绿灯亮了。虽然是绿灯,但迟莹有个习惯,还是会左右看一下才过马路。她小时候是在小城镇里生活的,那里交通秩序很乱,电动车、三轮车经常在机动车道上乱跑,而且过马路从来不看红绿灯,所以绿灯亮了也未必是安全的。虽然来B市已经很多年了,这里的交通井然有序,但她还是有这个习惯。
忽然间,她看到有一辆车再加速往斑马线这里冲过来,完全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她心中一紧,连忙拉了一把已经迈出步子打算过马路的洛明易。这一拉很急,用的力气很大,洛明易没有防备,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他摔倒的时候下意识地用手撑了一下地面,手上的伤口还未凝结,此时又涌出血来,渗透了纱布。
与此同时,一声巨大的撞击声在他们的前方响起,拉接着,是一阵急刹车的声音。
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撞上了护栏后停了下来,附近的车辆连忙紧急刹车避开,好在没有别的车撞上去。几个车主把车停在路边去查看出事车辆的情况,不少路人也纷纷围了上去。
“哎呀,洛总你没事吧?”反应过来的迟莹连忙去拉洛明易,马上注意到了他的手背上透出血迹的纱布,“我是为了救你才……”
洛明易站起身来,看了一眼那辆撞上栏杆的车,淡淡地说了一句,“多谢好意,不过如果你不拉我……我并不会被撞到,而且不会受伤。”
迟莹这才那辆出事的车根本没有越过斑马线,她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转移话题,“我……我报个警,咱们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吧?”
洛明易没有理她,走向那辆出事的小轿车,迟莹一边打电话给交通事故报警中心,一边跟了上去。
车头撞扁了,从车窗外里看,安全气囊已经弹了出来,司机正试图开车门,但车门被护栏卡住了,他出不来。
迟莹看这人的样子没有受伤,好心提醒,“你可以从副驾这边的车门出来……”
司机转过头来,冲着她笑了笑,“对呀,我可以从这边出来。”
几个路人帮忙打开了车门,司机费了些力气才从副驾的位置爬出来,从车里爬下来。
“哎,刚才看到前面有人,一紧张,把油门当刹车踩了,哈哈……好在没有撞到人。”司机是个年轻的男人,戴着副厚厚的眼镜,笑起来憨憨的。
围观的路人们看他没事儿,也就纷纷散了。
迟莹忽然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眼熟,她在自己的记忆中努力搜寻,脱口道:“你不是……那个魏子恒吗?”
“是啊,”魏子恒有些诧异地看向迟莹 ,“你是……”
“我,迟莹,咱们高中三年同学呢。”迟莹指了指自己,“不记得我了?”
看着魏子恒迷茫的眼神,她有些自我陶醉,“也是,女大十八变,如今的我已经不是那个土气的高中生,你认不出来也正常。”
心里想说老娘变美了,你认不出来正常。高中时期的她不会化妆,整天穿校服,和现在的形象确实相差蛮多的。
魏子恒挠挠头,很实诚地回答,“不是的,其实……其实我是个脸盲,同班同学除了几个相处得久的,其他都不记得长相了。不过我记得你的名字,班里确实有叫迟莹的女同学。”
迟莹不经意间瞅到洛明易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心中有些不开心,心想这个魏子恒情商也太低了。
她再次转移话题,“我对你印象倒挺深刻的,学霸嘛,高考全省第二,学校当时宣传了很久,你是我们二中的骄傲!”
魏子恒的脸上却突然笼罩了一层阴霾,他握紧了拳头,“这件事……是我人生的耻辱。我竟然考了第二名!除了咱们学校,谁还会在乎第二名?”
迟莹很无语,第二名怎么了?第二名挺好啊,她这个垫底的都还没说什么呢。
她跟魏子恒不熟——像她这种学渣一般不会跟学霸很熟,印象中这个魏子恒就是个书呆子,一天到晚就趴在座位上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连上厕所、吃饭的时间都控制在极短的时间内。
那个时候班主任最常说的就是“你们要向魏子恒同学好好学学,能有他一半努力我就不发愁你们的成绩了。”
高中毕业后,迟莹去了一所三流大学上学,魏子恒自然去了最好的大学,两个人没有过任何交集。这么多年不见,迟莹发现,这个魏子恒其实长得还挺不错的,如果把那副厚酒瓶底摘下来,应该能算个帅哥。
迟莹勉强笑了笑,“我都不记得那个第一名的名字了,可见考了第一也不会被记住的。”
魏子恒咬牙切齿,“我记得!他叫洛明易!我不会忘记这个名字的!听说那人还是个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