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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末阴雄 》-第 89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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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充对着马老三笑了笑,露出了一口白牙:“小弟自然心里有数,多谢马老板提醒。”

        喝完了那坛青稞酒后,王世充与麦铁杖走出马家饭馆,走进了城里唯一一条集市街里的王氏商铺。

        商铺的店面不大,两三丈见方,天色已晚,两个穿着羊皮袄子的伙计正在商铺外竖着门板,收着摆在外面的布匹,一见王世充走近,一个年约二十,满脸麻子的伙计便不耐烦地说道:“我们已经打烊了,要来的话明天吧。”

        王世充看了一眼这两个伙计,淡淡地说道:“你们刘掌柜在吗?让他来一下。”

        麻子伙计微微一愣,身后那个年长三四岁,留着短须的伙计走上前来,问道:“郎君怎么会认识我们家掌柜?”

        麦铁杖上前一步,指着门口的那块招牌,沉声道:“你们两个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这位就是你们这商铺的大东家,还不快去叫刘掌柜过来!”

        两个伙计一听,吓得脸都白了,那个短须伙计脸上一下子堆满了笑容:“真的是东家吗?您快请进铺子,我们这就去叫刘掌柜。”

        王世充笑了笑,走进了铺子,铺子不大,一道齐胸高的柜台后面,是一排货架,桌上的算盘还在,账簿已经不见了,显然是掌柜的一起带回了后间,而靠墙的一侧放着两张高脚坐椅,供进店谈事的客商就座,一道挂了半卷青布帘子的小门后,看过去大约就是一个小院。

        四十多岁,戴着幞头,穿了一身绿色金钱图案缮丝衣服的刘掌柜匆匆走了过来,一看到王世充,脸上马上堆满了笑:“东家,哪阵风把你吹到这里来了啊,也不事先通知我一声,也好早做准备啊。”

        王世充也不起身,点了点头,问道:“刘掌柜,过年以来,这里生意可好?”

        刘掌柜无奈地摊了摊手:“嗨,还是老样子,您也知道的,我们在这里不能大规模经营,也不能贩卖什么值钱的绢帛丝绸之类,只能卖点布、铜器、生铁之类的日常生活品,这么多年了,这家铺子一向只能勉强维持个收支平衡。今年也不例外。”

        王世充点了点头,这是因为他多年前和薛举的约定,在这里只能经营一些有限的生活用品,而大宗的赚钱生意,如酒、铁器等,都需要由薛举自己家族的商铺来经营,当然,这些商铺的进货,是由每次王世充商队走丝路时,以低价向薛家商铺进行供应的,这也算是两家多年来的约定。

        王世充继续问道:“这些年薛举的实力好象增长得很快,这点为什么一直没有向我汇报?”

        刘掌柜叹了口气:“东家,恕我直言,薛举此人,已经远不是八年前那个还要靠我们供应货物的愣头青了。前两年韩擒虎将军在这里屯兵驻守时,他跟韩将军走得很近,韩将军很欣赏他的勇武,就提拔他当了城中的大都督,这几年他几乎把这金城到天水一带的马贼盗匪剿灭一空,如果不跟他继续合作的话,只怕我们的商队走不了这段。您当初授予了我在这里全权处置的权力,所以小人只能继续和他合作。”

        王世充冷冷地说道:“该如何与薛举相处,是我来决定的事情,我现在问的是你为什么不把薛举的情况上报?”

        刘掌柜的眉毛微微一动,赔着笑:“当年东家您只是要小人每年上交店铺的明细货款,并没有要小人主动上报薛举的情况,小人愚见,跟薛举反正是要长期合作,他的势力的增长也只限于金城一带,就没有上报。”

        王世充心中一动,转而哈哈一笑,站起身,拍了拍刘掌柜的肩膀:“刘掌柜,这些年你在这里辛苦了,我回去后会好好奖励你的,今天不早了,明天我还要去姑臧,就直接住客栈了。”

        刘掌柜的脸色一变:“东家,好不容易来一趟,住什么客栈呀,我们后院还有房间,我去收拾上房让您住下,您正好也可以查查这些年的账本。”

        王世充摆了摆手:“不用了,我这次也只是路过,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来过这里,你要对我的行踪严格保密,有什么事我会通知你的。”王世充说完,就带着麦铁杖走出了店铺,向着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方向走去,刘掌柜走出了门外,看着二人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第0295章 故地重游

        王世充带着麦铁杖一路走到了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所谓最大的客栈,也就是间简陋的二层黄土屋子,门口挂着块大木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平顺客栈”四个字,边上还用着歪歪扭扭的羌语写着两行字。

        王世充和麦铁杖这次来金城时,早早地把马寄存在了城中的车马行,因此在城里都是步行,而装扮也只是普通的胡人行商,免得有人见财起意,虽然麦铁杖的武功了得,王世充本人也非弱者,但在这民风剽悍,盗匪多如牛毛的陇西道上,还是低调点的好。

        两人走进了客栈,里面的大厅里灯光昏暗,一个五十多岁,脸上胡子拉碴的掌柜正坐在柜台后,一边打着算盘,一边上下打量着新进店的两人。

        另一个头上戴着西域式布帽,肩上搭着块脏兮兮抹布的伙计走了过来,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抱着胳膊,用半生不熟的汉话说道:“客人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王世充以前走陇西道上时见多了这样的客栈伙计,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了三个大钱,丢到伙计的脚下,说道:“住一晚上,要间干净,安静点的房间。”

        那伙计听到脚下的叮当声,铜钱的光入了他的眼,让他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一边弯腰捡起三个铜钱,一边换上了一副笑脸,整个人也勤快了许多,他走到掌柜那里拿过了一部油灯:“客人请跟我上楼。”

        踩着吱吱呀呀的破旧楼梯,忍着头上不断落下的黄土,王世充和麦铁杖跟着这伙计上了二楼,进了一间房子,一推开那厚厚的门板,一股霉湿【创建和谐家园】的气味扑鼻而来,王世充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走了进去,而麦铁杖在后面叫了起来:“你这伙计,好生无礼,收了钱就领我们来这地方?”

        那伙计无奈地一摊手:“小店的房间都是这样,对不住了,小的这就给您二位打热水去。”他说罢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麦铁杖正待发作,王世充把他拉进了房间,坐在屋中的木桌边上,笑道:“铁杖,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多,再怎么说,这里总比咱们兄弟以前出去打仗时餐风宿露要强得多吧。”

        麦铁杖也跟着坐了下来,不忿地说道:“我们打仗是在野外,这可是客栈啊,一定是这家店的伙计狗眼看人低,不安排好房间给我们住。”

        王世充叹了口气:“这倒也不是,这家店我八年前就来过,跟现在这样也差不多,金城是陇西边城,条件艰苦,你看看这城中家家户户,连温饱都难达到,相对来说这客栈的条件已经不错了。”

        麦铁杖的眉毛一动,凑近了一些,低声道:“行满,你为啥今天不住在商铺里呢,再怎么说也比这里要强吧,再说了你这次明明要见薛举,为什么又对那刘掌柜说不见?”

        王世充也压低了声音,低声道:“我要测试一下,看看刘掌柜是不是已经给薛举收买了,这些年他从不上报薛举的事情,每年在这里的生意也只是勉强个收支平衡,要是他成了薛举的人,那我在这里的商铺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必须要想办法换人了。”

        麦铁杖点了点头:“可我们来这客栈,又怎么能检测出刘掌柜和薛举的关系呢?要是你知道了薛举在挖我们的人,还要继续合作吗?”

        门口的楼梯处传来一阵脚步声,王世充闭上了嘴,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只见刚才的那个伙计捧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桶上挂着两块布巾,伙计笑道:“二位郎君辛苦了,热水在这里,两个脸盆在床下,二位如果有别的吩咐的话,可以直接叫我们掌柜,小店夜里也供应饭食的。”

        王世充点了点头,又给了那伙计两个铜钱,伙计兴高采烈地谢过王世充,走了出去。

        麦铁杖摇了摇头,拿起桌上倒扣着的两只茶碗,用桶里的木瓢舀起水,倒进碗里,就准备往嘴里送,王世充一下子拉住了麦铁杖的手,低声道:“且慢。”顺手从怀里摸出了一根银针,仔细地在碗里搅了搅,又在灯下看了看针的颜色,确认没有异常后,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麦铁杖咕嘟咕嘟地把一碗水喝下了肚,又倒了一碗,笑道:“一路走来,渴得不行,行满,你怎么不喝水?”

        王世充用手指沾了水,在桌面上写起字:铁杖,当心隔墙有耳,你我手书交谈。

        麦铁杖有些意外,但还是学着王世充那样在桌上写字,他这几年在王世充这里学会了读书认字,虽然那字写得象狗爬,但辩认起来无困难:行满,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进这金城就如临大敌似的,自己的店也不住,出来住客栈又要防人投毒害你,至于吗?

        王世充叹了口气,写道:铁杖,不是我小题大做,而是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几年没来金城一带,想不到薛举的势力如此壮大,此人心狠手辣,又极为贪婪,我与他虽是盟友,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见财起意,趁你我二人孤身在此下黑手,我要是死了,那陇右一带的商铺有可能就会落到他的手里。

        麦铁杖倒吸一口冷气:既然此人如此狠毒,为何还要跟他合作?明知此处有危险,为何还要留在城中?

        王世充的目光如炬,绿芒一闪:我要赌一把,首先,我得知道刘掌柜是不是已经投向了薛举,如果他是薛举的人,那今天晚上薛举一定会来见我。其次,我要看看薛举是不是还想继续和我合作,如果他有诚意,就会来好好谈,要是动了歪心思,铁杖,我想以我们两人的本事,也能安全脱身的。要是我们就此一走了之,薛举就会小看我,以后没准会真的生出夺取我产业的心思。

        麦铁杖咧嘴笑了起来,边笑边写道:这点行满倒是对了,老麦的铁杖可不是吃素的。对了,你以前是怎么结识这个薛举的?

        王世充想到十一年前第一次走陇西商路,结识薛举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手下如走龙蛇:那年我才十五,我们王家的生意也没有扩展到陇西,只在大兴城里有几家米店和布店,但我听说走丝路能有很高的利润,就跟着一支粟特人的商队,一起走了趟陇西。

        那时候的薛举,也只有十七岁,只是这城中的一个军士,当时他们家也刚来金城落户不久,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势力,薛举本人也是因为开皇二年与突厥作战时才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府兵的。

        我走陇西的那次正是开皇四年的时候,仗刚刚打完,丝路也断了快两年,我估摸着这时候走趟货一定能赚大钱,就把家里所有的余钱都买了丝绸,带上了十几个伙计,准备去姑臧城贩卖,可是来到这金城的时候,却听说前方有盗匪横行,商队根本过不去,前几拨过去的商队都给劫了。

        那支粟特人的商队有两百多个护卫,他们不信邪,就直接过去了,我没跟他们一起走,结果两天后,这些粟特人回到了金城,货全给劫了,人也死了二十多个,就在这个客栈里,哭天抢地的。

        当时薛举就在下面的大堂里跟几个军士一起吃酒,听得不耐烦了,一拍桌子就吼了起来,说什么大丈夫给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找回场子,跟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哭哭啼啼算什么事。

      第0296章 比武招亲

        麦铁杖听得哈哈一笑,写道:这话解气,是男人就应该战斗,换了我也看不上这帮粟特人,要么花钱赎回货,要么就绕道回去,哭有个屁用啊。

        王世充微微一笑,写道:铁杖也别说风凉话了,那批货就是这帮粟特商人所有的家当,就这么没了,连家都回不去,也别怪人家哭。

        当时我就说了一句,说看你们这几个军士都挺有力的,作为军人保护不了商队的安全,却在这里喝酒笑话人家,也不觉得脸红吗?

        薛举气得一砸碗,冲到我面前就想动粗,那酒气都喷在我脸上,我心里虽然有点怕,但总觉得自己占了理,没必要后退,就昂着头瞪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跟薛举这样瞪了半天,他哈哈一笑,说我倒是个勇士,还问我敢不敢和他一起去把货抢回来,我虽然不信他有这本事,但总觉得他可能认识这些盗匪,再说那些人盘踞在前路,我也过不去,就想着万一能跟这些盗匪搭上线,花点买路钱过去也好,总不能就这么回去。

        于是我就说,有啥不敢的,薛举当即就拉着我,跟他,还有他手下四五个兄弟骑马去了城西的山里。

        抢这些粟特人商货的,是祁连山里的胡人马匪,首领姓鞠,绰号沙漫天,武艺高强,来去无踪,他在金城里有自己的眼线,而这金城又是丝路之上的必经之地,所以只要有商队一到金城,他就会早早地带人去埋伏袭击,官府曾经攻打过他的山寨,可这人很狡猾,大军去时他就跟手下们逃往河湟,大军一撤就回来,几次三番金城守军捉不到他,也就懒得去剿灭他了。

        薛举却因此知道了他的山寨位置,他大概也知道如果大军出动,沙满天一定会跑得无影无踪,于是干脆就只带了四五个人,骑马进山,到了他的山寨前叫骂,让他把抢来的货物还给那些粟特商人。

        麦铁杖的眉头皱了皱,写道:就去了四五个人?是不是太托大了点。马贼再怎么也有几百上千人吧。

        王世充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捏了把汗,写道:可不是么,当时我也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才会跟着薛举这样胡来,要换了现在,只怕不会这么冲动了。

        不过陇右民风强悍,崇尚武力,人人都敬畏真正的英雄,薛举这样只带了几个人过来挑战,那些马匪还觉得他挺有种,所以没有放箭射杀他,当时刚过辰时,沙漫天也就带了二十几个人骑马出了山寨,一看薛举只是个少年,便哈哈大笑,说小毛孩子也敢来闹事,让他快点滚回去。

        薛举其实一开始敢来也是因为酒喝多了,一时的冲动,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了,但给沙漫天这样一骂,面子上下不来台,就跟沙漫天说,他是纵横祁连山南北的巨寇,敢不敢跟他这个小毛孩子单打独斗,要是他赢了,就把那些粟特人的货物还掉,要是他输了,这条命就给他。

        沙漫天在前一天的战斗中中了一箭,还给砍了一刀,有伤在身,他本想拒绝,可他的女儿鞠红巾,却主动出来应战,说是要给薛举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一点教训。这鞠红巾那年才二十岁,生得貌美如花,自幼习武,弓马纯熟,尤其是擅使飞刀,武艺比起沙漫天也不遑多让,出道以来从没输过人,所以沙漫天当时想了想,就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薛举和鞠红巾的大战,薛举幼年时也逢江湖异人传授武艺,勇武绝伦,两臂足有千斤之力,这是沙漫天父女根本没有想到的,而且薛举枪法纯熟,竟然学得了当年三国时西凉锦马超的家传枪法,鞠红巾虽然也是使的双刀,刀法精妙,但毕竟是女子,在气力上吃了亏,若不是她的坐骑是吐谷浑的天马,神骏非常,只怕一百合内就要输了。

        薛举当天吃亏就吃亏在了马上,他的战马不过是普通坐骑,经常是磕开了鞠红巾的双刀后,却被其仗着马快逃了开去,无法形成连续的攻击,两人这一仗就打了足足有两三个时辰,从辰时一直打到下午的申时过后,还是无法分出胜负。

        最后鞠红巾眼看难以力敌,就卖了个破绽诈败而走,薛举不知是计,紧紧地在后面追,当时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鞠红巾的手一抬,薛举惨叫一声,就栽下了马,我那时心猛地一跳,暗道坏了,薛举一死,只怕我也难以脱身啦。

        王世充写到这里,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麦铁杖正听到关键处,都顾不得写字了,目光炯炯,急道:“行满,快说呀,后来如何了?”

        王世充笑了笑,继续写道:薛举在地上一动不动,那鞠红巾得意洋洋地策马来到了他的身前,跳下马准备取下薛举首级呢,却不曾想地上的薛举突然暴起,一把就抓住了鞠红巾的腿,把她掀倒在地,两人就这样抱着在地上滚来滚去,尘土漫天,也不知道里面出了何事。

        沙漫天和我们都没料到会有这变故,不约而同地奔上前,没跑两步,却发现两个身影从地上站了起来,薛举的左肩血流如注,左手揽着鞠红巾的腰,右手却拿着一把滴血的飞刀,架在鞠红巾的脖子上,得意地狂叫着,这回是谁胜谁败!

        麦铁杖算是明白了,写道:一定是那把飞刀,对不对。

        王世充点了点头:不错,后来薛举跟我说,他的马不如鞠红巾,总这么打下去,再打上三天三夜也赢不了,本想硬接这飞刀的,但鞠红巾的飞刀实在是厉害,他没接住,就扎到了自己的肩头,那一下摔下马来,倒也不是装的。

        结果他在地上盘算,只有装死让鞠红巾接近,近身格斗,才有胜算,因为那时候他的长枪也掉了,身上没有武器,等鞠红巾下马时,他咬咬牙,硬拔了自己肩头的飞刀,这才制住了鞠红巾。

        那沙漫天一看爱女被擒,慌了神,连忙过来说愿意归还货物,请薛举放了他女儿,薛举本想照做,结果我在一边说不能这时候放了人质,要他的那几个兄弟把鞠红巾捆了,押回去当人质,然后让沙漫天把货物送回金城,然后才放他女儿。

        薛举当时也流了不少血,已无再战之力,我们就四五个人,即使沙漫天把货物给我们,我们也不可能运回去,沙漫天当时虽然气得要炸,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看着我们押着鞠红巾,回了金城。

        金城当时的最高长官是兰州刺史李景,还有金城司马王颁,一看到薛举捉住了沙漫天的女儿,大喜,当场下令要斩杀鞠红巾,以祭奠这几年死在沙漫天匪帮手上的商队护卫和士兵们,我赶忙阻止了李刺史,说是如果杀了沙漫天的女儿,只会让沙漫天从此更加仇恨官府,不如以此为诱饵,招安沙漫天,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金城附近的匪患。

        李刺史和王司马听了我的话,一天后,沙漫天果然派人把货物送回了金城,而当时来送货的,就是现在薛举手下的头号悍将,身为沙漫天团伙二当家的宗罗喉,刺史和薛举收了货,但没有马上放人,而是跟宗罗喉大谈招安的事情。

        李刺史亲自许诺,要是沙漫天肯改邪归正,归顺朝廷,就把他编入金城的防卫部队,让他当金城的车骑将军,为了取信于沙漫天,刚刚给提拔成帐下都督的薛举还自告奋勇地跟宗罗喉回去当了人质,以换取沙漫天肯亲自前来谈事。

      第0297章 与虎谋皮(一)

        房内的灯火一阵摇曳,王世充的回忆顺着他的指尖流淌在桌上:后来沙漫天同意了这个提议,不仅归顺了朝廷,还把女儿嫁给了薛举。

        那鞠红义跟薛举打了这么久,败在他的手下,也是输得心服口服,芳心暗许,嫁给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求之不得。我在参加完了他们的婚礼后,由宗罗喉亲自护卫那支粟特人商队,一路到了姑臧城,也就是因为这一趟生意,我们王家才算真正赚到了第一笔钱,以后的广开店铺,慢慢发展,都是靠了这笔钱所赐。

        麦铁杖听完后长叹一声:想不到行满还有这么【创建和谐家园】的往事,我听着都是一身汗,你当时一个十五岁少年怎么撑过来的。

        王世充嘴角勾了勾,眼中绿芒一闪:当时可能是太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没什么好失去的,我只知道,那趟货一定要走成,全家都指望这趟生意呢。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个洪钟般的豺声,透出一股凶狠与霸道:“世充,来了这金城怎么也不通知哥哥一声呢?”

        麦铁杖的脸色一变,而王世充却是神态自若,喝了一口碗中的水,平静地说道:“薛兄,别来无恙?”

        一阵楼梯响动声过后,那扇破木门被重重地推开,一阵烟尘弥漫,黑暗中只见一人捧着油灯,站在门口。

        来人头戴金盔,双目如铜铃,向外鼓出,国字脸,三十上下的年纪,乱眉如麻,鹰鼻狮口,腮边根根虬髯如钢针一样向外挺立,全身鱼鳞锁子甲,外披素罗袍,内穿贴身衣,腰系蝴蝶扣,骑马兜裆裤,马靴云卷儿绣,身高九尺九,胸宽背又厚,峙渊岳停地站在门外,端地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王世充虽然与薛举多年未见,但一见此人,仍然心里暗暗喝了声彩,此人的气场和雄壮完全不在自己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时见过的一众悍将之下,即使是与当世悍将的史万岁,来护儿,鱼俱罗,慕容三藏等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薛举举着灯,直接走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王世充,哈哈一笑:“世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老样子,发了大财也不来金城跟哥哥聚聚吗?”他的目光落到了麦铁杖身上,同为悍将,麦铁杖这个赳赳武夫倒是吸引了他的眼球,“这位壮士好生了得,世充,是你的护卫?”

        王世充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指着麦铁杖说道:“这位姓麦,名铁杖,始兴人,乃是朝廷正印的五品仪同将军,南征平叛立下大功,是我的朋友,可不是我的什么护卫,这次跟我结伴西来,见识一下陇右的风土人情。”

        麦铁杖也站起身,冲着薛举一拱手:“久闻薛壮士虎威,闻名不如一见啊。”

        薛举的眼中闪出一丝冷电般的光芒:“原来是当年渡江侦察,一人斩杀数十名敌军,可以日行五百里的神行太保,久仰久仰。”麦铁杖当年南征也算是名满天下,就连金城这种边境小镇都知道了他的名头,先是一愣,然后喜色上脸,表情也舒缓了许多。

        王世充看了一眼门外:“薛兄今天是一人前来?”

        薛举点了点头:“不错,咱哥俩十年没见了,今天好好聊聊,听说你明天还要上路,我知道你做生意忙,就直接来这里找你了,这家客栈几年前被我买下,现在客栈内只剩我们三人,不知世充是否愿意与我一叙?”

        王世充笑道:“这个自然。”他转向麦铁杖道,“铁杖,我和薛兄有些事谈,你先出去吧。”

        麦铁杖看了一眼薛举,点了点头,拿过他手上的油灯,走出了门外,一阵楼梯的“吱呀”声响过,一切归于平静。

        薛举拉过了麦铁杖的凳子,在王世充的对面大马金刀地坐下,摘下头盔,往桌上一顿,嗡声道:“世充,不够意思了吧,来了金城也不来看看我。”

        王世充没有接他的话碴,而是看了一眼他的这身披挂,面无表情地说道:“薛兄,今天穿得这么正式,是巡逻回来吗?”

        薛举的眉毛一扬:“你是不是不想看到我?每次来金城都要躲着我,我有这么可怕吗?”

        王世充冷冷地说道:“都金城之虎了,还不可怕?当年我只要你对敌人赶尽杀绝,可没教你这么多变态的杀人伎俩。”

        薛举哈哈一笑:“杀人是为了立威,是为了让我的敌人和不肯顺服的人恐惧,杀的手段越凶残,越狠,那这些人就会越怕我。王世充,你当年教我要多看史书,汉高祖刘邦为了震服那些心怀不轨的异姓王,就把彭越给剁成了肉酱,传给这些诸侯王看,我这只不过是学学汉高祖罢了。”

        王世充叹了一口气:“汉高只不过醢了一个彭越,你可是把成百上千的俘虏都用大石磨子砸成了连骨带肉的肉饼,残暴程度比起汉高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薛举,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不明白,只靠着暴力是成不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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