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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手张狂的草书根本不像是出自一个小孩的手笔。
沈伐石将厚厚一沓纸张一一翻检过去后,下了结论:“你的字迹太轻浮。”
“怎么轻浮?”
“过于信马由缰,不加约束。你看,这个落笔拖得太长,就像人的腿脚,太长,字型就会失调……”
“腿长不好吗?”季三昧托着下巴,又打了个哈欠,被泪水洗过的眼睛清凌凌地倒映着沈伐石的影子,“可以伸到师父的被窝里呢。”
沈伐石今天已经洗过一次澡了,不想跟他多废话,扬手抛给了他一个新制的绣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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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人间,这小小的一袋能卖出百金之价。
季三昧眼睛一眨,计上心来:“师父,还有多余的吗?我怕不够……”
沈伐石没有给他把鬼主意付诸实践的机会,头也不抬道:“不要想着去人间做倒买倒卖的事情。什么时候吸完了再来找我。”
季三昧满口答应,坚决不做,回屋就身体力行地把烟丝全部从烟囊里倒出来,一根根数了个清楚。
烟丝共计两千零五十根。他克扣下了一千根,悄悄藏起,打算等什么时候有了外出机会,好卖了换些宝贝。
自此后近七日功夫,除了抄写经书及浪费纸张,季三昧就赋闲在禅房里无事可做。兴之所至,他会手执两支笔,把那些他看过一遍就烂熟于心的佛经一左一右地同时默写下来。
七日后,觉迷寺方丈突然到访禅院。
觉迷寺原先是个极小的庙宇,僧人不过五十,方丈辛苦地打理经营,却只能靠稀薄的香火钱勉强维持僧人们温饱。
而在六年前,沈伐石不知怎的就选择了在觉迷寺出家。
他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觉迷寺所在的飞熊山整个买下,投下大笔钱财扩建寺庙,为九天神佛百八罗汉塑造金身,自己却低调地捡了一间干净幽远的禅院住下,挂名在觉迷寺下,以居士自号。
觉迷寺方丈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出家方式,被陡然而至的铜臭雨淹得五迷三道,但他毕竟背靠佛祖,不敢悖离,碍于沈伐石先前的道士身份,准他不必完全遁入空门。
但是,沈伐石刚搬进来的时候,还只带着王传灯一人,过了几年,就凭空多出了个长安来,现在又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佛门重地毕竟不是菜市场,沈伐石虽说是觉迷寺的最大的金主,但方丈还是决定要来查看一二。
方丈来时,季三昧正在默写佛经,双管齐下,不过不再是草书,而是端庄的小楷。
他默写的是《地藏经》。
方丈见状,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季三昧讲佛,而季三昧深谙见人言人见鬼言鬼的本事,神色安详,态度温驯,有问必答。几番来回后,方丈认定这是个可以遁入空门的可塑之才,匆匆找到沈伐石,希望沈伐石能够叫季三昧剃度出家,并真情实感地慨叹,季三昧有望成为一代高僧,自己在三十岁时都还没有季三昧这般出众的慧根,云云。
沈伐石全程沉默,等方丈抒情完毕,才问道:“乾明殿中的罗汉金身是否需要重新翻修?”
方丈觉得自己无意间闯入了一间菜市,对面坐着的是个满口挂满了价码的投机贩夫。
沈伐石这意思显然是不打算放人,方丈在挽留人才和寺庙的长久发展之间踌躇良久,才艰难地选择了后者。
自那之后,方丈便时常造访禅院,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劝说一肚子大千世界花花肠子的季三昧皈依我佛。
奇怪的是,尽管压根儿没有要抛弃三千烦恼丝的意思,季三昧却每每愿意与他谈佛讲经,直至月升时分。
长安深觉诧异,私底下也问过季三昧:“师弟,你喜欢佛学吗?”
季三昧正把一本偷偷托王传灯买来的春/宫小册子包上佛经的书皮,闻言笑道:“一门可悟之学,但就我个人来说,算不上多喜欢吧。”
“那为何……”
季三昧笑眯眯地将新包上的书皮整理清爽,细细地捋平了边缘的皱褶:“觉迷寺方丈不是什么佛学大家,但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师父的日子也会过得松快些。”
长安虽然有点不通人事,却也知道沈伐石在觉迷寺中的地位,断不敢有任何人敢难为他,因此把这句话刨去,就能从季三昧假假真真的叙述中剖出真相来。
“……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
其实,长安不知道,季三昧还有一句话没有宣之于口。
……若是我的混账父亲还在,恰好和方丈是一样的年纪。
不过这种事情,不提也罢了。
数日后,被季三昧判定为“晚年空虚”的方丈再次驾临了禅院,然而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不速之客。
沈伐石听到响动,走出了书房,那衣冠楚楚、面白肉细的胖子见了他,如遇神佛,扑上去跪在了沈伐石脚下:“法师,沈法师!我被一女妖缠住了!她……她心狠手毒,法力高强,竟然要索我独子的性命!!求法师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 法师:为什么不跟我留情侣头?
三妹:我看到镜子里的秃头会嫌弃我自己的。
于是,为了留情头的法师,决定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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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三昧用舌头拨了拨烟嘴,顶着烟枪在口里调了个方向,目光迅速在来人身上搜刮了一番。
男人所穿的衣裳是最名贵的天山云锦所制,为了将这块白花花的肉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要生生多耗上三尺布,再配上他脚上的丝履和腰间的青玉环佩,他这身行头的价格,保守估计在三百两到五百两之间。
要说他身上顶顶值钱的,要算他身上那四处悬挂着的、弥漫着一股淡淡黑狗血气味的黄符角。
沈伐石主职捉妖,【创建和谐家园】修佛,飞熊山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沈法师的赫赫的威名和漫天的要价。这明码标价的生意让无数人望而却步,转而寄希望于一些声望不足却收费低廉的捉妖师。
这些捉妖师龙蛇云集,成分复杂,值得一叙。
义务捉妖的高洁之士有,他们的特点是不求回报,鞠躬尽瘁,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按季三昧的计算,此类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姝是百里挑一的奇行种,当事人想要遇见,必须得有祖坟冒火的运气。
勤勤恳恳的中庸之士当然也有,他们的职业特点是技术一般,价格公道,颇具自知之明,大妖自然是惹不起,小妖却还是能拿捏住的。此类人约莫占十之三四,除非对对手实力做出了错误判断,否则一般情况下总能功成身退。
捉妖师中最不缺的一类,就是借妖祸的东风狠捞一笔的东郭先生。他们常常读书万卷,恨不得把世间最可怕的词汇搜刮一空,全盘砸在苦主们的头上,等到苦主们晕头转向了,自己再摇晃着大尾巴挺身而出充当那根救命稻草,满口许诺,答应会帮受害方解脱,等到苦主掏出钱包,他们就毫不留情地狠宰一笔,一张烧给死人的黄纸都胆敢号称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纸。
清点一遍来人浑身挂满的看似金贵得不得了、实则卵用没有的黄符角,季三昧便能想象到他来之前有多么病急乱投医,有多少无良贩夫趁机向他挥起屠刀,大肆割肉。
老方丈知道自己不专于此,引人来后就款款退去,把访客留给了沈伐石。
长安想把打扮成个过节彩灯似的男人从地上请起来,但他却不肯起立,仿佛爬上山来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气力,唯有眼白里那两颗弹珠似的眼珠子还会张皇地滚来滚去。
沈伐石一掀眼皮,王传灯便会意,从主禅房里搬了个凳子过来,服侍着沈伐石坐下,沈伐石手指一颗颗掐着念珠,既不温言安慰,也不循循善诱,只等着对方颤抖完毕再聊正事,服务体验可谓极其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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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伐石:“我价值三千两。”
这份在商言商的架势,让向来爱财如命的季三昧都不免侧目。
来人却丝毫不在意这个,踉跄着前行两步:“莫说三千两,就是三万两,只要能救我儿性命,我也愿意!”
刚刚还在鄙视沈伐石的季三昧瞬间倒戈:……可惜,报少了。
谈好了价格,贪财和尚沈伐石才进入了主题:“你遇见了何物?”
来人雪白的面皮上冷热汗齐流:“是……是鬼车!”
季三昧神色一动。
鬼车,又名姑获鸟,生有九头,其貌丑无比,乃孕妇死灵所化,一身鸟羽就是它们的鲜艳画皮,一旦褪下鸟羽,便能化为女体。
鬼车因其生前怨念,极爱幼子,常常抢夺人类之子占为己有。
但是,季三昧却生出了疑惑来。
打个通俗易懂的比喻,鬼车这类妖怪就相当于人间的盗抢犯,行径恶劣,但实际破坏力较低,不必动用国家机器,一个地方州府的捕快也能逮住一两个。
同理换算,一只修行不超过三百年的鬼车,一个二流捉妖师就能轻松捕获,拆肉拔毛,根本用不着沈伐石出山。
然而,在场的人都没有什么职业道德,悭吝鬼,财迷和尚和老流氓欢聚一堂,唯一一个有点道德的,由于长期生活在财迷和尚和老流氓身边,对于财物的概念与正常人截然相反,因此也没有警告来人他跌入了一个欺诈陷阱。
季三昧心中有了好奇,就直接宣之于口:“这位叔伯,您怎么知道那是鬼车?”
季三昧可不信,能够清晰地指出“鬼车”学名的人,没有降服和驱赶鬼车的本事。
来人又擤一擤鼻涕,说道:“我是沂州人士,前不久被一只鬼车缠上,不得安宁,一入夜,就在我家附近的一棵槐树边徘徊嘶叫,声音吓人得很……沂州有个相当有名的捉妖师,给了我符咒和咒水,还给了我四面铜镜,让我分别挂在房檐的四角,就能驱走鬼车……但是它却死活不肯走!那废物捉妖师几次来收妖,可那东西猾得很,动辄就没了踪迹,几日后又飞回了槐梢头,哭,叫……”
……这鬼车还是个轰不走的钉子户。
暗自调侃之余,季三昧也纳罕起来:那捉妖师听起来不像骗一轮就跑的草包,采取的应对之策也是正确的,为何鬼车却不肯离去?
男人又擤了一泡声势浩大的鼻涕,一双眼睛在手绢上方打量起季三昧来。
季三昧的相貌生得极好,颇有鬼狐之色,小小年纪又能当着沈法师的面抢白,沈法师不仅不加以呵斥阻拦,甚至还颇有纵容之意……
思及此,男人壮着胆子发问:“这位小师父,请问您也通晓鬼神之事吗?”
季三昧臭不要脸地应答道:“自然。”
昂贵的金钱总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够叫人全身心信任的力量,因为只要花钱能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事,男人也本能地想用金钱来衡量一下季三昧的价值:“这位小师父,若请您出山,要价几何?”
既然来人诚心诚意地问了,季三昧也不介意大发慈悲地告诉他:“我价值五千两。”
男人震惊了。
季三昧将这一口厥词放得理所当然,然而沈伐石却只是淡淡地瞄上了他一眼,就给这句狂言加盖上了官方印章:“是的。”
季三昧浅浅一笑,转过脸去,用视线扒光了沈伐石的衣服并在他的胯/间留下深情的一吻。
男人睁圆了眼睛,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那敢问小师父……有何神通……”
季三昧收回了含义颇丰的视线,打算为自己这五千两的昂贵身价正个名。
在烛阴,修道之人多修五行,因而烛阴又号“五行宗”,灵根也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类。他上辈子本是天赋卓绝的木灵根,但为求六尘和自己能在烛阴城中安宁过活,季三昧自废了灵根。好容易重新投胎,他的灵根又长歪了,还是罕见的异灵根,只能在有限条件下带来好运,却没有足够的攻击性,在奴隶窝里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至于沈伐石怕是早就习惯了他的弱,只当季三昧这辈子是投胎做人,全无灵根一说,甚至没有问过自己是否再生了灵根。
在做奴隶的时候,季三昧生怕自己动用法力会惹来妖魔,他不喜欢做盘中餐、瓮中鳖,因而几乎没有试探过自己法力的极限。
……但是现在,不妨一试。
他将双手合十,置于胸前,气沉丹田,运转气脉,催动了体内沉寂的灵根。
密密麻麻的红色符箓闪耀着淡淡的金光爬上了季三昧的脸颊,一直延伸到他的眼瞳之中,唬得男人心肝一颤。
季三昧冷冷下令:“该下雨了。”
他话音一落,天空上便降下数道霹雳雷霆,直落九霄,就像是一只淡蓝色的鬼手一把挠破了天空,让铅灰色的天幕凭空多出了数道凌厉的血痕。
煮沸的云块骚动着翻滚起来,雷飞如梭,电闪如刃,少顷,倾盆玉珠随着一声霹雳瓢泼而下。
季三昧收回了法术,向男人俯身鞠躬:“叔伯,雨下大了,请进主禅房一叙,一刻钟后,骤雨立解。”
男人又惊又喜地被淋成了落汤鸡,一边精神大振,一边忙不迭奔入主禅房。
长安也是惊喜不已,在王传灯去安顿人时,用双臂搂住了季三昧,以后背为他挡雨,护送他到了廊下。
长安:“小师弟,你真厉害。”
……更喜欢小师弟了,怎么办。
季三昧虽说躲得快,无奈雨势霸道,衣服也湿了一半,他一边拧着衣角一边毫不虚心地领受了夸奖:“师兄,那你还不快加紧修炼,快点超过我。”
长安月牙眼:“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