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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十二君 》-第 4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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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阡陌希望莫管家能够将自己的名字带给县郡大人,并且能够给大人留下个印象,再过几个月的秋试,但愿县郡大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时还能记起她来。运气真好,没想到无意中救的胖小子是县郡的儿子,她放了一根线,端看有没有鱼咬上钩了。什么社会都存在着特权阶层,这是学过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她所深知的道理,她家境贫寒,无权无势,要想在这个社会出头,仅靠自身的才华是非常难的事,何况她本没有什么才华,能够有捷径走,那是最好的。

        请安宝堂的大夫为元少爷出诊的白衣男子正是墨宝斋的老板沈慎燚,年方二十有三,其母在京为官,其父族是浦城大户,富甲一方,可惜这个时代与中国历朝历代一样,商人地位低下,所以沈慎燚的父亲并非正室,不过是其母的八位侧君之一,幸得沈慎燚自小聪明好学,人又遗传了其父的英俊,在十八岁上就才名远播,挤身金陵上流社会所排名的金陵十二君之列,为沈家挣了不少颜面,因此母亲对他也甚为疼爱。

        金陵十二君,乃是金陵国十二大才子,发起人是金陵建国初的一位公主,原来的本意是为国家选举贤能,后来慢慢增加了入选条件,到了如今,入选不光看琴棋书画、诗书文采,相貌也成了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长得不出采的男子是要被淘汰的。该项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凡金陵国年满十二周岁的男子均可参加,由各县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州,各州再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府,各府再选出十二名送往上京,上京是最后的一场总决赛,决出最后十二名,由当朝公主亲自授予“金陵君”的称号及黄金腰牌,成为国之名士。因是公开选拔,得此称号者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试所选出的状元之才名气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称号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宫中显贵及女官们娶夫之首选,许多人自得了此称号后,要不了多久就寻个好人家嫁了,这沈慎燚因是庶出,却又有那不俗的名声,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他是个心高气傲的,断不想与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难有好人家娶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总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这浦城县开了墨宝斋,图个清静。他名气在外,连家又是县中大户,生意世家,墨宝斋售的尽是好货,生意倒是十分地红火,就此安顿下来,也懒得回上京。沈大人来信催他回去相了几次亲,俱不满意,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索性向母亲表明了心意,选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宁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也不管他了,只说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由得他在浦城县呆着,这一住就是好几年,到了如今还是个光棍。

        说起来也怨不得沈慎燚,金陵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是女子的十几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动物,要想找个身家才华都好的女子,还要嫁与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难得找。

        至于这一切,林阡陌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当她听到这个国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这么多时,倒是吓了一跳,与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为女人当权,必然是女多男少,没想到恰恰反了,最后她想了想也就释然了,国家总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从来都是占少数人,被统治阶级占大多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这个真理,为此她郁闷了好几天。

        元少爷醒过来之后,沈慎燚安排他们进墨宝斋休息了一阵,等他精神恢复了才派人送了出门,目送着马车走远,他才回到店中。经这一闹,店里显得有些杂乱,客人也散去了,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唤了伙计进来收拾,他将那些客人试过的纸张都收了过来。看人字画,一向是他的爱好,进店的客人良莠参半,客人试笔墨的东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学习,也有不少酸词或是丑字,逗得他笑不可抑,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项乐趣。

        他一袭白衣坐在溢满书香的屋子里,静静看着那些纸张,低垂的脸颊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看到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沈慎燚微微一愣,抬头叫道:“书墨,你可曾记得这字是谁人写的?”

        僮儿书墨过来看了看,摇了摇头:“不记得!少爷,这字虽清秀,却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么倒引起你注意了?”

        “写这字的人年龄应该不大,这词却……”沈慎燚皱了皱眉,他博览群书,这句话却不曾见过,想是写字之人心中所想,随意写下的,这样看来,此人的胸襟志气真是不错,只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结交一番。

        书墨探头看了看,笑道:“这词有些老成呢,观词达意,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少爷又起了结交的心思?既然到咱们斋来买笔墨,用完了自会再来,到时候一打听就知道了,要是个女子,是个还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爷干脆就配了她。”

        “呸!没正经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爷明日就给你配了人,免得在这里嚼舌。”沈慎燚瞪了书墨一眼,脸上一沉,作势说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爷舍不得,纵然少爷嫁了人,书墨也要跟在少爷身边,哪儿也不去。”

        “傻话,若是少爷一辈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辈子?”沈慎燚自嘲道。

        “怎么可能呢,少爷这么好的人品,总会找到个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燚默念着起身向后院走去,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那么执着,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却不甘心。父亲就是个侧君,什么都要听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顶多比下人强那么一点点,在母亲和他喊爹的那人面前,生身父亲只是个奴才,他连一声“爹”也不能喊出口,他只能叫他“叔父”。母亲对父亲不好吗?也不能这么说,她对他挺好的,不过那种好,就和她养的那只白猫一般,心情好时抱在怀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脚踢开,与她对爹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母亲心中,等级森严,爹的地位是小君们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只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于浪费在他们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却又找不到个情投意合的,若是让他对着个看不上眼的,心中还是不甘,他沈慎燚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凭什么就不能找到个真心相爱的好女子。

        卖玉

        现代的女孩子,向来对小吃特别钟情,以前出去旅游,林阡陌最喜欢的就是逛当地的夜市,寻找各地的名小吃,到了这里也不例外,现在自己好歹也算是农民进城,不逛个够太对不起自己。拉着林二吃了一圈,肚子填饱了,打嗝都带着股子葱油味。

        林二摸着撑得滚圆的肚子,惬意地说道:“好久没吃这么饱了!”

        林阡陌递过铜钱,让摊主用油纸裹了一摞烧饼,预备带回家给其他人吃。

        “姐,是不是家去了?”林二问道。要买的东西也买到了,吃也吃饱了,任务完成,他们也该回去了。

        “等会儿,还得办一件事。”林阡陌说道。出门时她可是打算好了的,将手中的两块玉给当了,一块是林阡陌的,另一块是第一次醒来时那个叫韩争的少年扔给他的。

        原来她与韩争是指腹为婚,林大娘没多说,只说林家原也是当官人家,后来不知因何事获了罪,被罢了官,家道日渐没落,韩家便想悔了这门亲事。估计本尊的林阡陌不想就这么退了亲,所以才会被韩家的人打了一顿,这一打就将她的魂儿给打散了,也不知被安排投到了哪处地界,却让一个新的灵魂在这幅身躯里得到了重生。

        林大娘的说辞颇有些矛盾之处,若是说林韩二人是指腹为婚,十多年前的林家应该还算昌盛,否则依韩家的势利,不可能干这种傻事,可是观林大娘的样子,气质倒是有那么一点,却怎么也看不出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据林阡陌所知,富贵人家的小姐不仅要上国学,还会请先生教授其他技艺,那文化水平,至少也应该相当于前世的高中毕业生,林大娘那水准,顶多一个小学肄业水平。

        各人有各人的难处,林大娘不说,她便也不问,主要是问多了也白搭,就这样糊涂着还好些,知道得多了容易露馅,她现在就是个半失忆的主儿,能混则混,如此正好。

        她很庆幸那天韩争把那枚玉佩扔给了她,既然是订亲的东西,想来也值不少钱,林阡陌早打准了主意将这东西当了,最好能当多些银两,起码可以撑到她把“遗忘”的知识学会,入秋时考上个工作为止。林家因为她欠了不少外债,在村里见到人都抬不起头来,总不能让家人继续借债过日子。

        林阡陌没有直接去当铺,找了家玉器店,进去看了看,对比着玉佩的质地。那玉成色不错,虽然她不懂,也晓得是好玉。店铺老板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人,见有客上门,含着笑迎了上来。

        “客官想买玉?要什么成色的,多少价位的,您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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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好眼光,这玉玦可比青玉、黄玉等其他玉质要好得多,您看这玉玦润泽无瑕,白如截脂,是白玉中最好的品种,出产稀少,因此也最为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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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此之前,林阡陌先去买了一身新衣换上,找了好半天才买到,这里的人一般不卖成衣,都是定制,今儿运气也算好,正好有一家给客人做的不合身,小了要重做,她便和老板讲了半天价买了下来,比原定的打了六折,让她偷笑不已,人家只当做坏了浪费了布料,有人买就不错了,不曾想却是便宜了她。林二就没这么便宜了,只得给了钱,买了人家穿过的一套半新不旧的。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她要卖玉,若是穿得寒酸,没准给人当成小偷,所以该奢侈的时候还是要奢侈的,等玉卖个好价钱,多的也赚回来了。

        掌柜的介绍完毕,一脸殷勤地看着她。林阡陌摸出了玉佩,递到掌柜面前:“掌柜的看看我这玉佩,与你的玉玦相比如何?”她的脸上带着轻松的笑,看不出深浅来。

        那掌柜的接过玉佩,仔细端详了一下,见亦是上好的白玉,脸上的笑纹更深了:“客官看来是个懂行的,也不敢欺瞒您,我店里的玉玦,不敢说比您的玉佩好,但质地绝对相当,不过,有一点是您的玉佩所不能比的,您仔细看看,我这玉玦可不是本朝的物件,这可是古物,距今不说有千年,这四五百年的历史可是有的,所以说我这玉玦的价码,可就比你的玉佩高了三倍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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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的翘起了五个手指,左右晃了晃。

        “五百两!”林二惊叹道。

        掌柜的摇了摇头:“错了,小哥,五百两只能买半边,我说的是一千两。”

        “照您这么说,我这玉佩只值得三百三十三两银子?”林阡陌皱了皱眉,她可听林大娘说,这玉佩是林家家传的,想来也应该有些年头了,说不定掌柜的为了吹嘘他自家的玉玦,故意贬低了玉佩的价。

        “客官您不是在我店里买的吧?给您说句实话,我做生意讲的是实诚,这店是童叟无欺,除了我这里,您再找不到更便宜的店了,您这玉在别处,至少收您五百两银子,在我这儿,也就三百五十两,咱做生意讲究的是个缘份是不?一回生二回熟,还指望着回头客呢,决不会欺瞒客官半分。”

        “既然掌柜的这么豪爽,那么,就请掌柜的取三百两银子,这玉佩归您了。”林阡陌说道。

        掌柜的一下愣住,呆了片刻,出声喝道:“咦?是我开店还是你开店啊,怎么倒管我要起银子来了?”

        “我并非玩笑,这玉佩乃是家传之物,小女子到蒲城来办事,手头上现有些不方便,不得已才想将它卖了,掌柜的也是个识货的,三百两买了去,转手您卖出去,绝对不止这个价,总的来说还是您赚不是?”

        “嗨!奇事儿年年有,今儿倒给我碰上了。”掌柜的一听生意做不成,马上拉下了脸,“去去去,我这里不是当铺,要当东西出了门朝右拐,别在这儿挡着我做生意。”

        林阡陌不知道这家店今儿还没开张呢,做生意的人讲究的是个好彩头,人家还没开张她就上来卖东西,这不是讨晦气么,如果是在掌柜生意好心情又好的时候,没准儿她这招能行,现在却是不行了,掌柜的毫不客气,眼睛一鼓,店里的伙计拿了扫帚就要赶人,林二跑过来挡了一下,给扫帚打在背上,哎呦呦直叫唤,店里一干客人见状,哄堂大笑。林阡陌抬眼一睃,不知何时店里多了不少客人,见人人拿打趣的目光看着她,脸不由得红了,也不敢细看,低头拉了林二就走。

        出了店门,叹了口气,站在一旁寻思着是再找一家店试试,还是直接去当铺,如果去当铺的话,那是个喝人血的地方,再好的东西在哪儿都成了渣子,她知道顶多当个原位十分之一的价,心头觉得太不值,不去吧,又怕再遇到这么个状况。何况除了这家,别的店规模都较小,只怕也出不起高价收她的玉佩。

        正自为难,身旁响起一个声音:“你的玉佩可否给我看看?”

        林阡陌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男子,正是那个给了她救命钱的人,他带着笑站在她面前,脸庞上,两只明亮的眼睛含着笑睃着她,纤长的手指摊开来,离她不到一公尺的距离。

        “姐,姐,是前回给了咱们银两的公子。”林二凑到她耳边低语,扯着她的袖子兴奋地摇晃着。对他来说,这位公子可是记忆颇深,不仅因为那无与伦比的相貌,更因为他的出手大方与善良,对素不相识的人也能伸出援助之手,给的银子撑得起林家一年的生活,这样的人,便是想忘也忘不了。

        林阡陌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能够再次遇上他,当时的匆匆一瞥,几疑是梦,如果不是后来林二的叙述,她还以为自己看到了斑斓的同伴。这样的男人,本不该存在于人间的,他只能存在于天上,或者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像当中,一如她曾经看过的少女漫画,可是偏偏在这里,她遇到了。想说点什么,话却卡在了喉咙里,一时开不了口。

        “怎么?不可以么?我正想买块玉佩,听到你和掌柜的对话,觉得你这玉佩不错,若是你不想卖,那便算了。”男人收回了手,有些腆地笑了笑。

        “卖,卖卖卖!”林阡陌反应过来,一把拉过他的手,将玉佩放到了他的掌心。

        男人就着阳光看了看玉佩,说道:“确实是好玉,咱们也不多说了,就照你给掌柜开的价如何?”

        “好好好!”林阡陌忙不叠地点头,谁曾想会有这等好事。

        男人对着身旁的随从点了点头,身着缁衣的随从取出三百两银票,递到了林阡陌手中。她接过看了看,下面落着大正钱庄的大印,高兴地收了放入袖袋中。

        苏三

        林阡陌的表情落入男子的眼中,令他眉头松展,脸上的笑意更深,看了看四周,他轻声嘱咐道:“虽然这里偏僻,没给外人看到,不过姑娘刚才露了玉,身上现在又带得银钱,怕给肖小之徒留意上,还是赶紧收拾回家去吧。”

        “多谢公子提醒,既然生意做成,这就打算离去,”林阡陌拢了拢袖子,郑重地拜了下去,惹来男子一阵惊愕。

        “姑娘何须行此大礼,折杀人也!”他待要扶起林阡陌,又想到男女有别,不好碰人家姑娘,又尴尬退后一步,脸上颇有为难之色。

        “公子受得,”林阡陌说道,郑重地在地上拜了三拜,这才起身,“上一次多蒙公子相助,小女子才得以逃脱大难,还未曾谢过,不曾想今日又蒙公子伸出援手,林阡陌铭记于心,不敢稍忘,还请公子告知姓名,他日阡陌定当报答公子大恩。”

        “不敢,不敢,我姓苏名染,因排行第三,人人均唤我一声苏三,姑娘叫我苏三便是。你卖我买,姑娘出的价钱也不算贵,说起来是苏三占了便宜。”他讷讷言道。

        见苏三还是一头雾水的模样,林二将不久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苏三这才大悟,想来他经常助人,所以并不记得帮过林阡陌这一桩事,林阡陌见此情形,对他更是生起更多好感来,要知道长得漂亮的男人本就少,长得漂亮又善良的男人,更是少之又少,竟然让她给碰到了,心中一时感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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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苏三来说,林阡陌不过是个偶遇的陌生人,他笑了笑,也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说了家中还有事,便告辞而去。

        林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说道:“姐,这个苏三长得真好看,比那画上的人还好看,难得的是心更好。”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阿门!”林阡陌双手划着十字念道。

        “姐,你这是做什么?”林二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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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那玉佩你怎么不都卖了,留着一枚做什么?”

        “三百两银子够咱家用好久好久了,那一块留着备用,以后咱有了钱,还得去买不是,回去告诉娘这个好消息,咱们把东头坡上那几块地买下来,租出去,爹娘就不用这么累了,姐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林阡陌的眼坚定地望着前方,她还是那个样子,依然是柔弱的肩,单薄的身姿,却又似乎比以往多了那么一点东西,至于是什么,林二说不出来,只是觉得如今林阡陌脸上的神情,是以前不曾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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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二被她的情绪感染了,也大声回答道:“相信,姐,我信你!”

        姐弟俩一起咧开嘴笑了,林阡陌挥了挥手,豪气地说道:“走,咱们雇辆马车,坐车回家!”

        所谓的马车,并不是贵人们坐的那种有车篷车帘遮盖的那种,不过是乡间拉货进城卖的马拉板车而已,刚好要经过定河村。林阡陌给了车主两个铜板,和林二一左一右坐在了车板上,车上捆着些新褥子,还有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正好可以靠着。赶车的是父子二人,老汉闷不吭声地坐在车辕旁边,小伙子十七八岁,侧着身子坐在老爹身旁,拿着鞭子赶车。

        在马儿得儿得儿的蹄声中,姐弟二人晃晃悠悠地向着家门迈进。赶车的小伙儿不像他爹整一个闷葫芦,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说得口水沫子飞溅,扯东聊西,林阡陌心想幸好没答应他坐在前面,否则脸上落标点符号那是免不了的。听他说得有趣,也不时插上几句,乡里人整日下地干活,可不像城里人那么多讲究,也没什么男女大防的忌讳,老汉一幅老实憨厚的模样,不时咧嘴笑笑,也不说什么。

        “大爹,你们进城买这么多东西,莫不是家中有喜事?”林阡陌问老汉。

        林阡陌问话,不管问的谁,每次都是小伙子抢答,这次他没吭声,任由老汉说道:“嗯!就是我家这小子,等秋收的时候打了粮就要出嫁了。”

        “恭喜恭喜,这是好事啊!”林阡陌笑嘻嘻地说,“看大爹满面喜色,嫁的定然是好人家了。”

        提起自家儿子的亲事,老汉脸上浮现出喜色,话匣子也打开了:“家境倒是不怎么样,可也读过几年书,我家莫儿嫁过去是做正夫,以后小两口慢慢挣,这个家总能撑起来。我只是舍不得儿子……”老汉说到这里,停住不语。

        在金陵国,能嫁作正夫还真是件体面的事,难怪老汉高兴。小伙子见父亲的样子,咧开一口白牙冲林阡陌和林二笑了笑,解释道:“我早年丧母,爹只有我一个儿子,这是舍不得我呢。”又转向老汉说道:“爹,您放心,美莲是个好女子,我们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我和她都商量好了,成了亲就把你接过去,两家并作一家,我们会为您养老送终。”

        “说什么傻话,哪有带着爹出嫁的,亲家会怎么想,你们不用管我,我这身子骨还熬得住,等真动不了,再去麻烦你们。”老汉背过身去,不着痕迹地抹了抹眼角。

        “大爹,您儿子儿媳真有孝心,儿子养老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何必顾忌,只管去就是。”

        “姑娘你不知道,那样做会让莫儿在媳妇家抬不起头来,本来陪嫁就少了,再这么做,会被媳妇家嫌弃,对他不好,媳妇是个好人我知道,可她家不是只有她一个!”老汉叹道。

        这些规矩林阡陌不懂,可老汉的话让她想起了孪生哥哥,他嫁到赵家时,不仅没陪嫁,还向赵家要了一笔钱,他嫁过去还只是做小,在赵家的日子想必不会好过。

        她安慰老汉道:“您老也别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这么孝顺的媳妇儿子,总是会有办法的。”

        老汉点头笑了笑:“只要他们小的过得好,我受再多苦也是甘愿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想到前世的父亲,林阡陌不禁深深地羡慕起这个叫莫儿的小伙子来,她觉得方才给的两个铜板少了些,情不自禁地想要为这父子俩做点什么,所以下车的时候,她悄悄从衣袖里掏出半贯钱,放在了褥子的夹层里。

        回到家将进城的经过情形一讲,全家人都乐开了怀,除了那一油纸包的葱饼,她后来又买了两只烧鸡,乐得兄弟几个又叫又跳,林大娘也跟着笑,嗔怪道:“这孩子,有钱也不能这么乱花,就你宠着他们。”

        林阡陌将银票交给了林大娘:“这钱娘收着,明天就去商议买地的事儿,要买多少娘您比我清楚,您看着办,反正这钱赚来就是要花的,我这儿还有一枚玉佩呢,您别惜痛钱,该花就花,谈好了价钱找里正兑成现银,这房子么也该修缮修缮,再加宽敞些,保证一人要有一间屋子。”

        林大娘还有些责怪林阡陌把玉佩给卖了,林阡陌说道:“咱们又不是大富之家,拿着那等东西,中看不中用,不如卖成钱,好好过日子,娘若是喜欢,将来我赚了大钱,给你买更好的。”

        “我喜欢啥呀,不过那是你……是林家的传家之宝,是你的订亲之物,卖了终是可惜。”

        “亲事都黄了,还谈什么订亲之物,不见它倒干净。”林阡陌笑了笑,举起手中之物在林大娘眼前晃了晃,“我卖的不过是韩家手里那一块,我的还在。”

        林大娘点了点头,始终有银子的喜悦盖过了其他情绪,与两位爹爹进里屋商议去了。他们一离开,林氏三兄弟围了上来,嚷着要看她从城里买的宝贝,她一样一样地拿出来给他们看,看到那一套笔墨纸砚,林四眼睛都直了。

        “这值不少钱吧?”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这纸比学堂里先生用的还要白呢。”

        “没要钱……”林二挥了挥手,又将救人之事巴拉巴拉说了一通,这事林阡陌没提,这一说把林家三老也引了出来,听到女儿救了县郡大人的公子,林大娘嘴张得有鸡蛋大。

        “我的娘哎!陌儿你啥时候学的这些本事,发羊癫疯你也能治?”

        “你听林二乱说,我哪里会治了,不过是帮了点忙,免得病人弄伤了自己,治病得是大夫,我不过是从书里知道那么些招数。”

        林大娘红着眼点头:“就是,当初你还闹着坚决不读书了,想来现在知道了,读书总是好的,总能比别人多懂些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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