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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十二君 》-第 2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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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阡陌点了点头,让林二留下来陪着她,其他人都出去了。留下林二,是因为这孩子看起来比较机灵,而且这家里第一个认识的就是他,他一直伴着林阡陌,事情他比较清楚。

        林阡陌很有技巧地与林二闲聊了几句,把家里的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不出所料,这家是一个娘两个爹,这里由女人当家,就在家里做总指挥,从家里的厨房到外面的事情,无论巨细,都由男人去做。

        妈妈咪啊!林阡陌在心里头惊呼,莫不是穿到了母系氏族社会?也许这个家还算这社会中富有的了?头脑中立马冒出林大娘腰围兽皮,赤着上身,手拿棍棒跺脚高呼“嗨嗨嗨”的画面,她打了个寒颤。

        “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又痛了?”林二关切地问道。

        林阡陌回过神来,拍了拍额头,想起了第一次来到此地的情形,是自己想多了,打她的人可是富人呢,还有那个雌雄莫辨的男人,给林二的可是银子,不是石头。她曾经去过云南泸沽湖,那个现代的“女儿国”,男不娶女不嫁,女人当家,这里的情形和那处有些像,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嫁的是男人。

        想通了这一点,林阡陌忍不住想叉腰狂笑。翻身农奴得解放,一朝掌权把歌唱,她终于有了这么一天,林大娘再穷也娶了两个男人,从今往后,要甩也是她甩男人,看哪个男人敢甩她!

        林二看着她诡异的样子,心中难过不已,姐姐看来真的被那韩家伤得不轻,脑筋有些不正常了!

        天上掉下个林哥哥

        与林二闲话一阵子,林阡陌觉得累了,又睡了过去。想来是此魂初来乍到,要多休息才能与身体契合。

        再醒来时,天已经黑了。里屋是没门的,只在土墙的一侧留了个方形的洞方便出入,外间的灯光就从那个洞里透过来,在地上留下了半截不怎么规整的平形四边形。林阡陌的视线落在上面,这屋子显然有些年头了,地面并不平整,门口明显地有了坑洼,灯光暗得要命,眼前的一切就像是近视眼取了眼镜看到的,雾蒙蒙。叹了口气,之前的喜悦此刻半分也无,她蓦然想起,这么穷的人家,只怕除了乞儿,没人会想要嫁入吧!

        “陌儿,醒了?”林大娘的声音响起,随后身影便出现在了昏暗的光影里。

        林阡陌没想到这么小声的叹息也被听见了,只得应了一声,坐起了身子。平常家里人是天一黑就睡,舍不得点灯,她方才听到外间有陌生的声音,想来是有客。

        “本来不想叫你的,不过你哥哥今日回门,再怎么着你们两兄妹也该见一面,他明儿一早就起程,到赵家村要走一天的路,去晚了怕天黑前赶不到……”

        林大娘一边念叨,一边帮着林阡陌穿好了外衣。她本来想自己穿的,但这无扣的衣衫,实在是不知道从何下手,林大娘以为她病得没了力气,也不疑有他。幸好如今天气不凉了,穿的并不多,里一层,外一层,她看了一遍也就明白怎么摆弄了,下次想来不会出洋相。

        对这个哥哥,林阡陌并不了解,但是却带了歉意,从林二那里得知他是为了筹钱给林阡陌治病才嫁人的,林阡陌从小身体就不好,长年泡在药罐中,说起来这个家有大半是被她吃穷的,她到了年龄该成亲了,为了筹钱给她上门提亲,哥哥这才会嫁去了赵家村,给里正的长女做了第五房夫郎。这里回门是七日,算起来他成亲也就在她来此地的几天前,那时的林阡陌还在是正主儿,没被韩家给敲死。

        里正林阡陌大概明白,差不多就是村长吧,没钱的人家是指派不上那个差使的,可管着一方乡民呢。嫂子赵金娥孩子都有了四个,大儿与林三年纪相当,林阡陌听说后不由得扼腕叹息,这媳妇儿的年纪也大了点,都可以当妈了,哥哥也恁委屈了些。

        这样的哥哥,当然得见见。出了里屋,林阡陌一眼就看见了被全家人围在中间的林哥哥,心头一愣,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这个哥哥我曾见过?她看着林哥哥,心头浮起一丝疑虑,那张脸实在是太面熟了。

        怪不得地主老财的女儿要娶他,林家哥哥虽然身形单薄,眉目间看上去带着些稚气,并不算英俊儿郎,只能尚算清秀,尤其肤色偏白,倒像个女儿家,不似林二几个黑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典型的农家小子。

        “怎么了,姐,你不会是连大哥也不记得了吗?”林二见她不说话,惊讶地问道。

        这个娃娃样的男孩是我哥?林阡陌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她以为林哥哥应该也有十七八了,怎么看上去才和林二差不多?

        听到林二的话,林哥哥眼中的喜悦顿时变成了担忧,急步上前握住了林阡陌的手:“妹妹……早知道如此,哥哥就不让你进城了!”语声哽咽,双眼盈盈的竟然带了一层水雾。他颤抖着摸了摸林阡陌头上的系带,心痛地问她:“还疼吗?”

        “不疼了,都大好了,哥哥不用担心。”林阡陌答道,从林哥哥的眼中,看得出来他对她的关切之情是十足十地真。

        “朝阳,坐下说吧,你妹妹才好些,别累着。”林大娘吩咐道。

        这是林阡陌第一次听到哥哥的名字,很意外不是她猜想的林一。

        “大嫂呢,怎么不见?”林阡陌没看到其他外人,不禁问道。她记得林大娘说过回门是要媳妇陪同的,还给那人留了一碗鸡汤呢。

        林朝阳眼神闪烁着回道:“临出门时,突然有点急事……”此前林大娘等人也问过了,他实在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得如此推托。林大娘也没有问下去,她心中明白,想必是媳妇嫌弃家里穷,不愿上门。

        林阡陌是何等样人,她可是经历过人情冷暖、职场变迁的人,察颜观色就知道了林朝阳的难言之隐,总得考虑一下他的自尊,于是岔开话题,绝口不提此事。

        “妹妹,我带了些药材来,有一支人参,明日就请二爹炖了给你补身子。”林朝阳笑道。

        “哎呀,那东西可金贵了,赵家一向出了名的吝啬,竟舍得给你,看来对你也是不错的,大儿总算嫁了个好人家。”二爹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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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好吗?若是好怎么连回门都让林朝阳一个人来,连个陪同的也没有?

        “哥哥,我的身子已经没大碍了,城里有个好心公子赠了一锭元宝,也不缺医少药,你不必挂念,人参太补,年轻轻的吃了也不好,你还是拿回去给赵家的老人用吧。”

        林阡陌寻思着莫不是为了这人参,赵金娥与哥哥闹了别扭,所以才不上门来?她不想哥嫂为此反目,哥哥只是个小的,那前面还排着四个呢,止不定在赵家会受什么气,有赵金娥护着还好,若是失了她的宠,只怕日子不好过。

        “无妨的,只要妹妹你好,哥哥心头就大慰了,赵家是村中富户,一只人参不算什么,你嫂嫂也托我向你问个好,若是吃了不够,再遣人送话,我那儿还有。”林朝阳说道。

        一家人坐着说话,林大娘与两位爹爹看起来都挺疼大儿子,问东问西,聊了半天,一个个都舍不得睡,林大娘怕女儿撑不住,催了几道,这才散了。

        这屋子就两间卧房,林阡陌一个人就占了一间,另一间是林大娘和大爹的,二爹就带着儿子们在外间打地铺,今日林朝阳回来了,爷儿几个又谈兴正浓,林大娘便作主让他们都到里间去,自己和女儿睡一屋。林二高兴地带着弟弟们搬了干草和褥子进屋,铺在墙角,那就是他们的床铺。林阡陌跟进去看了看,眼圈不觉就红了。

        “娘,要不让弟弟们睡床吧,我打地铺。”她说道。

        “你别惜疼他们,男儿家就这样,他们做粗活也是做惯了的,没那么娇贵,你可是咱家女儿,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好好养好你的身子就好,别想太多。”林大娘说道。

        林阡陌愣了愣,原来她是一家人的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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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她的家,这些就是她的家人。以前的日子虽然过得不算好,好歹衣食无忧,这个家却是吃饱都成问题,这是她第一次出卧房,刚才注意了一下,碗里有半个吃剩的窝头,黑乎乎的,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成,反正她是个五谷不分的,不过看那卖相就知道肯定难以下咽。

        早知道斑斓所说的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新生活是这么难,竟然要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白手起家,就算让火云弄个灰飞烟灭她也坚决不来,可是现在却没办法了,那两个一逃一追的,不知飞到了云宵的哪处,每回重生都让她痛苦难当,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再一个原因,林家人对她那么好,若真死了,不知林大娘与其他人该如何伤心呢,短短几天的相处,让她感受到了从未体会过的父母兄弟之爱,舍不得,放不开了。

        要怎么样才能脱贫致富呢?林阡陌躺在床上想了半夜,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林家是农户,可惜她一直是个城里人,对种地一点也不在行,若是当初学的是农学多好,致少还能帮家人研究点高产量出来,她学的偏偏是政治,一个没有什么实用性的专业。

        第二天,林朝阳天不亮就走了,他走的时候林阡陌睡得正香,醒来后好一番懊悔,只怨自己不该不起来送送哥哥。林家父子都到地里忙活去了,只有林大娘在家。

        “朝阳不想吵醒你,他走时来看过你的。你也别恼,你身子养好了,比什么都好。”林大娘一边说,一边打了水来,要给林阡陌洗脸。

        “娘,我自己来吧,我已经没事了,又不是三岁孩子,不用人侍候。”

        林阡陌赶紧接过木盆,看着水在盆中并不漏出来,很是新奇,见过塑料盆,不锈钢盆,木的她还真没见过。影影绰绰的,脸蛋映在盆中,她瞧了瞧,恍然大悟。还说怎么觉得林朝阳如此熟悉,原来自己这张脸,和他是一模一样!第一次重生时,她是见到过林阡陌,随后便上了她的身,所以脑海中留得有映象,一直没照过镜子,家人也没刻意提起,所以她不知道,林阡陌和林朝阳,原是一对龙凤胎。

        那么,林朝阳和自己一样,今年不过十六岁?那个赵金娥二十七了,岂不是大了他整整十一岁?她可怜的哥哥,可亏大了,而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意外的惊喜

        有斑斓的保证在哪儿,其实林阡陌的内伤早好了,养了多日,外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她前世是习惯了每日晨跑的,虽然最终目的是为了减肥,但长年坚持下来,成了习惯,在床上躺得久了,还真的觉得难受。

        这会儿正是春耕农忙时节,为了生计,一家人都没有闲着,林四虽然年纪小,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四五岁就跟着大人到地里做活计了,因为担心林阡陌,林大娘留了他在家陪姐姐,其他人全到地里忙活去了。林阡陌本来也想跟着去,光吃不做,她觉得很内疚,不过林大娘不许,让她不要操心,养好了身子才是要紧,想起自己还真的一点农活也不会,去了只怕是露了馅,犹豫片刻,也只能将就听之。

        林四才七岁,人瘦得像只小猴儿,因此脑袋与身子看起来就有些不成比例,整一个大头娃娃。也不知道之前的林阡陌和他相处如何,他话不多,有些羞涩,被太阳晒得微黑的小脸上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见之让人生怜。

        林阡陌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晒了会儿太阳,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百无聊赖,不知道做些什么才好。林四蹲在墙角,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她过去一看,歪歪扭扭的,看笔划依稀是个“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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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没在这家看到过笔墨纸砚,还以为这个农民家庭全家都是文盲,没想到小弟弟都会写字,虽然写得像狗爬,好歹也是个字啊,最让她惊喜的,是这字她还认得,是她所熟悉的中国文字,不是鬼画符的天书。

        当年逢双休日与长假,同学不是往家里跑就是四处游玩,就她没家也没钱,和学校图书馆的老师混熟了,经常帮他们做义工,倒架啊什么的没少干,于是图书馆在假期也对她一个人开放,馆长很信任她,给了她一套钥匙,她一有空就呆在图书馆,沉浸在老旧的中外小说里。那时候看了不少孤本,多是繁体字的,结合上下文件,也能够猜个七七八八,久而久之,她学会了认繁体字。

        林阡陌热血沸腾,从父母的闲谈中她知道所处的这个金陵国是个典型的礼仪大国,很重视读书人,她怕自己不认识这儿的文字,问出破绽来,一直没敢多嘴,如今看来,林四都识字,没理由她不会,一下从文盲踏入知识份子行列,心情那是无比激动。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本来前途一片黯淡,还得靠家人养活,如果识字则不同了,她就可以找份工作,哪怕不能改变一家人的现状,起码不至于拖后腿。

        林四写得专心,这会儿看到她过来,脸色一白,就要抹掉地上的字,被林阡陌伸手拦住。

        “你是在写字吗?这是什么字,你可认得?”她急切地问道,紧盯着林四的嘴唇,生怕他说出口的是否认的话,一切只是她的幻想。

        林四张了张嘴,有些害怕地看着林阡陌,磕磕巴巴地摇头:“姐,我……我不是故意偷学的。”

        林阡陌皱了皱眉头,林四看起来更加害怕了,大眼睛里汪起了泪水,往后缩了缩脖子,活像林阡陌会一巴掌拍下去似的。这孩子在怕什么?她万分不解。

        “小四,你怎么这么害怕,会识字是好事啊,告诉姐姐,你真认得这字?”她放柔了声音诱哄道。

        “马……马字,”他小声地说道,捏紧了衣角问林阡陌,“姐,你不怪我?”

        林阡陌松了一口气,是“马”字,没错,太好了!幸好男女地位颠倒了,马牛没颠倒,马还是马,牛还是牛。摸了摸林四的头,她笑了笑:“小四说的没错,是马字,我再写几个字,看你认得不。”她还想再确定一下。

        拣起地上的树枝,写了几个简单的字——個國醜,老实说,她能记得笔画的也不多,那个“醜”字还托了电影《九品芝麻官》的福,当时一起看的好友说,这字好记,酒鬼,合起来就是丑字,于是她记住了。

        “个,国,丑。”林四怯生生地念了出来。

        林阡陌开心极了,将手放在林四的脑袋上揉了揉:“我家小四很聪明啊,姐怎么会怪你呢,会认字是好事。”

        “姐,真的?你真的不怪我偷学?”

        林阡陌看着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那里面有着对知识的渴求。不知道本主的林阡陌是什么意思,听起来是她不许弟弟识字,看来是个自私的人呢,枉自家人对她这么好。

        她笑着抵住林四的额头说道:“姐姐有说过不让你学吗?想学什么是你的自由,姐不会干涉你。”

        “可是……可是那次你把家里的纸笔全烧了,还说以后不许我们学字……”

        林阡陌愣了愣,怪不得家中不见一物,原来是自己烧了。为什么林阡陌要这么做呢?还不许自己的弟弟们也习字?她试着问了问林四,小孩子除了说她当时发了很大的脾气,哭过一场,其他的也说不清楚,这事过了两年了,两年前她不过十四岁。不过她知道了林大娘节衣缩食,在她七岁时就送她进了村里的学堂,也可能指望着她光宗耀祖,严格说来她不仅不是个文盲,还是村里有名的小才女,只是两年前不知何故闹了一场,家里书籍纸张全烧光了,从此不再提笔,林大娘宠她,吩咐家里人只字不提。林家的男孩子没进过学堂,只不过跟着林阡陌学过几个字,林朝阳很聪明,虽没上过一天学,却将妹妹的书都翻了个遍,才名远播十乡八里,若非如此,那赵家财大气粗,也不至于娶他进门。

        她想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十四岁的林阡陌受到了多大的打击,竟然闹到再不提笔?莫非是少年成名,心高气傲,与人赌输了?这种可能也是有的,只不知若真如此,和她赌的会是什么人。林阡陌拍了拍额,不去想它,现在她是她,知道了又如何,各走各的道,她的人生她做主,总不能沿着旧有的轨迹走下去,穿一回年轻了十年,总不能白白浪费这多出来的青春时光不是?

        “过去的事咱们就不提了,以后你想学什么,姐姐有空教你。”林阡陌说道。知道了自己教过其他几个,没理由把这个爱学习的孩子拒之门外。她如今所处的金陵国虽是女主当道,女娶男嫁,但男子也可出相入仕,林四还小,没准培养培养会有大好前途,将来嫁人也可嫁个好人家,好过面朝黄土背朝天过一辈子。

        林四听了这话很开心,脸上浮起了一层红晕,看向林阡陌的表情少了原先的疏离,多了几分欢喜。

        林阡陌抬起手来,伸到背后抓了抓,从来到这儿就没洗过澡,家里吃的水都是林二他们从远处的河里背回来的,也没见家里人洗过澡,她也不好意思提这事儿。闻了闻,自己的身上都有馊味儿了,难道这里的人都不洗澡的?那该多惨!再看看林四,衣衫虽然破旧,脖颈处却是干干净净的,倒比脸上的皮肤【创建和谐家园】,不像是从不洗澡的。

        “小四,那个,平时你身上脏了,是在哪里洗干净的?”

        “啊!姐,你是想洗澡吗?”林四咧嘴笑问道,左边的槽牙因换牙缺了,样子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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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都是二哥带我去的,咱们在山里发现了个好地方,好奇怪啊,那里的水还是热的,不过有些远,路也难走,一来一回的怕是要一个多时辰,姐,你身子不好,怕是走不到那里,你要想洗澡,明天我和哥哥去背水来给你洗。”

        林阡陌看着弟弟瘦得见骨的颈子,摇了摇头:“光是背喝的水就够你们辛苦的了,你这么小,应该是姐姐照顾你才对。我好得差不多了,何况走一走对身体也有好处,你领我去吧。”

        林阡陌一听这话,猜到林四说的是温泉,哪里还忍得住,忙催促他快走,她本来就够无用的了,不能因为自己要洗个澡,还要害弟弟们费力。进屋找了一套换洗的衣物,跟着林四出了门,往山里走去。

        自己虽然常年锻炼,爬山根本没问题,可是本尊的林阡陌想来是个不爱劳动的主儿,走了不多会儿就上气不接下气。林四人虽小,却很体贴,走一会儿又说累了停一会儿,其实他看起来不像累的样子,而且身上还背了个水罐。自己竟然连个七岁的孩子也不如,林阡陌咬着牙,暗下决心从今日起要加强锻炼了,一家人的希望还寄托在她的身上,这么好的爹娘,这么好的兄弟,她不能辜负了他们,尽自己所能,一定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所以她不能垮,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首先她要有个健康的身体,这是事业成功的前提。她不要,一辈子做个农民!

        对歌

        林阡陌没有料错,看着地底冒出的那股清冽的泉水,上面还笼罩着一层雾气,仿如乳白的纱给山岩披上了一层衣裳,也顾不得脚痛,激动不已地奔了过去,双手便浸进了悠悠的泉水。

        “啊!温泉……”她呢喃低语,贪婪地看着这一汪泉水,它暗藏在山间岩洞里,前方是一块突出的峭壁,又兼得老树枯藤纵生,不知道的人还当此处是悬崖,谁会晓得内里别有洞天。

        “你看,姐,没骗你吧,水是热的。”林四殷切地看着她笑。

        “真是好所在呢,看这情形应该没有被人发现,小四,你们是怎么发现的?”

        “就是下雪的时候,我撵兔子,它跑到前边不见了,二哥带着我找了好久,后来发现了那个洞,我猜兔子从洞里跑进来了,扒开藤蔓进来,兔子没找着,倒看到了这个冒热气的水潭……”

        后来的事情很寻常了,林二把洞口弄大了些,兄弟二人上山来,就会到这里来洗澡,平时还是用那些粗大的藤蔓掩盖住,这是一处宝地,若是给人知道了,想必他们也不能来了,所以林二嘱咐弟弟不许说出去,就连林三也不知道,家里其他人更别提了,谁也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发现了这么一处地方。林四说到此处,方才想起了林二的告诫,直求林阡陌不要讲出去,这个小弟弟看来是极想学识字,对知识的渴求让他出卖了和林二的这个秘密。

        “不要紧,姐不说给外人听,二哥不会怪你的。”林阡陌安慰着小孩子儿,心想不过就是个洗澡的地方么,有什么好藏掖着的。

        让林四在洞口守着,她便脱衣下了水,温暖的泉水一直泡到了胸前,鼻中闻到一阵硫磺味,闭上眼,想像着前世与同事出门旅游泡温泉的场景,只觉得记忆中的过去并不曾淡去,如在眼前,禁不住鼻子就有些发酸。泡得好一会儿,身上的皮肤都发白了,她这才开始搓澡,林阡陌估计自打病了就没淋浴过,搓下一根根泥条儿来,直到觉得一身轻,搓得皮肤都发了红,再弄不下丁点污垢,她才罢了手。洗头的时候却傻了眼,头皮上的污垢,可是用清水怎么都洗不掉的。

        “小四!”她向前靠着泉口,冲着外面叫了一声,有岩石挡住,走不了光,外面那个小屁孩儿是她弟弟,即便看见了也无所谓。

        “姐,怎么了?”林四闻声很快蹿了进来。

        “那个……我要洗头,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洗干净?”林阡陌问道。出门时忘了这茬,她知道古代人有用皂角清洗的习惯,可是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这东西,就算有,老实说她对皂角的认识,仅限于洗发液瓶子上画的两片图案,也没仔细看过具体是什么样儿。

        林四毕竟年纪小,也没奇怪自家姐姐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拍了拍头,说道:“对了,忘了拿皂角了,姐你等着。”

        林阡陌松了口气,看来这里的东西和她所知道的称呼都一样,没乱了章法,这样她认识这个世界就容易得多了。

        林四一溜风地跑了出去,不多时拿了几片弯刀型的东西进来,活像两个超大型的豆荚。林阡陌顺手接过,却不知道怎么用,拿着端详半天也没研究出个结果来。

        林四倒也机灵,找了块石头过来,把皂角放到水里泡了泡,几下子砸烂了,捧了些粘粘的黑褐色的东西,递到林阡陌手里。

        “姐,小心别弄眼睛里了。”

        林阡陌就用这东西洗了头,她将这些皂角碎渣放在石头上,用手搓起点泡沫来,尽量去掉碎渣,就用那泡沫洗头,还挺润滑的,洗得也干净,就是不大好弄,她寻思着下次得弄个布包过滤,免得这样剔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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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7/06 11: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