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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秋季的来临,几件大事也要展开。征西军出征在即,训练的如何,作战计划的制定,辎重的调配及各部的协同都需要过问。杭州城的改造也随着雨季的结束也即将展开,筹措款项、敲定规划都需要他审核拍板。商队也将再次起航,他也要过问一下。而将作监和军器坊外迁也基本完成,需要他去莅临指导……赵昺又不是什么勤快人,天天不得闲,哪里还能有好心情。
“减半、罢贡……”忙碌间已经到了人笔下传说的那么美好。赵昺在前世就知道贪得无厌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向地方百姓索要、强征贡品,搞得家破人亡,而最能说明这个道理的是历史中最有名的两次‘贡品特快专递’:一是唐朝为杨贵妃运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二是明清时进贡江南鲥鱼“白日风尘驰驿路,炎天冰雪护江船”。
荔枝不能久藏,因为时间一长就变色变味变质。唐明皇劳民伤财设置专门驿站,命人像接力赛那样传送荔枝进宫。这事儿为在他和他统治下的大唐所遭遇到的一次几乎灭亡的“安史之乱”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清朝鲥鱼进贡的规模比杨贵妃吃荔枝的过程更夸张,在南京设有专门的冰窖,每三十里立一站,白天悬旗,晚上悬灯,作飞速传递……送鱼人在途中不准吃饭,只吃蛋、酒和冰水,三千里路,要求三日之内送到。
到了本朝的时候,皇帝对荔枝的喜爱也是有过之而不及。苏东坡被发配岭南,乐观的他写下了著名诗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经他这么推荐,岭南的荔枝就成为了皇帝指定水果甜点。而徽宗宣和年间,奸臣蔡京更是别出心裁,由他家乡仙游枫亭选小株结果的荔枝栽于瓦瓮中,以海船运出湄洲湾,然后直抵汴京送给宋徽宗赵佶。
宋徽宗尝到新鲜的荔枝,龙颜大喜,遂赋诗云:密移造化出闽山,禁御新栽荔子丹。玉液下凝仙掌露,绛苞初结水晶丸。酒醋国艳非朱粉,风泛天香转蕙芝。何必红尘飞一骑,芬芳数本座中看。只识深闺画花鸟的徽宗居然有勇气嘲笑唐玄宗的“一骑红尘”,真的是惹得妃子们非笑不可啊。仅仅为了满足皇帝尝鲜的欲望,就这样劳民伤财。
入选贡品的并不止是美食,古代所谓各省“省花”选来也是作为贡品的。鄢陵梅花在北宋是贡品,皇帝说是天下第一花,所以整个地方百姓们就得好好种梅花,想偷着种点杂粮都没地儿!当各地进贡的花朵凋零,当帝王们的狂欢散场,微服出宫的皇帝回到金銮殿,回味着贡品带来的喜悦,品尝几口从各地进贡运来的美酒和茶叶。那些累昏的百姓也已醒来,各自沿着一片狼藉回家,等待着他们的,是又一年的青黄不接。
赵昺作为二十世纪的现代优秀青年自然明白收受贡品的危害性,到了这个时代也更加能深切体会到对民间的伤害之大。但是想要消除这种现象却难以做到,即使他作为皇帝也不是一道旨意就可以清除这种延续数千年的积弊。
首先从政治上讲,贡乃是臣服者向胜利者奉献,这在古代发展成了一种文化,也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和礼仪。即作为统治阶级的特权,同时也可以彰显自己地位的形式,迫使臣服者纳贡体现出了自己的权威。这在封建社会也是帝王维护统治的一种方法,想要去除就等于自取灭亡一般。
再有封建社会,不同品秩之人的饮食用度,都有着严格的区分与等级规定,居下位者,就算得到了不属于自己使用范围内的东西,也必须要呈献给上位者,否则就是僭越。且封建时代的【创建和谐家园】,除了有产品质地上乘、珍异难求之类的因素外,就连瓜果蔬菜长得忒巨大,也不是普通人能享用的,必须要敬献给皇帝。
另外这也是皇室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皇帝作为天下之主,吃穿用度都得是天下最好的,因此各地进贡的东西不止是什么金银财宝、珍禽异兽、奇花异草,而是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吃的油盐酱醋,从里到外的穿戴,写字的笔墨纸砚,烧的炭,喝的茶,甚至出恭用的手纸都是各地进贡的,这省下的都是钱。
制度和惯例使然,赵昺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但也是有底线的。他以为在官场上,收点儿小礼物,可以视之为人之常情,可如果礼品的价值过限,就是【创建和谐家园】了。同理,皇帝按照定制收受贡品,自是帝王维持正常生活和统制的需要。一旦皇帝过度收受贡品,毫无节制的收受礼物,那也是一种严重的【创建和谐家园】行为,当然就是犯罪了。
因此赵昺自继承皇位后,便一再消减各地的贡品,在琼州时甚至一度取消。而收复江南后,才有所恢复,这不仅是生活所需,也是昭示百姓已经换了天。但他也是一再以体恤民生为由,减免各地的贡物,加大在市场的采买维持所需。
可习惯使然,地方官吏们想着弄点稀罕物上贡,一者也有真的表示自己孝心;二者也存着一旦皇帝见了龙心大悦,自己也就飞黄腾达的侥幸心理。所以时常换着花样的给赵昺上贡,使他不得不分心来处理这看似的小事,将那些劳民伤财,哗众取宠之物勾销,即便是必须之物也予以勾减……
审核地方贡物这种事情还算轻松的话,那么审核【创建和谐家园】这事赵昺就不能不慎重了。在古时候执行【创建和谐家园】一般都是在秋冬季节,也就是影视剧中常说的‘秋后问斩’。而之所以选在秋冬季节集中执行【创建和谐家园】,其实谁也说不大清楚,按照师傅们的解释是因为要顺应天意。
在古人的自然神权观里,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处决犯人也是如此,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而赵昺以为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看着堆积在书房中的案卷,赵昺实在有些头疼,这些都是关系到人命的东西,自己御笔一勾就是条人命,让他不能不谨慎,可要全部通读一遍这工作量就不小,别说从中一一甄别了。所以现在他处理完日常的公务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消耗在审核工作上。
可能有的人会说,你傻啊,有必要自己看案卷吗?黑脸老包向来都是先斩后奏,根本就不需要事先禀告皇帝,事后做个备案就算完了,用你这么劳心劳力啊!那赵昺只能苦笑着告诉你——戏看多了。首先就要告诉你,包拯虽然是宋朝人不假,但这个时代的戏曲真的没有什么‘包公戏’。
其实“包公戏”是在元朝兴起的,至晚清时才终于蔚为大观。数百年间,包公审案的故事被编入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清京剧,以及众多地方戏中;近代以来,包公案”还被多次改编成影视剧。无数中国人都通过“包公戏”了解古代的司法制度与司法文化;一些学者也以“包公戏”为样本,煞有介事地分析传统的“人治司法模式”,反思“中国传统司法迟迟不能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原因”。
赵昺只能说,戏剧作为一种在宋代文明湮灭之后才兴起的民间曲艺,“包公戏”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造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朝司法情景,完全不符合宋代的司法制度。如果以为“包公戏”展现的就是宋代的司法过程,那就要闹出大笑话了。
后世传颂的包拯办案就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法宝,“包公案”的包青天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各类道具,元杂剧中尚只有“势剑金牌”,到了明清传奇中,则出现了权力道具大批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第御棍。断皇亲国戚臣的黄木枷梢黄木杖,专断人间事不平的黑木枷梢黑木杖,打三司并九卿的槐木枷梢槐木杖,日断阳间夜断阴所用的桃木枷梢桃木杖……
这里的“势剑”“金剑”,即所谓的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铜铡”后来则发展成我们非常熟悉的“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龙头铡专杀贵族,虎头铡专杀官吏,狗头铡专杀平民。凭着这些神通广大的法宝,包青天成了有史以来最厉害的法官,遇佛杀佛,遇鬼杀鬼。
有意思的是,包公所要对付的罪犯,有时候也拥有类似的法宝。于是,本来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分出黑白是非的司法裁断,演变成了谁拥有的权力道具更厉害谁就胜出的权力对决,恰如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所演示的那样: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另一方祭出可破黄马褂的尚方宝剑,这也坐实了批判传统的人士对于“人治司法模式”的指控。
然而,赵昺只能笑着告诉你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权力道具对决的情节,决不可能出现在宋朝的司法过程中。包公不可能手持尚方宝剑——因为宋代并没有向大臣御赐尚方宝剑、赋予其“如朕亲临”“先斩后奏”的超级权力的例子。包公的三口铡刀更是民间文人幻想出来的刑具,因为历代都未见将铡刀列为行刑工具,这更像是从蒙古人用于铡草的铡刀获得灵感。
至于免死金牌,这东西还真有,不过正名却是叫做——丹书铁劵……</content>
第1030章 包公违法
赵昺掌政后一直希望建立其依法治国的制度,对此‘法外开恩’的道具自然做了番研究。其实所谓的“免死金牌”,是在宋朝开国初太祖皇帝赵匡胤为安抚地方军阀用的招数而已,其曾赐李重进、苗傅、刘正彦等将领丹书铁券,但赐丹书铁券并非常制,且随李重进、苗傅、刘正彦叛变事败,自焚、被诛,铁券也随之被销毁,铁券之制遂不复存。因此在宋朝司法过程中,不可能出现丹书铁券对抗尚方宝剑的戏剧性情景。
可见即便领了丹书铁劵的人也并非就能都能逃得一死,且是赵匡胤的个人行为,其后再为出现赐丹书铁券的好事发生。而据赵昺所知事实上宋人的法制观念是排斥免死金牌的。他们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太宗时,任开封府尹的许王赵元僖因为犯了过错,被御史中丞弹劾。元僖心中不平,诉于太宗:“臣天子儿,以犯中丞故被鞫,愿赐宽宥。”太宗说:“此朝廷仪制,孰敢违之!朕若有过,臣下尚加纠摘;汝为开封府尹,可不奉法邪?”最后,贵为皇子的赵元僖“论罚如式”。
宋太宗也曾想庇护犯法的亲信,陈州团练使陈利用自恃受太宗宠爱,杀人枉法,被朝臣弹劾,本应处【创建和谐家园】,但太宗有意袒护他,说:“岂有万乘之主不能庇一人乎?”宰相赵普【创建和谐家园】道:“此巨蠹犯死罪十数。陛下不诛,则乱天下法。法可惜,此一竖子,何足惜哉。”最后太宗不得不同意判陈利用【创建和谐家园】,想想皇帝本人也庇护不了犯罪的亲信,何况免死金牌?
由此可见宋人的司法,并不倚重代表特权的权力道具,而更强调三尺之法。至少在理论上,宋朝法官要让犯死罪的权贵伏诛,只需凭头上三尺之法,不必看手中有没有尚方宝剑。
而如潮剧《包公智斩鲁斋郎》、川剧《破铁卷》讲述的世家公子鲁斋郎自恃有祖传的丹书铁券护身,无恶不作,无法无天。为了能将其铲除,最后包公只好采用瞒天过海的非常手段,在刑事呈报文书上将“鲁斋郎”写成“鱼齐即”,骗得皇帝核准【创建和谐家园】,批回文书,再改为“鲁斋郎”,才将这个大恶霸押上刑场处斩的事情。
所以在此案中的包拯才是个‘二傻子’,其费劲巴适的忙乎半天完全是画蛇添足,根本不需要。事实中就像包公审案中诉讼两方被带上公堂,下跪叩首,然后整个过程都一直跪着及“那厮你怎么不跪!”的戏码在现实中都不会出现。
赵昺知道按照现代人的研究认为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涉讼两造,包括其他干连证人等一旦到官受审,不仅要下跪叩首,而且还要受到‘喝堂威’的惊吓。这一制度的设定,是为了“使涉讼之人在心理上有了自卑感。
跪礼在宋代之后,含有卑贱、屈辱之义。事实上,赵昺当了这么多年皇帝,臣僚们日常上朝都是躬身施礼,不必行三拜九叩的大礼,不过他们却不能坐着,只能站着听自己训话。而诉讼过程中有点儿像现代司法中,在宣判前‘不能确定谁有罪的情况下’,只能以嫌疑人对待,不会出现‘跪讼’的情况,当然也不会像现代给他们座位的。
这些当然也不是赵昺瞎说,而是有明文规定的。据官箴书《州县提纲》规定的州县审讼标准化程式是:“受状之日,引(诉讼人)自西廊,整整而入,至庭下,且令小立,以序拨三四人,相续执状亲付排状之吏,吏略加检视,令过东廊,听唤姓名,当厅而出。”可见宋朝平民到法庭递状【创建和谐家园】是用不着下跪的。
朱熹当地方官时,甚至还曾制订了一个“约束榜”,对诉讼程序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其中一条说:州衙门设有两面木牌,一面是词讼牌,一面叫屈牌,凡非紧急的民事诉讼,原告可在词讼牌下投状,由法庭择日开庭;如果是紧张事项需要告官,则到“屈牌”下投状:“具说有实负屈紧急事件之人,仰于此牌下跂立,仰监牌使臣即时收领出头,切待施行。”跂立二字也表明,民众到衙门告状无须下跪。
进入庭审阶段,按《州县提纲》的要求,开庭之际,法吏“须先引二竞人(诉讼两造),立于庭下。吏置案于几,敛手以退,远立于旁。吾(法官)惟阅案有疑,则询二竞人,俟已,判始付吏读示”。朱熹的再传【创建和谐家园】黄震任地方官时,也发布过一道“词讼约束”,其中规定:法庭对已受理的词讼,“当日五更听状,并先立厅前西边点名,听状了则过东边之下”。也就是说宋代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案,并未要求诉讼人跪于庭下。
不过跪讼的制度当下确是在一江之隔的蒙元的诉讼人的规定动作,他们那边都是跪着听讼的,所以赵昺以为后世的明清正是继承了蒙元的这项制度,只有取得功名的士子乡绅,才获得“见官免跪”的特权。而“包公戏”的编剧们,显然是将元明清时期的庭审制度硬套到宋人身上去了。
另外我们看“包公戏”或“包公案”,还会发现一个细节:人们到开封府诉讼,不管是大案小案,还是刑事民事,都由老包一个人审理,仿佛偌大一个开封府,只有包青天一个法官,加上御猫展昭这个刑警队长领着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几个衙役,再顶多有一个公孙策在幕后赞襄,其他人连打酱油的机会都少。
但实际上,宋时开封府设置有庞大的司法机构,其中的判官、推官、司录参、左右军巡使、军巡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官,都负有司法之职能,他们的主要职权便是审理刑事案与民事诉讼。百姓到开封府告状,通常是左右军巡院受理,开封知府不过是统率一府之公事而已。如果每桩案子都要包公亲审,老包估计早就鞠躬尽瘁了。
其实赵昺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也以为如此,事实上在他掌政琼州的初时也是这么干的,一地主政官员就几乎包揽所有诉讼。这其中自有手下缺乏可用之人的缘故,更多的还是不懂,而随着政局稳定,行朝的迁琼,他才发现宋时已经有了司法专业化的构架,已经建立起一个专业、专职的司法官员队伍来处理司法事务了。
州郡一般会设有三个【创建和谐家园】:当置司、州院与司理院。有些大州的州院、司理院又分设左右院,即有五个【创建和谐家园】。当然一些小州则将州院与司理院合并,只置一个【创建和谐家园】。每个【创建和谐家园】都配置若干法官,叫做录事参军、司录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主管当地置司的推官、判官,他们的主要工作也是司法。他们都是专职的法官,除了司法审案之外,不接受其它差遣,即便是来自朝廷的派遣,也可以拒绝。
此外随着各级机构的完善和建立,赵昺还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近现代出现的司法考试,其实在宋时已经出现,也就是说宋朝的司法官在获得任命前,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只不过叫做‘试法官’。考试由大理寺与刑部主持,两部相互监督,以防止作弊,并接受御史台的监察。
试法官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每次考六场,其中五场考案例判决,一场考法理。案例判决必须写明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当援引的法律条文,如果发现案情有疑,也必须在试卷上标明。考官逐场评卷。考试的分数必须及格,且标准很高,绝不是六十分就行的,且对重罪案例的判决没有出现失误,才算合格。
可惜的是宋人开创的高度发达的司法体系,以及司法专业化的历史方向,并未为后面的朝代所继承,元明清三朝的司法制度,退回到非常简陋、粗糙的状态。,府县的司法完全由行政长官兼理。长官力不从心,只好私人聘请刑名师爷襄助。
所以《三侠五义》中的公孙策,其实就是清代艺人根据当时的刑名师爷形象塑造出来,宋时并没有公孙策这一号人物,宋代的州府也没有所谓的“师爷”。师爷,乃是行政幕府制度发展到明清的产物,又称“幕友”。而宋朝历史是军政幕府虽然还有保留上,却是唯一一个不设行政幕府的王朝。说明宋朝已经在地方建立了专业化的行政、司法机构,当然不需要行政幕府赞襄了。
“包公戏”中的包拯,是集侦查、控诉、审判、执行四权于一身的权力大的吓人的超级法官,一桩案子,明察秋毫的包公往往当庭就问个清楚,然后大喝一声“堂下听判”,义正词严地宣判后,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就将罪犯斩首了。以此类推,既然有了专业的司法机构,那么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程序性错误了。
宋朝的国家制度设计上讲究的是分权与制衡,在司法制度上一样也得到体现,因此太祖立国时就建立了一套非常反说的司法程序。
首先,侦查与审讯的权力是分立的,宋代的缉捕、刑侦机构为隶属于州、路衙门的巡检司,以及隶属于县衙门的县尉司,合称“巡尉”,相当于今天的警察局,其职责是缉拿、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犯罪证据、主持司法检验等,但按照宋朝的司法制度,他们不可以参与推勘,更不能够给嫌犯定罪。宋初的一道立法规定:“诸道巡检捕盗使臣,凡获寇盗,不得先行拷讯,即送所属州府。”
案子进入州府的庭审程序之后,先由一名法官审查事实,叫做“推勘”。这位推勘官将根据证人证言、证物、法医检验、嫌犯供词,将犯罪事实审讯清楚,能够排除合理怀疑。至于犯人触犯的是什么法,依法该判什么刑,他是不用管的。被告人画押之后,便没有推勘官什么事了。但如果审讯出错,则由他负责任。
这一道程序走完,进入第二道程序。由另一位不需要避嫌的法官,向被告人复核案情,询问被告人供词是否属实,有没有冤情。这道程序叫做“录问”。如果被告人喊冤,前面的庭审程序推倒重来,必须更换法庭重新审讯。这叫做“翻异别勘”。如果被告人未喊冤,那进入下一道程序。
案子的卷宗移交给另外一位独立的法官,这名法官将核查卷宗是否有疑点,如发现疑点,退回重审;如没有疑点,则由他根据卷宗记录的犯罪事实,检出嫌犯触犯的法律条文,这叫做“检法”。推勘与检法不可为同一名法官,这就是宋代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宋人相信,“鞫谳分司”可以形成权力制衡,防范权力滥用,“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
检法之后,将案子移交给一个判决委员会。判决委员会负责起草判决书,交委员会全体法官讨论。若对判决没有异议,则集体签署,将来若发现错案,所有署名的法官均追究责任。这叫做“同职犯公坐”。对判决持异议的法官,可以拒不签字,或者附上自己的不同意见,这叫做“议状”,日后若证实判决确实出错了,“议状”的法官可免于问责。
判决书必须获得全体法官签署,才可以进入下一道程序:送兼任【创建和谐家园】的首席法官的知府或知州做正式定判。首席法官定判后,还需要对被告人宣读判词,询问是否服判。这时被告人若称不服判,有冤要伸,那么将自动启动“翻异别勘”的程序——原审法官一概回避,由上级【创建和谐家园】组织新的法庭复审,将前面的所有程序再走一遍。原则上刑案被告人有三次“翻异别勘”的机会。
这才是标准程序,但还不算完,被告人依然有‘伸冤’的机会……
第1031章 惊喜
宋代刑事司法程序之繁复、严密,堪称历代之冠,即使在今日看来,也会觉得过于“繁琐”。包拯要是像“包公戏”表演的那么断案,毫无疑问,属于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早就被台谏官弹劾下台了。如果被告人在听判之后,表示服法,那么整个案子告一段落,呈报中央派驻各地的巡回【创建和谐家园】提刑司复核。
巡回【创建和谐家园】若发现疑点,案子复审。若未发现疑点,便可以执行判决了。但如果是【创建和谐家园】判决,且案情有疑,则必须奏报中央法司复审。包拯不经复审、复核便下令处决罪犯,这完全就是擅权,是犯罪。别说皇帝容不下这种臣子,就是同僚也会将其弹劾下台,其也根本没有机会铡了陈世美。
因为大义灭亲铡了自己的侄子而获得‘青天’美誉的包公,在赵昺看来这也是掺了水的,因为以他所知这种情况在宋朝的司法制度下发生的几率太小了,当然这还是在包公真的有这么一位侄子的情况下。而实际上包公生前留有一条家训: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的子孙也确实没有辱没祖宗,子包绶、孙包永年都居官清正,留有廉声。包拯显然并没有一个成了【创建和谐家园】犯的侄儿,又何须大义灭亲?
而宋代司法特别讲求亲嫌回避,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了非常严格而周密的回避制。即便包拯确有侄子犯罪,也轮不到包拯来大义灭亲。宋朝【创建和谐家园】如果受理了一【创建和谐家园】讼案,在开庭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定回避的法官。所有跟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有亲戚、师生、上下级、仇怨关系,或者曾经有过荐举关系者,都必须自行申报回避。
不但与诉讼人有亲嫌关系的法官需要回避,在一起案子的审判过程中,负责推勘、录问、检法的三个法官,也不能有亲嫌关系,否则也必须回避。而且,法律还严禁推勘官、录问官与检法官在结案之前会面、商讨案情,否则“各杖八十”。
如果是复审的案子,复审法官若与原审法官有亲嫌关系,也需要回避;对隐瞒回避义务的法官,处罚非常严厉。甚至上下级法官之间也要回避——即有亲嫌关系的法官不能成为上下级。如果有回避责任的法官不申报呢?许人检举、控告。
不用说,这自然也是为了防止法官的裁断受到私人关系、私人情感影响,出现假公济私、公报私仇的情况。实际上也可避免发生亲铡侄儿之类的人伦悲剧。如果包拯的侄儿因为贪赃枉法而被告上【创建和谐家园】,那包拯首先就得提出回避,决不可能亲自审讯此案。这样的司法回避制度,可以说已经严密得无以复加了。
那些批判传统司法制度欠缺程序正义的人,显然是将戏说误当成历史了。编造出“包公铡侄”故事的旧时文人,与将“包公铡侄”行为当靶子的今日学者,其实都误以为传统司法制度不讲究亲嫌回避,才会出现大义灭亲的司法官,只不过前者将“大义灭亲”吹捧为美德,后者视“大义灭亲”为司法回避程序的缺失。
遗憾的是,事实恰如后人所指出的那样:“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别勘的制度。”生活在元明清时期的小文人,已完全不知道宋代繁密的司法程序设计,只能凭着自以为是的想象编造包公审案的过程。
因此宋亡之后才批量出现的“包公戏”,实际上跟宋代司法制度已毫无关系,顶多只能反映元明清时期的一部分司法观念与实践而已。借助“包公戏”批判传统司法模式是大而无当的,因为“包公戏”实际上遮蔽了发达的宋代司法文明。
不过在赵昺这个现代人看来,尽管宋朝依据分权的原则,从功能和机构两个方面,建立了以司法系统自我监督纠错的司法内部的监督机制,以及为防止弊端,或在发现审判错误后启动的司法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但是,宋朝刑事审判监督机制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其正面作用亦不应被夸大。
首先,宋朝实行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目的在于追求裁判结果的正确性,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出现法外执法现象,在制度层面上为行政权干涉司法提供了机会,反而导致了司法的不稳定性。其次,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司法公正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法官既是司法系统成员,又是行政权力系统成员,行政管理权与司法管辖权相混淆,同时又相互渗透,使司法容易偏离法律,在法治中掺杂着人治的因素。因此,宋代刑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虽然促进了司法的公正,但其作用也是有限的。
赵昺作为这种政法合一制度下的最高统治者,天然的具有了对司法的决断权,也就是说拥有【创建和谐家园】的最好核准权。当然对【创建和谐家园】的核准权也有例外,在宋代初期,基于当时的特殊社会背景,规定州级审判机关对于【创建和谐家园】案件具有定判权,不必报请中央核准。中央刑部只在【创建和谐家园】执行完毕以后进行事后复查。
但自北宋中期以来,【创建和谐家园】案件必须由提刑司详复后才能施行,州级机关不再享有终审权,并逐渐形成为一种制度。该做法一直沿用到南宋。除非遇有紧急情况,才暂时赋予知州以【创建和谐家园】终审权,免予提刑司复核及报请皇帝的终核。
赵昺在反攻江南时,为了能迅速稳定局势,也曾将这种权力下放到府州,对那犯有叛国罪及恶行案件的罪犯可以不需报请便执行【创建和谐家园】。但是在局势稳定,各级政权和机构健全后,便及时回收了【创建和谐家园】最终核准权,可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工作量,也让他的心情不大好,毕竟能送到他案前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犯下的罪行,对他纯洁的心理还是很有影响的……
…………
太后回宫后,每日清晨请安便又恢复了,再者今天逢五还要参加朝会,赵昺即便想睡懒觉也不可能。他昨晚直到子时才睡,起身后不免精神有些萎靡,简单洗漱后就会同了一班后妃前往太后寝宫请安,大家都知道陛下近日由于元妙【创建和谐家园】的离开心情不好,也不敢多言,让气氛有些沉闷。
“官家……”
“皇后,有事吗?”赵昺正想着今日朝会应议之事,突然被并肩而行的皇后打断,扭脸皱皱眉问道,语气不免有些生硬。
“官家,还要注意身体,早些休息,勿要熬坏了身子!”吴曦却敏锐的捕捉到了其中的不悦,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转而关心地道。
“哦,这两日事情多些,朕会注意的!”赵昺却没有多想,摆手言道,示意自己没事儿。
“官家……”在后的陈淑上前一步跟上来言道。
“朕没事儿,忙过这几日就好了!”赵昺以为其也是不疼不痒的送上关怀,有些不耐烦地道。
“……”陈淑这‘暴脾气’不像皇后,皱皱鼻子还要说,却被吴曦打断了,“请安后,官家今日还要主持朝会,大家都快一点吧!”
“唉!”皇后等于将话堵死了,陈淑也不好再说,极为不甘叹口气,狠跺了下脚。
“贵妃娘娘,切要小心,不可如此!”而她的动作却将陪侍在旁的侍女吓了一跳,急忙扶住陈淑不安地道。
“多事,本宫没事的,大惊小怪。”陈淑瞄了眼前边的皇帝,其并没有停下脚步,心中一阵悲苦,甩开侍女搀扶的手低声斥责道。而跟在她身后的雷妍冲几人吐吐舌头,李三娘则是轻轻摇摇头,要大家不要在多事了。
走在前边的赵昺并没有发现身后诡异的一幕,领着众人给太后请安后便匆匆而回,不过让他有些纳闷的是太后今日没有留他共用早膳,却将皇后等人留下。可看太后笑吟吟的样子,似乎也无责怪之意。听着传来的阵阵晨钟声,早朝时间就要到了,想不通他也便不再想,喝了杯牛奶,狼吞虎咽的吃了两个肉夹馍就准备上朝了。
在赵昺看来朝会的仪式性更强,最大的功能就是让群臣看看皇帝还活着,且身体不错而已。再就是表明皇帝还是勤于政事的,非是一个荒与朝政的昏君。另外就是官员们‘争宠’,显示自己地位和才干的舞台,尤其是新晋官员往往更加急于表现自己,希望能在皇帝面前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不需细想就能想象到在这种氛围之下的朝会是个什么样子,这就像是现代的辩论会,每一个议题往往都会引发争论,欲在众同僚面前压过对手,让皇帝接受自己的意见。但是赵昺十分明白,在这样的场合下,绝大部分的议题都是议而不决,还需下朝后重新再议过,而那时往往几个头头脑脑在一起,不过三言两语就做出决定了。
所以赵昺以为朝会就是浪费时间,而又不得不参加,他有事甚至想那些日日上朝的皇帝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到的。不过让他佩服的就是这些勤政的帝王们的坚韧,他们的神经得有多大条,才能在经年累月的朝会中坚持下来而又没有崩溃。
今天的朝会就如同昔日的【创建和谐家园】,在宣布了几项早已定下的诏令后,便进入议事阶段。面对各方的发表的见解,赵昺要做的就是装作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哼哈’着,然后让另一方继续说,让各方都摸不准自己到底想的是什么,待大家都沉默的时候,他只需来一句‘散朝后再议’便完了,而几位同样老神在在的宰辅们施礼称是,就又进入下一个循环。
因而赵昺坐在上边多数都是耗时间,但他知道只有等待群臣吵得口干舌燥发不出声,或是因为内急无法忍受时,朝会才能进入尾声。要知道朝会上无论君臣都不能随意出入大殿,至于想喝水更是奢望。所以无论是渴了、饿了,还是拉屎撒尿都要忍着,可人都有极限的,四、五小时之后就会有人挺不住的。
“更衣,上茶!”散朝之后,赵昺回到后宫的致远堂中,便急不可待的脱下那身代表着无限权威的黄袍,喝上一杯温凉的茶水。
“官家!”
“咦,今日不是德妃当值吗?姐姐怎么来了!”赵昺诧异地问道。按照后妃们的排班表,这几天该是章屏侍寝并在致远堂居住,而苏岚接任司宫令一职后,要打理整个后宫的事务,管理后宫诸司,反而是到致远堂来的少了。
“官家,德妃娘娘有佯,便又奴婢伺候了。”苏岚笑笑道,帮着小皇帝更衣。
“哦,早晨朕见其还好好的,怎么就病了,太医看过了吗?”赵昺举着两只手,任苏岚为他摘下冠帽,解开玉带,脱下这身十分累赘的朝服,十分纳闷地问道。
“已经看过太医了,并无大碍!”苏岚将脱下的朝服让宫女们收拾齐整,她伺候着皇帝换上轻便的常服道。
“没事便好!”赵昺点点头,接过茶杯一饮而尽,抹抹嘴道。
“官家,难道真的不知道吗?”苏岚见小皇帝依然没有个帝王的样子,接过茶杯轻笑着道。
“什么事情?”赵昺听了看向苏岚,迷惑地问道。
“官家,皇后、贵妃和德妃三位娘娘有孕了!”苏岚看小皇帝的样子,便知其是真的不知道,笑笑告诉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