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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动静,自然惊动了周围邻居还有官府。
衙役和捕头们赶来,周围邻居们的围观下,张婆子一五一十的将王永安的行为公之于众。
最后才道,她早就不想活了,也服了毒药。只等着将王永安的所作所为宣扬得大家都知道了,她也就可以安心了。
说着手里的火把将那柴火点燃,风助火势,火上有油,那自然是抢之不得。
一瞬间将王永安的媳妇、闺女,还有岳父母都点燃了。
等到后来火熄灭了,那几个人早就烧成了焦炭。
这般惊天骇人的大案,就算是县令想瞒也瞒不住了,直达到了京城。
王永安声名狼藉,人人喊打,最后被除去秀才的功名,不知所终。就是他的顶头上司,那个县令也被牵连,识人不清,被革职查办。
倒是张婆子的尸骨,人人敬佩她的一腔孤勇,先是被当地一位告老还乡的官宦出面,收敛在义庄,后来的接任县令,叫顾子楷的年轻大人听闻后,颇为感概了一番,自己出资,选了一处坟茔,将张婆子安葬了。
多年后,张婆子的埋骨之处,倒是成了各家教育子孙后代,警醒之地了。
看完这个结局,张春桃忍不住后背森寒。
若说种田文里的张婆子,好歹在穿越女过来后,还享了后半辈子的福,总算让她一辈子不至于太过苦难。
可这个没有穿越女过来的张婆子,那真是,一辈子太可叹可惜了!
第三十一章 关她屁事
张春桃十分崩溃,这特么两个结局都让人不能接受好吗?
就算那个好一些的结局,也要张婆子付出了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遭受了几十年的家庭冷暴力,忍受着所嫁之人的装聋作哑,自己所生孩子的背离。
最后才能得到一个异世界来客的真心尊敬和爱护,过上几年太平日子。
饶是这般,留在七里墩的那几个儿子媳妇,也没少给她添堵。
就算后来认回了亲人,可到底分离多年,说到感情能有几分?最后顾家和她般亲近,真是因为骨肉亲情吗?
更多的是因为张婆子的女儿和女婿的原因。
对此张婆子不清楚吗?她自然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后面宁愿跟着女儿和女婿去边关,也不愿意留在京城里过富贵人家的日子。
所以对于这个结局的张婆子来说,真真是夫妻子女父母情分都淡薄,无人真心对她。
唯一真心对待她的,还是个穿越来的女儿。
那个差一点的结局就更不用说了,家破人亡,最后还亲手解决了自己的儿子一家,服毒自尽。
张春桃都不敢去想,这个结局里的张婆子,最后是抱着怎么样一种玉石俱焚的心态,忍辱负重的去下毒,点燃火把,将一切都付之一炬的!
她的一生从未见过半点温情亮色,让人无比痛惜!
如今这两个结局摆在了自己的面前,是让她来选择一个吗?
我可去你X的!这操蛋的两种人生,她张春桃一个都不要!
明知道那王家是火坑还往里面跳,当她傻吗?
不嫁给王家,难道就活不下去了?日子就不能过了?
放屁!在她张春桃的字典里,就没有这种事!她可没有给人当续弦,当后娘的爱好!
在她之前的时空,她看过一些小说里,也是女主角穿越或者重生了,上赶着当续弦,给人当后娘,把前头原配留下的孩子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大。
对个二茬婚的老男人,还当宝贝一样叼在嘴里,防着这个防着那个。
她就看不下去!咋滴,找个原装未婚的男人不香吗?自己生个孩子疼着爱着长大不好吗?
这都什么毛病?
反正她是做不到那么圣母,那么大度,能将别人的孩子看得和自己生的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对不起,她就是个自私的人,只会对自己的孩子好!
张春桃是个孤儿,她从小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疼爱,所以她长大后,曾经发誓,将来若是自己有了孩子,只会将自己全部的爱给自己的孩子,绝对不会分给其他人一丝一毫。
所以,她不明白那些上赶着做后娘的人的心思,也不打算明白!
反正要做别人去做的,她,打死也不干!
更不用提这个时代,婆婆和丈夫就是天,出嫁的女人没有地位,续弦的更是低人一等。
老风俗里,就是死了,都没资格和丈夫葬在一起,人家得和原配埋在一个坑里呢。
乡下还略微好点,只要生了儿子,站稳了脚跟不怕,泼辣点的,能把持住自己男人的,还能占些便宜。
那规矩多的大户人家,据说这续弦在原配面前还得执妾礼呢!啥叫妾?立着的女人!
人家坐着你站着,人家吃着你看着,拿你当丫头奴婢一样看待。在原配留下的孩子面前,连腰杆子都挺不直!
都一样是明媒正娶的老婆,凭啥低人一等?连带生的孩子,都比原配的低一等!
呸!这不说叔叔不能忍,婶婶也忍不得了!
张春桃打定了主意,没知道这王家就是那个王家之前,她就想着要退亲,这知道王家就是书里那个王家,那就更不用说了,死都不会嫁的!
至于不嫁,那应该出生的王家四兄弟和王永珠怎么办?
关她屁事!
爱谁生谁生去!反正她不生!
了解了前因后果,心思一片清明的张春桃缓缓醒来,只觉得浑身从内到外都轻松了许多。
睁开眼睛看看四周,她还是在树荫下,似乎时间也没过去多久,她好像只是伏在石头上打了盹。
远处那些皮实孩子,还在河边水浅处,互相泼着水花笑闹。
太阳还仍旧酷热,村里仍然安安静静的,大部分都在歇晌,蓄养精力,等着下午没那么热了再下地干活。
张春桃谨慎得扶着石头走了几步,确定自己浑身都没问题,看看附近没有人,想了想,又折身往山里走。
刚才她醒过来后,发现自己算是彻底的全盘接受了张春桃的记忆,不像之前,有些被动,一定要被触动才能回想起和这有关的记忆。
如今她就是张春桃,张春桃就是她!
方才她就想起了,之前的张春桃并不傻,张家她最累,干活最多,可吃得却是最差的,这么大的姑娘,每日里那么多活计要做,一日两顿,每顿只有一个黑面馍馍,哪里能吃饱?
好几次饿得眼前发黑了,也无人心疼她。
后来才学乖了,趁着上山寻山货或者捡柴火的时候,在山里寻到东西,先将肚子填个半饱,剩下的在偷偷藏在山上一个隐藏的山洞里。
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就会去山洞里将那储粮扒拉一点出来填填肚子。
不然这么些年,她早就熬不下去了。
如今那山洞里,还藏着一些干果还有十几个番薯。她现在的身子弱,主要是吃不饱,营养不良导致的。
接下来她要脱离张家,身体一定不能太弱了,所以得上山将那些储粮吃掉,快快恢复力气才好。
这个时候,她倒是想起来,那农女一书中提到过,张婆子曾经在怀着女儿王永珠的时候,吃过一枚鸟蛋,所以王永珠天生力气就大。
也不知道这鸟蛋是在哪里寻到的,要是她能有这运气,也碰到一枚吃掉就好了。
不过这也只是臆想,这种运气可遇不可求,她还是不要奢望的好。
倒是本来就出门了,这一个下午可不能白白浪费了,以后说不得没机会出门。
她得趁着这个机会,去山上寻摸寻摸她需要的东西,也该预备起来了。
不然王家那边上门,她得有所准备才行啊!
这么想着,张春桃随手折了几根树枝,编了个帽子戴在头上,也好遮些太阳。
没惊动那些玩水的孩子,悄悄的绕了过去,从小路上了山。
第三十二章 我去你XX的想不开
一进入山林中,顿时清凉了不少,就连知了的叫声也少了许多。
张春桃此刻有着原身全部的记忆和技能,只略微看了一眼,就熟门熟路的朝着后山进发。
山路崎岖,挨着村子近的这些地方还好,村里的婆娘女人,还有半大的孩子经常会进山,杂草不算多,很多被人踩出来的小路。
走着也不算费劲。
越往里面走,杂草从渐深,能走的路也越来越少,只有几条羊肠小道掩映在灌木和草丛后面。
要十分熟悉这后山情况的人,才不会走错路。
张春桃算是熟悉这后山情况的了,不说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起码比村里大部分男人都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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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桃早有准备,先扎进了袖口和裤腿口,防止有虫子顺着钻进去扎到肉里吸血,那会又疼又痒,还肿好大的包,十天八个月都不消。
然后在附近寻了驱蚊的草,碾出汁液来涂抹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
虽然味道不好闻,能薰得自己都有些头晕眼花,可却能让蚊虫都不扑上来。
准备好了一切,越往山里走,越是幽静,除了偶尔有几声鸟叫,还有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别的声音。
偶尔有几只野兔子,从草丛里钻了出来,警惕的看张春桃两眼,就蹦达着跑远了。
张春桃望兔兴叹,早知道她会穿越,怎么也要学一身打猎的本事就好了,也不用此刻只能干瞪眼了。
至于那别的种田文里,锦鲤女主那种进山就有兔子主动撞上来,野鸡自己飞到背篓里的好事是别想了。
默默地擦擦头上的汗,还是低头赶路吧。
张春桃的储粮藏着的山洞离得不算太远,这是她精心选择过的。
太靠近深山危险,不能常去,真需要的时候怕误事。
太靠近外头的山林,又怕被人发现,便宜了别人。
她几乎将附近都踏遍了,偶尔不小心失脚跌落了一个山谷,本以为小命休矣的,没想到命大,被密密麻麻的藤蔓救了一命。
在那山壁上,倒是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山洞,不过只能容两三人转身大小,山洞口被藤蔓遮住,不是如她这样刚好落在半空中没掉下去,是不会发现的。
山洞还算干净,没有什么野兽盘踞过的痕迹,加上位置隐蔽,自然成了张春桃的最佳选择。
她花费了好些时日,慢慢将这山洞给收拾得有了模样,里面存放了些干柴和火折子,倒是不敢存放水,怕有蛇虫爬进去。
她的存粮就在山洞最里面,她悄悄的掏了个小洞,将存粮放在里面,外头用石块挡住。
也不用担心受潮和被山里的小兽给偷吃了。
而且在这山洞的另外一个角落里,她还存了几十个铜板,这是她这么多年的积蓄。
每次她去镇上卖山货,若是卖得多,回家的路上,趁着无人注意,她会偷偷往鞋底板夹层里私藏那么一两个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