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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剑说 》-第 240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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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挖掘机就地挖开大坑,马场场主郭奉山逮了一位技术人员,递烟套近乎地问道:“哎呀妈呀!你们搞得这是啥玩意儿啊!生化武器吗?看着怪吓人的!”

      在经过特殊处理后,所有死马都会被就地掩埋,还要浇上一层水泥,这块地以后几年都寸草难生。

      “不是生化武器!是一种动物的毒!”

      技术人员接了烟,点上后深深吸了一口气,被密封衣捂了一整天的脸,总算可以透口气。

      “什么毒,这么厉害?”

      郭奉山倒吸了一口冷气,就算是毒蛇也没这么狠吧?

      “不知道是什么毒,送过来的名字叫作‘青蛟’,也许真的是蛟吧!”

      技术人员吐了个大烟圈儿,感慨着。

      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毒物,像蓝环章鱼和箱水母,毒性虽烈,却仅限于第一次,像这种具有连带传染性的毒性,别说见了,以前根本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乖乖,青蛟,很快就该有龙了吧?”

      郭场主缩了缩脖子。

      -

      京城,一间ICU单人特护病房内。

      几根透明软管连着针头刺入沉睡不醒的战斗英雄万进华身体,另一端连带着一台医疗设备,不断将经过加温的年轻人新鲜血液输入进去,同时从另一个部位抽取本体血液。

      “罗主任,病人的生理状态提升了5%。”

      戴着眼镜的年轻医生徐泽在向上司报告时,内心充满了不甘和无奈。

      -

      ------------

      第294节-治疗

      徐泽哪怕再不甘心,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治疗方案就目前而言,起码是有效的。

      比起之前那些不仅毫无起色,甚至还会造成进一步恶化的治疗方案要好上很多,一二三简单明了,丝毫没有让人费解的复杂内容。

      为了帮戴安娜的忙,李白给战斗英雄万进华设计的针对性治疗方案正在被一一验证。

      年轻人充满活力的新鲜血液并不难弄,无论是学校,还是军营,都有充足的来源,别说一周换血一次,就算是一天换血一次都没有任何问题。

      医院在第二天上午就开始为万进华进行换血,毕竟只要保证血型匹配和血液质量,输血和换血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随着年轻血液的缓缓注入,油尽灯枯的生命体征迅速稳定下来,效果立竿见影,只不过代价有点儿大,要不是战斗英雄能够享受到国家福利,一般人还真的用不起只有在抢救时才能得到的输血服务,这不是钱的问题,社会血库向来是不满的,更何况这种采集自年轻人的新鲜血液。

      在另一方面,从李白手背牙印处用滴管吸取出来的那几毫升毒血,连续毒杀了164匹健壮的东北挽马后,终于从一匹顽强存活下来的黑棕色公马身上得到了制作解毒血清所需要的毒免疫球蛋白,这匹名叫“大黑枣”的挽马立刻身价暴增,从生物制药公司眼里如小白鼠一般的消耗品变成了恨不得供起来的祖宗。

      刚一开始的5秒钟致死效率让生物制药公司的人都感到胆战心惊,他们几乎完全相信,那一小试剂管的黑色液体如果不是化学合成,那么必然来自于一头真正的毒蛟,如此猛烈的毒性比箱水母的毒性还可怕,至少箱水母也做不到10秒致命,至少也得30秒。

      最终提取出来的血清效果显著,几乎什么毒都能解,甚至包括箱水母。

      要知道迄今为止,澳洲箱水母都没有解毒血清。

      如此一来,经过一百多次毒抗反应的马血价比黄金,往前的每一级马血更加珍贵,尤其是最初没有使用完,还保留有大部分的一小试剂管毒血,如果使用的好,可以拯救成千上万人的性命。

      为生物制药公司提供毒血并委托制作解毒血清的医院方面这才意识到,被李白称为青蛟的那条小蛇究竟有多么恐怖。

      这还只是一滴毒血造成的结果,而且其中并没有扩散,只取一针用于下一匹活马身上,如果毫无保留的全部用上,想想164个级次的几何级扩散,恐怕整个东三省的大牲口,一头都活不下来。

      需要用这样的剧毒制取解毒血清,便可以猜到万进华所中的附骨之毒有多么厉害,难怪那么多专家医生和奇人异士都束手无策。

      要不是李白跟国内巫师圈子有联系,而且还是微信群潇湘巫会和大巫俱乐部的成员,有这一层关系在,根本不用担心被勒令交出这条剧毒之物。

      万一制不住怎么办,这个理由也不是没人想过。

      毕竟巫蛊痋术,巫师们自古就有饲养和培育毒物的传统,有不少像龙头寨一样与时俱进的商业化,将蛊蝎卖给制药公司,更何况不止是巫师,各种毒物专业养殖场也遍布大江南北,相比起来,蛊物至少是可控的。

      换血和制取解毒血清都在顺利进行中,接下来的造血干细胞移植便需要时间,还得有一点儿运气。

      匹配是一件谁也说不准的事情,运气好,两天就能找到,运气不好,一年半载都不会有,通常来说家属是最合适的,但是也会有例外。

      对于普通人来说,找到匹配者是一回事,对方愿不愿意贡献自己的造血干细胞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在万进华这里,至少没有这个担心,以他立下的功劳,国家给予的待遇足以解决这些小问题。

      一旦血清制作完成,并且找到合适的匹配者,万进华便有可能摆脱附骨之毒,摆脱昏迷不醒的状态,从病床上站起来,对此罗荣威主任和医院充满了信心,他们对戴安娜带过来的李白充满了感激。

      以往完全无从着手,而现在就只差造血干细胞移植这临门一脚。

      -

      为了平息院长大人的雷霆之怒,李白同学只好请吃火锅,他开着车熟门熟路的直奔东来顺。

      跟戴安娜来吃过一次后,感觉味道不错,再来吃一次也不会觉得腻。

      黑色帕萨特内的乘客不止是周大院长,还有纽约长老会医院的朱利安和凯瑟琳二人。

      在第一天的开幕会议上,俩外国同行就跟李白交上了朋友,起码也是志同道合,横竖要请院长,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顺带着把两人给捎上了。

      只会搓小火球的魔法学徒朱利安还想要学李白的冰火阴阳鱼,后者只是淡淡的打量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只说了一句“根骨不行,没有这个天份”便给打发了。

      华夏法术能交给洋人吗?肯定不行啊!

      凯瑟琳坐在副驾驶座上,兴奋的打量着四九城,她还是第一次来到中国。

      交流会所在的酒店其实就在三环内,出了门无论左拐还是右拐,到处都是人文,因为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再加上谷歌地图被墙不好使,怕迷路走丢,只好老老实实的待在酒店里。

      一听到有机会出来溜,这洋妹子兴奋的就像狗一样扒在窗边东张西望,就差吐着舌头。

      美帝建国打死不过两百多年,能有啥人文历史,向往东方文化的凯瑟琳·丹佛想要趁着这个机会看个过瘾,路上的行人,绿化,建筑,以及可以看到的古老建筑,都深深吸引了她。

      想要了解华夏文化,别先急着去看那些老房子老古董,必须得先从吃开始,吃饱了喝足了,再细听历史,差不多到点儿,再继续吃下一顿。

      车在路上跑着,恰好是临到饭点儿,不仅堵,还有不要命的出租车给你玩夹塞。

      京城的老司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往往玩夹塞还带碰瓷,一下子冲到前面,然后踩刹车,等着后面刹车不及的顶上来,然后把交警喊过来,连看都不用看,追尾就是后面全责。

      要不趁着变道,凑过来故意给你蹭一下,刮花了漆面不说,还得倒赔他钱。

      一路上过来,就瞧见好几个有这种想搞创收意图的家伙,

      李白同学有点儿毛了,直接祭出神器,把留在车里的吸附式警灯往车顶上一放。

      红蓝灯光爆闪几下,那几个鬼鬼祟祟的龟孙子立刻麻溜滚远,招惹这种公家车,惹不起!惹不起!

      一看到私家车变成警用车,凯瑟琳惊讶极了。

      防止俩老外多想,李白特别解释了一遍,免得想歪了。

      不过即便如此,上一次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的车程,李白他们还是用了一个半小时,路上没少堵得动弹不得,这还是提前走的结果,要是再晚半小时,估计就只能等到翻桌才能赶到了。

      东来顺依然要排队,不过李白在中午的时候就预约了座位,稍等了一会儿,就有机会上桌,如果不预约的话,估计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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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5节-唐朝的床

      看到烧着通红木炭的紫铜火锅,新奇不已的凯瑟琳兴奋地拿筷子当当当一通乱敲,居然当作为乐器,想要找到蕴藏的音阶。

      已经成为老物件的火锅表面那些斑驳坑洼痕迹,多半就是这些好奇宝宝给捣鼓出来的。

      “朱利安,凯瑟琳,你们会用筷子吗?”

      李白制止了凯瑟琳的举动,在餐桌上玩筷子是很失礼的举动,不过无知者无罪,他有义务提醒对方,以免将来在其他场合被人笑话。

      两人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耸了耸肩膀。

      “那么,先从夹花生米开始,学我的动作,多来几遍!”

      李白喊来一碟子炒花生米,然后手把手的教朱利安和凯瑟琳用筷子,想吃涮羊肉不用筷子是不行的。

      要是放在五六十年前公用大锅涮羊肉的时候,手笨点儿,羊肉脱了筷子,转眼就被别人捞走,得哭死,那时候可是一口锅多用人,AA制。

      两人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东方餐具,捣鼓了半天,朱利安稍稍有些模样,但是凯瑟琳依然笨手笨脚的,差点儿把筷子飞到旁桌的锅里,屡次尝试皆宣告失败后,气恼地说道:“这个筷子太原始了,为什么不能像刀叉一样好用。”

      “不不不,筷子才是先进的,在华夏,刀叉很早就被淘汰了。”

      李白摇了摇手指。

      “华夏有刀叉?”

      朱利安和凯瑟琳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随即齐齐望向李白。

      “刀叉的起源地是华夏,餐刀和饭勺源自于7000年前,而餐叉则起源于4000年前,而筷子则出现在商朝,西方使用刀叉才1000年历史。”

      李白要不是查阅过关于湖西市九溪十八涧地下远古秘境的历史,顺带着看过这些资料,否则还不好说清楚。

      至于西方的刀叉,拢共也就一千多年的历史,至于7000年前恐怕还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的。

      “Oh,My-GOD!原来我们落后了几千年!”

      凯瑟琳瞪大了眼睛,她又郑重其事的抓起筷子,学着李白的手势,努力去夹那几颗滑不留手的花生豆。

      筷子就是与时俱进,洋妹子可不想落后时代,本来差距就那么大了,再下去就变成史前了。

      看着俩老外艰难地使唤着两根细长的合金筷子,周大院长没好气地说道:“你还知道的挺多嘛!难不成你还穿越过?”

      坏了,院长大人还在气着呢!

      李白陪着笑说道:“偶尔穿越一下,散散心!”

      他可不敢硬顶,万一扣自己的奖金可怎么办,指望着养活两个妖女呢!

      今天这锅背得实在冤枉,谁知道好死不死的突然断电,院长大人本来就看自己不顺眼,这下可好黄泥巴落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唐朝也有个叫李白的,不会是你吧?来念首诗来听听!”

      周院长显然不愿意就这么便宜的放过这小子,诚心拿他逗乐子,故意用英语说的这句话。

      “呀!李白,唐朝诗人李白,我听说过!李白作首诗来听听,要用英文的,不然我们听不懂!”

      花生豆也不夹了,凯瑟琳这丫头大概是天生拱火的高手,张口就点名,看来对东方文化了解不少,还知道著名的诗仙。

      “好吧,那我就吟诗一首,听好了,‘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李白用英语和中文分别念了一次这首《静夜思》。

      嗯,作者:李白!

      大魔头还是这么不要脸。

      英文版是这样的:

      So-bright-a-gleam-on-the-foot-of-my-b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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