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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大酋长 》-第 4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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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形容的就是这样的体格。

      如果说这副身体是一副黑人或者黑人混血的身体,那还情有可原,可这副身体他就是一幅印第安人的身体。在这个年代,混血印第安人几乎见不到,不像后世纯血的印第安人几乎找不到一样。

      可是,石熊真的是想不明白一个纯血的印第安人为啥会有这么一副足以让后世的众多黑人都羡慕嫉妒恨的体格。

      不过,连魂穿这种事都发生,连大雾山山脚下都生长着美国巨杉了,那么一个纯血印第安人拥有这么一副健壮的身体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石熊前世不能说是钛合金宅男,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混凝土宅男。所以,他的体格真心不咋滴。每每在电脑屏幕中看到那些健壮的的真.汉子时,说不羡慕那是假话。

      所以石熊也曾经无数次的发誓赌咒,想要练出一身腱子肉来,可不管是暴走还是骑自行车又或者去健身房,他坚持的时间从来就不曾超过三天。

      结果就是他身上的赘肉是越练越多,小肚子也是越练越鼓。再然后,他就再也不提锻炼身体的事情了,搞得他三十六岁的年龄看起来就好像四十六岁的,有一次去学校接妹妹的孩子,结果一群一年级的小家伙见了他之后竟然还有开口叫爷爷的......

      这次穿越虽然穿越到了堪称蛮荒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但老天爷竟然给自己这么一副让人看着流口水的健壮身材,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两米来高、足有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最关键的是,身上的肉可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肥肉,那都是一块块坟起的肌肉包啊!

      鬼知道傻脑袋这个半傻子倒是是怎么练出这一身堪比终结者阿诺德的腱子肉的!怪不得这家伙早在十二岁就能单独和一头半大的黑熊单挑,怪不得这家伙的宗族正名叫“大力熊”,这副身体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一个BUG一般的存在。

      要是现在的傻脑袋有二十六岁了,那么有这么一副健壮到能够让女人流口水让男人冒酸水的身体也就罢了,毕竟那个时候一个男人的身体基本上就变成完全体了。可问题是这副身体今年才十六岁啊,距离这副身体的巅峰时期还差好几年呢。

      鬼知道再过几年,傻脑袋会不会变成真正的魔鬼筋肉人......

      这样的体格即便是放眼整个北美印第安人也是极为罕见的。所以,当石熊顶着这副健壮的庞大身躯来到高树部落时,受到这些族人的另眼相看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惜现在是冬季,身上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要是在夏季,赤膊露出刺在胸口的那头熊,石熊估计自己绝对能够起到小儿止啼的作用......

      在众多高树部落族人默默地注视下,幸存的这二十多口子长毛牛部落的人缓慢的走进了高树部落。

      在议事厅大门之前,石熊也见到了立雷首领。

      ()

      第9章 接纳(求推荐票)

      见到立雷首领,石熊才真正明白“面色蜡白”这个形容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立雷首领以前应该是一个很强壮的切洛基汉子才对——对于印第安人来讲,一个部落的首领不仅仅是整个部落的管理者,更是一个部落最出色和最强大的战士,所以,要想成为一个印第安部落的首领,一副强健的体格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立雷的骨架很大,所以,如果他身上的肉再多一些的话,那么他必然是一个非常强壮的汉子。

      可是,半倚在一副滑竿中的立雷,此时看起来却像是一头被赶离了狮群的迟暮狮王。

      用皮包骨头来形容立雷或许有点不太合适,但用竹竿来形容是绝对不为过的。立雷身上以及脸上几乎看不到多少肉了,松弛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儿。可石熊知道,立雷今年的岁数不过才三十多岁,他的岁数甚至比高牛还要小一点。

      最关键的是他的脸色,蜡白蜡白的,苍白的让杨靖想起了许多港台僵尸片中的僵尸......

      “咳咳......”还未说话,立雷就先发出了一连串的呛咳声,而他的脸色也被憋得通红。

      “我的好兄弟,你这是怎么了?”高牛虽然在大脚的嘴里得知立雷受伤了,可他真没想到立雷的伤势竟然如此的严重。

      懂一些医学常识的石熊则多少有些明白,立雷已经伤到了根本。那头成年黑熊的一巴掌应该是给立雷的五脏六腑带来了难以治愈的重创。别的不说,最起码立雷的肺部收到的创伤就不轻。

      而且看立雷的脸色以及他的消瘦情况,他的肝脏甚至是脾脏估计也遭受了不可逆的创伤。

      停下咳嗽的立雷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对高牛说道:“我的好兄弟,能够再见到你我真的是很高兴,可是我这副模样你也看到了,我的时间恐怕不多了。”

      顿了顿,立雷艰难的撑起身子,看了看跟在高牛身后的那二十来个人,尤其是当他的眼光落在石熊身上的时候,立雷的眼中也闪过了一抹惊讶的神色,似乎在惊讶石熊的体格竟然如此的健壮。

      高牛连忙扶住了立雷,脸上带着忧伤的神色说道:“我的好兄弟,我们长毛牛部落已经没有了,一百多人的部落现在就还剩下这点人,其他人都被该死的切卡莎人杀死了。我想报仇,可是就凭我们这点人根本做不到,所以我只能带着他们来投奔你了。”

      立雷微微点了点头,“我的好兄弟,不管是高树部落还是长毛牛部落,以前本就是一家人,你们来到这里就是回家了,不要有那么多的自卑。我们都是太阳神的孩子,我们共同沐浴在太阳神的光芒之下,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一家人,只不过暂时居住在不同的房屋里罢了。”

      说着,立雷微微提升了点音量,对着石熊他们这帮残余的人说道:“我立雷,高树部落的首领,代表整个高树部落欢迎你们回家!”

      长毛牛所有的人,包括高牛在内,都微微低头,双手交叉抚胸。

      双手交叉抚胸是东切罗基族的一个敬礼动作,如果在加上低头的话,那就是表示彻底的臣服。

      长毛牛部落本身就是从高树部落分离出来的,两个部落有着很近的血缘关系,用华夏的亲戚关系来讲,这两个部落其实就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在华夏,这都是算作一个“院里”的。

      现在,长毛牛部落被打残了,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些人来到了高树部落,人家的首领代表整个部落宣布接纳他们,石熊他们包括高牛这个首领在内,就必须要表示臣服和感谢。

      切洛基族其实是属于后世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的易洛魁系北美印第安人,和易洛魁人是属于远房亲戚。在很久之前切洛基族生活在北美五大湖区。可是后来因为得罪了强大的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结果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合起来给驱逐出了五大湖区。

      无奈之下,切洛基人只能远离祖地,一路向南,最终在后世的田纳西东部、南卡州和北卡州西部的阿巴拉契亚山区驻扎了下来。

      原本的切洛基人每个部落都很大,广袤而且物产丰富的五大湖区有足够的资源支撑切洛基人建设大型部落,在那个时代,一个部落的人口超过一千人是非常常见的。

      但当他们南迁到阿巴拉契亚山区之后,这里的物产虽然也很丰富,但毕竟是山区,适合居住的居住地面积远远无法和平坦的五大湖区相比,因此无法支撑一个部落拥有大量的人口。所以,切洛基人的部落数量很多,但每个部落的人口都比较少。

      除了几个主要的部落人口数量能够达到上千人之外,其他部落大都是只有百十人左右的小型部落。

      一个部落,只要人口达到了部落承受的上限,那么就会分离出去,寻找新的居住地成立新的部落。

      当年的长毛牛部落就是这么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只是两者之间分离的时间并不算很久,连五十年都没有,再加上两个部落彼此之间的距离也不算太远,所以两个部落之间依然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

      不过,分离出去的部落毕竟是分离出去的部落,在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的约束下,如果长毛牛部落被灭族了,其他的部落很少会管的。就好像这次长毛牛部落的残余人员来到高树部落,如果高树部落不接纳,长毛牛部落也说不出别的来。

      接纳你的是情分,不接纳你是本分。

      毕竟高树部落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作为首领,立雷首先要考虑的是本部落族人的需求。

      二十多个人虽然不多,可对于高树部落来讲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了。

      立雷能够以高树部落首领的身份接纳高牛他们这些人,这个情分已经是很大了。

      所以,高牛他们必须要表示出臣服和感激。否则别说立雷了,就是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会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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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章 文明的雏形

      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些人之中,除了高牛、快马、山猫、硬骨头、野狐狸以及石熊是战士之外,其余的十六个人之中有三名年轻的妇女和十三个孩子。

      成年战士的数量不多,这对于长毛牛部落残存的这些人顺利融入到高树部落中还是非常有好处的。如果剩余的这些人都是强壮的战士,那么即便是两个部落之间关系挺近的,那也不利于长毛牛部落的人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

      这是这个年代印第安人的常态。

      部落之间相互合作又相互提防,就是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的状态。当然,更多的是相互之间的厮杀......

      如果说华夏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是七个比较大的国家之间彼此厮杀,那么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之间就是几百上千个部落为了一口吃的和地盘彼此厮杀。

      如果这个时候印第安人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统一政权的话,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也不至于被美国人差点杀的绝了种。

      在这个年代,不管是英国殖民者还是法国、西班牙、德国、荷兰的殖民者,对于北美当地的土著还是比较尊重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印第安人数量占据了绝对的压倒性优势面前,来自欧洲的那些瓦西楚们还不敢对印第安人大打出手。

      事实上,即便是美国独力之后,在一段时期内,美国人也不敢对印第安人动手。

      一直到美国白人的数量足够多,而且热武器数量也足够多了之后,那些为了黄金和资源而不要命的白人才敢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

      而事实也证明,看似强大的印第安人因为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以及一支强有力的部队来保护他们,他们才会被人数比他们少很多的白人一个接一个的击破。

      最终,原本在北美生活的多达二百万之众的北美印第安人,从美国独力之后到十九世纪末美国最终版图的确定这短短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内,整个北美的印第安人被屠杀的还剩下不足二十万!

      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其实也不能全都怪在美国人的头上,与北美印第安人自己没主心骨也有极大的关系。

      就好像现在,哪怕只剩下二十二个人的长毛牛部落,要想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还需要一段时间呢。更别说那些完整的部落之间是怎样的彼此不信任。

      不过这一切与石熊这个傻脑袋无关。

      傻脑袋的名气其实在东切罗基族内还是比较大的,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傻大个拥有一副人人羡慕的体格,但偏偏脑子傻得可以,所以很多切洛基族族人都听说过这个好像是天使和魔鬼集一身的傻大个。

      作为和长毛牛部落比较亲近的高树部落,这个部落中的人自然也都听说过傻脑袋这个人。而当他们再次听说在那次战斗中,傻脑袋一个人面对六个成年切卡莎战士死战不退之后,高树部落中的人对于傻脑袋还是非常欢迎的。

      一个知道保护部落,而脑子还不太好用的大个子,是每个部落的人都比较欢迎的。

      这种傻不愣登的家伙,平时只要让他吃饱了,不管是打猎还是作战,那都是一把无比锋利的武器!最关键的是,部落中的高层还不用担心这种能征善战的强大战士抢班夺权!

      每个部落都需要、都喜欢这样的人。

      所以,除了那些五六岁的孩子之外,傻脑袋石熊是最快融入到高树部落的人。

      不过,即便是这样,长毛牛部落的居住区还是被分在了高树部落的边缘地带,紧靠着那些高大的“世界爷”。

      现在石熊已经能够确定高树部落其实应该就位于后世的小镇怀尔德伍德附近,因为在高树部落的西边缘,就是一条不宽但水流量很充沛的河流。

      石熊知道这条河在后世就是那条被称作利特尔里弗河的河流。因为石熊知道,后世田纳西河上游的南岸,只有两条规模比较大的支流,一条是小田纳西河,另外一条就是利特尔里弗河。

      只不过小田纳西河的宽度要更宽,水流量也要更大,所以这条河就只能是利特尔里弗河了。

      高树部落居住的这片平坦的谷地就位于大雾山的山脚下,北边距离田纳西河大约有十公里,那些高大的世界爷就在高树部落的南边,部落的西边则是利特尔里弗河,长毛牛部落的人所居住的这片区域就位于那些美国巨杉和利特尔里弗河之间。

      高牛虽然在那次战斗中受了伤,但他自从来到高树部落之后,还是经常见不到人。他毕竟是长毛牛部落的首领,也是一个非常勇猛善战的战士,所以当长毛牛部落残余的人来到高树部落之后,他就被高树部落征集了,连带着快马、山猫还有野狐狸也都被征集了。

      他们需要为部落狩猎,尽可能的为部落的人收集更多的猎物。

      至于傻脑袋石熊,现在部落中没人管他。一个是他体表的伤看起来很可怖,哪怕他体内的伤早就好了,可他现在的这副模样依然算得上是一名重伤员。

      尤其是高树部落的人在得知他的伤是以一敌六的情况下造成的,很多高树部落的高层都不忍心征集石熊这个傻脑袋。

      毕竟为了保护族人而身受重伤的战士,在整个切洛基族中都算得上是英雄。

      所以,这几天闲来无事的石熊,每天除了在那些世界爷的脚下晃悠,就是坐在利特尔里弗河的岸边看着奔腾咆哮的河水发呆。

      实话实说,高树部落的情况要比长毛牛部落的情况好太多了,最起码这里平坦的土地面积就远远超过了长毛牛部落。

      和那些几乎过着游猎生活苏族人不一样的是,切洛基人被逼着南迁并来到了大雾山脚下,开始了最初级的耕种,后来又接触到了来自欧洲的瓦西楚之后,切洛基人的生活就稳定了下来。

      现在的切洛基人可不像之前在五大湖区那样生活了,如果说苏族人依然是游猎民族,那么东切洛基人就是属于耕种民族了。

      没错,哪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在现在这个年代依然是处于蛮荒状态,可切洛基人却算得上是北美印第安人之中最为先进的种族了。

      遍数世界上文明发达的种族,都是在耕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游牧或者游猎民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几乎发展不出什么灿烂的文明来。

      现在的切洛基族人其实已经具备了发展出一个文明的基础。不过就高树部落目前的情况而言,也仅仅是有了一个文明基础的雏形罢了。

      要想真正的发展起来,高树部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

      ()

      第11章 妇女之友

      后世有这么一句名言流传甚广——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嗯,这句话曾经被石熊当成了一副对联的上联,所以,闲来无事的石熊就作了一副下联——吃猪排喝羊汤,吹着牛比奔小康......

      上联是非常有道理的,至于下联,呵呵......

      对于高树部落来讲,树是绝对不用种的,事实上,他们连砍树都砍不迭当,别说这个年代了,就算是二百五十年后的后世,大雾山附近的森林覆盖率也是极为惊人的。

      至于这个年代,在高树部落附近方圆几百里的范围内,除了河流里面没有大树之外,其他地方几乎全都是苍郁的参天大树。这些大树的存在甚至影响到了部落耕种粮食。

      所以,对于现在的北美印第安人尤其是位于大雾山附近的切洛基印第安人来讲,种树绝对是一种闲的蛋疼的事情。

      至于少生孩子,那就更扯淡了。

      在如今这个年代,整个切洛基族大约只有五六万人左右,可是切洛基族所占据的地盘就高达十万平方公里左右,套用一个后世的统计单位,这个时候的切洛基印第安人的人口密度只有区区的一平方公里半个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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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7/03 13: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