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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定女秘书》
作者:红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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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位于热闹繁华、灯火辉煌的 C市的黑狼俱乐部,是年青有为的各界男性公民休息娱乐的好地方,每天晚上十点钟以后,一惯是名车如云,热闹喧哗,一直持续到晚上零点以后。黑狼的老板就是C市“鸿图”律师事务所最年轻有名的首席大律师孟斯文。黑狼从五年前创办开始,声益便蒸蒸日上,能持有“黑狼”俱乐部成员金卡,是各界男性青年最大的荣益。
九点钟十分,孟斯文准时驱车来到自己的第二大事业热点区,又是他的家——“黑狼”俱乐部。那个灯光柔和,装饰着各种土著非洲各种图腾的房间,既是他的办公场所,也是他和几位好友聚会聊天的地方。
孟斯文边喝着侍者端来的铁观音,边随手拿起一本杂志,随便翻阅着,无意间看到《时代周刊》杂志的封面上一个熟悉的面孔:一气卓然,潇洒英俊的李策,身边偎着一个美艳成熟的女人,孟斯文伸手抬了抬自己的眼镜,嘴角扬起一抹浅笑,嘿!这个风流花边新闻的不断制造者——李策,又给了新闻界做了一次贡献。
看到了杂志的下角有一行小字:“飞扬”集团并且总栽公子猛追“飞亚”公司千金,李策,江薇娜年底有望成婚。哟!这个为了一朵鲜花不肯放弃整座花园的风流浪子怎么肯收起他的花心?怪不得,快有一个多月不见这小子的踪影在“黑狼”出现。
孟斯文啜一口香茗,他一直喝不惯咖啡那种苦的味道。外表的斯文,内心的刚毅,行为的前卫,是他一直给人的错觉,大家都认为他很现代,很时尚,其实他骨子里那种极崇尚民族传统古朴典雅的东西,从来都不轻易示人,他那间布置的古朴典雅的卧室,从没有接待过任何一个客人,这一切都是深受他早逝的母亲影响。至于他那位律师界鼎鼎大名,整天美女如云,出入于舞厅酒楼,已经给他换了三届继母的父亲,给予他更多的是敏锐的思维,机智的口才。至于他至今尚未有一个固定的女友的原因,是被那些现在过于大胆女孩吓住了,有时他不禁震惊于现在女孩的大胆与直露,仿佛该害羞的不是她们,而是他这个男子汉!有时偶然遇到一个外表温柔娴静的女孩儿,却不料骨子的大胆更是惊人,还没认识多久,就主动投怀送抱,吓得他落荒而逃。怪不得李策,李略两兄弟一直说他这辈子注定要孤独一生,这个时代哪里还能找到一个他所期望的那么保守的女人,现在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小学就恋爱,中学就同居,等到上大学,男朋友起码换了十届八届!
嘲笑他应该写一个征友启示,上面明确指出:非淑女不交,非中国古代小脚女子不找。气得他发誓:他,孟斯文,这辈子一定找一个真正的淑女,给他们这两匹色狼看看。
一阵拖沓的走路声传入他的耳膜,不用猜,他就知道是那个胆敢在他的俱乐部穿着汗衫,短裤,拖鞋招摇过市的李略,这个跟在他和李策后面从小玩到大的黑小子,仗着自己是孟斯文和大哥李策的宠爱,从来就不遵守他这个俱乐部的各项规章。
“斯文扫地大哥,二十个小时零十三分钟未见,快想死我了!”说着扬起他那阳光灿烂的笑脸,给了孟斯文一个大大的拥抱,一头不驯的长发轻轻向后一甩,摆了个酷姿。
“臭小子,今天没去飙车?是不是又换了一个小辣妹?”孟斯文示意侍者给他端来一杯凉橙汁。
李略,二十二岁,阳光男陔,华大艺术设计专业的非高才生,“飞扬”公司总栽李飞扬的次子,喜欢飙车,追女孩,逃课第一,换女朋友比换发型的速度还要快,不过孟斯文也非常欣赏他的才华,李略偶尔心血来潮设计的玩具,总能让“飞扬”这个世间闻名的玩具公司小小赚上一笔,各地订货商会源源不断送来订单,可是想要有新的产品,还得看李策少爷玩的高兴与否。高大健美,又是“飞扬”公司未来的继承人的金字招牌,在华大可是众多美女的首猎对象,难怪他老兄李策都说他这个弟弟是被美女宠坏的大男孩,他是每晚必到“黑狼”的,只是从来不把他的各届女友带入这个男人的领地。
李略一脸坏笑地卖关子:“斯文大哥,想不想听一听你的好友李策的最新新闻?想听的话,今晚陪我玩会儿击剑。”
孟斯文是非常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被他这样称呼,斯文大哥,斯文扫地大哥,是这黑小子最让他烦的叫法,可是这黑小子像是故意和他做对一样,不厌其烦地变换着这两种称呼,总想激怒他这个外表不算太英俊,可是却有一股致命的亲和力的“老”男人。呵!还大言不惭地提出陪他击剑为代价换他老哥的花边新闻,别看李略高大阳刚,可根本就不是文弱书生型孟斯文的对手,跟一个根本不是对手的人玩,要多没劲就多没劲,所以,他淡淡地扫了一眼拼命故弄玄虚的黑小子,随手丢给他自己看过的那本《时代周刊》杂志,指着封面上李策潇洒又魅力非凡的笑脸,说道:“是不是这个新闻哪?”
李略笑得好不得意:“No,No,这已经是人人皆知的旧闻喽,陪不陪我击剑随你,斯文扫地大哥,看到了吗?封面上这位大美女,可是紧紧抓住大哥不放的“飞亚”财团的千金汪薇娜,现年二十八岁,配大哥这个已经三十岁的“老”男人是不是年龄相当,门当户对?人家可是国际贸易硕士毕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归来的才女,是老爸老妈千挑万选、左看右看选中的最佳儿媳妇,老妈说‘论学历,论相貌,论家世,哪样都般配咱们的非儿’。”李略尖着喉咙学着母亲的样子,引得孟斯文一阵大笑。
李略接着侃,“可是,斯文老兄,你猜怎么着,这位汪薇娜小姐竟然肯屈就,当了我大哥的秘书,有点儿大材小用吧,目地是不仅赶走大哥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也防备大哥借谈生意选那些花瓶秘书,手段高明吧!你没有看见我们家有一股冲天怨气吗?那可是李策大公子足以惊天动地的怨气呀!现在大哥身边除了美女汪薇娜秘书之外,以前那些赵、钱、孙、李诸位年青美貌的秘书都消失了,只剩下年近五十的陈怡和莫铃两位得力老秘书,现在大哥说整天面对两枝老花,一枝醋味十足的花,根本提不起工作热情。下个礼拜,这位醋味十足的未来大嫂的首席人选——汪微娜,要去香港分公司代理半年的总经理,临走之前,一定要给大哥选好她满意又放心的秘书,老兄,你猜,李略总经理的秘书招聘条件是什么?”
孟斯文继续啜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一定是给李策找一个貌丑如东施的女秘书。”
“错,大错!年青的丑女秘书,她也不放心,现在的丑女人涂脂抹粉,做做美容、美发,也可能东施变成西施!汪薇娜借着老妈给她的特权,在大哥面前兴风作浪,给大哥要找一个年纪三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身手利落,办事效率高的,要徐娘半老型的女秘书,已婚、未婚不限,到时候三个老女人围着大哥转,斯文大哥,想想一个礼拜之后大哥的惨状吧!哈!哈!哈……”李略笑的前仰后合,也真是活该大哥倒霉,碰上汪薇娜那么一个醋味十足的精明女人,有她做老婆,够大哥受的!
一只“熊掌”抡向李略的后脑勺,“李略,你这个臭小子!又在斯文这儿嘲笑我!”李略一跃而起,及时抢救了自己聪明的脑袋瓜。不用头看,也知道是一直被汪薇娜缠死死的,最近从公司下班后,要陪她去跳舞,去逛商店、珠宝店、首饰店的苦命大哥。
李策,出现在“黑狼”俱乐部!
“大哥,少见!少见!什么时候被释放啦?”李略一向耍嘴皮子不要命。
孟斯文把茶杯放下,双臂抱胸,打量着一身白色休闲服的李策,也难怪汪薇娜把他看得那么紧,三十岁的男人,有二十岁男孩的阳光笑脸,四十岁男人的成熟魅力,优雅闲适的举止,英俊漂亮的面孔,配上他那一米八二的高大身材,不会迷倒一片女性,会让人不相信。
“李略,喝杯铁观音还是来杯普洱?”孟斯文看到一个多月未见和挚友,依然是他那副懒懒的、低沉而带有磁性的男中音。
“大哥应该来碗清凉败火的绿豆汤!”李略抢着说
“好!你去给我端来!”李策扬起浓眉,冲小弟挥挥手。
“啊!真要喝呀!孟大哥这儿没有!”只有这小子紧张,一激动,才能正常称呼孟斯文。
李略看到大哥眼中的无奈,知道在这儿了无趣事,趁机溜出去玩他的电玩营养大餐。
“斯文,最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发现一个纯情的小女生,不用再等了,恐怕你想找的那种善良、单纯又柔静的女孩子早就从这个世上绝迹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如何?汪薇娜刚上大三的小妹汪美娜,比薇娜还漂亮,约个时间,我安排你们见个面。”李略热情地向好友推销他的未来小姨子, 一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样子。
“行了,李策,我可不想过你那种水深火热的日子。”孟斯文连忙回绝。他眼前又闪现那个捧着蓝色小花,身穿素色衣裙的长发女孩儿,只看到一个侧面,步履匆忙地捧着那盆蓝色小花走在人行道上,当时他车开得很快,那个女孩象快镜头一样一闪,从眼前消失,当他停下车,回头去看时,女孩已经不见了。
“哎!是呀!现在汪薇娜就差贴张邮票,把我冷冻到南极,等她从香港回来再把我放回来,我李策好命苦!不知道老爸、老妈为什么要许诺她,将是我未来的妻子!”李策只有在好友面前才表现他那依然天真的一面,做了一个哭天抢地的怨妇姿式。
“好了,李策,我知道你最近‘幸福’得不得了,现在陪我去击剑室出身汗如何?”孟斯文建议道。两个人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好久没跟这小子比一把了,手有些痒。
“OK”李策高兴地把茶一饮而尽,转身就和孟斯文向击剑室走去。
释放一下满身的不悦,也好度过明天选秘书的暗淡日子,李策边走边做深呼吸。
第 2 章
“飞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体态壮硕的李策坐在办公椅中,神态专注地看完一份份客商的订单,然后漫不经心地端起一杯咖啡,他不太喜欢这种苦苦东西,以前他的办公室一律是中国各种名茶。一身浅咖啡色短袖T恤,一件深咖啡色西裤,李策对这身衣服非常不满意,他知道自己健康的古桐色皮肤跟这身衣服很不相配,可一向对穿衣服非常在行的汪薇娜执意要给他买这套衣服,说是世界知名品牌,价钱高,质量好,非要买下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可他不喜欢。
他承认,他的确很欣赏汪薇娜,她美艳,大方,办事精练,作为秘书可以说大材小用,在公司,她可以说是他的得力助手,和国外客户谈生意更是得心应手,汪薇娜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标准的日语,他对汪薇娜的工作无可挑剔。可是自从老爸、老妈认可汪薇娜将是李家的儿媳后,他就越来越受不了汪薇娜的专横霸道,那大小姐脾气,吃饭要五星级饭店,更让他受不了的是,总拉着他去吃西餐,说那种浪漫氛围可以让他俩充分享受到恋人的感觉,他不太喜欢西餐,虽然爱吃各种美味西式糕点,也不喜欢吃那些半生不熟的牛排,宁愿在家享受老妈煮的清粥小菜,每次陪她吃完西餐,他都要饿肚子。穿衣服要买名牌,理由很充分,说只有名牌衣服才符合他的身份地位,他倒不太在乎名牌与否,只要穿在自己身上舒服得体,是他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他。哎!最受不了是汪薇娜的大小姐脾气,他不得不去时常迁就她,有时他只好给自己找个理由,男人迁让女人,天下大势使然。
喝了一口咖啡,他眉头微蹙,自从薇娜担任他的秘书以来,他已经无法在办公室享受那热气腾腾的茶香了,望着那袅袅上升的热气,嗅着那清香,哇,真是一种享受。放下手中的咖啡,李策倚入大皮椅中,无可奈何地等着为今天那场要命的女秘书应聘把关,由汪薇娜第一关把过,相信剩下的不是些老得让他叫妈的秘书,就是些丑得让他看了饭都难以下咽的女人喽。
“李策,出来一下,看看这几位女士哪位能跟你共事半年?”汪薇娜一身剪裁得体的粉色裙装,衬着她妙曼多姿的身材,甜腻的嗓音,唤出一脸无奈的李策。她今天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让李策觉得她不会所有的事都擅自作主,都会征求他的意见。
李策大步走入这个小小的私人会客厅,果然不出他所料,会客厅中剩下的六位,起码连徐娘半老的一个都不剩,倒没有太丑的,只是六位个个都较朴素而已。哎!闭着眼睛挑选吧,只要德材兼备就可,不要求赏心悦目了,他是非常相信薇娜在才干方面的面试把关的。李策把自己埋入一张舒服的大沙发中,随便提出了几个问题,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被他无情地刷了下去,第五个也许是个幸运儿,别忘了虽然这个女秘书只有半年任期,可薪水高得足以抵得过在其他公司的三年的工作,这可是相当不错的工作,况且条件并非花瓶式的女秘书,只重才不重貌。
李策问到:“精通几种外语?”
“只懂英语,但是也忘得差不多了,最精通是国语。”一个清亮嗓音在他耳边响起,都四十来岁的女人还有如此清亮的声音,让他好奇,回答的问题也更好笑,每位应征者都会答精通英、法、西班牙,甚至俄语、【创建和谐家园】语,其中的一至两种,这位女士好奇怪,他不禁抬起头看了看眼前这位“阿姨”,一副大号黑边眼镜遮住了她三分之一的脸,一层厚厚的脂粉涂在脸上,根本看不出实际年龄,一头黑发,整齐地在脑后梳了个髻,不过吸引他的是镜片后那双灵活的黑眸,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大概是怕笑掉脸上厚厚的脂粉。
李策扬起一抹魅力十足的浅笑,又问道“你的打字速度是多少?”
清亮的嗓音有些磕磕绊绊:“一分钟大概二十来个,不,十一、二个!”
哈!搞笑,蜗牛一样的速度!找个笨笨的女秘书,这半年也会找些笑料来打发这半年的时日,这次他一定不要理会汪薇娜的感受,只为了享受这清亮声音。
“你认为作为我的秘书最主要的工作是什么?”
李策决定再逗一下这位“阿姨”“做总经理需要的任何份内工作!”回答得很干脆,不过强调
了份内两个字。
李策心中暗笑,难道自己还会借工作之由吃她阿姨的豆腐吗?不禁打量了下她那包裹在一身非常不合身的灰色西服套裙内的小巧身材,阔大严实的套裙根本看不出身材如何,只觉得包裹得过分严实,这种大热的天气,恐怕在太阳下要晒晕过去吧!想必这位一定是修女式的喽!
又补问一句,“姓名?婚否?年龄?”
“资料中已填写了!”
“我不想看那些资料,直接告诉我就行了!”
“唐梦桐,未婚,三十九岁。”
李策已经给她下了定义,一个古板的老女人。
“好!明天来公司上班,跟汪小姐交接,熟悉一下工作。”
李策已经注意到她镜片后的眼睛露出浅浅笑意的黑眸,好有精神,他忽然有一种感觉,实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女人的眼睛。
处理好这一件头疼的工作,已经快中午了,按照惯例,午餐由公司特定的快餐店提供,但是下个礼拜汪薇娜要飞往香港,看来自己这个礼拜要被她垄断喽!午餐,她已经在麦梦丝西餐店订好了餐位,汪薇娜喜欢透了那个西餐店的凉爽舒适,环境高雅,浪漫温馨的气氛,绅士般的侍者,口味纯正的法国风味。虽然价格不菲,可李策实在讨厌那半生不熟的牛排,还有各种沙拉。
第 3 章
唐梦桐从“飞扬”公司大楼走出来,直接钻进自己那辆有冷气的小型跑车,摘掉那副大眼镜,拿起一张面巾纸就着车子的反光镜拼命擦掉脸上那层脂粉,哈!哈!她可以少辛苦工作两年半,利用半年的时间就能赚到三年的薪水,看来自己拼命扮成三十多岁的老女人,很值喽,哪个表面英俊潇洒的总经理李策,不过一个绣花枕头而己,凭着自己只会三句半的英语,被小弟嘲笑为老黄牛一样的打字速度,今天能蒙混过关。老天保佑!如此以来,用不了半年的时间,自己和姐姐欣桐开的那家“恬梦”花店就可以扩大经营喽!拿起车上那副墨镜架到鼻梁上,驱车往她的花店开去。
梦桐一路想着自己二十岁从华大音乐专业毕业后的丰功伟绩:身材小巧的她,在一班俊男美女的同学眼中,只是一个丑小鸭而已,显然她属于那种晚熟型的女孩,其他同学毕业时大都二十三、四岁,可是只有她才二十岁,当时那班男生真没有把她这个黄毛小丫头放在眼里,一身褪色牛仔服的中性装束,和那班花枝招展的女同学相比,她太逊色了,这也是她自己想要的,以至大学四年有些同学竟然记不住她的样子。直到她毕业前的汇报演出会上,穿上姐姐亲手给她做的白色礼服,在舞台上把一头束成马尾巴的长发倾泻下来,所有的男生把目光都锁定在台上美丽的白雪公主,她那美妙的歌声,妙曼的身姿,让女生嫉妒,男生迷恋,人们才纷纷打听刚才报幕员报过的名字,唐梦桐,果然,梦一般美好的女孩,原来就是平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而与他们同学四年的老同学。鲜花,求爱信,还有那纷纷候在路上等她的一班男生,让她意识到了,什么是都是美丽惹的祸!吓得她马上像蜗牛一样缩回自己的家,直至毕业前再也没有在校园里露过面,让小弟帮她拿毕业证书,华大同学中没有人知道她的住址、电话。大学四年,她一直是独来独往的独行侠,每天早晨,跑步从市郊的家里到学校,傍晚从学校跑回家,一天往返一百多里路,别人也许会认为是【创建和谐家园】一样的苛刻,可谁知这就是的老爸对她和小弟和一贯要求。
周围的邻居谁都不知道她老爸——这位普普通通的花农,竟然是二十年前曾从日本东京捧回亚洲武术比赛亚军奖杯的武术高手,只知道唐显云、席飞儿夫妇,是男的英俊沉稳,女的美丽娴静。母亲席飞儿和他们姊妹站在一起,没人会认为她们是母女,都说是姊妹三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女人,却仍然有二十多岁女人的皮肤,三十来岁女人的成熟魅力。也许是老爸太宠爱妈了,嫁给老爸后,老妈从未下厨房,每天填填诗词歌赋,唱唱歌,到花圃剪剪花,锄些杂草,难怪老妈一直不显老。老妈有时也透露她嫁给老爸的经历:二十岁还不到,就从T大的课堂,不顾身居【创建和谐家园】外公的反对,带着傲慢与固执的偏见的外婆的强烈反感,直接私奔到老爸这个市郊的二层小楼。因为老爸曾把那个某市长家死缠烂追她的阔少爷十来个帮手,那帮小混混打得屁滚尿流。老妈崇拜英雄一样爱上了老爸。平时柔静的老妈站在老爸面前,拿刀架在她那白皙漂亮的脖子上,给了老爸两条路,一条立刻娶她,另一条不娶她,她就拿刀割自己的脖子。吓得老爸不得不举手投降,娶了她,等老妈怀上她姐姐唐欣桐时,外公、外婆才承认老爸这个英俊洒脱、一表人才的女婿。
唐梦桐一直说自己是爸妈粗制滥造的产品,她没有姐姐高挑美丽的身材,漂亮精致的五官,也没有弟弟健壮高大,刚毅俊朗的容貌,她属于那种小巧秀美型的女孩,从小爱动爱闹,丝毫没有继承老妈的温柔恬静,美丽端庄。老爸没有教过柔静的姐姐一招半式,对她和小弟要求严厉、苛刻。四、五岁时开始在太阳底下扎马步,毫不心疼地看她一练就是二、三个小时,她也喜欢舞枪弄棒,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责任重大,美丽的妈和姐姐,老爸不在身边时,当然要她保护喽,赶走色狼,不比打跑野狼省力吧!
唐梦桐的车子,以它正常的车速——一百二十迈,行驶在这条不算太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大学还没毕业,她就设想自己的花店了,没有从父母手里拿半分钱,开始独立打拼自己的世界,从银行贷了一笔不太小借款,从只有两间的小店面开始,直到现在拥有宽敞明亮,位于豪华街区的“恬梦”花店。她简直有些不敢回首当年的艰苦创业,虽然银行贷款还有一部分没有偿还,她白天在花店忙碌,晚上还要到“白马王子”歌舞厅去唱一个小时的歌。两年前,一向不爱抛头露面的姐姐唐欣桐,看到皮肤越来越黑,身体越来越瘦的妹妹,毅然来到花店帮她,唐梦桐也觉得自己的生活慢慢回归正常,姐姐开始把她养得胖了些。
把自己那辆黑色小跑车停放在花店后面租来的那个小院。她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跑回屋里,“姐,我成功喽!”一把抱住正在插一个小型花篮的姐姐。
“小梦,先去冲个澡,回头吃饭,等你好长时间了。”欣桐抬头用她温柔的目光看着一身古怪装束的妹妹,早晨梦桐跑步回来,忙了一大早,打扮成这个样子去应聘,让她实在摸不清头脑,现在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好笑,一身装束比妈还穿得还古板、老套。
“遵命,我美丽的小姐姐。”虽然唐家的女人天生丽质,可都不太注意打扮。颇有古典美人气质的母亲席飞儿,夏天爱穿各种宽大的绸衫,反而显得更加气质脱俗。唐欣桐,从小被老爸称为小天使的唐家长女,长大后果然是不负众望,五官精致漂亮,皮肤白晰,一头长发有时披散下来,有时绑成两个麻花辫,可只是穿着自己设计缝制的飘逸长裙,可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男女欣赏的眼神,身材修长,曲线适中,在飘逸的各种素色长裙下,有些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唐梦桐看着一身白色底子,上面有些深蓝色小花长裙下的姐姐妙曼美丽身姿,有些羡慕地双手抱胸,一脸玩昧的瞅着姐姐,打趣道:“姐,隔壁婚纱摄影店的那个风流潇洒的卢枫大摄影师兼店主,有没有来咱们店买你亲手插的花蓝呀?”
“小梦,还不快去冲澡,再说这话,明天我就回家。”欣桐脸上飞出一片红云,嗔道。
“好姐姐,大人不记小人过嘛,下次卢枫再向我打听,唐小姐,你那个不爱出门的妹妹今天怎么没露面呢?我就一脚踢他出门。”梦桐依然逗着小姐姐。
在外人眼里,都以为身材比姐姐矮上十来公分的妹妹梦桐是姐姐,因为大事小事都由她出面,美丽的小姐姐被她保护得很好,她一直是一个很称职的“护花使者”,用她的一句话,过分美丽温柔的姐姐不适合抛头露面,她只好来个花屋藏娇,省得一些不三不四的色男人招惹纯情像天使一样,只比大一岁的小姐姐。花店雇佣了三个小妹打理日常生意,再加上送货上门的司机小罗,姐姐只负责她的一日三餐和一些插花的精细工作。隔壁那个摄影师卢枫想见姐姐一面,还真不容易,于是每天借故到花店买一个只姐姐才能插得出的小花蓝,有时也见不到姐姐,所以才有意无意向梦桐打听,一直误以为是花店小老板妹妹的那个女孩。
“唐梦桐!”欣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梦桐知道,一旦姐姐的音调稍高,而且直呼全名,就是姐姐生气了。她冲姐姐扮了个鬼脸,去洗被那身古板的灰黑套裙捂出的一身汗水。
浴后的梦桐,披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一件白色汗衫,淡蓝色牛仔裤,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二十三岁还要小些,依然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生,。梦桐还没走到厨房门口,就已闻到了饭菜香,按照惯例,应该又是两菜一饭再加大杯冰凉可口的绿豆汤。梦桐姐弟三人都有一手相当不错的厨艺,因为遇到不闻人间烟火,吃饭又爱挑剔老妈,他们仨不肯牺牲过分疼爱妈的老爸一人在厨房忙碌,姐弟三人只好多练习一下自己的厨艺喽!不过自从开花店以后,梦桐几乎没有时间施展自己的厨艺,一日三餐几乎全由姐姐一人包办。
唐梦桐,在午饭后招开了“恬梦”花店四个员工一正一副两个店主的正式会议,把这半年她要在“飞扬”公司打工,在这期间不能做的花店事项全部摊派给其他五人,不过没有一人不乐意多干,因为每人薪水都有所提高。
第 4 章
这三年来,“白马王子”歌舞厅这份【创建和谐家园】,确实让她偿还了不少银行货款,她这辆小型黑色跑车就是“白马王子”歌舞厅【创建和谐家园】赚的。她不喜欢那些不三不四的客人色迷迷的眼神看着那些演员穿得越来越露的衣服,所以这三年来,她宁愿要低一点酬劳,也不肯穿歌舞厅老板朗宁为她准备的演出服。一年四季是包得严严实实的牛仔裤,夏天上边一件黑色围领汗衫,春秋冬三季是一件黑色高领毛衣,腰间绑上她那件牛仔上装,眼上一副大号墨镜,既掩盖她那双灵动的黑眸,又挡住了她三分之一的脸庞,她另一个掩盖她真实身份的道具,是一头红色的假发,再加上用紫色唇膏夸大她的嘴唇。她实在不敢让家人知道她在“白马王子” 歌舞厅的【创建和谐家园】,就连一直跟她住在一起的姐姐,也只知道她给一个学唱歌的高中生当家庭教师。
在“白马王子”歌舞厅自己固定的车位停好车,她拉上车帘,在车内小小的空间,打开手那盏光线很暗的小灯,熟练地改变自己的面目。说句非常有良心的话,老板朗宁从来没有太勉强过她,不知道是不敢得罪她,生怕那些迷恋她那优美且有独特韵味歌声的客人少来一个,还是真得懂她的歌,爱惜她这个人才。
唐梦桐刚打开车门,一个披着一头长发,穿一件无袖黑色T恤的阳光大男孩靠在那辆最近一直停放在她的车旁边、比她这辆小型跑车不知价钱要高过几倍的黑色摩托车,冲着她微笑,“嗨!飞飞小姐!”
梦桐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一分不早,一分不晚准时到,演唱完自己那三首歌之后,准时退场,很少有客人注意到她的行踪,依然是她上大学时独行侠作风。
“嗨!”梦桐淡淡地回应了一声,在她二十三年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多注意过其他男人,除了自己的老爸唐显云和小弟唐允桐。自己佩服地五体投地的老爸,沉稳、内敛,有一流的身手,阳刚威猛,却从没有显现过丝毫的炫耀与傲气,他对自己老妈的那份深沉的爱,是她最羡慕的,所以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这种在酒吧舞厅经常出入的男人。小弟唐允桐虽然比自己年幼两岁,比姐姐小三岁,可是总以家里的男子汉自居,不像是她的小弟,反而有点像她的大哥,处处保护、爱护她们这一对姊妹花,有时竟忘了她的功夫比他这个唐家第二男子汉也差不了太多,对付十来个大男人她眉头不会皱一皱。她的弟弟唐允桐,既遗传了爸爸阳刚威猛的身材,又得了老妈斯文儒雅的容貌,没人认为她高大健壮又斯文儒雅的弟弟是一位武林高手。小弟允桐练武和学习均非常刻苦,是爸妈公认的好孩子,有自己家里那么出色的老爸和小弟两个男人,所以看到周围那些不出色的男人,她根本不屑一顾。
“飞飞小姐,一会儿能不能请你跳支舞。”那个高大阳光男孩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才注意到眼前这个男孩并不让她讨厌,皮肤黑黑的,五官生动,浓眉大眼,嘴边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
她笑了笑:“对不起,我不会跳舞,恕不奉陪!”机灵地一闪,已走到了“白马王子”的歌舞厅里,看也不用看,身后的阳光男孩一定张大了嘴,学会武功的好处就在这儿,唐梦桐心里笑道。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飞飞小姐,我叫李略,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我,我是李略!”李略,一个希望平凡的人,怎么这么自命不凡?唐梦桐边走边想,记住你,等本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再说吧!
唐梦桐站在舞台上,透过黑色墨镜又看到那个叫做李略的男孩,跟着所有的“飞飞”迷喊着:“我是一只小小鸟!”“飞飞!我是一只小小鸟!”
唐梦桐冲着台下挥了挥手,拿起话筒,又唱起老妈唱给老爸那首《我是一只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栖息在你高大的树梢,
你宽大的树叶,
为我遮风,
为我蔽雨,
我才会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看到你高大的躯干,
飞过美丽的花丛,
穿诱人的果园,
只为找到你棵傻傻的桐树。
你是我的天堂,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