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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走诸天万界的旅者 》-第 1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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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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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梦里回到唐朝

      第一章

      深夜,一处破旧的甚至没有屋顶的房子内。一个老头正抱着一堆干柴,往面前的火堆添柴。火光中,看面相,他有把年纪了。头发花白,满面风霜。但是双眼炯炯有神,动作上更是丝毫不见老迈。

      昏暗的火光勉强照亮了整个房间。可以看到,在房间的角落,还有一个半身【创建和谐家园】的年轻人,正躺在一堆干草上,不知是昏迷,还是酣睡。

      加了几根柴,让火势稍微旺了一些。老头放下了手中的柴火,走到了年轻人面前,伸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下。片刻后他收回了手。

      “还是块硬骨头……”

      一边嘟囔着,一边扯过了自己身子下面的一件破旧的,看不出什么款式的衣服,盖在了年轻人身上。随后坐回到了火堆里,拿出一块灰黑色的面饼模样的东西,放到火上烤。

      ……………………

      陆煊只感觉自己头痛欲裂,后脑勺仿佛裂开一般。整个人昏昏沉沉,浑身更是虚弱无力。他努力的想要睁开眼睛,但是眼皮仿佛被胶水黏住一般。想抬手摸一下后脑勺,但是刚一活动,就全身一阵颤抖。这才发现,自己不仅仅是头痛,而是整个身体无处不痛,仿佛全身的骨头都断了一般。

      发生什么事了?他努力的回想。但是大脑一片混乱,完全无法集中精神,思考任何一个简单的问题。一番折腾之后,一阵无法抗拒的疲倦袭来,陆煊再次昏了过去。

      当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只感觉眼前有着某种昏暗跳动的光芒。他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是一个火堆正在燃烧。

      定睛再看,火堆旁正坐着一个老头。他身穿某种破烂的古风服饰。手里拿着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正在大口的吃着。

      陆煊花了一点时间,让自己的视线稳定下来。然后环顾四周,他想要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而就在这时,大脑突然间再次传来一阵剧痛。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信息。

      “啊……”陆煊不由得惨叫出生。整个人直接再次倒在稻草上,浑身直抽搐。

      一旁的老头看了,叹了一口气。然后拿出一块破布,在旁边的一个水缸浸透,走过去敷在了陆煊的额头上。

      突如其来的清凉,让陆煊的抽搐减轻了一些。意识逐渐的回到了自己的主导中。

      “谢谢。”他有气无力的说到。就在刚才,他已经记起了绝大多数的事情。是的,他穿越了。

      陆煊原本是个都市的打工仔。白天上班,晚上还在某点【创建和谐家园】网络写手。虽然累点,但是收入不菲。没有女朋友的他,独自一人可以过的非常滋润。

      平时泡泡论坛,时不时跑到其它小说的评论区或羡慕一波,或者干脆喷一波。没错,他还【创建和谐家园】第三职业,键盘侠。

      不知道是看小说看得多了,还是喷的太狠,得罪了某种不知名的存在。总之,他一觉醒来,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古代的小镇。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朝代,更不知道这里是哪?最可怕的是,这里似乎是某种边塞的法外之地。患有肩周炎,颈椎病等各种网文职业病的陆煊,哪里见识过这种真正的丛林法则之地。

      所以第一天,他就栽了。

      因为口音问题,这里不管是【创建和谐家园】,还是胡人说话,他都几乎听不懂。别说找工作,就算是乞讨,别人都听不懂他说什么。

      他所处的地方是个小镇。这里街上走的,几乎人人带刀。有些人隔着两米远,陆煊都能够闻到血腥味。他不敢多想这些血腥气是怎么来的。只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简单的目标,在这里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因为语言不通,任何一个店铺都直接把他往外赶。当然也有些把他往里拉,但是对方打量他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人,倒像是在看牲口似的。陆煊本能的感觉,被拉进去没什么好结果,只能转身就跑。

      花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连一口水都没有讨到。陆煊又累又饿,但是危险的还在后面呢。他古怪的发型,跟身上与众不同的衣服,让自己身后远远的吊上了几根尾巴。

      看着那些身上带刀的身影。陆煊变得更加惊恐。他慌不择路的想要逃离这里,但是刚刚走出小镇,就感觉后脑勺一痛,整个人直接不省人事。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在身处这里了。

      “是你救了我?”陆煊看着眼前的老头,虚弱的问道。

      “救?你要这么想也行。我就是看你细皮嫩肉的,不像是这里的人。说不定还能榨出点油水。不过到现在也没见有人找你,我这比买卖,看起来是做亏了。”老头的口音也很重,但是已经在陆煊勉强能听懂的程度了。

      陆煊没有回应这个话题,而是岔开问道。

      “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怎么着,来都来了,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老头有些疑惑的望着他。

      “记不起来了。”陆煊一脸无奈的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他能够清楚的感受到,后脑上上有一个不小的伤口。虽然不再流血了,但是阵阵的刺痛,让他的脸色跟着一阵阵的抽搐。

      “奥!不记得也好,毕竟来这里的人,一般都不会想要记得为什么来这里的。这里是西域的一座小镇。也没什么具体的名字。往东是唐朝人的地盘,往西是突厥人的地盘。这一片理论上是唐国的,不过实际上,算是三不管地带。

      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大街上随便一个带刀的,都可能是在两边犯了事,跑到这里来的。能在这里开店铺的,手上没有十条八条的人命,是镇不住场子的。亏你也敢去那些店里找活。”

      陆煊听了,沉默不语。但是内心却已经是泛起了滔天巨浪。

      大唐,突厥……自己竟然来到了唐朝。

      “唐朝,现在是大唐什么年间?”陆煊急切的问道。唐朝虽然是极佳的穿越节点之一。但是也得分时间段。初唐时期,危机四伏,但是机遇也多。盛唐时期,繁荣昌盛,百花盛开,最是让人神往。而安史之乱之后的唐朝,国力逐渐衰弱,自然是越来越不好混了。

      “年份啊!”老头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副思索的样子。

      “嗯,现在应该是开元年间。具体是开元多少年,我也记不清楚了。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数着天过的。没有看年份的。”

      “开元年间……”低沉的火光中。陆煊低声的重复着这个年号。恍惚间,宛如身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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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异乡来客与刀

      第二章

      陆煊两人所在的地方,是小镇最外围的一座破屋。因为没有屋顶,所以也没有人来争抢。他们两个勉强在这里栖身。

      几天之后,陆煊感觉自己好的差不多了。这让他自己感觉有些诧异。原先的身体是什么样,他当然清楚。各种小毛病,充斥全身。受了这种程度的伤,没有一两个月,是别想下床了。

      但是现在,不过五天左右的时间,他就能够自由活动了。身上的淤青全部消失。头上的伤口虽然还在,但是已经愈合过半。那种剧烈的头痛,也已经基本消失不见。

      陆煊这些天尝试了很多次,没有找到其他的金手指。只能安慰自己,至少给了自己一副强壮健康的身体。这也算是前世求而不得的。

      能活动了,自然就要想办法谋生。这些天,都是老头在照顾他。他作为一个年轻人,自然不会看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天天给自己弄吃的。

      他曾经问过老头叫什么名字。老头说,自己早就忘了。在这里活了二十多年,别人都叫他老不死的。

      那天开始,陆煊跟着老不死的在小镇上混饭吃。老不死的算是当地人,跟着他,至少不会被人当牲口买了。不过他年纪大了,也找不到什么好活。

      偶尔有商队来镇上,他们帮忙卸货。不要钱,就要一些干粮。这种低价策略,是他们能够接到一些活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某一天,他们又被人盯上了。

      因为陆煊身体健壮,力气也大。要价又低,镇上的一些体力活,接了不少。一来而去,倒是攒了一点家当。

      嗯,说是家当,其实就是一堆烤熟的胡饼,还有一大块烤羊肉。而正是这些‘家当’引起了他人的窥视。

      那是两个落魄的刀手。他们算是小镇上,刀手中最底层。不过面对陆煊这种外来户,加上老不死的这种老头,他们还是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小子,识相的就把东西交出来。”那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再打劫什么稀世珍宝。然而实际上,只是为了抢十几块硬的跟石头似的胡饼,外加一块烤熟的羊肉。

      那天晚上,陆煊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把刀。一把破旧的,镶在木头把上的砍刀。刀刃上十几个豁口,刀身锈迹斑斑。放到陆煊原来的时代。这玩意只会被当做垃圾,掉在地上都没人会捡的。

      但是在这里,它是一个刀手最后的象征。

      看着两个落魄到面黄肌瘦的‘刀手’,耀武扬威的想要抢走自己好不容易省出来的胡饼跟羊肉。陆煊只感觉一种无形的怒火从胸口涌出。

      莫名其妙的穿越,被打,被抢,挨饿。差点死在这个所谓的大唐开元年间。陆煊心中的怒火一直被生存的压力压制着。这破地方跟他梦想中的大唐有个**关系。

      陆煊选择了反抗,武器是手里的一块胡饼。

      胡饼硬的能够砸死人是夸张。反正陆煊照着对方的脸砸上去,并没有砸死人,只是砸了对方一个跟头。

      他疯了似的冲上去,抓住了对方握刀的那只手,然后用力的一拧。只听见咔擦一声,伴随着那人的惨叫,他轻松的夺过了那把刀。然后想都不想的一刀砍了下去。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力量远远超出从前。那把卷刃,十几个豁口的破刀,被他用出了斧子的感觉。一刀,就剁开了对方的喉咙,然后又一刀,砍断了脊椎,差一点就把整个脑袋剁下来了。

      至于一旁的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手依旧灵活。而且经验比他丰富多了。陆煊一出手,他就趁着对方同伙愣神的功夫。一弯腰,抱住了另一个刀手的腿,然后猛地一掀。

      碰的一声,后脑勺着地。对方哼都没哼出一声来,直接没气了(友情提示,打架千万别这么干,会出人命的。)。

      当陆煊回过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只有自己脸上还在流淌的热血,提醒他刚才发生了什么。望着眼前被他砍烂的尸体。他只感觉一阵莫名的慌乱。只是手里的刀,握的更紧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一丝安全感。

      杀人之后是一种什么感觉。陆煊其实没怎么体会。因为第二天,他还是得为生存奔波。攒下的那点家当,完全不能让他心中有丝毫的安全感。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手上有刀了。可以作为刀手,接活了。

      在这片地上,需要刀手的活,全部都是玩命的活。陆煊没有来得及体验杀戮的后遗症,就面临了第二次的杀戮,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杀戮,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为这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基本法则。

      陆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险死还生。他不懂任何刀法,仅仅是靠着超出常人的速度跟力量,瞎几把乱砍。单对单,他这样优势很大。但是群战中,那些经验丰富的刀手,会迅速将他锁定为重点目标,然后围攻他。

      要不是老头经验丰富,救了他几次。陆煊早就不知道被砍死多少次了。即便是这样,他身上仍旧陆续的留下了十几道伤口。最长的刀口,有二十公分长。从背部,险些砍到脊椎。连老头都感觉他死定了。但是昏迷高烧了几天,他又一次醒了过来。

      老头很迷信,认定他身上有大气运,更加照顾他。陆煊在他身上学会了在这里生存的种种规则。说起来很神奇。两人一起做刀手,经历了不止一次的大战。陆煊身强体壮,但是弄了一身的刀疤。但是却老头屁事没有。

      偏偏你还看不到老头偷懒。每次打架,不管是帮派争斗,还是砍马匪。老头都是嗷嗷上前,实打实的砍人。但是除了一次胸口被划了一道几公分的小口子。他几乎没怎么受过伤。

      陆煊很好奇,曾经私底下问过老头。老头告诉他,开战之前就得选好目标。你看着我是嗷嗷往前冲。那是我害怕被人抢了目标。

      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了。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眼睛好使。那些刀手一眼看上去,就能够看出谁是怂包,谁是真狠人。打架吗,当然挑软柿子捏啊。

      陆煊无语,这是老头的生存法则,一般人学不来。不过他曾经问过老头。

      “你看走眼过吗?”

      “说实话,还真看走眼过一次。不过运气好,没栽到那上面。”

      陆煊立马来了兴趣。

      “说说看,谁能骗得过你这种老油子。”

      “呵呵,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看走眼,就是你啊……”

      陆煊的刀手生涯开始了,这一做,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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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沙暴来袭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些事情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有些事情,则是会翻天覆地。

      陆煊是属于翻天覆地那一部分的。三年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小白,到如今的小镇第一刀手。他付出的代价,是手上近百次的染血,以及身上二十多道的刀疤。

      不过名气大了之后,陆煊却不做刀手了。他盘下了小镇最好的一间铺子,跟老头一起卖起了羊肉汤。

      作为一个现代人,陆煊很清楚,刀手这种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就算是自己带着穿越福利,体能,恢复力都超越常人,但是仍旧在凡人的范围之内。因为自己被砍也会流血,会虚弱,甚至会死。

      所以,他找机会退出了这一行,干起了羊汤馆。他前世会一点烹饪。毕竟独自一人生活,这也算是必备技能。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在唐朝的一个西域小镇,他说第一,也没人敢说第二。

      戈壁沙漠中,陆煊骑着一匹马,正不紧不慢的走着。在马后面,拴着两只羊。这是羊汤馆的食材,是他用一小袋盐,在西边的一个突厥小部落里换来的。

      突厥部落,也不是真正的全民皆兵。仍旧有一些小部落,会被边缘化,被剥削。他们在突厥内部,混不下去,就只能在边境上,借助小镇这种中立之地,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

      陆煊刚刚跟一个小部落谈妥了,以后定期来换羊。算是给自己的羊汤馆定下了一个长期的供货商。买卖做成了,陆煊心情不错,时间上也还富裕,他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悠悠的走着。

      只不过走着走着,一阵风沙让陆煊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他快走几步,来到了一个小沙丘。远远的望去,只见天边远远的出现了一道横贯天际的黑线。

      这一下,陆煊脸色大变。脚步顿时加快。无奈马后面牵着两只羊,实在是走不快。无奈之下,陆煊只能斩断了牵羊的绳索,放走了一只羊。然后一刀切开了另一羊的脖子,将挣扎渐缓的羊,扔到马背上,直接快马朝着小镇方向冲去。

      但是大漠的沙暴,就是这样,当你能够看到它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躲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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