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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政治观主张以德治国,所以政务决策必须出自儒家知识分子出身的官员之手,因为这些官员接受了许多年的儒家道德教育,只有他们才能完成“以德服人”的重任。故而,朱元璋极为赞同前代重官员而轻胥吏的传统。他总结说:“自周代开始,历经汉、晋、唐、宋,历代做官的贤人君子,都秉承着孔孟的基本精神,亲自处理所有政务。所以他们视吏卒不过如同奴仆而已,善者则礼遇,不善者则罢黜。”
他则痛心疾首地鞭挞蒙元时代的暴政:“蒙古人初主中原,与【创建和谐家园】风俗、语言各异,又不通文墨,所以凡事都倚仗胥吏。但三十多年之后,元代上层早已粗通文墨,各地政务却仍然把持在胥吏手里。自古以来贵贤臣而轻胥吏的传统,竟然丧失殆尽!”
在他看来,只有社会重新“视吏卒如奴仆”,才算得上是个正常的社会。
明朝初建,朱元璋大力提倡恢复孔孟之道,力图在意识形态上重建儒家传统。然而他惊讶地发现,这一重胥吏而轻官僚的传统竟仍在继续,他所任命的官员,庸才众多,大部分人终日袖手高坐,一应事务任凭胥吏处置。
胥吏不把官员放在眼里的现象,在大明王朝洪武十八年之前是很普遍的。譬如常熟县胥吏沈尚,衡州开化县胥吏徐文亮,就把各自的上级,也就是当地的县官。揪倒在政厅里拳打脚踢。为此朱元璋气得七窍冒烟,恨铁不成钢地大骂:“那些胥吏当然统统该死,可你们这些做官的如此任人侮辱,难道都是饭桶?!”殴打县令还算情节比较轻的,苏州昆山县的皂隶朱升。已完全脱离本县县官的约束,纠结同伙,居然连钦差的旗军都敢当众殴打。
最后,朱元璋无可奈何地感叹道:“蒙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也,呜呼艰哉!”在教化不起作用之后,朱元璋终于采取了“号召群众造反”这种惊世骇俗的雷霆手段。来对付这些骄横了近一个世纪的胥吏们。
胥吏们的势力,上不足以与朱元璋无匹的皇权相比,下不足以抗衡群众运动的汪洋大海,整顿这些人本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过事实却不然。朱元璋在《大诰三编》里详述过一个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其过程之艰难曲折,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洪武十八年,山西人李皋到溧阳县做知县。一上任就和皂隶潘富一同害民,巧立名目,大肆科敛。李皋到任不到一个月,潘富就用搜刮来的钱财买了一名苏州女子送与他。可笑的是,这女子被安顿在潘富家中,李皋幽会过三五次之后,潘富竟将其纳为小妾,据为己有了。对此,李皋也无可奈何。在潘富等胥吏们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敛荆杖。即所有溧阳县的百姓,都要向官府缴纳。百姓们送来,潘富又借口质量不好,拒绝收纳,甚至拳打脚踢。直至老百姓把折换成银钱交上来。
无奈之下。当地百姓黄鲁到京城告御状,朱元璋下旨严查属实,派人去捉拿潘富。结果,潘富却上演了一场千里大逃亡。
先是溧阳本地的儒士蒋士鲁等十三家秘密把潘富递送到邻境的广德县。不久潘富又流窜到建平县,缉捕的差役们跟踪到建平,当地百姓王海三又悄悄将其递送回了溧阳,溧阳百姓朱子荣又将其暗地里递送到宜兴县……就这样,经过数次递送后,潘富又被秘密护送到了崇德县。崇德县的豪民赵真家财万贯,蓄养了许多无业游民做贩卖私盐的勾当,常常来往的朋党多达数百人,潘富就藏匿在赵真家中。缉捕的衙役随后赶来,赵真将潘富暗地里递送到千乘乡的一座寺庙里。庙里的和尚们纠集两百余人,反将缉捕潘富的差役们团团包围,直至杀伤人命才散去……
此事越闹越大,最后不得不再次上报到朱元璋那里。朱元璋下令,将赵真及其同伙的两百余户人家的家产全部抄没,凡参与围攻差役者,一律诛戮;沿途藏匿潘富、助其逃跑的一百零七户人家,全部枭首示众,家产一同抄没!
一个小县里的小污吏,在皇帝签发了缉捕诏书之后,竟然能够上演一场如此大规模的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本来该死的只有潘富一人而已,可结果因其而死的人却近千人。一个小小的胥吏,能够在八个不同的县里都有自己的死党和势力范围,豪户大家为了保护他甚至不惜与皇帝对立。这样巨大的能量,不能不让朱元璋胆战心惊。由此也不难看出,元代重胥吏而轻官员这一传统的流弊,深重到了何种程度!朱元璋三番五次地强调元代因此而亡国,绝非危言耸听。
同样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治理污吏这个问题上,朱元璋选择了前无古人的“群众运动”。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放纵之后,胥吏们的社会关系已经错综复杂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单凭皇帝和各级官僚,已经完全不足以治理这些人。发动群众惩治污吏,实是不得已之举。
对于重建帝国的儒家传统这个伟大目标,朱元璋采取的措施是官僚与百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发动群众惩治污吏,就是重点针对官僚的。这一手段的目的,是彻底摧毁元代以来重胥吏而轻官僚的风气,重建官僚集团的儒家传统。与之同时开展的大规模的整肃贪官运动,即由朱元璋亲自主持的那些大案,如”胡惟庸案”、“郭桓案”等等,都是为了重建官僚集团的儒家传统。
儒家政治观里面以天下为己任、重义轻利等理念。一直被朱元璋高度推崇。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给官员们定下的俸禄会低到极限。这一俸禄标准,与发动群众惩治污吏,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既然严厉打击胥吏,也就等同于严厉打击了一切依附在这些胥吏身上的官场陋规。既然没有了陋规,经过朱元璋的仔细核算。官员们的工资虽低,但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并不是什么难事。
朱元璋极力想要做好的另一手,则是恢复百姓们日常生活中的儒家传统。在《大诰?乡饮酒礼第五十八》里,朱元璋下令恢复废弃已久的“乡饮酒礼”。这种乡饮活动,形式上类似于集体聚餐。目的则在于弘扬为子尽孝、兄弟相亲、邻里和睦、朋友有信、长幼有序等儒家传统伦理道德。恢复这一活动的初衷,朱元璋说得很明白:“朕本不才,不过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这种古老的乡饮活动在两宋时期早已沦为形式,在元代则几乎消失。朱元璋却以极为认真的态度决定去恢复它。他下诏说,乡饮的坐席必须按照年龄和德行来排列,良贱分开成席。有犯罪前科和德行有亏之人。不许入善良之席。如果混淆贵贱,主会者治以重罪,『乱』席者全家流放边疆!最后,朱元璋告诫百姓们说:“从者昌,否者亡。”
也许,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对人民群众的个人日常生活干涉得最深入的皇帝。在《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里,朱元璋第一次命令百姓们“互相知丁”。他要求。自这一规定颁布之日起,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对自己的邻居,一定要做到“互知业务”,也就是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
邻里之间彼此知道得这么清楚。目的是什么呢?
朱元璋解释说,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谨守这四业,所以天下太平康乐。不在“四业”范围之内的谋生者。没有不违法犯罪的。“知丁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那些游手好闲的“逸夫”,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社会的毒瘤。“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如此向上一级级地备案,那些“逸夫”就无处遁形了。
最后,他严厉警告道:如果《大诰》颁布下去,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对于不同职业的百姓,朱元璋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你是农民,没有特别申请的“路引”,每日里不得离开自家方圆一里。早上何时出门耕作,晚上何时回来,都必须让邻居知晓。
如果你是工匠,出远门做工,则必须在路引上标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则要让邻居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归来或早或迟,也要说与邻居知道。[]臣权313
经商者,本钱有多有少,货物有轻有重,所行有远有近,走水路还是走陆路,这些都要详细注明在“路引”当中。归来的大致期限,邻里务必知晓。若一年没有消息,两年未曾归来,邻里必须去其家中调查原因。如此,一旦对方借经商之名,在外胡作非为,邻里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朱元璋对全国百姓们表达了他的美好憧憬:“若百姓们都遵守朕所申明的先王之教,大步迈入仁寿之乡,乐天之乐,岂不快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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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矛盾的根源
让庞煌用另一个时空的常识『性』眼光去看朱元璋对老百姓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不可能得出什么正面的结论。很显然,若严格执行朱元璋的“知丁法”,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社会,而且这个社会还极其缺乏活力,因为百姓们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职业当中。
儒家政治理念的一贯原则,就是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安定—对于治理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家来说,这几乎是唯一的办法。
朱元璋必然不会忘记,游手好闲的流民们是如何摧枯拉朽般推翻庞大无匹的蒙元王朝的。他更不会忘记,元末的那些流民,有很大一部分正是这些不在四业之内的“逸夫”、“游食者”。《大诰续编》里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嘉兴府的“逸民”徐戬等七人伪造印匣,裹在包袱里。瞅准朝廷的粮船即将起锚,就背着这个假印匣沿河而行,装成催粮的官吏,一路督责运粮船只。行至江苏县杨子桥,几个人在路边的民舍前停下来,架设起笔墨纸砚,开始点视盘诘各路粮船,故意刁难找茬,索取钱钞。可惜不幸被抓了起来。
朱元璋最后感慨道:“如今民间这样的事情到处都是。如果不实行‘知丁法’,游民遍地,良民何处容身?朕又如何治理这个国家?所以‘知丁法’这个事情,良民们一定要协助我完成,如此天下即日升平!”[]臣权314
“发动群众反贪”与让群众互相监视的“知丁法”。看似两条完全对立的政策,其本质却是一样的。前者依赖群众。目的是清除官僚—胥吏集团内的污吏;后者让群众互相监视,目的则在于清除群众当中的游民。在朱元璋看来。胥吏蛀坏了官僚集团,而游民则破坏着底层社会的和谐。
朱元璋曾如此描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帝国:“我极力想恢复古圣王的制度,使民复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鼓腹而歌曰:无官通之忧,无盗厄之苦,是以作息自然,朕尝慕此。”而这些污吏和游民。正是阻碍这一理想国实现的大障碍。而且是二位一体的。
在《大诰续编》里,他不止一次严格申明,不许各地衙门招收市井之人充当吏卒,原因是这些市井百姓没有田产,不知道耕作的艰辛。其中的良善之辈还能开个铺面,做点正经生意。更多的是些游手好闲之徒,心思险恶,多怀『奸』诈,整日里忙着勾结官府。克剥百姓。朱元璋说,这些人毒如蝮蛇,“设若官府差为吏卒,其害民之心那有厌足!”《大诰》颁布之后。各衙门胆敢再用市井之人做胥吏,治以死罪!所以说,在朱元璋看来。让百姓们捉拿污吏和让百姓们捉拿游民,是同一件事情。
不过事情似乎并没有朝着朱元璋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惩治游民的效果似乎不佳。
洪武十九年。以一个叫罗辅的人为首的福建沙田县十三个不愿务农的百姓,想合作干点营生。于是聚在一起商量说:“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务农恐怕会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如此变成残废,不务农也就没罪了。”大家齐声说好。结果被人告发到京城,朱元璋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将各家的成年男丁诛杀,『妇』女、小孩一律流放。末了,皇帝痛心疾首地说道:“你们不遵教化,自残父母赐给的身体,是不孝;诽谤朝廷法度严苛,是不忠。将你们这些不忠不孝之人诛杀,朕也实在是迫不得已!”
发动群众抓污吏,后来扩大化,变成了发动群众抓害民豪强。因为朱元璋后来发现,各衙门所用胥吏都是当地人,这些人在当地又多半都属于豪强阶层。
抓害民豪强倒是掀起了很大的**,不过却有点不尴不尬。在《大诰三编》里,朱元璋讲述了几个啼笑皆非的案例。
安吉县佃户金方租种了本县地主潘俊二的一亩二分地,连续两年没有交田租。潘俊二到金方家里去索讨,结果,金方“响应”朱元璋的号召,把潘俊二当作祸害百姓的豪强绑了起来,还勒索他黄牛一头、肥猪一口。在『逼』着潘俊二写完已经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张文书之后,金方大摇大摆将其绑到了京城。
金方的例子不是个案。乌程县百姓余仁三,是本县富户游茂玉家的佃户。水灾期间,游茂玉同情余仁三生活困顿,借给他许多米粮。事后,余仁三非但不想着还粮,反而勾结刁民一百余人,跑到游茂玉家里打、砸、抢。在搜出所有的借米凭据之后,余仁三等人将游茂玉当作“害民豪强”捆绑起来押送到了京城。
但金方和余仁三的运气不太好,他们的伎俩被朱元璋识破了,最后落了个枭首示众、全家流放的下场。
为了防止胥吏和官员祸害百姓,朱元璋还规定胥吏们不许下乡。遇到有什么公务要差遣百姓,只允许拿差牌到百姓家里去传唤;如果传唤了三次,百姓还不来,才准许派皂隶去捉拿。若胥吏们为了敲诈百姓,故意下乡扰民,当地百姓也可以将他们抓起来绑送京城!
然而,这一政策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余永延们的故事让朱元璋头疼不已。他说:“顽民余永延等人故意抗拒,不服从差牌召唤,当地三次发牌不到的人家,居然多达二百五十一户,类似的事情,户部和刑部已经向我反映过许多次了。还有那个刁民刘以能,不但三次发牌不到,居然还鼓动群众,将送差牌下乡的公务员绑起来,当作‘害民豪强’押解到京城。”
朱元璋陷入了困『惑』之中。他信任群众,发动他们去抓污吏和游民,结果他们自己反倒去敲诈邻居、胥吏。成了刁民。
也许沈显二的案例能够解释朱元璋的困『惑』。
嘉定县百姓沈显二和邻居周官二一起,把祸害本地百姓的里长顾匡捆绑起来。准备送往京城。走到苏州阊门时,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贵五出来给他们讲和。沈显二收下十五贯银钞,一匹绸缎和一些银钗、银镯后,当场把顾匡给放了。
顾匡回家之后,思前想后,胆战心惊,觉得在一个彼此监视、满地密探的社会,事情终究还是会败『露』。最后,他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去京城自首。觉得这样也许可以逃过一死。曹贵五得到这个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劝和人,必然也会有连累。”于是决定与顾匡一同去自首。周官二随后得到消息,也表示愿意同行。
四人当中,沈显二最后得知消息。听说三人已经出发,沈显二星夜追赶,终于在淳化镇赶上。沈显二提出也一同去自首,顾、周、曹三人却设计将他绑了起来。原来这三人凑在一起,决定把沈显二当作“害民豪强”押往京城。
四个人进了京城。在押解“害民豪强”的报告刚刚递送上去的节骨眼儿上,沈显二却跑掉了。主管【创建和谐家园】事务的通政司让他们把“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周、曹二人私下计议,无奈之余。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即里长顾匡绑了起来。通政司接到的【创建和谐家园】报告里,顾匡是良民。现在却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强”。所以官员们审问周、曹二人:“顾匡是和你们一起抓沈显二的人,你们怎么又把他抓起来了?”周官二只好如实将事情的原委说出。
最后。盛怒的朱元璋说:“这几个人说话,一会儿一套,实在是太『奸』诈了,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的诡计,全部枭首示众!”人是杀了,可问题并没有解决。沈显二们集体落到这个下场,像一场荒诞剧。[]臣权314
一个正常的社会,自然应该是一个彼此制约的社会—百姓可以制约官员,官员们之间也互相制约,士、农、工、商各阶层也彼此制约……绝对的权力背后理所当然是绝对的**,任何廉洁的社会,都是权力充分制约的社会。
朱元璋赋予百姓们莫大的权力去惩治污吏和游民,貌似是给予了百姓们制约的权力。其实却不然。他给予百姓们的,并不是平和的制约权,而是一种暴戾的合法伤害权。以前的官吏们肆无忌惮地搜刮百姓,因为他们知道,真正的仲裁者皇帝坐在深宫之中,不可能把他的触角伸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所以他的权力具有“合法伤害”的『性』质;如今,胥吏们被朱元璋彻底打倒在地,百姓们拥有了捉拿他们治罪的权力,最终的仲裁者皇帝,仍然坐在深宫之中,无法把他的触角伸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同样的,百姓们手中的权力也具有了“合法伤害”的『性』质!
也就是说,帝国权力结构仍然没有改变—以前是皇帝制约胥吏,胥吏制约民众;如今是皇帝制约百姓,百姓制约胥吏。不过是将以前掌握在胥吏们手里的权力移交到百姓们手里而已。
一个所有人都具有执法权的社会,恰恰是一个所有人都没有法律保障的社会。沈显二们的荒诞剧的根源,正在于所有人都对他人拥有执法权和“合法伤害权”。
朱元璋曾经下诏要求全国所有的老百姓都必须做到家家有一套《大诰》系列丛书。还规定:有这套书的百姓,犯了罪可以减轻处罚;没有则加重处罚;拒不收藏者,则流放边疆。当时的学校里,《大诰》也是必修科目。朱元璋还亲自主办过多场《大诰》学习报告会,来京城讲述《大诰》学习心得的师生前后达十九万余人之多。
然而,这套当年风靡全国的丛书,在朱元璋死后就迅速消失在历史舞台上,而朱元璋那乌托邦式的“群众运动”,因为与《大诰》一样不合时宜,也迅速被其后代抛弃。
朱元璋耿耿于怀的重胥吏而轻官员的问题,其实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这次轰轰烈烈的运动,让在参加徐达葬礼之余的庞煌看到之后。有一种在另一个时空中似曾听说过的感觉。
当然,他绝对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但是现在发生的一切,为什么和他在另一个时空中所听到的传闻。还有所看到的资料如此相识呢?
是什么迫使了朱元璋这样去做,朱元璋是以一个什么心理,怎么可能想起这么去做,这么做,到底针对的谁,难道真的只是所谓蒙元残留的胥吏集团吗?
突然之间,庞煌好像有种荒唐的感觉,仔细调查下去,结合刘基在江南的一些民间体验。他似乎猜测出来什么,但是绝对不敢『乱』说出来,因为这个猜测结果,是没有人敢说出来的。
也许皇帝只是代表着一种权威,也许真正左右着时局发展的,还另有其人,或者另外有一个利益集团。
朱元璋是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是为明太祖,也是继汉高祖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出身并且革命成功的帝王。朱元璋自幼穷苦。曾为地主放牛,一度入皇觉寺当和尚。二十五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蒙元暴政,郭死后统率郭部,任小明王韩林儿的左副元帅。接着以战功连续升迁。龙凤七年受封吴国公,十年自称吴王。至正二十八年,在基本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和扫平元的残余势力后。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虽然是历史上还有一个平民皇帝刘邦,但是仔细的算来。朱元璋却是华夏历史中最白丁的一个皇帝,真正的白手起家,就连刘邦也有着樊哙等狐朋【创建和谐家园】在一起厮混了多少年,总结朱元璋的发家史,在当兵之前,朱元璋几乎没有任何的根基可言。
所以就算是当了皇帝之后,也没有任何有经验可追寻,好不容易积攒出的那一点点经验,也不过是行军打仗的经验,所以在大明建国之初,朱元璋所用的一切制度,都是从蒙元哪里学来的,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经过一阵时间的熏染,做皇帝久了,就有了自己的想法,所以就开始了自己的制度建设,比如废除中书省,比如建立通政司,比如废除丞相的位置。
朱元璋肆无忌惮的动手改造着属于自己王朝的同时,却也在不经意之间,得罪了一些不显眼的人,这些人看上去毫不显眼,但是却是一个社会中扮演着基石角『色』的人。
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地主,大明沿袭封建制度的精髓,那就是继续是以农为本,是个以粮食为根本的社会构成。
大明最主要的职业是当农民,而田地呢,也被分成两个部分。一种是国有土地,产权归国家,叫做“官田”。二种是私有土地,产权归地主,叫做“民田”。
那么,这些属于“官田”的从哪里来的呢?首先从宋、元等历代『政府』手中继承下来的有很大一部分。还有就是退还的、没收的、指定的官田。
还有皇上本人、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等人员或者机构,对国家有功啊,你不能让他们饿死啊,得给一份收入,这样就由国家拨出那么一部分土地,建立其庄田。使之不用劳动也能混碗饭吃!这些地不给产权,但是有使用权。就是说从土地收益中分一部分利润给他的!
与此同理,为给县学、府学等地方教育机构弄上一点收入来源的田,就叫学田。为文武百官增加收入,相当于又支付了一部分俸禄的,叫做职田。[]臣权314
为防止边境大臣因开销捉襟见肘而伸出黑手【创建和谐家园】的,叫做边臣养廉田。再就是屯田,包括军、民、商屯田,属于成建制地去种地,都叫做“官田”,产权都是国家的,不允许买卖,只能租种!剩下的,才是民田,有私有产权,可自由买卖。田主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招佃户来种!
那么那些官田谁来种呢?绝大多数获得官田管理使用权的大老爷们是不会来种地的,他也种不过来呀。所以,主要还是要由老百姓来租种!这就是佃户!自己家没地,或者地太少,劳动力闲置,就愿意租地来种!老婆孩子一大堆,总要吃饭啊!大老爷们就成了二地主,从中间抽份子!
官田在哪里最集中?苏州、松州、嘉定、湖州!
为什么?首先,因为这里是南宋王朝的老窝,本身遗留下不少官田,通过蒙元这个“二传手”,抛给了明朝『政府』!这占了主要部分!还有,这里还是跟着张士诚与老朱争天下的敌对地区,那些曾支持过张士诚的豪族及富民失败以后,死的死,逃的逃,没收的没收,也增加了官田的数量,但是仅增加了一小部分!因为这两者的地重合的居多。
对于国家来说,作为国有资产的“官田”和作为私有资产的“民田”相比,从理论上讲,除了按照统一的标准一视同仁地对官田、民田征收税粮以外,官田还有理由分得部分土地经营利润作为租金,这是毫无疑问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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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洪武十九年末
但是,朱元璋不愿意把问题搞得太复杂,因为越复杂越容易舞弊,所以就制定了两个收税的办法,一个是针对官田的,一个是针对民田的。
这个办法是分别区分收税的数量,分别为:官田每亩收田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收田税,三升三合五勺,
可以看出,官田比民田高出了六成!等于田税和租金被打包计算了。实际执行中,由于田地离城远近,土壤肥瘦,是否是水浇地,当地气候是否允许复种等多种因素,各地方又合理进行增减,以致在各地实际执行中弄出了一、二十种赋则(税率),以适应不同的地块。比如北方的山西,亩产约一石至一石半,这就算好地了,而在南方如苏州一带,土地肥沃,还能种两季水稻,亩产在三石到四石都很平常。
在苏州府,七个县农田总面积是九万六千多顷,税粮可达约二百八十万石。其中,正粮为一百八十多万石,耗粮约九十多万石,这是明朝初年苏州府的基本数字。正粮是按照赋则的相应档次收上来的税粮,耗粮则是额外加收的运输费、损耗等杂费。有这么一个数据,洪武九年苏州府秋粮二百七十四万石,民田粮只占十五万石,其余的都是官田粮。也就是说官田粮占了九成多,可见在苏州府官田面积比例占了绝对的多数,民田少得可怜。这说明,苏州的所谓沈万三等大富豪、富户,实际上都是取得了国有资产承包管理权的二地主!总佃户!他再分包给真正下地劳动的真佃户!
在这里举个例子说明:[]臣权315
拿一个真正下地劳动的佃户农民来说,他辛苦一年的劳动能力是。可耕作水田二十亩。假设一亩地种两季水稻,每亩可得米四石。这时他有两种选择。
一是租民田。地主要求收获对半分。这样地主在整个生产中没有去劳动但是提供了土地,最后得米二石。农民也得到二石。
田税是由地主去完成的,如果『政府』给这块地定的赋则是每亩五斗。这样地主要从自己得到的米二石中扣除五斗交税,最后实得一石半。如果这个地主,仅仅是一对孤儿寡母,家里有地五亩,因家里没有壮劳力才租给佃户去种的,这样实际得到的才七石半。而这位佃农,每年可耕作二十亩的话,相当于接这样四家的地。那么佃农每年可以得到四十石。他家的生活要比这几个小地主还要好!如果还有一位中等地主,有二百亩地,需要请十个这样能干的佃户的话。佃户还是得米每年四十石,这是他的劳动极限。而中等地主,可得到三百石,他的生活就比佃户又强得多了。
二是租官田,还是收获对半分。农民自己留下二石,还是交出二石,这样本来国家可以得到二石。但是如果中间夹了一个二地主。那么问题复杂了。比如,二地主掌握了二百亩官田,自己不种,叫佃农租种。
最后可接受到四百石米。但是这时『政府』对于官田征收的税率已经不是民田的五斗了,而是一石,因为除了税收以外。还考虑了一部分的国有资产『性』收益的利润。这样『政府』从这二百亩官田中,得到二百石米。二地主则也得到了二百石米,相安无事。如果『政府』进一步考虑。人家私人出租一亩地最后能实得差不多一石半,官田怎么也要差不多吧,好,官田税率提高到了一石半,这样二百亩收走三百石,二地主要骂娘了,我只剩下一百石了,管得二百亩地,跟个没地的佃农强不了多少啊!这官田的税也太重了!把我的点利润空间也榨干了,我这一年,也没少忙啊!又是招募佃户,又是签合同,又是视察,又是巡视,又是催租,又是收粮!多累多『操』心啊!
好,这时恰巧来了个山西来的盐商!一吹嘘,额们那儿一亩地顶多交得是个五升,官田也超不出一斗去。苏州二地主一听,要气得跳楼了!“朝廷,这也太歧视苏州人了!十几倍的差距啊!”心里暗骂,“朱元璋这个王八蛋!张士诚得罪过侬,我们又没得罪过侬!”
但是有一层他们也许不会考虑到,山西税收低,亩产量也低,种田人每亩实得的也许就是三四斗,为了得到充足的粮食,他们不得不耕作更多的田地,付出更多的汗水,可能一个人耕作的就不是苏州的二十亩了,而是一百亩!
自古农业效益低,没有暴利,佃户的收益你是必须要满足的,否则人家辛苦一年连一家的口粮都挣不回来,人家也不会干啊!官田的田税那也是必须要交的,抗税不交那还了得?牛呢,农具呢,种子呢?佃户有还好说,没有,还得贴啊!最后,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交得多了,自己就少了。于是他们开始嚷嚷:“十分取八,民犹不堪,况尽取乎?”皇上,你总得给我们剩下点中间利润吧!
而朱元璋的主要想的是,谁让你当二地主不劳而获的?把地包给你,是让你自己亲自下地去干的!自己不想干,又转包给别人。那你就给老子滚蛋!去,到我老家凤阳,举家去锻炼锻炼!别忘了,朕家以前就是佃户!
那么,苏州官田的纳税水平真的能达到每亩一石半吗?没有!大多数官田都低于这个数,每亩一石半只是为了让大家容易理解而设定的。绝大多数都在七八斗以下!三四斗居多,尽管这样,二地主的利润确实还是变薄了。
不过,没关系,狡猾的二地主们还是有自己的办法!
第一,节约成本,狠踩佃户的收益,『逼』近其最低忍受线。二地主垄断田地资源以后,制造紧张空气,哎。上头坏呀,税高啊。今年不好干啊!往年的五五分成那不行了,今年是四六。你四我六,就这条件,你租不租吧?你不租,我找别人了啊!这佃户一紧张,万一过了开春没租到地,等于没找到工作啊!今年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去?咬咬牙,租吧!好,矛盾下移了!
第二,叫苦!“十分取八。民犹不堪,况尽取乎?”注意,这个“民”是不包括佃户的,也是不包括民田户的,民等于二地主!叫苦,一直叫,这是“人民”的呼声,你老朱再能杀人,还能把我们都杀了去?你不给减税。就让你的儿子、孙子、重孙子给阿拉减。坚持就是胜利!
第三,使劲拖!嘴上不说不交税,交上一部分,“要交要交。一定交,保证交,请『政府』宽限几日”。直到累积成一座大山!法不责众,偶然碰到灾害。等着蠲免!等朝廷把积欠的老帐一笔购销!赚大发了!
第四,还有更损的。比如约定佃户秋后交粮每亩两石,等交粮时告诉他,不是两石带壳的稻谷,是两石舂好的白米!好,又赚了点赚头!要是争辩起来,到官府理论,契约上可写着呢!“米两石”啊,稻谷、白米难道你分不清吗?
如此下来,头一两年还可以,但是佃户始终不是傻子,也总要有醒悟的那一天,那就要向所谓的地主们展开反抗,时间久了地主也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