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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原理 》-第 16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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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决定在任何一块既定土地上的建筑权利的价值之前,必须从建筑物的估计毛收益中减去预计建筑费用,在这些费用中还有租税(中央税或地方税),而这些税也许是向地产征收并由地产所有者交纳。但这就引起一些困难的枝节问题,只好留在附录七中加以讨论。

      第四节 报酬递减和建筑土地的关系。

      让我们重申这个事实,即报酬递减规律适用于各业中为了生活和工作而进行的对土地的使用。当然,在建筑业,像在农业中一样,资本运用得过少是可能的。如某宅地所有者认为,只须耕种分给他的一百六十英亩土地的一半他就能生产出比耕种全部土地时更多的农产品,同样,即使当土地几无任何价值时,一幢很矮的住宅也可以昂贵得和它所提供的便利不相称。在农业中,一英亩土地运用一定的资本和劳动可以提供最高的报酬、超过这点追加资本和劳动报酬就减少,建筑业亦复如此。在农业中,提供最大报酬的每英亩的资本量,是随作物的性质、生产技术状态和所供应的市场的性质而变化的。同样,在建筑业中,可能提供最大报酬的每平方英尺的资本,如果地基没有稀有价值,也是随着建筑物所要求的用途而变化的。但是如果该地基具有稀有价值,则超过这个最大报酬点继续使用资本而不支付扩大地基所需土地的额外成本是值得的。在土地价值高的地方,使每平方英尺土地提供二倍的便利,所用成本多于比在土地价值低的地方在同样场合所用成本的二倍。

      我们可以把建筑边际这一名词应用到那种便利上,这种便利是仅仅值得从某既定地基取得的,如果土地的稀有性减少,就不从它取得这种便利。为确定概念起见,我们可以假定,这种便利是建筑物的顶层所提供的。

      土地成本的节省是用建筑顶层,而不用较多地面扩大建筑来实现的,这种节省适能补偿该计划所用的额外费用和不便。顶层楼所提供的便利,如酌减它的偶然不便外,刚够值它的成本,而不留有任何剩余,以供地租之用。在顶层楼上(如系工厂的一部分)所制造的那些东西的生产费用,仅仅和它们的价格相抵,没有支付地租的剩余。因此,工业品的生产费用可以看成是建筑边际上制造的商品的生产费用,从而不支付地租。这就是说,地租不列入边际上的那组生产费用,在该边际,供求力量在决定价值方面的作用可以看得最清楚不过了。

      例如,假定某人在计划修建一个旅馆或工厂;为此并考虑用多少土地。如果土地便宜,他将用大量土地,如果土地很贵,则他将用较少的土地,而把房屋建筑得高些。假定他计算建造并维持各自带有一百英尺,和一百一十英尺前廊的两所铺面所需的费用,并使它们在各方面对他和他的顾主与雇员都有相等的便利,从而对他也有相等的利益。设他认为,这两种计划的区别,如把未来支出加以资本还原之后,表明较大的面积有五百镑的利益,如果前廊每英尺可按少于五十镑的价格取得,则他将情愿用大面积的土地,而不用小面积的土地;五十镑将等于土地对他的边际价值。计算用同样的支出在较大地基上比在较小地基上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所增加的价值,或用较便宜的土地,而不用位置较差的土地进行建筑,他也许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但是无论他采用哪种计算方法,它的性质和他决定是否值得购买任何其他企业设备的性质是相同的:他把他从每种投资所能预期的纯收入(减去折旧)看作和他的企业保有相同的一般关系;如果位置的优势是,处于该位置的全部可用土地都能得到各种不同的雇用,其中它的边际使用以前廊每英尺五十镑的资本价值表示,那末,它将等于该土地的当前价值。

      第五节 各种建筑物对同一土地的竞争。

      这假定各种不同用途的争用土地将把各处的建筑和各种用房一直扩大到那一边际,在该边际,对同一地基运用任何较多的资本,不再是有利的。随着一个地区对住宅和商业用房的需求的增加,为了避免在同一地面上增建房屋所引起的费用和不便,以越来越高的价格购买土地也是值得的。

      例如,假使比方说里兹的地价因店铺、货栈和铁工厂等争用土地而上涨,那末,某毛织商发觉他的生产费用有所增加,也许迁到另一个城市或乡下;从而把他过去使用的土地留下,以便建筑店铺和货栈,城市的位置对于它们比对于工厂更为有利。因为他也许认为,迁到乡下所节省的土地成本和迁移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除抵销其不利外,尚绰绰有余。在讨论这样做是否值得时,他的工厂地基的租值会算作毛织品的生产费用,而且也应当如此。

      但是我们必须探求事实的真相、供求的一般关系把生产推到那一边际,在该边际,生产费用(不列入任何地租)是如此之高,以致人们情愿支付高价增加土地,以便避免在狭小地基上因工作拥挤而造成的不便和费用。这些原因决定着地基价值;因此,地基价值不应当看成是决定边际成本的。

      由此可见,工业和农业对土地的需求在各方面都如出一辙。燕麦生产费用的增加是由于这一事实,即可以丰收燕麦的土地为使它能提供较高地租的其他作物所急需;同样,在伦敦可以看到离地面六十英尺高的印刷机在工作,如果其他用途对土地的需求没有把建筑边际扩展到这样的高度,则印刷机所提供的工作就会便宜一点。又如某蛇麻种植者也许认为,由于他支付很高的地租,他的蛇麻的价格将不能抵偿他那里的生产费用,他也许不种蛇麻,或另找土地来种它;而他所留下的土地也许租给一个菜商,不久,附近的土地需求又有增加,以致该菜商所得的菜价总额将不能抵偿菜的生产费用(包括地租在内);因而他又把它出让,比方说,让给一个建筑公司。

      在每个场合,日益增加的土地需求改变着集约使用土地的有利边际。该边际上的成本表明决定土地价值的那些基本因素的作用。同时这些成本又是供求的一般条件迫使价值与之相一致的成本;因此,直接研究它们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正确的;虽然这种研究和私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毫不相干。

      第六节 企业家的租金和他们所索价格的关系。

      对特别有价值的城市土地的需求,来自各种批发商和零售者多,而来自厂商者少;对他们所特有的那种需求的有趣特点,在这里是值得一谈的。

      如果同一企业部门中的两个工厂的产量相等,则它们一定占有几乎相等的车间面积。但是商店建筑的大小和它们的周转却没有密切的关系。空间很大对它们来说是一件方便的事情,同时也是额外利润的一个源泉。它不是物质上不可或缺的。但是它们的空间愈大,它们手头所能保有的存货愈多,从而,用以陈列样品的便利也愈大。在受趣味和式样变动支配的那些商业里,尤其是这样。这些部门的商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力收集各种时髦商品,尤其是那些眼看就要时行的商品;他们的地基租值愈高,他们也就必须愈快地出售那些稍微过时和可有可无的商品,甚至亏本也在所不惜。如果商店的位置是,顾客受精选货品的诱惑大,而受廉价的诱惑小,则商人将索取周转次数较少而利润率很高的价格;但位置如不是这样,他们将索取低廉的价格,并力图多做生意,以与他们的资本和营业所的规模相称;正如同在某些附近地区,菜商认为在豌豆角很香嫩的时候来摘是最相宜的,而在另一些地区却等它们长得十分饱满时再说。不论商人采取哪种计划,将有某些便利,而这些便利他们怀疑是否值得提供给大众;因为他们预料到由于这些便利而增销的商品只能偿其所负,并不能对地租提供任何剩余。他们因这些便利而出售的商品,是地租不列入其推销费用的那些商品,如同地租不列入菜商认为刚值得生产的那些豌豆的生产费用一样。

      有些租金很高的商店取价低廉,因为它们门前的许多过客付不起高价来满足自己的所好。店主知道,他一定得贱卖,否则就完全卖不了。他不得不满足于他的资本每次周转所带来的低利润率。但是,因为他的顾客的需要很简单,他无须积存大量商品;他的资本一年可以周转许多次,因此,他每年的纯利润量是很大的,他情愿为可以取得这种利润的位置而付出很高的租金。反之,在伦敦上流社会的某些静寂的街道上和在许多乡村里,价格是很高的;因为在前一场合必须要用高级商起来吸引顾客,而这种商品只能卖得很慢,在后一场合,总周转的确是很小的。没有一个地方,商人所能赚取的利润将使他有可能支付像伦敦东端某些廉价的、顾客盈门的商店商人支付那样高的租金。

      但是的确,如果不增辟任何交通,以广招徕,则位置变得更加适合于其他用途,而不适合于开设店铺;只有那些有办法招引大批顾客(和他们所索的价格与所经营的商业种类相较)的店主,才将能偿其所负。因此,在对各业店主的需求不变时,店主的人数将减少;所余店主将能索取一种比以前高的价格,而对顾客不提供较大的便利和引诱。可见,这个地区土地价值的上涨,将表明位置的稀有,而这种稀有,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提高零售商品的价格;正如同任何地区农业地租的上涨表明土地的稀有,而这种稀有将提高边际生产费用,从而提高任何特定作物的价格一样。

      第七节 城市地产的混合租金。参阅附录七。

      房(或其他建筑物)租是一种混合租,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地基,而另一部分是属于建筑物本身,二者的关系相当复杂,可留待本书附录七加以讨论。但是关于混合租的一般性质不妨在这里说几句。乍看,在一种东西同时产生二租这一命题里,似乎是有些矛盾;因为它的租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扣除经营费用以后的一种剩余收入;而就同一经营过程和由此而来的同一收入而言,是不能有两种剩余的。但是如果那种东西是一种混合品,则它的各部分都可以被经营得使它提供一种超过经营费用的剩余收入。相应的租在理论上总是可以区分的,有时它们在商业上也是可以分开的。

      例如,水力发动的面粉厂的租,是由二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它的建筑用地的租,另一部分是它利用的水力的租。假定要想在一个地方建立面粉厂,那里在许多地基的任何一处可以同样利用的水力是有限的。那末,水力和所选地基一道的租就是这二种租的和;它们各自都是级差利益的等价,其中一种级差利益是占用该地基以从事任何生产所提供的,另一种是水力的占有对在其中任何地基上经营面粉厂所产生的。这两种租,不论是否恰为同一个人所有,都可以分别清楚,并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可以分别计算。

      但是如果没有可以建立面粉厂的其他地基,就另当别论。

      在那种场合下,如果水力和地基归不同的人所有,那末,它们的价值超过该地基用于其他场合时所具有的价值的差额,其中有多少归地主所有,只能用“协议”的办法加以解决。

      假使有可以利用水力的其他地基,但是效率不等,仍无法决定地基和水力的所有者如何来分割生产者的剩余差额,这种差额是它们共同提供的生产者的剩余,超过该地基用于其他场合和水力用于别处所提供的总剩余的差额。除非就水力供给的一定年限达成协议,该面粉厂也许不会建立;但当期限终了时,关于分割水力和有面粉厂的地基所提供的总剩余,又会引起同样的困难。

      局部垄断者如铁路、煤气、自来水和电力公司,对曾使其企业设备适于利用它们的服务,和也许为此目的而自己出资装置了费用浩大的设备的那个消费者企图加价,就经常产生类似的困难。例如,当匹茨堡的厂商刚刚建立起一些用自然煤气而不用煤的高炉时,煤气的价格就立即增加了一倍。矿业史也提供了类似困难的许多事例,如和附近地主关于路权等方面的争执,以及与附近村舍、铁路和码头的所有者的【创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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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从报酬递加规律来看的正常需求和正常供给的均衡

      小说^t*xt-天.堂

      第一节 报酬递加趋势发生作用的一些方式。使用供给弹性一词的危险。整个工业和单一厂的种种经济的差异。参阅附录八。

      现在我们可以继续第三章和第五章的研究;并考察在生产上有报酬递加趋势的那些商品的供求关系有关的某些困难。

      我们曾指出,报酬递加趋势是很少紧跟着需求的增加出现的。例如,表形气压计突然时髦的最初结果,是价格的暂时上涨,尽管它们除了一个小柄外不含有任何材料。因为对这种工作没有特殊训练的那些工资优厚的工人势必是从其他行业吸引进来的;大量劳作会遭到浪费,在短时间内实际生产成本和货币生产成本会有所增加。

      但是如果这种时髦持续得时间很久,那末,即使没有任何新的发明,气压计的生产费用也会逐渐下降。因为会培养大量的专门技术人才来分担各种不同的工作。由于大量使用部件互易法,专门化机器所做的工作比现在手工所做的更好更便宜;从而,表形气压计年产量的持续增长;会大大降低它们的价格。

      这里要注意的是需求和供给的重要区别。一种商品出售价格的下降,对需求总是向着一个方向起作用的。商品需求量增加得多少要看需求有无弹性而定。价格下降使商品有可能获得新的或扩大的用途,也许需要或长或短的时间。但是(除因价格下跌而使该商品被逐出流通范围的那些例外场合不计外)价格对需求的影响对一切商起来说在性质上是相同的。此外,在长时期内表现出弹性很高的那些需求,差不多当时就显出很高的弹性;因此,除少数例外,我们可以说某商品的需求弹性是高的或低的,而无须表明我们所指时间的长短。

      至于供给就没有这样简单的准则。买主所出价格的增加,的确总是使供给增加的。如果我们所考虑的只是短期,特别是一个市场的交易,那末,的确存在着和需求弹性相似的“供给弹性”。这就是说,价格的某种上涨,使卖主所愿增售数量的大小,要看他们背后储备的多寡和他们对另一个市场价格水平估计的高低而定。这个准则对长期内有报酬递减趋势的那些产品和有报酬递加趋势的那些产品几乎是同样适用的。事实上,如果一个工业部门所需要的大型设备得到充分利用而无法迅速扩大,那末,对它的产品所出价格的增加,在很长的时间内对产量的增加也许没有显著的影响;而对手工制品需求的类似增加,也许会迅速引起供给的巨大增加,虽然在长期内它的供给遵守着报酬不变甚或报酬递减规律。

      在同长期有关的那些较根本的问题上,情况甚至更加复杂。因为相应于甚至根据当前价格的那种无条件需求的最后产量,在理论上是无限大的,因此,遵守报酬递加甚或报酬不变规律的那种商品的供给弹性,对长起来说在理论上是无限大的。

      第二节 续前。

      应当考虑的第二点是,因生产某商品的那个工业的逐渐发展而使它的价格下降这一趋势,和个别厂因扩大它的企业而迅速引用新的大规模经济的趋势截然不同。

      我们已经知道,在一个能干而有进取心的厂商的发展过程中,每一步是如何使得下一步更加容易,更加迅速。因此,倘其运气颇佳,并保持充沛的精力,而不辞劳苦,即他的发展多半会继续下去。但这些是不能永续的:一旦它们消失之后,他的企业多半通过使它发达的那些因素的作用而破灭,除非他把它交给另一个像他过去那样坚强的人。可见,个别厂的兴衰可以是经常的,而一个巨大的工业却经历着长期波动,甚或不断地向前发展着;如同树叶子(重述以前的例证)进行着大量的新陈代谢,而树本身却年复一年不断地成长一样。

      这样看来,决定个别厂所支配的那些生产便利的因素和决定某业全部产量的因素,遵循着截然不同的规律。如我们考虑到销售上的困难,这种区别也许就更加显著。例如,满足特殊趣味的某些工业,多半进行着小规模的生产;它们一般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以致其他行业中业已采用的机器和组织方式很容易为它们所使用;因此,它们生产规模的扩大肯定会同时引出许多大规模生产的经济。但这正是那样一些工业,其中各厂多半或多或少地固守它自己的特定市场;如果它限于这种范围,则它的生产的任何急剧增长多半会使该市场的需求价格下降,且下降得和它行将获得的新的大规模生产经济不相称;即使它的生产相对于那个广大市场(从较一般的意义上说是它为之生产的市场)只占有极小的部分。

      实际上,当商业清淡时,一个生产者往往力图在他自己的特定市场外按略多于商品主要成本的价格出售他的剩余商品,而在他的市场他仍然力求按几乎抵偿补充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其中大部分是对投于建立他的企业外部组织的资本的预期报酬。

      此外,补充成本相对于遵守报酬递加规律的那些商品的直接成本说来照例要比其他商品大些;因为它们的生产需要在物质设备和建立商业往来方面投下大量资本。这就使他格外害怕破坏他自己的特定市场,或害怕因破坏共同市场而引起其他生产者的不满。而这些,如我们所知,是在生产设备未得到充分利用时当作决定商品短期供给价格的因素。

      因此,我们不能把个别生产者的供给条件当作决定一个市场的一般供给条件的范例。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一事实,即在商业进展上具有持续生命力的厂寥寥无几,同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事实,即个别生产者和他的特定市场的关系在许多重要方面不同于全体生产者和共同市场的关系。

      第三节 续前。

      个别厂的历史不能算作一个工业的历史,如同个人的历史不能算作人类的历史一样。但人类的历史是个人历史的结果;而为一个共同市场提供的生产总量,是引诱各个生产者扩大或缩小他们生产的那些动机的结果。正在这里,我们那个代表性厂的方法对我们提供了帮助。我们假想不论任何时候该厂都享有所属工业生产总规模所具有的那些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平均份额。我们认识,这样一个厂的规模,虽部分地取决于技术和运输成本的变动,但在其他情况不变条件下,是由工业的一般扩展所决定。我们认为它的经理考虑他是否值得增加某项新业务,是否值得引用某种新机平等等。我们认为他把这种变动所造成的产量或多或少地当作一个单位,并权衡其利害得失。

      这就是我们所注意的那种边际成本。我们并不期待它因需求的突然增加而立即下降,相反地,我们期待短期供给价格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但是我们也料到需求的逐渐增加使典型厂的规模渐渐扩大并提高它的效率;增加它所拥有的那些内部和外部经济。

      这就是说,当作这些工业的长期供给价格表的时候,我们要写出已减少的供给价格和与其相对的已增加的商品数量,借以表明,那种已增加的数量将按较低的价格及时得到供应,以满足那相当稳定的相应需求。我们不计那些新的重大发明可以产生的任何经济,但是我们却包括那些运用现有观念可能获得的经济;我们期待那种兴衰力量之间的均衡位置,而这种均衡,如果所述条件假定在长期内一致发生作用,是会达到的。但是必须要广泛地来理解这些概念。设法使这些概念精确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在讨论中几乎包括全部现实生活条件,那末,问题就难得不能加以解决;如果我们只选择几个条件,那末,关于它们的那些繁琐而微妙的推理,将变成科学游戏,而不是指导实际工作的工具。

      正常供求的稳定均衡理论,的确有助于我们概念的具体化;在起初级阶段,它与现实生活相去不远,从而对那些最强而经常出现的经济力量作用的主要方法提供了一副相当逼真的图景。但是如果把它推到悠远复杂的逻辑结果,它就与现实生活隔绝了。事实上我们在这里接近经济发展的主题;因此,在这里特别需要记住的是,经济问题,如它们被当作静态均衡而不当作有机发展的问题时,是表述得不完全的。因为虽然只有静态讨论能给予我们以明确的思想,从而,是把社会较达观地看作一个有机体的必由之路,但那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

      静态均衡理论只是经济研究的入门;它甚至也只是对那些有报酬递加趋势的工业的进步和发展的研究的入门。它的限界经常为那些特别是从抽象观点来研究它的人所忽略,以致有使这种理论完全定型的危险。但是有了这种警惕,就不妨冒险尝试一番;这个问题将在附录八中略加讨论。

      经济学原理--第十三章 正常需求和正常供给变动的理论同最大限度满足原理的关系

      第十三章 正常需求和正常供给变动的理论同最大限度满足原理的关系

      第一节 引论。

      在本篇前几章,特别是在第十二章,我们考察了供求适应中的渐变。但是任何时尚的重大而持久的改变;任何重大的新发明,人口因战争或瘟疫而发生的任何减少,所述商品,或其中所使用的某种原料,或充作它的竞争品和可能代替品的另一种商品的货源的增加或减少,其中任何一种变动都可以使该商品年(或日)生产和消费量的价格不再等于该生产和消费量的正常需求价格与正常供给价格;换句话说,它们会使作出新的需求表,或新的供给表,或新的需求和供给表成为必要。

      我们现在就开始来研究这些问题。

      一种商品正常需求的增加,是指各种数量都能找到买主的那种价格的增加,或在任何价格下都能找到买主的那种数量的增加,二者指的都是同一回事。造成这种需求增加的原因很多,其中有的也许是由于该商品日益时新,有的也许是由于它有了新的用途或为它开辟了新的市场,有的也许是由于可以充作它的代替品的那种商品的供给长期减少,或社会财富和一般购买力的长期增长等等。相反的变动将使需求减少,从而使需求价格下降。同样地,正常供给的增加,是指按各种价格可以供给的那些数量的增加,或各种不同的数量依以供给的价格的减少。造成这种变动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因改进交通或用其他方式而开辟了新的供给来源,也许是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如新的制造方法或新机器的发明;此外,也许是由于获得生产补贴。相反地,正常供给的减少(或供给表的上升),也许是由于新的供给来源的阻塞或纳税。

      第二节 正常需求增加的结果。

      我们必须从三种观点即从所述商品遵守报酬不变规律,或报酬递减规律,或报酬递加规律来考察正常需求的增加的结果。这就是说,该商品的供给价格对各种产量来说实际不变,或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增加,或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

      在第一种场合下,需求的增加只增加产量,而不改变它的价格;因为遵守报酬不变规律的商品的正常价格完全是由它的生产费用所决定:需求超出下述范围在这方面不起作用,即除非按固定价格对该商品有某种需求,则它根本不会被生产。

      。如果商品遵守着报酬递减规律,那末,该商品需求的增加将使其价格上升,并使产量增加,但增加得没有在报酬不变规律下那样多。

      反之,如果商品遵守着报酬递加规律,那末,需求的增加将使产量增加(比在报酬不变规律下增加得多些)同时并降低商品的价格。例如,如果每周有一千件东西被生产出来并按十先令的价格卖掉,而每周生产两千件东西的供给价格也许只是九先令,那末,很小的正常需求增加率可以逐渐使这个价格变成正常价格;因为我们所考察的时间长得足以使决定供给的那些因素充分发挥它们的正常作用。不论在哪种场合,如果正常需求减少,而不是增加,则价格将上升。

      本节论证曾被某些著作家用来维护这一主张:即对进口工业品征收保护税一般能扩大那些工业品的国内市场;并且借助于报酬递加规律的作用,最后降低它们对本国消费者的价格。的确,在一个新兴的国家里,如果“保护幼稚工业”制度选择得恰当,最后是可以取得这种结果的;在这个国家里,工业,像儿童一样,是能够迅速成长的。但是即使在那里,为了特定利益者的发财致富,保护政策也动辄为人所误用。因为占绝对优势的工业是那些工业,这些始工业的规模已经是如此之大,以致进一步的扩大只会带来少量新的经济。当然在早已采用机器的国家,像在英国,工业一般都超过借保护获得巨大利益的阶段,而对任何一种工业的保护差不多总是有缩小其他工业的市场,特别是国外市场的趋势。这几点意见只表明这个问题是复杂的,除此之外,别无所图。

      第三节 正常供给增加的结果。

      我们已经知道,正常需求的增加,在各种场合都导致产量增加的同时,在某些场合将使价格上涨,而在另一些场合将使价格下降。但是我们现在就要知道,供给的各种便利的增进(使供给表下降),在它导致产量增加的同时,总会降低正常价格。因为倘正常需求保持不变,则增加了的供给,只能减价出售;但是由于供给的某种增加而引起的跌价,在某些场合比在另一些场合将是大得多的。如果商品遵守的是报酬递减规律,则价格下落得很少;因为那时伴随着生产增加的种种困难将有抵销供给的新便利的趋势。反之,如果商品遵守的是报酬递加规律,则生产增加将会带来更多的便利,而这些便利将与那些因供给的一般条件的变动而产生的便利相辅而行;二者一道将能使生产有很大的增加从而使价格下降(在需求价格下跌赶上供给价格下跌之前)。如果需求恰巧是很有弹性的,那末,正常供给的种种便利略有增加,如某种新的发明、机器的引用、新的廉价货源的开辟、租税的撤销、或补贴的获得,可以使生产大量增加和价格下降。

      如果我们考虑到第六章中所述的复合供求与连带供求的种种情况,我们就给自己提出了一系列繁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可以用这两章中所用的方法来解决。

      第四节 报酬不变、报酬递减和报酬递加的事例。

      我们现在可以考虑供给条件的变动对于消费者的剩余或租的影响。为简便起见,我们可以用一种税代表使商品各种不同数量的正常供给价格普遍增加的那些变动,用补贴代表使这些不同数量的正常供给价格普遍下降的那些变动。

      首先,如果商品是生产中遵守报酬不变规律的一种商品,从而,它的各种不同数量的供给价格都相同,那末,生产者剩余的减少将多于对生产者报酬的增加;因此,在征收某种税的特殊场合下,将超过国家的总收入。因为就商品消费继续保存的那部分来说,消费者之所失等于国家之所得;而就因价格上涨而被毁的那个消费部分来说,消费者的剩余被毁灭了;当然,生产者或国家都没有因此而得到补偿。反之,由对遵守报酬不变规律的商品的补贴所引起的消费者剩余的增益小于补贴。因为在补贴以前所存在的那部分消费方面,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恰等于补贴量,而在补贴所引起的新的消费方面,消费者剩余的增益小于补贴。

      但是如果商品遵守的是报酬递减规律,某税通过提高它的价格并减少它的消费,将降低它的生产费用(除税外):结果将是供给价格的增加,所增之数小于全部税额。在这个场合,税的总收入也许大于由此而来的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如果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是如此强烈,以致消费稍有减少就使生产费用(除税外)大大减少,那末,税的总收入将大于消费者剩余的损失。

      另一方面,对遵守报酬递减规律的商品的补贴,将导致生产增加,并将使耕作边际扩大到生产费用(不包括补贴)比从前多的那些地方和条件。因此,它将降低对消费者的价格,并增加消费者的剩余,所增之数比商品在遵守报酬不变规律的条件下要少些。在那个场合,消费者剩余的增加小于补贴对国家的直接成本;因此,在这个场合,它是小得多的。

      根据同样的推理可以证明,征自遵守报酬递加规律的商品的税比征自遵守报酬不变规律的商品的税对消费者更为有害。因为它减少需求,从而,降低产量。这样它也许使生产费用略有所增。它使价格提高得超过税额;并且最后减少消费者的剩余,所减之数大大超过该税给国库带来的总收入。反之,对这种商品的补贴使它对消费者的价格如此暴跌,以致由此而来的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也许超过国家对生产者的补贴总额;倘报酬递加规律的作用十分强烈,即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一定将超过国家对生产者的补贴总额。

      如有必要考虑租税征收费和补贴管理费以及租税或补贴可能产生的许多间接的经济和道德的效果时,上述结果对研究财政政策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某些租税原理是有参考价值的。但是这些部分结果可以使我们进一步阐明下述一般理论,即供求的(稳定)均衡位置也是最大满足的位置:有一种抽象而尖锐的理论,这种理论特别是自从巴师夏的经济调和论以来曾风靡一时,而它是我们此刻所要讨论的。

      第五节 最大限度满足的抽象原理的说明及其局限性。

      这种理论的确有一种解释,根据这种解释,供求的每个均衡位置大致可以看作最大满足的位置。因为倘需求价格超过供给价格,的确可以按那些价格实行交易,而这些交易对买主,或卖主,或买卖双方都提供剩余满足。至少对双方中的某一方,他所收受的东西的边际效用大于他所让与的东西的边际效用;而另一方即使不因交易而有所获,但也不因交易而有所失。这样每进行一次交易就使双方的总满足有所增加。但是当均衡出现,需求价格等于供给价格时,就没有取得任何这种剩余的机会;各方所收受的东西的边际效用不再超过他在交易中所让与的东西的边际效用。而当生产增加得超过均衡产量,需求价格小于供给价格时,买主可以接受而卖主又不遭致损失的那种交易条件是无法达成的。

      的确,供求的均衡位置在下述限制的意义上说是最大满足的位置,即有关双方的总满足一直增加到该位置的确立而后止;而超过均衡产量的任何生产,如买主与卖主都根据自己的利益各行其是,就无法长期维持。

      但是有时有,而且往往也暗含着这样一种论断,即供求的均衡位置是在此词充分意义上说的最大总满足的位置。这就是说,生产增加得超过均衡水平会直接(亦即不以增产的困难和它可能引起的任何间接的祸害为转移)减少当事双方的总满足。这个理论,如作这样的解释,就不是普遍真实的。

      首先,它假定各当事人之间在财富上的一切差别可加以忽略,其中任何一方用一先令测定的满足可以看成是等于任何另一方用一先令测定的满足。事实很明显,如果生产者作为一个阶级比消费者要穷得多,那末,通过限制供给,从而使需求价格激增(亦即当需求没有弹性时),就会增加总满足;而如果消费者作为一个阶级比生产者要穷得多,那末,通过扩大生产使之超过均衡产量,并亏本出售商品,就会增加总满足。

      但这点可留待以后讨论。实际上它只是下述一般命题的一个特殊事例,即自愿地或被迫地把富人的某些财产分配给穷人在表面上似乎可以使总满足有所增加;而在研究现存经济条件的初级阶段,不去探究这个命题的含义是合理的。因此,只要我们留意,是可以作这样的假设的。

      但其次,最大满足理论假定生产者对商品所取价格的每次下降使他们遭受相应的损失;而这对于工业组织上的改善所造成的价格下降是不适用的。如商品遵守的是报酬递加规律,则商品生产增加得超过均衡点可以使供给价格暴跌;虽然对于增加了的数量的需求价格甚至减得更多,从而,那种生产会对生产者造成某些损失,但是这种损失比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所代表的对消费者的利益的货币价值是小得多的。

      因此,在那些报酬递加规律的作用十分强烈或随着产量的增加而正常供给价格锐减的商品的场合下,足以引出按低得多的价格大大增加供给的补贴所用的直接费用,比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是少得多的。如果消费者能够达成一致的协议,就会实现那些条件,而这些条件会使这种行为既大大有利于生产者,同时又给消费者留有巨大的利益差额。

      第六节 续前。

      一个简单的方法是,社会对他们自己的收入或对遵守报酬递减规律的商品生产征税,并把它用来当作报酬递加规律起强烈作用的那些商品生产的补贴。但是在采取这种方针之前,他们务必有种种考虑,而这些考虑不属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一般理论的范围,但是仍然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他们势必要考虑到:征收租税和实行补贴的直接与间接费用;使租税负担和补贴利益公平分配的困难;营私舞弊;以及在过去获得补贴的行业和希望获得补贴的其他行业中人们有把经营自己企业的精力转向拉拢管理补贴者的危险。

      除开这些半伦理性质的问题,还有具有严格经济性质的其他问题,而这些问题和任何特定租税或补贴对占有生产所述商品的土地的城乡地主的利益的影响有关。这是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细节上是如此不同,以致不便在这里加以讨论。

      第七节 续前。

      关于必须加在下述理论中的第二个大限制的性质,说的已经够多了,这个理论是,鼓励每一个人按照他最相宜的方式来使用自己的资金,一般地将获得最大的满足。很显然,如果他把他的收入用得增加了对穷人服务的需求,从而增加了他们的收入,那末,他使总满足得到的增加比他使富人增加等量收入时还要多些,因为一个先令给穷人带来的满足比给富人带来的满足要大得多;也很明显,他购买那些生产中能增进生产者品质的东西比那些生产中能降低生产者品质的东西对社会更为有益。此外,即使我们假定,值一先令的满足不论对谁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每先令的消费者剩余不论来自何种商品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那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人使用自己收入的方式对社会有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因为倘他把收入用于遵守报酬递减规律的那些商品,则他使那些商品更不易为他的邻人所得,从而,降低他们收入的实际购买力;如他把收入用于遵守报酬递加规律的那些商品,则他使别的人更易于获得这些商品,从而,增加他们收入的实际购买力。

      此外,一般认为,对各种经济商品(有形的和无形的)按价值征收相等的税,或征收支出税似乎是最好的税;因为它不能使个人的支出脱离常轨: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即使暂时忽略这一事实,即一种税或补贴的直接经济效果并不能构成实行它以前所必须权衡的全部考虑,而且往往甚至也不是主要的考虑部分,我们也知道:第一,支出税对消费者剩余的毁灭通常比专门对那些很少有大规模生产经济的可能并且遵守报酬递减规律的商品的税要大些;第二,政府对那些遵守报酬递减规律的商品征税,并把部分所得用来补贴那些遵守报酬递加规律的商品,对社会是更加有利的。

      要知道,这些结论本身并不能成为政府干预的适当理由。

      但是它们表明,有许多工作留待我们去做,即通过慎重的搜集供求统计资料,并科学地解释它们的结果,以便发现什么是社会力所能及地把各个人的经济活动纳入最能增进总满足的那些途径的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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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垄断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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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我们现在将比较垄断者从高价格所得到的收益和低价格对公众的利益。

      从未有人认为,垄断者在追逐其本身利益时,是自然而然地走向最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的途径的,因为我们没有把他看得比社会任何其他成员更加重要。最大满足理论从来没有应用于垄断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但是,研究了垄断者与其余社会成员的利害关系,研究了比垄断者只考虑自己利益时对整个社会更为有利的那些可能措施的一般条件,可以了解许多东西。为此目的,我们现在要寻求一种方法来比较垄断者采取不同方针时给公众和垄断者所带来的相对利益。

      在下卷中我们将研究现代企业同盟和垄断组织的各种不同形式,其中某些最重要的垄断组织形式,如“托拉斯”,只是新近的产物。现在我们只考虑决定垄断价值的那些一般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有权规定所销商品的数量或销售价格的各个场合下是可以多少明白地加以确定的。

      第二节 显然垄断者所关注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纯收入。

      垄断者的利益显然不是在于把供给和需求调节得使他出售商品所能取得的售价恰够补偿它的生产费用,而是在于把它们调节得能够给他提供最大可能的纯收入总额。

      但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关于纯收入一词意义的困难。因为在自由竞争下所生产的商品的供给价格包括正常利润;它的全部,或无论如何在扣除所用资本的利息和损失保险费后的余额,往往被不加区别地算作纯收入。当某人所经营的是自己的企业时,他往往不把实际上属于他自己的管理报酬的那部分利润同因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垄断性质这一事实而来的额外利益区别开来。

      如果是一个公共公司的话,这种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那里全部,几乎全部管理费用都作为确定的数额而列入帐中,并且在宣布公司的纯收入以前,要从它的总收入中加以扣除。

      分给股东的纯收入包括所投资本的利息和风险损失的保险费,很少包括或者说,不包括管理报酬;因此,红利超过所谓利息与保险费的那个差额,就是我们所求的垄断收入。

      由于在公共公司比一个私厂实行垄断时更易于准确说明这种纯收入额,我们就以举出拥有对某城煤气供应的垄断的某煤气公司为例。为简单起见,假定该公司把它自己的全部资本已经投于固定设备,而扩大企业所需要的任何更多的资本可以按固定的利息率发行债券取得。

      第三节 垄断收入表。

      煤气的需求表和在非垄断条件下的需求表相同;它载明每千呎(立方呎,下同)的价格,城市消费者将据此使用其若干呎。但供给表必须表明各种不同供给量的正常生产费用;而这些费用包括它全部资本(不论是属于股东的资本,还是按固定利息率发行债券借来的资本)的利息;也包括公司董事和长期职员的工薪,而这些工薪多少以对其工作的需要为准,因此,随着煤气产量的增加而增加。垄断收入表的作法可以说明如下:针对商品的各种不同数量列出它的需求价格与按上述方式计算的供给价格,再从相应的需求价格中减去各种供给价格,并针对该商品的相应数量把这差额列入垄断收入栏中。

      例如,如果每年按每千呎三先令的价格可以出售十亿呎煤气,而这个数量的供给价格为每千呎二先令又九便士,那末,在垄断收入表中的这个数量后面为三先令;它表明出售这个数量以后就有三百万便士或一万二千五百镑的纯收入总额。公司只注意自己当前的红利,它的目的在于把煤气价格规定在赚取最大可能纯收入总额的水平上。

      第四节 对垄断征收总额不变的税,不会使生产减少,和垄断纯收入成比例的税也不会使生产减少;但是如果根据产量征税,就会使生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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