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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云寨的势力,肯定是比不上郢州陆家的。
秦筝犹豫了片刻,问:“届时相公是想直接去郢州?”
太子浅笑着问她:“为何这样觉得?”
秦筝不解:“陆家在郢州势大,相公去郢州不是更好?”
陆家再怎么也是太子外祖家,肯定会鼎力支持他复国,这不是明摆着的么?
太子脸上笑意更深了些:“你知道为何王朝更迭,而世家长盛不衰么?”
秦筝猛地一激灵,以前好歹追过不少历史剧,权谋小说也看过一堆,对世家她还是了解一点,世家子弟成长起来前都是受家族荫蔽,族中子弟成气候后又会反过来为家族牟利,这就是门阀。
“郢州毗邻吴郡,吴郡以南都是淮阳王的地盘,陆家想守住郢州,就只能求助淮阳王。叛军围了汴京之前,郢州陆家已经又有一位嫡女嫁去淮阳王府了。”太子的嗓音清冽如旧,神色也很平静,仿佛说的是同他无关紧要的事。
“我若去了郢州,且不论陆家是否还愿倾全族之力辅佐我,单是被淮阳王和叛军夹在中间,就已是一步死棋。”
秦筝听完只觉后背一阵阵发凉,她以为太子跟陈家搭上线了就好了,却没想到里边还有这么多利益纷争。
难怪太子一开始就是借陈员外之手去给陆家送信,因为他根本就没想过直接去投奔陆家!
世家素来长袖善舞,陆家那边借着淮阳王的庇护,这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太子,这样一来,不管将来得胜的是淮阳王还是太子,他们都落不了好处。
秦筝突然有点同情太子,世家亲情尚且淡薄至此,天家就不用说了。
他能像个局外人一样跟她剖析这些,大抵从前就一直是在尔虞我诈中过来的,早不把这些当回事了吧。
太子说完就对上秦筝怜爱的目光,有些不明所以。
正巧这时一个仆妇端着盆热水进后院来:“再过一会儿就能用饭了,夫人洗把脸吧。”
仆妇送完水便退下去了。
秦筝这才想起自己要找林昭借梳子的事,她抬手揉了揉自己本就乱糟糟的头发道:“瞧我,跟你说话都忘记找阿昭借梳子了。”
太子就坐在石桌旁,秦筝从他身后走过时,他一抬手就拉住了她的手腕,只是隔着衣袖虚虚握着,力道很轻,仿佛是被风拽了一把。
在秦筝停下后他就放开了,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不是说了有东西要给你么?”
他递过来的是一把小巧精致的木梳。
木梳的颜色很新,梳齿排列整齐,齿尖被打磨得圆润光滑,半点不粗糙,最惹眼的地方是雕在梳柄处的那株昙花,将开未开地绽放了一半,栩栩如生。
秦筝有些惊喜地接了过来,拿着仔细一番打量,“真好看,你上哪儿买的?”
话一出口秦筝就觉着不对,太子就没下过山,能上哪儿给她买梳子去?
想到昨日他拿着锉刀在院子里制笔,秦筝猛然抬起头来:“这是你自己做的?”
太子只道:“先将就用着吧,以后再买新的。”
秦筝赶紧拍马屁:“集市上卖的哪有这个好看,相公你手可真巧,我就用这个!”
在秦筝看来,太子性子沉稳,却是个要强的人,跟她说起陆家人故作不在意,心底或许还是难过的,她多说点夸他的话,转移他的注意力也好。
秦筝用木梳梳理长发时,笑眯眯地在心底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
瞧瞧,她多么温柔可人,善解人意!
太子看着秦筝笑得眉眼弯弯的样子若有所思:
一把梳子就让她高兴成这样?
秦筝梳了几下,觉得这把梳子质量确实不错,梳齿处很丝滑,半点不扯头发,她很满意。
把头发梳顺后,秦筝对着水里的倒影绾自己从卢婶子那里学来的发髻,不知道是不是太子一直看着她的缘故,秦筝今天发挥失常,绾好发髻后老有一缕头发散落下来,她重绾多次后,手都有些酸了。
在她耐心快告罄时,一只大手从她手中拿过了木簪,清冷的嗓音似比平时柔和了几许:“我来吧。”
太子拿过木簪时掌心不经意擦过她手背,秦筝收回手后,下意识搓了搓手背,似想抹去他留下的温热触感,让自己心脏不要乱蹦。
“谢……谢谢。”她干巴巴道了谢。
太子一手固定住她绾好的发髻,一手拿着木簪簪进去,拨动头发时,秦筝只觉整个头皮都起了一阵麻意。
她为了不让自己分心,索性盯着水盆里的倒影看。
水中不仅倒映着她,还有石桌旁那棵开花的梨树,太子也在其中,只不过风一直吹,水面涟漪不断,秦筝连自己的模样都看不清了,更别提太子。
也正是因为看不清,她竟然觉着水里倒映出来的这一刻似乎挺美好的。
“好了。”
太子清越的嗓音响起时,秦筝才回过神来。
风停了,水盆里的倒影也清晰了。
秦筝看着水盆里自己的倒影,摸了摸太子帮自己簪好的发髻。
好像还簪得挺好看的。
怕他笑话自己,秦筝道:“要不是你一直看着,我早簪好了。”
太子闻言,垂眸睨着她,黑眸幽深:“为何我看着就簪不好?”
秦筝为了照得更清晰些,是蹲在水盆前的,太子帮她插好簪子后就站直了身体,此刻抱臂靠着那株梨树半垂下眸子看她,俯视的意味愈发明显了。
他的目光一直都是温和里透着清冷的,这一刻秦筝却觉得自己好像浑身都动不了了,只有心跳在不受控制地加快。
老天,他这样问她要怎么回答?
第24章 亡国第二十四天
太子问出那话后秦筝迟迟没有作答,他也没催,就这么一个蹲着一个靠树站着,四目相接,起风时满树的梨花纷飞落下,不知是风迷了眼,还是花乱了心。
第27节
“阿筝姐姐,你洗漱好了没,吃饭了!”
林昭过来叫她们吃饭时瞧见这样一幕,虽然她对太子还是有成见,但也被眼前的场景惊艳了一把。
秦筝却是无比感激林昭这时候过来,她将碎发捋到耳后,赶紧起身往外走:“已经洗漱好了,这就过去。”
太子看着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清浅的眸色里透出一点不可窥探的幽深来。
……
山寨的里的人为了干活有力气,其实并不喜欢喝粥。
仆妇做的蒸笼饭,许是为了待客,还特地蒸了扣肉,除此之外还有一大盆炒蚕豆和凉拌红薯叶。
昨晚在院子外守了一夜的汉子们人手一个大海碗,盛上一碗饭后去装菜的大盆里捞上一大勺菜,直堆得海碗冒尖。
秦筝见林昭都是这么吃的,也不讲究,拿了个碗给自己这般盛饭夹菜。
只不过她胃口小,堆在蒸笼旁边的有只有一摞大海碗,她盛的那点饭只填了个碗底。
蒸的扣肉全用的肥肉,一块切得有一指厚,裹的碎米面又少,看着油亮亮的,东寨的汉子们最好这口,吃得满嘴流油,秦筝却没敢动筷,只舀了半勺蚕豆,用公筷夹了一箸凉拌红薯叶。
这么点饭菜装在大海碗里,看着少得可怜。
林昭瞧见了,眉头就是狠狠一皱,用公筷从装肉的大盆里夹了两块厚墩墩、油亮亮的扣肉给秦筝:“阿筝姐姐你怎么吃得比我们寨子里的猫还少,怪不得这么瘦,多吃点肉!”
秦筝看到碗里那两块晶亮的肥肉,内心是崩溃的。
可看着林昭诚挚的一双眼,不好拂了她的意,只含糊道:“够多了,我若吃不完,浪费了粮食。”
战乱一起,粮食比银子还贵重,山寨里还能吃上一口肉,山下饿死的流民却比比皆是,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活不下去的庄稼汉落草为寇。
林昭听她这么说,总算是没再给她碗里夹菜了,不过看秦筝的眼神怎么看怎么怜惜,仿佛是老农在看田地里长势不好的庄稼。
秦筝混着两样素菜小口小口吃着碗里的饭,两块扣肉被她拨在海碗的一边,就没碰过。
当着林昭和这么多人的面,她不好说自己不喜欢吃这扣肉,更不能丢掉。
她不喜欢吃肥肉是一回事,但对山寨里的人来说肥肉弥足珍贵,他们是用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她的,她若说不喜欢,就是辜负了人家一片好意。
就像是去别人家做客,别人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哪怕不合胃口,也不能当着主人家的面挑三拣四。
可是……这拇指厚的晶亮肥肉,她实在是下不去口啊!
秦筝硬着头皮吃了一块,腻得她头皮发麻,赶紧吃了一大箸凉拌番薯叶才把口腔里那股油感给压下去了。
剩下的那一块,秦筝死活没勇气再动筷子。
但都夹到她碗里了,还能怎么办?
为了给自己拖延时间,给吃这第二块肥肉做足心里准备,她几乎是用筷子挑着米粒继续慢吞吞吃饭的。
林昭和喜鹊第二碗饭都快用完了,秦筝那碗饭还剩一小半。
林昭看着秦筝的眼神更怜惜了,阿筝姐姐吃饭真比她们寨子里养的猫崽还斯文。
喜鹊则是一脸“我懂了,美人就是这样用饭”的表情。
被人盯着吃饭压力山大的秦筝:“……我出去看看我相公。”
她捧着大海碗走出厨房,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不少汉子或蹲或站地捧着个大海碗在吃饭,她也想找个僻静地方蹲着吃,却在门口处碰上了同样端着个大海碗的太子。
他那一碗饭应该是山寨里的汉子帮忙盛的,堆在碗面上的扣肉占据了大半,同太子的视线对上,秦筝半点没有先前的不自在了,只有一股油然而生的同病相怜之感。
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太子,吃惯了山珍海味,对这肥腻腻的肉只怕也难以下口。
王彪站在他边上,似在同他说什么,见太子没答话,不由得也朝着太子的视线方向看了过来,瞧见秦筝,他冲秦筝点头打了个招呼后,就非常识趣地端着碗走了:“我去厨房添个饭。”
秦筝捧着个比她脸还大的海碗走过去,瞥了一眼太子手上的大海碗,用一副难兄难弟的语气道:“你碗里也被夹了这么多肉啊……”
太子见她眉毛都快打结了,瞥了一眼她碗里贴着碗沿放的那块肥厚的扣肉,问:“不喜欢吃?”
秦筝一张俏脸愁得快皱成个包子,反问他:“你喜欢?”
太子没说话,直接伸筷子夹走了秦筝碗里那块扣肉。
正巧林昭从厨房出来瞧见这一幕,她英气的眉狠狠一蹙。
阿筝姐姐碗里就一块肉!她相公碗里全是肉还好意思夹阿筝姐姐的!
当真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
林昭摩拳擦掌,恨不能立即冲过去给秦筝讨个公道。
却又见秦筝被抢了肉后还“含情脉脉”地看着太子,林昭气得捶胸顿足,终究是没在这节骨眼上前去说什么,想着回头再好好给秦筝说道说道。
秦筝压根不知林昭看着她们脑补了那么多,见太子把扣肉直接夹到自己碗里,她大脑宕机了一秒,才不确定地问:“那个……你要吃?”
太子低头扒了一口饭,道:“能补充体力,扛饿,是好东西。”
他很久以前吃东西就不管好吃还是难吃了,只要能尽快恢复体力,在战场上从死去的战马上割下来的生肉他都咽过。
扒饭明明是很粗鲁的动作,放在他身上倒也称不上赏心悦目,但秦筝莫名地觉得透过他那副浊世佳公子的皮囊,似乎看到了一个驰骋沙场悍将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