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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的助手杨秀清,则是做得更绝!有一天,他忽然手舞足蹈地宣称:天父上帝附体。从此,他就成了“天父上帝”的代言人,地位仅次于洪秀全;在特殊情况下,杨秀清还可以宣称上帝附体,假借“天父上帝”的名义责问甚至鞭笞洪秀全。
当时,洪秀全、杨秀清以“上帝”的名义号召群众,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明确宣布:要彻底废除私有制,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天国”。
不久,洪秀全打进南京,在那里当上了“天王”,杨秀清当上了“东王”,下面还有北王、翼王等一大堆王。太平天国建立了!这时,洪秀全虽然没有自称皇帝,但他是天王,照样大权在握,可以作威作福。
在金田起义之初,洪秀全这位“天使”曾明确宣布:世间有许多不平之事,他要把这个“乖离浇薄”、“凌夺斗杀”的社会改造成为一个“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理想世界。但是,就像陈胜说过的“苟富贵,毋相忘”一样,这些话只适用于未富贵时。一旦洪秀全做上天王,他就立即下诏,“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越雷池一步。
起初,太平军官兵之间是平等而亲密无间的,彼此之间见面也就是一拱手而已;就是群臣参见洪秀全,也只是一膝着地,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礼节,以至于“打躬叩首,皆呼为妖礼”。但是,在定都天京后,洪秀全就下诏,命全体官兵“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如果见到大小官员,军民人等必须“各回避道旁呼万岁、万福、千岁……”,否则就要受到严厉处分。
在绝对权力的驱使下,洪秀全这个“天使”的面目越来越狰狞。当时,他长期深居宫中,头上戴着皇冠,身上穿的是绣龙描云的龙袍,说一句话就是“天旨”,“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至于他的嫔妃(也就是大小老婆),多达200人,宫女更是不计其数,其他几个王也是姬妾成群。可是,根据天平天国的“天条”,一切官兵、百姓,都不能嫁娶婚配,连娶老婆都不准,更别提生孩子了。
总之,洪秀全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封建帝王。至于那个神圣的光环——《天朝田亩制度》,说穿了只是一个“乌托邦”而已,早就成为一纸空文。而且,没过多久,天王洪秀全就下诏“照旧交粮纳税”,恢复旧的生产关系,保护地主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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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天使与恶魔的混合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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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洪秀全还亲自签署告示,明确宣布:
“业户固贵按亩输粮,佃户尤当照额完租……倘有托词延宕,一经控追,抗租与抗粮同办!……各军乡官,设局照料弹压……如有顽佃抗还吞租,许即送局比追……严禁霸租、抗粮、盗树,犯者处斩!”
类似的告示、命令比比皆是!
好一副杀气腾腾的面孔!
一般的穷苦老百姓谁会想到,他们那样虔诚信奉、并为之浴血奋战的“太平天国”,竟然会是这个样子!在这个现象的背后,我们只能看到“绝对权力”又在作怪!
“嗜杀人民为草寇,到底岂能免祸灾?白起项羽终自刎,黄巢李闯安在哉!”
洪秀全这个“天使”明明知道这个非常朴素的“真理”,但他还是重蹈了“黄巢李闯安在哉”的覆辙。这个现象很复杂,我们似乎不能用一句“农民阶级的阶级局限性”来简单地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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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国家体制的悲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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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么多故事,有人就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人会从“天使”变成“恶魔”?
有人说,权力之所以让那么多的天使中“毒”变质,甚至变成面目狰狞的恶魔,是因为这些“天使”的体内潜藏着一种邪恶之气——“权势欲”,这些人平日也许像“天使”,一旦大权在握,权力就会与肌体内的权势欲迅速结合,从而发生质变。
不过,这种看法仍然是停留在表面,失之肤浅,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一些“天使”般的人物,他们主动放弃最高权力,结局却是“出人意料”——引发了一场杀戮,以对权力的残酷争夺而告终。下面,让我们来读一则故事。
在中国历史上,吴国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国家,说它特别就在于,它曾具有数百年让国、让权的历史,虽然这一点没有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多大影响,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遗产,我们还是有责任将它发掘出来,传之后世。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都很敬佩和崇拜英雄。其实,中国人真正应该为之“奏黄钟歌大吕”的,并非杀人如麻的专制帝王,而是那些主动“让国让权”的英雄。可惜的是,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依然淹没在对专制帝王的崇拜里。君不见这些年各色各类的“帝王戏”、帝王小说,一直在国内红红火火、长盛不衰?
原来,吴国的始祖是太伯、仲雍兄弟,他们都是周太王的儿子。当时,周太王想把君位传给第三子季历(周文王的父亲)。于是,两个哥哥——太伯、仲雍主动出走,将太子之位让给季历。在南方,他们建立了一个名叫“句吴”的国家,所以吴国本身就是“让国让权”的产物。
周灵王十一年(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病死。临终前,他想把王位传给第四子季札。可是,季札坚决不肯接受,寿梦只好把王位传给长子诸樊,并留下遗言:自诸樊开始吴国的王位先不传子,而传弟,意在最终把王位传给季札。
就这样,王位传到了老三余昧手里。周景王十八年(公元前527年),余昧病死,遗命季札继位。但是,季札宁可离家出走,也不愿意当这个国王。“国不可一日无君”,最后,大臣们一商议,决定改变“兄终弟及”的定例,另立余昧的儿子王僚为吴王。
于是,在“权力合法性”的问题上,王僚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这位公子光是诸樊的儿子,他坚持“兄终弟及”的原则(实际上是他想当国王),认为自己才是吴国的“合法继承人”。
“一山不容二虎”,这个问题总得解决。不过,“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想结束让国、让权,就必须采用暴力手段,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公子光抢先发难了。
当时,通过伍子胥的介绍,公子光待勇士专诸如上宾,把“宝”全都押在他的身上。
周敬王五年(公元前515年)四月,公子光请王僚赴宴。“宴无好宴”,王僚也很谨慎,身穿重甲,身旁又有许多士兵保护。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专诸把匕首藏在鱼腹中,假装送菜,突然抽出匕首,一剑刺穿王僚,王僚当场毙命。事后,公子光如愿以偿,做上了吴王,是为“阖闾”。吴国“让国让权”的悲剧,也就此收场(阖闾死后,是他的儿子夫差继位)。
读完这则故事,真是让人心酸!面对王位和最高权力,上一代人(诸樊、余昧、季札)是谦和、仁爱的“让”,到了下一代人(王僚、公子光),就变成了残酷无情的“争”,正好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阴差阳错,这些“让国让权”的先辈们做梦都不曾想到:温文尔雅的“让国让权”非但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反而酿成了一场悲剧,而这场悲剧竟然要以鲜血来结束。所以,后人从中吸取了一个“宝贵”教训: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只能“先下手为强”,否则就要遭殃!这不,公子光就是一个聪明人,他下了狠心,而且下手比王僚快,结果笑到最后,还挤进了“春秋五霸”的行列,名垂青史,成为后人仰慕不已的英雄。
遗憾的是,在尧、舜、禹之后,让国让权在皇权社会就几成绝响,仅此一例,剩下的全都是尔虞我诈的杀伐。
所以,吴太伯、季札等人反而成为中国历史的“反面教材”,为后人所不齿。其实,在皇权社会的“权力场”上,根本没有让可言,“让”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在皇权国家体制下,即使你肯主动让权,又如何自保,善始善终?
看来,还是大思想家韩非子说得好:“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帝王大搞专制、独裁,他们的资本就在于掌握了最高权力,而最高权力不争何来?在这里,“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是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让权=乌托邦”这条政治铁律的最好佐证。
皇权时代,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人治”,而非“法治”。在这种政治框架下,让国让权缺乏制度的支撑,只能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乌托邦”。古代,“让”最多只是一种品德(也许该称为“美德”),虽然可歌可颂,但并不具有普遍性。一个社会要想正常发展,品德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确立一套能够“持之以恒”的运作机制,靠机制来约束人。
在皇权社会的政治斗争中,“争”才具有普遍性。问题不在一个“争”字,而在于如何“争”。是否一定要依靠暴力,要以杀戮为代价?看来,我们的先人最多只考虑过“让”,没有认真考虑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进行公平、合理的“争”。
几千年的皇权社会,正因为迟迟没有确立一套文明的“游戏规则”,所以,在权力(特别是皇权)面前,大家无法“和平共处”。那时的中国人可以说是被权力这头“怪兽”弄得日夜不宁,哪怕哀鸿遍野、白骨遍地,也没有人过问。
在皇权国家体制下,那些异姓的“局外人”觊觎最高权力自不待言,就是在皇族内部也没有一天太平过:父亲杀儿子,儿子杀父亲,哥哥杀弟弟,弟弟杀哥哥,甚至连母亲也可以杀死亲生儿子。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权”字。“权”,这个字眼,让多少人为之朝思暮想、魂牵梦绕、黑白不分,甚至六亲不认,干出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千百年来,这种皇族内部的杀戮早就是“家常便饭”了,中国人已经见怪不怪!唉,反正皇帝的大小老婆多,既然可以多生几个龙子龙孙,那么为权力的殿堂多供奉一些“祭品”也是应该的,这也构成了中国历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至于天下臣民,都是专制帝王的奴隶,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听任他们的践踏、宰割。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专制帝王“受命于天”,是天下的主人,依次而下构成臣属关系,形成了一个一人为主,其他人均为臣仆的局面:除了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最自由”之外,其他人的人格都在不同程度上被扭曲,没有一个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更有甚者,历代帝王大力推行“【创建和谐家园】策”,致使中国人愚不可及,成了一盘散沙——这就是中国古代皇权国家留给我们的最大“治绩”——即使已经“治”到了这般已经“不成其为人”(马克思语)的略高于畜生,甚至不如畜生的境界,还要山呼万岁,对专制帝王顶礼膜拜,感谢“皇恩浩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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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国家体制的悲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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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皇权社会里,只有至高无上的“皇权”,没有“民权”,也就扼杀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生机,这真是中国历史上皇权国家体制的罪恶与悲剧!
几千年来,中国的皇权社会不知经历过多少沧桑巨变,既有过“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也有过“暗无天日”的黑暗年代。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皇权主宰下的“权力场”却一直存在着,如同一座永不谢幕的大舞台。
为了争夺权力,有的人殚精竭虑于金殿之内,有的人奔走于草莽之间;有的人喋血宫门,有的人在疆场上浴血拼杀。时而祸起萧墙,时而乱起边陲。在“权力场”这个大舞台上,皇帝、宰相、文臣、武将、后妃、外戚、宦官,形形【创建和谐家园】的人物粉墨登场,上演了无数个“悲剧”和“喜剧”:崇高的令人肃然起敬,悲壮的让人扼腕叹息;滑稽的让人捧腹大笑,丑恶的令人痛恨不已;有的让人既怜又恨,有的让人又喜又忧,真可谓五光十色,异彩纷呈。
不过,要想在“权力场”上取得立足之地,并飞黄腾达,又谈何容易?可悲的是,长期生活在皇权国家体制下的中国人,只知道对权力(特别是皇权)顶礼膜拜,把皇权和权力场看得无比神圣,甚至陷入权力场而不可自拔。纵观古今,真正看透专制皇权和权力场,达到“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意境的,又有几人?
总之,皇权政治和权力场是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百科全书”,博大精深!既然皇权政治和权力场如此令人着迷,“引无数英雄竞折腰”,那么,对其奥秘进行全方位揭示,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正是本书的宗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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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血光闪闪的龙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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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紫禁城,金镶玉嵌的天子御座,充分显示出专制皇权的无限威严。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龙椅就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皇权,为了能够坐上这把龙椅,多少人杀得头破血流、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为了它,在金銮殿里上演过多少次父子反目、骨肉相残的历史悲剧!
从夏朝开始,到清朝灭亡,中国历代王朝始终没有确立一套君位继承的机制,在皇位更替之际经常会发生政治危机,老皇帝一驾崩,天下就大乱的事情屡见不鲜。从理论上说,中国的皇位继承不外乎“子承父业”和“兄终弟及”这两种方式(在个别情况下,也有隔代继承)。不过,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在皇位继承环节上的故事花样不断翻新,数不胜数,读后真让人既恐怖,又凄凉,唏嘘不已!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皇帝素来享有“半人半神”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自从皇帝制度在中国诞生,它的“共生伴侣”——围绕皇位的拼死厮杀也就随之而来。几千年来,在中国历史上,不知发生过多少个血腥的宫廷故事!一般人读起来,往往是“一头雾水”,稀里糊涂,根本就无法理解。
可是,只要我们把它放到“中国古代皇权社会”这个大背景之下,就会豁然开朗,洞若观火。
汉武帝晚年,出于一片“护犊之心”,非常喜爱自己的小儿子刘弗陵,很想立他为太子。为了防止他的母亲临朝称制,威胁皇权,刘彻一狠心,就提前将这位曾经备受自己宠爱的“钩弋夫人”赐死。
在今天的人看来,立儿子为皇太子,却要处死太子的母亲,这是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在皇权专制时代,这件事却备受后人的赞扬,更被视为汉武帝“雄才大略”的一部分。类似这样糟糕的故事,在中国史不绝书,这是因为在传统的帝制文化最深处,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凶残,为了确保皇位和专制皇权不受侵犯,最高统治者可以不择手段。
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我们民族“劣根性”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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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帝王如何实现“绝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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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皇权社会的权力金字塔里,皇帝高踞于最顶端,拥有最高权力,对天下臣民拥有生杀予夺的支配权。很显然,在这种权力结构下,君臣关系只能是一种以权力为基础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这样一来,如何维护皇权,实现对天下臣民的“绝对领导”,就成为专制帝王们要考虑的“核心问题”。
几千年来,历代帝王都秉持这样一个信条:对于专制皇权的威胁,主要是来自臣下,即所谓“萧墙之祸”。每当一个专制帝王将要谋求或登上大宝时,对皇权的渴望和失去权力的恐惧就“如影随形”似地跟定了他,所以,帝王们都把主要精力用于防范臣下,控制万民。在中国历史上,凡是能够有效地行使皇权,并创造出辉煌业绩的帝王,在权谋方面都很有一手,他们可以说是无愧于“权谋【创建和谐家园】”的称号!
历代帝王在驾驭臣下时经常玩弄权术,不断推陈出新,其手段之卑鄙、圆滑、老练,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下面,我们择其荦荦大端,看看他们是如何运用权术来驾驭臣下、统治万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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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秘诀之一:集权力于一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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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皇权社会里,国家的权力体系是以皇帝为核心营建的,而这个权力体系是否完善,关键就看皇帝能否有效地控制权力中心,指挥整个权力系统运转。为了完善权力中心,更好地支配这个权力体系,历代帝王绞尽脑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地强化自己手中的皇权和对整个权力系统的支配能力,而且越到皇权社会的后期,这种集权的趋势就表现得越发明显,甚至达到了朱熹所说的“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的地步!
1. 赵匡胤:“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宋朝初年,南唐后主李煜曾经对赵匡胤奴颜婢膝,以求苟延残喘。可是,赵匡胤在做好充分准备后,还是毫不犹豫地发兵进攻南唐。这时,李煜派使节去质问赵匡胤:南唐究竟有什么罪过,为何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不过,赵匡胤却“振振有词”地说出了一句直到今天还萦绕在我们心头的一套“歪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这句话,一语道出了皇权国家体制最真实的内涵,那就是专制皇权具有绝对性和独断性,它不允许有任何威胁自己的权力存在。
原来,“安史之乱”以后,各地的节度使们逐渐演变为“藩镇”,成了一群不受朝廷约束的骄兵悍将,兵变层出不穷,上演了一幕幕“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闹剧,皇权专制的国家体制遭到了极大的挑战和破坏。
在“陈桥兵变”后,赵匡胤“黄袍加身”,夺得帝位。这时,摆在他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坐稳龙椅,让“赵家的天下”永不变色!
在皇权国家里,皇帝之所以至高无上,关键就在一个“权”字,即所谓“印把子”。如果皇帝大权旁落,那他就会变成傀儡,一钱不值,非但不能支配天下臣民,相反,他自己还得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于是,对“卧榻”非常热爱的赵匡胤在制度设计上颇费了一番心思,竭力加强皇权,削弱臣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政治体制。在他的手里,中国的皇权国家体制被推到了一个绝对专制的新阶段,这是皇权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
在政治上,赵匡胤建立了一套“三权分立”的新制度,将过去由宰相统一掌管的行政、军政、财政三大权力分开,使中央政府由互不隶属的三大部分构成:中书省(管理行政)、枢密院(管理军政)和三司(管理财政)。
中书省,就是政事堂,又称“中书门下”,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它的首长是同平章事(即宰相),意思是与皇帝共同商议朝政;副首长是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意思是与宰相共同商议政事。
枢密院,是全国最高军政机构,最高首长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首长为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
中书省与枢密院分掌行政权和军权,号称“二府”。其中,中书省又称为政府、东府,枢密院又称为枢府、西府。在地位上,枢密使与宰相差不多,号称“执政”,二者互不隶属,自成体系,直接对皇帝负责。
至于中央政府的财政大权,则由三司执掌,最高首长是三司使(号称“计相”),下设盐铁、户部、度支三个部分,是仅次于“二府”的中央权力机关,也直接对皇帝负责。
在赵匡胤时代,宰相的地位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当时,赵匡胤除了竭力削弱宰相的权力之外,还在礼仪体制上刻意打压宰相。为此,这位赵匡胤先生还故意耍了一个“小花招”。
在中国古代,宰相的地位一直比较特殊。秦汉时期,宰相的地位极为崇高:在朝廷上,宰相甚至可以和皇帝一起共同接受百官的叩拜;要是在街上遇见宰相,皇帝要下车向宰相施礼;宰相生病了,皇帝应该到相府探视。到了隋唐时代,宰相的身份虽然没有那么尊贵了,但仍然可以面对面地坐在皇帝面前,一起商讨政事,轻松而从容,遂有“坐而论道”之说。
等赵匡胤当上皇帝,看到宰相们居然可以坐在自己面前,他心里就很不舒服。有一天,他吩咐宰相们:“我眼睛昏花,看不清楚,你们把奏章递给我。”几位宰相都是读书人,哪知道“皇帝陛下”的“花花肠子”,便走上前来。这时,赵匡胤悄悄地使了一个眼色,几个小宦官心领神会,趁机撤掉了宰相们的椅子。其实,赵匡胤这时才35岁,所谓“眼睛昏花”云云显然是他耍的一个小把戏。从此以后,在皇帝面前,宰相的地位“一落千丈”。特别是到了明太祖时,宰相竟然要跪着伺候皇帝了,再也没有人可以站在皇帝的面前。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外,赵匡胤又“独出心裁”地设计了一套军事制度,其核心理念就在于防止武将拥兵自重、尾大不掉,这对此后中国历史的影响更加深远。
为了从体制上杜绝武夫干政可能造成的危害,将兵权集中到皇帝的手里,宋朝开国之初就确立了“皇帝—枢密院—三衙”的统兵体制。在中央,枢密院负责掌管全国的军政事务,权力很大,类似于今天的国防部。至于尚书省下属的兵部,则是形同虚设,顶多是一个负责收发文书的机关而已,大权都掌握在枢密院。
“三衙”的全称是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其职能是“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实际上是负责管理中央的禁军。至于各部队的统兵将领,则是由皇帝临时委派,称为“率臣”。通常是,遇到战事,就临时委派元帅;一旦战争结束,元帅就要立即交出兵权,离开部队。
即便是一个对军事是“门外汉”的人,也能看出,这套纵横交错的军事体制,实际上把军权一分为三:枢密院虽有调兵权,却没有管辖权;三衙虽有管辖权,却没有调兵权;至于对部队有实际指挥权的统兵官,则是由皇帝临时任命。这种制度设计,完全符合相互制约与平衡的精神。在这套体制下,如果还有某一位将军想要拥兵自重、反抗朝廷的话,那么他要克服的困难实在是太多了。赵匡胤由此奠定了大宋王朝三百多年的江山,除了南宋初年外,他的子孙都可以高枕无忧,不用再担心“黄袍加身”之类的兵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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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秘诀之一:集权力于一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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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元璋:乾纲独断,废除丞相
明朝初年,继承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大府:中书省、大都督府和御史台。其中,中书省组织庞大,职权很大,以左、右相国(不久改为丞相)为长官,还设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高级官僚,以及作为具体办事人员的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中书舍人等等,而中央政府的各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是中书省下属的机构,六部的长官尚书、侍郎只不过是丞相的属员。
当时,中书省不但有“综理机务”的职权,而且全国各地、各部门给皇帝的奏章也要“先白中书省”,一切以皇帝的名义发出的诏令、谕旨,也要经过中书省传达,俨然是设在皇帝和各国家机关中间的一级权力部门,是皇帝与各国家机关进行联系的“中转站”。所以,丞相是处在皇帝一人之下,高踞于百官之上的“特殊人物”。
明朝一建立,最早担任左右相国(丞相)的是李善长、徐达。李善长是文官之首,而徐达是军队之帅,真可谓位高权重。后来,出任丞相一职的李文忠、汪广洋、胡惟庸等人,也都是勋贵之臣,更说明中书省的地位非常独特。
可是,设置中书省这样一个机构,并授予这么大的权力,不仅与中国传统的皇权国家体制几千年来不断压抑相权、抬高皇权的趋势相抵牾,而且也不符合封建社会晚期高度集权的皇权专制统治的需要,更是一贯喜欢独揽大权的明太祖朱元璋所不能容忍的。特别是,最后一任丞相胡惟庸独断专权,“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胡)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由于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激化,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掀起大狱,以“谋反”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
其实,“胡惟庸案”只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为了铲除胡惟庸,朱元璋硬给他扣上了私通日本和蒙古,图谋造反的罪名。罪名其实都是“莫须有”的,究其根源,是因为中书省(丞相)对于专制皇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此,朱元璋早就心怀不满,而死到临头的胡惟庸却不知收敛,恃功骄纵,跋扈揽权,更促使朱元璋下定决心,作了断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