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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的故事 》-第 7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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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创建和谐家园】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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