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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煮酒点江山 》-第 306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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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院,胡忧直接被王富贵给拉到了炕上。林玉帝国偏处南方,冬无雪,夏无霜,并不需要用到炕,这完全是出于生活习惯。

      胡忧仔细的看了一圈,心中微微泛起了涟漪。屋子的布置,几乎与王富贵以前的那个家一模一样。当看到那个炕中间还挂着帘子的时候,胡忧一呆,接着涌起的,就是无比的感动。

      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帘子,就是四年前挂上去的那张,他曾经弄脏了一点的地方,现在都还能看到印记。

      他们居然在从曼陀罗搬到这林玉之后,都还想到有一天,他会来住。之前听伙计说,豆腐楼是有客栈的,他们居然没有想过让他住到客栈里,而是住家里!

      胡忧的心不算软,但是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心在发颤。

      “来来,恩公,咱们先喝着!”王富贵亲手抱了一坛状元红出来,给胡忧倒了一大碗,浓浓的酒香,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

      “王大哥,你要是看得起我,就叫我一声兄弟好了,‘恩公’这一称呼,我受之不起!你要再这么叫,我只好告辞了!”胡忧心中感慨的叹了口气。

      “恩,哦,兄弟,胡兄弟。”王富贵急得有些抓头:“好好,我记住了,你可千万不能走!”

      胡忧看王富贵急的,知道他是老实人,也不为难他,主动举起酒杯,道:“来,王大哥,为我们的重逢,干一杯!”

      “好好好!”王富贵急忙应喝。

      略略带点粉红色的状元红,入口顺滑绵长而不辣口,一碗下去,全身舒泰!

      “爽,哈哈哈!”

      放下青瓷碗,两人哈哈大笑起来,王富贵放下了他的豆腐,胡忧也放下了心里的那点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再说。

      王张氏端着刚炒好的菜,进到屋子的时候,胡忧和王富贵已经喝了个半醉,一切如四年前一样。

      王张氏笑了笑,把菜一一摆到桌上,在一旁坐了下来。

      “老婆,来,跟胡兄弟来一杯。”王富贵摇晃着给王张氏倒上了酒。

      “好,胡兄弟,嫂子敬你一杯。”王张氏爽快的举起了青瓷碗。

      “咣!”碗碗相碰,两人一口喝干。

      一碗酒下去,王张氏的脸上,露出了红晕:“兄弟,这几年你都到哪去了,走也不说一声,害得我们多着急。”

      胡忧呵呵笑道:“我还能干什么,四处乱混呗!”胡忧不打算把自己的事说出来,他只想静静的享受这份真情。

      “成亲了吗?”王张氏给胡忧满上酒。

      “就我这样的,哪有人嫁我哟!”胡忧扔了两花生到嘴里,自我调侃。

      王张氏白了胡忧一眼,啐道:“你就骗嫂子吧。”

      “我怎么敢,我要成亲敢不请嫂子喝喜酒吗?”胡忧嘿嘿笑道。他这到是实话,虽然身边的女人不少,但是胡忧没有跟谁正式拜过堂。

      “想找什么样的,改天嫂子帮你找一个!”王张氏问道。相比起四年前,她少了一份风情,多了一份贤惠。在她眼里,已经没有那股压不住的浴火,她真把胡忧当了弟弟一样看。

      胡忧从王张氏的眼睛里,看到的是关心,这是他一直渴望的,家的感觉。

      胡忧玩笑道:“那感情好,我的要求很简单,女的,活的就行!”

      “去你的!”

      ******

      夜深了,胡忧躺在床上,却睡不着。与他料想的一样,王富贵没有让他去睡客栈,他现在就躺在大炕上,只在中间拉了道帘子!

      破天荒的,胡忧今天喝了九分醉,除了脑中还有一分清明,他的身体已经基本不受控制,站起来直接就可以趴下。

      窗外有明月,耳边传来王富贵的鼾声,和王张氏的不时拍拍孩子的微声。

      四年前的那一晚,胡忧是满脑子的女人,总想着跟王张氏发生些什么事。而现在,他的心情很平静。

      这里没有侍卫,却让胡忧感觉很安全。他可以很放心的就这么躺着。现在的他,不是什么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他是一个归家的游子。

      他不睡,那是因为他想多感受一会,这种家的气氛。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沉沉睡去。睡得很香,没有做梦。

      ******

      在王富贵家里住了三天,胡忧辞别了王富贵一家。王富贵和王张氏都要留胡忧,胡忧没有办法,只能撒了个小谎,说是要急着去帮一个人家治病,并承诺一定再来看望,这才得以脱身。

      小路上,胡忧边走,边钱拿钱袋里的铜钱,这是他离开的时候,王富贵和王张氏硬塞给他的。

      他数,不是想看袋子里有多少钱,现在的他,早已经不用为三餐而烦恼,黄金凤那个商业天才,每天都能赚进大把的金币。胡忧数的不是钱,而是一份重重的情。他早已经记下了那个酒楼的所在,那是他的半个家。

      正走着,突然听到了前面传来打斗的声音,胡忧皱了皱眉,把钱袋藏好,寻声找了过去。

      穿过一片树林,胡忧找到了打斗现场,大约二三十人,在这里拼杀。

      从那些人的衣着打扮,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人,全都是江湖人士。这段时间,胡忧一直在观察这些江湖人,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收罗到一个江湖人,但是对江湖的人和事,他已经知道了不少。

      “明月夜,你老爹明辉不是要招亲吗,老子今天就是来招亲的,你就从了我吧!”

      “你休想!”

      “哈哈哈,小皮娘还嘴硬,一会你就知道哥哥的好了。”

      “........”

      随着打斗,不时有声音传来,胡忧躲在一边,也留意到了那个叫明月夜的女人。

      明月夜这一边,明显已经落于了下风,护在她身边的人,一个个的倒下,但是她还在咬牙坚持着,招招与对方搏命。

      以胡忧的眼光,很容易变能看到出来,对方要不是想要活抓她,她坚持不了这么久。

      “英雄救美,我要不要做?”胡忧分析着这老套的形势。

      论功夫,胡忧在军中已经算是不错了,特别是跟冷无情习得血斧运用之后,他的战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可是眼前这些江湖人,都是高手,他自觉对付五六个还行,可是要对付这二十来个,他讨不了好。

      “嘶!”

      明月夜的衣服被撕开了一片,露出了大片的肌肤。

      胡忧的眼睛一下就瞪了出来。他不是看明月夜的美体,而是两眼瞪着那雪白肌肤上的一个月芽标记。之前他就觉得明辉这个名字很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是谁。

      看到这个月芽号,胡忧想起来了。王富贵曾经跟他说过,当年逃难的时候,曾经遇上过一群土匪,王张氏差一点,就被土匪抢了去,还好有一群江湖人救了他们。而那群江湖人之中,有一个叫做明辉的,似乎是头。王富贵对江湖了解不多,只知道那群江湖人的身上,都有一个月芽样的标记。

      胡忧之前在救与不救之间犹豫,看到这个月芽,他做出了决定。既然明辉曾经救过王富贵一家,那么这次他就不能不出手了。

      “马拉戈壁的,又要玩命了。”

      胡忧暗骂了一声,拿出换日弓,拉弓搭箭,等待着机会。

      明月夜现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打了那么久,她的体力已经快跟不上了。她心里很明白,再这样下去,会遭遇到什么,但是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对方的大手又抓了过来,眼看一只****,就要落到对方的手中,明月夜眼泪都快下来了。

      “小姐,快走!”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老仆人突然扑了上来,张开双手,以身体挡住了敌人,为明月夜挣取到了一个机会。

      “张伯!”明月夜瞬间泪水滑落。

      “快走!”张伯受到重击,鲜血狂吐,却依然拦在那边,死也不退。

      “好样的!”胡忧暗夸了一句,手中一连七箭射出,在人群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下干掉了七个人。

      “快跟我来!”胡忧的语调之中,含着让人不可违抗的命令。在危急之中,他的气势,不知不觉散发了出来。

      明月夜看到胡忧手里的弓,就知道刚才的箭,是他射的。她想问,但是现在不是时候,咬牙追在胡忧的身后。

      敌人已经追了上来,而且越来越近,胡忧转头看了一眼,明月夜已经很明显的跑不动了。想也不想,胡忧手一抄,把明月夜扛到了肩上,像兔子一样窜出去。

      明月夜难受的想吐,身体不断的剧烈颠簸,让她的肠胃阵阵的翻滚,虽然明知道胡忧这是在救她,她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暗骂。

      难道他就不能抱着她吗?

      心里浮现出的想法,让明月夜的小脸微微一红。自己一个未嫁姑娘,怎么可以想着让男人抱呢?就算是逃命,也不能那么想呀!

      一阵胡思乱想,明月夜反而忘记了这样被扛着的难受。她突然发现,一双大手,压在她的臀部上,固定着她的身体,也升起了她的体温。

      这样子真是太羞人了!

      胡忧似乎有感应一样,转头看了明月夜一眼,送出了个笑容。

      明月夜直到这时候,才看清这个扛着自己的莽男长得什么样。他眉目清秀有神,牙齿雪白,笑得也很好看。怎么看都不像个不懂怜香惜玉,扛着人家跑的鲁莽之人。

      明月夜没有在部队里呆过,她哪里知道。胡忧之所以这么扛着她,那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

      因为相比抱着背着,只有扛着,才可以把手藤出来拿武器。敌人可不会看你在救伤员就不砍你的,在帮助同伴的时候,你还得继续打仗,用抱的,简直就是找死。

      前面已经到了乱石坡,路很不好走,而后面有两个江湖人越追越近,必须得先解决他们。胡忧身形不停,低喝道:“抱紧我。”

      明月夜被这么扛着,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抱着胡忧的腰了。不断的跑动,让她的脸不停的撞在胡忧的后腰下肉最多的地方,阵阵汗气和男人的气息,直灌她的鼻子,想不闻到都不行。

      “要是这家伙突然放个屁怎么办?”明月夜突然在心里升起了怪怪的想法。等她发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不由呆了一下,一向淑女的自己,居然会在逃命的时候想这些?

      胡忧跟本不知道明月夜在想什么,他叫了‘抱紧我’之后,就猛的放开了明月夜,抽箭拉弓,先把追得最紧的两个干掉再说。

      肩膀上扛着人,脚下速度不变,居然还能射箭,而且还射中了!

      明月夜的小嘴不大,现在却张得老大。

      “抱紧我!”

      耳边又一次传来了胡忧的喊声,明月夜的心里,微微的有些不爽,她一点都不知道前面的情况,将要发生什么事,这样的感觉很不好。她决定下次她得脸朝前,看到前面的情况!

      “呼!”

      耳边传来了巨大的风声,明月夜感觉自己似乎到了空中,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轰’的一声巨大的水声。

      “那个【创建和谐家园】啊,他居然跳进河里,他不知道本小姐不会游泳吗?”

      明月夜虽然生在南方,但是因为从小怕水,跟本不会游泳。现在突然一点准备都没有的掉到水里,她整个人都慌了,八爪鱼一样,死命抱着胡忧。

      “咳咳咳,放手,你想憋死我呀。”胡忧一把打开明月夜的手。这丫头,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死命的抱着他的双脚,一双美脚,还挟住他的脖子。这样的姿势是诱人,但是在水里,这可是会死人的。

      顺流飘出五六里,胡忧在一个浅滩,把明月夜给拖上岸,大量的体力消耗,让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一下躺倒在沙地上。

      明月夜离开了胡忧的怀抱,似乎有些不舍,在水里的后半段,她完全忘记了对水的恐惧,乖乖的缩在胡忧的怀中,她可以感觉到,那里很安全。

      “呀,你受伤了!”明月夜突然发现胡忧的胳膊在滴血。

      “没事,刚才跳下来的时候,被树枝划了一下。”胡忧对此毫不在意。相比起在战场上受的伤,这点小伤,真是太平常了。他现在累得连动都不想动,哪有心思去管它。打了那么多仗,受了那么多的伤,胡忧早已经发现,自己的血似乎比别人干得快,这种样子的伤,就算是不处理,也会很快结巴的。

      “我帮你包起来吧。”明月夜在她身上所剩下不多的裙子上,撕下一块布条。

      胡忧皱眉道:“还是不要了,你的布已经湿了,包在伤口上,反而不好!”

      明月夜好心受遭到拒绝,不由有些不高兴,瞪了胡忧一眼道:“你又不早说,害人家撕了裙子!”

      又一个不讲道理的刁蛮女。

      胡忧在心里暗叹了一声,苦笑道:“你也没有问我呀,你在说要包扎伤口之前,就已经撕了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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