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胡忧一脸呆样的装傻道:“我也不知道耶。哦,对了,我得快点去洗脸才行。”
胡忧说完,转身就跑。
西门玉凤正奇怪胡忧怎么跑那么快,无意之中,看到铜镜里的自己,小脸顿时就红了。她是情事谈得少,可她不是傻子。西门霜和胡忧的反应,再加上自己的样子,还不足以让她连想到什么吗!
“臭小子,坏死了。”
*******
花厅,胡忧埋头吃着大饼和刚刚挤出来的新鲜羊奶。昨晚的狂欢,尽是喝酒了,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
西门玉凤坐在他的对面,一张小脸一会红,一会白的,手里的油饼,都快被她给撕成了碎片。刚才的事,真是让她每一想起来都脸红。长裙被拉起那么高,小裤裤肯定都让那个坏小子看见了,他肯定是故意的。哼!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生气。奇怪了,要是换一个人,自己一定杀了他。不,他跟本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
西门霜边吃着早餐,边在西门玉凤和胡忧的身上,瞄来瞄去的。她虽然同样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她经常会去找大凤她们玩。女孩子在一起,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讨论这种情情爱爱的问题。所以在这方面,她比西门玉凤要更了解一些。
她不管刚才那事,是不是误会。但是她知道,西门玉凤对胡忧是有感情的。西门玉凤自己一直觉得,那是姐姐对弟弟之情,西门霜到是觉得更像男女之情。胡忧这个弟弟,可是西门玉凤认回来的,能有多少姐弟之情呢?男人和女人之间,大多数情况之下,只会有一种情,那就是男女之情。
可是西门玉凤一直就是不开窍,西门霜也不知道怎么跟西门玉凤说这事。感情再怎么好,她也不过是西门家捡回来养的一个丫头,虽然她和西门玉凤的感情非常好,但是这种****之事,她只能指头为止,不能说太细。
要知道大家族里,下面的下人,是不可以参与进这一类事件里去的。那毕竟关系主人一生的幸福和整个家族的命运,下人不够那个资格去管。所以她只能提点,不能参合进去。
西门霜现在有些后悔了,早知道现摸清楚房间里的情况,再进去多好。要不干脆不进去,说不定,现在已经能玉成好事了呢。
不得不说,西门霜自以为自己对情事了解,其实呀,她也就是半桶水晃晃,大凤那十二金钗,自己还不是没有恋爱过,她们的话,又有多少能拿来参考的。说道西门玉凤的情事,西门玉凤都没有什么亲人了,爸妈都死了。下面的人不教她,还真没有什么人教西门玉凤了。
人说每一个女人,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看来这话,还真是不假。
花厅里,三人静静的吃饭,各想着自己的心事。屋外的阳光,让墙壁变成了淡黄色,为屋子带来一抹温馨。就连碗筷碰撞之声,听起来都那个么的动人。
胡忧有些不忍打破此时的平静,这几个月以来,虽然没有发生战事,但是他同样是几经生死。每天都要考虑怎么样勾心斗角,神经真是崩得太紧了,他也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这样静静的吃饭,对他来说,是一种心里的抚慰。真是太舒服了。
“一会我们去牧场看看吧。”
欧阳玉凤觉得还是说点话好一些,不然她真有些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才好。她老觉得今天都处都有眼睛在看她,让她很不自在。
西门玉凤的提议,胡忧当然赞同。马匹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动机力量。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动机意味着什么。那不单单指的是骑兵,有时候,关系整个战局,一军之生死存亡。
自从俞骆亚成功的培养出百兽草之后,胡忧亲自签发命令,任由他在洞汪城的百里范围之内,选一块地,做为他的专用牧场。俞骆亚选的地方,是洞汪城以西的一块地,大约占地有近千亩。西门玉凤口中牧场,说的就是这里。
胡忧亲到,俞骆亚自然是亲自迎了出来。半年之前,俞骆亚加入了不死鸟军团,被胡忧正式任命为‘司马官’。不死鸟军团里,懂玩马的人不少,但是比得上俞骆亚的人不多,所以俞骆亚也算是顺理成章。
看着眼前大片的百兽草,胡忧的心里感慨良多。记得当初地初到这里之时,这里还是满天的黄沙,嘴巴张大点,都得吃着泥,哪有现在这样的美景。
龙袭渔被吴学问要去了,并不在牧场里。吴学问似乎挺喜欢那小子的,看起来有意想要培养他。
因为俞骆亚还有军中的事物要管理,现在牧场里,基本上是他妹妹春花在管。春花别看年纪不小,但是有股子辣劲,请了几十号洞汪城的城民还帮工,就把牧场弄得有模有样的。
说起来,胡忧觉得老天对自己还是挺照顾的,居然无意之中,让他撞上了俞骆亚这三个活宝。春花和龙袭渔之前的情事,还是一团乱,好好吵吵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那么乐此不疲。也许这就是普通百姓过活的乐趣吧。反正在怎么吵,他们也不会引起一场战争。
陪着西门玉凤骑了一会马,胡忧心情放松的在一处坡地上坐下来。夕阳的余辉,让百兽草多了一种炫目的紫金边。微风拂过,紫金色的光,随风起舞,有如那月中的仙子。
“真漂亮啊!”
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身边坐下来,也许是因为骑马的关系,她的发际微微有些汗湿,带出的淡淡女儿香,比那鲜花还要诱人。
西门玉凤看胡忧有些痴迷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在想什么呢?”
胡忧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有想。”
西门玉凤笑骂道:“臭小子,老是喜欢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对了,你怎么时候回浪天去?”
胡忧回道:“过两天吧,我想在这里多呆几天,然后就起程去浪天。”
西门玉凤捡了块石头,把它扔到远处,惊起了几只正在调情的蚱蜢,道:“知道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胡忧有些不太明白,西门玉凤为什么突然弄出这么一句话,转头看向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看了胡忧一眼:“不明白?”
胡忧点点头,道:“我觉得我除开认了一个好姐姐之外,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臭小子,就是喜欢耍确皮子。”
西门玉凤说着,叹了口气,接着说道:“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洞汪城吗?”
没等胡忧开口,她继续道:“帝国乱像已生,现在巴伦西亚基本已经什么事都不管了,帝国实际上,已经是索菲雅在主理。
帝国这几年来,连战连败,军队士气大落,早已经失去了第一军式强国的威信。连着几年的天灾加【创建和谐家园】,百姓的生活,是苦不堪言,这两个月以来,已经发生了数百起百姓动乱事件了。其中有十七起人数过千的。
索菲雅下令让我调兵平乱,都是些苦哈哈活不下去的老百姓,我不忍看那样的血流场面,也不想听命于她,就躲到了这里来。
这一次,你的手段虽然有些不太光明,不过你至少使得三国联军暂时不会再有动作。也算是间接帮了曼陀罗帝国的一个大忙了,你一人做事,足可以顶十万兵,不是了不起吗。”
胡忧在意的是暴乱的事,吃惊道:“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
西门玉凤回道:“索菲雅已经控制了言路,哪个地方出事,就要在那个地方消灭。现在本国的人,都不是很清楚帝国研究出了什么事,你才刚回来,上哪知道去。”
胡忧点点头,西门玉凤的话不错。这种民众暴乱的事,无论是谁,都会死死压下去的。老百姓听道的,永远都是官方的说法,经过修饰的谎言。
看胡忧紧皱眉头,西门玉凤以为胡忧是在担心浪天的事,安慰道:“放心吧,浪天现的还算稳定,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胡忧摇头道:“我不是在担心浪天,浪天有红叶在,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我是在考虑不死鸟军团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
西门玉凤问道:“那你想到了吗?”
胡忧回道:“现在时局还不明郎,我想暂时以静制动,发展自己的实力,才是王道。”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对了,即然按你所说,索菲雅是别国派来的奸细,我们要不要把她揭穿了?”
胡忧摇摇头道:“没有用的。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现在巴伦西亚应该已经被她控制了。索菲雅这个女人,非常的厉害,她已经在曼陀罗帝国经营了二十几年,早就建立起了庞大的利益链,一时半会,我们动不了她。不然打虎不成,反受其累。”
西门玉凤认同的点头道:“你说的不错。要不我把红粉军团并入你的不死鸟军团吧。行伍十几年,我真的很累了,每想到要打一场内战,我就觉得心理空虚。”
胡忧心说,何止是一场内战,天风大陆迟早要暴发一场全大陆的战争。还有那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遗忘大陆,这仗看来有得打。
279章以血换沙
胡忧在洞汪城住了三天,起程前往浪天而去。他对洞汪城虽然有感情,但是洞汪城的地理位置太过偏僻了一些,不适合做行政中心,在手下的五个大城之中,只有浪天才担当得起这样的角色。
陪着西门玉凤玩了三天,这三天真的很快乐。西门玉凤的疼爱,让胡忧感觉到了家的温暖。让他那颗流浪的心,得到了抚慰。
至于西门玉凤说要把红粉军团并入不死鸟军团的提议,胡忧是很心动,但是最终没有答应。在胡忧看来,即使要并,也不是现在。红粉军团虽然现在只剩下十万兵力,但是它是一个军团的建制,军团下辖管江南州和幽州两州十几座城,要并入不死鸟军团就得放弃,那真是太可惜了。再说,想要两个军团合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关系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这事还得放一放。
西门玉凤看来还不太想回凤凰城,所以她还留在洞汪城,并没有和胡忧一起上路。
其实西门玉凤不说,胡忧也明白,西门玉凤留在洞汪城的最大原因,是在帮他融合不死鸟军团洞汪城所部,和从南方调来的十万红粉军团退役军人。这样的工作,只有她最适合做。
西门玉凤的牺牲,胡忧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认识这个姐姐不久,她已经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了。
“少帅,前面是太安城了。我们要不要进城?”
士兵的报告,打断了胡忧的思绪。
胡忧这次回浪天,并没有带着多少人,全加起来,不过是十多个。自从他带人八百里奔袭白云城之后,燕州辖下各城镇,对胡忧都非常的紧张。以现在的不明郎环境,胡忧不想搞得那些人乱紧张。
胡忧想了想道:“好吧,这几天大家也挺累的。找家客栈,大家好好休息休息。”
“是!”
士兵领令下去,熟练的派出打前站的人。这些工作,他都熟记于心,不需要胡忧多说什么。
胡忧看了眼士兵麻利的动作,点了点头。经过几年的努力,自己的手下,终于也有了一些不错的人才。相比起当年的一无所有,现在算是好多了。
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城之间,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城主叫里格,胡忧跟他没有什么交情。几次途经太安城,因为各种的原因,胡忧都没有进去过,所以这一次,还是胡忧第一次来。
大队快要进城的时候,之前派来打前战的士兵,一脸焦急的跑了回来。
胡忧远远看到他,拉停了马,在原地等着。他这时候跑出来,看来是发现了什么事。
那士兵确实是有事要报,他看到胡忧停马,直直的跑了过来,行礼道:“少帅,太安城里发生暴乱。”
胡忧皱眉道:“是怎么回事,说清楚一些。”
士兵道:“是有人抢米行。”
“抢米行?有多少人。”
“大约三百人左右。”
胡忧听着这事,感觉挺意外。据他所知,太安城还算是一座生活过得去的城市。虽然也有小偷,混混什么的,可是这种人,哪个城市没有。他们平时也就偷点东西,欺负点可以欺负的人而已,抢米行的话,这事就有些严重了。
胡忧想了想说道:“你前面带路,我们去看看。”
这次负责保护胡忧安全的,是一个叫黄周民的中校偏将。他听胡忧要去看暴乱,赶紧下马上来进言道:“少帅,咱们人数不多,这暴乱之地,恐怕会比较危险。要不由我带人去查看详情,再回报少帅吧。”
胡忧哈哈一笑道:“黄周民,你也是不死鸟军团的老人了,当年你在黄龙道一战,可是猛得很,独自歼敌十八人。怎么,才过了几天的安生日子,胆子就变小了?”
黄周民没想到几年前的事,胡忧居然还记得那么清楚。当年黄龙道一战,他还只是一个小队长,并不十分显眼,而且歼敌十八个,也不是全军最多的,当时最多的一个杀敌达到三十六人呢。
看黄周民要开口,胡忧摆摆手道:“好了,我知道你不是那怕死的人,担心我的安全吧是,嘿嘿,别忘记我的外号。不死鸟是不死的,不用那么紧张。我们只是去看看,又不是去打仗,就算是打仗,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又怕过谁。那谁,开路!”
胡忧的一席话,让黄周民的热血都上来了。他当初加入军队的时候,为的不过是想要吃上口饱饭而已。没权没势没有靠山的他,跟本没想过,自己会有什么升官发财的机会。更是做梦也没有谁过,有一天,自己能当上偏将。要知道,以他的资历,按帝国的制度,能当上校尉,就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事了。
黄龙道一战之后,黄周民就认定胡忧是一个好将军。也是从那时起,黄周民才真正的把军人看成一种神圣的职业。从黄龙道开始,他一路追随胡忧,几乎是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的从无到有,再到现在的规模。他知道不死鸟军团决对不仅仅于此,它还会不断的壮大,变得更强。
黄周民更知道,胡忧对于不死鸟军团的重要性。为了能接下这个护送胡忧去浪天的任务,他是打败了多少竞争对手,才在同伴羡慕的目光之中,来到胡忧身边的。哪怕此时手下能调动的,不过区区十多人,他也同样在心里发誓,就算是死,也要保护胡忧到了浪天再死。没有人可以在他的眼皮底下,伤到胡忧一根寒毛。
胡忧一行十多人,身上穿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不过是普通的百姓衣服而已。所以并不会惹人注意。在报告的士兵带领之下,胡忧来到了那家名为‘汇丰’的米行前。
此时的汇丰米行,真可谓是人山人海,除了看热闹的人外,还有大量拿着布袋,木盆,水桶,甚至是帽子的人,死命的往前挤。这些人大多是些老人,小孩,还有妇女,他们叫嚷着往里冲,那是因为里面有人在发米。
看热闹的人也不闲着,他们不抢米,但在哄笑谩骂,有的小年轻,老往人多的地方挤,一看就知道是在揩油。
胡忧看得有些瞪眼道:“乖乖不得了,真够热闹的啊。我靠,那女人衣服都挤开了,还往里冲呢!”
黄周民看胡忧越挤越进去,有些着急道:“少爷,小心一些,这里危险,我们还是退出去吧,远远看着就好了。”
胡忧哪里听他的呀。胡忧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痞气,他见人家揩油揩得挺爽的,也想去弄一把。
黄周民看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心里真是不知道是应该笑好,还是应该哭好。虽说男人都好这一口,但是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干这事,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军中多少女兵在暗恋他呢,他只要说一句话,一天破一处,三十年他都破不完。
“官兵来了,快跑呀!”
“官兵来了!”
“大家快跑。”
胡忧刚挤到发米的地方,就听外面乱了起来,看来是地方备守部队的人来了。胡忧在心里暗道,这些人反应真够慢的,这要打起仗了,那怎么得了。
想到打仗,胡忧心中一动,冲到米堆那边,胡乱抓了两把米,塞进口袋里。
黄周民看得有些傻眼,少帅今天是搞什么呀,两把米值几个钱,他不用这样玩吧。
黄周民推开挡在自己前面的一个人,挤到胡忧的身体,说道:“少爷,地方守备部队的人来了,咱们快走吧,不然一会很麻烦的。”
胡忧一点不急的嘿嘿一笑道:“麻烦怕什么的,今天反正也不赶路了,咱们不如来玩场‘官兵抓贼’!”
黄周民看胡忧也往他的口袋里装了几把米,不由在心里苦笑。你是老大,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