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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奇士说着话风一转道:“但是候三,有一点,你要清楚,我们现在是去打仗,不是在训练。我们必须要保留足够的体力,以应付各种的突然问题。这一点,相信少帅应该给你讲过。”
候三看看士兵,又看看科奇士,沉默了。科奇士的话,让他想起离城之前,跟胡忧的单独谈话。当时胡忧一直强调,让科奇士的警卫团走在前面,候三当时还不明白,胡忧为什么要那么安排,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胡忧的意思,是要让科奇士掌握全军的进行节奏。
科奇士说得不错,士兵是还能赶一段路,如果需要,他们甚至可以今天晚上,就赶到堡宁城下,可是那样,士兵也就失去了战力。这正应了少帅的那句话——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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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宁市府。
胡忧一身戎装,高座于主位,右手举着酒杯,乐呵呵的说道:“陈皇后,这几日胡忧有所怠慢,还请皇后勿怪才好。一怀水酒,当是胡忧给皇后赔罪了。”
陈梦洁经过打扮,换上了一套宫装,看起来非常的高雅。闻言笑道:“本宫怎么敢怪我们风流倜傥的少帅大人。少帅这一次,又想知道什么,不妨直说,本宫知道的,一定告诉少帅大人。”
“哈哈哈,皇后真是爱说笑。这只是一顿简单的便饭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皇后不用多心了。”
陈梦洁美目连转道:“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胡忧不要脸道:“要说完全没有嘛,哪也不是。我这人泥腿子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事面。从小就听人说,皇后长得国色天香,今天有机会,当然要好好见见了。”
陈梦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少帅这话似乎不太对吧,我们半个月之前,不是有见过一面?”
胡忧嘿嘿笑道:“那时候我见的可不是皇后。你说是吗?”
陈梦洁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半个月前的那个陈梦洁,一身布衣,十几天没有洗澡,连一民女都不如,确实算不得皇后。
陈梦洁点点头道:“本宫同意你的看法。”
陈梦洁边点头,边在心里想着,这胡忧今天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道歉?杀弟辱人之仇,是道歉解决得了的吗?
陈梦洁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看了胡忧一眼。这花厅之中,就他们两个人在。而她现在并没有被绑着,这让她忍不住想,在这里杀掉胡忧的可能性有多高。
不过这个念头,陈梦洁只是想想,就放弃了。她知道,胡忧敢这样与她见面,肯定是已经做了万完的准备的。别说是杀不了他,就算是能得手,自己也不可能活着出去。
胡忧瞟了目光闪动的陈梦洁一眼,就知道她在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胡忧并不怕陈梦洁会做出什么事。经过十几天的休息,胡忧的精神力已经完全恢复,陈梦洁的功夫虽然比她高上一线,但是要想杀他,并不是那么易容的事。再来,胡忧相信,陈梦洁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一般不会做那种蠢事。
胡忧今天之所以把陈梦洁找来,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到了,现在正驻军于城外二十里之地,与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形成对峙之势。现在手力的力量,已经足够他与陈梦洁进行一场谈判。
胡忧现在,并不想和三国联军正面开战,他还要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来慢慢的壮大自己。所以他打算与陈梦洁和谈。
就在胡忧正在考虑着怎么样能成功与陈梦洁暂时停战,并在她身上,打一些小主意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一个让他始料不及的事件,正在浪天发生。
就在胡忧和陈梦洁喝酒的同时,千里之外的浪天城里,一群黑衣之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摸上了浪天城头,在一声鸟叫之后,他们突然从黑暗之中跳出来,扑向了值班的不死鸟士兵。
一招得手,大批手臂上绑着白布条的人,从四面八方杀了出来,与不死鸟士兵战在了一起。不死鸟士兵虽然极力反抗,但是一来事出突然,二来对方高手众多,而且人数又几倍于他们,没过多久时间,东门城楼就丢掉了。
康拉德一脸得意的出现在了浪天东门城头之上,看到如此轻易的就打开了浪天城门,他的脸上现出不屑的冷笑。这冷笑是给胡忧的,因为他觉得,胡忧完全是浪得虚名之辈,跟本当不起什么浪天王的称号。
康拉德是什么人?
康拉德是燕州中部白云城的新任城主,自从两年前,老城主,也就是他老爹挂掉之后,他就坐上了城主之位。
二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康拉德坐上城主之位后,一直等待着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按帝国律,一个城的地方守备部队为五万人左右,按城的大小,最多不过是十万人。而康拉德上位短短不过两年,他的白云城就有近三十万的部队。在人人都少招部队吃空饷的环境之下,康拉德居然招了三十万的部队,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
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康拉德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
如果只单单是有野心,还不能形容康拉德的可怕之处。有野心的人不少,关键看你要怎么做。
康拉德不但有野心,他还非常能忍。早在三年前的天灾出现时,康拉德就知道,曼陀罗帝国早晚要出乱子。
果不其然,之后红巾军造反,安融入侵青州,三国联军兵逼青州,青州被割让出去。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在康拉德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可是他除了把自己的老爹干掉,夺取城主之位,秘密把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民,招入军队之外,他什么事也没有做。
白云城距离浪天城不过是两百里左右,但是在巴伦西亚发出公告,承诺谁拿到浪天,谁就是浪天王的时候,康拉德依然不动,可见其的忍耐程度。
康拉德早就已经注意胡忧了,胡忧的一步步崛起,他是全都看在了眼里。自从胡忧拿下浪天城之后,他就一直在留意着胡忧的动作。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足够了,也是让天下知道他康拉德的时候了。
胡忧这一次去浪天,先是带走了旋日,西门雪,朱大能,候三等军中骨干级将领,之后三国联军兵打堡宁,胡忧又命候三急回浪天城,调走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共十二万不死鸟部队,和包括科奇士,里克尔梅在内的战将,现在整个浪天城,只有哈里森统领着独立团和野战团共八万人马。
康拉德看准了不死鸟军中大多数能征善战的将领,全都不在浪天城,而且偌大一个浪天城,只有区区八万人马把守,简直就是一个天赐良机,于是下令手下调兵二十五万,分批化妆假扮成商人,农夫等各种身份,以各种方式,进入到浪天城内外,打算一举拿下浪天城。
胡忧不是一天之内拿下浪天吗,康拉德就是要借着胡忧的名气,让自己一夜扬名于帝国内外。现在,他已经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他相信,整个浪天城,很快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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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天城主府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哈里森。哈里森现在是留守浪天的不死鸟军团之中,军衔最高的军官,不死鸟三大主力师团之一的野战团团长。现在胡忧,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西门雪,旋日都不在,众将自然听他的。
哈里森眉头紧锁的看了一眼那空着的主位,里心也是七上八下的。往日有胡忧在的时候,他觉得打仗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胡忧不在,他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现在想来,应该是自己习惯了按胡忧的命令行事吧。
加马说道:“哈里森少将,你快下命令吧,我们都听你的。”加马和朱大能,候三一样,也是入伍就跟胡忧分在一组的人,天灾的时候,他也向胡忧发过血誓。因为能力不如朱大能和候三,加马现在在军中只是一个中级偏上的将领,地位还在后来才加入的哈里森之下,不过他对此并没有怨言,依然忠诚于胡忧。
哈里森心里直打鼓,却不得不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高深莫测的点点头,问道:“城中的情况怎么样?”
“东门已经被打开,独立团一营正在全力抵抗他们的突进。另外,城中突然出现很多来历不明的乱民,已经多处出现混乱。”
219章血洗长街
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一一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独立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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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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