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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源杰的声音还没有落,哈里森就已经划破军帐,冲进来了。
“你说敢不敢。”哈里森冷笑道:“齐源杰,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齐源杰怒道:“哈里森,你想要造反吗?”
哈里森懒得跟齐源杰多说,一擦脸上的血,挥手道:“给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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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陈大力的行动也得手了。如果是齐源杰被哈里森抓是罪有应得,那么庄进熙被抓,算是有些冤。毒是齐源杰下的,他也是事后才知道。最多也就算过知情人。
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一个也是赶,两个也是轰,既然代军团长都动了,也就干脆稍带的把这个二号人物也给弄出来吧,省得以后麻烦,还找另找机会去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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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气氛,已经被胡忧调动得异常的热烈,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哈里森和陈大力成功而回了。
胡忧与哈里森和陈大力的任务是带在奴营突袭齐源杰、庄进熙的帅帐,把他们给抓到这里来。能要活的就要活的,没有活的,死的也行。
看到远处传来的信号,胡忧知道,哈里森得手了。于是一嗵鼓后,对城民宣布道:“在粥里下毒的人,已经抓到了,大家看,就在那边!”
“哗!”城民齐刷刷的全都转头过去,果然看到哈里森正在把征这边带。
“就是他,我之前看到他夹在人群里,往粥里扔东西!”一个城民的怒吼,顿时引得群情更加的激昂。
“杀了他,杀了他!”龙袭渔在人群之中尖叫两声,转头就钻到另一拨人群里。
龙袭渔的这两声,顿时被愤怒的人群所接受,一声声的人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被气氛烘托起业的城民,跟本就没有注意到,代头叫出这个声音的人,这会都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嗵。”胡忧敲了一通鼓,大声喝道:“把犯人代上来,接受人民的审判。”
得,还没有审呢,齐源杰,庄进熙就已经被胡忧定性为了犯人。
多年之年,有历史学家经过研究得出一个节论。胡忧此时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他会笼络民心,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每次在面对那些意外的突发事情之时,胡忧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早到事情的切入点,为自己夺取最大的利益。
而在胡忧的自传里,他对枭雄有这以一个解释——每当机会来临的时候,能毫不犹豫的摒除一切障碍,出手狠辣,以极深的城府,计算一切可以计算的东西,并把他们加以运用,变成自己利点的人。
“杀!”胡忧一句话落地,决定了齐源杰和庄进熙的命运。反应过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部队,已经和外围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对峙起来,胡忧不可以用太多的时间,来对齐源杰和庄进熙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只不过是一个过场,有就行,不用在呼时间的长短。
其实胡忧心里很清楚,下毒的只有一方面的人,齐源杰和庄进熙两人之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冤枉了。他们两个派系的人,不可能同心做一件事。
不过齐源杰和庄进熙一同掉,这符合胡忧的利益,只有这样,他才能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所以这两人,必须得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这里面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别说是错杀一个,有时候就算是错杀一千,必须去做。这是胡忧在血与火之中,学会的东西,是任由书上都看不来的。
正是因为胡忧的这个理念,使得胡忧再今天后的岁月之中,曾经一度制造出了血色的恐怖。这也是史学家对胡忧诟病最多的地方。直到死后,对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
随着两颗人头的落地,人群之中,暴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城民被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全面的暴发出来。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收民心,收军心的大好时机。他连续猛擂了一段战鼓,让鼓点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最后当着场中数万人的面前,突然血斧一闪,把战鼓劈成两半: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能救我们的,永远只有我们这双手。
我们向往和平,老天带来的却是战争,我们向往美好的生活,而却有人烧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换去生活的资本。
连年的灾荒,接连的战火,我们不想接受,却被强加于身。
为什么会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他们当我们不是人,我们不过是想喝一饭粥而已,他们都要给我们下毒。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过够了吗?”
“够了!”
“你们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
胡忧猛吸一口气,喝道:“是的,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够了,不想再过了。没有救世主,那我们就靠自己这双手。用我们自己的手,打造我们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们生逢乱世,就要学会适者生存。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胡忧在此对天发誓,只要你们向往幸福,并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我就会给你们幸福!
我们不要做草民,我们要用双手,让天空下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拥有自由,尊严而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忧的话长,说得很【创建和谐家园】。城民听着他的话,眼睛渐渐的变得坚定,士兵们听了他的话,眼中闪出的是向往。是呀,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呀,谁不想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想像颗草一样,任人踩踏。
很多人哭了,但是更多的人,却在哭的同时嘴角挂起了微笑。一双双眼睛,看向胡忧,目光之中,充满了希望。他们全都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了这样的幸福。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原来他可以一气说出那么多让人感动的话。只看台下这些人的眼睛,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成功了。这将会是他第一批子民,也是最最忠诚的子民。
感动是够了,但是还需要一些【创建和谐家园】。胡忧对这个很拿手,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这里的每一个人,再次变得狂热起来。
他要让所有的人,记住这份狂热,并把它永藏于心底,成为不懈的动力,神精的力量。
“你们要这样的幸福吗?”胡忧歇斯底里的叫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但是那股【创建和谐家园】却在燃烧着。
“要!”现场所有的人,全都齐声叫了出来。没有鼓点的指挥,他们依然叫得那样的整齐,因为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苦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允许以后的岁月,还是那样过下去。
胡忧叫道:“那怕是要经历腥风血雨,你们也不怕吗?”
“不但!”
“哪怕是死,你们也依然坚持信念吗?”
“坚持!”
“我,胡忧,从今天起,将带领你们,踏过那满地荆棘,走过那血雨腥风,哪怕是死,也要为我们,为我们后世子孙,打下一份幸福的疆土!”
“誓死相随!”
几万人的暴喝,响彻天际,回荡在洞汪城的上空。每一个人,都被胡忧的话深深感染了,他们是狂热的,幸福地,就像是被催了眠一般,在心里打下专属于胡忧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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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军团五万士兵,和洞汪城两万城民之心,从这一刻起,被胡忧收归己有。
容易吗?
并不容易,这是胡忧用无数血和汗换回来的成果。在经过那么多努力之后,胡忧终于真正的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这份力量此时还很弱小,但是胡忧会精心的呵护它,让他成长为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实力。
轻风吹走了浮云,胡忧仰望着那苍茫的天空,耳边传来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庆幸自己直到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是坚持,让自己走到了今天。
今天很美好,明天将会更加的美好!
166章秘洞寻宝
据《帝国秘史——论胡忧大帝的发家》一书中记载: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借着民众的这股狂热之势改组军队。这是他早就已经在心里计算好了的。
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改名为不死鸟一团,命候三为团长。奴营则改名为不死鸟二团,哈里森为团兵,新兵独立团改名为不死鸟三团,由朱大能为团长。三个师团平级,武器粮草全部统一由军部供给。暴风雪五万士兵,全部被胡忧打乱原来的建制,分入三个师团之中。使得每个师团人数,达到一万五千余人。
另外胡忧还任命红叶为军师,同时成立一个名为军事委员会的机构,这个机构的负责人为红叶,机构的性质说白了就是节制各师团长的兵权。不过这个功能,并没有一开始马上突显出来,算是一个后手。
这个军事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全都是胡忧的老部下。林克,西多夫,奥托,加马,阿骨达等这些对胡忧发过酒誓的人,全都被胡忧从各个部队调进军事委员会里,朱大能等三个团长当然也是委员会的成员。
胡忧是有把最初跟着他的那组成员,全都放入军事委员会里,不过他并没有成功,因为拉雷和里尔多并不在军中。在军部的花名册里,有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见不到他们的人。胡忧问了候三他们,他们也全都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的下落。
夺权从来都是带着血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人,受到了灭顶之灾。胡忧挥动着他的大刀,进行了他从军生涯之中,第一次清洗,近千人倒在了这场权力斗争之下。
后世历史学家对胡忧的这一行为,称为【创建和谐家园】的暴政。不过此时,胡忧顾不得这些,为了整个军团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必须得付出血的代价。
“哲别,你过来一下?”书房里,红叶对哲别招招手,示意守在胡忧身后的哲别,来到自己的身边。
胡忧掌握了暴风雪军团之后,曾经有意让哲别出任不死鸟一团的团长,不过这个丫头不肯,执意要回到胡忧的身边做亲卫。胡忧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她的要求。现在哲别是胡忧内卫营统领,带一千精选的士兵,近身保护胡忧的安全。
胡忧的警卫力量,分为内卫营和警卫营两个部分,总人数为五千人。这是暴风雪军团最精锐的部队。而哲别手里的这一千人,则是精锐中的精锐力量。另外的四千人在警卫营统领科奇士的手上,实力同样不可小视。
哲别看了胡忧一眼,确定胡忧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让移步来到红叶的身边。其实以胡忧身边五千人的防卫力量,跟本不需要哲别这么贴身的守着,不过这丫头是个倔脾气,说什么亲卫就必须这样,胡忧拿她没有办法,也只能任由着她。
哲别问道:“红叶姐,你找我有事?”
“嗯!”红叶点点头,神秘的笑笑道:“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
“好的。”哲别跟着红叶走出了帅帐,来到红叶的小帐里。
走进小帐,红叶打开一个箱子,把一个布包拿出来,交到哲别的手上:“呐,你看看喜不喜欢。”
用手试了试,捏起来软软的,像是布或是衣服类的东西,哲别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红叶笑道:“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哲别孤疑的看看红叶,又看看手里的小布包,她也很好奇红叶要给她什么东西。小布包被红叶系了个蝴蝶结,哲别一拉那长绳,布包就开了,一个红色的缎面肚兜出现在哲别的手里。
“红叶姐,这..........”哲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这东西她见过,可是她从来没有用过。
红叶道:“这是我特意帮你做的。怎么样,喜欢吗。”
“可我是男..........男人,怎么能穿这个。”哲别拿着那肚兜,像拿着块火碳一样,怎么着都觉得烫手。
红叶拉过哲别的手,呵呵笑道:“大家都是女人,你骗不了我的。快去试试看感觉怎么样,你老是用布条绑,对身体不好的。我们女人呀,有时候就得多疼自己一些。”
“红叶姐,你都知道了。”哲别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重回胡忧身边以来,红叶对她一直都非常照顾,她觉得自己骗了红叶,有些不太应该。
“我呀,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猜到一些了。之后通过观察,就更是确定了这个猜测。先去把它换上,看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我还可以帮你做修改。你自己会穿吧?”
“嗯。”哲别点点头,那娇羞的样子,纯得像邻家的女孩,一点不像一个驰骋沙场的军人。
没一会,哲别换上了肚兜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巴掌宽,一米多长的布条。她想把布条给藏起来,可是没有适合的地方。
“给我吧,你以后用不着这些东西了。”红叶接过哲别手里的布条,问道:“感觉怎么样。”
哲别脸红红的小声说道:“感觉挺舒服的,就是有些怪怪的。”
红叶安慰道:“穿多几次,你习惯了。一会我再帮你多做几件,这样你就有得换了。对了,胡忧知道你是女儿身吗?”
哲别点点头道:“将军他知道的。”
红叶嘀咕道:“我就知道那个坏家伙肯定知道。”
“嗯?”哲别没有听清楚红叶说的话,疑惑的看向红叶。
红叶摇了摇头道:“哦,没什么。我那里还有裙装,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有些心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哲别是怕自己会喜欢上裙子,换回女儿身之后,不能留在胡忧的身边。
“随你吧。你要是什么时候想试试,可以随时过来的。来,我们到那边坐坐,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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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朱大能一身风尘仆仆的走进胡忧的军帐。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笑道:“你回来了,这次的剿匪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朱大能摇摇回道:“不是太顺利,那些土匪一收到消息,全都躲到防山镇去了,我们这次只剿掉一个不足二百人的小股土匪,物资收获也不是很多。”
“又是防山镇。”胡忧的眉头紧紧的皱起来。这个防山镇距离洞汪城大约一百里,属于西北另一大城宝怀城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