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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农业 》-第 3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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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訾算,按价值1万钱征收120钱的比率,应该是240钱。假定每石谷物价值60钱,这相当于4石谷物。167

      人口税分为两部分:对未成年人征收的口钱与对成年人征收的算赋。秦代也有用谷物缴纳的人口税,尽管当时没有称为算赋。168人口税很明显是政府的常规税收之一,因此仲长统将人口税与田租并列。169公元前203年汉朝的建立者高祖下诏征收算赋,每人120钱。理论上,每个臣民都必须缴纳算赋。170(文献三,14)征收额偶尔会有起伏。文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79年-前157年)曾经三次将算赋下调到40钱。不过,我们并不清楚每次下调持续时间的长短。公元52年算赋再次减轻到90钱。公元前41年的算赋是80钱。有些特殊的社会成员,如上了岁数的老人与政府试图招徕其定居的流民,还能经常免除算赋。171总之,如果不考虑短期的减轻赋钱与特别的豁免,汉代每个成年男女的人口税通常是120钱。

      口钱是对七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口税。关于这一税收项目的起源,目前尚不清楚,有人怀疑是武帝统治时期由于开支庞大而创设了这一税收项目。172不过,武帝更可能只是将口钱的征收额从每人20钱提高到了23钱,同时将起征的最低年限改为3岁,当然后来又恢复到了7岁。(文献三,15)但从武帝时期开始,每人23钱的征收额在整个汉代似乎都没有变化。173

      人口税必须缴纳现金,只是在谷物价格很低时才可能用谷物缴纳。174(文献三,16)在这个虚构的家庭中,五个成年人每年总共要缴纳600钱,如果我们假设一石谷物值60钱,这相当于十石谷物的价值。

      最后一项开支是免服兵役与徭役的代役金。董仲舒曾经在他的上奏中提到过这两种役:男子每年要在当地服一个月徭役,一生中要服两年兵役(文献一,4)。此外,每年还有戍边三日的义务。地方徭役与戍边三日的义务可以用交钱替代,所以也转变成了被视为政府正常收入的另一项税收(文献三,17)。

      与此相关的重要问题是:一个人服役的总天数,服役的年龄范围以及代役金的数量。第一个问题由于董仲舒的上书中提到“三十倍于古”而复杂化了(文献一,4;文献三,17)。有学者试图证明服役的天数是整整60日。175必须注意的是,不管如何理解董仲舒的上书原文,如淳的注释却只是提到了两年兵役(文献三,17特别是注119)。两年的役期在《汉仪》中也能得到证实(如淳也引证了这部书),《汉仪》作者说,年满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应该充当正卒,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文献三,18)。

      一般认为,在汉代23岁与56岁之间的33年是服兵役期间。不过,居延汉简却有记载反映人们低于23岁就开始应征了,可能早到20岁。17656岁的退役年龄也不是死规定,因为《汉官仪》的记载只是暗示一个人有资格退休并且选择了这样做,那他将获得批准。在汉代文献中,并没有明确记载强制性的退休年龄(文献三,18)。

      如淳提到了两种代役金:地方徭役的代役金是每月2000钱,戍边的代役金是300钱。这一税额的确显得比较高,特别是就其与正常的工钱比较而言。177由于工钱会随币值与市场情况而调整,所以任何固定的税额都不会理想,无论是300钱还是2000钱。178在各种劳役与兵役中,正卒是不能延误的。179

      假设按较低的数额计算,一个人要支付300钱来免除戍边的义务,另外300钱来免除徭役。这样,这个有两个男子的虚构家庭,每年要支付的代役金是1200钱。

      表6(略)列出了这个农户的各项支出,包括了现金支出与实物支出。

      如果按每石谷物值60钱的假定比率,将谷物转换为货币,表中列出的谷物会值5200钱(143.5斛等于87石)。衣物支出价值5000钱,这由家中的妇女提供。自产自用的项目价值10220钱。另外四项支出总共是3640钱。换句话说,农户必须用现金来支付其基本支出的26.3%。

      不过,谷物价格的波动会改变这一比率:市场需求大意味着收入高,市场需求小意味着收入低。尽管粮价在荒年会高达每石几千钱,在丰产时又会跌落至每石四五钱,但一般变化幅度是在每石30至80钱之间。180这一变法幅度可能既反映了粮价变化的长期趋势,也反映了粮食市场的季节性价格波动。公元前54年,用于控制粮食价格的常平仓开始在边郡建立,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固定的制度。建立常平仓的意图是想通过由政府在市场价格低的时候购入粮食,在市场价格高的时候卖出粮食,从而维持粮价的稳定及维持粮食供给的稳定。181不过,这一措施效果似乎并不显著。在公元68年朝廷讨论恢复常平仓制度时,有人表示反对,认为普通百姓并没有因之受益(文献三,19)。

      《汉书》与《后汉书》中大量反映了价格波动情况的记载,也证实了常平仓没有什么效果。在丰年,农民会发现农产品的价格跌落了,而在粮食收成不好的时候他又会面临饥荒。因此农民通常是输者,总生活在压力之下。自然灾害也是农民生活的一部分。汉代426年间(包括王莽统治时期)总共发生了43次旱灾,68次水灾以及37次由蝗虫或其他害虫引发的饥荒。典型的情况是,每三年就会发生一次自然灾害。象对外战争与地方动乱等人为灾难,也会增加农民的负担。182为了生存,农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可能正是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汉代农民才会不断改进农业技术,提高耕作的精细程度,杂种多种作物,使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农民如果认识到靠出售自己的基本农产品并不能带来足够的收入,必定会致力于改进农业技术。《四民月令》与《僮约》所描述的其实不仅只是反映了富裕农户的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一般农业人口的生活方式,他们严重依赖来自养蚕、种植蔬菜、家庭手工业、饲养禽畜、园艺与市场活动的收入。这些活动将在第6章进行论述。

      总之,正如前一章所讨论的,尽管政府对农业加以保护,但汉代中国存在市场经济,而这也导致了对货币的需求。如果一个农民不能扩大能够赚取货币的生产,他就会陷于不利的地位。同时,国家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必然会加强地区间的相互联系。结果,在汉朝统治的几个世纪中,出现了农业生产的精细化与多样化。

      农业资源 农作物(1)

      在汉代,人们种植的农作物包括谷物、蔬菜与其他经济作物。五谷是公认的提法,不过关于哪五种作物最为重要目前尚存在争议。一种说法认为五谷是黍、稷、菽、麦与稻,而在另一种说法中,麻取代稻成为了五谷之一。183至于这些谷物重要性的排列顺序,当然也是不一致的。上古时期,黍是土生土长的作物,也是中国北方人最主要的食粮。到战国,菽与粟(狗尾草的一个变种)成为基本食粮。汉代食用最普遍的谷物是麦与粟,尽管随着人口南迁,稻变得更加重要,因为南方的土壤与气候都适宜稻的种植。184

      1956年对一群汉代墓葬的考古发掘证实了文献记载的可靠性。在其中一个墓葬出土的陶器中,有20个陶谷仓模型。这些模型分为4组,每组5个,模型上五谷的标志,分别为黍、禾、豆、麻、麦。每个谷仓模型上还写有“某某谷物万石”的字样,当时这只是象征性的。185洛阳的另一处遗址也出土了大量标有谷物名称的陶谷仓。在出土的67个模型中,有18个标有麦及其亚种,17个标有禾,16个标有豆、麻,4个标有黍,4个标有稻,还有1个是某种酒曲。186阴间生活是现世生活的反映,这些谷物的出现频率告诉我们麦、禾与豆可能是三种当时食用最普遍的谷物,而黍、麻与稻要相对次要一些。洛阳位于北部平原地区,稻原本就不可能是当地日常消费的谷物。

      对字典及农书中谷物名称及其不同品种的考察,同样能证实主要的粮食作物经历了从某些种类向其他种类的演变。《尔雅》是为先秦经典提供注释的词典,其中对禾及其具有不同颜色或其他特征的品种列出了六种,麻有四个品种,黍有三种,稻有两种,燕麦也有两个品种,大豆只有一种。187用于教儿童读写的启蒙课本《急就篇》成书于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其中有句提到了两种稻、两种黍、两种粟、一种麻,接下来的一句则提到了各种麦做的面食与煮豆。188与《急就篇》同时代的《氾胜之书》提到的农作物有禾、黍、冬麦与春麦、大豆与小豆、麻、稗及只能在水源充足地区种植的水稻。189(见文献五,4)

      在公元前1世纪,中国农民种植的粮谷类作物有春麦和冬麦、大豆和小豆等。麻更多时候被视为一种油料作物,与当时新引进的芝麻与紫苏属同类(文献五,4:7.8)。

      而成书于东汉时期的中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许慎编纂)中所列麦的品种有8个,禾有7个,稻有6个,豆有4个,麻有4个,黍有3个,芋有2个。190这一清单本身就表明,正如《四民月令》所显示的那样,有很多不同的谷物可供中国北方的农民种植,他们可以在大麦、小麦、燕麦、大豆、小豆、豌豆,以及早粟与晚粟之间进行选择。不过,《四民月令》只提到了一种稻与黍(文献三,1,各处)。

      看来很清楚,汉代最重要的谷物是禾与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董仲舒才会说无论是禾还是麦歉收,史书中都会有记载(文献四,1)。种植得最为普遍的两个禾的品种是梁与粟。191梁和粟的谷粒比黍的要稍大一些,比较容易脱壳,味道可能也稍好一些。虽然禾的生长期较长,但它适应力很强,不仅耐风,而且对水分要求不高,对于干旱多风的北部中国来说,是一种理想的作物。而且禾在第一场春雨之后与第一次霜冻之前的任何时间都能播种。因此,《氾胜之书》称播种禾谷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文献五,4:4.1)。不过,种禾也有一些不利因素。首先,分量很轻的谷粒很容易从谷穗上脱落,并且会在下一年自行生长出了。如果不精心照料,其产量会很低,而且质量不高。它的自我繁殖给田间管理带来的困难也会让农民感到头疼,因为农民不得不费力从事诸如整田、除草等等的农活。《齐民要术》明确指出了这一问题,并为此建议将禾与其他农作物进行轮作。192尽管已经很难确定《齐民要术》所论述的采用轮作制的原因是否为汉代农民所知晓,但当时确实存在禾与麦的轮作。公元前3世纪成书的《吕氏春秋》中,有这样一段话:“今兹美禾,来兹美麦。”(《吕氏春秋》卷26第6页)2世纪的经学家郑众也提到当时有在收割完麦子后植禾的做法(文献五,5)。

      禾对土质要求不高,但却要求彻底整治农田。由于种子相对较小,因而种禾的农田必须仔细翻耕过,杂草要完全清楚干净,而且要保持好土壤中的水分。193这意味着在播种前以及作物的生长期内,必须不断地耘地与除草。在中国形成的精耕细作农业的许多基本原则都与植禾的要求有关。

      小麦与大麦都是在西亚首先驯化的。它们的中文名意味着前者传入中国的时间要晚于后者。一位日本学者提出,在公元前2世纪以前中国都没有小麦种植,直到张骞才从西域将它引了进来,张骞同时引入的还有许多异域作物,其中包括葡萄与苜蓿。194而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却注意到大麦与小麦在古代其实已有各自的称呼,麰与麦。在古籍中麦通常指小麦,而且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确实发现过小麦的遗迹。因此,他们认为中国早已有了小麦。195事实上,既然大麦与小麦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都有发现,这足以说明两者在中国开始栽培的时间是很早的。196汉代小麦、大麦都有栽培。不过在公元前2世纪小麦还没有被人们普遍接受,至少是没有被京畿地区,也就是今陕西省的人们所接受,而该地现在却是一个小麦产区。不仅董仲舒建议应该敦促都城附近的人们种植小麦,而且在公元前1世纪政府还派遣了一位专家去当地传授人们栽培小麦与大麦的技术。197(文献四,1)当然,这种现象可能只是地域性的。无论如何,《氾胜之书》非常详细地记载了小麦的栽培技术。而且大约公元前1世纪中期的居延汉简透露在西部边疆屯驻地也有麦供应。198到公元2世纪小麦与大麦在农村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以至二者在儿歌中都被提及了(文献四,2)。有一支标明日期在汉亡后不久的出自西部边疆驻地的汉简,还将小麦、大麦与粟并列为当地种植的三种主要农作物(文献四,3)。

      由于小麦与大麦在冬天与春天都能生长,因此它们成为生长季节同样灵活的粟的理想伴侣。粟的根很短,而小麦与大麦的长根则有助于疏松地表下的土壤,尤其适宜在中国北部土质紧密的黄土地区种植。这使得小麦、大麦与粟成为适宜的轮作作物。

      豆类作物在中国农业中相当重要。在古代青铜器铭文中,大豆最初被描绘为一种根部周围有圆点的植物。现代学者解释说,这些圆点表明古人已经注意到了大豆具有固氮作用的根瘤。199尽管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已知道氮的存在,但古代农民很可能积累了相当多的实践经验,知道豆类作物的形体特征以及它们作为上等绿肥的价值。豆类作物的一个品种,很可能是大豆,被称为“戎菽”。“戎”一般被认为是中国人用来指称西部地区异邦人(或蛮族)的名词。200至少有一种豆类作物,即蚕豆,是在汉代由张骞引进的。张骞是一位外交使节,他在公元前139-前126年与公元前115年两度出使西域,即今新疆,与当地的各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往来。201

      在《氾胜之书》中,大豆被说成是一种“保岁易为”的作物,即便在凶年也能有较好的收成,并且建议农户为家中每人种植5亩大豆(文献五,4:4.6)。不过,小豆却被认为是非常难种植的(文献五,4:4.7)。

      在先秦时期,豆是人们的基本食粮之一,与禾的优良品种粟地位相当,后者取代了黍和稷的地位。202因此,崔寔在《四民月令》中将豆与小豆列在了应该种植与出售的粮食之中(例如,文献三,1:2.8、1:5.6)。

      豆是粟理想的轮作作物,因为大豆能够在早春与早夏之间的任何时间播种,而小豆能够在晚秋播种。203

      在汉代,麦取得了比豆更高的地位,这可能是因为它味道更好,而且也因为作为一种轮作作物,麦要优于粟,从而部分地扮演了原本由豆类作物垄断的角色。虽然豆类仍然是人们的食粮,但它们的价值更多地体现为用于改良土壤的绿色植被。可能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小豆的收成尽管被认为并不可靠,却仍然有种植。《齐民要术》也主张在绿豆开花后要将其翻耕入土,从而为种植瓜葱等准备好农田(文献四,7)。

      仅仅就粟、麦、豆这三种主要农作物而言,汉代中国北方的农民在发展多种作物的轮作制时,就有相当好的选择。

      南方的农民发展了稻文化。虽然水稻从天性来说是一种南方的作物,但它也的确在中国北方有过种植。河南仰韶文化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陶器上曾发现过稻谷的痕迹,这种稻被确认是一种短粒品种(日本稻)。204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与长江三角洲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发现过属于同一品种的稻谷。205由于有证据表明中国南部存在野生稻,有人认为中国种植的水稻可能是这种本土野生稻驯化的后代。206它后来扩展到了中国东南部及淮河流域。洛阳汉墓发现的稻谷也被确认与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所发现的属于同一品种。207

      在汉代,除了普通稻米外,还有旱稻与糯稻。后者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可能相当早,通常用于酿酒(从技术上来说,米酒、日本清酒都属于啤酒,但我们仍按照习惯称它为酒)。《诗经》中提到的稻可能就是糯稻。208糯稻播种的时间,按照《氾胜之书》的记述,要比普通稻米晚一个月(文献五,4:4.5.1)。早稻在中国比较少见,古籍中只提到过两次,而且时间都在汉代之后。从词源学角度看,用来表示早稻的字表明它最初是一种水生植物,而对它的解剖也显示它仍残留了水生植物的结构。209

      农业资源 农作物(2)

      即便早稻是一种可供选择的作物,居住在水源比较充足地区的汉代农民,仍然可以在多种作物中做出更好的选择。由于粟与豆类作物能适应大多数的气候条件,稻农可以将之与稻进行轮作。在有些地区,例如淮河流域,甚至可以将麦与稻组合在一起轮作。事实上,甚至往北远至今陕西与河北省,也能发现当地在汉代有稻的种植。210(例如,文献二,40)

      汉代稻谷种植中已经采用了许多基本的栽培技术,这些技术后来都成为了中国农业生产的典型技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稻田的苗床必须整治得浅而平,这就限制了每个人所能耕作农田的面积。在水中除草、间苗以及将秧苗从苗床移植到大田中去也是很辛苦的工作,都需要耗费大量劳力(文献五,4:4.5与文献三,1:5.5)。种植水稻还需要大量水分,这可能是处于南北交界地带的南阳郡及其他地区水利灌溉系统之所以发达的原因。211

      除了种植谷物外,汉代农民还将相当一部分劳力与土地用于蔬菜的栽培。一部公元前2世纪的著作指出,蔬菜的产出要占当时总产出的20%。212如表所示(略)

      在新开通的与中亚各国(主要是西域)的物质交流中,汉代农民获得了许多新的农作物品种,包括西瓜、黄瓜、蚕豆、青葱、大蒜、胡椒、芝麻、葡萄与苜蓿等。213不过,从崔寔《四民月令》提到的蔬菜来看,当时的蔬菜品种不是很多,只有瓜、瓠、葵、冬葵、苜蓿、芥、芜菁、芋、蘘荷、生姜、葱、青葱、大蒜、韭葱、蓼、苏(文献三,1,各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作物很多都是用于调味的调料与葱蒜类作物,除此之外的品种就不多了。即便加上榆钱和大豆叶,【创建和谐家园】菜单上的蔬菜也只是现在中国人所食蔬菜的一小部分。但是根据《四民月令》的记载与表8所显示的情况,即便是种植这些品种相对稀少的蔬菜,也仍然会让农民在一年中忙上八个月。

      汉代主要的经济作物有桑、麻、芝麻、蓼蓝和胡瓜。桑叶专门用来养蚕。雄麻的植物纤维在剥离后,可用于制造亚麻布及其他织物。雌麻、芝麻和白苏都是油料作物,不过麻籽也曾被视为谷物。214但到崔寔的年代,麻籽就显然不再是谷物了,因为崔寔列举谷物时根本就没有提到它。麦取代了麻籽在秋天的功用(文献三,1:8.5)。蓼蓝是主要的蓝色染料,在公元2世纪后期的陈留,蓼蓝曾取代粟成为了种植最普遍的作物(文献四,9)。

      总之,汉代谷物的种类已经发展到包括禾、小麦、大麦、燕麦、稻米和豆,这些作物中每一种的种植时间各不相同。此外,还有很多的蔬菜和经济作物。所以汉代农民有很广泛的选择,他们可以从中安排最为有利的农业生产方案。不过,农作物的品质越好,需要的劳动力就越多。例如,粟的味道比黍要好,但它也需要更多的照料与更多的水分。小麦比粟的味道还要好,它对水分和农田条件的要求也更高。稻米最终成为了中国最主要的农作物。在汉代,我们能够看到当时的农耕方式经历了从相当原始的形态向高度精细化的演变。不过,关于农耕技术的发展,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

      农业资源 土壤及其改良

      至少有两部中国古代典籍提到了土壤问题,即《尚书·禹贡篇》与《管子·地员篇》。这两部典籍的成书年代与它们自称的年代相差甚远。《禹贡》据称反映了伟大的文化英雄禹从九州接受贡赋的情况,而禹将中国从洪灾中解救出来的时间在公元前24世纪。不过,人们一般认为该书的成书年代应该在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之间。215《禹贡》对九州土壤的颜色、质地与肥沃程度进行了描述并划分了等级。(见表9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土壤条件最好的地区在雍州、徐州、青州与豫州,即沿整条黄河从黄土高原一直延伸到下游平原的区域。土壤等级最低的地区分布在梁州、荆州与扬州(长江流域),及西南山地各省。换句话说,土壤等级是按照旱地农业的标准来划分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以诸如黍这类需水量非常少的作物的栽培为标准的。奇怪的是,赋税等级与土壤的肥沃程度并不一致。冀州、豫州、荆州与青州赋税最重。这些地区在战国时期是人口最多的国家韩、赵、魏、齐、楚的所在地,在汉代仍然是人口密集的地区。不过,秦汉时期人口密集的畿辅地区,即《禹贡》中的雍州,并没有出现在赋税较高的地区之列。赋税等级与人口密度之间的联系可能有两种解释。首先,人口税在先秦时期的赋税中占有极大比重。其次,实际的生产率是由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力多寡,而不是土壤质量决定的,而可以投入的劳力又是与人口规模相联系的。由于《禹贡》原文是根据各州土地的产出来确定赋税标准,而且没有提及人口税,因而第二种解释似乎更为合理。如果真是如此,那么《禹贡》的作者可能只是如实记录了土壤等级与税率,而不是为了强调土壤的质量。

      《管子》同样有一些有意思的地文资料。《地员》篇讨论了地下水的水位、土壤质量与各地特有的植被等问题。夏纬瑛认为该篇写成于战国时期,涉及的地区是中国东部,不包括秦国。而友于则认为这一作品是在武帝统治时期完成的,涉及的地区主要是今陕西省,即关中地区。216友于引证了现代土壤资料,因而其论证更有说服力。

      按照《地员》篇的说法,土地首先可以根据地势划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地。《地员》开篇描述的可能是畿辅地区的五种土壤及其地下水的水位。首先是灌溉良好的土壤渎田,地下水距地表35汉尺,是所有土壤中最肥沃的,五谷都能生长。其次是一种红色肥土赤垆,它被描述为“历强肥”,意思是疏松又结实,非常肥沃,可能是黏土与砂土比例适中的混合物。其地下水位于地表以下28汉尺,也是一种适宜五谷的沃土。第三是一种黄色砂土黄唐,被视为是贫瘠的土壤,土质过于疏松,以至难以保持足够的水分,地下水在地表以下27汉尺。在这种土壤上甚至很难造墙建屋。五谷中只有黍能在上面生长。第四种也是一种红壤,可能是褐色黏土,称斥埴,适宜种植豆与麦。地下水味咸,距地表仅14尺。最后还有一种黑色土壤黑埴,其颜色表明它可能是分解后的有机物的沉淀物,适宜种麦。地下水距地表7汉尺,味苦。这种土壤似乎分布于河谷低地或临近河岸的地区。

      《地员》篇将丘陵区的土壤分为15种。在这些地区,地下水的水位在地表下42至126汉尺之间不等。而所列最后五种土壤中有四种位于高海拔地区,地下水实际上已深不可及。随着土地海拔的逐渐升高,地下水也越来越深,在高山与河谷之间呈现出一种阶梯状的模式。原文没有提到丘陵地区的植被情况。

      奇怪的是,对山区的描述却涉及到了当地的植被以及水源情况,而且似乎比丘陵阶地更容易够着地下水。对丘陵与山地都没有描述土壤状况,也没有提到肥瘠程度。

      《地员》的后半部似乎出自另一个人的手笔。它首先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地势不同则适宜生长的草木不同,并且列举了十二种草木的高下次第,以此来说明地势高低是怎样影响各种草木分布的。它认为第一等级的土壤有三种,如表10所示。这些分类表明作者认为土壤的肥沃程度是由土质构造与水分供应情况共同决定的。

      虽然《管子》对土壤的分类主要基于土质与水分供应情况,但值得一提的是,《地员》篇的作者注意到了质地疏松的土壤缺乏肥力,这种土壤被描述为细软、松散、容易凝结成颗粒等等。这类土壤很可能是淋溶作用的结果,植物养分向下渗透、流失了。黄河、淮河流域的土壤大多是棕色、浅棕色的灰化土、栗钙土与淡栗钙土,它们因黄土的近期沉淀而完全石灰化了。这类土壤的养料一般很容易流失。217

      在《地员》篇论述了土壤问题之后,接下来当然就是识别最适宜某一土壤的作物了。这种观念在当时可能非常普遍。不过,《吕氏春秋》的论述却提到了各种改良土壤的措施,从而对这一基本观念发起了挑战。218《氾胜之书》遗文也称,土地的生产力并非完全由土壤的构成决定,通过施肥同样可以创造肥力(文献五,4:7.1.1)。

      农业土壤学承认土壤会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219这些变化不仅体现为化学性风化与机械性位移之类的自然过程,而且包括人类通过耕耘与施肥等活动对土壤状况的控制。人类能够真正改造土壤,彻底改变其固有的构造。220

      《氾胜之书》专门论述了土壤改良问题。坚硬的土壤可以通过提前细耕而变得松软,而轻土弱土则可以通过将草叶踩入土中,甚至不用草叶直接踩实而变得坚实(文献五,4:7.1及4:7.4.1)。用动物的粪便、蚕粪或骨汁粪种可以提高种子附近土壤的肥力,给种子提供最理想的养料供应。221(文献五,4:3.1至4:4.1.2)汉代学者已经将粪种视为改良土壤的途径之一。汉代注释家郑玄在对《周礼》的注释中指出,改良土壤的途径包括因地制宜地选择作物及用骨汁粪种。而且郑玄明确声称这种土壤改良途径与氾胜之介绍的方法是类似的。222(文献四,11)

      事实上,即便新垦土地也是经过了人工改良的,这一改良过程在开垦处女地耕种时就开始了。无论林地还是草地,人们在耕种前总要烧掉原来的植被,并让灰烬分解掉。这种经过分解的灰烬,自然能够给土壤提供有价值的养料盐。223(文献四,12)这种土地开垦过程虽然与刀耕火种有些相似,其目的却是在伐倒树木的次年只进行有限的耕作,而为第三年及此后创造良田。这种土地垦殖办法早在商朝就出现了,并且在西周的文学作品中有过生动描述。224当然,人们也能够通过施肥、灌溉来持续地改善土壤的特性与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土壤是处于人类的操纵控制之下的,而不是由它来决定人类必须种植的作物。

      汉代的肥料主要有两种,绿肥与粪肥。在中国,对绿肥有意识地使用很可能早在公元前11世纪就出现了,至迟也不会晚于公元前5世纪。225《礼记·月令篇》的记载可能是关于绿肥的最早记录。《月令》有一节论述了在季夏时节杀草焚烧,然后浸之于水,利用高温加速其分解过程,从而“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文献四,13)。汉代农书《氾胜之书》中也有一段是关于使用绿肥的。作者警告说,必须等草长出后才能翻耕农田,这样的话在杂草翻埋于土壤中并且腐烂后,农田就能得到改良。

      “粪肥”包括人和动物的粪便。一位农史学家最近论证说,人类在农业生产中有意识地大规模使用肥料前,可能就已经将粪便作为肥料用于居所附近的园圃了。226直到现在,中国城市内的粪便仍然作为肥料被运往菜圃和稻田。汉墓出土的陶制房屋、农舍模型等都带有厕所,说明它们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是住所的一部分。227除了人粪外,家猪与家禽是粪肥的主要来源。(见图版1,略)这与欧洲的肥料来源完全不同,欧洲主要是牛粪与马粪。欧洲农民有大量休耕地,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牲畜放牧空间,而中国汉代的农民根本没有休耕的条件,土地必须连年耕种。汉初有人估算农户全部生产收入中有20%与“六畜”(鸡、狗、猪、马、牛和羊)有关。对这类特殊收入的计算包括“糠秕”(文献四,8),说明它包含了饲料与家畜的价值,因此,无论饲料还是家畜在农户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要低于20%(文献四,8)。228这一数字当然远远低于牲畜饲养在欧洲农户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汉代农民在改良土壤方面付出的艰辛努力,说明土地十分珍贵,而农民无法购置大片土地。牲畜饲养规模有限,也凸显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生产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必要性。而且,小规模农作与上面提到的两个问题也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一个人投入集约农作物的力量越多,他能够进行大面积作业的可能性就越小。粪肥的来源越贫乏,令人满意地大面积改善土壤质量的可能性就越小。用粪肥改良土壤、粪种与有限的禽畜饲养,都表明汉代农民不得不采用小农经营的方式。

      农业资源 水利灌溉(1)

      水利灌溉是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人们至少能通过三种方式控制水分,从而实现水利,即兴建水库、水渠与水井。兴修水利的目的也是三个,包括灌溉作物、改良盐碱地与防治洪涝。在汉代这些对水利的利用方式满足了不同地区的需求。

      汉代以前,在今陕西省、黄河中下游地区、淮河与汉水流域以及四川盆地都兴建过大规模的水利系统。汉代的水利工程大多也建于这些地区。229

      有三项早期水利工程很好地适应了当地土壤与作物的需要。其中年代最早的是芍陂,它位于安徽北部的淮河支流上。芍陂是楚庄王时(前613年-前591年在位)的楚相建造的,中间一度遭到毁弃,但在距其建成一百年时整个工程又得到了修复。现存历史记载,特别是5世纪时的历史地理学著作《水经注》,描绘的可能都是大规模修复后的工程。不过,修复后的芍陂的基本特征与最初修建时仍然是相同的,都是通过拦蓄两条河流的水分来灌溉100万亩稻田。芍陂有五个水门用于进水、放水,周长超过了120里(文献四,14、15)。淮河流域位于稻产区,芍陂保证了稻田水分的供应。因此,这一水利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供水的稳定。

      漳水流域的灌溉系统有不同目的。或许是魏文侯时(公元前424年-前387年)的西门豹,或许是魏襄王时的史起,也可能是他们两个人相继从漳水引水灌溉农田,从而使“终古斥卤”之地得以改造成能种植稻、粱的良田(文献四,16、17)。与此类似,位于今陕西境内、以主持该工程的工匠命名的郑国渠,也是为了将盐碱地改造为良田而开凿的。利用规模宏大的灌溉渠系从富含泥沙的泾水引水灌田,使水流挟带的淤泥在贫瘠的土地上沉淀下来,形成肥沃的表土层(文献四,18)。邺与郑国渠所在的关中地区都位于黄土地带,在这里充足的水源既可以溶解冲洗掉土壤中过多的盐分,而且能够促进毛细作用,将黄土深层蕴含的矿物质输送到地表。不过,其土质构造也容易造成土壤中养分的流失。而每年汛期洪水带来的泥沙沉淀,则是对这种土壤肥力最好的补偿。

      第三个水利灌溉工程是公元前4世纪李冰在四川盆地修建的都江堰(公元前306年-前251年)。早期文献记载,修建这一治水工程的主要动机在于改善水利交通,将有岩石和瀑布阻塞的河道分成两条水道,引水灌田只是附带功能。不过,现在灌溉已经成为了都江堰的主要功能。虽然已经存在了大约2300年,这一工程仍然保存完好,并且仍在得到充分利用(文献四,19)。四川盆地的气候与土壤条件适宜水稻生长,都江堰则方便了将源自石质山地的不含泥沙的水流引至成都平原的稻田。因此,这一工程的性质更接近于芍陂,而不同邺地的水利系统。

      尽管很奇怪,农田灌溉似乎并非汉代兴修水利最初或最主要的出发点,但汉代的治水工程与之前的工程实际上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汉代第一项重大水利工程建于公元前130年,当年开挖了一条渠道,以缩短谷物从帝国东部地区运往人口密集的畿辅地区的距离。数万劳力用了三年的时间开挖了这条长300里的渠道。同时,运河两岸的上万顷农田也因水源伸手可得而受了益(文献四,20)。几年后,从东部向都城大规模输送粮食的困难又迫使人们考虑新的解决办法。与畿辅地区隔黄河相望的河东郡太守建议引水灌溉5000顷(或者说50万亩)畿辅边缘的土地,这样畿辅附近地区也能产粮,从而能消除或减少必须从东部运送的粮食。在他的计划中,必须开挖一条渠道从黄河及其支流汾河引水,灌溉河岸边原本用于放牧与种植草料的废弃土地。不过,该工程由于黄河改道而失败了(文献四,21)。在这一事件中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河岸的土地为何还需要专门灌溉。一种可能是这些土地实际上是位于先前的河道,它们是由于早先的河流改道而形成的。现在也是由于河流的再次改道而使得开挖的渠道失去了作用。另一种可能是那里的土壤容易滤失养分,因而有必要补给淤泥,让其沉淀形成新的表土层。五年后,另一地区的盐碱地也得到了灌溉,水流在这里是通过一系列地下渠道(井渠)输送到了农田的(文献四,22)。这种灌溉方式不会带来淤泥形成表土层。在这一事件中,兴建该工程所预期的高产之所以能实现,不仅是在于冲洗掉了土壤中的碱性物质,而且也在于为水稻之类喜水的高产作物提供了水源。当地在汉代确实有水稻种植,不过现在陕西已经不再是重要的水稻产区了(文献四,23,参见文献四,30)。

      公元前111年在郑国渠的基础上开凿了六辅渠,以灌溉高处的农田(文献四,24)。公元前95年又开凿了一条更重要的渠道,使畿辅地区的农田灌溉面积又增加了4500顷。这部分农田种植的农作物被指明是禾黍,泾水带来的大量淤泥在其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献四,25)。

      公元前1世纪之前与期间,畿辅地区修建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逐渐发生了改变(文献四,26)。从为了运输需要转变成为开发土地,最后转向了灌溉农作物。在开凿六辅渠时颁布的一道诏书,强调了水分对粮食作物的重要性,而且水稻作为畿辅地区的作物被特意提及了(文献四,24)。为确保畿辅地区人口得到充足的粮食供应,最初的解决办法是从东部输送粮食,然后是通过扩大农田面积来增加当地的粮食产量,最后是在特定地区通过灌溉来提高粮食亩产。

      稻麦等喜水农作物的普及,必然与灌溉需求的增长有重要关联。何炳棣引证了不同农作物水分蒸腾系数的区别,他的发现见表11(略)。

      从表中可以看出,诸如麦、豆之类的旱地作物,对水分的需求比粟、梁要高出一倍。230水稻作为一种水生植物,需水量更大。在本章开头,我们提到过麦、豆,加上粟是汉代最重要的粮食作物,稷的重要性则不如以前。所种作物对水分需求的增加,可能是自然灾害记录中旱灾数量明显增加的原因。关于先秦与秦汉时期到公元前1世纪早期为止的大旱灾的频率,见表12(略)。

      不过,洪灾的增长,尤其是在第3与第4时期间的急遽增长,与旱灾增长的原因有所不同。231对于洪水频率增加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解释是,由于人口增长,接近洪水多发地带的边缘土地也逐渐住了人。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对水资源的过度利用导致了水土流失(文献四,27)。

      西汉畿辅人口的大规模增长,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西汉时期的畿辅地区包括京兆尹及其两个邻郡,有人口七百万。名门望族、富豪、有影响力的人及政府官员经常被强制迁居至这一地区。皇帝在开始为生后预建陵墓时,通常都要新设立一个陵县,供他那时的世家大族居住。232为供养畿辅地区的常住人口以及轮番来此驻守的卫戍部队,每年必须输入粮食四至六百万石。仅仅只是由于当地的人口压力,就要求而且能够【创建和谐家园】农业的发展,包括兴建花费巨大的大规模的治水工程以及引进新作物。233在内乱结束了西汉王朝的统治后,原来长安附近的畿辅地区不再是各种活动的中心,人口减少了,旧有的灌溉系统也因遭到忽视而逐渐湮没。公元前181年的一块碑文就提到一个陂池如何起不了作用,结果使一个城镇遭受了洪水(文献四,28)。

      新的基本经济区逐渐发展了起来。黄河中下游地区仍然为这条富含泥沙河流的经常泛滥所困扰,但人们也继续在利用洪水带来的大量肥沃淤泥。由于居民日益在过于靠近河岸的地方耕种,由于引水灌溉导致了黄河流速的减缓,黄河的水患变得越来越严重(文献四,27、29、30)。黄河支流及淮河沿线的水利系统最为发达,当地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开凿了灌溉渠道234(文献四,31)。据冀朝鼎统计,两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兴建的56处治水工程,有18处位于陕西,19处在河南,4处在山西,5处在河北,还有1处在安徽。235黄淮流域的大多数水利工程都是在东汉兴建的。236规模最大的一次治水工程出现在公元69年,当年政府组织了数十万劳力,在一段长达千里的距离内筑堤、挖渠(文献四,32)。

      汉水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南阳、汝南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地区。这里的降水比原来的畿辅地区关中要充足得多,气候总体上是处于稻产区与麦产区交界线附近的状态。因而水利灌溉在决定农作物的选择方面非常重要。237这一地区在汉代修建了许多不同规模的陂池。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召信臣最早在当地大兴水利。南阳郡有数十处农田因渠道的开通而受益。不过,虽然总的灌溉面积颇为可观,达到了3万顷,各个分散的独立工程的规模却并不大。现存最早的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是一块关于为避免纷争而规定如何分配水源的碑文。郡府官员在此似乎只是起到了仲裁者的作用,而没有直接介入管理(文献四,33)。

      农业资源 水利灌溉(2)

      另一个重要的陂池是汝南的鸿隙陂。它初建的年代已不清楚,但大约是在公元前15年,后来它由于自身引发的洪水而遭到废弃(《汉书补注》卷84,第20页)。人们抱怨说这个陂池的毁弃使他们只能以豆、芋为食,表明这一陂池原本是给比豆、芋需要更多水分的作物提供水源的,这种作物很可能就是稻。大约50年后,这个陂池又得到修复。据说在东汉大部分时间内,汝南都是一个水利灌溉非常发达的地区。水渠、陂池与水门构成了这一水利系统的主要特征,它的功能可能就在于灌溉稻田(文献四,35、36)。

      修建水利工程的做法在各地得到普及。在淮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更南方,远至主要种植稻谷的今越南,都开凿了水渠、兴建了陂池,用于灌溉(文献四,37、38、39、40、41)。然而,粟麦产区同样没有忽视水利,原有的灌溉系统不时得到维修。例如,中央政府在公元2世纪就对今山西境内的水利工程进行了修复(文献四,42)。北方之所以需要水利灌溉工程不仅是为了弥补降水的不足,而且也是为了改良盐碱地(文献四,43、44)。

      汉代人民的治水技术已经非常精致。例如,白渠在水流到达大坝前有一段至少五十里的输水道,在这段水道上修建有提高水位的滚水坝,从而能确保水流有相当距离的冲程,同时也使能重浊的泥沙沉淀在这段水道中。238汉代水利工程的精致在天井堰的设计中也得到了体现,天井堰建有一系列墱,通过它们水又能回到原来的水渠(文献四,45)。另一个水利工程能在大雨时节阻止池水的外流,而用灌溉渠道排泄农田中多余的水分(文献四,46)。即便是水流在农田内部的分配,也是通过相当复杂的沟渠系统完成的(文献四,47)。机械设施在汉代也有了发展,在需要将水从低处引往高处的地方,已经开始使用翻车与渴乌。这两种设施现在在中国的农村还看得到(文献四,48)。

      水利灌溉工程的规模当然相当悬殊。大型的工程都是由国家下令建造的,需要数万劳力修建好几年。小型的工程则由地方官府组织修建。某个工程就用了四万个工作日(文献四,49)。某些地方工程由官府组织,而由民间出资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文献四,50)。西汉时期中央有专门负责水利的部门,由它向各地派遣主管官员。不过,东汉的建立者光武帝却下令负责水利的官员改归郡级行政部门管辖。239这一管辖权的变更,与其说是官僚结构的改变,不如说表明兴修水利已经变得相当普遍、平常,从而有必要将建造它们的主动权交予地方官员。

      事实上,民间兴建水利工程的情况也不罕见。正如南阳樊氏所做的那样,富人会修建陂池来灌溉自己的农田。虽然樊重是皇太后之父,但其陂池是在东汉建立前修建的,因而属个人行为。240有则碑文记录了另一件有趣的事,有个小里邑的居民集体开凿了一口义井来获取地下水,有九十一个人捐了钱,总额是几十万钱,但捐款者的名单中没有一个被标明是官员。可见,兴修水利不仅是政府关心的问题,而且也为普通百姓所关心,他们联合起来主动行动,共同分担开销与负担,并享有其效益(文献四,51)。

      大约二十年前,考古学家在洛阳出土了九十七个陶井模型,它们大多分别单独出自八十六座汉墓。这种现象表明汉代每个农户可能都有各自的水井。陶井通常都是狭长形,并配有滑轮、辊子与吊桶。井架正下方建有水槽,水槽的另一端有出口。因此,整个组合显得不仅仅只是用于汲取饮用水。那对并列于狭长井口的吊桶,能够轮流卷上卷下,有出口的水槽更像是一道灌溉沟渠的开端处。241

      总之,汉代农民利用水资源的途径不止一种,不过总的趋势有过变化。开始主要是由政府主持兴建水利工程,想利用它来改良土壤,增加耕地面积。后来则转向了为数众多的民间小型工程的兴建,通过为降水不均的地区提供稳定水源,或者通过为高产或高价值的作物提供充足水源,来增加农田产量。前一种行为,的确如木村正雄所指出的,与次级可耕地的开发有关。不过,后一种行为应该被视为农业技术的进步,可能与农民在自己的农田上追求最大产出的意图有关。

      这一章试图探讨汉代农民大概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发展其农业技术的。他在可种植的农作物方面有相当广泛的选择,可以只种一种,也可以选择一组作物进行轮作。土壤的质地与条件多种多样,气候环境也各不相同。但他认定人类的努力能够改良土壤,使其更适宜种植。利用水资源的各种经验,也使得在能否得到与能得到多少这种农业生产最珍贵的要素方面,农民不至于完全听天由命。如果不是相信人类至少可以部分地控制自然条件,汉代农民不可能如此坚持不懈地寻求提高生产力的途径。

      耕种方法与技术 农作规模

      汉代农作的规模一般都不大。农史学家估计在秦统一前夕,秦国农民平均占有土地的数量要远远小于108小亩的理想状况243(文献五,1)。而在人口更为密集的关东诸国,农民已经开始开发沼泽及丘陵向阴面等边缘土地。但由于人口压力太大,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仍然要小于秦国。244托名《管子》的那部汉代著作注意到了人口稠密地区与人口相对稀疏地区在土地使用情况方面的差异(文献五,2)。郭文韬依据《管子》的材料估计,当时农户平均占有的土地最多是150小亩。245公元2年及2世纪时耕地与人口数的比例反映,总的来说,每个农户占有的土地大概是70亩,这大约相当于168小亩。246

      每个农户的平均农作规模是20到30亩,每人5到7.5亩,或者说每个劳动力6.6到10亩。247这些数字比《管子》提到的数字要小得多,可能是因为佃农的农作规模要小于自耕农。也可能是南方稻田农作的规模要比北方旱地农作的规模小,同今天的情形一样。按照晁错的说法,一般每个农户只耕种100亩土地。

      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开销需要使用现金,例如购置衣物与缴纳赋税。这种需要可能推动了农民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土地。当时的田租虽然名义上要根据产量的多少缴纳,但实际上是按照土地面积征收的,因此农民在尽可能多地进行生产时不会有所顾忌。结果导致了连作制的发展,或者是连续种植同一种作物,或者是对不同作物进行轮作。而且还从一年一熟制逐渐发展出了一年多熟制。

      耕种方法与技术 多熟制

      最早提到作物轮作的是《吕氏春秋》,该书完成于秦统一前夕。其中写到:“今兹美禾,来兹美麦”。248

      最早谈到一年两熟的言论是:“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益数盆,一岁而再获之。”(《荀子》卷6,第5页)汉初,黄河下游地区也曾出现过复种制,能四年五熟249(文献五,3)。

      现存最早农书《氾胜之书》的辑文提到在收割完禾后即可种麦,这指的是公元前1世纪晚期的作物轮作250(文献五,4:7.3.1)。东汉时期,农民在收割完禾后即种小麦,而在收获小麦后又立即种禾或豆。于是这三种作物在两年的时间内就被轮作了。251(文献五,5,6)从《四民月令》提到的工作安排也可以获得一些有意思的发现。《四民月令》所描述的农户在一年的不同时段要同时买进、卖出谷物,至少在八月是要卖出小麦、买进黍的。如果农民买进黍是因为正当其收获时节价格较低,那么卖出小麦则可以解释为是满足种麦对种子的需求252。(文献三,1:8.7)

      除了作物轮作外,土地的集约使用还表现为对各种蔬菜进行间作套种。《氾胜之书》提到了瓜、薤、豆之间的间作套种(文献五,4:7.5)。黍与桑树也可以一起种植,烧过的黍杆灰可以给桑树苗提供养料,由于桑树苗只需要很小的空间,这样做还能充分利用桑树苗之间的空地(文献五,4:4.13.1-4:4.13.3)。

      西汉时期对土地集约使用的情况,当然在农业发达的关中地区和黄河流域东部平原地区相对更为普遍,在黄河与汉水上游之间的地区也一样。而在农业不太发达的地区则仍然存在粗放式经营。例如,在南方长江流域的肥沃土地上,整个西汉都没有改变简单的刀耕火种农作方式。在更多【创建和谐家园】到来前,该地巨大的生产潜力不可能得到充分利用。253

      耕种方法与技术 新的耕种方法——代田

      各种作物的复种与轮作是通过对种植次序的规划,以求最经济地利用土地。与这种时间上的优化安排相应的是对空间的最优化利用,通过尽可能地密植,同时又使作物不至于密集到丧失适当的养分和生长空间,来达到单位面积的最高产。公元前1世纪初期,在赵过的提倡下,一种称为“代田”的耕种方式受到了汉王朝关注。班固在《汉书》中概述了这一农耕方式,不过,由于原文非常模糊和简短,所以史学家对它的解释也各不相同。

      采用代田法,一亩农田要被划分为若干条甽,沟中犁起的土壤则被堆在甽旁形成一尺高的垄。种子播种在甽中,在其生长过程中不断将垄上的土推入甽内苗根上。最终,垄上的土全部被推回沟内。次年,则在原来甽之间的土地上开挖新的甽(见示意图1,略)。赵过还改进了农具来适应这一新耕种方式的需要,并在政府公田上进行了实验。结果其产量要远远高于在不做甽的农田内采用撒播的老办法(文献五,7)。

      代田法曾被误解为是“三圃制”(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二圃制”)的一种变型,“三圃制”允许部分土地进行休耕。但采用代田法,垄上的土壤要逐渐推回沟内以培壅苗根,因此说甽或沟之间的那部分土地休耕是不准确的。254

      代田法是一种垄作法。在农田中作甽有四个方面的好处。首先,与过度密植导致的作物群集丛生相比,作物种植时整齐的分行排列可以保证更好地通风与获得更充足的阳光。确保通风良好的重要性,甚至在汉以前就至少已经在原则上被注意到了。255其次,汉代的犁在耕作时能达到的深度有限。通过将土壤从垄上推至沟内,不断地、逐渐地使成长中的植株根部的土壤变得厚实,则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256第三,作物生长的早期阶段容易受到强风与跑墒伤害,这两个都是中国北部旱地农作物的老问题。播种于沟内,可以使幼苗免受风吹,又可减少土壤及叶面水分的蒸发。257第四,植株排列整齐使农民可以在作物之间走动,方便了除草,而除草是集约农作物的重要工序。258

      将垄作法与汉初盛行的密集播种法作一比较,更能显见其优点。《吕氏春秋》中关于农作物的篇章对合理通风、进行甽垄区分、防风及除草整地的重要性都有所论述,说明作者已经意识到了他那个时代在农作上的问题。当时有首有趣的《耕田歌》对密集播种有过生动描述(文献五,8),它描写了在农田翻耕后播下大量种子,以及此后疏苗、间苗以保证作物生长空间和除草等劳作的情形。259

      撒播法是一种粗放农作。它虽然可以在播种时节约劳力,但浪费种子,而且幼苗长出后密集丛生,中耕、除草都需要付出额外的劳动。由于田间管理不严密,产量相当低。而代田法是集约农作。它需要在播种前整治农田,但对生长空间的合理预先准备以及为经常性除草提供的便利,却减少了后面的劳作,也增加了单位面积的产量。

      代田法的另一个贡献是对农具的改进,尤其是改进了牛或人拉的犁(见图版4,5)。要挖出深而直的沟,并且让土壤翻起形成垄,犁耕是唯一的办法。《汉书》提到当时犁田与播种的工具都得到了改进。代田法中作物要整齐排列,这就需要种子在播下时就方位周正。大约两个世纪后的崔寔指出,经过赵过改进的犁的优越性在于三犁由一牛来拉,耕地和播种的整套工作只需一个人就能完成(文献五,9)。这种犁可能并不是有三个犁铧,它更可能是一种播种机械,这种机械有一个播种用的耧,可以间隔固定的距离播种,还有两个轻便的犁,用于翻开土壤与覆盖种子。有幅汉墓壁画描绘了一条牛拉三脚耧的情形。这座公元前1世纪墓葬的发掘报告说,画中的三“脚”,也就是三个犁铧,相当清晰。260无论是将农田整治成垄沟,还是沿着甽播种,这种犁在保证作物行列整齐方面都非常重要。

      对于汉政府推广代田法的动机,学者之间存在意见分歧。有的学者认为政府推广代田法是为了满足大地主的利益,特别是那些能够很容易就获得公田的政治特权集团的利益。这种观点的主要论据是采用代田法需要使用畜力牵引,而牲口相当昂贵。另外一个依据则是基于对《汉书》中某个词语的解释,它可能推导出政府曾敦促享有特权的地主采用这种新的、经过了改进的农耕方式。261

      这一观点的反对者指出,武帝时期汉政府的政策是鼓励小农户发展生产,当时的大地主一般是受压制的。他们对《汉书》中的那个词语重新作了解释而建立了另一种假说,认为当时向普通农民传授了这种新的农耕方式。262(文献五,7注55)

      采用代田法并不一定需要畜力,文献已经清楚表明,农民没有牛的话可以用人力代替。采用代田法的农田也不一定是大规模的,最初的实验田就比较小,是位于宫廷院中墙下的小块土地。依靠农民之间互相换工、合作拉犁的农田都是小规模的,否则人们根本无法按时完成农活。

      大规模农田也能通过采用代田法而获益。原文提到的500亩的农田标准就相当大,而且代田法在公田上的采用,现在也已经由居延汉简获得了证实。“代田仓”与“代田”作为边疆驻防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居延汉简中频繁出现。从推广代田法的建议呈送给朝廷之时算起,到边疆采用代田法,只用了两年的时间。263既然采用代田法的证据不仅涉及个体农户占有的小块私有农田,而且涉及边疆屯垦地区由军队耕作的大面积的政府公田,我们可以断定代田法可以在任何规模的农田上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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