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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章传 》-第 14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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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喜谈洋务”是时代的需要,“圣人”处于“今日”也势必如此。只有讲求“洋务”,才能“自强”“自立”,而“外须和戎,内须变法”

      ②则是“洋务”所应遵循的原则。

      李鸿章主张对外“和戎”,导源于他对中外力量对比和列强本性的看法。

      “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他正视当时敌强我弱的客观事实,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他由此而推衍出一种错误的结论:由于中外实力相距悬殊,中国无法决胜于疆场,“即暂胜必终败”。他公然妄加非议林则徐、僧格林沁的反侵略斗争,斥之为“逞一时之愤,几堕全局,谋国者可不深长恩耶?”同时,李鸿章尚未认清列强的侵略本性,误以为列强志在通商,“所图我者利也,势也,非真欲夺我土地也”,无意从根本上危及清朝统治。因此,他断言中国对列强不可轻言战争,而应以“羁縻”

      之策谋求“中外相安”之局。他致函曾国藩,曲解中国历史,否定周秦以来一切抵御外侮的战争,说“自周秦以后,驭外之法,征战者后必不继,羁縻者事必久长。今之各国又岂有异?”

      ③所谓“羁縻”,就是用儒家的道德规范即孔子“忠信笃敬”四字方针进行“笼络”。在应付列强侵凌时,始则坚守既定的不平等条约,以理折之,进行与虎谋皮式的道德说教,继而不惜在权益上作出某种限度的让步,以期“驯服其性”,实现“守疆土保和局”

      的目标。当然,“羁縻”既不是予取予求,任人宰割;又必须以实力为基础。

      “和局”离不开“战备”,“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

      ①,因为外国侵略者“论势不论理”,推行强权政治,中国想要“以笔舌胜之”,犹如痴人说梦。中国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以相抗衡,才能使外国侵略者“阴怀疑惧而不敢遽尔发难”,否则平日必为外人所轻,临事只有拱手听命。李鸿章所以主张采取“羁縻”之策,目的之一,就是想争取并利用和平环境“借法自强”,预修武备,以期“确有可以自立之基,然后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和则久”

      ②。

      李鸿章意识到,为了推行“和戎”外交,中国必须改变“天朝上国”观念,打开大门走向世界,向外国派遣常驻使节。他指出“自来备边驭夷,将才、使才二者不可偏废。各国互市遣使,所以联外交,亦可窥敌情”,而中国却置之不顾,自外于国际社会,“殊非长驾远驭之道”。中国应该派使节常驻各国,“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冀可联络牵制,消弭后患。”

      他不仅积极倡议遣使,而且积极推荐驻外使节人选,并主张对他们“重其禄赏,而定以年限,以宣威信,通情款”

      ③。

      ①李鸿章:《复刘仲良中丞》,《李大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第30页。

      ②李鸿章:《复王壬秋山长》,《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第43页。

      ③李鸿章:《复首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0,第27—28页。

      ①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第11页。

      ②李鸿章:《议复梅启照条陈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9,第30页。

      ③李鸿章:《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第27页。

      李鸿章认为“和戎”与“变法”息息相关,“盖不变通则战守皆不足恃,而和亦不可久也。”

      ④他看出清朝统治危机重重,犹“如敝絮塞漏舟,腐木支广厦,稍一倾覆,遂不可知”

      ⑤,若不随时势而变迁,“事事必拘成法,恐日即危弱而终无以自强。”

      ①他对那些昧于大势、抱残守阙、徒骛空文的顽固守旧势力,深恶痛绝。1881年他在写给王闿运的信中,甚至“一发狂言”,斥守旧而不避人君:

      自秦政变法而败亡,后世人君遂以守法为心传。自商鞅、王安石变法而诛绝,后世人臣遂以守法取客悦。今各国一变再变而蒸蒸日上,独中土以守法为兢兢,即败亡灭绝而不悔。天耶?人耶?恶得而知其故耶?

      ②李鸿章抨击守旧、倡导变法的言论可谓激进,然而他所要推行的变法内容却没有完全脱离儒家传统治略轨道,而是企图以儒家治平之道为主,辅之以西方富强之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欲求驭外之术,惟有力图自治,修明前圣制度,勿使有名无实,而于外人所长,亦勿设藩篱以自隘,斯乃道器兼备,不难合四海为一家。”

      ③《易经·系辞》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李鸿章借用这两句不可分割的权威性古语,来概括和区别中学和西学,主张把“修明前圣制度”和学习“外人所长”结合起来,做到“道器兼备”。

      所谓“修明前圣制度”,就是改善封建政治制度。和60年代不同,这时李鸿章修正了所谓“中国文物制度迥异外洋獉狉之俗”的说法,开始认识到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某些弊端和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某些长处。1872年他曾对中日两国政体作了比较。1978年又在写给驻英、法、德等国参赞黎庶昌的复信中,批评顽固守旧势力动辄把西方资本主义比拟为古代匈奴、回纥之虚妄,赞扬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所谓“善政。”他把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弊端,归结为“官与民,内与外,均难合一”,主张借鉴日本和西洋的所谓“善政”,改善或调整君、臣、民三者的关系,以期实现“庙堂内外,议论人心”趋于统一。他把希望害托在清朝最高统治者身上,认为“抚绥之责在疆吏,而振奋之本在朝廷”

      ①。朝廷应该励精图治,冲破“文法拘束”,抓住”官”这个联系君与民的中间环节,着重整顿吏治,裁汰冗员,酌增廉俸,停止捐例,多用“以国事当家事”的“血性人”“整顿地方”,“县令得人,则一县受其益,郡守得人,则一郡受其益。”

      ②在这里,他所强调的依然是儒家传统治略的“人治”,而不是“法治”,为政在人,人存政举。

      及至80年代末,李鸿章从整顿吏治进而提出“易官制”的主张,并把“易官制”放到“变法度”的首位。这既是进一步开展洋务运动的需要,又是受到早期维新志士从官制入手改革政治体制的主张和日本明治维新改革政治体制实陶启示的结果。

      日本于1885年实行内阁制,1889年颁布宪法,1890年开设国会,从而④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第12页。

      ⑤李鸿章:《致何子永中翰》,《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第2页。

      ①李鸿章《议复张家骧争止铁路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9,第23页。

      ②李鸿章,《复王壬秋山长》,《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9,第43页。

      ③李鸿章:《答彭来廉书》,《李文公遗集》,卷5,第13页。由幕僚薛福成代笔。

      ①李鸿章:《复四品卿衔何子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2,第14页。

      ②薛福成:《代李伯相复任方伯书》,《庸盒文别集》,卷3,第114页。

      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君主立宪制度。李鸿章通过顾厚焜《日本新政考》、黄遵宪《日本国志》和驻日公使黎庶昌寄来的日本改革官制后的“官员录”、新颁布的宪法,对日本明治维新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他写信给黎庶昌说:

      寄示改正官员录,逐一展悉。名首内阁,似拟中朝官兼爵,实缘唐制。

      陆军、海军、农商、递信诸省,全用泰西。

      大抵有一官办一事,大官少,小官多,最为得法。一部廿四史,自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更不复见此等制度,故西汉最富强而治独近古也。自此以降,日益冗烦,至于今日,高资华选大半养望待迁之官,尤有甚于苟公曾、颜清臣之所议,如此事何由治?

      ①通过中日两国官制的对比研究,李鸿章认为日本内阁和陆海军、农商等省“大抵有一官办一事,大官少,小官多,最为得法。”然而,中国则官制“冗烦”,“高资华选大半养望待迁之官”,“事何由治”?当然,他对日本的兴革举措也并非全然赞同。他批评日本实行“秦法”,认为日本没有处理好君与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权偏于上,犹如秦始皇所实行的绝对君主专制制度。然而,他一面批评日本“尊主卑臣,集权中央”,一面鄙视日本议院制度,把日本多党制混同于中国的党争,把日本议院混同于中国的都察院。这表明他虽然萌发了削弱君权的意向,但仍旧没有突破君主专制制度的藩篱,而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他主张中国要“治”,就须“变法”,而“变法度必先易官制”。他要求改革腐朽的官僚体制,实质上是为了改善而绝不是要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取代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然,他把“易官制”放在“变法度”的首位,仍不失为一种历史的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变法度必先易官制”的思想,还仅仅停留在私下议论的阶段,既不敢公开形诸于章奏,又不敢付诸于实践。道理很简单,他环顾左右,发现考求西法、坚持改革的人,寥若晨星,“尝苦有倡无和”;而“人君”则“以守法为心传”,“人臣遂以守法取客悦”,充斥朝野的守旧势力“以守法为兢兢,即败亡灭绝而不悔”。他权衡守旧与改革的力量对比,不寒而栗。

      ①李鸿章:《复出使日本国大臣黎莼斋》,《李文忠公尺牍》,第7册。

      四、「富强相因」-提振军事工业

      提振军事工业

      李鸿章移督直隶初期,就宣称“中国不亟图强兵经武,徒纷纷遇事张皇,事后苟且粉饰,必至失国而后已,可为寒心。”

      ①而“强兵经武”的关键,在于仿造西方船炮。因此,李鸿章特别注意控制和提振军事工业。当时清廷规定沪、宁两局归南洋大臣管辖,而报销、督察各事,仍会同北洋大臣办理。

      作为北洋大臣的李鸿章虽远在天津,但却以此为凭藉,通过自己的旧部和亲信,继续对沪、宁两局进行遥控。早在1870年他就对刚刚移督两江的曾国藩说:“沪、宁两局,敬求倍加提振,鸿章虽远,亦不敢忽视。”

      ②嗣后不营由谁出任江督,他对沪、宁两局都照例“不敢忽视”。不过,由于淮系势力从两江逐渐转移到北洋,李鸿章对沪、宁两局的控制权终究有所削弱,特别是在1882—1884年左宗棠担任两江总督期间尤为明显。左宗棠委派潘露总理沪、宁两局,并派陈鸥志随同潘露赴沪帮同办理,兼顾宁局事务,致使潘、陈一度身兼沪、宁两局总、会办,这表明左宗棠企图把沪、宁两局抓在手中,使之摆脱淮系影响。

      津局本属北洋大臣管辖范围,李鸿章认为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是“名正言顺”的事。他“常调沪局员匠归津局遣用”,任命与之交近30年的沈保靖总理局务,解雇职工中的一些北方旗人和【创建和谐家园】,“另外介绍来许多南方人”。

      1875年《捷报》评论说:“很显然,李鸿章的这种政策如果继续下去,再过半年机器局里将要连一个北方工人或学徒都留不住了,而机器局将完全由忠于李鸿章的南方人所把持。其结果一定是中央政府在军火和军器的制造与修理方面完全得依靠李鸿章了。”

      ①李鸿章不仅竭力控制沪、宁、津三局,以为己用,而且设法插手福州船政局即闽局。闽局原系湘系首领左宗棠创办,是湘系集团对抗淮系集团的工具。1866年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推荐沈葆桢担任总理船政大臣,并安排自己的亲信周开锡、胡光墉等充任船政提调。沈葆桢虽属湘系,但对曾国藩不满,反而与丁未同年李鸿章关系较好。1875年沈氏调任两江总督,经与李鸿章函商,推荐淮系要员丁日昌督办船政。1876年丁日昌开任福建巡抚,他与李鸿章合谋推荐淮系成员吴赞诚或黎兆棠督办船政,因而清廷先后任命吴、黎为船政大臣。1882年左宗棠出任两江总督后,设法排除涯系势力,重新控制闽局。1883年他奏准撤换黎兆棠,任命张梦元继任船政大臣。1885年左宗棠去世,李鸿章力图卷土重来。1886年闽局提调出缺,船政大臣裴荫森电商李鸿章,委派当时办理天津水师学堂练船事宜的吴仲翔接任。

      当然,李鸿章赖以支撑其海陆军建设的军工企业,主要还是沪。宁、津三局。由于李鸿章的精心提振,沪、宁、津三局的基本建设、机器设备和生产情况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沪局在70—90年代,先后设置了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和生产熟钢与钢材的炼钢厂,并使枪支生产沿着旧式前膛枪、林明敦后膛枪、奥国漫利夏枪和德国新毛瑟枪的顺序逐渐改型,大炮制造也沿着“开花子轻铜炮”、来福子熟大炮、英国阿姆斯特郎新式大炮的顺序逐渐改型。1893年李鸿章得意地说:“上海机器局为各省制造最大之厂,该局员等苦思力索,不惮繁难,奋勉图功,竟能于数年之间,创造新式枪炮①李鸿章:《复杨礼南学士》,《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0,第25页。

      ②李鸿章:《复曾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0,第27—28页。

      ①《捷报》,卷8,第345页。

      与西洋最精之器无异,为中国向来所未有。”

      ①沪局制造轮船的技术也“渐推渐精”,在1868—1875年间制成6艘木壳兵轮。李鸿章认为,其中1873、1875年相继下水的“海安”、“驭远”两轮,“在外国为二等,在内地为巨擘。”及至1876、1885年又先后制成铁甲兵轮“金瓯”号和钢甲兵轮“保民”

      号。从制造木壳兵轮、铁甲兵轮到制造钢甲兵轮的演进,标志着沪局造船技术的不断提高。宁局的情况与此相仿,规模有所扩充,设备有所改进,到1879年计有机器厂三,翻沙、熟铁、木作厂各二,还有火箭局、洋药局、水雷局等,能够制造炮位门火、车轮盘架、子药箱具、开花炮弹、洋枪、抬枪、铜帽、大炮、水雷等。津局也不例外。李鸿章在接办时就认为“该局规模粗具,垣屋尚须加修,机器局尚须添制,火药亦尚未开造,自应就此基绪,逐渐扩充”。在他的经营下,津局分设东西两局,扩建厂房,添购机器,增设铸铁、熟铁、锯木、洋枪、枪子、炼钢等厂,以制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为主,辅之以修造船舰等。80年代,李鸿章颇为自豪地声称津局为“洋军火之总汇”。据不完全统计,沪、宁、津三局从创办到1894年,消耗资金2454万余两,占清政府投入近代军工企业经费总数5千万两左右的一半。

      随着时光的流逝,沪、宁、津三局内部,封建的管理制度同先进的技术设备的矛盾日趋激化。每换一次总办,即添用心腹委员30至40名,陈陈相因,有增无减。其中多系滥竽充数,“或且九九之数未谙,授以矿质而不能辨,叩以机栝而不能名,但求不至偷工减料已属难得,器械利钝,悉听工匠指挥,茫无分晓”

      ②。有些人营私舞弊,“购料则价不实,工作则时废弛,材料则任便作践,成货则或致【创建和谐家园】,出售则价或分肥,即不然用人或碍于情面而多冗员,办事则狃于请托而多迁就,以乱章为圆到,以姑息市私恩。甚或苞苴公行,干俸累累。……似此种种弊窦,层层朘削,安有不赔累倒闭者哉!”

      ①沪、宁、津三局仍然坚持“雇洋人,购洋器,用洋法”。宁局的马格里不懂军火制造,1875年由于他所督造的大炮在大沽炮台演放时一再爆炸,变成废物,被李鸿章【创建和谐家园】此后宁局为节省资金,遂用华员监督,不再雇佣专职外国技师,每年请沪局外国技师前来数次,进行技术指导。津局在崇厚主政期间,“专任领事官英人密妥士,将成尾大不掉之势”。李鸿章接办后,便“精练华工,酌裁洋匠,并将主持局务之洋员密妥士撤退。”

      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李鸿章从此就再也不仰赖洋匠了。事实上,他在撤掉密妥士之后,就“另募熟手接办”。所谓“熟手”,就是指麦伊儿瑞斯、司图诺等人,前者作为工程师曾任津局监督多年,后者曾任津局总工程师。他们不同于密妥士的,是既懂技术,又不揽权。沪、宁、津三局的生产途径,都是先向外国购进机器物件,然后在“洋人指授”下慢慢地学着仿造。这种先“购置”,后“学制”,“事事依样葫芦,一成不变”的作法,结果只能使自己成为长久的落伍者。严酷的现实,使李鸿章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876年他上奏清廷说:

      窃谓西洋制造之精,实源本于测算、格致之学,奇才迭出,月异日新。

      ①《光绪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宜隶总督李鸿章等奏》,《洋务运动》(四),第68页。

      ②胡燏芬:《上变法自强条陈疏》,《皇朝经世文三编》,卷16,第2页。

      ①《郭春畲对问》,《直隶工艺志初稿》,从录,下,第15页。

      ②《光绪七年八月初二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四),第261页。

      即如造船一事,近时轮机铁胁一变前模,船身愈坚,用煤愈省,而驶行愈速。

      中国仿造皆其初时旧式,良由师资不广,见闻不多,官厂艺徒虽已放手自制,止能循规蹈矩,不能继长增高。即使访询新式,孜孜效法,数年而后,西人别出新奇,中国又成故步,所谓随人作计,终后人也。

      ①为了改变这种“随人作计,终后人也”的局面,既须培养自己的科技人才,“学其器而精通其意”;又须建立自己的重工业基础。李鸿章虽然朝着这个方向作出了努力,但是收效甚微,并没有扭转“随人作计”的局面。1898年英国人贝斯福参观宁局后写道:

      厂中机器设备很好;主要购自英国,间或也有德国和瑞士的。没有外国技师或工头。中国总办和官吏们似乎不了解他们在制造什么,为什么制造。

      机器是现代的、头等的,但用来制造过时的无用的军需品。……看他们高兴而努力地在制造一些浪费钱但又无用的军需物品,使人心中感到凄怆。

      ②沪、宁、津三局所制造的武器装备,虽然落后于外国资本主义国家,但比之中国传统的“孤矢”、“风篷”却要先进得多。早在1872年有人就指出:

      “由此观之,不数年间,中国陆路之兵,将舍孤矢之戏,而专恃洋枪之威,水师之船,将舍风篷之笨,而独取火轮之速矣。”

      ③历史的进程确乎如此。沪、宁两局所制军火的供应范围,“东输辽沈,北达畿疆,西抵雍凉,南浮湘桂”。

      津局“每岁所出军火,除供支本省淮练各军、轮炮各船外,加吉林、奉天、察哈尔、热河及江南分防水陆淮军,皆按时拨济;其河南等省需用火药、铜帽,亦向津取给。”

      ④事实证明,沪、宁、津三局直接促进了清军武器装备的近代化。清朝武装力量的加强,意味着反清人民的灾难。张之洞就把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失败之后国内阶级矛盾暂趋缓和的现象,归功于洋枪洋炮的输入和制造。

      当然,这并不是说沪、宁、津三局在国防方面没有起过任何积极作用。

      因为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对内进行阶级专政的职能,又有对外抵御外侮的职能。李鸿章说:1880年“俄事骤起,边海两防同时吃紧”,津局“屹处海滨,谣传不一,仍不动声色,星夜趱造,外以给各军月操之用,内以备有事时攻剿之需,各路军营恃以无恐,询于大局有裨。”

      ①1884年“法兵构衅,屡次声言北犯,北洋海口林立,逐处【创建和谐家园】,拨用军火繁巨,其各省咨拨者,亦较往年多至数倍,不得不倍数赶造”,“俾资接济”。及至“马尾开仗,催造调拨益形严紧,各厂皆添作夜工。”

      ②①《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钦差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等奏》,《洋务运动》(五),第187页。

      ②贝斯福:《中国之瓜分》,第298页。

      ③丁韪良:《中西见闻录》,第1号,第22页。

      ④《光绪七年八月初二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四),第261页。

      ①《光绪七年八月初二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四).第261页。

      ②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58,第38—39页。

      四、「富强相因」-兴办民用企业

      兴办民用企业

      李鸿章除继续经营以“求强”为目的的军工企业外,还开始兴办以“求富”为目的的民用企业。他从所谓“求强”出发,把西方军事工业移植过来,力图加强清王朝的武装力量。然而,军工企业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是整个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把这个环节孤零零地摘取下来,移植到中国,由于缺乏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固基础,结果发生了许多畸形现象和一连串的困难。

      经费来源枯竭,原料燃料供不应求,转运维艰,技术落后,人才缺乏,管理制度混乱等等,堵塞了军事工业进一步发展的通道。为了解决这一些问题,就必须为军事工业建立完整的近代工交体系。因为“武器的生产”“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的”

      ①。于是围绕军事工业而兴办民用企业的问题就被提到日程上来。李鸿章经过实践,并考诸“古今国势”,发现“必先富而后能强,尤必富在民生,而国本乃可益固”。他说:

      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浚饷源,莫如振兴商务。

      惟中国积弱由于患贫,西洋方千里数百里之国,岁入财赋动以数万万计,无非取资于煤铁五金之矿、铁路、电报、信局、丁口等税。酌度时势,若不早图变计,择其至要者逐渐仿行,以贫交富,以弱敌强,未有不终受其敝者。

      ②李鸿章为了“求强”而“求富”,企图通过兴办民用企业,解决军事工业的原料、燃料供应、“调兵运饷”的交通运输困难和“练兵练器”的经费问题。当时国内也已具备了发展民用企业的客观条件。自然经济加速解体,城乡个体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日益分离,大批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失业,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逐渐扩大。从外国资本的侵略掠夺中,产生了中国的买办和买办资本。从中国的封建压榨中,增加了地主、官僚和商人的财富积累。

      外商在华投资设立资本主义企业及其一诺千金、转手致富的现实,【创建和谐家园】着地主、官僚、买办、商人投资新式企业、追逐高额利润的兴趣。

      1872年清朝统治层内发生的关于继续造船与否的争论,成为李鸿章等洋务派从“求强”到“求富”、从经营军工企业到兴办民用企业的转折点。这一年内阁学士宋晋上疏,借口制造船舰糜费多而成船少,请旨饬令闽、沪两局暂行停止制造。清廷谕令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通盘筹划。左、沈在复奏中,反对宋晋的主涨,认为“兵船为御侮之资”,不能因惜费而停造,但对于如何解决经费问题,他们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李鸿章的复奏削切详明。他指出,宋晋的主张代表了顽固守旧势力的迂腐之见,“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扭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创巨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止轮船之议所由起也。”国家诸费皆可节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之费“万不可省”,否则“国无与立,终不得强矣。”他深知国家经费困难,要继续制造轮船,就“必须妥筹善后经久之方”。为此,提出两条具体办法:一是裁撤沿海沿江各省的旧式艇船而代之以兵轮,把修造艇船的费用拨归制造兵轮;二是闽、沪两局兼造商船,供华商领雇,华商为了同垄断中国航运业的洋商竞争,应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他还从“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出发,进而提出用西法开采煤铁以“与船器相为表里”的主张。他指出:“船炮机①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第206页。

      ②李鸿章:《复丁稚璜宫保》,《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第25页。

      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英国所以雄强于西土者,惟藉此二端耳。”

      闽、沪各厂日需外国煤铁极多,一旦中外关系紧张,外国对华采取禁运措施,各铁厂就势必“废工坐困”,所有轮船也必将因无煤而寸步难行。中国煤铁矿藏丰富,外商垂涎三尺,处心积虑地攫取中国内地煤铁开采权。他认为中国“诚能设法劝导官督商办,但借用洋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计,殊有关系。”他还警告说:若不“因时为变通”,而“徒墨守旧章,拘牵浮议,则为之而必不成,成之而必不久,坐让洋人专利于中土,后患将何所底止耶!”

      ①经过李鸿章、左宗棠和沈葆桢等的力争,清廷不仅否定了宋晋的停造轮船的主张,而且为洋务派兴办轮船捂商局和用西法采煤炼铁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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