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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碧华短篇小说选 》-第 13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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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她吃过他的卤水鹅一次,以后,一生,都得吃她的卤水鹅了。我也是。

      爸爸是潮州人,大男人主义,他结交什么人,同谁来往,都不跟女人商议。但夫妻恩爱。后来,我知他练功夫,习神打——据说是一种请了神灵附身,便可护体,刀枪不入的武术。……还有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了。

      我们住在店子附近的旧楼,三楼连天台。这种老房子是木楼梯的,灯很暗,但胜在地方大,楼底高。又方便下楼做生意。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

      天台是爸爸的秘密。

      因为他的练功房便是天台搭建的小房间。练功夫很吵,常吆喝,所以有隔音设备。每当他举重,或做大动作,便出来天台;如果习神打,便关上门拜神念咒。——他的层次有多高,有多神,我们女人一点都补清楚。

      只知他有一次为了保持功力,甚至增强,每十天半个月,都「请师公上身」练刀。

      有一次,我听见他骂妈妈,语气从未如此愤怒:「我叫了你不要随便进去!」

      「练功房好脏,又有汗臭味,我同你清洁洗地吧。」妈反驳。

      「我自己会打理。女人不要胡来!」

      他暴喝:「你听着,没问准我不能乱动,尤其是师公神坛,——万一你身体不干净,月经来时,就坏事了。」

      又道:「还毒过黑狗血!」听来煞气多大,多诡秘。

      而且,原来阳刚的爸爸,也有忌讳。

      从此妈妈不再过问他的“嗜好”。

      我们店子请了两个人。但妈妈也得亲力亲为,她也清洁、洗刷、搬桌椅、下厨、招呼……,总之老板娘是打杂。什么都来,都摸熟门径,连巨大的鹅都得斩得头头是道,肢解十分成功。到了最后,爸爸是少不了她的助力,这也是女人的“心计”吧。不知道谁吃定谁了。

      不过工人都在月底支薪水,他们付出劳力,换取工资,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我妈:「我有什么好处?——我的薪水只是一个男人。」

      她又白他一眼?

      「晚上还得伴睡。」

      我妈以为她终生便是活在“潮州巷”,当上群鹅之首。

      爸爸忽地有了一个女婴,没有“经验”,十分新鲜,把我当洋娃娃。或另一个小妈妈。

      他用粗壮的手抱我,亲我,用胡子来刺我。洗澡时又爱搔我痒,水溅得一屋都是。——到我稍大,三岁时,妈妈不准它帮我洗澡。

      他涎着脸:「怕什么?女儿根本时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是“自摸”。」

      妈妈用洗澡水泼他。我加入战圈。

      有时他喝了酒,有酒气,用一张臭嘴来烘我。长大后,我也能喝一点,不易醉,一定是儿时他的熏陶。想不到三岁稚童的记忆那么深沉。

      妈妈也会扯开他。

      他当天发誓来讨好:「别小器,吃女儿的醋!——我谢养,不会对陈柳卿变心!」

      「万一变心了呢?」

      「——万一变心,你最好自动走路!」

      又是啪啪啪一阵乱打。妈妈的手总是在他的“那个部位”。

      也许是我最早记得男女间的事,便是在一个晚上,天气闷热,我被枕上的汗潮醒。但还没完全醒过来。迷糊中……

      爸爸和妈妈没有穿衣服,而薄被子溜下床边。床也发汗了。

      爸爸在她身上起伏耸动。像一个屠夫。妈妈极不情愿,闭目皱眉,低吟:「好疼!怎么还要来——」

      又求他:「你轻点。……好像是有了孩子!」

      爸爸呼吸沉浊。狞笑:「女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哪按捺得住?刚才没有看真,我——就当提早去探——」

      还没说完,妈疼极惨然喊道:「不好了不好了,你出来出来——」

      发生什么事?

      后来,阿哦偶尔听见妈妈不知同谁讲电话,压低声线,状至憔悴。多半是外婆:「血崩似的,保不住——」

      又说:「我拿他没办法——」

      又说:「以后还想生啊……」

      又说:「他倒掌掴了自己几下,但又怎么样呢。没有同他说,不说了——」

      有点发愁,很快,抖擞精神到店里去。

      虽然有了我,我知道爸爸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潮州人家重男轻女。不过他待我,算是“爱屋及乌”吧。

      他俩都要做生意,便托邻居一个念六年级的姐姐周静仪每天随便带我上学放学。回家后我会自动做好功课才到店子去。

      我明白念书好。

      如果我一直读上去,我跳出大油大酱烘炉猛火的巷子机会就大些了。——即使我崇拜爸爸,可我不愿做另一个妈妈。尤其是见过外面知识和科技的世界。今天我回想自己的宏愿,没有后悔。

      因为,爸爸亦非一个好丈夫。

      每当妈妈念到他之狂妄、变心,把心思力气花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时,她恼之入骨,必须饱餐一顿,狠狠地啃肉吮髓,以消心头之恨。“吃”,才是最好的治疗。另一方面,她一意栽培我成才,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念书的成绩中上。

      我是在没有爸爸,而妈妈又豁出去展开本事把孩子带大的情况下,考上了大学,修工商管理系。

      在大学时我住宿舍,毕业后在外头租住一个房间,方便上下班。渐渐,我已经不能适应旧楼的生涯,——还有那长期丢空发出怪味的无声无息的天台练功房,我已有很多年没上过天台去。

      爸爸没跑掉之前,我也不敢上去,后来,当然更没意思。

      不过,我仍在每个星期六或日回家吃饭。有时同妈妈在家吃,有时在新开的店里。我们仍然享受美味的,令人齿颊留香的卤水鹅。——吃一生也不会厌!

      而客人也赞赏我们的产品。

      以前在邻档的九叔,曾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阿养的老婆好本事,奇怪,做得比以前还好吃呢。味道一流。阿养竟然拣个大陆妹,是他不识宝!」

      妈妈当时正手持一根大胶喉,用水冲洗油腻的桌椅和地面。她浅笑一下:「九叔你不要笑我了。人跑了追不回来。幸好他丢下一个摊子,否则我们母女不知要不要喝西北风。月明也没钱上大学啦!」

      她又冷冷地说:「他的东西我一直都没动过,看他是否真的永远不回来!」

      九叔他们也是夫妻档。九婶更站在女人一边了:「这种男人不回来就算了。你生意做得好,千万不要白白给他,以免那狐狸精得益!」

      「我也是这样想。」妈强调:「他不回来找我,我就不离婚,一天都是谢太。——他若要离,一定要找我的。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回来,日子一样的过。」

      她的表情很矛盾。——她究竟要不要再见谢养?不过,一切看来还是“被动”的。

      问题不是她要不要他,而是他不要她。

      大家见妇道人家那么坚毅,基于一点江湖意气,也很同情,没有什么人来欺负,——间中打点一些茶钱,请人家饱餐一顿,拧几只鹅走,也是有的。

      妈妈越来越有“男子”气概。我佩服她能吃苦能忍耐。她的脖子也越来越长,像一条历尽沧桑百味入侵的鹅头。

      她是会家子,最爱啃鹅头,因为它最入味,且外柔内刚,虽那么幼嫩,却支撑了厚实的肉体。当鹅一只只挂在架子上时,也靠它令它们姿态美妙。这片新店,真是毕生心血。

      「妈,我走了,明天得上班。」

      她把我送出门,目光随着我一直至老远。我回头还看得见她。

      她会老土地叮咛:「小心车子。早起早睡,有空回家。」

      她在我身上寻找爸爸的影子。

      但他是不回家的人。

      我转了新工。

      这份新工是当女秘书。

      这同我念的科目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我最不想干的工作。

      近半年来经济低迷,市道不好,很多应届的大学也找不到工作。我有两三年工作经验,成绩也不错,情况不致糟到“饥不择食”。

      我是在见过老板,唐卓旋律师之后,才决定推掉另一份的。我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

      ——唐卓旋“本来”是我老板。

      后来不是了。

      当我上班不到一个星期,一个女人打电话来办公室。

      我问:「小姐贵姓?」

      「杨。」

      「杨小姐是哪间公司的?有什么事找唐先生?可否留电话待他开会喉覆你?」

      我礼貌地尽本分,可她却被惹恼了:「你不知我是谁吗?」

      又不耐烦:「你说是杨小姐他马上来听!」

      她一定觉得女秘书是世上最可恶的中间人。比她更了解男朋友的档期、行踪、有空没空、见谁不见谁……甚至有眼不识泰山!女秘书还掌握电话能否直驳他房间的大权。一句“开会”,她便得挂线。

      她才不把我放在眼内。

      唐律师得悉,忙不迭接了电话,赔尽不是。他还吩咐我:「以后毋需对杨小姐公事公办了。」

      杨小姐不但向男人发了一顿脾气,还用很冷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以后不用太罗嗦。」

      「是。」

      我忍下来。记住了。

      我认得她的声音。知道她的性格。也开始了解她有什么缺点男人受不了。

      唐律师着我代定晚饭餐桌餐单,都是些高贵但又清淡的菜式,例如当造的白露荀。

      杨莹是吃素的。

      她喜欢简单的食物,受不了油腻。她认为人要保持敏锐、警觉、冷静,便不能把“毒素”带到身上去。她的原则性很强。

      唐卓旋说:「她认定今时今日的动物都活得不开心,还担惊受怕,被屠宰前又又因惶恐而产生毒素,血肉变质。人们吃得香,其实里头是“死气”。」

      因为相信吃肉对人没有益处,反而令身体受罪,容易疲倦,消化时又耗尽能量,重油多糖味浓,不是饮食之道。云云。

      「你呢?」我问唐卓旋:「你爱吃肉吗?」

      「我无所谓,较常吃白肉,不过素菜若新鲜又真的很可口。也许我习惯了女朋友的口味。」

      唐律师笑:「上庭前保持敏锐清醒时很重要的。」

      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忽地嘱咐我用他的名义代送花上杨莹家。我照做了。他强调要白色的百合。

      没发应。也没电话来。他打去只是录音。手机又没开启。我“乐不可支”。

      第二天,第三天……。再送花。

      送到第七天,他说:「明天不再送了。」

      我说:「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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