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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 》-第 21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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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红柳绿的院子里面,苏州城最有名的花魁娘子正在唱着苏州城有名的小调,这声音听来让人骨头都要酥了,高志却是百无聊懒地打着拍子,似听得入神,可熟知他的人都知道他此刻心不在焉。

      绮娘一边唱着,一边却是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高志的身上,他根本就没在听,她的秀眉不禁拢得更紧,就差当场甩帕子走人。

      烟儿不停地给她做手势,要她忍忍,这花魁一向都是高傲的,绮娘也不例外。

      端着一盘新鲜红彤彤的樱桃走近高志,她笑着讨好道:“国舅爷,这是我们小姐特地选来给您的,小姐说,这季节啊就是吃这个最有味道……”

      高志看了眼红色樱桃,瞄了瞄仍唱着小调的绮娘红透了双颊,顿时来了兴致,拈起一颗,看似红透的樱桃微有几分酸味儿,细嚼,又有一丝丝儿的甜味儿蹿上味蕾,他眯了眯眼,不自然地就想到林珑那张微微长开的小脸,就犹如这初初成熟的樱桃,散发出迷人的味道。

      琦娘看高志吃得兴起,竟是少有的一颗接一颗抛进嘴里,脸上的笑意也多了些,看向烟儿的目光多了几分赞赏,这丫头就是机灵。

      讨好高志好让他为她赎身,这是她现在最大的响往,身为妓子又有哪个喜欢在泥水潭里久呆?抓住一切机会从良才是正道。

      只是高志一直不看向她,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收起,就连声音也多了几分轻颤,可见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

      烟儿也有几分犯急,琦娘若是巴不上高志,她也不能跳出火坑啊?等她年纪再大点,院里的妈妈就会逼她接最下等的客人,这都是院里的老规矩了。

      正待她要说点什么的时候,看到远处有个老女人领着人匆匆过来。

      高志远远见着,就丢下刚拈起的樱桃,忙挥手让琦娘不要再唱了。

      琦娘停下声音,咬着下唇站在原地,眼里有几分委屈,将手里的帕子拢进袖口,起身走向高志,坐到他身旁的椅子里,巴着他的健臂道:“爷,奴家可是哪里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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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男人将一纸文书递给高志,笑道:“小的不辱使命,这是租约,有牙侩的签名与按印,当不得假。”

      高志不待侍女递过来,就伸长手臂拿过打开来看,果然上面有林珑的签名与指膜,顿时脸上带笑,为了不让她起疑心,他可是花费了好一番功夫,从舆论到实施,一个环节也不能出错。

      琦娘凑近一看,识字的她自然明白这是一份店铺租约,这叫林珑的租客,一看就是姑娘家的名字,顿时脸色都变了,这高志得了她才没几天,又看上了别的姑娘?

      烟儿不识字,可也不妨碍她从琦娘的脸上猜出几分事实,这会儿也犯难起来,就连琦娘这样美貌的人也拢不住高国舅,这说出去怕是也没人信?

      高志大笑道:“此事你办得不错,爷记住了。”

      “谢过爷。”那人顿时眉笑颜开,能巴上高志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高贵妃的亲弟就不是个普通的角色,况且他还管着宫廷采买的活儿,这可是个肥得流油的职位。

      “爷,这林妹妹是何方人物?奴家可否见见?”琦娘佯装一脸感兴趣地笑道。

      高志将这份租约郑重收好塞到怀里,一把挑起琦娘的下巴,看了眼她精致的妆容,美则美矣,与林珑相比,总觉得少了几分活力,“琦娘,这妹妹可不是乱叫的,至少你没这资格。”

      琦娘的脸色顿时大变,身为苏州的花魁都是喜欢人家奉承的,这高志说这样的话不正是在嫌弃她出身不好吗?

      高志看也不看她变了脸色的面容,一把甩开她的下巴,看着她顺势别开的脸,冷声道:“琦娘,识时务者为俊杰,自个儿有多少斤两自个儿清楚。”

      琦娘忍着屈辱不敢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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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嬷嬷一向不喜欢这样的女子,板着脸送她们主仆离去,比起柳苏这家生子奴才的通房,这主仆连提鞋也不配,当然那林珑姑娘看着比这几人都要好些,若爷得了她能收心,她乐得推波助澜。

      开铺所需的柜面以及装修的事情,林珑都暂时交给绿姨娘主管,自己却带着林南往城郊而去,这香料铺子离不开花源,如果从别人的手中进干花,这成本就高了,若是自己能掌握第一手的资源,当中可以省下不少钱来。

      林琦一听她要亲自去弄鲜花回来就为了省几个铜板,不禁笑她钻进钱眼里,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最适合她,少不得又要被林珑教训一顿。

      谁知刚出了城就遇上大雨,马车也不好前行,她只得吩咐车夫暂时寻那客栈避雨。

      好在这路边有家小客栈,简陋的马车一驶近,林南就打开油伞给林珑挡雨,着她赶紧到客栈门前避雨。

      少不得淋了几丝雨水的林珑正用帕子擦拭之际,感觉到有人用冷冽的目光看着她,她不悦地抬头看过去,顿时皱紧眉头,直呼倒霉,出门都能碰上他,这必是没翻黄历的缘故。

      不然黄历上必写着:是日破月,诸事不宜。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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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说实话,如果你不是很喜欢这篇文,那就不要浪费手中那张宝贵的评价票,投给自己真正喜欢的作者与文岂不更好?相信得到你五分好评的作者会很高兴的。

      某梦只是很渺小的写手,会坚持也是缘于我喜欢,我不求你的支持,也请别打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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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珑正在自叹倒霉的时候,一旁的叶旭尧却是皱了皱眉,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今儿个她穿着一件月白色金线绣梅花襦裙,上面罩了件淡黄色暗纹图案的半臂对襟衫子,梳着双丫髻,飘着几条黄色丝带,身上清清爽爽无一饰物,在雨水略微打湿下,倒是显出玲珑曲线。

      瞧了瞧周围避雨的人群,就她一个女人,他的眉头皱得似要打结,脸色更为阴沉。

      几次见到她,似乎都没给自己留下太好的印象,想到林家其他几女,他的眉头稍松了松。“你怎么在这儿?”

      听到他的问话声,林珑微抬头看他,“我去哪儿与叶公子无关。”

      对于那桩狗屁倒灶的婚事,她没有心思去参与,所以语气也好不起来,或许别人要巴结他,可她没有这个必要。

      看到林南要去将马车赶到一边避雨,这屋檐不太宽根本容不下马车,忙扬声道:“南叔,你先别管,与车夫赶紧避雨要紧——”

      林南挥了挥手,“姑娘,不碍事的,将车安顿好要紧……”

      这马车是租来的,如今碰上了大雨,若有个损坏,他们可是要赔钱的,林南心疼那笔钱,当然林珑也是一样,小户人家没有太多的闲钱来耗。

      叶旭尧看到林珑梗着脖子担心地看向那中年男仆,一双秀眉几乎拢紧至打结,下意识地看向那叫南叔的人,敛了敛眉,这丫头担心人的样子倒也不令人反感,遂朝自己的小厮匪石看了一眼。

      匪石立即会意地撑着油伞去帮林南将马车赶到客栈后面去,他们进来避雨比较早,马匹等都安置在那儿,给了客栈掌柜一钱银子,他们就等于将那儿完全占用了,客栈老板乐意多得这么些钱,不过后来避雨的人就不能再随便使用。

      以致林南为了安顿马车伤透了脑筋,现在有匪石出面,这事情就能完全解决掉。

      林珑看到这回是沾了叶旭尧的光,脸色红了红,回头朝他道:“多谢叶公子。”

      叶旭尧只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林珑也不以为意,这人面无表情就对了,他若表情丰富,自己才要遭灾呢。正要退开一边离他远点,进来避雨的人是一拨又一拨,可见今儿个出城办事的人不少。

      两人站的地方又比较靠前,林珑退避不及,后面进来避雨的人莽撞地冲过来,她一个不稳向前跌去,叶旭尧退后两步想要避开她,看到她略有几分惊慌的眼睛,又突然眼明手快地伸手扶住她。

      两人四肢相接,略有几分滚烫,林珑一脸嫣红之色,还没来得及道谢,雨势渐大,后面避雨的人更为粗鲁,硬是挤进这小小的屋檐下,再度被推撞的她直接干脆跌进叶旭尧的怀里,顿时脸色更为难看。

      似有几分熟悉的少女幽香传来,叶旭尧略有几分失神,想要推开她的手猛然一改,握紧她的手臂,不由得想起那次在她寝室里躲避追兵时所见的美景,面色没变,耳根子红透,略有几分尴尬。

      林珑也是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还是云英未嫁的大姑娘,与男人这般接近算怎么一回事?忙想站稳脚根就推开叶旭尧。

      叶旭尧看到她后面是个避雨的壮汉,她若再退就要靠近对方的身子,眉头皱紧打了个死结,看到匪鉴正急匆匆地从客栈里面出来,忙问,“都妥了?”

      匪鉴点头刚要回话,就看到自家主子突然拉着那不知何时出现的林珑姑娘迈进客栈里面,动作迅速到让他想要多说几句话的功夫都没有。

      林珑被他拉着走,一时间也回不了神,在客栈屋檐下避雨,掌柜的不会说什么,可若是进去那就是另一个局面了,想到自己并不鼓的钱袋子,她有几分肉疼,钱都要花在刀刃上才行。

      这么一想,她挣了挣,“叶公子,男女授受不亲,你赶紧放开我……”

      “闭嘴。”叶旭尧回头看她一眼,再看了看外面一群大男人,那手掌握得更紧,丝毫没有松懈的意思,拉着她“咚咚”地上了楼。

      匪鉴跟在后面,目光古怪地在自家爷与林珑的身上来回转,自家爷这举动真是开天辟地头一次,莫不是被林家其他的姑娘吓着了?发现这林珑姑娘的好?

      之前林家二房与三房的主母都领着姑娘去见太太,想要解释清楚那天晚上的事情,而林家其他的姑娘自然将目光都放在自家爷身上,各种讨好的手段倍出。有人更是没有眼界力的送来吃食,自家爷有那洁癖,如何会吃那些玩意儿?少不得自讨没趣。

      今天自然也是这情形,自家爷干脆不配合,而是带着他们美名其曰出城办公,以此为借口避开太太的唠叨,以及林家其他几女的干扰。

      太太是个什么心思,他们这些奴仆也是不知晓的,太太明明也不屑林家二房与三房行的龌龊事,偏还是让林家那几女登门拜访,连他们都看得出来林家那几女行事不太妥,就差将贪婪二字刻在门面上。

      更可笑的是林家二房的女儿林璃还想要用区区几贯铜钱就想要收买他们,让他们为她所用,在爷面前为她美言几句,这想法本身没错,也是一条路子,可他们好歹也是侯府里面一等小厮,不说将来,如今哪会缺这区区几贯铜钱?

      这不知是看低他们还是看低侯府,侯府里面例如他们与太太身边的大丫鬟织锦每月都有二两银子的月钱,这足够普通一家五六口两个多月的嚼用。

      想到那情形,当时莫说是他,匪石也差点惊掉下巴,那叫林璃的女子还扬着下巴道:“这五贯铜钱可不少,你们若干得好,我还会再加,等我成为了你们的大奶奶,自然也会更关照你们……”

      当时匪石却是喷笑出声,在那叫林璃的姑娘瞪视下,匪石一本正经地道:“爷教过我们,不食嗟来之食,林璃姑娘还是收回去这天大的五贯铜钱,小的受不起。”咬紧天大二字。

      然后他们哥俩不管那叫林璃的姑娘气得脸色发紫,恭敬地行了一礼就转身走人,就凭这样的眼界力,这林璃姑娘就算嫁进叶家,也不会被爷看在眼里,只怕混得比有实权的管家娘子或者老爷太太身边的大丫鬟也不如。

      主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们从小就是家生子奴才,哪会看不明白?奴大欺主的事情还少见吗?

      眼前这林珑姑娘倒是看起来更让人顺眼些,以前没有比较,才会眼瞎地只看到她不好的一面,更是私下议论她心机重。现在再看,他都想要建议自家爷要不就选这林珑姑娘,至少回到本家时,不会因为贪婪与眼界低而惹出笑话来。

      林珑被强拉着走,“叶公子,这不妥,你拉我上来,南叔回头寻不到我怎么办?你且松手,我到外头等他去……”

      若不是见他之前帮了她一把,她早就一脚踢过去了,哪有男人这般拉个姑娘家的?他这不是要害她的闺誉吗?

      她的嘴嘟得老长,可见心下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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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的二楼颇为宽敞,一般接待的也是出城办事或者郊游的富家公子哥儿,所以这儿看起来还是颇干净。

      林珑的目光很自然地落在其中一张擦得极干净的桌子上,这张桌子还铺了一层月白暗纹的桌布,旁边还摆着两只铺着同样布料的雕花圆凳,而那叫匪鉴的小厮上前摆弄那一套明显不是这小客栈能有的上等青花瓷的茶具。

      泡茶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本来应是看得眼花缭乱才是,可她还是忍不住嘴角抽搐,斜睨了一眼身边抿着唇的男人,像他这样喜洁的人还是不要出门祸害别人为好。

      本以为这男人必是眼高于顶不会给人留情面的,如今一对比,上回他到林家时没弄出这一套玩意儿,已经很给她二叔父与三叔父面子,不然把嫌弃一摆出来,林家众人几乎都脸面扫地。

      叶旭尧看到匪鉴泡好茶摆好后,方才扯着林珑过去坐下,一松开林珑的手臂,看到她要起身,微抬眼道:“坐下。”顿了顿,“你那个南叔会找过来的,这样的雨天一时半刻也走不了。”

      林珑看了一眼他,还是不想与他共坐一桌,天知道,人家会不会嫌弃她脏什么的?万一上回故意弄脏他洁白衣裳的事情再被追究怎么办?瞟了一眼桌上的布,她都想要大骂贼老天了,人比人果然气死人。

      同样也是月白色的布,人家拿来铺桌子的都要比她身上穿得还要高级,嘴角一直抽搐,心里素质再好面对这对比就是怎么也好不起来,真想再骂一句贼老天。

      “还是不了,男女授受不亲……”她找着理由拒绝,万一这叶公子包藏祸心趁机坑她出银子,咋办?按理来说这是不太可能,可想到两人几次见面的不愉快,他不是老爱臆测她爱钱吗?别以为她看不出来。

      反正这人对她的观感就称不上好,只怕从来没看她顺眼过。

      “不用你出一个铜板儿。”叶旭尧看也没看她,径自整理了一下袖口,似乎对她一点也不感兴趣。

      林珑本来抬起的脚在听到他这句话时,一双剪水秋瞳转了转,顿时转身笑眯眯地坐下,不用花钱那真是好啊,别笑话她小家子气,有时候人得面对现实。“那敢情好,我恭敬不如从命了。”

      真个一【创建和谐家园】坐下来,反正话是他说的,若敢嫌她脏,她可是不依的。

      匪鉴看得偷偷掩嘴,看了眼淡定的自家爷,爷还真是了解这林珑姑娘的短板,就这么一句话将人留下,接收到爷不善的目光,他想到被踢的那一脚,又感觉到身子还疼着,忙收起笑容,做那严肃状。

      正在这个时候,匪石领着一脸担心的林南匆匆走了上来。

      林南一看到林珑,急忙小跑到她面前,“姑娘,南叔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回头就没见着您,南叔都快急死了……”

      林珑安抚地看了眼林南,“南叔,我没事的,这光天大白日的,到处都是人,能出什么事?你啊,就别多操心,给我定着就是。”

      林南还是难以放心,看了眼坐在一边的叶旭尧,自家姑娘与这个俊美的年轻人是什么关系?没有莽撞地咋呼出声,而是稳重冷静地征询林珑,“姑娘,这是……”

      “这是叶公子。”林珑瞄了眼似不在意的叶旭尧,简单说了五个字,并没有过多的介绍。

      无须林珑打眼色,林南一听是姓叶,顿时就睁大眼睛,这不就是襄阳侯家那位与林家有婚约的爷?

      倒吸了一口凉气后,他心下大喜,这是不是表明自家姑娘有这机会争一争?不过他不敢将这心思表露出来,而是抬头挺胸站在林珑身后,给自家姑娘长点面子。

      “南叔,你身上被雨水打湿了,先去擦一擦吧,回头得了风寒就不划算了。”林珑担心地吩咐。

      林南却是摇了摇头,这个节骨眼,他如何能离开?一旦走开,岂不是让这叶公子看轻自家姑娘不知庄重?“不碍事的,南叔身体强健,这么一点雨丝儿怎么就能淋病了?”

      叶旭尧微抬头看了眼这叫南叔的奴仆,这仆人倒是挺为她着想,不着痕迹地再打量了一眼略有几分担心的林珑,看得出来主仆关系很好。

      匪鉴与匪石两人都端来了一小铜盆柠檬水过来,分别摆在叶旭尧与林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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