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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骑 》-第 547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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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自封大维齐尔的奥斯曼统帅,心里还有别的如意算盘,也不愿意让城里的战利品被杀红眼的士兵抢夺。他更希望用城里的钱,粮食,精良的装备,连复辟曾经辉煌过的奥斯曼帝国。

      这一夜的攻城血战毫无悬念,以奥斯曼奴隶军团的死伤惨重而告终。

      然而几千人的惨重伤亡,却给守军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突厥斯坦城攻防战,最终发展成了一场大战役。

      这十来天,战局再次发生了重大变化,奥斯曼人虽是久攻不下,处于极危险的境地,随时会被四面八方赶来的明军围剿。然而,从奥斯曼,从波斯,甚至从欧洲赶来参战的人员越来越多,最终变成了群魔乱舞,这是一场守旧,宗教势力的全面反扑。

      其中,既有切迪身边规模不断膨胀的精锐近卫军,也有各地的地方军团和封建武装。安纳托利亚人,特兰西瓦尼亚人,鞑靼人,纷纷派出了自己的骑兵部队。最后,当一支六千人的鞑靼部落骑兵加入进来,切迪手下的部队,规模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人之众,还拥有了大小火炮一百多门。

      规模不断扩大的突厥斯坦城战役,发展到如今真真是应了一句老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场战役,很快发展成了中亚【创建和谐家园】,汗国,地方武装反抗大明帝国统治的大规模叛乱,并且一度将突厥斯坦城,几乎变成了一座孤城。

      由于来源复杂,这支人数众多的奥斯曼军队,几乎囊获了当时的所有战术体系。装备英国火枪的奥斯曼近卫军步兵,拥有出色的射击技巧,当少量使用重武器的肉搏步兵挡不住敌军时,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拔出荷兰制造的优质佩剑,去进行火拼。

      同样被扩编的近卫军骑兵,则装备着非常传统的西亚具装配置,以猛烈的冲锋与优秀的个人马上技巧,肆意砍杀。至于依然使用弓箭的鞑靼轻骑兵和弓箭手,同样是熟悉战争技巧的老手。甚至还有部分从埃及赶来的马穆鲁克骑兵,混迹其中。

      当然,为了攻城略地并消耗突厥斯坦城的精锐部队,奥斯曼人也不会忘记从各地的流氓和山贼中,征集规模庞大的山贼军。

      激战半个月后,在炮火的肆虐下,城外所有的建筑几乎都被摧毁了,原本繁华的城乡结合部,成为一片瓦砾。这些瓦砾堆,成为奥斯曼人极好的掩蔽工事,却又极大的阻碍了骑兵机动作战。

      一片狼藉,兵力薄弱的坚城一度岌岌可危。突厥斯坦城有多少守军呐,突厥精兵六千,关宁军五千,战兵都加起来也不过一万出头。一万守军对二十万贼众,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并且城内人心惶惶,真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大明帝国的援军在哪呢,从贝加尔湖出发的援军,还远在五百里开外。从大明西北出发的援军,受困于中亚崎岖的地形,行动迟缓。最先赶到战场的张水子,邓承志所部,在瀚海城得到了加强,麾下共计两万精骑,此刻正在战场外围的东南方,昼伏夜出,隐匿行踪并寻找战机。

      此外,尚有吴应熊的关宁军残部,龟缩在里海水寨大营里,动弹不得。

      突厥斯坦城,东南方。

      短短半月时间,战局竟恶化到如此地步,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或许就连发起叛乱的切迪,也未曾料到,他麾下兵力竟然膨胀到了二十万之众。这是兵临中亚之后,十余年来大明帝国面临的最要重考验。

      东南方,五十里处,一座小镇。

      安逸舒适的小镇,如今被衣甲鲜明的大批骑兵占据,两万铁骑顿兵于此,侦骑谨慎的接近战场,始终隐藏着行踪。这样规模庞大的骑兵,想要完全隐藏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张水子心知肚明,他的铁骑藏不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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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四十八章 兵临

      第一千四百四十八章兵临

      张,邓二人身经百战,自非吴应熊那般初出茅庐的新锐战将,可以比拟。两人昼伏夜出潜至战场外围,便是打着一战而克之的念头,主力隐匿不出,侦骑前出三十里,可战,可走,先将骑军主力立于不败之地。

      虽是如此,留给两人决策的时间不多,是战,是走应当机立断。这便是作为一支野战机动骑兵军,所必备的军事素养,非百战骁将不能为之。野战骑兵军,国之根本,便如同当年大明成祖建立的三千营,又如同建州八旗军,无不是如此。

      这一夜,月朗星稀。

      张水子冒险亲临前线,观察敌阵,心中亦是吃惊不已。奥斯曼人围城经验丰富,联营数十里,在突厥斯坦城外建起了大大小小的帐篷和营地。大量苦力挖掘了漫长的战壕,彻底断绝了城内和城外的联系。

      后队,正在加紧运输中的一些大炮,正在构筑炮兵阵地。

      喧嚣中,一些攻城炮在各军炮手的操作下,已经开始连续不断的轰击城墙。千里镜中,奥斯曼人的连营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张水子瞧着那些奥斯曼人的大炮,脸色阴沉到快要滴出水来。

      大炮,国之重器,当年大明天兵兵临突厥,维也纳大捷之后,早已将中亚,中欧各部,各城的大炮收缴一空,那么叛军的大炮又是从哪里来的。仔细一瞧,张水子气的鼻子都歪了,那些大炮分明是大明军中制式的,只是型号有些老旧。

      叛军怎么会有大明制式的攻城炮,此事和关宁军,吴三桂,夏国相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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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水子险些气疯了,天亮前悄然退走,回了营仍忍不住破口大骂。邓承志亦面色凝重,他两人打了老鼻子仗了,都心中了然,这些来历不明的大炮对城内守军来说,怕是极其致命的威胁。

      “今夜,当克之!”

      “然也!”

      两位领兵大将略一合计,便定下计来:“分兵吧。”

      张,邓两人此时亦别无选择,只有分兵各领一支骑军,主动出击。邓承志领兵突袭,抵住奥斯曼人的骑兵主力,张水子则隐忍不发,寻找战机偷袭那些大炮。不论如何,突厥斯坦城万万不能有失。

      张,邓两人独领一军,久镇地方,自然别具战略眼光。此坚城是不容有失的,一旦失守则二十万贼众蜂拥而入,堆积如山的粮食,武器,弹药被瓜分一空,贼众必势大不可制也。后果实在是不堪想象的,那便是万死难辞其咎。

      夜,如水般凄美,又肃杀清冷。

      就在此时,奥斯曼人对这支昼伏夜出,潜伏到眼皮子底下的两万明骑,仍是一无所知的,这便在开战之初,被大明骑军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午夜已过,凌晨时分,正是围城大军最疲惫,最松懈的时刻。

      低喝声中,不闻人声,只有甲胄响动,兵器交击声,城东南三十里外骑兵大军倾巢而出,发起夜袭。两人这一分兵,邓承志分去了最精锐的开原铁骑约三千余骑,志不在杀伤,而在夜袭突击制造大规模混乱。

      既是夜袭闪击,必然兵不在多,而在精,这却正是开原铁骑的拿手好戏。后头,张水子领骑兵军主力,隐忍不发,只得围城奥斯曼大军一乱,他便寻一个合适的战机,卷入敌阵,务必要将那些攻城大炮毁去。

      “出!”

      “邓兄,珍重!”

      邓承志翻身上马,四周围尽是一言不发的开原铁骑,装备精良到无以复加。这支由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骑兵野战军,虽久疏战阵,却历经多年建设,着实武装到了牙齿。并且这支铁骑的人员构成,进来年,补充了大量兵学结业的优秀少壮派军官。譬如开原兵学骑兵科,这是一个很神秘,也很荣耀的所在,能考入骑兵科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这些人,有些是从边军,镇军中遴选的下级军官,回炉进学重造的。有些是名门之后,勋贵子弟,还有些是平民出身的子弟,满脑子想着建功立业的少壮派。无一例外,这些人都懂得读书认字,具备高超的战术素养。

      当年,辽王马城给开原兵学骑兵科,曾留下过一句铭训:“不懂读书写字的军队,是一支愚蠢的军队,一支愚蠢的军队,是打不了胜仗的。”

      这句铭训自然被骑兵科奉为经典,鲜红的字迹就刻在校舍的大门前,世世代代永远流传了下去。故此,仅从人员构成来说,开原铁骑越来越有近代骑兵的模样。人员构成保证了这支野战骑兵军,打不垮,拖不烂,坚韧到极点的作战意志,足以让顽敌闻风丧胆。

      战术上,大明骑兵野战军,也曾经采用过火枪战法,还发展出了独特的半回旋战术,说白了就是冲上去放枪,放完了打马跑开,后排再冲上去放枪。然而此种火枪骑兵的回旋战法,在实战中很快便被弃用了。

      何故如此,火枪,不是应该比刀剑更具有杀伤力么,其实不然。

      大明帝国的殖民扩张史中,靠着先进武器击败了所有古老民族,但大明帝国最精锐的骑兵野战部队,与被其击败的所有对手一样,都用的是冷兵器而非枪炮,为何近代骑兵舍火器而取刀剑。

      辽王马城是这样说的:“火药将骑士阶级炸得粉碎,但是,但骑兵并未因为火药武器而消失,反而日益成为战场突击力量的中坚。近代早期的骑兵也曾流行过被称为半回旋的火枪战术。但很快火器就沦为辅助武器。”

      “火枪骑兵,对付装备简陋的游牧轻骑兵,或许可以奏效。”

      “然而一旦遭遇了欧洲人,奥斯曼人的精锐骑兵正规军,便不堪一击了。”

      “早在大明帝国征服乌拉尔山脉的战争中,大明骑兵遭遇了精锐的波兰翼骑兵军团,大明骑兵曾多次掏枪射击,以试图阻止波兰翼骑兵的冲锋,却仍被冲得人仰马翻。实战证明,相比不太靠谱的火枪,刀剑才是骑兵的决胜利器。”

      故此,开原铁骑发展到开城九年,仍是回归到了冷兵器决胜的路线上来。开原铁骑如今使用的主战武器,也是一种全新设计的马刀,样式已经很接近于后世的近代骑兵马刀,说是马刀,其实更接近于直剑,或者说直刀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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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四十九章 袭营

      奥斯曼骑兵,大明骑兵因为作战思想和实战经验的差异,骑兵的制式武器和杀敌动作完全不同。奥斯曼骑兵世世代代使用的骑兵武器,是适于劈砍的弯刀,而大明骑兵的标准武器却是适合刺杀的直刀。

      奥斯曼弯刀的优势是劈砍时会留下巨大伤口,很容易动摇敌方军心,冲锋时,砍杀动作容易连续完成,便于反复冲杀,缺点是劈砍容易致伤不易致死。对甲胄精良的大明铁骑,往往无法做到有效杀伤。

      而大明铁骑装备的直刀,优势是虽然造成的伤口不大,但刺中躯干或头面几乎必死,缺点是快速冲锋时刺中对方后不易拔出,不利反复冲杀。到底该用弯刀还是直刀,这在历史上也是曾经激烈争论的。

      最终,大明骑兵选择了更适合马上刺击的直刀,针对直刀刺击后不易拔出的缺点,大明帝国给出的解决方法,给骑兵多配几把刀就是了。故此,一名开原铁骑通常配备两到三把马刀,左右都是拿钱堆出来的铁骑,也不差多配几把马刀。

      “出!”

      呼喝声中,骁将邓承志一骑当先,三千开原铁骑蜂拥而出。

      此时,邓承志将自己捆成了一只大粽子,头戴铁盔,内穿轻薄的锁甲,外罩一件精良的大红棉甲,前胸,后背都加装了防箭板。防箭板,是取代了东方骑兵护心镜的一种设计,防护力比护心镜更强。

      他马背左侧的褡裢里,搁着两只家传铁锏,右侧则挂着两把马战直刀,手里还抄着一杆尖细的破甲枪。胯下战马,更是素质极高的改良辽东马,身后还牵着一匹驮马。他这一身装备加起来值多少钱呐,超过两万块龙元。

      两万块龙元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家五六口人,十年吃喝无忧了。开原铁骑作为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起家部队,享受的待遇,装备自然是最好的,这便是一支生生拿钱堆起来的精锐骑兵军。

      马城自起兵以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拿龙元将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敌人,统统砸死,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达成了。两万块龙元穿在身上,金光闪闪的,那怎么可能不凶猛,不精锐,不犀利呐。

      嘈杂的马蹄声中,三千铁骑以托马代步,牵着健壮的战马,向前出发。

      开原铁骑单兵素养极高,在集团作战时更是恐怖。作为一支近代骑兵,开原铁骑在集团作战时,在两翼,中队配置了大量军官,士官,这样做的好处是冲起来势不可挡,大批作战意志顽强,素养高超的军官率队冲锋,冲起来便是雷霆万钧。

      然而,缺陷也不是没有,因为军官都冲锋在前,一旦冲起来便停不下来。于是乎,这就对普通士卒的战术素养,纪律性,作战意志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战时普通士卒需要紧跟军官,乱军中万万不能失去建制。

      即便失去建制了,也要第一时间重新集结起来,否认便会陷入被围剿的险恶境地。故此,建设这样一支骑兵野战常备大军的难度有多高,可见一斑。将是骁将,兵是精兵,必然得要求做到全军上下,俱是精锐。

      凌晨时分,突厥斯坦城外,东南方。

      嘈杂的马蹄声中,邓部三千铁骑抵达战场,面前便是灯火通明的奥斯曼人联营,那数十里联营中人声鼎沸,嘈杂。夜间正在调动兵力换防的奥斯曼人,竟疏于防范,这便给邓部铁骑提供了绝佳的战机。

      “换马!”

      “整备军械!”

      军官的低喝声中,三千铁骑纷纷翻身下马,默默的整理起行装,兵器,将驮马仍在原地,翻身骑上养精蓄锐多日的优良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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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承志翻身上马,三四十斤的负重压在马背上,精挑细选的改良辽东战马,竟纹丝不动,反而难耐的喷着响鼻。良种蒙古马与【创建和谐家园】马混血,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改良马,日渐表现出血统的优势,兼具【创建和谐家园】马的爆发力,蒙古马的出色耐力。更别提这位邓帅胯下战马,可是精挑细选的良种,更加优良。

      “建功立业,当在此时,出!”

      又一声低喝,杀气腾腾的三千铁骑蜂拥而出,开始有些散乱,很快便形成三列纵队,往灯火通明的数十里连营,杀气腾腾靠了上去。

      五里,明亮的灯火已近在眼前,喧闹声不绝于耳。邓承志驱策着战马踩着小碎步,挺着尖细的破甲长枪,面前有几座高大的箭楼,密密麻麻的牛皮帐篷,洞开的营门近在眼前了,一队队奇装异服的域外蛮人正在调动,行走。

      对这些域外蛮夷,邓承志打心底里厌恶:“杀不尽的蛮夷!”

      “驾!”

      一声低骂,又是一声低喝,虽久疏战阵,他心中热血竟沸腾了起来。一时间不闻人声,便只有战马加速时发出的轰鸣声,不久城下东南方便尽是奔腾的战马,大地随之颤抖了起来,威势无双。

      邓部铁骑可说是狂妄之极,以三千骑击二十万,竟人人奋勇,求战心切。也是大家伙在远东憋坏了,如今重临中亚再度披挂上阵,那一双双眼睛竟赤红,森然,无法形容的铁骑无双,在奥斯曼人面前露出了狰狞的钢铁獠牙。

      战马疾驰中,各营,各哨军官纷纷越众而出,将雪亮的马刀拔了出来。马蹄声隆隆,既是闪击偷营又是夜袭,三千铁骑便保持着三列纵队,向着洞开的营门疾驰而去。营门外,此时正有大股兵力调动。首当其冲,一支倒霉的奥斯曼近卫骑兵,正要出营,迎头撞上了蜂拥而来的红色铁骑。

      黑夜里,大地震颤了起来,疾驰中的铁骑滚滚而来。

      “啊!”

      几声惊叫,这支倒霉的近卫骑兵队竟目瞪口呆,失了神,瞧着黑夜里红色的骑兵从天而将,席卷而来。噗,尖细的破甲长枪刺翻一骑,撒手,弃枪,邓承志一伸手将左侧褡裢里的两根家传铁锏,抄在手中。那两根铁锏久经战阵,饱尝了鲜血,竟早已变成了暗黑色。

      第一千四百五十章 金戈

      “啊啊啊!”当面一骑吓的哇哇大叫起来,穿一套黑色胸甲,打着一杆鹰旗,顶盔上插着两根大雁翎,瞧着与普通的奥斯曼骑有些不同。噗,双马交错,狂猛的一铁锏劈头盖脸,那胸

      甲骑兵直挺挺的栽洛于马上,鹰旗无力的颓然坠地。

      希律律!那支数百人的胸甲奥斯曼骑兵,堵在营门处进退不得,在开原铁骑冲击下,一时间人仰马翻。当啷,又一声金铁交鸣,邓承志手中两把铁锏左右开工,使出出神入化的家

      传锏法,竟十分蛮横的碾进了营门。前队,两翼此时俱是骁勇的大明将官,组成一个犀利无匹的攻击箭头。三千铁骑成三路纵队,毫无停滞的涌入营门,便如同尖刀切开了柔软的豆腐,四散开来,大肆砍杀

      着。又如同一颗加农炮发射的炮弹,轰入敌群,其狂猛的势头根本无法阻止。

      “放火!”

      “杀!”低喝声中,袭营,闪击本就是开原铁骑压箱底的本事,杀人放火都是出色的行当。这袭营放火也是个技术活,最重要头脑清醒,一触即走,免得大火烧起来连己方骑兵也

      困住了,最忌讳的便是恋战,贪杀。灯火通明,数十里连营之内,但只见一匹匹撒了欢的战马,撒开四蹄狂奔起来,所过之处惨叫声震天。马背上一个个时隐时现的红色身影,翻滚着,劈砍着,用马刀挑起

      一根根火把,轻轻一甩。呼啦,火头一闪,一个个帐篷便烧着了,火借风势熊熊燃烧了起来。一触即走,三千铁骑在连营中四散开来,便如同水银泻地一般,无孔不入,这本身也是极危险的事情

      ,对组织,纪律,士卒的战术素养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倘若有人稍不留神,掉了队,脱离了同袍战友的保护,那便九死一生了。

      “啊啊啊!”

      “系哩呱啦!”不出一炷香,邓部铁骑已深入敌营,一队队铁骑不管不顾的蛮横推进着,四处放火杀人制造混乱。混乱便如同一颗石子扔进了水里,一圈一圈的荡漾了开来,浓烟火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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