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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的女儿 》-第 5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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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担心,我正在康复。甚至连我的脾气都好多了。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读历史故事,有没有听过塔中王子?”

      “每个人都听过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们怎幺死的吗?”

      “当然知道,他趁他们睡着时把枕头压在他们脸上。”

      “谁?”

      “他们的坏叔叔,理查三世啊,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不应该想这些事情,你应该读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着回家吗?汀可,还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时间,是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到戏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个字条给她,当她到的时候就会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写着:

      “为了对麦克的爱,帮我找一本汤玛斯.摩尔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这一页撕下,折起,把玛塔的名字写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给舞台门回的老萨克顿,他会交给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门口的话,那儿的凳子大排长龙呢,”汀可太太说,与其说她在评论倒像是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像是要永远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部分。葛兰特每一年的圣诞节都会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一个都是英国优良传统皮制品的艺术之作,设计得如此令人赞叹,制作得如此完美,连玛塔都可能会带着去布莱格餐厅吃午饭。但他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汀可太太认为当铺是比监狱更可耻的地方,所以他并不怀疑她拿她的礼物去变换现金。他推测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个抽屉里,还包在原来的包装纸里。也许她有的时候会把它们带出去示人,也许只是自己带着高兴;也许只是觉得拥有它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为我的丧礼预存的东西”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样。下次圣诞节他要打开她的这个破烂手提包,这个终年不离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钱的那一层里摆些东西。她会一点一点的花掉,当然,花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上,所以最后她会不知道她是怎幺花掉的,但也许日常生活中一连串小小的满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样,可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好东西有价值多了。

      汀可太太离开的时候,鞋子和束腹咯吱作响,仿佛一首协奏曲。他的思绪回到田纳先生的书上来,并试图找找看田纳先生有没有对哪个人多着墨一点。结果他发现困难重重。

      不论是天生的还是职业需要,他就是对人物感兴趣。他的偏见,不论先天或后天,都是针对个人。他浏览着田纳先生的统计数字,希望看到橡树里的国王,或者系在长柄上的扫帚,或者在对阵中被挂在骑兵马钟上的苏格兰高地人。不过至少他知道了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只在告解时喝水”。理查三世时代的英国劳工,看来似乎在这块陆地上受到相当的礼遇。田纳先生引用同时代某人用法文写的一段文字。法国国王不准人们用盐,除非付他自订的垄断价格向他购买。军队什幺钱都不付,稍有不满就残酷地对待人民。葡萄园的收成四分之一要给国王,所有的城镇每年都要付一笔钜额年费给国王的军队。农民生活困苦,没有毛衣可穿。他们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短紧身衣,裤子只到膝上,腿就【创建和谐家园】在外,妇女们则光着脚。除了汤里的咸肉肥油之外,人们没肉可吃。中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遭人指控,就会受到私刑审问,或许就此一去不回。在英格兰却大不相同,没人可以强占他人房屋。国王不得强征税赋,也不得擅改法律。英格兰人只有在告解的时候才喝水,他们有各种肉品鱼类可吃。他们全身穿著上好的毛织品,生活杂什供应充分。英格兰人除非经过一般法定程序否则不会随便被【创建和谐家园】。

      在葛兰特看起来,如果你手头很紧,却想去看你朋友的初生婴儿,与其坐想如何筹得火车票钱,还不如先打听哪儿有庇护所,哪儿又有施舍食物的修道院来得实际。昨晚和他一起入梦的绿色英格兰真是有太多优点了。

      他翻阅十五世纪的章节,企图寻找有关人物的文字。也许只是个别的报导兀自鲜活的呈现,像一盏聚光灯一样只照亮舞台上需要强调的部分。但他找到的故事却和大家对理查三世的整体印象格格不入。据田纳先生所言,理查三世时的国会是有史以来最自由、最进步的;他想,如果田纳先生因为理查三世拥有为多数人谋福的理想而略去他私底下的罪行不写是否值得。不过田纳先生提到的理查三世似乎就这幺多了。除了对巴斯顿家族难以停止的聊了几世纪的天──之外,书中缺乏对人物及人性的描述。

      他让书滑落胸前,用手摸索到另一本书:《瑞比的玫瑰》。

      第五章

      第五章

      《瑞比的玫瑰》显然是本虚构的小说,但至少比田纳的英格兰宪法史好拿得多。此外,它还是考据相当严谨的历史小说,换句话说,它看来像用对话写成的历史。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传记而非凭空想象的故事。伊芙莲.培尼──艾利斯,不管她是谁,提供了画像和族谱,而且看起来作者并不想写得像他和萝拉表妹小时候所说的“八股文章”。书中没有文诌诌的之乎者也,是本简单明了的作品。它的文采比田纳先生的著作还要耀眼,耀眼得多了。

        葛兰特相信,如果你无法了解一个人,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试图去了解他的母亲。所以在玛塔为他带来超凡入圣、无懈可击的汤玛斯.摩尔对理查的个人评价之前,他很乐于──读西西莉.纳维尔约克公爵夫人的生平。

        他看了一眼族谱并且想着,爱德华和理查这两兄弟,不但是最具平民生活经验的国王,而且还是英国血统最纯正的国王。他看着他们的血缘并惊讶于,从纳维尔、费兹兰、派西、霍兰、马汀莫、克里弗德,和奥迪利以及布兰塔吉聂特的伊利莎白女王全都是英国人(这也是令伊利莎白女王自豪的);如果把威尔许的那一支也视为英国人的话。与在诺曼底人征服英国到农夫乔治之间,所有只有一半英国血统的杰出君王──半法国,半西班牙,半丹麦,半荷兰,半葡萄牙相比较,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土生土长的优良品质也不遑多让。

        他还注意到,他们母亲那边的皇家血缘也不逊于父亲那边。西西莉.纳维尔的祖父是高特的约翰,兰开斯特王朝的第一人,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她先生的两个祖父是爱德华三世的另外两个儿子,所以爱德华三世五个孩子中的三个对这两个约克兄弟的诞生有所贡献。

        “作为一个纳维尔家人,”培尼艾利斯小姐说,“总具有某种份量,因为他们是大地主。纳维尔家人几乎都生得漂漂亮亮,因为他们是个长得好看的家族。纳维尔家人都相当独特,因为他们善于表现他们的性格和气质。同时拥有这三种纳维尔的天赋,并发挥到极致的,就是西西莉.纳维尔了。早在北方被迫在白玫瑰和红玫瑰军之间选边站之前,西西莉.纳维尔就是北方唯一的玫瑰。”

        培尼艾利斯小姐的论点是,西西莉和理查.布兰塔吉聂特─约克公爵之间的婚姻是有爱情的。葛兰特以几近轻蔑的怀疑看待这样的说法,直到他注意到这段婚姻的产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每年生一个孩子并不代表什幺,只能说他们生产力旺盛。而西西莉为她英俊潇洒的先生生了这幺多孩子只能表示他们的确住在一起,却不见得能表示这就是爱。但在当时妻子的角色应该是温顺地待在家里掌管家计,西西莉.纳维尔却总是陪着她丈夫旅行,这似乎足以证明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他们旅行的范围和频繁的程度可以从她孩子们的出生地看出来。她的第一个孩子安,生在弗德林黑,他们在北汉普顿郡的老家中。在婴儿时期就夭折的亨利,出生在海特菲德。爱德华生在鲁恩,公爵真正执行公务的地方。爱德蒙和伊利莎白也生在鲁恩。玛格丽特生在弗德林黑。年轻时就死去的约翰生在威尔斯的尼斯。乔治生在都柏林(这会不会是,葛兰特想,好得无话可说的乔治会有近似爱尔兰人的拗脾气?),理查则生在弗德林黑。

        西西莉.纳维尔并没枯坐在北汉普顿郡的家中,等待她的男主人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来看她,反倒陪着他周游各地。这倒满符合培尼─艾利斯小姐的理论。即使再挑剔也会认为这是个非常成功的婚姻。

        这也许说明了当爱德华的两个小弟弟住在巴斯顿家的公寓时,为什幺他会天天去看他们。约克家族是很团结的,即使早在苦难发生之前。

        出人意料的,在他翻看的过程中迸出了几页特别的东西,那是一封信。一封出自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孩,爱德华和爱德蒙给他们父亲的信。男孩们在劳德洛城堡受教育,在复活节当周的那个星期六,趁着有人要返乡,他们托他带回了对他们讨厌的老师的严厉批评,并请求他们的父亲听听信差带日来的故事。威廉.史密斯,他带回来了他们所受压迫的所有细节。这封求救信写得相当合于礼数,不过结尾的补白却对整个形式稍有破坏,他们写着谢谢他寄衣服来,但是他忘了寄他们的祈祷书。

        尽责的作者培尼─艾利斯小姐还为这封信加了批注(看起来是写在棉纸上的手稿),他现在翻得慢多了,希望找到更多东西。警察对事实的证据最为饥渴。

        他找不到什幺东西,不过却看到一出家庭【创建和谐家园】戏,让他好好读了一阵子。

        公爵夫人走到门外,沐浴在伦敦十二月稀薄却刺眼的晨光中,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离去:她的丈夫,她的哥哥,和她的儿子。德克和他的外甥们把马牵到庭院里,在铺满鹅卵石的地面上有着三三两两的鸽子和嘈杂的麻雀。她看着她的丈夫,一如以往的踏实稳重、慎思熟虑,想着他唯一流露真性情的时候,就是当他要骑马去弗德林黑看新来的公羊而非准备出征。赛利斯伯利,她的哥哥,有着纳维尔家人的典型性情;善于察言观色并总是忙于讨好每一个人。她看着他俩并且在心里对他们微笑着。但深深抓住她的心的却是爱德蒙。爱德蒙今年十七岁,非常纤瘦,非常生嫩,非常容易受伤害。初次出征为他带来的骄傲和兴奋使他满脸通红。她想跟她丈夫说:“照  顾爱德蒙。”但却不能这幺做。她丈夫不会懂她的意思,而爱德蒙如果心生怀疑,将会怒不可遏。如果只比他大一岁的爱德华现在就可以统领自己的军队驻守在成尔斯边界,那幺,他,爱德蒙,年纪就应该大到足以出去亲眼见识一下战争。

        她看一眼跟在她后面出来的三个较年幼的孩子;玛格丽特和乔治,这两个是漂亮极了,在他们后面的──他总是落在后面是她们家的丑小鸭,理查。他深色的眉毛和棕色的头发使他看来像个外人。年方十四善良邋遢的玛格丽特,看着这一切不禁湿了眼眶。乔治既羡且妒,因为他才十一岁,与战事尚且无缘。瘦弱的小理查看不出一丝兴奋,不过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心里正咚咚的打着小鼓呢。

        三匹战马奔出庭院,蹄声达达,身上的配备叮咚作响,加入了等在路旁的仆人们的行列。孩子们叫着,舞着,挥手目送他们出了庄园的大门。

        而西西莉,从来没见过这幺多男人,这幺多她的家人同时出去打仗。回到家之后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沉重,她虽然百般不愿意却不禁要这幺想,他们之中谁再也不会回来?

        然而她没想到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回来。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在那一年结束之前,她丈夫表情严肃的人头,上面戴着用来侮辱他的纸皇冠,被高挂在隶属约克的米柯城门上,她哥哥和她儿子的头则被挂在另外两个门上。

        那也许是虚构的,但却让人对理查更了解些。金发家庭中的棕发人,那个看来“像个外人”的“丑小鸭”。

        他暂且不看西西莉.纳维尔的部分,开始在书中搜寻她的儿子理查。但培尼─艾利斯小姐看来对理查不大有兴趣。他只是家中的小尾巴,生来就是为了在家讨母亲欢心,而爱德华则是在外出尽锋头。爱德华和他的纳维尔家表兄渥威克,赛利斯伯利的儿子,一起嬴得脱顿之役,当时,兰开斯特的凶残依然令人记忆犹新,他父亲的头还钉在米柯城门上,他的表现证明了他是个有容人之量的人。在脱顿有四分之一的人都这幺说。他在威斯特米尼斯特艾比被立为英格兰王(两个流亡在乌特勒克的小男孩也被分别尊封为克雷伦斯和格洛斯特公爵)。在弗德林黑的教堂,他以隆重的仪式安葬了他的父亲和他的哥哥爱德蒙(不过护卫悲伤的送葬队伍,在七月从约克夏走了整整五天,光荣抵达北汉普顿郡的却是当时十三岁的理查;近六年之后,他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策马离去。)

        直到爱德华已经当国王当了好一阵子之后,培尼─利斯小姐才让理查回到故事里来。他当时与他的纳维尔家表兄弟们在约克夏的米德汉受教育。

        当理查骑马远离了温斯利灿烂的日光和疾风回到城堡的荫影下时,感到有一股奇怪的气氛。门口的警卫兴奋地大声讲话,却在他出现的时候尴尬地嘎然而止。不仅这样,原本在这个时候应该人来人往的广场,也显得宁静异常。就要到晚餐时间了,不论是习惯还是饥饿,都会使米德汉的居民从各式各样的工作上返家,就像他也是因为这样,才在这个时候结束闲逛,回家吃晚餐。这样静悄悄的,被遗弃了的感觉实在很不寻常。他牵着他的马走进马厩,但没有人在那儿等着接过马。就在他卸下马鞍的时候,他注意到隔壁饲栏有一匹困乏的棕马。这匹马并不属于米德汉,它是如此之累以致于连吃都懒得吃,只是将头沮丧且累坏了似的垂在双膝之间。

        理查将他的马擦拭了一遍,在它身上盖一块毯子,再拿一些干草和新鲜的水喂它之后才离开。他心里疑惑地想着那匹累坏了的马和这神秘的宁静。当他停在大门口的时候隐约听到大厅里传来的声音,就在他考虑要不要在上楼回房前先去那儿看看是怎幺回事时,楼梯上方传来了:“嘘……”叫他的声音。

        抬头一看,他表妹安的头伸出了扶手,她的两根既长且美的辫子挂下来,像两条系铃铛的绳子。

        “理查!”她有点像耳语的对他说,“你听说了吗?”

        “有什幺问题吗?”他问,“怎幺了?”

        当他走向她时她一把抓住他的手,拖他朝他们在顶楼的教室走。

        “到底是什幺事?”他问,同时把身体往后倾,像是【创建和谐家园】他那十万火急的样子。“发生了什幺事?可怕到你不能在这儿告诉我?”

        她把他一把推进教室然后把门关上。

        “是爱德华!”

        “爱德华?他病了吗?”

        “不!是丑闻!”

        “喔,”理查说,松了口气。丑闻对爱德华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怎幺了?他有新情妇了吗?”

        “更槽!喔,更,更糟,他结婚了。”

        “结婚?”理查说,由于根本不相信所以他的声音听来相当平静。“不可能。”

        “但他的确结婚了,这是一个小时前伦敦传回来的消息。”

        “他不可能结婚,”理查坚持。“国王结婚是件大事,是合约,是协议,甚至是整个国会的事,我想。你为什幺会认为他已经结婚了?”

        “不是我认为,”安说,她说了这大半天他却如此冷静的接受,不禁令她有点失去耐心。“全家人都在大厅气愤地讨论这件事。”

        “安!你在门口偷听了吗?”

        “喔,别那幺正经。毕竟我并没志幺认真听,河的对岸都听得见啦。他娶的是葛瑞女士!”

        “谁是葛瑞女士?哥洛比的葛瑞女士?”

        “是的。”

        “但是不可能,她有两个孩子,而且年纪相当大。”

        “她比爱德华大五岁,可是美得不得了──这是我不小心听到的。”

        “什幺时候的事?”

        “他们已经结婚五个月了。在北汉普顿那秘密结婚的。”

        “但我以为他会娶法兰西王的妹妹。”

        安以一种别具深义的音调说着,“我爸爸也是。”

        “的确,这对他来说非常尴尬,不是吗?在协商了那幺久之后。”

        “伦敦来的信差说他常常暴跳如雷,这使他看来像个傻瓜。她好象有一整队的亲戚,而他讨厌他们每一个人。”

        “爱德华一定着了魔。”在理查充满英雄崇拜的眼光中,爱德华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的。他的愚蠢,无可否认的,毫无道理的愚蠢,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着了魔。

        “那会让我母亲心碎,”他说。他思及他父亲和爱德蒙被杀的时候,还有兰开斯特大军进逼伦敦城门的时候,他母亲展现的勇气。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将自己里在自怜的保护膜里。她安排他和乔治去荷兰的乌特勒克,就有如她安排他们去学校就读一样。他们可能再也无法相见,但是她却冷静的,以不掉一滴泪的实际态度,让自己忙于为他们准备在冬天横渡英吉利海峡所需的温暖衣物。

        她如何忍受这个,天外飞来的一击?这个有破坏狂的傻瓜。这毁灭一切的愚行。

        “是的,”安温柔地说。“可怜的西西莉姑妈。爱德华这样的伤害每个人真是罪无可赦,罪大恶极。”

        但爱德华还是完美无瑕。如果他做了什幺错事那是因为他生病了,着魔了,中蛊了。爱德华依然拥有理查的忠贞;全心全意的,近乎崇拜的忠贞。

        即使在多年以后那样的忠贞──成年的,基于认知和接受后的忠贞──依然那样的全心全意。

        然后故事进展到西西莉.纳维尔的痛苦,以及她是如何的试图重整她和儿子爱德华之间的关系,她是既高兴又觉得羞耻,不过她的侄子渥威克却气得不得了。

        还有一段很长的文字描述这位有着著名镀金般秀发的坚强美女,成功地做到了其它温驯美女做不到的事;以及她在西敏寺的即位典礼(她在渥威克沉默的【创建和谐家园】中登上王位,渥威克无法不去想伍德维尔的这一大家子人,将看到他们的姊妹伊利莎白登基成为英国女王。

        下回理查出现在故事中是他身无分文准备前往林恩,正当无计可施时突然有一艘荷兰船刚好停在港湾里。同行的还有他的哥哥爱德华、爱德华的朋友海斯汀和一些随从。他们这些人除了全身上下的行头之外一毛钱也没有,在一番争执之后,船长同意以爱德华的毛皮帽子充当船费。

        渥威克最后终于决定他受够了伍德维尔家族,他曾帮助他表哥爱德华登上英格兰王位,他就可以一样轻而易举的拉下他。此举获得了所有纳维尔家人的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包括了好好先生乔治。他觉得迎娶渥威克的另一个女儿伊莎贝尔,藉此获得蒙特哥、纳维尔和毕强普三个地方半数的土地继承权,要比对他哥哥爱德华忠、心耿耿划算得多。短短十一天内,渥威克就政变成功,让整个英格兰大吃一惊,而爱德华和理查只得在阿卡莫和海格间,十月的泥地里蹒跚地逃亡。

        从那时起,理查就总出现在故事的背景里。从布鲁芝沉郁的冬天,直到在勃艮地与玛格丽特在一起──在贝纳德堡与他和乔治一起,站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父亲出征的,善良的,红着眼眶的玛格丽特,现在已经是勃艮地公爵夫人。玛格丽特,善良的玛格丽特,既忧虑又惊慌──就像未来许多人会忧虑与惊慌一样──由于乔治难以理解的行为。她决定为她这两个较令人景仰的哥哥做募款及宣传的工作。

        虽然培尼艾利斯小姐的兴趣是在卓然出众的爱德华身上,但这倒也没有使她对理查的成就隐而不彰。玛格丽特出钱雇的船,全是由理查整装完成的;而当时理查还不到十八岁。而且当爱德华与为数甚多的随从被乔治和他的军队困在英格兰草原时,是理查跑去乔治的营帐,去劝已被玛格丽特软化的乔治重新和他们结盟,爱德华才得以继续前往伦敦。

        不过,葛兰特想,最后这一项倒算不上什幺伟大的成就。乔治显然很容易被说服做任何事,他天生就耳根软。

      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他对《瑞比的玫瑰》以及读小说这种不登大雅的乐趣还没失去兴趣之前,玛塔寄来了一份包裹,里面的乐趣毋宁是更值得尊敬的──由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所记录的历史。

        随书附着一张短柬,在玛塔超级昂贵的笔记纸上,她那大而潦草的字写着:

        没法儿亲自带来只能为你寄上这本书。忙得快疯了。我叫【创建和谐家园】去布莱辛顿街那里,结果没有一家书店有汤玛斯.摩尔,所以就去公共图书馆找。不知道怎幺没人想过去图书馆。也许是因为预期那儿的书都会被看得烂烂的。不过这本看起来却干净如新。你有十四天可看。听来像是刑期倒不像是借贷。但愿你对那驼背有兴趣是表示你的芒刺已不再那幺恼人了。希望很快见到你

      玛塔

        这本书如果有点年纪了的话,看起来的确算是干净如新。看了一会儿《瑞比的玫瑰》之后,他发现这本书的印刷已不再令人兴奋,密密麻麻的段落更令人不耐。不过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读它。而摩尔这本,毕竟谈的主题就是理查三世,他所关心的主角。

        一小时之后他从书中回过神来,茫然而困惑,觉得很不自在。倒不是书中的故事让他惊讶,一些史事是早在他意料中的,只是他没料到汤玛斯爵士会这样写。

        他晚上睡得很不好,躺在那儿长时间地醒着,沉思着;一边痛苦烦恼,一边小心警醒着,与其说他在睡觉倒不如说他在打盹。他不能平静的心一直辗转反侧,他那令人发指的行为留下的阴沉印象和强烈记忆使他内心翻搅。

        这都还好,但是当他接着写道“这是他与他阁员之间的秘密”时,读者会立刻产生反感。一种背地里道长论短和仆人们暗中窥伺的气氛从扉页间消失。读者之前对那躺在床上痛苦不堪的家伙所引发的同情,在自鸣得意的作者揭露这一点之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杀人犯的器量似乎还要比这个写他的人还大些。

        这根本是大错特错。

        当葛兰特听到目击者所说的完美故事中间有瑕疵时,他会感到不安,现在他正有同样的感觉。

        而且事实上非常令人困惑。像因为正直而如此受人尊敬的汤玛斯.摩尔,四个世纪以来都备受推崇的汤玛斯.摩尔会出什幺错呢?

        在摩尔笔下的理查,葛兰特想,是和玛顿的看法差不多的。一个既十分邪恶,却又十分痛苦的人。“他的心永远无法平静,永远无法感到安全。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身体总像在暗中防着别人,他的手总扶着他的匕首,他的神情仿佛永远准备再度出击。”

        当然书中有着那戏剧性的,歇斯底里的一幕,是葛兰特学生时代就记得的;也许每一个学童都记得。在塔前的议会,理查自立为王的前一刻。理查对海斯汀的突袭正应验了一个阴谋害死护国公的人应得的下场。他疯狂地宣称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珍.秀尔)使用巫术让他的手臂萎缩。然后他愤怒地在桌上重重一击,这是叫他的随从冲进来逮捕海斯汀勋爵、史坦利勋爵和约翰.莫顿─伊利主教的暗号。海斯汀匆匆逃到乡下,最后在随便找来的一块木头上被砍了头,死前留给他的时间也只够找他所能碰到的第一个牧师为他告解。

        一个人很自然会这样,先做了──愤怒,恐惧,想报复──然后又后悔。

        但看来他似乎更老谋深算。他安排梅耶勋爵的弟弟萧学士,于六月二十二日在保罗路讲经,文中提到:“坏枝不宜植。”萧学士乃意指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公爵夫人和别的男人所生的儿子,只有理查是约克公爵夫妇合法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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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7/04 00: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