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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系统有点坑 》-第 188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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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的霞光,艳丽地照到西夕城的红楼塔中,红楼塔若如高耸天际的雷峰塔,红楼塔的外观跟雷峰塔一样,但要比雷峰塔大,并且塔的墙是因玻璃完成,奇怪的是这样的一座塔竟然没有反光。

      红楼塔相传,是易轩为了自己心爱之人所建,在夕阳照谢下,红楼塔会将夕阳的美带到整座西夕城中,西夕城会在那一刻成为名符其实的“人间仙境。”

      夕阳无限好,在夕阳到达红楼塔之时,红楼塔把夕阳的美放大,并且由塔下传开,照耀着西夕城每一个角落。

      如果这个世界有飞机的话,人们还能从上空看到西夕城的美景,那才是真正的美如画人间仙境。

      西夕城建城到现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就算是有,也是一些翻修和补工,他们不敢重建,因为害怕会破坏这一幅诗意的人间仙境之画。

      也正是如此,西夕城是最为古老,原汁原味的城市,真正的神来之境也不差。

      而红楼塔更是厉害,耸立一千年,如今还仿似新的一样,红楼塔的玻璃,经过这么遥久的风吹雨打,依然崭新闪烁着迷人的亮光。

      在夕阳来到的一刻,人们仿佛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就连正在热吻的男女,也纷纷分开,抬头看着这神圣的一幕。

      红楼塔把夕阳的美放大,整座塔就像一座夕阳红的大楼,红楼塔之名,也是由此而来。

      此时,霞光万丈的红楼塔,将其霞光分散到西夕城,霞光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电源,西夕城就是一块电源板,霞光这个电源顺着电源板照亮了整个西夕城。

      这照亮并非灯光,这照亮就像是在变魔术一般,把西夕城变成了一个霞光海洋,霞光形成了类似极光般的海浪,霞光波涛汹涌美不胜收。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红楼塔影映入眼帘,

      花纸伞下与你相恋,

      从此开始纠缠不断,

      风花雪月繁星满天……”

      看着这一幕,莫天正忍不住哼了一曲,本来对音乐不怎么样的他,也许是身临其境的原故,唱得特有感情了。

      当然,他并没有唱雷峰塔,把这三个字换上红楼塔并不难。

      “……看那断桥,桥断了断不了思念,

      西夕城美景怎能比上你的容颜,

      我的心被锁在了红楼塔里面,

      不为世俗而变迁,

      如果泪水流干了换不回春天,

      时间被停在回眸那一瞬间,

      我在心中喊了你千遍万遍,

      希望你能听的见,我只为看你一眼。”

      莫天正唱的这首改了一丁点儿的《断桥》,还真别说,易轩并没有带过来,因为易轩的感情并不是这样,所以就没有唱这歌。

      但是莫天正不同,他纯粹是有感而唱,再加上他现在和冰花月三人,正好走在了一座桥上,这是西夕城的断桥。

      是的,不用怀疑,这是易轩的杰作之一。

      而如今,在断桥的人们,听到这首歌后,自然是发出了热烈的掌声了,唱得并不是很好,但是胜在感人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大夏王朝的著名女歌手,被称之为王朝女歌神的妲乙姫也正好在现场,她没有经过莫天正的同意,就把这歌给翻唱了。

      妲乙姫正是因为在演唱的方面出现了瓶颈,才会来目睹一下传说中的西夕城美景,往常忙不开交的她,那有时间来旅行散心。

      这一次的出行,也决定了,将来是否要继续,在这演艺事业上走下去,如果冲破不了这瓶颈,妲乙姫就会退出这个圈子。

      (本章完)

      第315章:这支队伍太老实了

      妲乙姫可以说是幸运的,这一首断桥正好帮了她,女孩爱幻想,所以她比莫天正更容易身临其境。

      而易轩的故事过去了那么久,到底是不是像歌中说的一样呢?

      妲乙姫觉得是,大多数人相信也是,因为,妲己姫看到了很多很多听众,都是红着了眼,被这一曲所感动。

      妲乙姫也有所明悟,当她抬头再看断桥时,她发现那个唱歌的人已经消失不见,西夕城的夕阳美景也由此结束。

      西夕城的夜晚降临,妲己姫找了好几条街,也问了许多路人,但是,依然找不到唱那首歌的人。

      “缘份天注定,我能在最迷茫的时候,听到这一首歌,也算是缘份……”妲己姫喃喃地念叨着,虽然有点遗憾,但是她不再去寻找,而是快速的赶到旅馆中,把这歌词记下来。

      而有感唱出这歌的莫天正,在唱完之后就灰溜溜的走了,他非常庆幸大家没有反应过来,要不然就惹麻烦事了,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了。

      跑了好一会,到人少的巷口角落,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

      莫天正后怕的拍了拍心口后,傻傻的仰望星空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很久没有过了,这样傻傻的感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跑,真怀念啊……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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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不唱回头看了眼,随后和小玄尘对望了一眼,两人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出了无奈,碰着这么一个团长也算是倒霉了,紧接着两人摇头轻叹。

      莫天正仿佛听到了冰花月的声音,但又听不太清楚,转过身来问道:“怎么了?”

      “……”

      最怕空气突然变得安静。

      没有任何回应,完全无视他的样子,显然在说,我们都不认识他。

      莫天正呵呵的苦笑了一下,感情剧情有点不对啊,自己刚刚那么卖力演出,难道冰花月就没有爱上自己?真是失望啊。

      “不唱……不唱!”莫天正喊了几声,周不唱才反应过来,“啊?哦?啥事呢团长?”

      莫天正的嘴角抽了抽,无奈的问道:“3号他人在哪里?赶紧找到他,然后我们就出发离开这里。”

      “哦……”周不唱恍然大悟的说道:“原来团长你是在找石头,你早说啊,我们走的方向反了,石头他不在这边,在另一边。”

      “……”莫天正顿时无语,同时他感觉有两个想要杀人的眼神,正在盯着自己看呢,不用问也知道是谁。

      “哈哈……”莫天正尴尬一笑后,说道:“走,我们回去那边,找石头去。”他说完就跑了起来。

      “团长!!你给我站着,我要杀了你。”冰花月生气的追了上去,手中还拿着一把剑,完全不像开玩笑的样。

      “周哥哥,冰姐姐她是要杀大哥哥么?”小玄尘双手放到童装牛仔外套的口袋上,把外套推向前,看样子很好玩似的呢。

      “当然不是了,小尘你还小,等你长大一点,你就懂了。”周不唱弯腰对小玄尘微笑的说,说完后还用手在他的头上抚按了两下。

      “是这样吗?”小玄尘侧了侧头,并不是很喜欢被人按自己的头,感觉很幼稚啊。

      “是的哦。”周不唱微笑点着头,接着躬身蹲下说道:“来,小尘,我背你跑,我们要追上他们哦。”

      “好。”小玄尘很乘巧的搂了上去。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感觉很幼稚,小玄尘还顺着周不唱的原因,因为周不唱太温柔了,那种关心让他发不出脾气来。

      “周哥哥,我想买顶帽子。”

      “为什么呀?我觉得你现在这样,挺可爱的呢。”

      “我怕晒。”小玄尘自然不会说,我是因为怕你了。

      “那好吧,等晚点,找到你的石头叔叔后,我们再去买。”周不唱想了想觉得可以,也就随口答应了下来。

      前方跑了好一会的莫天正,差点就被冰花月砍中,闪了好一会,他不想再继续了。

      “住手!”

      莫天正闪开后,对冰花月大喝了一声。

      在冰花月微愣之后,他刚刚暴喝般的气势,瞬间就没有了,换来的是服软:“我道歉,我对之前的事道歉,你就不要再砍了,感情很累啊,我不想动手。”

      冰花月犹豫了一下,其实她刚刚一直在试探,但是莫天正并没有真正动手,今天的理由并不足以动真格。要是真的打起来,能杀洗莫天正还好,杀不洗的话,下次要杀就更难了。她把剑收好,冷哼了一声,也不再作声。

      等,等那一天,把莫天正的底牌弄清楚,就是自己动手的时候。

      莫天正见冰花月收剑,也算是松了口气,心说“总算把她给唬着了。”他有点庆幸的同时,视线没有再凝视着冰花月,免得被看出个弊端来。

      这时,周不唱背着小玄尘赶到,他把小玄尘放了下来,微笑的看着莫天正说道:“团长,石头他就在前面街右转的蓝骑士酒吧中,我们是现在过去呢?还是先去旅馆租房间?”

      莫天正对着冰花月问道:“花月,你介意不介意,去酒吧这个地方,如果介意的话,我们就先去租房间?”

      冰花月无所谓的说:“随意。”

      莫天正哦了一声:“不唱我们先去旅馆,这附近应该有旅馆吧?”

      周不唱哦哦的反应过来,说道:“有的,就在这条街上,直走两公里左右,就是银月大酒店,那里……”

      莫天正打断道:“那我们就先去酒吧吧,酒吧比较近,那个什么大酒店……”

      “银月。”周不唱苦笑提醒。

      “哦,银月大酒店……总之太远了,先找到你的石头再说吧。”莫天正随意的说完。

      “大哥哥,你这也太随便了吧?”

      “哪有啊?我是经过认真考虑的呢?难道你觉得先走两公里的路比较好?”

      小玄尘理所当然的回答:“当然是……不可能的啊。”

      莫天正白了小玄尘一眼:“这不就结了,你这小家伙都不愿意,你觉得我可能会那么傻,跑两公里以后,又跑回来吗?”

      随着他这句话刚落,三人就异口同声的回答:“会!”

      “我靠……”莫天正回头看向另一边,发现自己竟然无力反驳,什么叫做会,自己是已经那样做了。

      莫天正突然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好累啊,这支队伍不好带,这才三个队员,要是十二个的话,还不把自己气洗?

      想想都觉得药完,救不回来。

      (本章完)

      第316章:嗜酒如命的石头

      蓝骑士酒吧,有点像欧式的酒馆,让人有种到了西部的感觉,仿佛在进入酒吧的一瞬间,回到了蓝星西部牛仔的时代。

      关于西部牛仔的故事,莫天正了解的并不多,也只是有一点了解,记得在蓝星小时候,他的好朋友跟他说起过有关淘金时代的故事。

      听起来挺精彩的,或者是因为自己那个朋友,有着写小说的潜质吧,当时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也想象西部牛仔那样。

      牛仔通常都是头戴墨西哥式宽沿高顶毡帽、腰挎柯尔特左轮【创建和谐家园】枪、穿着牛仔裤皮上衣、以及束袖紧身多袋牛仔服、足蹬一双饰有刺马钉的高筒皮套靴,骑着快马风驰电掣,形象威猛而洒脱,是一种代表了典型的个人主义和自由精神的外在装束。

      在那个时代,对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来说,这样的装束很帅气有木有?

      还有牛仔对决时,那一二三的快枪对决,是多么英雄帅气,很装备有木有?

      莫天正记得,那个时候他不过还念小学四年级,班上的小男生几乎都是牛仔裤和牛仔外套,跟小玄尘现在的装束有点像,唯一不相同的是更旧式更复古。

      而在蓝骑士酒吧的墙壁上,就有一套西部牛仔的装束挂着,就像是博物馆的展览品一样。

      看着这熟悉又有点陌生的酒吧,熟悉是因为在电视见过,陌生是因为第一次光临,以这种方式营业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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