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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曾经的世界,这种对比毫无意义,毕竟缓慢释放和瞬间施放效果自然不同。可这种对比的最大意义在于这个世界真气的通用性,飞行是最浪费能量的一种运动方式,如果春秋塔能够随随便便动用这种规模的真气用来飞行的话,他们必然也存在一种方式可以毁灭生命。这从另外一个方向印证了春秋使说,他们能对付亚楠人,不是在树(tree)新(new)蜂(bee)。
可真正让高黎不解的是,如此海量的真气,春秋塔究竟将其藏在何处?当年的天人,难道还能凭空造真气了?
回到黎庄,面对迎面走来的眼睛笑成月牙形的诺诺卡,高黎不太明白她究竟在高兴什么。
“城里人回来多少了?”高黎问道。
诺诺卡道:“大户人家差不多都回来了。”
高黎顿时喜上眉梢。
“那我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开始全力以赴黎庄秋冬服装发布会吧!”高黎道。
“明白!”诺诺卡兴冲冲地跑了。
过去一段时间里,光是消化高黎设计的图纸就诞生了无数作品,这些作品都在外人绝对看不到的库房里进行细节调整,准备着从富家太太手中收割新一轮财富。高黎知道这样一件事,当人们遭遇重大变故的时候,人们总会通过某种方式来寻求心灵上的慰藉,购物和花钱将会是这群巨富们最优的选择。
本来,高黎自认为已经将人性的弱点算计得差不多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当黎庄秋冬发布会消息传出去没多久,他的一张邀请函竟然已经在黑市里被炒出了天价。
一些小偷最近频频光顾巨富人家,意图窃取邀请函。毕竟有钱人家的金子不好找,可谁会把邀请函藏起来?
听闻这个消息,高黎哭笑不得,早知道这张邀请函这么值钱,他干脆就明码标价竞拍算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人嘛,就算是赚钱,吃相也不能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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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电音最重要的是踩点
大难过后,人们真的太需要这么一场热闹的活动了。可以改善心情,增进友谊,舒缓情绪。总之,好处多多。
甚至连县令都在受邀之列。
最近几天时间,黎庄旗舰店一直都在进行改造,改造成T型台。周围几个大城的‘城花’,也就是当红头牌之类也都被高黎邀请来,与黎庄的小秘书们一起接受高黎的培训。培训内容是走台步,是眼神,是服装展示技巧。
这些东西高黎知道,但是不会,不过这里有一个学习能力超强的人——诺诺卡。
高黎所要表达的意思,诺诺卡飞速便能掌握,诺诺卡学会之后,她就有办法这些个技巧变成所有人都能掌握的技巧。
一开始,这些女孩子们对于这种摇摆飘逸,臀部扭来扭去的走路方式十分不适应,又要走直线。单纯这一条,就真让很多人穿着高跟鞋扭了脚。不过,幸好黎庄辐射范围足够广,那些名媛们也已经有过很长时间的高跟鞋练习时长。那些远方请来的‘城花’们都相当重视这一次走秀,纷纷施展出浑身解数,甚至连真气都动用了,定要在这一次发布会上大放异彩。
幸好,高黎是一个涉猎非常广泛的人。当年他有幸混到了某个走秀的后台,亲眼看到了一场走秀的安排,此时此刻,回忆一下,倒也显得十分专业。
可,问题出现了。
音乐怎么办?
高黎会做音乐,当年他自己做独立游戏的时候,左手Protools,右手MIDI键盘,也做了不少曲子。可这个世界,去哪找外挂音源啊?
为此,高黎专门去乐坊求教,找了几个大鼓,通过在里面塞棉花在侧壁开倒相孔等等方式进行改造。又给乐坊的人交待的新的曲谱,把这些人看得一愣一愣的。这世界上,曲子几乎都没啥区别,给个曲牌名,然后就是往里填词。可高黎直接给了他们新的曲谱。曲谱记录了鼓点节奏,记录了古琴和琵琶的进入时机,还记录了编钟的编曲。
乐坊的人都是职业选手,自然不存在不会弹奏这一说法。可这种新东西,真能好听吗?
拿到乐谱,乐坊乐工们便开始了第一次合奏。
底鼓之中塞满棉花,让声音发闷,却也更加紧实。倒相孔将低频放大,叠加出出来,如同低音炮喇叭。一开始仅仅只是一个底鼓单纯地敲打,随后是经过重新调音的古琴拨动低音弦,跟随节奏。随着乐曲进行,乐器一点点进入,最终达到【创建和谐家园】。整段乐曲大约五分钟左右,五分钟,时装走秀部分也差不多可以结束了。
“这里的关键是踩点!知道吧!一定要踩在鼓点上前进!噔噔蹬!让所有人都记住这个节奏!”高黎道。他不止是自己来听,还带来了诺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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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这古典不插电的电音曲搭配走秀,差不多也就完美了。
不过这一切,都得等到那一天才能知晓。
高黎本来想先回家的,可高家一直没人。高家人自从逃难出城,就再没回来。高黎打听了一下,说是那几房各自回了各自娘家。而二娘子则去了上京投奔弟弟,却不知道高员外去了哪里。
本来还想让高员外给找个媒婆的,现在看来,得换个方案了。
发布会还没开,上京那面,皇帝的册封令却已经到了。
‘为奖励高黎御敌有功,特封赏平阳县内皇庄十五座。封高黎为燕南王,封地燕南城及其附属土地。’
消息越短,事儿越大。
谁都知道,高黎是大功臣,甚至有人暗中都叫他战神了。可谁能想到,皇帝竟然把那块地方封给他?
这是来自皇帝的旨意,不去自然不行。可如果去了,那不是找死吗?一时间,坊间议论纷纷,不太明白为什么皇帝要把燕南城这个破地方给高黎,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接到旨意,高黎甚至能够看出字里行间皇帝的无奈和一丝丝庆幸。
无奈,自然是因为这一次封赏实在是算不上是赏赐,你说这是发配都差不多。如果不是高黎自己要,皇帝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把这个东西给高黎。庆幸的是,高黎猜测皇帝对这个燕南城其实没啥好办法,如果他高黎不要,可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人要了。既然如此,倒不如给了我算了。
反正高黎是带着这种捡漏心理要的,不要白不要嘛。
消息传出,黎庄再次被前来拜访的人填满,名义上这群人是来拜访新王爷的,可话语之间总有一些若有若无的担忧。高黎自然要对他们安慰一番,最主要的还是告诉他们,黎庄这些东西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不会搬走。
然后,董明成和赵小六上门了。
他们俩一直在外地,听说黎庄出事,第一时间就想往回赶,却被家里给禁了足,现在终于回来,俩人却在半路听说高黎竟然要去当燕南王了!吓得俩人连家都没回,直接一身土沫豁豁的就跑来了。
“黎哥啊!你可是武国的大功臣啊!陛下怎能如此待你啊!”刚看到高黎的第一眼,赵小六便叫了起来。
“就是啊!这世上能有几人能挡住亚楠人?更别说能将他们全歼!陛下怎能如此不讲道理啊!”董明成也喊道。
“你俩别喊了。”高黎笑道,“那燕南城是我自己要的,你们想啊,一年前我还是个封脉采花小郎君呢,现在我却变成燕南王了!还有自己的封地,还有自己的一座城!是不是特厉害?”
听高黎这么一说,董明成和赵小六对视一眼,哈哈一笑,道:“我们在来的路上还说呢,这事儿说不定是黎哥你自己要的,没想到,竟然让我们猜对了,哈哈哈。”
要说这个世上谁对高黎最盲目信任,那董明成和赵小六二人绝对能排在第一梯队。这种盲目信任基于多年来三人之间的关系建立。
“可是黎哥,你干嘛要去那个破地方啊,听说那里的人都是怪物。”赵小六问道。
“为什么呢?”高黎嘿嘿一笑,“大约是因为产能已经到了极限,想要获得更高利润,就只能使用廉价劳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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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情话【创建和谐家园】小高黎
高黎这说法,董明成不信,赵小六不信,其实连连高黎自己也不信。可事实上,当初高黎还真的是这么想的。
“先不说这些,快说说你们俩的生意如何?”高黎最关心的还是钱的问题。
“啊哈,说道生意,那咱们兄弟俩可绝对没给黎哥你丢人。以我们老家为大本营,周围不少地方都已经被我们拿下。对现在的咱们来说,能赚多少钱主要看黎哥你这庄子里能出多少货啊。”赵小六笑道。
的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高黎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产能问题。好不容易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机械化,有了缝纫机,结果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打乱了整个计划,让高黎产业升级的打算不得不再次拖后。不过此时,战争结束。黎庄已经全力恢复生产,此时的工位上已经坐满了人。黎庄的生产机器再次全力开工,以恐怖的速度将所有原料转化为布匹,然后再转化为服装。
“放心吧,目前我没打算立刻去燕南城,我必须要将黎庄的事情全部安排妥当之后再说。”高黎道。
“黎哥,这事儿还不能拖延太长时间呢,如果半年之内你不去到任,这可是违律的。”董明成小声道。
“半年啊……时间其实差不多。”高黎笑道。
高黎当然知道自己有半年的时间,半年之后如果不到任,朝堂之上哪怕皇帝不说什么,御史台也得逼着皇帝说点什么,不过高黎自有打算。
兄弟三人很久没凑在一起了,高黎把他们留下,准备了点好吃的,三人吃吃喝喝,夜里直接便在高黎书房的地板上睡了。半夜回来的雅雅看到,十分不爽地将占据了自己毯子的高黎给踹到了一边去,然后抱着毯子跑到外面,翻身跃上屋顶,铺上毯子睡了。
第二天一早,高黎早早醒来,那兄弟俩正抱在一起,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也不知道俩人昨天晚上梦到了什么。门外,凌珑手中拿着一根木棍正在练剑。
话说回来,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凌珑似乎很久没用她的剑修炼了。当初她在迷茫期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这样的时间,难道现在又迷茫了?
看到高黎来,凌珑没有停下,而是给了她一个很甜的微笑。
“你的剑呢?”高黎貌似随便问道。
“最近,不太好用剑。”凌珑以一种十分别扭的方式回答道。
“什么意思?”高黎不太能够理解,难道是我的剑不好用吗?
“不是你剑的问题。”凌珑竟然看出了高黎眼中的潜台词,赶忙解释道,她抬起手,道:“你看。”
高黎看着那双即便多年握剑,也依然白皙纤细的手,掌心之中,一道淡淡的金色光芒若隐若现,那是真气的光芒。
高黎立刻切换到AR视觉,顿时,光芒夺目。
此时凌珑全身金光绚烂,几乎看不清经脉,亦或者说,凌珑全身都被经脉充满一般。真气在她体内近乎不再流转,而是凝结为一体!
这感觉,几乎与云轻扬一模一样!
“亲爱的,你这是要成武极啊!”高黎道。
“可是,我还没感觉啊?”凌珑道。
“感觉什么?”高黎不明白她要感觉什么。
“云前辈说,至尊进阶武极,需要顿悟。”凌珑道。
“顿悟?你不用,你是天人。”高黎笑道。
“我不是天人!”凌珑情绪有些激动,突然将手从高黎的手中抽出来。
咦?生气了,为什么?
“怎么了?”身为一个男人,这个时候就得胆大心细脸皮厚。高黎再次一把抓住凌珑的手,不让她跑。
“我……”凌珑嘴微微抖了抖,“我不想和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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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珑这人真心是恬淡到了一定地步,她也不会说什么情话,高黎也正喜欢她这种淡如水的性格。然而,凌珑偶尔的一些真情流露,比世间任何情话都好听!
高黎嘿嘿一笑,轻轻将凌珑抱住,尽管有那么一点点身高差,不过凌珑还是很贴心地低下头来。
“其实呀,你是天人这种事,我还是挺开心的。天人呀,听这名字多厉害呀,远古种族后裔呢。”高黎低声说。
“可是……可是我感觉这样跟你之间,有隔阂。”凌珑小声道。
“放心,没有。”高黎嘿嘿一笑,“你男人啊,跟别人不一样的。别的男人,总感觉自己要厉害,喜欢压着女人一头。我就不一样,我就喜欢我的女人与众不同,越是强大,越是特别,我就越是感到骄傲。岂不闻,有歌云:‘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虽然会经历不同的事情,我依然希望,来生还能相遇。’”
“古怪的歌。哦,你喜欢,与众不同?”凌珑微微一歪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微笑。
“是呀是呀。”高黎用力点头,丝毫没有察觉,这个微笑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
“当初,你救下诺诺卡的时候,你好像也是这么说的,你的喜好语别人不同……唔,身为男人,你发明的【创建和谐家园】……你还喜欢披着魔鱼皮的诺诺卡。你把雅雅变成了女孩子……你还帮了伊莎……”
突然,耳边传来狂奔声,一个看不见的人跑远了。
“对了,你还把咱们家的驴子变成了神俊驴,而且,人家还是公驴耶。”
高黎突然意识到,论敏感程度,论借题发挥的能力,全天下的女孩子都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现在有一个标准答案:‘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当然,这句话说完,立刻原地自爆就好了。
高黎可不傻,他早有所准备,为了这一刻,他已经准备了人类历史上最惨绝人寰,最肉麻,最可怕的情话。只见他深吸一口气,正要背诵全文,凌珑却轻轻将指尖按在他的嘴唇上。
“不过没关系,因为我知道你,毕竟你那什么什么小郎君的名声,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但是无论如何,驴子是不行的,好吗?”
说完,凌珑淡淡一笑,翩然转身,乌黑发丝扫过高黎面庞,留下淡淡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