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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刘敬信再赶到排练房和大家进行排练。
彭柯南今天带来了新的消息,他和那一支乐队已经定好了时间和地点。时间就在明天晚上十一点,地点则安排在了另一条酒吧街区的一间摇滚主题酒吧里。
那边是人家的主场,到那边pk肯定多多少少要吃亏,但刘敬信他们对斗琴和斗鼓这两项pk内容很有自信,所以今晚的排练重点,就是跟彭柯南合他的那首原创,争取把每个细节都处理好。
做最充足的准备,才能打硬仗,这是硬道理!
因为这场pk是要拿乐器当赌注的,彭柯南自然不可能让刘敬信他们赌上自己的乐器,所以他专门花两千多买了把ibanez电贝司。
一切准备妥当,自然就到了要上“战场”的时候了!
次日晚上,众人在刘敬信工作的咖啡厅外完成了集结,然后打车赶奔约定的那家酒吧。
看得出来,彭柯南是真的非常重视这一次的pk,他又一次给自己套上了装饰鼻环,又画上了烟熏妆,皮衣皮裤加扫把头,大半夜走在外面估计能把胆小的吓个半死。
pk所在的酒吧名叫枪花酒吧,布满霓虹灯的招牌上除了酒吧名,还有吉他和架子鼓的简笔画。看得出来,这家酒吧的老板应该是个摇滚爱好者。
酒吧里面的空间很大,除了两侧的卡座之外,中间还有很多的桌子,在酒吧最前方是一个“t”型舞台,台上铺有红毯,中央靠后的位置摆有架子鼓,边缘立有音箱,角落是一捆捆的线和话筒架之类的东西,看起来还挺专业的。
十点左右正是酒吧上客的高峰期,刘敬信等人进入枪花酒吧后,发现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
此时台上正有一支乐队正在演奏着er of puppets(木偶玩主)》中段的吉他solo,乐队每名成员都戴着鬼脸面具,穿着打扮比现在的彭柯南还要夸张,但在舞台上呈现的效果非常好,只是他们的主音吉他手明显水平不够,竟是将这一段速弹solo减掉了好几个音。
台下那些顾客都很疯狂,几乎都站了起来,还有高举着酒瓶站上桌子的。不是真的喜欢摇滚乐和这种氛围的人,估计来到这里看到这一幕,会被吓得立刻扭头就逃出去。
“是他们吗?”刘敬信指着台上那只乐队向彭柯南问道。
彭柯南一边环顾左右一边大声答道:“不是他们,等我找一下啊……看到了,在那边!”
第36章 先上台玩玩
众人顺着彭柯南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在角落的一个卡座里,有四个人也正在望着他们这边,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戏谑的笑容。
其中一个留了披肩发的男人回身从沙发上抓起一把贝斯,单手拎着琴颈向刘敬信他们这边晃了晃,挑衅意味十足。
彭柯南恼火道:“那是我输掉的贝斯!”
刘敬信安慰道:“没事,今天咱们就把它赢回来。”
“嗯!”彭柯南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向刘敬信介绍道:“拿着贝斯的那个长头发的叫大毛,是他们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旁边那个瘦得像骷髅的叫阿威,是他们的主音吉他手;后面那个长得像弥勒佛的胖子叫哼哼,是他们的鼓手;剩下那个叫大壮,是他们的贝斯手。”
“你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吗?怎么都没听过?”江励在旁边问道。
彭柯南道:“不知道,也没打听过。反正其他人都这么叫他们,我也跟着这么叫了。”
刘敬信点头道:“行了,过去看看吧。”
众人挤过群魔乱舞的人群,来到了那个卡座处。
大毛扬着眉毛,将刘敬信等人大量了一番,然后一脸坏笑的顶着吵杂的声音对彭柯南大声喊道:“傻大个,这几个哥们儿是你从哪找来的啊?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自己输了跑出去找帮手回来的。”
彭柯南被对方一句话说得脸憋通红,竟是没法接话。
确实,就算今天的pk是刘敬信他们赢了,也不能算作是彭柯南的。
刘敬信微微一笑,大声道:“我们就是来交流一下,顺便把他的贝斯带回去。”
这时,台上那只乐队的演出刚好结束,场子虽然余温还在,但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吵了。
大毛将目光落在刘敬信的身上,很不屑的“切”了一声,摇头道:“我今天不跟你们比。”
彭柯南一听这话就急了:“你什么意思啊?”
大毛瞥了彭柯南一眼,不紧不慢的道:“没什么意思,你既然找他们当帮手,肯定是有备而来。许你找帮手,就不许我找帮手吗?这很没道理啊。今天我不跟你们比,但有人跟你们比。”
彭柯南跟着friday排练不止一次了,他对刘敬信他们的实力非常有信心,他还真不觉得大毛可以找来能赢过刘敬信的人。
刘敬信很是自信的淡淡一笑,问道:“你找的人呢?”
大毛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弯腰从桌上抓起一把爆米花,一边往嘴里丢爆米花一边道:“他们还要等一会才过来。反正时间还来得及,要不要我去找酒吧老板说一下,让我们乐队先陪你们玩玩?”
彭柯南一听这话就知道大毛打的是什么主意,摆明了是在替那只还没来的乐队试探刘敬信和friday。他恼火道:“你既然喊了帮手,那就等你的人来了再说,谁有空陪你们玩?”
大毛轻蔑一笑道:“怕就说怕了呗,没事,不丢人。”
“你……”彭柯南还真是嫩了,差点被激怒要上前动手。而在对方的主场动手,对他们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刘敬信伸手拦下彭柯南,扭头对大毛道:“怎么玩?”
大毛向着舞台方向努了努嘴,道:“上台。”
刘敬信点头道:“行!走吧。”
大毛抬手招呼着他们乐队的其他人离开卡座,领着刘敬信等人来到舞台侧边的一个卡座。
这个卡座里面坐着几个很胖的中年男人,桌上、地上满满的都是空酒瓶,每个人手里都夹着烟,使得这边烟雾缭绕的跟着火了一样,呛得人睁不开眼睛。
“呦,大毛!来来来,喝一瓶!”坐在卡座最中央的那个中年胖子笑呵呵的抬手打了个招呼。
大毛道:“尤哥,酒就不喝了,我有朋友过来,我们想上台耍耍。”
尤哥仰着脑袋看了刘敬信等人一眼,友好的点了点头,然后对大毛道:“去吧去吧,跟后台那几个哥们儿打个招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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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尤哥的同意之后,大毛带着众人沿着卡座区前面的一条小道走进后台。尤哥则从卡座里走了出来,叼着烟来到舞台边缘,把台上正在跟顾客们互动的主持人喊了过去,交代了一番。
主持人点了点头,回到舞台中央,开始帮助大毛和刘敬信带领的两只乐队进行预热。
后台有两支乐队和几个工作人员,其中一支正是刚刚在台上演奏《aster of puppets(木偶玩主)》的乐队,几个哥们儿此时已经摘掉了面具,正围在一起有说有笑的聊着天。
大毛走过去跟众人一一打过招呼,然后找到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一切谈好之后,他回身拍了拍手,对刘敬信道:“哥儿几个赶紧准备一下吧,马上就可以上台了。”
刘敬信点了点头,回身小心拿下肩上背着的琴盒,从中取出他的大g,半蹲着进行调音。
几分钟后,两支战队的人来到舞台边缘准备登台。
大毛冲刘敬信点了点头,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刘敬信的电吉他,咧嘴一笑道:“我们乐队先上去给你们打个样啊!”
说完,他又瞥了一眼旁边彭柯南,然后什么也没说便带着他们乐队登上了舞台。
主持人回头看到大毛,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冲台下大声喊道:“让我们有请破风车乐队!”
台下的顾客们用啤酒瓶底砸着桌子,大声欢呼起来,一看就知他们都对大毛带领的这只乐队很熟悉。
大毛来到舞台中央,在把吉他音色调好之后,对着话筒大声道:“今天我们给大家带来我们自己的原创歌曲,都帮忙捧个场啊,行不行?”
台下的人还真是够捧场,一个个都很大声的喊了起来,那巨大的声浪震得人耳朵里面“嗡嗡”直响。
大毛回头冲坐在架子鼓后的哼哼比出一个“ok”的手势,然后看向舞台侧边等待着的刘敬信等人,笑着抬起右手用拇指在鼻尖蹭了一下。那样子好像是在说:你们瞧好了!
彭柯南恼火的嘀咕道:“有什么可装的?呸!”
“哒、哒、哒、哒!”台上的哼哼抬手高举手中那一对鼓棒,匀速敲响一个小节的节奏,紧接着“咚咚”踩响底鼓,一个加花后开始敲出常规节奏鼓点。
大毛上前一步屈膝用左腿顶着吉他,用非常夸张的姿势,弹出东欧风格的solo前奏,并且时而轻缓时而急促,他的脑袋更是跟着节奏用力的甩动着,一头长发跟着乱舞,舞台感染力十足。
前奏结束之后,大毛站起身,冲着话筒如嘶吼般大声咆哮道:“燃烧!崩塌!毁灭!去死吧,垃圾一样的世界……”
彭柯南看到大毛这样的舞台表现力,听着那令他血液跟着不自觉沸腾起来的嘶吼,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竟是开始对自己的那首原创没信心了。
旁边的包亦皱着眉头推了推刘敬信,凑到刘敬信耳边小声道:“你有没有感觉他们的主音听起来很熟悉?”
刘敬信淡淡一笑,点头道:“有过度借鉴syster of a down(体制崩塌乐队)的嫌疑。”
第37章 该我上场表演了
判断一首音乐作品是否抄袭,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一首音乐作品中,如果有八个小节的内容与另一首作品相似,或者作品中某一段旋律给人听起来感觉很像另一部作品,就会被判定为抄袭。
但因为有很多音乐类型标签性太强烈,所以也很容易被大众误判为抄袭,所以评判一首音乐作品是否抄袭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听众判断模式”,另一种是“专家意见加普通听众判断模式”。
打个比方,比如雷鬼音乐,很多时候普通听众听来相似的两首歌曲,其实只是舞曲的曲风属于同类,实际无论歌曲架构还是实质内容都是完全不同的,根本就不是抄袭。
刘敬信只是觉得破风车乐队这首原创很有syste of a down的感觉,暂时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作品,所以他才用的是“过度借鉴”这个词。
不过破风车乐队目前只是一支地下乐队,他们的作品都没有正式对外发布,倒是没必要那个严格,听个乐呵就行了。
syste of a down这只乐队音乐风格很有辨识度,主唱是精神病式唱腔,现场演出的效果非常炸。
大毛他们偷师syste of a down做的这首原创,将现场的气氛推向了,尤其那时缓时紧的歌曲结构,简直要把人的心脏给累瘫痪了。
台下的人们高举着啤酒和中指大声叫嚷着,每个人都在肆意宣泄着内心积压的负面情绪,在其他人看来是疯狂,但他们却都感觉无比畅快。
刘敬信注意到彭柯南的紧张和不安,他抬手安慰式的拍了拍彭柯南的肩膀,凑到彭柯南耳边道:“你要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对我们自己有信心,这样才能有好的表现。”
彭柯南感激的扭头看向刘敬信,紧紧抿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双手攥紧拳头,流淌在血液中的斗志再次燃烧了起来。
这一次彭柯南选择的原创歌曲名叫《新一天》,是他上学期间写的第一首歌。
那时他刚接触摇滚音乐不久,还不会弹贝斯,更没有组建起自己的乐队。
还记得他写这首歌时,是在盛夏的一个清晨,他满身是汗的从睡梦中醒来,去卫生间狠狠的搓了把脸,然后打开冰箱拿了瓶冰镇可乐“咕咚咕咚”的往胃里面灌。
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隔壁有个女孩子很大声在唱歌。
彭柯南好奇的打开门走到阳台,果然听到隔壁的女孩在很大声的唱艾薇儿的《hot》。
艾薇儿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巨星,早期她的打扮很有朋克风格,音乐作品也偏向于流行朋克,但她却说自己的作品并不是朋克,并且她还说自己是典型的乖乖女,确实和朋克歌手格格不入。
彭柯南之前没怎么听过这类风格的音乐,他因隔壁女孩的歌声而生出了心动的感觉,并第一次出现想要写歌的冲动。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彭柯南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首原创歌曲。
虽然彭柯南和隔壁那个女孩并没有后续故事,但就是在那个清晨之后,他爱上了朋克音乐,开始到处找朋克乐队的歌来听。
green day(绿日乐队),su 41,paraore(帕拉莫拉乐队)……
那时候网上的音乐资源还不够完善,磁带还没被淘汰,光碟还是主流,凡是能够找到的朋克乐队专辑,彭柯南都会想尽办法弄到手,并终于在一年前组建起了自己的朋克乐队,只可惜他们和大多数的国内朋克乐队一样,最终难逃解散的命运。
乐队解散就已经让彭柯南很难过了,偏偏自己又很不甘心的跑来跟人赌斗,输掉了自己的贝斯不说,还输掉了他尊严。
台上的破风车乐队很快便完成了那首原创歌曲的表演,现场的气氛已经被彻底点炸了,几乎所有的声音都在喊着“破风车”。
大毛扭头看了刘敬信一眼,扬起嘴角笑了笑,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拔下插在吉他上的线,带队从另一侧离开,把舞台让了出来。
刘敬信道:“兄弟们,上吧!”
江励撸起袖子笑道:“我的贝斯已经迫不及待了!”
大杨甩了甩手腕,从腰间抽出鼓棒,认认真真的检查棒头,避免等下出现鼓棒断裂的问题。
包亦像数钱一样活动着双手的手指,一脸轻松的笑着道:“几分钟之后,这里应该就是咱们的主场了。”
看到身旁四人都如此斗志昂扬,彭柯南的紧张立刻一扫而空,他现在只有兴奋和激动。
虽然这首歌的胜负,并无法帮他夺回贝斯,但却可以帮他夺回尊严。
他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