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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怪的重组失败,真的是严重打击到了刘敬信的自信,他真担心对后面那几支乐队的邀请也不会如他期待的那样顺利。虽然罗宵说了会帮他做其他乐队的工作,但罗宵和张涛广毕竟已经离开摇滚圈四年多了,而他计划邀请的乐队中,有几支是近几年才刚刚组建起来的,一个个都挺桀骜不驯的,不一定会卖罗宵的面子。
当初刚看到“摇滚之夜”的策划书时,刘敬信就想到会遭遇到一些困难,但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困难远比他预想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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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刘敬信忽然感觉手机震动了一下,好像有新的信息。
他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在黑暗中看向亮得晃眼的屏幕,发现是罗宵发过来的。
罗宵只问了一句话:睡了吗?
刘敬信愣了愣,回道:还没,怎么了?
紧接着罗宵打来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激动:“敬信,你要是没睡,赶紧来我们房间一下!”
“出什么事了吗?”刘敬信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以为出了什么状况。
罗宵道:“等你过来了,咱们见面再说。”
两个人的房间在同一楼层,相距并不远。
刘敬信起身套好衣服裤子,直接穿着拖鞋下地,抽出门口电槽里的房卡,急冲冲地赶去罗宵的房间。
罗宵的房门是敞开着的,里面灯光大亮。
刘敬信走入其中,罗宵二话不说把手机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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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摇滚了
第312章 夜怪顺利重组
虽然这一趟羊城之行的过程充满波折,但好在最终的结果是好的。
夜怪乐队顺利完成了重组,并将在尤哥的枪花酒吧进行重组后的第一场live hoe演出。不过唐宝玔那边还有些工作需要交接,需要过几天才能回京都。
在羊城又停留了一天,众人在羊城市区等到了唐宝玔,虽然这家伙还是那副欠扁的模样,但终究是能够在活跃的气氛中露出笑脸了。
畅饮一夜之后,众人返程,除刘敬信和张逊跑去陵城找节目主办方商量巡演的事,其余所有人直接飞回了京都。
friday的那个排练房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他们拥有公司安排的更好的排练房,于是刘敬信将钥匙给了罗宵,暂时将排练房交给了夜怪去使用。
夜怪重组,首先需要做的,就是采购乐器和排练所需的各种设备,这是一大笔钱。
罗宵这几年在京都混得不是很好,手里没什么钱,好在张涛广和唐宝玔都有不少积蓄,省着点用还是足够的。
大品牌的器材肯定是玩不起的,他们只能更关注性价比,用了两天时间,在方志超等人的帮助和支持下,终于将摊子给支了起来。
刘敬信那边关于巡演的事情谈得不算顺利,主办方觉得这其中存在很大的风险,当然也有更多的机遇,需要经过测评预估之后,还要经过大领导的审批,才能给出最终的结果。
整个过程比刘敬信之前想得还要复杂,也必然需要非常大量的时间。
对此,刘敬信无法再使出什么力,能做的就是把节目录好,从内容的源头把品质提升起来,再就是等待了。
几天后,刘敬信和张逊回到了京都,正赶上了夜怪乐队重组后的第一场演出。
再次见到唐宝玔的时候,刘敬信和张逊都吓了一跳。虽然唐宝玔已经不如年轻时那么俊秀,但当他重新穿上皮夹克,戴上墨镜,整个人散发出的男性魅力着实够有杀伤力。
虽然夜怪的组成成员都没有变,但三人在经历过四年多社会历练之后,他们都已经不再那么桀骜,显得更加成熟稳重。
在简单吃过一顿饭之后,众人齐聚到friday现在所在的排练房一起进行音乐上的交流。
其实刘敬信还是挺喜欢他们的那个小排练房的,但两支乐队加一起就有八个人,再加上问讯赶来的一群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以及整个摄录团队,那个小排练房实在是装不下。
friday现在的排练房在乔艺娱乐的京都总部里,里面空间非常大,还有两面极大的落地镜,音箱、调音等设施都是最顶级的,隔音效果也非常好,只是这里太规矩了,少了一点温馨的氛围。
刘敬信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当初他们friday挤在那空间狭小的排练房,每天去那里都要小心避开别人酒醉后吐的秽物,那时的他无比期待未来能够有一个像现在这间如此气派又专业的排练房。没想到现在他得到了曾经期待的一切,却感觉好像还是少了些什么,依然觉得很不满足,甚至偶尔还会怀念曾经挤在小排练房的时光。
罗宵他们三人四年多没有在一起排练和演出过了,但当他们重新站在一起,再次奏响熟悉的旋律时,他们的默契一点都没有减少。
唐宝玔的声音因为抽烟喝酒以及年龄增长的关系,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透亮了,但略显沙哑的声线,却让他们的歌更多了些岁月的味道,而这种味道是最能打动人的。
那边夜怪乐队给了刘敬信他们极大的惊喜,这边friday也展现出了他们的实力。
在一起即兴玩了几首曲子之后,罗宵三人都由衷地对刘敬信他们表达了佩服之情。除了每个人的演奏技术和即兴创作能力都非常强之外,最令人不得不服的就是刘敬信了,他竟然连作词都可以即兴,并且不仅押韵,还有内涵,简直是摇滚界的freestyle。
连着玩了几个小时音乐之后,众人除了感到尽兴,还都感觉有些疲惫。
张涛广已经四年多没这么打鼓了,他已经双臂酸疼得抬不起来了。
众人放下乐器围成一圈坐下休息和闲聊,算是暂时结束了这一次的团聚。
两天后,夜怪乐队在枪花酒吧顺利完成了重组后的首场演出,friday全员到场给他们助阵,还登台献唱了两首歌,帮尤哥赚足了面子和钞票,更为枪花酒吧扩大了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在京都有一家摇滚主题的酒吧,在这里除了可以享受到充满【创建和谐家园】的酒水,还能现场感受最纯正的本土摇滚乐,也因酒吧的名字顺带着让越来越多人知道了有一支伟大的乐队叫做“枪炮与玫瑰”。
枪花酒吧的名字被传开,意味着摇滚乐的乌托邦真正向外敞开了怀抱,开始接纳越来越多的人进来。
对此,罗宵忍不住感叹:“摇滚乐新时代的序幕,此时才算是真正拉开吧?”
随着夜怪乐队的顺利重组,“摇滚之夜”的第一期录制顺利完成,开始进入到后期制作阶段,同时主办方开始启动资源,对即将在每周黄金档播出的这档全新的自制综艺进行全方位预热,借着friday的名气和摇滚乐开始提前炒热度。
短暂地休息了两天之后,刘敬信再次将所有人召集到了一起,开始启动第二期“摇滚之夜”的录制。
friday第二个选中的乐队,是一支由四个女孩组成的全女子乐队,名叫莺宴,主走哥特摇滚路线。
说是四个女孩,其实莺宴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已经三十岁左右了,乐队成立的年头算下来比夜怪还要久,只不过因为她们的音乐风格太小众、太另类,所以知名度非常低,存在感也比较弱。
都说摇滚乐是男人的理想,其实很多女人也对摇滚乐有着不输给男人的热爱,玩摇滚的女孩并不算少。
女孩的情感非常细腻,对技术的追求更加精细,不会有那么多的大开大合,很难给人特别大的听觉冲击,但拥有着不一样的魅力,让喜欢的人可以为之疯狂。
“这支乐队从不参加任何音乐节,也没有在网上上传过任何作品,她们的性格都很独特,所以希望大家做好准备,想争取到莺宴乐队,难度绝对不比夜怪小,甚至更大。”刘敬信表情严肃地对众人说道。
“明白!”众人齐声答道。
第313章 谭莺莺
刘敬信对莺宴的了解不算多,网上能够查到的资料也很少,这支乐队太低调了,低调到只有少数圈内人知道。
之所以选择莺宴作为第二支要争取的乐队,刘敬信主要考虑的就是国内玩哥特金属的乐队实在是太少了。
而在本就小众的摇滚乐领域,哥特金属属于小众中的小众,但音乐性特别强,从词曲到编曲都可以上升到艺术的范畴内。
对于这样优秀的摇滚乐形式,刘敬信觉得“摇滚之夜”有义务将之推送到人前,让大众去了解和欣赏。
夜怪的顺利重组,帮助刘敬信解决掉了接触莺宴的最大难题,因为罗宵与莺宴的主唱兼队长很熟,可以帮忙介绍。
往往国内的摇滚乐队都会因为现实生活,很难维持下去,所以常常不得不到处找演出机会,去赚取生活所需。
而莺宴则恰恰相反,她们乐队的四个人都有非常安稳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足够支撑她们去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并且她们做音乐只为自己喜欢,完完全全不理会别人能不能够欣赏得了。
莺宴的主唱叫谭莺莺,在一家国企上班,工作不算忙。
罗宵先跟谭莺莺联系了一下,首先告知了对方夜怪重组的好消息,然后约了个时间,要带着刘敬信去和对方当面聊聊。
约定的时间自然是在周末,但地点比较特别,在首都音乐馆。
当天音乐馆有一场爱尔兰交响乐队的演出,刘敬信和罗宵买好了票之后,先按照与谭莺莺的约定去里面欣赏这场交响音乐会。
刘敬信对此其实非常不理解,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事不能直接说清楚,非要先去听一场音乐会。
音乐会的氛围非常好,但和摇滚乐的现场是两个极端,现场非常安静,只有每个乐章结束之后,观众们才会给出掌声。
这场合太正式了,让刘敬信感觉有些别扭。
音乐是好音乐,非常艺术,内容也非常丰富,但听到高兴处仍必须强压情绪的感觉,让刘敬信很不适应。
相比刘敬信,罗宵倒是没显出任何不适应,这货在第一首曲子没听完的时候,竟然睡着了!
天呐!大家都是玩音乐的,你听个音乐会能听睡着,要不要这样堕落?
一个多小时的音乐会随着全体乐师起身鞠躬致谢,终于告一段落。
刘敬信推了推旁边睡得香甜的罗宵,小声道:“赶紧起来,结束了!”
罗宵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便跟着所有观众起身鼓掌。
在整个音乐会的过程中,刘敬信并没有专注于欣赏,而是不停四下用目光寻找谭莺莺。
虽然没见过对方,但在刘敬信的印象中,玩哥特金属的人,都一定会在穿戴和妆容上特别夸张,奇装异服加上烟熏妆,算得上是标配了。如果人群中有这样一个人,肯定可以一眼就找出来。
遗憾的是,刘敬信一直没有找到与这个形象匹配的人,所有观众中形象最特别的,也就是个秃头大胖子,笑起来跟个弥勒佛一样,但行为极其猥琐,时不时会偷偷占旁边年轻漂亮的女伴的便宜,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好几次刘敬信都想嚼个口香糖偷偷走过去拍那光头的脑袋上,让他好好出出丑,以解内心的不爽。
这是公众场合,你个肥头大耳的东西能别那么下作吗?
音乐会结束,交响乐团离场,有些在区域的古典音乐迷们,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去往后台跟乐团交流,大多数人有序离场。
刘敬信和罗宵按照约定,坐在原位没有动,默默地等待着。
忽然,刘敬信发现了一件让他惊喜的事,他竟然看到那个秃头胖子挽着身旁的女伴,头顶一颗被嚼烂的口香糖而不自知,从他旁边的过道走过。
“噗嗤!”
刘敬信一下子没忍住,捂嘴笑了起来,看得旁边的罗宵一头雾水。
待人都走得差不多时,罗宵起身向着一个方向招手道:“莺莺,在这里!”
刘敬信顺着罗宵目光所望的方向看去,正看到一个上身穿白色短衫,下身着过膝长裙,脚踩黑色长靴的披肩发女孩走向这边。
那女孩的头发真好,顺滑如水,晃着灯光,不去拍洗发水广告真是太可惜了。她不仅头发好,人长得也特别文静,看起来非常具有文艺气质,外貌相当出众。
只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怎么看都跟哥特金属联系不上。
女孩沿着一排排长椅走了过来,微笑着冲刘敬信点了一下头,算作打招呼,不知她是真的不认识刘敬信,还是她本就如此腼腆、文静。
“莺莺,你说说你,都是老朋友了,怎么非要让我们来这里听这个音乐会,才同意见面。”罗宵很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谭莺莺莞尔一笑道:“你们天天那么噪,给你个机会,换个心情。”
罗宵摇头道:“心情没换好,觉睡得不错,就是票太贵。”
音乐馆的保安这时走了过来,询问三人是不是还有什么事,那态度摆明了是要向外赶人。
“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吧。”罗宵说着,带领刘敬信和谭莺莺向外走去。
刚出了音乐馆的大门,罗宵就掏出来了烟,他还没等点上,就被谭莺莺给抢了过去。
“你干嘛?”罗宵眨巴着眼睛愣愣地问道。
谭莺莺道:“我不喜欢闻烟味儿,给你吃这个吧。”说完,她从随身的挎包中取出来一盒木糖醇,先给自己倒出来两颗塞进了嘴里,然后又将盒子递给了罗宵。
罗宵没有接,低声嘀咕道:“我可不吃那玩意,嚼着腮帮子疼。”
谭莺莺嘴里嚼着木糖醇,疑惑地看向旁边刘敬信问道:“你怎么这个眼神看我?”
刘敬信反问道:“你那附近是不是坐了一个光头大胖子?”
谭莺莺顿时笑了起来,刘敬信确定了心中的猜测,也跟着笑了起来。
罗宵看得更加迷糊了:“你俩笑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