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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养的大蒜坨成精了_麻烦 》-第 58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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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不管怎么说,人家也算是救了他一命,把人家整个部落的人都绑走,制造一场神秘失踪案件未免也太恩将仇报了。

      好在这个时候,少女解释了她们部落的祭司和族人,对李千玺为什么会是这种奇怪的态度。

      据说她们亨克帕帕部落祖上有一位伟大的先知,著名的纳科塔部落联合大酋长,传说中的英雄“坐牛”。

      曾经在抵御白人侵略的“黑山战争”之中预言,只要虔诚的向“黑山之神”献上祭祀祖灵的舞蹈,就会出现一位从雷与火之中诞生,带领他们推翻白人统治的救世主。

      而这种被白人所恐惧,称之为“鬼舞”的祈灵仪式,最终因为伟大的先知坐牛被暗杀而夭折了。

      又经过了一百多年的传承,这种祈灵仪式已经在殷地安的族群之中,演变成了一种会在抛瓦庆典上举行的信仰活动。

      可就在李千玺出现之前,前一秒还风和日丽的天空突然之间乌云密布、下起来的狂风暴雨打断了他们正在进行的祭祀仪式,不得不躲到屋檐下避雨。

      但打死他们都没想到,在一百多年里从未生效过的祈灵仪式,竟然真的召唤来了一位从雷与火之中诞生的人,虽然出场动作low了点,可怎么想都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

      所以,对伟大先知坐牛的预言深信不疑的祭司,就把李千玺当成了传说中会响应他们祈祷的所谓“救世主”。

      亨克帕帕部落的殷地安人们,虽然对“黑山鬼舞”的信仰,远没有负责部落文化传承的祭司那么坚定,可是对李千玺这种明显不正常的超自然出场方式有些将信将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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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相信这种封建迷信,与其期待什么“救世主”的存在,还不如多相信科学!

      虽然李千玺的出场方式,跟他们亨克帕帕部落的预言有些巧合……被雷劈着火的大树下,凭空冒出来一个人,的确算得上是从“雷与火之中诞生”。

      可就算他是真的,你们不觉得这个“救世主”来的有点晚了么?

      第126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整整迟到了一百多年,殷地安人们都被赶到了保留地里圈养起来了,这个“救世主”来了又有什么用?

      不过本来鹰酱的人就迷信的很,就更别提这些被封闭在保留地里的殷地安人了。

      说了几句,自己不是他们的什么“救世主”,只不过是一个遇到了意外又幸运没死的翼装爱好者,可祭司老头死活都不信之后,李千玺也懒得跟他们解释了,主要是也解释不清楚。

      他现在头疼的是怎么回去,这一道闪电把他从唐国海域一下劈到了地球对面,他想回去的话靠翼装飞又得飞多久?

      而且,被雷给劈了的他可不是毫发无伤,能从昏迷之中醒过来就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检查了一下自身状态后,李千玺发现这一次自己可真是亏大了!

      在被闪电劈中的瞬间,他正好处于跨越空间的关键时刻。

      一旦受到外力干扰,他可能会被崩溃的空间壁障,绞的连一个细胞都不剩下!

      自然之灵为了保护他,直接爆发出了全部的力量,在他体表形成了一道自然之力的防护层。

      可是仓促之下,保护李千玺的自然之力防护层,依然被闪电这种浩瀚的天地伟力给击穿,将他给劈到了地球的另一边。

      毕竟李千玺只不过是一个刚刚起步的低阶督依德,而自然之灵作为一个神性存在也只不过是初生阶段,积蓄的那点自然之力能够抵挡闪电一刹那,就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结果,李千玺的小命倒是保住了,可是之前积累的那点自然之力被消耗一空不说,本人也是元气大伤,自然之灵更是陷入了休眠。

      不过好在老底还在,只要空间内的动植物族群还在继续繁衍,消耗的自然之力总会恢复过来的。

      而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为了抵御闪电的伤害,消耗掉的那些自然之力,也并不是直接就这么浪费掉了。

      李千玺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竟然晋升了一阶,而且自身各项属性还发生了翻天覆地一般的变化:

      原:体质15/力量16/敏捷17/精神18/感知19/自然12;

      现:体质18/力量20/敏捷22/精神20/感知22/自然24;

      这种属性暴增的情况,是因为闪电在击穿了防护层后,直接“点燃”了包裹着李千玺身体的自然之力。

      这使得他身体的每一颗细胞,都陷入了雷电的不断毁灭和自然之力的不断再生之中,相当于对他整个人进行了一次源自于细胞层面的“淬炼”,说是让他脱胎换骨了也不为过。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体质/力量/敏捷/精神/感知这五项的增幅,考虑到他受到“雷霆淬体”差点没死了的情况下,好像还在合理的阈值之内。

      而原本一直是他属性短板的“自然”属性,则在这一次的意外之中直接翻倍了,反而成了他属性中最高的一项。

      说实话,李千玺之前一直没太能理解,自然之灵给出的这个“自然”属性到底是干嘛用的,只能隐约感觉到可能是跟自然亲和力有关。

      “自然”属性的翻倍,也似乎打开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限制,让他能够感受到地球自然界中蕴含的自然之力了!

      要知道,无论是自然之种还是自然之灵,其实都是从其它维度“偷渡”到地球世界的外来者。

      所具有的法则权柄,只能影响沃野丰原这个“自然神国”之内的空间,很难干涉到外界的地球大自然。

      地球虽然还没有孕育出像自然之灵这样的神性存在,可是却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微弱星球意志“盖娅”,也就是说地球的全球生态圈是有主的。

      之前,李千玺连地球自然界之中,蕴含的自然之力都感知不到。

      可是在被雷劈了一下之后,就像是小说里的修真者渡劫成仙了一样,获得了一丝掌控地球自然界的权柄钥匙。

      虽然依然无法像在沃野丰原空间里一样随意调用自然之力,可是最起码不再被隔离在地球的自然生态圈之外了。

      只要能找到方法,他就能将自身融入到地球的自然生态圈之中,或者干脆吞噬掉“盖娅”这个星球意志自己取而代之!

      另外,李千玺抬起手臂,看了看皮肤上藤蔓一般的闪电纹。

      若有所思的搓了搓手指,两根手指之间“啪”的闪过一丝微弱的电弧!

      看来得在人家殷地安人的亨克帕帕部落里休养一段时间,才能想办法回唐国了。

      毕竟他的属性虽然全面提升了,可是自身状态却全面虚弱到了极点,甚至连空间都进不去了。

      负责掌控沃野丰原空间法则运转的自然之灵本体休眠了,寄身在他脑海中的分身也只剩下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波动,没有之前那么活跃了。

      就是希望这些殷地安人别把他赶走,或者把他交给鹰酱的警察带去切片,一个“被闪电带来的人”研究价值可不低!

      不过考虑到殷地安人群体,跟鹰酱主流社会之间的恶劣关系,对方应该不至于这么干。

      最主要的是他们说了别人也不一定信,指不定觉得这些愚昧落后的殷地安人,肯定又在故作神秘的编故事想骗钱了。

      还“被闪电带来的人”,来来来!也不要你去被雷劈一下,你去摸下电门不死我就信你!

      好在,李千玺虽然不承认自己是什么“救世主”。

      但是当他表示,希望能够在亨克帕帕部落暂时停留几天,休养一下自身伤势的时候。

      老祭司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表示他是伟大的先知用闪电和风暴送来的祖灵战士,本来就是亨克帕帕部落的一员,部落里永远都有他一座帐篷。

      李千玺跟这迷信老头说不清楚,见他不排斥自己留下养伤,也就懒得跟他掰扯这个问题了。

      依旧是那名会说一点唐国语的殷地安少女,负责替李千玺安置住宿。

      女孩带着他来到部落里一座闲置的木屋,先忙前忙后的替他将看上去很久没有主人的屋子打扫干净,又送来了简单的生活用品和一套传统的殷地安服饰。

      第127章 秘密被发现了!?

      拿到衣服的时候,李千玺才想起来自己一直是光着的。

      下半身就围了一块花纹布,却在殷地安少女面前大摇大摆的晃悠了半天,顿时老脸一红。

      连忙躲进一个空房间,先从空间里掏出自己备用的短裤穿上,再套上了色彩鲜艳的殷地安传统服饰。

      他想把脑袋上零零碎碎的串珠和羽冠取下来,可是不知道少女是怎么给他戴上去的,有的串珠竟然是直接拿他的头发当串绳编织在一起的,一扯就头皮生疼,只能是放弃了。

      见他挠着头从房间里出来,殷地安少女主动上前替他调整了一下衣饰,有些不习惯女孩这么热情的李千玺,只能身体微微后仰任由少女施为。

      等将李千玺穿错的衣饰调整正确,印第安少女发现他那副拘谨害羞的模样,不由哈哈的笑出声来。

      女孩很开朗活泼,李千玺也就厚着脸皮跟她聊了起来,发现她一直在用一个古怪的音节在称呼自己,就好奇的问她什么意思。

      “那是苏族语里‘闪电’的意思。”

      女孩眨巴着漂亮的明眸,有些狡黠的笑:“或者用鹰语的发音就是‘莱格宁’,或者你希望我叫你‘弗莱士’?”

      “呃,好吧,你高兴就好。”

      “对了,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依旧觉得头皮有些发紧的李千玺忍不住又挠了挠头,突然想起来还不知道女孩和老祭司的名字。

      “你可以叫我‘梅尔塔’,苏族语里‘露珠’的意思。”

      梅尔塔笑眯眯的:“祭司的名字叫‘弯脊骨’,你也可以叫他‘老骨头’,他没有鹰语名字,或者说他不愿意使用鹰语名字。”

      管一位老人叫“老骨头”,是不是有点不礼貌?

      “祭司年轻的时候叫‘硬骨头’,硬骨头年纪大了自然就变成了‘老骨头’。”

      梅尔塔解释了一下:“算是我们部落里的年轻人,对他一种比较尊敬和亲昵的称呼。”

      好吧,这就是文化习俗的差异了,李千玺从聊天中了解到梅尔塔才17岁,父母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是老祭司收养她并抚养长大的。

      李千玺住的这座屋子,实际上就是梅尔塔父母的房子。

      只不过她平时与老祭司住在部落中算是祠堂或者族庙的会议场所,她负责打扫卫生和照顾年迈的老祭司起居。

      梅尔塔会懂一些唐国语,主要是出于对唐国的好奇自学的。

      因为近些年随着唐国逐渐强大,网络上开始逐渐流行起一种殷地安人属于唐国人分支的说法。

      虽然绝大多数殷地安人并不认可这种毫无根源和研究证据的说法,但是也有部分向往唐国古老文化和强大国力的殷地安人,希望这种说法是真的。

      其实真假无所谓,只是少数殷地安人心中有着那么一丝期盼:如果殷地安人像唐国那么强大的话,那么他们会不会就不至于落到现在这种令人绝望,而且看不到希望的局面了?

      李千玺很好奇的问梅尔塔:“你也相信老祭司说的,我是什么救世主?”

      “我信!”

      梅尔塔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为什么?”

      李千玺大为不解,他还以为年轻人会比较不迷信呢。

      “我知道,其实你是唐国人对不对?”

      “我也知道,一个连殷地安人都不是的外族人,又怎么会是我们殷地安人的救世主呢?”

      “但我希望你是啊,难道连梦想一下也不可以么?要是你真的能够带领殷地安人推翻白人统治和压迫,那么我们会不会就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了?”

      梅尔塔眼神明亮的看着他,突然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更何况,先知的预言里,也没说过‘救世主’一定得是殷地安人,才能拯救我们啊?”

      “……”

      李千玺哑口无言,就硬拗呗?

      “更何况……”

      “你不会觉得,我没有发现你的秘密吧?”

      梅尔塔笑嘻嘻的盯着李千玺:“你昏迷的这几天,可是都是我在负责照顾你,帮你清洁身体呢!”

      李千玺大吃一惊!

      我的秘密?我的什么秘密?

      难道她发现我的18厘米……呸呸呸!不对!难怪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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