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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王 》-第 256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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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匠户心中不愿意,但也毫无办法,反抗的结果,很有可能便是家破人亡,性命不存。谁也不曾想到,正是这一次的转送,改变了数万匠人的命运。

        抵达目的地不久,他们就迎来了一个让他们震憾,也让他们不敢相信的消息,确切的说,不是消息,而是公告,征东将军高远取消了他们的匠户户藉,从此以后,他们将成为自由民。

        自由,对于匠户来说,是世世代代都渴望的东西,但当他来得太突然的时候,仍然让人不敢置信。

        但随后征东府一系列的动作,让他们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自由的确来了。

        征东府给他们每家每户造好了房子,分配了田地,配给了牲畜,匠户们虽然仍然要编队去做工,但上工的第一天,工坊里的负责人便明确告知他们,每一天,他们将得到的报酬数目。如果不想干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工坊,总之,来去自由。

        在征东府,没有强迫,只有自愿。

        一个接着一个让人目不暇接的震惊接锺而止,分给他们的田地,将会免去三年的税收,土地是免费分给他们的,但房屋,牲畜却是要付钱的,这些钱要在三年之内偿还给征东府。在慕秋看来,这些东西的价钱实在是太便宜了,要知道,在琅琊郡,一头牛起码要五两银子才能购得,但在积石城,他们只需要付出一两银子即可。而分给他们的房子所需要付出的价钱,在慕秋看来,几乎就是白送,恐怕连材料也买不到。

        积石城,到处都是赚钱的机会,去工坊里做工,价格最高,有一技之长的匠户,特别是铁匠,木匠,石匠,他们所得的报酬,使他们可以在一年之内就将这些欠帐还清。如果不会什么特别的技术,便是去城里工地上做活,所得的报酬也不菲。

        如果脑子灵活一些,还能做一些小生意儿的话,那收入就更可观了。

        来自琅琊郡的数万匠户们,一下子就忘掉了他们的故乡,而将积石城当成了他们的家。世世代代的苦难,让这些匠户们迸发出了极大的热情,他们拼命的工作,拼命的赚钱,家里但凡能动的人,都行动了起来。

        男人们去工坊,妇人们去忙活农田,即便是老人,孩子,也可以去敲小石头,这不需要什么技术,只消拿着小锤,将一个个的石头敲着石籽,一天所得,就足够一个人一天的生活费了。

        这些匠户们,没有用到一年,便还清了所有的欠帐,现在,他们每赚一分一厘,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所有的匠户们看到了希望。

        相比于家中长辈们挣钱的劲头十足,慕秋却有自己的想法,来到积石城的时候,他刚刚满十八岁,是家里的硬劳动力,获得自由身之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随着父亲去工坊上工,而上跑到了积石城中的征兵处,报名当兵。

        慕秋家里几乎都是木匠,长年找木料,挥斧头,拉大锯,使得慕秋看起来十分孔武有力,特别是两支粗壮的胳膊,更是让征兵处的军官们眼前一亮,没有费任何口舌,慕秋便成为了征东军的一员。

        他是瞒着家里人去报名的,但当他穿着簇新的军服,拿着预支的第一个月的军饷回到家中的时候,家人虽然吃惊,却也没有反对。因为征东军士兵的军饷实在够高,比他父亲拼命干一个月还要高。只有母亲默默流泪,对于母亲来说,当兵便意味着要上战场,上战场便意味着可能送命。

        慕秋想到的不是这些,他看到的是那些军官们的威武,他也想成为这样的军官。

        “我会成为一个军官,我会让你们以我为荣,我会光宗耀祖,成为慕家世世代代第一个官儿的。”慕秋自豪地对父母发出了豪言壮语。

        身入军营,便再也不能随意回家,一个月能回家一趟,就算不错了,对于慕秋而言,军营的生活是极有乐趣的,哪怕是在新兵营中,每天进行枯燥的队列练习,他也乐此不疲。

        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他的新事业当中。

        因为表现优异,从新兵营出来,他便成了一个十人小队的队长,饷钱也因此涨了一些。

        每月一次的回家,带回去的饷钱都会让父亲十分高兴,只有母亲,每一次看到他,都会用充满忧郁的眼睛看着他,每一次离家,都会惹来母亲的眼泪。虽然知道母亲是因为爱他,担心他,但慕秋却还是很不高兴,他将回家的次数,变成了每两个月回去一次。

        战争说来就来了,残酷的积石城保卫战打响,训练了半年的新兵第一次踏上了战场,举起了刀枪。慕秋第一次杀人。

        这一仗,让慕秋见识到了战争的残酷,人命如草芥,他统辖下的十个弟兄,在不到三天之内,便尽数倒在了他的身边,而慕秋因为超出一般人的身体素质和力量,却毫发无损的活了下来。

        从第一次杀人,到最后毫无感觉如同在家里砍削木头一般将敌人弄死,慕秋从一个新兵,完全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老兵。

        他不再像刚上战场之上那样兴奋,而是学会了抓紧一切时间休息,恢复体力,他可以躺在血泊之中,在战斗的极短间隙之睡着,也能在敌人发起进攻的那一霎那一跃而起,精神百倍,他学会了坐在敌人的尸体之上,看着战友的遗体,大口中吞咽食物而毫不反胃。

        一场战争,让慕秋真正长大成人。

        积石城之战以征东军大获全胜而告终,幸存下来的慕秋成为了兵曹,编入了北方野战集团军第一军,在随着许原前往河套平原之后,因为他出众的素质被许原所看终,调入了许原的亲卫营。

        虽然由统带五十人的兵曹,再度成为统率一个十人小分队,但慕秋知道,这是他腾飞的起点,当他再从亲兵营出去的时候,就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军官了。这种机会,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的。

        这一次作为哨探渡河,慕秋自动请樱,带了五个弟兄一路前行,绘制北岸的地图。最初几日,除了飞鸟走兽,他们一个人也不曾看到,但随着他们逐步深入,开始看到了东胡人的营帐。

        小股的东胡人开始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之中,同伴曾提议返回,但慕秋却想立下更大的功劳,在他的坚持下,六人小分飞昼伏夜出,直到昨天,他们被东胡人发现。

        一场激战下来,同行的五个伙伴尽皆丧身,只有他只身得脱,不过现在,他却迷路了。

        不知在地上躺了多久,慕秋终于缓过了一口气,战马吃够了青草,走到他的身边,不停地用嘴拱着他的身子,慕秋强撑着站了起来,从马鞍旁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豆子,喂战马吃了下去,又从另一侧的袋子中掏出一个硬馍,就着皮囊里的清水,勉强吃下去了一点,力气稍稍回复了一些。

        现在是要想办法回到大营去了,抬头仰望天空,却是连一颗星星也无,漆黑一片,根本辩不出路途,咬了咬牙,他牵起战马,随意选择了一个方向,便向前走去。

        站在这里被动地等,永远不如行动起来,这是他在新兵队中时候,教官告诉他的一条准则。

        向前去。慕秋牵着战马,跌跌撞撞地在黑暗之中前行,马力是需要珍惜的,他能在自己逃亡的时候,给自己最大的帮助。

      第568章 意外发现

        慕秋觉处上天当真在眷顾自己。

        天亮的时候,他又一次听到了马蹄声,回头望去,在他的后方,十数个东胡骑兵正在迅速向他奔驰而来,虽然距离起码还很远,但慕秋又一次感到了死亡的威胁,他跨上战马,拼命向前逃去。

        但很显然,这些东胡人已经更换了马匹,昨天的奔逃,慕秋和他的战马,都已经很疲劳,哪怕休息了一个晚上,也只是略微恢复了一些力气,也亏得后半夜慕秋一直是牵着马在走,这让马儿还能保持一定的速度。

        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慕秋绝对逃不过对方的追击,马蹄声越来越近,对方在逐步拉近双方的距离,慕秋甚至看到了对方领头的那个满脸胡须的东胡大汉,昨天,他一个人就杀了自己两个同伴。

        就在慕秋有些绝望的时候,天地突然变得有些朦胧起来,这是起雾了,慕秋心中迸现了希望,此时顾不得爱惜马匹了,他拼命地鞭打着战马,一路狂奔。

        越是向前,雾气便越浓,终于,眼前什么也看不见了,视线最多能看到身前数米之处,慕秋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身后的马蹄声还在响起,显然,对方并没有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雾就放过他,实际上,这种雾气对于这些长年生活在这一带的东胡人来说,司空见惯,根本不以为异。

        慕秋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他翻身溜下了战马,掉下马来的瞬间,他反腕重重地抽了战马一鞭,战马吃痛,长嘶声中向前急窜而去,而慕秋则一路翻滚着跌到地上。

        趴在地上,慕秋纹丝不动,耳边马蹄如雷,浓雾之中,十多个影子就在身前十米开外掠过,却丝毫没有发现一边的慕秋。他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前方仍在响起的马蹄声上。

        慕秋爬了起来,顾不得身上到处都在疼痛,向着另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眼前出现了树木,脚下也开始变得陡峭起来,愈向前,树木便愈是浓密,地势也越来越陡,虽然还看不清周围的形式,但慕秋知道自己正在向山上走。他不惊反喜,有山便有树,这对目前的他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山,树,给他提拱了可以躲藏的地方,如果在平地之上,那些东胡人发现了他的诡计,回过头来,自己仍然难以逃脱对方的追杀,但在山上,一切便不一样了。

        慕秋使出浑身的力气一路向上,只有爬得更高,躲得更深,才有可能逃过这一劫。昨天一场战斗,自己这一方倒下了五个兄弟,而对手则死了近十个,两比一的战果,并不代表着自己这一方的单兵作战能力要比对方强,相反,对方比起自己一伙人要强很多。而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却是得益于他们手中精良的装备,三连发的骑弩给予了对方极大的伤害。

        可惜自己并不是骑兵,慕秋每每想起营地之中那些骑兵在营前炫耀他们超酷的骑术之时,都会让步卒们爆发出阵阵惊叹。这一次如果能活着回去,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练一练骑术和马上格斗,与东胡人作战,不能在马上作战的结果,就是永远要跟在骑兵的身后打酱油。

        慕秋浑身酸软,每向上迈一步,都觉得要使出浑身的力气,他估计了一下时间,再在心里回忆了一遍刚刚走过的路途,感觉到这里已经快要到山枯了,对方只有十余人,就算发现了自己的金蝉脱壳之计,也不可能到山上来搜寻自己。这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他决定停下来休息。

        向前走了几步,眼前出现了一棵合抱粗细的大树,抬头向上,可以看见那浓密的树枝,就是它了。慕秋使出最后的一点力气,抱着树干,一路向上爬去。

        在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之前,他终于选了一处满意的地点,一根碗口粗细的树枝横向伸出去一米多后一分为二,长出了一个叉子状。慕秋将自己用带子固定在这根叉子之上,头上,脚下,都是密密的树枝树叶,下面可以挡住人的视线,上面可以替他遮挡风雨。

        山上的雾要更浓一些,但浓雾此时却是他最好的武器,慕秋知道,短时间内,自己应当是安全了。

        心头一松,疼痛,疲乏一起袭来,强撑了片刻,他终于再也抵挡不住,头靠在枝杆之上,沉沉睡去。

        慕秋是被鸟儿的鸣叫之声惊醒的,身处大山之中,各种鸟儿的鸣叫在耳边回响,构成了一曲美妙的乐声,慕秋睁开眼睛的一霎那,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光明,不知什么时候,雾已散去,温暖的阳光照射下来,有几束穿透了头上的树枝树叶,照射在他身上,被雾气润湿的衣裳穿着极不舒服,但有了这阳光,却让人从内到外感到了温暖。

        解开了绑着自己的带子,慕秋从栖身之地站了起来,没有贸然下去,反而向更高处爬去,头探出了树冠,他终于看到了这座山的全貌。

        先前慕秋觉得自己爬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上,这座山整个算起来,也就有几百米高的样子,自己现在正在半山腰稍上一些的位置,横向看过去,这山势却延绵向远处,看远处那些模糊的影子,怕不是有十数里长。

        目光转向山下,眼瞳却是微微收缩,自己那匹枣红色的战马,此时正被一个东胡人牵在手中,他们就在山脚之下不远处,十几个人正对着山指指点点,显然,他们已经知道自己上了山,不过山太大,慕秋并不担心他们能抓住自己,如果他们敢分开来搜索,或许自己还可以替战友们报仇。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山下的敌人,显然,他明白的道理,敌人也明白,他们没有上山的打算,反而就地坐了下来,架起了火堆,开始烧烤食物。

        是在等自己下去么?慕秋冷笑起来,可真够笨的。

        不过看到对方的动作,慕秋自己的肚子也沽沽地叫了起来,所有的食物都在马上,决定放弃战马的时候,他只带了随身的武器和这些天来绘制的地图,这是已经牺牲的战友和自己的战果,就是自己死了也要保全他。伸手入怀,摸了摸他已被自己身体捂热的铁管,那里头,便装着绘制的图纸。

        抱着大树,他溜了下来,继续向着山上走去,山下的那些王八蛋不退走,自己是不可能离开这里了。他倒不担心敌人会招来大股东胡人搜山,像这样的大山,便是几千人投进去,也不见得能翻出自己来。既然不能下山,便干脆再向上去。

        愈往上走,肚子叫得越厉害,慕秋不由叹了一口气,林子里鸟儿叫得倒是欢快,可是自己却只能看,而小兽却是一个也看不到,这时节,也是不可能找到果子的。或者可以挖一些草根来充饥,身在山中慕秋倒不害怕自己被饿死,但如果能找到肉食的话,对于恢复体力还是有好处的。

        草从之中,传来习习索索的声音,慕秋大喜,抢上几步,果然不出他所料,一条茶杯粗细的蛇出现在眼中,被人发现,蛇盘了起来,头高高昂起,霍霍地吐着信子进行威胁,慕秋手腕一翻,一柄短刀出现在手中,这条蛇看起来很凶猛,但在慕秋眼中,不过是一个不错的食物而已。

        跨上一步,左手蛇面前一晃,蛇陡地弹出,嘴巴张得极大,咬向慕秋的左手,左手瞬间消失,右手短刀掠过,蛇头立时飞了起来,落进了远远的草从之中。抓起无头的蛇身,短刀一划,挖出蛇胆,丢进嘴里,囫囵吞了下去,蛇胆有明白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一边向上攀爬,一边将蛇肉撕成一条条地喂到嘴里,虽然生吃实在算不得什么美味,但蛇肉还是挺鲜的,习惯了生肉的腥味,嚼着嚼着,倒吃出一股甘甜来。

        既然一时走不脱,慕秋倒也安下心来,不紧不慢地向上攀爬,但总共也只有几百米的高度,饶是他如何优闲,也没过多长时间,便爬上了山顶。一路之上,还顺带着采了不少的草药,身上的伤口必须要处理了。

        站在山顶之上,慕秋终于看到了山的另一面,但这一眼,却让他完完全全地楞在了哪里,山的另一面,他看到了一块块阡陌分明的田地从山脚之下,一直延伸到他看不到的远处,每隔一段距离,便能看到一些简陋的茅草屋,有东胡骑兵骑着马在田间道路之上巡视,而在田里劳作的,却都身着统一的服装,这种服装,慕秋很熟悉,那是燕军的服装,在积石城之战之中,他与燕军作战多日,死在他刀下的燕军少说也有十几个。

        每一块田地里,都有十多个燕军,慕秋只看了一眼近处,就赫然发现,光是他能看到的地方,便有数百人燕军正在田地之间劳作。

        他突然之间明白了这些燕军是什么人。他们都是上一次征伐东胡之战中被俘的燕军。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发现了他们。

      第569章 先锋城

        先前一直在谋算着要如何逃回去的慕秋,眼下倒是不急了,在山上,他足足呆了三天,除了去找点吃的喝得,其余的时间,都用在观察山下的情况。

        经过三天的仔细观察,他终于确认,山下在屯田的燕军,大约有二千人,而看守他们的东胡骑兵最多只有五百,让慕秋奇怪的是,这些燕军俘虏看起来很是安分守己,哪怕这些东胡骑兵对他们动辄鞭打,这些人也没有反抗。

        这让慕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在他看来,虽然这两千燕军没有武器,但只要选准时机,奋起反抗,不是没有获得胜利的可能,可他们居然甘心在这里做奴隶?

        他摇了摇头,不能理解的事,回去跟上头禀报,或许他们知道,现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将这里的情况摸得再清楚一些,第二件事,便是逃走。

        第四天,天从人愿,晴了好些天的老天爷终于变了脸,开始下雨,从天还没有亮时的淅淅沥沥的小雨开始,到得早上的时候,雨渐渐的大了起来,慕秋用树枝和青草编了一件蓑衣,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他决定趁着这个机会逃走。看天气,这场雨一时不会停下来,在雨中,骑兵的速度会减慢,视线不清,追踪他便会很困难,而且从昨天开始,原来在山下守候的东胡骑兵已经不见了影子,看来也不是有耐性的,这样的天气,不见得能吃得起这个苦仍然在山下设伏。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要冒一次险。不过自己没有了马,这一路回去,只怕要吃不少苦头,也需要更长的时间,超过二百里路程,全用两条腿走的话,只怕要走好几天。

        一定要回去,这里有着这么大一块肥肉,怎么也要回去将大军带来,狠狠地咬一口,成了许原的亲卫之后,慕秋可多次听到许原念叨着如何扩充军队,这里有二千燕军,受过良好的军事训练,把他们弄回去,将军麾下的兵力,便翻了几乎一倍。只是这里的燕军,似乎没有什么血性,在东胡人面前乖得跟儿子似的,救回去能不能顶用还真是难说。

        紧了紧腰间的带子,将身上的草蓑衣勒得更紧了一些,慕秋便像一团移动的草堆一般,向着山下奔去。

        先锋城,征东府北方野战集团军先锋第一军驻扎地,许原虽然读过书,亦识字,但也不是一个有文采的人,眼下他建起的这座大营距离城池的距离也还很远,他仍是大笔一挥,给这个大营命名为先锋城,因为他所统率的部队,本就是北方集团军的先锋。既然是他的驻扎地,这坐将来的城池,叫做先锋城也算名至实归。

        先锋城内,许原的房间,地图被他挂在了墙上,这段时间,派出去的多路哨探已经基本返回,对岸百里之内的地形,在他眼内已经没有秘密,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对岸百里之内,基本上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原先在这里聚居的匈奴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了一些老营曾经驻扎过的遗迹,而东胡人也没有及时补上这个空缺,看来东胡人内部的问题,比起都督与蒋议政他们预估的还要大,索普应当还没有腾出手来。

        虽然如此,但许原并没有马上提兵过河,将征东府的实际控制区域推进到这个地区的想法,都督与议政们一致认为,以现在征东军的实力,还不益过河。辽河不是小溪沟,想要渡河不是一件容易事,一旦过河之后,后勤物资的转运,后续部队的跟进,都是大问题,一旦遭到东胡军队的攻击,极易遭受失败。

        辽河,于双方军队而言,既是天堑,但也是一道天然的防线。

        让他烦心的是,还有一支哨骑没有回来,而这支哨骑的队长叫慕秋,恰恰是他非常看重的一位年轻军官,不仅参加过实战,而且人也机灵,肯学,像绘制地图这件对绝大部分士兵都困难无比的事情,这位刚刚调入他麾下不到半年的家伙,已经掌握得非常娴熟,要知道,这一次出去的哨队,带队的军官,除了慕秋之外,其余的都是自己麾下的老人儿了。

        这是一个值得好好培养的年轻人,如果就此折了,可当真是一大损失。

        慕秋迟迟未归,许原也大致猜到了原因,慕秋年轻,肯学,聪敏,而且武勇,这是他的优点,但缺点却也是太年轻了,年轻便意味着更加容易冲动,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更强,他的探测范围,肯定超出了自己规定的百里之内。

        或许东胡人还根本没有抵达这片区域,慕秋走得更远,或者他们已经遭遇到了东胡人,此时,已经变成了野兽的腹中餐。

        叹息了一会儿子,许原就将这种情绪抛到了脑后,战争,总是会死人的,慕秋既然作出了自己的选择,那么,他就要有付出代价的准备,而自己,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替第二军准备的营房,已经快要完工,大体上与自己这里也差不多,前期工作自己已经做完,后面更多的完善,就要等到严鹏的第二军抵达之后,自己来做了。两座大营相距约十里左右,将来完善好之后,便是两座互为犄角,互相呼应的城池,他们不仅是攻击辽河对岸的前进点,同时也是拱卫将建在大雁湖畔的集团军司令部的利剑。

        大雁湖,将会在未来的时间内,矗立起一座丝毫不逊色于中原任何一族州城的大城,那里,将成为征东府控制河套平原的核心。

        听闻擅长建城的工部尚书郭荃也将带着大批工匠,民夫,随着司令官孙晓一齐抵达大雁湖,算着日子,他们也快要抵达目的地了。

        他站起身来,决定去看看部队的屯田,北方集团军抵达河套平原,不仅是要控制定地区,更是要开发这片地区,许原更是先走了一步,他去年冬天抵达,这座大营,在年前他便已经完成,而回固将他变成一座真正的城池,显然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情,而他,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弄巧不如藏拙,等来了能工巧匠,再做进一步的打算不迟,磨刀不误砍柴工,这点道理他还是懂得。

        开春之后,部队便清闲下来,没有仗打,也不能每日拖着战士训练,这会让战士们感到厌烦,老兵不怕打仗,但却怕日复一日枯燥乏味的训练,总得给他们找些事情做,于是他便有了开垦一些田地的想法。

        现在看起来,当初的想法还是对的,在先锋城周围,已经开出了上千亩田地,除了播撒下粮食种子以外,还种了不少蔬菜,现在士兵们已经有新鲜菜可吃了,而在年前,这种日子是不可想象的,虽然从后方也运来一些蔬菜,但长途跋涉抵达这里之后,本来数量就不多的新鲜蔬菜几乎几乎都不能吃了,饶是如此,士兵们仍是狼吞虎咽。而现在,他们至少在蔬菜之上自济自足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这里将会出产更多的品种。

        走在田间阡陌之上,看着地上绿油油的幼苗,许原心里不禁浮起一阵骄傲,蹲了下来,随意挖起一团土,在手中一捏,黑色的泥土便在手中簌簌落下,这地的土地可真是肥沃,这样一块无主之地,不将他拿到手里,当真是暴殄天物。

        多好的一块地方啊,只要有了足够的人丁,这里便将从千里荒野变成千里沃土,也难怪都督与议政一腾出手来,第一件事,便是来抢占这块地盘。

        该死的东胡人,我是不会让你们霸占这块地方的,这是属于我们征东府的。许原冲着空中挥了挥拳头。

        “许将军!”身后传来急切的呼喊之声,许原站直身子,回过头来,便看见陶宗旺骑着马,正从远处向着自己奔来,他不由得一愕,出了什么事了?拍落手上的泥土,他大步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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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7/16 00: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