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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宜兰。”少言虚弱得短短一句话要分成几次才说完,说完又上气不接下气地咳起来。
兵凶战危,单是护一个人尚是游刃有余,还要再加一个累赘?林文伦心中不愿,却不想拂逆了大眼睛的意思。只得飞回来,向宜兰粗声道:“跟着我。”
“喔!”宜兰捞到了救命草,像影子般紧紧跟在两人身后。
宜兰轻功有限,三个人只得在人群中穿梭,一路上也不知多少人被林文伦踢得飞了出去,但这样一来,三人前进的速度简直可以媲美乌龟,费了一柱香时间也不过走出几丈。林文伦心下焦虑,刀剑无眼,哪时候一个不周全,说不定便会波及到大眼睛,况且他的伤势也不容再拖下去。想了想,忽然抓住宜兰衣领,宜兰方自一声惊叫“你……”,便被甩得高高飞起,在空中伸划过一道长长的弧线。
宜兰在空中喊声连连,眼见前面已有三四个家丁等在她落下的地点,手中明晃晃的刀剑高高竖起,就等着她自己串上去,不由得紧闭双眼。
林文伦紧跟而上,却比她快了一步,先将三人踢走,伸手在她背上一托,宜兰再次高高飞起。
如此反复几次,三人已安全抵达西墙之下。宜兰心有余悸,这种全身操控于人、半点不由己的感觉实在是糟透了,但愿这辈子都不要有第二次。
林文伦登上墙头,舌绽春雷,“林字号的,过来。”
一部分黑衣人见当家的现身,纷纷从战场抽身,汇集到墙根之下围成圈,林文伦跃了进去,沉声命令道:“保持这个队形,向外冲。”刚要起步,忽然袖子被人轻轻拉动两下,低头看去,只见少言一双无神的眼睛正看着某处。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西边墙头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瘦削身材,正冷冷地俯视着下面战得舍生忘死的人群。林文伦心神一震,涩声问道:“大眼睛……”
“我要问清楚!”少言挣下地,摇摇晃晃地向前走。黑衣人统领探询地望向林文伦。林文伦先是闭了闭眼,做了一个“跟上去”的手势。
几十个黑衣人将少言围在中间,护着他在战场中穿过。
丁寻也已看到少言,跃下地来,与他对面而立。
“是你?”是你把我送到八爷的手里?少言平平淡淡地问,惶恐失望忧伤在心里翻滚,交织成太过复杂的情绪,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气。
“会这么问,就表示你已经知道了不是么?”
“为什么?”为什么可以一点不犹疑地舍弃我?你不喜欢我,我知道。不敢求你对我的感情给予相同的回报,所以让自己成为得力的手下能干的管家,这样至少和你最贴近。我的希望已经少到卑微的地步,难道连这也不行?
“林文伦与老八有没有联手,你最知道。”
“所以这是背叛?”我会让林大哥退出,况且林大哥并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我只是从中斡旋,希望你们两人都好好的,这算背叛吗?
“算。”
少言忽然笑了,神色间难掩悲伤,“当初你给我药时说,我的命是你的。若你觉得惟有杀我才解气,就拿去吧。”艰难地弯下腰,从地上拾起一柄剑,倒转着递过去。
我很笨,喜欢一个人,只懂得全心全意,宁可自己身中十刀,也舍不得让你受一下。即使天下人都背叛于你,我始终都会站在你的一边,你一生聪明,难道这也想不到么?就算我真的背叛,仍有多年的情分在,你就如此绝情?嗯,借八爷之手杀我的确是高明的做法,既免了自己手上沾上鲜血,又可以让林大哥与八爷反目。你精打细算,连我也成了一棵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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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望半晌,少言说道:“是你不要,不是我不给,我们从此两不相欠。”那声音,丝线细细拉上去的凄清。
丁寻不说话。
少言转身扶着一名黑衣人的肩膀慢慢地走了回去,心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又像完全空白。
林文伦与丁寻两人远远对峙,波涛汹涌。
那场半夜的大火烧毁了半个丁府。对外,丁府的人口径一致,都说是丫环不小心打翻了烛台。可大家也都看到了,自那场大火之后,丁府又恢复了正常,宾客如云。只有八爷,先是莫名其妙地被近于放逐地调到了长白山,守着几个贫脊家庄。对满怀野心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让他远离权利中心,庸庸碌碌过一辈子更好的惩罚了。
再两年,八爷被人发现身中三拳,死在庭院中。
大眼睛又在发呆了,林文伦一进门,就见少言坐在窗下的矮榻上,静静地向外望着。
听到声音,少言转过头,笑道:“林大哥,又到了喝药的时候么?”
他是笑着,林文伦却只觉一阵心酸。自那日离开丁府,至今两月有余。少言头三天一直在昏睡,醒来后,始终是平静的,这种平静带了决绝的意味,带了义无反顾的沉痛。
对丁家绝口不提,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仿佛丁寻没有将他送入虎口,仿佛他从来不是丁府的管事,仿佛……从没认识过丁寻这个人。人前人后,把心里的伤口遮遮掩掩,偏偏每个人都看得到,看得清清楚楚。
可是,发生的一切一切是有所谓的对不对?只是你不肯说出来,倔强的嘴角抿出一条深深的纹路,欲言又止。是认了命,也就铁了心,铁了心的去忘记。
“来,先把药喝了,身上的药也该换了。”林文伦蹲下去解开他的衣衫,“估计再有个四五天,就不用喝药了。到时候,我带你向南走走,快入冬了,京城冷。”
手中熟练地拆绷带换药,心里还在回想刚才宜兰的话:“你不知道,以前在丁府,虽然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五哥又时不时新纳什么男宠姬妾之类的。可有时候,十三哥笑得真是开心,像小孩似的满足又得意。你看现在。”不错,你看现在,他笑得多婉转。零零碎碎的心事挥之不去的往事让那深而黑的眼睛总是雾蒙蒙的,一红再红,就是不哭出来。
实在看不过去,忍不住呵斥几句,他就那样带着点委屈地看着你,还笑了笑,仿佛要讨好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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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言喝了药,将空碗放置在一边,低下头看着忙乱的林文伦,“林大哥,我该走了。”
林文伦有一瞬间的凝滞,很快又重新动作起来,好象没听见,“伤口结疤了,身上会痒,忍一忍就过去了。”
“林大哥。”
“够了,”林文伦把手中绷带一摔,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七年前,本不应该放你走的,那时候我若是留下你……错过一次,我不想错过第二次。”
“林大哥,”少言温和而坚定,“林大哥,不是你的错。”他的眼睛投向窗外,“我在丁家待得太久了,久得都忘了外面是什么样子的。而且,我不能……我不能就这样留在你身边,这对谁都不好,我要理清自己的心,给我时间,好不好?”
林文伦发疯似地冲到京城外,惟见青山莽莽,一条空空荡荡的路延伸出去,不知指向何方。打开手中信笺,几个清秀的正楷小字墨迹犹新“此地一别,愿君善自珍重。”
将信笺看了又看,林文伦忽然下定了决心:大眼睛,天涯也好,海角也好,错过了一次,我不会错过第二次!
上部完
PS:以前在晋江看到一个贴子,有读者抱怨说:现在的文越来越能拖,明明一部能写完的,偏要分成两部甚至三部来写。所以在写“上部完”这几个字时,其实相当的心虚。可是这个故事在开始构思的时候,就计划是分两部来写。下部是两年以后的事,这两年内,少言独自在江湖流浪,没有林文伦,也没有丁寻,所以就略去了,而且有时间上的距离感,免得这章与下一章之间不能接榫。念及此,还是硬着头皮,甘冒大不韪,希望不会拖得大家没了看下去的兴趣。
以前说过是打算写虐文来着,可是连H都写不好要靠东拼西凑的人,写虐身的就更不成。于是想,就写个暗恋的故事吧,也算虐。由于希望能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立体一些,那种人家不爱就呼天抢地对月悲叹迎风流泪的人是不写的。结果写来写去,就变成了现在的四不象。
无论如何,总算填完坑……的一半了^0^
惘然劫(下部完+番外2篇) by 南康
一:少年子弟江湖老
日升月落,流光易逝,悄无声息之间,樱桃红了两度,芭蕉绿了两次。
养在深闺中的弱质娇女终于也长成了风姿绰约的美妇人。
两人在前鸣锣开道,四名亲兵紧随其后,护着一顶八抬大轿,两个身着水蓝罗裙的绮龄丫环,手中捧着方巾香扇等物分侍左右。路人见了这等阵仗,知道又是哪家官夫人出游,纷纷回避,生怕冲撞了官威。
行到林家客栈前,轿子落地,两名小丫环上前打开轿帘,扶出个云鬃花颜的美人来。在路人惊讶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三个人袅袅婷婷地走了进去,向个伙计跑上来要招呼,那美人理也不理,直接向后面走去,伙计想拦又不敢。
穿过厅堂,到了后进一个小小院落前,美人吩咐道:“你们两个,在外面候着。”
“是,夫人!”两个小丫环微微弯腰,低眉顺眼地退后几步。
绕过照壁,宽敞的院落被一条鹅卵石小径分成两半。左面,开辟为练武场,地面用滚石夯实,平整如镜,四下里立着兵器架子,刀枪剑戟,斧樾勾叉,森寒夺目。右面,却是一湾浅水塘。
美人手帕掩口,细细地咳了两声,突然放开嗓子喊道:“姓林的,我来了。”
“堂堂二品诰命夫人,这样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美人冷笑着,推开门走了进去,“你也知道体统,当年你把我像球一样扔来扔去时怎么想不到?”
“事急从权。”桌后人冷冷拋过来四个字,整张脸隐藏在昏暗里,双目炯炯,仿佛一头豹,警觉灵活地潜伏着,伺机而动,“或者说,你宁愿被乱刀分尸?”
美人气噎,牙根发痒,偏这个人皮粗肉厚,拿话刺他两下,他也是不痛不痒。无可奈何之下,择了张椅子坐了,大度地说:“算了,我来也不是和你斗嘴的。”
林文伦看着她跷起二郎腿,皱眉道:“是不是女孩子一成亲,马上就变得不知羞涩为何物?你那个平西王的丈夫呢?”
“他啊,”美人像赶蚊子一样挥挥手,“又和朋友出巡了,说什么治军,我看是花天酒地才是真的。”
林文伦不做声,夫妻间的事,他这个闲人插不上嘴,也无意如此。只是心下总有些惋惜,当年的宜兰,最希望的是有朝一日能飞出金丝笼,饮酒仗剑江湖行,一提起这个来就兴致高昂,无限向往。可到后来到底挣不过,被丁家半卖半送地嫁入平西王府。成亲一年半,两人不过是认得出彼此的脸,名副其实的相敬如宾。官宦人家,这也就是爱了。
反倒是宜兰,明白林文伦在想什么,嗤笑道:“你别一副死人脸,我都不难过你难过个什么劲。现在不也挺好,没事时办个诗社,约一班人听听戏,比比谁的首饰多谁的漂亮。我今天来是想问你有没有十三哥的消息?你可别说没有,我好容易出来一次。”
“有。”林文伦微笑,递过一张纸,颇有几分与有荣焉,“大眼睛的名头这两年是越来越响了,人人都称赞丁十三医术神乎其技,为人谦和,倾心结纳的人前仆后继。”
宜兰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似乎得到了某种满足,“谁会不喜欢十三哥,有本事又和气。如果我到江湖上去,不知道会怎么样?”
“你?”林文伦象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凭你三脚猫的功夫闯荡江湖,不到两天就被人打回来了。”
宜兰啐了一口,也忍不住笑了,“对了林大哥,你说,十三哥他什么时候会回京城?”
“不知道,”林文伦支颐思虑,“他说要我给他时间,我给了时间,可这个时间是多久,却不是我能做得主的。”
两人相对无言,思绪万千,心头浮起各式各样的影子,微笑的少言、悲伤的的少言、英气勃发的的少言、精明干练的的少言,不约而同叹口气,既是无奈,也是思念。
“也真难为你,”宜兰注视着林文伦,语气中有几分不易察觉的悲悯,“这两年为他处处打点,怕他难过,怕他冷怕他饿,怕他急着赶路夜宿荒野,怕他被人觊觎。替他除去敌人,还不敢让他知道。”
杭州城内
收起银针,移除艾蒿,少言对立在床边的中年人道:“我已用曲针打通了老夫人的经脉,休养几天便无大碍,注意忌口。还有,暴伤脾郁伤肝,这些要特别小心,切勿大喜大悲。”
中年人连连应是,叫来家丁,“快带丁公子到客房好好休息,不得怠慢。”
少言先一步制止了他,“李老爷不必,我惯于清静,因此寄宿于城东铁槛寺,离此不过半个时辰的脚程。李老爷这番美意恕丁某无法领受。”
旁边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双眉一竖,喝道:“让你住李家是看得起你,别不识抬举。”李老爷也是面带不豫之色。
世家子弟,难免傲气凌人,少言也不以为意,依然一派平和,“不敢,李老爷是前辈,在下岂有不敬之心。只是丁某不善应对,这才离群索居。况且,随身所带各种药材器具尚留在寺内,还请恕罪。”
李老爷见实在勉强不得,只得将少言送了出去,“丁公子,三日后,请再来府上一趟为家母复诊。”
“应当的。”
李家是地方大族,钱多地多,难免有倚势凌人之时,虽无大恶,也算不上积善之家,少言雅不愿居住于此。向李老爷抱拳告辞,扬长而去。
前脚回到铁槛寺,后脚就有李家的人流水般送来谢礼,绫罗绸缎各色美食,堆了半屋子,另附五百两诊金。少言拈起来大致看了几眼,微微一笑。其实李母的病不过是从年轻一点暗伤上来的,只要有略懂功夫的大夫,两三付药、几次针灸下去也就痊愈了,亏得李家巴巴地把他从岭南请回来。不过也难怪,富豪人家,总是娇贵一点,自己却是被盛名所累,千里奔波。留下五十两放入行囊,出门唤了两个脚夫,将另外的诊金及谢礼送到城中济慈堂去了。
办完这一切,又与寺中的住持相谈半晌,打了几次机锋,这才回到房中。净了面,和衣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索性又起了身,坐在窗下盯外面两棵松柏出神。
这两年来,东观日出,西登华山,南眺黄河,北踏大漠,整个神州大地被他游了十之【创建和谐家园】。
可无论走到哪里,一颗心却总是不能平静,有些东西一直梗在胸口,再优美的风景,在眼里都带了一点遗憾。是什么,他隐隐知道,却不愿去细想。午夜梦回,其实不只是文人笔下的形容,那种滋味真的是尝怕了。
虽然已经决定忘记,可是也明白有些事说起来不过几个字,要做到却是千难万难。或许,如果能轻易就能忘记,只是因为还不够深。
忽忽间过去三数日,李母的病已经好了十分之九。少言闲来无事,便在杭州城内各处游玩。一年前他也曾在这里驻足半月,见识过南屏晚钟、曲院风荷。如今故地重游,见景色依旧,游人却已不同,倒有几分“年年岁岁花相似”的感叹。
清晨,正是做早课的时光,铁槛寺内,梵呗之声隐隐交作,不时传来几声疏钟,数响清盘,越显清幽,佛地庄严,令人意远。
少言盘腿坐于蒲团之上,闭目凝思,物我两忘。
待做早课的僧人散去后,少言立起身来,走到住持身前施了一礼,低声问道:“十丈红尘,【创建和谐家园】可曾真的超脱?”
住持缓缓睁开眼睛,苍老的面容上一片慈和,反问道:“何谓超脱?”
少言语塞,想了想又问:“如何能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还望【创建和谐家园】指点迷津。”
住持谓叹道:“丁施主,老纳与你相交半月,交浅言深几句,你想找的,不在这里,不在佛门。”少言口中喃喃地说道:“那要如何?”
“向来时。”
少言一震。
收拾了包裹,步出寺门,心中一阵迷惘,他该向何处去,天下已经走遍,难道就这样再走一遍?忽然三下幽幽的笛声传入耳中,少言又惊又喜,向林中喊道:“霍兄,好久不见!”
林中传来一声朗笑,“不错,好久不见。”随着话音,从林中步出一个人来,剑眉入鬃,月白长衫手持横笛,神采飞扬潇洒出尘,正是霍浮香。
二:怜君何事到天涯
霍浮香走到少言面前,两根其白如玉的手指从宽袍大袖中伸出来,轻轻点在他的眉心,抚平那个“川”字形,问道:“何忧之深耶?”
手指贴于肌肤,一股凉意直泌心底,少言退后一步,目光游移,笑道:“霍兄的明玉功精进不少。”
霍浮香一笑收手,装作不以为意,“前些日子听朋友提起,说江湖出了个年纪极轻的神医,神秘低调,很少与人结交。心下还揣测也许是你,左右无事便前来看看。没想到,这一趟真是没白跑。”嘴里刻意说得云淡风轻,但初听消息,只觉和少言有几分相像,便心潮翻涌迫不及待地赶来以求确认。而明明早已确认,却仍整整躇踌了两天,待他要离去才现身相见,这其间种种曲折心情是只有自家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