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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棺材之谜 》-第 10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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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诺克斯在哪儿?”检察官问道。

        “嗯,他今天早上离开本市的,我也不晓得他究竟到哪儿去了,”老头子说道,“我已派托马斯去搞一张搜查证——我们不能干等着诺克斯回来,我决心要搜一搜他那所位于卡吉士家贴隔壁的空房子。”

        “检察官知道吧,”佩珀解释说,“警官有个想法,认为格林肖的尸体在葬礼之后埋进卡吉士棺材以前,可能一直藏匿在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

        “想得对,老奎因。”

        “不管怎么说,”佩珀继续讲下去,“诺克斯的秘书坚决不肯透露这位大亨的行踪,所以我们必须搞到搜查证才行。”

        “这也可能并不重要,”警官发表自己的见解,“可是我得削尖脑袋,总不能白白放过任何机会呀。”

        “真是绝妙的principio operandi【注】,”埃勒里吃吃笑着说道。

        他父亲绷紧了脸,非常阴沉沉,不以为然地望着他:“你——你自以为很了不起吧,”他有气无力地说道,“好吧……诸位,请注意。关于那所空房子,我们还存在一个问题。我们至今还摸不透格林肖是什么时候【创建和谐家园】掉的——究竟死了有多久。反正,尸体解剖总能够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来的。在目前来讲,我们只能立足于推算。假定卡吉士死在格林肖被杀以前吧,那就肯定意味着——从我们发现尸体的地点来考虑——是事先计划好要把格林肖埋藏到卡吉士棺材里去的。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所空房子就是一个好地方,使凶手得以把格林肖尸体保藏到卡吉士下葬之后,再找机会利用已经下葬了的棺材。”

        “对,不过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老奎,”辛普森持有异议,“在没有尸体解剖报告的情况下,假定卡吉士是死在格林肖被杀以后,也是同样站得住脚的。这就意味着凶手事先无从预料卡吉士会突然死亡,也无法知道将有这个机会可以把被害人埋进卡吉士棺材,因此,这个尸体必定藏在杀害的现场——而我们没有理由认定是在隔壁的空房子里就地杀害的。所以,无论如何,我认为,不确定格林肖死了多久,那么随便我们怎样推敲都是无济于事的。”

        “你的意思是说,”佩珀深思着,“假定格林肖被人勒死,是在卡吉士死亡之前,那么他的尸体很可能就窝藏在被杀的现场,是吗?然后,卡吉士死了,凶手灵机一动,觉得可以乘机把尸体埋进卡吉士的棺材,于是就把尸体拖到墓地上,也许是从第五十四大街围墙的门进去的吧?”

        “正是这样,”辛普森大声喊道,“卡吉士隔壁那所房子,十之【创建和谐家园】与本案无关。这样的猜测纯属捕风捉影。”

        “也许并不十分是捕风捉影,”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道,“另一方面,依我的愚见,在座各位都无非是纸上谈兵而已。为什么不耐心等尸体解剖报告出来了再讲呢?”

        “等——等,”警官大发牢骚,“我都等老啦。”

        埃勒里嘻嘻笑道:“要是相信乔叟【注】的说法,那么,您的年龄正在大有可为之时呀,父亲大人。还记得那篇《禽鸟对白》是怎么说的吗?‘人们说得好:正是从这老田老土,年年长出新苗新谷。’”

        “佩珀,还有别的事吗?”辛普森大喝一声。他根本不把埃勒里放在眼里。

        “还有一点琐碎公事。维利盘问了位卡吉士家和墓地对街的百货商场的看门人——此人整天站在第五十四大街的商场入口处。维利又盘问了值勤的警察。但是这两个人都说,自从葬礼之后,从来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有什么可疑迹象。那个警察夜间巡逻时也没见任何迹象,不过他承认这尸体有可能是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拖进墓地去的。至于百货商场,夜里是没有人在那可以望见墓地的位置上值班的:守夜的人通宵都呆在屋子里。你瞧,情况就是这样。”

        “这样傻坐着,连篇空话,可把我给逼疯啦。”警官瘦小的身子跌坐在壁炉前的椅子里烤着火,一面这样自言自语。

        “La patience est nmère,mais son fruit est doux,”【注】埃勒里也自言自语,“我变得老爱引经据典了。”

        “这是我的报应啊,”警官哼哼唧唧地说,“把儿子送上大学。他竟对我咬文嚼字起来了。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忍耐是苦的,但其果实是甜的’”,埃勒里嘻嘻笑道,“这句话是个青蛙讲的。”

        “是个——什么?青蛙?”

        “哦,他又在打哈哈了,”辛普森不耐烦地说道,“他大概是指一个法国人。这句话听起来好象是卢梭讲的吧。”

        “看样子,辛普森啊,”埃勒里兴致勃勃地说道,“你有时往往会出语惊人,岂不是很有学问的吗?”

        ——

        【注】 Weltschmerz:这是一个德文专门名词,意思是“悲观厌世的情绪”。

        【注】 principio operandi:这两个是拉丁字,意思为:行动准则。

        【注】 乔叟(Chaucer):英国古代诗人,约1340-1400年,传世名著为《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bes),这里引用的《禽鸟对白》就是该书的一个篇章。

        【注】 La patience est nmère,mais son fruit est doux:这是一句法文,意思说:忍耐是很痛苦的,但其结果却是甜美的。

      十三 调查

        次晨,星期六——十月的晴天,风和日丽——奎因警官消沉的情绪大为振作,使他振奋的直接原因就是,塞缪尔·卜劳迪医生亲自交来了卡吉士和被杀者的两份尸体解剖报告。

        辛普森检察官由于公署里有事需要亲自处理,无法分身,只好委派他的副手佩珀到警察总部的警官办公室来。卜劳迪医生衔着当天第一根雪茄烟晃晃悠悠进来的时候,发现警官、佩珀、维利巡官以及那位望眼欲穿的埃勒里都正等着他呢。

        卜劳迪医生的瘦长个子笔笔挺挺地跌落在这个房间里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从容不迫的神态:“大概你们想要弄清卡吉士那个死鬼的问题吗?这里一切都正常。富乐司德医生的证明完全属实。没有玩什么花招。他心脏出了毛病,一口气不来就憋死啦。”

        “没有一点毒药的痕迹吗?”

        “一点也没有。都正常。至于说,那第二个死鬼嘛。”卜劳迪医生使劲咬了咬牙。

        “一切迹象表明是死在卡吉士之前。说来可就话长啦。”他咧嘴笑了笑,“情况有一大堆,使得下准确的结论要冒几分风险。尸体热量的消失,距离现在还不太久。但是从尸体的肌肉变化以及全部转为青灰色的情况,我们又得到了另外的看法。由于化学和细菌作用而在身体表面上和腹部中央造成的青斑,已十分明显:无论内部或外部的青灰色腐烂斑块的数量和位置,都说明到昨天为止已有七天的间隔了。紧压的气体、从口鼻中挖出的粘液、气管内部的腐烂、还有肠道和脾胃里的某些迹象——全部显示了七天的期限。皮肤绷紧了,但是在最膨胀的部位——腹部——已开始松弛了:臭气,比重减轻——对,我可以说:亚尔培·格林肖先生是在昨天上午开棺之前的六天半前被杀害的。”

        “换句话说,”警官说,“格林肖在某处被人勒死,是在半夜里——上星期五的深夜,或者上星期六的黎明。”

        “这话对。我还得说,根据一切迹象来看,腐烂的自然过程稍微有所延缓。推想起来,这尸体在埋进卡吉士棺材里去之前,必定是放在一个空气稀少的干燥地方。”

        埃勒里显得伤感起来:“真不大痛快啊。吾人不朽的灵魂,竟然寄居在十分靠不住的臭皮囊里。”

        “你的意思是说,枯朽来得如此之快吗?”卜劳迪医生看来饶有兴趣,“好吧,我有一言奉告,当能解你之愁。妇女的子宫,往往在死后七个月还保持完整无损呢。”

        “如果你以为这就可一语解愁——”

        警官迫不急待地说:“格林肖是被人勒死的,医生,对这一点,没有问题了吧?”

        “毫无疑问,有人徒手掐死了他。一望而知是被人用手掐死的。”

        “医生。”埃勒里在椅子里向后靠靠稳当,懒洋洋地吸着烟,“我交给你的变质水的取样,你化验出什么来吗?”

        “哦,那个嘛!”法医助理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在一般的硬水里普遍存在着某种盐份——主要是钙盐——这你总知道吧。你也知道,我们的食用水都是硬水。再说,煮沸会使盐份沉淀。通过化学分析,很容易就能根据沉淀物来确定水曾煮沸与否。我可以断定,你交给我的取样表明,那个滤壶的变质水是曾经煮沸的,而且,在原壶的水烧开之后,没有再掺入不开的水。”

        “多谢你的科学头脑,医生。”埃勒里低声说。

        “别说啦。还有什么事?”

        “没有了,万分感谢你,医生。”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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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咱们可以着手研究了。”警官轻快地搓着两手,开口说话了。他打开了记事本,“弗里兰这个家伙。他的魁北克之行,有铁路人员、火车票根、旅馆记录、离去时间,等等,可资证明。哼唔……狄米特里欧·卡吉士。整天都在贝娄斯医生诊所——那是上个星期六……卡吉士家的指纹报告——毫无名堂;书房的书桌上除了一大堆别人的指纹外,还发现有格林肖的指纹。看来是,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曾先后,尤其是在最初寻找遗嘱的那一阵子,用手在书桌上揿按过。棺材上的指纹——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模糊的和清晰的指纹不计其数,但是当棺材停放在客厅里的时候,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棺材周围,因此无法辨认出任何值得追查深挖的指纹来了……托马斯,皮格特在百利公司查问出什么吗?”

        “一切都核对过了,”维利回答说,“皮格特找到了那个记录电话订货的职员。职员说,是卡吉士亲自打的电话——他认准了是卡吉士本人:因为,他说,以前他们之间曾通过许多次电话——上星期六早晨打电话来订购半打红色云纹领带;时间也核实过了,订货的品种也核实过了。百利公司送货员的收据上,有收货人韦格施的亲笔签名。一切都正常。”

        “怎么样,这下子你总该称心满意了吧,”警官刻薄地对埃勒里说,“虽然我对你是莫测高深的。”

        “巡官,关于那所空房子有些什么情况吗?”佩珀问道,“搜查办好了吗?”

        “真没劲啊,”警官发了声牢骚。

        “搜查证倒是搞成了,但是咱们的那位李德报告说,把那地方搜查了一遍之后,什么也没发现,”维利用低沉的声调说话,“那地方全搬空了——除了底层有一只破旧的大箱子外,没有别的家具了。李德说,那里一无所有。”

        “是李德?”埃勒里自言自语,并在烟气腾腾中眨眨眼。

        “那么,现在,”警官一面说着,一面捡起了另一张纸,“再谈谈格林肖这个人吧。”

        “好哇,检察官吩咐我,特别注意你们在这个人身上挖出什么材料来。”佩珀说。

        “挖到了很多材料,”老头子冷冷地回答,“他从新新监狱获释是在被杀害之前的星期二——也就是九月二十八日。他还没来得及改邪归正呢——你总知道,他是为了伪造假货的罪名而连续坐了五年牢。他犯罪三年之后才被关进监狱的——因为在此之前没被捕获。早期档案表明,他在十五年前曾坐过两年牢,罪名是图谋偷窃芝加哥博物馆的一幅藏画未遂,他原是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

        “这正是我上次话里的含意,”佩珀说道,“当时我讲,伪造假货只不过是他的特长之一罢了。”

        埃勒里一听这话,直钻进耳鼓:“博物馆的窃贼?这难道不是无巧不成书吗?在我们手头,一个是美术品巨商,一个是博物馆小偷……”

        “其中确有蹊跷呀,”警官喃喃说道,“不管怎么说吧,就追查一下他九月二十八日之后的行动吧,他出了新新监狱就来到这儿第四十九西大街上的一家旅馆——比乃第旅馆,是家三等货——他在那儿登记时用的是他的真姓氏格林肖。”

        “他好象没有用化名,”佩珀发表意见说,“这厚颜【创建和谐家园】的家伙。”

        “你盘问过旅馆里的人吗?”埃勒里问。

        维利说:“无论是白天在账台上的办事员,或是那个经理,都讲不出什么材料来。不过我已派人去喊夜班办事员了——马上就会来的。说不定他会晓得什么情况吧。”

        “警官,这个人还有什么别的行动吗?”佩珀问。

        “有的,先生。上个星期三夜里,也就是他出狱的第二天,有人看见他在第五十五西大街一家贩卖私酒的店里——这是他的老去处之一——跟一个女人碰过头。托马斯,席克来了吗?”

        “在外面。”维利起身走了出去。

        “席克是谁?”埃勒里问。

        “那个私酒店老板。跟我老打交道了。”

        维利进来了,身后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神采奕奕、满脸红光的人——那张逢人开口笑的脸,一望而知过去是当跑堂的。他非常忐忑不安:“早,警官。天气真好哇,是吗?”

        “是呀——是呀,”老头子含糊应承,“坐下吧,巴尼。我要跟你打听些事。”

        席克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这儿要谈的,该不是我的老底吧,警官,是吗?”

        “唔?你意思是指杯子里的事?绝对不是。”警官敲敲书桌,“现在,你听我说吧,巴尼。咱们知道,上个星期三的夜里,有个名叫亚尔培·格林肖的,是个造假货的,刚出了牢门,就钻进了你那个窝里。可有这事吗?”

        “好象有这事的,警官。”席克不安地转动身子,“就是那个已被人干掉的家伙,是吗?”

        “正是他。听说,有人看见他那天晚上跟一个女的在一块儿。是怎么回事呀?”

        “好吧,警官,让我来告诉你吧。”席克显得十分亲切老交的样子,“他俩无非是厮混罢了。我不认识那个雌货——以前从来没见过她。”

        “她是什么模样?”

        “肉头厚实,高头大马,头发金黄。简直象牛一样。估计是三十五岁左右。两只眼窝下都有皱纹了。”

        “往下讲。后来呢?”

        “唔,他俩大约是敲过九点钟进店的——挺早吧;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市面呢——”

        席克干咳了一下——“他俩坐下后,格林肖点了烈酒,那个女的,什么也不要。不多一会儿,两个人拌起嘴来了——看来是常吵常闹的。我没搞清他俩在争些什么,不过听到了那个女的名字——莉莉,他这样称呼她。仿佛是他硬要支使她去做什么事,可她不干。她说着说着,不知怎么一来闹翻了,扬长而去。他十分激动——自言自语。又坐了五分钟或者十分钟,他也离开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警官。”

        “莉莉,高头大马,头发金黄,唔?”警官摸摸自己的小下巴,深思起来,“行啦,巴尼。星期三晚上以后,格林肖还来过吗?”

        “没来过。我敢起誓,警官。”席克脱口而出。

        “好。你走吧。”

        席克一跃而起,轻松地走出了办公室。

        “要我来抓住金发高头大马这根线吗?”维利嘎声问道。

        “赶快搞清楚,托马斯。她可能是他在进监牢之前交往或姘居的什么情妇。既然他俩吵了起来,那正说明她决不是一个他在出狱之后仅仅一天就随便找上的不相干的人。你去查查他的档案看。”

        维利走出了房间。他回来时,推进来一个面孔白皙的年轻人,此人眼里露出惊慌紧张的神色:“警官,他叫拜厄,是比乃第旅馆的夜班办事员。走呀,走呀,笨蛋;又没人要吃掉你。”他把拜厄按在椅子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

        警官挥手让维利走开:“好吧,拜厄,”他和气地说道,“咱们大家交个朋友吧。我们只要打听一点小事。你在比乃第旅馆做夜班有多久啦?”

        “四年半了,先生。”此人坐着,手里玩着自己的毡帽。

        “九月二十八日以来,你一直上班吗?”

        “是的,先生。一个夜晚也不缺——”

        “你认识有个客人叫亚尔培·格林肖的吗?”

        “认识,先生,我认识的。报纸上说,这个人在第五十四大街教堂墓地里发现被人杀害了。”

        “对呀,拜厄。你这样回答问题很好嘛。是你给他登记的吗?”

        “不是我,先生。给他登记的是日班办事员。”

        “那你怎么会认识他的呢?”

        “这事说来可滑稽啦,先生。”拜厄的局促不安减轻了,“他住旅馆的那个礼拜的一天晚上,发生了某件——唔,迷离扑朔的事情,这就使我记住了他。”

        “是哪一夜?”警官忙问,“是什么事?”

        “他住了两夜之后。上星期四的一天晚上……”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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