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有了手写的《千字文》,再给两个小萝莉上课就有了针对性。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沈溪先示范地念了几句,让林黛和陆曦儿背熟,再把涉及的内容镌写下来让她们一一对照,谁知道林黛和陆曦儿死记硬背可以,但具体把字抽离句子,就记不住了,一两个时辰下来,那些生字依然是张冠李戴。
沈溪沉吟了一下,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繁体字确实难写难记,必须得改变教学手段,比如引入拼音。
汉语拼音是汉字注音拉丁化的一种形式,在拼音推广以前,一个人穷经皓首也不能认识所有字。
春秋战国到秦汉,人们普遍采用直音法,用一个同音字来给另一个字注音,所以许多古文都出现了通假字。到了东汉末年,逐渐形成反切注音,也就是利用每个汉字一个音节,而每一个音节都可以分成声母、韵母和声调三个部分的特性,通过分析声、韵、调,用两个汉字来注音。
沈溪引入拼音,相比于以上两种方法,那就简单太多了,只需要熟记26个字母,然后分成声母、韵母,再辅以声调,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识字。
沈溪决定还是先教两个小萝莉学习拼音,然后再学《千字文》,这样要是后面有不认识的字,完全可以拿拼音来代替。
“把这二十四个字母记住,多写几遍,后面我会考试,考得好的话有奖励,要是考得不好,那就要罚,不许玩不说,还得多写几遍,直到完全记熟为止。”
就在沈溪给两个小萝莉上课的时候,在后院打扫卫生的宁儿有些漫不经心,看样子她也在默记沈溪教的内容。
沈溪早就发现宁儿其实很有心机,她平日里的工作就是洗衣服、扫地和做饭,同时带陆曦儿,这让她比秀儿和小玉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每次沈溪上课她就变成了旁听生。
林黛和陆曦儿趴在小桌上默写字母,沈溪也在写,他要趁着开学之前,把他要教给两个小萝莉的内容全都编纂成课本,以便他在学塾的时候,两个小萝莉也可以自学。等他回来后再把不懂的教给她们,这样就可以做到不浪费时间。
沈溪先把《字母表》整理好,然后便全文默写《千字文》。
在撰写的同时,他给所有字都标注了拼音,为了跟乡音有所区别,沈溪用了北方官话和客家话两种不同的拼音注音。
沈溪撰写完《千字文》后,又开始默写《三字经》,最后是《百家姓》。
等把“三百千”都默写完,他觉得还需要一本更为通俗有效的“进阶课本”,让林黛和陆曦儿读书有连续性。
思来想去,沈溪觉得《幼学琼林》非常合适。
《幼学琼林》乃是明末西昌人程允升所著,清嘉庆年间由邹圣脉做了一些补充,全书全部用对偶句写成,容易诵读,便于记忆。
更重要的是,这书内容广博、包罗万象,通过它既可掌握成语典故,又可了解中国古代的著名人物、天文地理、典章制度、风俗礼仪、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鸟兽花木、朝廷文武、饮食器用、宫室珍宝、文事科第、释道鬼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书中还有许多警句、格言,只要将其传授给林黛和陆曦儿,那两个小萝莉在读书写字的同时也能学到处世之道,对这个世界有更为清晰的认知,有利于她们成长。
沈溪说做就做,两天时间,他就把《幼学琼林》编著好,这比《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加起来字数还要多。
沈溪为求简单,删减了一些不太常涉及的民俗,同时将一些字简化。就算这样,两天下来他也累坏了,毕竟需要一张纸一张纸写好,还要排好页码并装订成册,最终一式两本,一本给了林黛,一本给了陆曦儿。
沈溪把两本书交给两个小萝莉时,特别交待让她们好好保管,毕竟他没那么多精力,最好能在两个小萝莉学会之前,课本别用烂了,但看那纸张的质量,似乎这个要求有些难度。
陆曦儿领到书,高高兴兴捧着进屋,谁想刚进屋门就摔了一跤,不但浑身脏兮兮的,连书册也掉在地上染上了尘土。
沈溪看到这一幕摇头苦笑,感觉自己枉费心机。
一个小姑娘家,哪里知道爱惜东西?从陆曦儿每天干干净净起床,到了晚上浑身上下绝对是脏兮兮的就能看出,这个缺乏父爱的小萝莉平日里更喜欢的是玩耍,甚至连读书也被她当作是游戏的一部分。
第七十三章 老爹的秘密
正月二十八,适逢农历二十四个节气中的惊蛰,距离沈溪上学的日子又近了。
这天沈溪早上起来得有些晚,正在吃东西,只见王陵之推开院门,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师兄、师兄,我完成你交给的任务了,特意过来跟你知会一声。”
这时候林黛抱着碗从堂屋走了出来,看到是王陵之,瞪了沈溪一下。周氏最后出门,扫了三个小的一眼,招呼道:“憨娃儿,你有同学来啊……娘先去药铺了,别到处野,玩一会儿就去铺子帮忙,知道吗?”
“娘,我知道了。您快些过去吧。”沈溪一脸天真烂漫,不想让老娘怀疑王陵之此趟来实则另有目的。
等老娘身影在大门口消失不见,沈溪才板着脸道:“不是告诉你不要声张吗?跑我家来问都不问就大喊大叫,有没有一点儿职业素养?”
王陵之摸摸头,问道:“师兄,什么是职业素养?”
“啊……那是一种很高深的修为,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好了,你先等等,咱们出去再说。”沈溪看了看旁边抱着碗的林黛,心想这事儿不能让小丫头知道。虽然现在林黛比以前听话多了,不会没事就跟他斗嘴并向老娘打小报告,但难保她听到后有什么不懂会去问老娘,到时候事情便兜不住了。
沈溪随便扒拉两口便扔下饭碗,与王陵之出门到了巷口,才问道:“说吧,有什么结果?”
王陵之脸上挂着自得的笑容:“我跟踪过你爹两次,一次他回这里来,到了院子外我发现没什么异常就回去了。三天前,我问刘管家你爹这段时间常去哪儿,他说你爹下工后喜欢到南门那边,结果昨天我跟去了,到了靠近城门边的一个破旧巷子就瞧不见人了。”
沈溪本来听老爹去了南门,还以为老爹是去“风花雪月”“享受人生”,听到后面不由瞪着王陵之:“跟丢了你还好意思跑来说你完成任务了?唉,算了,你记得大致位置吧?今天咱俩一起跟踪,我倒要看看老爹到底在做什么。”
自从岭南及闽浙之地爆发瘟疫后,沈明钧就开始不顾家了,中间他跟着王昌聂去了湖广武昌府倒能理解,可之后的事情就离奇了,不管什么时候都说王家那边忙,甚至连大年三十都不回来,沈溪就怎么都觉得匪夷所思。
跟王陵之商定好时间和地点,沈溪便回去做准备。
为了不让周氏发觉他出去探查老爹的行踪,沈溪这一天来都表现得非常自然,快到和王陵之说定的时间,沈溪随便找了个借口便离开药铺,直奔王家大宅后门。
“师兄,你可算来了。”
王陵之已经换了一身行头,劲装短靠,腿上还打上了绷带,一看就很干净利落。
沈溪打量王陵之一番,问道:“穿这么少也不怕冷?”
王陵之抹了抹因为寒冷流下来的清鼻涕,笑呵呵道:“跟师兄学轻功,哪里管得上冷啊?”
沈溪摇摇头,不再跟他多废话,二人商量了一下,沈溪让王陵之先回家盯着,等人出来后二人会合一起跟踪。
王陵之进去一段时间,眼看日头已经西斜,王家有一个住在城外的长工从后门走了出来,应该是趁着天黑城门开放的半个时辰出城。
沈溪紧盯着门口,没过多久沈明钧也走了出来,先是恭敬地跟刘管家说话,距离有些远听不清说什么,最后沈明钧挑着副空担子出了门,不是往回家的路,果然如王陵之所言,是往城南方向而去。
“老爹啊老爹,你平日里不落家,到底是为什么?”沈溪站在角落里看着沈明钧的背影,摇头叹息。
过了一会儿,王陵之鬼头鬼脑从后门出来,先跑过来跟沈溪接头,二人便一起跟着沈明钧。
沈溪之前从无跟踪人的经历,但显然沈明钧也不具备反跟踪的经验,他一路往前走也不知道回头看看。
沈溪和王陵之远远地缀着,只有在街口拐角的地方才会加快几步,看清楚沈明钧走的方向后磨蹭一下,再继续跟。
“师兄,听说南门这边很乱,一会儿咱们遇到拐子怎么办?”
这时候正巧碰上晚市。一天里城门只早晚各开半个时辰,那些店铺经营的柴禾和果蔬、大米,都得在这段时间补充,可谓人流如潮,涨落都很迅速——这一早一晚,却是当前城中最热闹的时候。
沈溪瞥他一眼,道:“教你武功是干什么的?有拐子,咱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别长贼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王陵之点点头,在他听来这话深含哲理,学武功是为了行侠仗义,哪里能怕贼人?可他跟沈溪学了有半年时间了,一直没机会“一展所长”,这下反倒希望能碰到拐子,到时候也好和师兄并肩作战,过过手瘾。
沈溪跟踪的时候很小心,但若是碰到有人路过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免得被旁人当成是扒手。
终于到了城门口前面的街道,沈明钧脚步加快了几分,俄而钻进大街旁一条有些破败的巷子,沈溪跟上前仔细看了看,沈明钧来到巷底靠近城墙边临时搭建的茅屋外,推开门走了进去,看他那熟稔的动作就知道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你上次就跟到这儿?”
沈溪等了等,没见到沈明钧出来,便问旁边探头探脑的王陵之。
王陵之打量了一下四周,摇头道:“没跟到这里,到前面巷口就没继续了,这地方挺冷清的,我不敢过于深入”
沈溪点点头,他料想,要是老爹在外面有女人,应该会给女人租个好点儿的地方,到底老娘每月托他送回家的钱不少,若是养的外室安置在这种破茅屋中,谁会安心跟他过日子?恐怕早就跑了!
虽然再靠近会有随时被发现的风险,但沈溪还是硬着头皮上去,他想的是趁此机会一定要让真相水落石出,不然睡觉都不会安稳。
到了茅屋外面,沈溪探头往里面一瞧,却是个篱笆围成的院子,一看就很破旧,并排的两间屋子都很低矮,院子里一群群鸡鸭聚集在一起,原来沈明钧正蹲在那儿喂食。篱笆院子的角落,是个石头垒成的猪圈,里面养着两头猪。
除此之外,根本看不到女人的身影,只有沈明钧一人在忙活。
“咦!?小郎,你……怎么来了?”
因为没发觉老爹有外遇,沈溪觉得没必要再躲躲藏藏,站在篱笆外没离开,沈明钧忙活了半天才发觉沈溪和王家少爷王陵之站在外面。
沈溪苦笑着问道:“老爹,平日里你不回家,就是到这儿来忙活这个?”
“我……”
沈明钧老脸有些挂不住,他没料到居然儿子会跟来,这几个月他自问藏得很好,周氏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做副业。
沈溪打开篱笆门进到里面。
院子里的鸡鸭看到人进来,四处乱跑,好在篱笆扎得很高很结实,想跑出去也难。
看过之后,沈溪不由感慨,老爹原来不顾家不是在外面养女人,而是在摆弄他的“养殖场”啊!
第七十四章 养殖场的由来
“爹,用不用我帮你?”
沈溪先并没有问出心中的疑问,而是关切地询问了一句。
“不用不用,这里太脏了……我已经打理两个多月了,主家那边剩菜剩饭多,我看见丢掉实在浪费了,所以便在这里开了这个养殖场。”
沈明钧对儿子并没有多少戒心,但在说完这些后,他还是很严肃地提醒,“回去别告诉你娘,她不知道这件事。”
沈溪当然清楚周氏不知道,要不然周氏也不用成天唠叨了。
沈溪看着沈明钧把院子简单收拾了一下,能够容纳人落脚,不至于每一步都要猜到鸡屎鸭粪,这才跟沈明钧坐下来谈话。
“我没跟你娘说,是觉得对不起她,自她嫁过来就没好日子过。现在进了城,反倒要让她操持家,从药铺赚来的钱也大多送回乡下给你祖母了……”
沈明钧一副自责的样子,其实说白了,是周氏的能干让他觉得自惭形秽。
周氏进城,原本是依附于他,由他来养活一家老小,之后周氏去裁缝铺帮忙,又在沈溪的帮忙下找到院子住,后面更是在药铺当起了二掌柜。由于药铺生意好,周氏每月都能分到不少钱,但这些钱基本都被他送回乡下去了。
沈明钧急于证明自己,便在外面搞起了副业。
这个地方也是王家的产业,由于位置偏僻,人流复杂,早就荒废了,于是沈明钧便在下工后,到城郊找了些茅草和木柴,把残垣断壁修修补补,终于能遮风避雨了,然后又立起这道篱笆,收拾出来搞养殖。
平日里就沈明钧一早一晚前来照顾,如果他跟随王员外外出,便拜托一同打工的朋友代为喂养,所以到现在鸡鸭以及两头猪长得还可以。
听完沈明钧的讲述,沈溪理解地道:“爹,其实娘要的不是您能赚多少银子,应该是一家人在一起。可爹你本来在王家就很忙,现在又要弄这些,没时间回家,又不跟娘说,娘心里会怎么想?”
沈明钧叹道:“不是我不想回去,你孙姨是寡妇,你娘现在跟她一起做营生,要是我经常出入药铺,旁人说话肯定很难听。就这样,街坊也有人在闲言碎语说我是什么蛤蟆,要娶惠娘做小妾,连原本陆家的药铺也要一口吞下……这不是冤枉我吗?”
¡°ÊÇñ®¸òó¡Ïë³ÔÌì¶ìÈ⣿¡±ÉòϪÏëÁËÏëÎʵÀ¡£
沈明钧红着脸低下头:“还是小郎你学问好,就是这个意思。”
沈溪苦笑,他只是把话挑明,却不是有意嘲讽老爹。但这话说出来,让沈明钧更觉得自己没本事还拖累人。
“所以爹不回家,就在外面捣鼓这个?”
沈明钧叹息道:“有次王老爷无意中说,想把在宁化县的产业卖掉,回祖籍江西九江去。现在我在王家还能赚点儿钱,要是王家搬走了,我就彻底断了营生,只能早点儿做准备。”
沈溪心想,这可真是又憨厚、又老实、又体贴妻儿的老爹啊!可惜的是没把他的这些优点用对地方!
不过说起来老爹也算是有志气,不想在没了工作后让老娘养活,惹来旁人闲话,干脆未雨绸缪,趁着王家没走,先搞起了副业。
只是,他没想过,这养殖场的场地本来就是王家的,就算是荒废了,地皮也值钱不是?此外,喂养家禽的饲料全靠王家的剩菜剩饭以及潲水,王家搬走了,他去哪儿找东西来填这些小东西的肚子?难道拿钱去买米粮来喂,那成本也太高了!
最后,这养殖场的规模实在太小,想要赚钱非常困难。
王陵之在旁边听了一会儿,道:“沈伯父,我没听爹说要回祖籍啊。”
沈溪骂骂咧咧:“关你什么事,或者是你爹偶尔心血来潮说出口的,却被我爹当真了。”
沈明钧赶紧拉了沈溪一把,责怪道:“小郎,你怎能这么跟少爷说话?”
王陵之大大咧咧一笑:“伯父不用担心,我跟小郎是好兄弟,他说我两句没什么,只是天黑了,咱……能不能早点儿离开?”
沈溪看看天色:“爹,这事我不会告诉娘,不过您今天要跟我回去,等回头我再给爹参谋参谋,换个营生……养这些东西辛苦劳累赚的钱还少不说,一旦闹瘟疫可就要赔得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