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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静的魔法作者:候已-第3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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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有哭啦!你胡说八道!

        那刚纔对着月亮叹气的人是谁?我眼花了吗?

        对!是你眼花了!反正我没有叹气!

        哦。我已经又聋又哑了,如果眼睛也开始不管用,那就真的是一无是处了。

        我倒吸口气,心口又『咔』得抽痛,我真是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注意到我的变化,忙摆摆手。

        你不要这么担心,我一点都不介意的。

        我再看看他,他又摆摆手,然后浅笑一个,表示他真的不介意。我纔稍微放心下来。

        接着他把月饼切开,递给我,看着手里的莲容月饼,我不太想动口。突然耍起赖来。

        我不要吃莲容的,我最讨厌吃这些太甜腻的东西。

        他看看本子,有点为难的样子,我就是想看他为难,他总是一副扑克脸的神态,让我有点想捉弄他。

        中秋就是要吃月饼啊!你想吃什么?

        我一向不喜欢吃月饼的,如果硬要吃,我只吃冰皮白莲容的,没这么腻。

        他一看完马上起身往门外走,吓了我一跳,忙拉住他。

        你去哪里?

        去买冰皮月饼。

        我本来只是故意刁难他的,谁知道他却当真。对不起,我只是说说而已,其实我也吃莲容的。

        他看着纸条,然后再看看我,我像个做错时的孩子,一直低着头,只希望他别离开我身边。

        可你说你不喜欢吃太甜腻的东西啊?

        我是不喜欢吃,就像我不喜欢吃月饼一样,但不喜欢吃不代表不吃啊,只是吃的比较少而已。其实每年中秋只有莲容的时候我也是照吃的。

        他大概是被我装的样子逗笑了,摸摸我的头,又重新拿起刀子,把原本切好的月饼切得很小很小一块,递给我。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把月饼切小点,让我一口一小块,就不会觉得那么腻。

        我接过月饼,塞了进口里。

        其实我不喜欢吃的不只是甜得发腻的莲容,也不喜欢吃蛋黄,可我怕他这次又要去买水果月饼。我宁可吃着不喜欢的东西,也不愿意他这时候离开我半步半分锺。

        以前中秋节晚上和爸妈一起外出,看到街上的情侣,我都会觉得他们太不应该。居然在中秋节这个一家团圆的时候只顾着和情人伺守。可以后我都不会这么想了,因为这天晚上他离开家人,来到这里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第三章

        中秋过后没多久他就出院,我的腰也见好许多,可仍不能出院,要再复查几天,但不需要再用

        我本来就分不清楚现实和幻想,现在更是混乱。轮椅。他出院前我死瞪着他,把所有积怨都隔着一扇窗户丢过去。本来背对我的他突然回过头,然后走过来,提起我的右手,拿笔写上一串11位的数字。

        发信息给我。

        他笑得童叟无欺,令我难以再怀恨下去。直到他离开,我看看手心上漂亮的数字和中文,合起手掌,感受他触碰我时的炙热。

        我在医院无聊,总是发些跟我一样无聊的短信给他,像什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啊?』、『我好无聊啊!』、『你无不无聊啊?』之类无聊到顶点的短信,名副其实的废话。

        既然我不切实际时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那么我无聊时为什么不能讲些无聊的话题。

        他总会很有耐性发些有趣的事情给我,或者等我一句句把牢骚发给他。

        从那时候开始,我和他可以算是不错的朋友了,我觉得。

        有一天他发短信给我:你以前不是养过猫吗?我有个朋友快生日了,他家的猫刚生了一窝小猫,我想送些和猫有关的东西给他。你觉得该送什么好?

        我告诉他和猫有关的小东西很多,问他想送什么?

        我们讲了半天都没有具体适合的,于是约好明天去陪他买礼物。

        见面约在医院那条路的路口。那天不是很冷,他穿了件白色的长袖大TSHORT,比他整个人还大一圈,我觉得很好看。我终于知道我原来的猜测错误,他其实有一米八,他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

        我明明到了,还要躲在旁边的巷口。我觉得他站在那里的样子很好看,忍不住想看多一会儿,并不是存心要让他等。可还是迟到了十分锺。

        如果不是有两个女孩子过去向他问路,我大概还要迟到更久。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两个花痴,满街的人不问,偏要跑到路边去问他。看到他一脸为难的表情我马上冲过去,解答了那两个女孩子的疑问。其实她们问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在哪里,不过没关系,广州那么大,我不认为,她们能找到我算帐。还必须她们没有在我自己也不知道指到哪里的地方迷路,纔能谈到算账。

        送走那两个女孩子,我回过头,见他松了口气的表情。

      ¡¡¡¡¸ÕÀuºÜΪÄÑÂð£¿

        真是吓了我一跳,就见她们走过来不知道在说什么。还好你来了。

        对不起,我迟到了。

        没关系,女孩子迟到是应该的。

        这条【创建和谐家园】理论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书上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一般男的要等女的。

        哪本书说的,以后你别看那个作者的书了!

        我用不容置疑的表情把本子竖起来给他看,然后我们走向车站。

        我有很多的坏习惯。

        例如,也是因为漫画小说看多的原故,我跟女生一起走在马路边时,总走外车道,跟男生时总走内车道。

        跟女生一起走外车道是因为我个性像男生,而男生是应该照顾女生的。

        但我毕竟不是男生,所以跟真正的男生走的时候一定会主动走内车道。如果他是个好男生,自然会觉得这是应该的而没有异议,如果他不是好男生那就更不用客气了,被车撞死是他活该。

        不过和他走在一起时,总是我还没有想到要走内车道他就已经把我挤了进去,所以他也是好男生。可我更坚持要走外道,因为他听不套汽车的声音,太危险了。

        我们在马路边为此就争执了很久,最后结论:我们都走在最靠里的人行道,绝对不走马路边。

        我们去了芳村的花鸟鱼虫市场。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猫衣服,他喜欢一些猫玩具。最后还是买了猫玩具,因为小猫衣服虽然好看,但我们都一致认为,其实猫并不喜欢穿这些阻碍它行动的鬼玩意。

        我突然想起高二时校里的篮球比赛,我们班上派了八个人去参加,我是主力。我的三步上篮让同班的男生说我不像女孩子,同班的女生说我好帅,好像男生。

        我从小性格就比较男孩子,也不爱穿裙子。

        可和181CM的他走在一起会让我觉得162CM的我其实还是个女孩子,尤其人多的时候,每次我差点被挤开他就会拉住我手臂,把我扯回他身边,每当我透过衣服感受到他的手,我就全身热热的,体内的女生血液仿佛沸腾起来,告诉我,我有多喜欢他。

        回程的时候他请我吃午餐,算是谢我。我住院这么久,一直要忍受医院里又贵又难吃还要被称为营养餐的垃圾,难得有人请,我要吃口味比较重的西餐。

        我告诉他,这是第一次有男生请我吃饭。

        那我很幸运。

        笨蛋,其实幸运的是我!

        本来心情很好的,刚坐下,女服务生把餐牌拿过来,他看完后指指一个套餐。那个女服务生就开始发问了:

        『先生,请问您的咖啡要餐后上还是餐前上?』

        『请问要黑椒汁、白菌汁还是西柠汁?』

        『是否要上铁板?』

        我把服务生的话写在本子上递给他,他看完后指出他的回答。女服务生怪异的眼神让我很想在她浓装艳抹的脸上加个黑眼圈。

        我的心情跌落谷底,后悔为何要来这间烂餐厅。

        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没有。

        既然他不知道,我又何必要告诉他这些。

      ¡¡¡¡×øÁ˼¸·Öïñ£¬ÎÒ·¢¾õËûºÜÎüÒýÆäËü¿ÍÈ˵ÄÑ۹⡣

        像这样安静幽雅的环境其实很适合他。他本来就属于恬静斯文型的男生,像是邻家大哥哥。他眼睛总是不自觉得瞄向左下角,这表示他正在想东西,如果遇到他不想回答的问题,也会这样。

        他在想什么?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在想什么想得这么专心?

        我心里不是滋味,尽管我也知道,这是近乎无聊的吃醋。

        用餐时,他也很有礼仪,只是偶尔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像叉子刮到盘子发出刺耳的尖声,他完全不知道,继续用餐,让尖锐的声音继续飘散在餐厅里。本来我该提醒他注意一下,可看到旁边本来老偷瞄他的女人露出奇怪的表情时,我心里暗爽。

        后来,他还不小心把放置餐包的小碟子碰到地上,碟子没有直接坠地粉碎。而是在地上转了N圈,因震动造成的刺耳巨响惹来全餐厅人的注意。他面无表情得捡起小碟子,抬头时发现很多人都在看着他。

        为什么他们都看着我?

        我笑得肚子痛。

        没什么。因为你长得太帅了,他们都忍不住看你啊。

        别开玩笑了,到底是为什么?

        真的是因为你帅啊!

        我笑得很夸张,他大概觉得跟我也问不出什么,只好继续用餐。后来吃完后他又问了我几次,我都给他一些牛头不搭马嘴的回答,最后他只好作罢。

        为免付款时又要看一次服务生怪异的眼神,我要他把钱包给我,他想都没想就把钱包递给我,在和他的手接触的那一瞬间,我感到我的脑部神经中枢有【创建和谐家园】的倾向。把钱包还给他时,我换成左手,因为刚纔和他接触的右手烫得可以煎蛋。

        离开餐厅,我们走向车站。

        走进巷子两百多米,我右边猛然一声巨大的碰撞声。我转过头,看到一部摩托车倒在地上,还有两个人倒在那里。巷子那边传来一阵汽车离开的声音,不过当时附近有工地,我也不能很清楚分辨是不是真的有车子逃离了现场。

        但可以肯定,摩托车和倒在地上两人身下的血迹是真实的。

        是车祸。

        我看到后呆住,他见到我这样,也看向我看的地方。当反应到是怎么回事,他马上跑过去,我只好也走过去,可双脚好重,我知道自己走得很慢。

        如果可以,我想马上离开,假装看不见这事。

        地上的血让我想起我坐的公交车发生碰撞时,那些一滩滩的血迹。若不是他跑了过去,我是打死都不想记起那段经历。

        只是一瞬间,世界就倾斜了,我看到的东西都是烂的,所有的人都是痛苦的表情。还有那些围观者,他们让我想吐。

        我只走到离摩托车一米半的地方,就无法再靠近了。

        为什么他还要看受伤者的情况?快点走吧!我不想留在这里啊!我觉得我在发抖,身体和心都在抖!

        忍住想拔腿就跑得冲动,我看到他看着我,他做出打电话的动作。他叫我打电话吗?打到哪里?对了,是120。

        可我无法动,一直用恐惧的眼神看着那些血迹。

        也有其它人围上来啊,为什么他们不打,一定要我打?我想马上离开这里啊!我不想和这些事扯上关系!

        看到我这样,他拿出自己口袋里的手机,按下120和拨号键后,把手机递到我面前。

        我不自觉得往后退了一步,想避开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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