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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不易在心里叹气,她当然知道啊”,现在她的左手还肿着呢。
“手还没消肿吗?”
“呃?”尉迟不易猛的挑眉,原来他什么都知道,果然是一只阴险的狗,怪不得吃了毒花没事,一定是事先吃了解药。
“你监视我?”
“谈不上监视。”蓝霁华笑得很淡,“这是朕的皇宫,不过是底下的人习惯了事无具细向朕汇报而已。”
“所以你就故意耍我?”尉迟不易咬牙彻齿,“阴险卑鄙的小人!”
“大胆!”康岩龙一声高喝:“岂敢骂陛下!来人!”
立刻有佩着短刀的侍卫上前来,他们粗壮的胳膊露在外面,皮肤上纹着青蓝色的图案,看起来很有点吓人。
尉迟不易不怕死,却对侍卫的纹身有些发怵,脖子缩了缩,露出惊恐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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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岩龙道:“陛下,这人太无礼了,应当给他一点教训。”
“不妨,”蓝霁华说,“朕听多了阿谀奉承的话,偶尔有人骂一骂,也觉得蛮新鲜的,能让朕警醒。”
康岩龙:“……”他还能说什么呢,陛下明摆着就是在护短啊。
“我没有耍你,”蓝霁华看尉迟不易还睁着那对惶然的眸子看着他,温声道:“朕以为你对那花感兴趣,才特意让人做了给你吃的,这花是有毒,不过煮熟后去了那层油脂,就没毒了,吃了还可以强身健体,你那手也不要紧,过会子自己会消肿的,南原的奇花异草多不胜数,越是艳丽的,越危险,你以后想要什么,告诉朕,省得让自己吃苦头。”
尉迟不易微微张着嘴,脸上的表情很古怪,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蓝霁华一说,她就想起来了,那宫女说的是:生吃有毒,反过来,熟吃就没毒。只可惜她当时太兴奋,完全没在意那个“生”字。
想想又觉得不对,毒花煮熟了可以吃,可她那毒汁是生的啊,怎么南原狗喝了也没事?难道掺到酒里,毒素就消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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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不易夹起那片花咬了一口,花肉厚实,清甜,还有点糯,真好吃!
“我没骗你吧,是很好吃吧,”蓝霁华说,“南原很多花都可以做菜,以后你可以慢慢品尝,把南原的花都尝个遍。”
尉迟不易没有时间慢慢品尝,她不会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她只知道自己在皇宫里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了,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人汇报给南原狗,做什么都是白瞎,所以她得找机会到宫外去走一趟。
她也不绕圈子,开门见山的问,“我能到宫外去走走么?”
“这个……”蓝霁华面有豫色,“你不是想逃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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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认为自己满脸杀气,看在蓝霁华眼里,却只觉得好笑,配合的探头过去,听到她低低的声音,“没有杀你之前,我哪里都不会去。”
蓝霁华哈的一声笑出来,坐直了身子,“不错,有胆识,我喜欢。”他稍一沉吟,“这样吧,我叫人陪你一块出宫,免得你找不到回宫的路。”
“不用,我认得路。”尉迟不易自己把头探过去,压低了声音,“若是不认得路,我怎么进宫行刺?”
蓝霁华便不勉强了,说,“行吧,你自己出宫去玩,天黑前记得回来就成。”
康岩龙大惊失色,“陛下,万万不能放虎归山啊,他毕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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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天光依旧明亮,尉迟不易觉得奇怪,日头沉下去这么久了,为什么天还不黑呢?她起身走到窗边去,于是蓝霁华看到了她脚上的划痕。
细细密密的痕迹太多,连成了片,整只脚都是红色,他皱了眉,“你用脚碰蜜脂花了吗?怎么脚也肿了?”
被男人盯着脚,尉迟不易很不习惯,往下一蹲,想到脚藏起来。
蓝霁华走过来,蹲在她前面,手一伸,她便被推倒在地,他托起她的脚细看,“是被草划的?”
他倒忘了东越人有穿鞋的习惯,啧啧,一个男人,脚也生得这么细皮嫩、肉。
尉迟不易手撑着地,脸红得要沁出血来,南原狗又碰了她的脚,呜呜呜,好想死啊……
蓝霁华把他两只脚都看了看,“没事,划破点皮而已,过一会就好了,”一抬眼,看尉迟不易涨红着脸,表情很怪异,就跟上茅厕却拉不出来一样,他摇了摇头,体恤他初来乍到不习惯,“岩龙,拿药油来给他抹一抹。”
尉迟不易听说要康岩龙替她擦药,岂不是又一个男人要碰她的脚,她怎么能受这种屈辱,赶紧大喝一声,“不要!”
蓝霁华被她喝得吓了一跳,“不要擦药,还是不要岩龙替你擦,要不朕亲自给你擦?”
尉迟不易奋力把脚缩回来,一颗心总算落到了肚子里,脸上尽量保持轻描淡写,“我东越男儿连死都不怕,这点小伤算什么?”
她一跃而起,不动声色和蓝霁华保持距离,刚才他推她那一下,差点让她的心都蹦了出来,他抬起她脚的动作,也满满都是暧昧的味道,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就纳闷了,皇帝不是天下最尊贵的人么,怎么动不动就拿别人的脚呢?又或者是南原狗有此等怪癖?
幸亏南原狗把她当男人,不然她真以为他对自己有什么非份之想。
第九百九十三章出宫
尉迟不易决心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可她起得再早,天光也大亮了,她错失了溜出宫去的良机,虽然蓝霁华同意她出宫,但她觉得南原狗肯定会派人跟着自己,有人跟着,她行动总归不太方便。
她边穿衣裳边嘀咕,“南原真是个怪地方,天亮得早,黑得却晚,不让人睡懒觉,也不让人睡早觉。”
等她洗漱出去,蓝霁华站在廊上喂孔雀,手里抓着一把玉米粒,一颗一颗扔出去,廊下的孔雀便扬着脖子来接,一接一个准,几乎没有落在地上的,尉迟不易看了半天,说,“非得一颗一颗的扔么,你也太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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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不易手一伸,“给我。”
蓝霁华便把玉米粒都倒在她手上,尉迟不易把手心里的玉米粒干脆利落的往外一洒,“这不就行了么?”
玉米粒抛在半空落下来,几只孔雀拍着翅膀飞起来争抢,你啄我,我啄你,嘴里还发出尖厉的叫声,不时有细细的羽毛在空中飘落下来。
尉迟不易睁大了眼睛,整个人都看呆了,孔雀不是温驯乖巧的么,怎么也有这么凶狠的一面?
蓝霁华站在边上笑,“原来你喜欢看孔雀打架。”
“……我只是想给它们多一点。”
蓝霁华把手负在身后,看着那几只孔雀,“给得多,贪得也多,破坏了平衡法则,就会引起争抢,我一颗一颗的抛,它们按次序来接,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很公平,可是你一起抛出去,它们都怕自己吃不到,也都想吃得更多,只要有争夺,就要打架,到了国与国之间,便成了打仗,数万人和数万人一起打架,血流成河,横尸遍野,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从古至今,都是这样……”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低下去,象是在唏嘘,尉迟不易认得他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很少见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听着有点悲凉。
蓝霁华说完便沉默了,抬起眼,眉心有浅浅的皱纹,目光直直的望向远处,似乎在看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看。
半响,他把目光收回来,挪到尉迟不易脸上,“你今天要出门吗?”
“嗯,出去逛逛。”
蓝霁华摘下腰间的金牌递给她,“收好,如果找不到回来的路,拿着金牌找人问路,会有把你送回来的。”
尉迟不易接过来,拿在手里打量,金牌不大,长方形,边上有火焰样的纹路,她在心里腹腓:假腥腥什么,肯定会派人一路跟着她的。不过还是把金牌收在腰带里。
蓝霁华又递过一个小钱袋,“这里面是南原币,给你买东西的。”
尉迟不易有点意外,居然连钱都帮她准备好了,她眉眼一弯,南原狗这点还不错。她在东越很少有机会上街买西,吃穿用度家里都有,住到大宅里后,她每月也有月例银子,钱不多,可往往还没揣热口袋,就被她娘亲拿走了,说攒着给她做嫁妆。有时侯她出门去逛,看到香喷喷的糖炒粟子,想买一包来吃,无奈囊中羞涩,只能站在边上闻点香气就算了。
她把钱袋小心翼翼的挂在腰带上,既然人家给了钱,她多少也得有点表示,问蓝霁华,“你有什么要我带回来的么?”
蓝霁华愣了一下,失声哑笑,“朕是皇帝,朕想要什么,自然有人替朕弄来,多谢你的好意。”
吃完早饭,尉迟不易出发了,蓝霁华送她到廊上,指着墙边的一双鞋说,“把鞋穿上,外头不比宫里,会把你的脚磨破的。”
说实话,对于走出宫门,把自己的脚展示在无数南原男人的眼皮子底下,尉迟不易心里还是有点发毛的,现在有了鞋就好办了。
她赶紧把鞋穿上,说,“多谢你。”
蓝霁华微微笑了笑,这家伙虽然总想杀了他,总算知好歹,会对他说多谢。
“在外头可以穿鞋,若是进到别人家里,还是要脱鞋的,这是南原的礼节,记住了。”
“我记住了。”尉迟不易低头看自己的鞋,虽然光脚穿鞋有点怪怪的,但有总好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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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不易在东越的时侯,好歹也是预备刺客中的一员,受过一些训练,后面有没有人跟着自己,还是能察觉得出来的。
只是,她一路走到宫门,都没发现跟在身后的人,她站在宫门外的树下纳闷,难道蓝霁华真的没有派人跟着她?真的放心她一个人出去逛?
南原的都城叫打昆城,和临安城是截然不同的地方,临安城磅礴大气,雕栏画栋的大宅子比比皆是,街道宽阔笔直,人潮如织,繁华似锦,一派大都市的景象。打昆城虽然也人潮如织,热闹非凡,但都是小木楼居多,街道狭窄幽长,木楼与木楼之间,有无数小径相连,四通八达。
尉迟不易怕蓝霁华派人跟踪她,特意多绕了几条小路,等她停下来的时侯,彻底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身后跟踪她的人有没有被甩掉她不知道,反正她把自己搞丢了。
迷了路,尉迟不易也不怕,她有蓝霁华的金牌,想回去的时侯找人问路就是了,现在当务之急,是弄到毒药。
但是毒药这东西要怎么弄呢?总不能跑到别人铺子里去问,哎,老板,有没有毒药卖?
这样太突兀了,而且会让人怀疑,她低着头,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很是发愁。
但很快,她又高兴起来,原来打昆城里这么多买胭脂水粉香露的铺子,在东越时她就听说,南原的香露是最出名的,很多达官贵人家的小姐都在史记商号里买南原来的高级货,她囊中羞愧,自然是买不起的,但府里的大奶奶用得起,打她身边过的时侯,那股子香气真真是好闻。有一回,大奶奶送了她一小瓶快用完的香露,瓶底就剩指甲盖大的香露,她用了好久才用完,瓶子也不舍得扔,收在她的小木箱里,跟宝贝似的,时不时拿出来闻一闻,明明香露早已经没有了,瓶子里的香气却一直都不散去。
如今,她到了打昆城,口袋里有钱,说什么也要多买点,以后回到东越,她也是能用上南原香露的人了。
第九百九十四章寻毒
尉迟不易倒底是个姑娘,逛起铺子来,十分的有耐心,在店铺里都逗留好久,让人把香露滴在她手背上,轻轻抹匀,抬手一闻,一股幽香就钻进鼻腔里,她喜滋滋的吸着气,很豪爽的对老板说,“这个好闻,要了,还有别的么?”
“有有有,”老板看出她是外地人,笑着说,“我们南原的香可是最出名的,你想要什么都有。”
尉迟不易一样样的试,试到喜欢的就让老板另放在一边,很快,被她看中的香露就堆起来了,等她全部试完,回头一看,吓了一跳,“这么多啊。”
老板乐得哈哈笑,“客人是走商队的吧,这些货不算多,要装满你们的马队还早着呢。”
尉迟不易不好暴露身份,含糊了过去,样样她都喜欢,若要淘汰一些,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淘汰哪些才好。别的不怕,她只怕带的钱不够。
索性把小钱袋摘下来,扯开口袋让老板大致看了一眼,十分坦白的说,“我就这么点钱,你看着办吧,能买多少算多少。”
老板把头凑过来看了的,眼睛立刻睁大了,“哎哟,客人,您这些钱足以将您的马队装满了。”
尉迟不易吓了一跳,钱袋很小,里头装的钱并不多啊,怎么能买这么多东西?
她从里边掏了一个钱币出来,“这能买多少?”
老板指着那堆香露,“能买这些,您再多挑几个,我就省得找钱了。”
尉迟不易忍不住咋舌,我的乖乖,一个钱币居然能买这么多香露,南原狗对她还是蛮大方的嘛。
她索性又挑了几个,把那枚钱币花出去。
老板见她买得多,又很爽快,于是送了一个印染的蓝布袋给她装香露。
尉迟不易把鼓鼓囊囊的布袋挎在肩上,喜滋滋的出了门。这回,她的香露肯定比大奶奶的多,大奶奶送她一瓶快用完的,她回去送大奶奶两瓶崭新的,她尉迟不易可不是小气的人。
知道了那些钱币的价值,她顿时觉得自己成了腰缠万贯的人,走起路来,愈加的昂首挺胸。
就这么逛啊买啊,没多久,她肩上又多了两个布袋子,有好吃的干果子,纯银的梳子,大象的小木雕,象牙的如意,精美的饰品,孔雀翎的头花……都是东越没有的东西,带回去送给亲朋好友,她出趟远门不容易,好歹没白来。
等到肚子咕咕叫的时侯,她才意识到要吃中午饭了。打昆城的食肆满大街都是,也有一些店面大排场大的,但多数都是小食肆,屋子里摆着几台桌椅,进来一拔人,几乎就能坐满。
尉迟不易一路看过去,看到一间食肆里一个客人也没有,空得很,她不喜欢太拥挤的环境,赶紧走了进去。
开店的是对老年夫妻,老公公是个驼背,看人的时侯抬着头很费力,对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黑乎乎的牙齿。老婆婆穿着黑色的筒裙,手臂从袖子里伸出来,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脸也极瘦,颧骨很高,象刀削出来似的,瞧着有些吓人,尉迟不易这才明白这间铺子为什么没人,看到这副模样的老板,大概没有人愿意进来。她进来的时侯没注意,等看仔细了,也不好退出去,只好硬着头皮坐下来。
老公公对她很热情,但因为头老抬不起来,尉迟不易只听到他的笑声,却看不到他的脸,感觉有点怪怪的,老婆婆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见她不太懂怎么吃南原饭,在边上不厌其烦的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