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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长风,”史莺莺突然停下脚步,很认真的说,“谢谢你,没有丢下我不管。”
杜长风有点不自在,说实话,那个想法确实存在过,若不是她中了暑,他可能就不会出来了。
“你放心,从今往后,不管出了什么事,我都不会丢下你。”她很是信誓旦旦的说。
杜长风:“……”你要是肯丢下我,我会感激你的。
两人回到驿站,小伙计看他们狼狈的样子,吓了一跳,“怎么这般模样,可是遇到沙尘暴了?”
“是啊,遇到了,”史莺莺爽朗的一笑,并不觉得后怕,指了指杜长风,“幸亏我夫君神勇,把我救回来,不然我这条小命就丢在沙漠里了。”
小伙计笑着说,“您二位算感情好的,但也有夫妻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咱们这儿常年有过往的商客,夫妻俩个一同出去,只回来一个的也不是没有过,其实咱们这块的沙尘暴不算厉害,沙尘扬过去了,把人寻着了带回来就是,可中原来的人没见识过,吓破了胆子,只知道逃命,把娘子留在沙漠里,有被沙封住了口鼻憋死的,有迷了路失踪的,这种事多了去了,还是您二位好,谁也不丢下谁。”
史莺莺笑道:“我夫君可不那种人,他可疼我了。”
杜长风:“咳咳咳……来一斤酱牛肉,两斤老白干。”还是让他一醉方休吧……
第五百三十二章你对我就没一丁点想法?
进了西北地界,明显荒凉起来,史莺莺起先看到沙漠还觉得惊喜,后来渐渐没什么感觉了,这边和中原很不一样,地方大,人烟少,不能象之前似的,每天可以在客栈或驿站打尖,她和杜长风开始露宿野外了。
正值黄昏,落日鲜红,火堆架起来,白烟扶摇直上,史莺莺信口念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杜长风挺意外的看了她一眼,史莺莺颇有些得意,“怎么,以为我没念过书?”
杜长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往火堆里添了根柴。
史莺莺不解,“天不冷,为什么咱们要生火?”
“……”
“是因为要生火做饭吗?咱们带的是馒头和酱牛肉,不用加热也能吃。”
“……”
“杜长风,你说句话啊!”
“……”
“其实那天在沙漠里,你想丢下我,自己走的对不对?”
杜长风缓缓抬起头来,“……没有。”
“都不敢看我,做贼心虚,”史莺莺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要是我没中暑,哪怕我把嗓子叫哑了,你都不会出来的。”
杜长风看了她一会,“你中暑是装的?”
“谁装谁是小狗,”史莺莺斜眼睨他,“本姑娘开的是酒楼,阅人无数,你这点花花肠子我能不知道?说实话,我真怕自己醒过来后,你彻底不见了,还算好,你的良心没被狗吃掉。”她顿了一下,声音低下来,“杜长风,咱们这一路也算是同甘共苦,相依为命,你对我就没一丁点想法?”
杜长风手里抓着根树枝在沙地上划拉着,正要说话,被史莺莺大喝一声,“想清楚再说!”
“我想得很清楚,”杜长风抬眼看她,一脸认真的说,“没有。”
史莺莺知道是这个结果,一点也不意外,抱着双腿,脑袋搁在膝盖上,哀哀的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我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后一句话给了她莫名的信心,她振作起来,亮晶晶的眼眸盯着杜长风,“记住我今天的话,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杜长风说,“我记住了,不过你会失望的。”
“不会,我有信心。”史莺莺呵呵一笑,看着落日坠进了地平线,“杜长风,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咱们要生火?”
“因为这里的天黑得快,胡狼要出现了。”
“胡,胡狼?”史莺莺心一跳:“是狼吗?”
“嗯,在沙漠和草原里游荡的一种狼。”
“我听说狼喜欢扎着堆的,一来就是一群,咱们不会这么走运吧?”她故作镇静,干巴巴的笑着。
史莺莺在他面前向来是彪悍的,难得有显弱的时侯,他不觉好笑,故意逗她,“那可说不定,胡狼那种东西鬼得很,它悄没声息到了你身边,你都没发觉。”
史莺莺再胆大也是个姑娘,第一次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过夜,对她而言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加上还有……狼。
广袤的大地一望远边,远处是起伏的沙丘,近处是一片草地,暮色沉下来,天那样高,地那样广,沙丘成了黑糊糊的影子,她四下里看着,总觉得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杜长风打开包袱,把馒头递给她,“吃吧,就算遇上胡狼,也得吃饱肚子才有力气跑。”
史莺莺二话不说,接过来大口吃起来,干巴巴的馒头,她三两下就咽下了肚子,伸手再要。
杜长风说,“你悠着点吃,小心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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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大胆的打吧,胡狼不是靠听声音,是靠鼻子闻,它要在附近,老早就闻到你的味道了。”他把水壶递过去,“喝点水吧。”
史莺莺把自己捂得正难受,听到他这样说,松开手,痛快的嗝了几声,见杜长风怪异的眼神,不好意思的笑,“舒服多了。”
她喝了几口水,“你认得方向吧,咱们可千万别在这里迷路了,沙漠里迷了路就走不出去了。”
“不会,明天早点启程,中午能赶到千叶城,到了那里,换了马匹,再赶一程子路就到地方了。”杜长风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四仰八叉躺在地上,望着墨蓝色的天空出神。
史莺莺慢慢止住了嗝,学他的样子躺下来,伸了个大大有懒腰,“真舒服。”
天那样高,星子那样亮,颗颗亮晶晶,象黑丝绒上镶满了明珠似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安静的躺着,天高地阔,雄浑静穆,仿佛时间静止下来,人缈小得似一颗尘埃,躺在时光的长河里,并不知道下一刻,会被带到哪里去。
冷月,孤沙,无边的荒凉,却让史莺莺有一种地当床,天为被的豪迈,她长长吁了一口气,慢慢阖上了眼皮。听到杜长风清晰的声音传过来,“莺莺,明日到了千叶城,你就留下吧。”
史莺莺蓦地睁开眼:“为什么?”
“千叶城是西北的大城,繁华热闹,你留下来,一定有用武之地。”
史莺莺眨了眨眼睛,“我的用武之地就是你呀,你不在,我还折腾什么?”
“合着你是想折腾我?”
史莺莺笑得很欢快,“要不要在这里折腾一次?听说相当有野趣哟!”
杜长风脸都绿了,背过身不再理她。
史莺莺放声大笑,他一路对她提防,揩不到什么油,嘴巴上占点便宜也是好的。
躺着躺着,眼皮就重了,腿上不轻不得的挨了一下,“夜里凉,去车里睡。”
史莺莺听话的坐起来,“你去吗?”
杜长风黑着脸,“我要守着火堆。”
“那我也不去,”史莺莺重新躺下来,往他身边蹭了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在哪,我就在哪。”
杜长风哭笑不得,“你明明知道咱们成亲作不得数的……”
“谁说不作数,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儿,拜了天地,十里八乡的乡亲都来喝过喜酒的,”她冷了脸,“杜长风,别的事情我都可以不计效,可你要是不承认咱们的亲事,我可不依!”
她平素笑嘻嘻,难得沉脸,火光印在那张俏丽的脸上,柳眉倒竖,粉脸带煞,看得杜长风心里咯噔了一下,竟是不敢再说话。
第五百三十三章狼来了
睡到半夜,杜长风觉得有什么东西缠上了他的腰,伸手一摸,摸到了一条腿,他心一跳,立刻醒过来……史莺莺不知道什么时侯到了他怀里,手脚并用,将他的腰缠得死死的,她的呼吸喷在他脖子里,痒痒的,带着淡淡的甜味,他脑子一炸,虽然他和史莺莺有过一些不可描述的尴尬,象这样亲密的紧贴在一起,还是头一次。
少女的身体玲珑有致,淡淡幽香直往他鼻子里钻,他咽了咽喉咙,悄悄去掰她的手,最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危机解除,否则让这个女人看到,肯定又会倒打一耙,借机讹诈他。
可是他刚一动,她却嘟噜着把他抱得更紧,腿往上一压,压到了某个地方,杜长风身子一僵,嘴角抽抽,望着天,这还怎么睡,不是要他的命么……
他被她压实了,够不到她的小腿,只好努力去拔她的膝盖,她象故意跟他做对,他往下拔,她往上蹭,一上一下这么蹭着……
杜长风赶紧停住,可是丑态已经显露,他这几天好不容易重新树立起来的形象再一次轰然坍塌,反正在她面前他早丢光了面子,破罐子破摔也不是难事。
不轻不重的推她,“醒醒,你压着我了。”
史莺莺迷迷糊糊半睁了眼,“吵什么呀,不睡觉么?”
他努力维持心平气和,“你把手和脚从我身上挪开。”
史莺莺扫了一眼,“不是你放上去吗?”
杜长风一点也不意外,就知道她醒了会倒打一耙,不跟她争这种没有意义的事,直接了当的把她的手拿开,没想到,眨眼间,那只手又搭回来了,在他腰上轻轻搓了两下,“你干嘛又把人家的手放上去呀?”
杜长风是做好了心里准备的,仍被惊得目瞪口呆,不得不说,他对史莺莺的认识需要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了。
“把手脚拿下去,”他慢吞吞的说,“有狼。”
“哎哟,我好怕呀,”她趁机往他怀里扑,“夫君你要保护我。”
杜长风被她弄得简直没办法,“真的有狼,不骗你。”
“那你要它叫一声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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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莺莺紧盯着杜长风的嘴,有些怀疑:“刚才是你叫的?我怎么没见你张嘴呢?”
杜长风用眼神示意她往后看,史莺莺迟疑的回头,果然看到月光下站着一头……狼!
她差点尖叫出声,杜长风忙捂住她的嘴,“别叫,它会以为你在挑衅它。起来,到我身后去。”
史莺莺是很想躲到他身后去,可身子都是软的,提不起劲,嘴唇哆嗦着,“怎么办?”
“都这会了,你倒是起来啊,再这么缠着我,咱们就把小命丢这里了。”
史莺莺虽然怕得厉害,好在心理素质还不错,顶着那股如芒在背的恐慌,手脚并用从杜长风身上翻到他的身后去。
杜长风从火堆里捡了两根粗壮的树枝给她,“你到马车后面去守着,万一马受惊跑了,咱们就真要死在这里了。”
史莺莺握着那两根树枝,不可置信,“你要我一个人到马车那边去?万一有狼怎么办?”
“你手里有火,狼不敢上前。”杜长风很理所当然的样子,下巴朝胡狼一扬,“要不,你在这里和它对持?”
史莺莺权衡了一下,很果断的拿着树枝走了。
马车是她爹送给她和杜长风的新婚礼物,上好的实木架子,跑起来稳当得很,特意套了两匹骏马,高大威猛,跑起来健步如飞, 一路西行,数千里的奔波,马儿累得够呛,连毛色都没先前有光泽了,但史莺莺宁愿找地方打尖休息两日,也不肯换马。
当初走的时侯,她爹颇颇扯着衣袖擦眼泪,她却笑得没心没肺,别人说她是有了夫君忘了爹的白眼狼,走得坚决连头都不回,可没人知道,她不回头是不敢回头,实际上,她心里泪如雨下,唯有用更灿烂的笑容的来掩饰,连杜长风说这辈子没见过比她更没心没肺的人。
一里一里离得远了,这架马车是她和故乡和亲人的牵连,无论怎样,她都要保住它!
可……沙丘后面探头张望的是什么?
“杜长风……”
“什么?”
“这边好象也有胡狼,”她的声音在风中轻轻发抖,“是不是狼群来了?”
原先张扬爽朗的声音这会子变成怯然的低柔,听到耳朵里让人有种怜惜的味道。杜长风安慰她,“不是,胡狼和别的狼不一样,它们喜欢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最多七八只,不会来一群的。”
“七,七八只……”你确定这是安慰人的话?
史莺莺想回头看他,又不敢回头,沙丘后面的胡狼大概失了耐性,从阴影中走了出来,胡狼的体型比一般的狼要小,尖尖的头,尖尖的耳朵,瘦条的身形,矮矮的个子,和一只狗差不多大。
她在乌水镇的时侯,狗见得多,因为开酒楼,常常有街坊邻居的狗跑到醉仙楼来吃骨头,所以看清了胡狼的真面目,她反而没那么怕了,紧紧握着手里的柴火棍,护在马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