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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是金钱!”今一句时髦口号。企业家以之鞭策生产,本无可非议。但世人把它奉为指导人生的座右铭,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一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场。
我曾经嘲笑廉价的人情味,如今,连人情味也变得昂贵而罕见了。试问,不花钱你可能买到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丁点儿恻隐之心?
不过,无须怀旧。想靠形形【创建和谐家园】的义的说教来匡正时弊,拯救世风人心,事实上无济于事。在义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人格。套孔于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于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还是利欲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于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差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的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当然,人生总有其不可消除的痛苦,而重情轻利的人所体味到的辛酸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梦想不到。但是,摆脱了占有欲,至少可以使人免除许多琐屑的烦恼和渺小的痛苦,活得有气度些。我无意以审美之情为救世良策,而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在义与利之外,还有一种更值得一过的人生。这个信念将支撑我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
在现代哲学家中,罗素是个精神出奇地健全平衡的人。他是逻辑经验主义的开山鼻祖,却不像别的分析哲学家那样偏于学术的一隅,活得枯燥乏味。他喜欢沉思人生问题,却又不像存在哲学家那样陷于绝望的深渊,活得痛苦不堪。他的一生足以令人羡慕,可说应有尽有:一流的学问,卓越的社会活动和声誉,丰富的爱情经历,最后再加上长寿。命运居然选中这位现代逻辑宗师充当西方“性革命”的首席辩护人,让他在大英帝国的保守法庭上经受了一番戏剧性的折磨,也算是一奇。科学理性与情欲冲动在他身上并行不悖,以致我的一位专门研究罗素的朋友揶揄地说:罗素精彩的哲学思想一定是在他五个情人的怀里孕育的。
上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大哲内心多半充斥一种紧张的危机感,这原是时代危机的反映。罗素对这类哲人不抱好感,例如,对于尼采、弗洛伊德均有微词。一个哲学家在病态的时代居然能保持心理平衡,我就不免要怀疑他的真诚。不过,罗素也许是个例外。
罗素对于时代的病患并不麻木,他知道现代西方人最大的病痛来自【创建和谐家园】教信仰的崩溃,使终有一死的生命失去了根基。在无神的荒原上,现代神学家们凭吊着也呼唤着上帝的亡灵,存在哲学家们诅咒着也讴歌着人生的荒诞。但罗素一面坚定地宣告他不信上帝,一面却并不因此堕入病态的悲观或亢奋。他相信人生一切美好的东西不会因为其短暂性而失去价值。对于死亡,他“以一种坚忍的观点,从容而又冷静地去思考它,并不有意缩小它的重要性,相反地对于能超越它感到一种骄傲”。罗素极其珍视爱在人生中的价值。他所说的爱,不是柏拉图式的抽象的爱,而是“以动物的活力与本能为基础”的爱,尤其是【创建和谐家园】。不过,他主张爱要受理性调节。他的信念归纳在这句话里:“高尚的生活是受爱激励并由知识导引的生活。”爱与知识,本能与理智,二者不可或缺。有时他说,与所爱者相处靠本能,与所恨者相处靠理智。也许我们可以引申一句:对待欢乐靠本能,对待不幸靠理智。在【创建和谐家园】的问题上,罗素是现代西方最早提倡性自由的思想家之一,不过浅薄者对他的观点颇多误解。他固然主张婚姻、爱情、性三者可以相对分开,但是他对三者的评价是有高低之分的。在他看来,第一,爱情高于单纯的性行为,没有爱的性行为是没有价值的;第二,“经历了多年考验,而且又有许多深切感受的伴侣生活”高于一时的迷恋和钟情,因为它包含着后者所不具有的丰富内容。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正常的异性都是性行为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选择。我们在理论上可以假定每一个中意的异性都是爱情的可能对象,但事实上必有舍弃。热烈而持久的情侣之间有无数珍贵的共同记忆,使他们不肯轻易为了新的爱情冒险而将它们损害。
几乎所有现代大哲都是现代文明的批判者,在这一点上罗素倒不是例外。他崇尚科学,但并不迷信科学。爱与科学,爱是第一位的。科学离开爱的目标,便只会使人盲目追求物质财富的增殖。罗素说,在现代世界中,爱的最危险的敌人是工作即美德的信念,急于在工作和财产上取得成功的贪欲。这种过分膨胀的“事业心”耗尽了人的活动力量,使现代城市居民的娱乐方式趋于消极的和团体的。像历来一切贤哲一样,他强调闲暇对于人生的重要性,为此他主张“开展一场引导青年无所事事的运动”,鼓励人们欣赏非实用的知识如艺术、历史、英雄传记、哲学等等的美味。他相信,从“无用的”知识与无私的爱的结合中便能生出智慧。确实,在匆忙的现代生活的急流冲击下,能够恬然沉思和温柔爱人的心灵愈来愈稀少了。如果说尼采式的敏感哲人曾对此发出震聋发聩的痛苦呼叫,那么,罗素,作为这时代一个心理健康的哲人,我们又从他口中听到了语重心长的明智规劝。但愿这些声音能启发今日性灵犹存的青年去寻求一种智慧的人生。
到南方走一趟,感到那里是一个很不同的世界。一是活,似乎处处都有机会,人人在抓机会,显得生气勃勃。二是富,千万富翁时有所闻,小康之家比比皆是。
在广州时,拜访一位相识的大学教师。踏进他的家门,我惊住了,宽敞的大厅,精美的浮雕,考究的家具,在我眼里不啻是一座宫殿。交谈中知道,他办了一家公司。
“这算不了什么,我还要盖别墅。我们知识分子应该腰缠万贯。”他说,口气中兼含自豪和共勉的意味。
自豪我赞成。一个民族,一个人,终归是活比呆好,富比穷好。据我看,文化人中凡有经商之兴趣和能力的,都不妨去经商,这对自己对国家都有益处,对文化也决不会有什么损害。说到底,普及和提高文化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创造文化则并不需要太多的人。
共勉却不敢。我有自知之明,知道我非其材。我对经商既无兴趣,也无能力。我认定我去经商必定如燕人学步,两头落空,一事无成。我的天性——至少由习惯造成的第二天性——使我【创建和谐家园】来,从而也富不起来,只宜继续做一个书呆子和穷书生。一个人不该违背或怨恨自己的天性,我的心是平静的。
在我看来,无论安心治学,还是勇敢从商,都是值得赞许的。我独不解的是有一种人,看见别人弃学经商便愤愤不平,痛斥世道人心;自己尽管还做着学问,却仿佛受了天大委屈。从他的愤懑和委屈,可见做学问并不符合他的天性。那么,何必露一副只身为文化殉难的悲剧面孔呢?
1992 4 玩物也可养志
友人送我一本三联新近出版的董桥的小书,书名是《这一代的事》。曾在《读书》杂志上看到一个很诱惑的题目——《你一定要读董桥》,当时不服气,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现在读了,感到的确好。一个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够写出这等隽永的文字,算难能可贵了。
我对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欢,嫌它商业气,俗。万一雅起来,也是附庸风雅,比老实的俗更败兴。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见雅。界限在哪儿呢?董桥所说的“品味”、“生活情趣”、“对人性的无限体贴”庶几近之。
生活在现代商业社会里,文人弃文从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卖文为生也好,都无可非议。“现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实在应该发笑。”真有一位当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穷困潦倒而终,当然可歌可泣,但这是不能要求于并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们应该也能够做到的是,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同时有所坚持,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时有所保留。坚持和保留什么?当然是原来就有的东西,毋宁说是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董桥谈园林,谈藏书,谈文坛掌故,都是文人喜谈的题目,却不落俗套,谈得可爱动人,就是因为有这种东西在其中闪光。“不会怀旧的社会注定沉闷、堕落,没有文化乡愁的心井注定是一口枯井。”单凭这句话,就足以把他既与时髦的文化商贩、又与落伍的文化遗民判然区别开来了。
在品玩藏书、笺谱之类“物”的趣味时,董桥承认自己“玩物丧志”,不过他有新解。一方面,“这所谓‘志’,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道理”,“老老实实出去找饭吃之余,关起门来种种花,看看书,写写字,欣赏欣赏《十竹斋笺谱》之类的玩意儿,充其量只能把一个人的‘火药味’冲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过,说他会破坏革命事业,似乎就把他抬举得过高了。”另一方面,“一个人寄情山水,隐姓埋名,也是一种‘志’。”我很喜欢他的这个解释。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时至今日,胸怀“革命”壮志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对其中真诚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数人的“志”是更实际了,天下滔滔,皆想发财。我不怀疑发财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项严肃的事业,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话:“我们最豪迈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写意,其余一切,包括从政、发财、经营产业,充其量只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附庸罢了。”据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把享受生活乐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动,而视威武战事为非正常活动。倘真如此,他们在我心目中就更是伟人了。人活世上,主旨应是享受生活乐趣,从这意义上理解“玩物”,则“玩物”也可养志,且养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冲淡(不必丧失)其余一切较小的志向,例如在权力、金钱、名声方面的野心,正体现了很高的人生觉悟。
“玩物”可能会成癖,不过那也没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能够长年累月乃至一生一世迷恋于某种大自然的或人类的作品,正说明他有真性情真兴趣。癖造不了假。有癖即有个性,哪怕是畸形的个性。有癖的人不是一个只知吃饭睡觉的家伙。相反,正如袁宏道所说:“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巴尔扎克说得更斩钉截铁:“一个毫无癖好的人简直是魔鬼!”可悲的是,如今有癖之人是越来越少了,交换价值吞没了一切价值,人们无心玩物,而只想占有物。过于急切的占有欲才真正使人丧志,丧失的是人生之大志,即享受生活乐趣的人生本来宗旨。
董桥怀着对现代社会发展既赞同又忧虑的矛盾心情写道:“经济、科技的大堂固然是中国人必须努力建造的圣殿,可是,在这座大堂的后面,还应经营出一处后花园:让台静农先生抽烟、喝酒、写字、著述、聊天的后花园。”愿他的梦想不落空。如果落空了呢?那就愿台静农先生们在自己心中为自己保留一个后花园,一个可以在那里沉思遐想的后花园,一小片乡愁萦绕的精神故土。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创建和谐家园】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分超脱。有了这一分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创建和谐家园】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吧。
1993 1 理想主义的绝唱
——读吴宓《文学与人生》
一
本世纪三十年代,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给学生开设了一门题为《文学与人生》的课程。他在教案上列出了这门课程的目标,其第一条是∶
把我自己的——我的所读所闻,我的所思所感,我的直接和间接人生经验中的——最好的东西给予学生。
读到这话,我不禁肃然起敬,知道自己面对的不只是一位文学教授,而更是一个真诚的人,他的课程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更是一种严肃的精神活动。
“文学与人生”似乎是一个早被说烂了的题目,何以如此牵扯吴宓先生的感情呢?读下去我发现,在这门课程中,他谈得最多的不是文学,而是哲学,不过不是书本上的哲学,而是通过半生阅读和思考所形成的他自己的哲学人生观。于是我愈加明白,吴宓首先是一个认真的人生思考者,他的文学研究是在他的人生思考的轨道上、并且作为这种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展开的。因此,“文学与人生”就不是他的专业领域内诸多学术课题中的一个,而是体现了他的毕生追求的志业之所在,难怪他要全身心地投入了。
吴宓之研究文学,是把文学当作“人生的表现”和“精髓”,“通过文学来研究人生”。抱着这个目的,他便把凡是表现了人生之精髓的作品都视为文学。这样的文学是广义的,不仅包括诗、小说、戏剧等等,也包括历史和哲学著作,乃至于一切文字作品。这样的文学又是狭义的,必须是“世上最精美的思想和言论”(m安诺德语),而非徒具文学体裁的外表便可以充数的。综合这两个方面,他心目中的文学就是古今中外文史哲的一切精品。他认为,唯有熟读这些“每个善良聪明的男女都应阅读的基本好书”,博学精研,合观互成,方可通晓人生全体之真相,达到借文学研究人生的目的。
吴宓所说的文学,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如同天才不可按专业归类一样,这些伟大作品也是不可按学科归类的。永恒的书必定表现了人生的某些永恒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然而,在浮躁的现代生活中,人们浮在人生的表面,不复关心永恒,于是只读谋职所需的专业书和用以解闷的消遣书,冷落了这些永恒的书。有感于此,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由吴宓的导师白璧德领导的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运动和由赫钦斯等人代表的永恒主义教育思潮便起而提倡回到古典名著,但收效甚微。那么,就让过眼烟云的人去读过眼烟云的书和报纸吧,而像吴宓这样关心人生永恒问题的人自会“以取法乎上四字为座右铭”,“非极佳之书不读”,做永恒的书的知音,在寂寞中“与古今东西之圣贤哲士通人名流共一堂而为友”。(《文学研究法》,《学衡》第二期)
对于文学和人生,吴宓皆从大处着眼。他说∶“在人生中……重要的不是行为,也不是结果,而是如此行为的男女的精神和态度。”同样,“在艺术与文学中,重要的不是题材,而是处理。”因此读书“首须洞明大体,通识全部,勿求细节”,(《文学研究法》)注重作品所表现的“作家对人生和宇宙的整体观念,而非他对特定人、事的判断”。可见无论在人生中,还是在文学中,吴宓看重的均是贯穿其中的整体的人生哲思,正是这种哲思把文学与人生也贯通了起来,把文学研究变成了人生探索的一种方式。
其实,吴宓所表达的无非是一种古典的人文信念。按照这种信念,治学的目的不在获取若干专门知识,而在自身的精神完善,好的学者不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也不只是文史哲的通才,而更是具备人生识见的智者。这种信念是东西方古典人文传统所共有的,而在功利日重和分工日细的现代却式微了。但是,某些基本的真理只会遭到忽视,不会过时。我相信,不论学术如何进展,孔子所云“古之学者为己”永远是治学的正道。背离这个正道,治学和做人脱节,仅仅寄居在学术的一枝一节上讨生活,或追逐着时髦的一流一派抢风头,是决计成不了大气候的。
二
吴宓的哲学观点并不复杂,大致袭用了柏拉图以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划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的模式。他爱用的表述是“一”与“多”。事实上,不论古今东西,凡具形而上性质的宇宙观都不脱这二分的模式。但是,正如吴宓所说∶“每人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重建哲学的真理。”在他的灵魂中,这个“一”与“多”的公式的确经过了重建,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了他据以建立自己的全部人生观的基石。
至少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立足于世界二分模式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呈现出了崩溃之势,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批判。如此看来,吴宓在哲学上似乎是一个落伍者。然而,问题在于,世界二分模式不只是逻辑虚构物,它在人性中有着深刻的根源。如果人类站在尘世不再仰望头顶的星空,沉缅于物欲不再敬畏心中的道德律,人类会是什么样子?摆脱了对绝对之物的形而上追问,哲学又会是什么样子?宣告“上帝死了”的尼采不是也在盼望“超人”诞生吗?
吴宓正是站在价值论立场上来运用世界的二分模式的。在他那里,“一”的真正含义是指绝对精神价值,“多”的真正含义是指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与此相对应,便有两种人生。一种是永生、理想的人生,即守住“多”中之“一”,修“天爵”,追求仁义忠信。另一种是浮生、世俗的人生,即自溺于“多”而遗忘“一”,修“人爵”,追求功名富贵。他向往的是前者,自云兼识“一”与“多”,且知“一”存在于“多”之中,但“宓之态度及致力之趋向”则注重于“一”,所以“宓之总态度可名为理想主义”,而“其它名词或派别均不足以代表宓”。
理想主义(ideali【创建和谐家园】)一词可有二义。一是与实利主义(materiali【创建和谐家园】)相对立,指注重精神生活达到价值,视精神生活的满足为人生真正幸福之所在。二是与虚无主义(nihili【创建和谐家园】)相对立,指信仰某种绝对价值,这种信仰与对某宗教某学说的信奉并无必然联系,一个不是任何教条的信徒的人仍可有执著的精神追求。说到底,理想主义是一种精神素质,凡具此素质的人,必孜孜以求“一”,无论是否求得,都仍是理想主义者。
在吴宓身上就有这样的精神素质,他之成为理想主义者,实出于天性不得不然。他必须相信“浮象”中有“至理”,“世间有绝对之善恶是非美丑”,藉此信念,他才感到“虽在横流之中,而犹可得一立足点”,“虽当抑郁懊丧之极,而精神上犹有一线之希望”。(《我之人生观》,《学衡》第十六期)吴宓对现代人的精神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不止一次指出∶“学术思想之淆乱,精神之迷离痛苦,群情之危疑惶骇,激切鼓荡,信仰之全失,正当之人生观之不易取得,此非特吾国今日之征象,盖亦全世之所同也。”(《我之人生观》)“宗教信仰已失,无复精神生活。全世皆然,不仅中国。”(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70页)正是痛感这“博放之世”的“偏于多”,他才力主“须趋重一以救其失”,亟欲为自己也为国人“取得一贯之精神及信仰”。(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2页)
本世纪以来,在中国的土地上,各种社会变革思潮迭起,不外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端。然而,富国强兵也罢,共产平权也罢,着眼点均在政治和经济的改造。一切社会运动都不涉及绝对价值的问题,不能为精神提供形而上层次的信仰。吴宓认为,“社会改革者的失误”在于试图由“多”达到“一”,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情况也许正好相反,无论知识分子接受再教育,还是文人下海,结果都是精神的贫困化。在任何时代,智者的使命都在于超越社会潮流而关注人类精神的走向,灵魂的寻求都是每个人必须独立完成的事情。
在一个普遍重实利、轻理想的时代,像吴宓这样一位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难免会感觉孤独的痛苦。但他毫不动摇,“甘为时代之落伍者”。(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在孤独中,他用孟子的穷达之论自勉。他运用“一”与“多”的理论,对这个命题有独到的发挥。他指出,首先,这个命题指的是“一”,而非“多”。“独善”和“兼善”是“对同一个人的品质的描述,而非供人选择的不同(例如两种)生活”。事实上,贯穿于两者之中的是同样的理想主义精神。其次,“独善”是“原初意向”、“真正目的”,“兼善”则是“自然后果”、“始所未料的结果”。我很赞赏他的这个解释。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政治进程往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意识,以拯救天下为己任,这大约是来自集学与仕于一身的儒家传统吧。然而,依我之见,或许至少应有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妨超脱些,和社会进程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在历史意识和人生智慧的开阔视野中看社会进程。也就是说,首先要自救,在躁动中保持静观沉思,在芸芸众生中做智者(而不是导师或领袖),守护好人类和人生的那些永恒的基本价值。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制约作用,至少会对人类的精神走向产生良好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自救就是救世,独善其身收到了兼善天下的效果。即使收不到也无憾,因为对于智者来说,独善却是性之必然,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三
当然,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因而终归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实际、“一”与“多”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所谓实际或“多”,概括地说,包括事功、实利、情欲三个方面。吴宓的解决办法,一言以蔽之,便是“中庸”。他运用“一”与“多”的公式对儒家经典多有独到发挥,“中庸”又是一例。
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据此,“中庸”即“执两用中”。“两端”究竟何所指?一般认为,是指“过”与“不及”。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衡量“过”和“不及”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是“中”,陷入了循环论证。吴宓独释“两端”为“一”与“多”,准此,“执两用中”就是“一+多”,而非“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做“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坚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的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不过,这里的“情”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创建和谐家园】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创建和谐家园】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四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决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爱,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种‘安宁’。”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短暂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具有一种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相信的绝对精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道有“宗教精神”。
真正的宗教精神只关涉个人的灵魂,与世俗教派无关。我很赞赏吴宓的话∶“盖宗教之功固足救世,然其本意则为人之自救。”(《我之人生观》)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灵魂中发生危机而求自救,无论他怎样具备救世的热情,宗教始终是外在于他的东西。
然而,灵魂渴求信仰,世道亟需宗教,便会有宗教的信仰了吗?可惜并不。恰恰相反,愈是渴求信仰的灵魂愈是难以盲信,而要在信仰业已沦丧的时代人工培植宗教更是缘木求鱼。请听吴宓的自白∶“吾虽信绝对观念之存在,而吾未能见之也。吾虽日求至理,而今朝所奉为至理者,固犹是浮像,其去至理之远近如何,不可知也……于此则须虚心,则须怀疑。然徒虚心怀疑而无信仰,则终迷惘消极而无所成就而已。故吾须兼具信仰与怀疑,二者互相调剂而利用之。”他还说:“究极论之,道德理想功业,无非幻像。人欲有所成就,有所树立,亦无非利用此幻像,所谓弄假成真,逢场作戏而已。”(《我之人生观》)原来,他之所以信仰,是因为他必须有信仰,不能无信仰,无信仰会导致对人生抱迷惘消极的态度,而这是他万万不愿意的。至于所信仰的理想、至理、绝对观念究竟是否存在,他是怀疑的。不但怀疑,而且明确其为“浮像”、“幻像”。但他要“利用”之,借以勉励自己在人生中有所作为。
前面说到,作为理想主义者,吴宓视理想为根本,而把实际看作理想的应用,也就是利用实际以贯彻理想。现在又说利用理想,理想成了手段,岂不自相矛盾?似乎是的,但矛盾只是表面的,其中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他的理想主义一生态度。他之所以明知理想是幻像而仍姑妄信之,正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肯放弃理想主义人生态度。即使理想连同实际都是幻像,他仍然要利用它们来追求一种理想的人生,这种追求是完全真实的。当然,一个执著的理想主义者竟清醒地看到理想仅是幻像,无疑透出了悲观的底蕴,但这乃是信仰崩溃时代一切理想主义者的共同悲剧,几乎无人能够幸免。
既然吴宓在宗教中所寻求的是可以为理想人生提供根据的根本信念,他对宗教的外壳就不必在意了。他看得明白,人之信何教何派大抵出于事境之偶然和先入为主,并不太重要。鉴于受中国文化传统的熏陶,儒教已是他的先入之见,他表示将终身依从儒教。但是,他又看得明白,儒学不成其为宗教,只是道德学说。然而,既然世界处于宗教衰败的时代,不得已而求其次,道德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选择了。当他把道德当做自救和救世之道时,一种广义的宗教信念仍是他的内在动力。他相信宇宙间必有至善存在,这个信念鼓舞着他为建立道德兢兢工作,成为一个他恰如其分自命的“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现实主义道德家”。绝对价值的存在是必要的假设,一个人如果没有宁信其有的宗教精神或曰浪漫气质,怎么可能从事任何真正的精神事业呢?
吴宓所欲建立的道德是广义的,与人文主义同义。按照他的理解,人文主义即“个人的教养或完善”,为此须研习人类一切文化精品。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所阐述的他的古典人文信念。从这种信念出发,他反对“存中西门户之见”,主张“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熔铸之贯通之”。在他之前,辜鸿铭、蔡元培、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劢等人均已走入这个融合中西文化之精华的思路。在我看来,这个思路的合理是一目了然的。我确信人性和人生基本境况是不变的,人类不分古今东西都面临着某些永恒的根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一切精神文化的核心。当然,对于每个人来说,如何融汇贯通却是要他独立完成的事情,并且必定显出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说句老实话,我已听厌了不断老调重弹的中西文化讨论,既不相信全盘西化,也不相信儒学复兴,并且也不相信可以人为地造就一种东西合璧普遍适用的新文化新人生观。当务之急不是制订救世的方案,而是启迪自救的觉悟,不是建立统一的价值体系,而是鼓励多元精神价值的真诚追求。如果有更多的人注重精神生活,热爱全人类文化遗产,认真思考人生问题,那么,不管思考的结果怎样纷异,都是中国文化乃至中华民族前途的福音。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热衷于文化讨论的学者,缺少的是真诚的儒者、释者、【创建和谐家园】徒、人文主义者等等,一句话,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读完吴宓的《文学与人生》,掩卷沉思,我明白这本书使我如此感动的原因之所在了。
五
承蒙吴学昭女士信任,得以先睹其亡父吴宓先生《文学与人生》一书的校样,并遵嘱写下了我的感想。
该书是吴宓毕生心血之凝聚和理想之寄托,他本人极其重视。自1936年在清华大学和北平女子文理学院同时开设这门课程之后,他辗转从教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均开设此课,并不断充实提纲的内容。1948年底,他又写成文稿,计25万余字。1949年4月,他取道重庆,准备上峨嵋山出家,随身即携着这部文稿。后出家未果,留西南师范学院教学,由于政治形势而不能再开设此课,便将文稿珍藏了起来。1973年8月,在他因反对“批孔”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前不久,风声日紧,他将两包文件交昔日的一个学生保管,作为他身后“永久保存并传后之文件一部分”,并开示清单,列在第一的就是这部《文学与人生》文稿(《雨僧日记》1973年8月12日)。遗憾的是,我们现在读到的仍只是1936年的提纲,文稿却至今未见天日。作为一名读者,我只能期盼文稿早日出版,使吴宓最渴望传后的这部心血之作真正得以传之后学。这位生前寂寞的理想主义者倘若知道他的最后遗愿也所托非人,他的在天之灵该如何地悲哀啊。但愿事实不是如此。
19938康德、胡塞尔和职称
我正在啃胡塞尔的那些以晦涩著称的著作。哲学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胡塞尔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作为现代现象学之父,他开创了一个半分天下、影响深广的哲学运动。可是,人们大约很难想到,这位大哲学家在57岁前一直是一个没有职称的人,在哥廷根大学当了16年编外讲师。而在此期间,他的两部最重要的著作,《逻辑研究》和《观念》第一卷,事实上都已经问世了。
有趣的是,德国另一位大哲学家,近现代哲学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康德,也是一个长期评不上职称的倒霉蛋,直到47岁才当上哥尼斯堡大学的正式教授。在此之前,尽管他在学界早已声誉卓著,无奈只是“墙内开花墙外香”,教授空缺总也轮不上他。
这两位哲学家并非超脱得对这种遭遇毫不介意的。康德屡屡向当局递交申请,力陈自己的学术专长、经济拮据状况、最后是那一把年纪,以表白他的迫切心情。当哥廷根大学否决胡塞尔的教授任命时,这位正埋头于寻求哲学的严格科学性的哲学家一度深感屈辱,这种心境和他在学术上的困惑掺和在一起,竟至于使他怀疑起自己做哲学家的能力了。
一个小小的疑问:且不说象斯宾诺莎这样靠磨镜片谋生的贫穷哲人,他的命运是太特殊了,只说在大学这样的学术圣地,为什么学术职称和真实的学术成就之间也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偏差?假设我是康德或胡塞尔的同时代人,某日与其中一位邂逅,问道:“您写了这么重要的著作,怎么连一个教授也当不上?”他会如何回答?我想他也许会说:“正因为这些著作太重要了,我必须全力以赴,所以没有多余精力去争取当教授了。”胡塞尔的确这样说了,在一封信中,他分析自己之所以一直是个编外讲师的原因说,这是因为他出于紧迫的必然性自己选择自己的课题,走自己的道路,而不屑费神于主题以外的事情,讨好有影响的人物。也许,在任何时代,从事精神创造的人都面临着这个选择:是追求精神创造本身的成功,还是追求社会功利方面的成功?前者的判官是良知和历史,后者的判官是时尚和权力。在某些幸运的场合,两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一致,时尚和权力会向已获得显著成就的精神创造者颁发证书。但是,在多数场合,两者往往偏离甚至背道而驰,因为它们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需要花费不同的功夫。即使真实的业绩受到足够的重视,决定升迁的还有观点异同、人缘、自我推销的干劲和技巧等其它因素,而总是有人不愿意在这些方面浪费宝贵的生命的。
以我们后人的眼光看,对于康德、胡塞尔来说,职称实在是太微不足道的小事,丝毫无损于他们在哲学史上的伟人地位。就像在莫里哀死后,法兰西学院在提到这位终生未获院士称号的大文豪时怀着自责的心情所说的:“他的荣誉中什么都不缺少,是我们的荣誉中有欠缺。”然而,康德、胡塞尔似乎有点看不开,那默想着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的智慧头脑,有时不免为虚名的角逐而烦躁,那探寻着真理的本源的敏锐眼光,有时不免因身份的卑微而暗淡。我不禁想对他们说:如此旷世大哲,何必、何苦、何至于在乎许多平庸之辈也可轻易得到的教授称号?转念一想,伟人活着时也是普通人,不该求全责备。德国的哲学家多是地道的书斋学者,康德、胡塞尔并不例外。既然在大学里教书,学术职称几乎是他们唯一的世俗利益,有所牵挂也在情理之中。何况目睹周围远比自己逊色的人一个个捷足先登,他们心中有委屈,更属难免。相比之下,法国人潇洒多了。萨特的职称只是中学教师,他拒做大学教授,拒领诺贝尔奖金,视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富贵如粪土。不过,他的舞台不是在学院,而是在社会,直接面向大众。与他在大众中的辉煌声誉相比,职称当然不算什么东西。人毕竟难以完全免俗,这是无可厚非的吧。
可是,小事终究是小事,包括职称,包括在学术界、在社会上、在历史上的名声地位。什么是大事呢?依我之见,唯一的大事是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做好。
199412
第七辑 守望的距离
旅+游=旅游?
一
从前,一个“旅”字,一个“游”字,总是单独使用,凝聚着离家的悲愁。“山晓旅人去,天高秋气悲”。“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孑然一身,隐入苍茫自然,真有说不出的凄凉。
另一方面,庄子“游于濠梁之上”,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游”字又给人一种逍遥自在的感觉。
也许,这两种体验的交织,正是人生羁旅的真实境遇。我们远离了家、亲人、公务和日常所习惯的一切,置身于陌生的事物之中,感到若有所失。这“所失”使我们怅然,但同时使我们获得一种解脱之感,因为我们发现,原来那失去的一切非我们所必需,过去我们固守着它们,反倒失去了更可贵的东西。在与大自然的交融中,那狭隘的乡恋被净化了。寄旅和漫游深化了我们对人生的体悟:我们无家可归,但我们有永恒的归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旅”“游”二字合到了一起。于是,现代人不再悲愁,也不再逍遥,而只是安心又仓促地完成着他们繁忙事务中的一项——“旅游”。
那么,请允许我说:我是旅人,是游子,但我不是“旅游者”。
二现代旅游业
旅游业是现代商业文明的产物。在这个“全民皆商”、涨价成风的年头,也许我无权独独抱怨旅游也纳入了商业轨道,成了最昂贵的消费之一。可悲的是,人们花了钱仍得不到真正的享受。
平时匆忙赚钱,积够了钱,旅游去!可是,普天下的旅游场所,哪里不充斥着招揽顾客的吆喝声、假冒险的娱乐设施、凑热闹的人群?可怜在一片嘈杂中花光了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又重新投入匆忙的赚钱活动。
一切意义都寓于过程。然而,现代文明是急功近利的文明,只求结果,藐视过程。人们手捧旅游图,肩挎照相机,按图索骥,专找图上标明的去处,在某某峰、某某亭“咔嚓”几下,留下“到此一游”的证据,便心满意足地离去。
每当我看到举着小旗、成群结队、掐着钟点的团体旅游,便生愚不可及之感。现代人已经没有足够的灵性独自面对自然。在人与人的挤压中,自然消隐不见了。
是的,我们有了旅游业。可是,恬静的陶醉在哪里?真正的精神愉悦在哪里?与大自然的交融在哪里?
三旅游与性格
在旅游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旅游归来,知识型的人增添了历史学、地理学、生态学等等的知识,社会型的人收集了风俗民情的资料,艺术型的人获得了灵感,宗教型的人加深了彻悟,交际型的人结识了新朋友,享受型的人痛快地玩了一场。
同一个“游”字,学者读作“游学”,官僚读作“游宦”,僧人读作“游方”,诗人读作“优游”,社交家读作“交游”,公子哥儿读作“游冶”。
游人与游人并不相同,你终归是你。
四名人与名胜
赫赫有名者未必优秀,默默无闻者未必拙劣。人如此,自然景观也如此。
人怕出名,风景也怕出名。人一出名,就不再属于自己,慕名者络绎来访,使他失去了宁静的心境以及和二三知友相对而坐的情趣。风景一出名,也就沦入凡尘,游人云集,使它失去了宁静的环境以及被真正知音赏玩的欣慰。
当世人纷纷拥向名人和名胜之时,我独爱潜入陋巷僻壤,去寻访不知名的人物和景观。
1988 10 从挤车说到上海不是家
在上海出差,天天挤车,至今心有余悸。朋友说,住在上海,就得学会挤车。我怕不是这块料。即使恰好停在面前,我也常常上不了车,刹那间被人浪冲到了一边。万般无奈时,我只好退避三舍,旁观人群一次次冲刺,电车一辆辆开走。我发现,上海人挤车确实训练有素,哪怕打扮入时的姑娘,临阵也表现得既奋勇,又从容,令我不知该钦佩还是惋惜。
我无意苛责上海人,他们何尝乐意如此挤轧。我是叹惜挤轧败坏了上海人的心境,使得这些安分守己的良民彼此间却时刻准备着展开琐屑的战斗。几乎每回乘车,我都耳闻激烈的争吵。我自己慎之又慎,仍难免受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