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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怪夫妇探案日常 》-第 49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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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之后,如汀下定决心远离崇月阁,不再帮他们做事。

        她外出买了过去常穿的衣裳,熏上过去常用的香料,她盘起精致发髻,在腰间别上手帕,做昔日打扮。

        她重新找回了自己。

        她鼓起勇气,去与重山先生结交。

        是金子终会发光,重山苦熬多年,终于有了一批固定的追随者,他成了瞿凤郡远近闻名的大才子,他写的书不再堆在墙角吃灰,常常刚面世,便被他的拥趸们抢购一空。

        名利令人智昏,重山变了许多,不再是过去那个说话软糯的书生,举手投足间多了几分傲气,但如汀不在乎。

        如汀仍旧喜爱他的文字,亦喜爱他这个人。

        她永远记得,带她走出困境、在黑暗中给予她一丝光亮的人,是重山。

        她以朋友身份陪在重山身边,将从凤来阁挣到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他身上。她为他买房子、买笔墨、买衣裳,几乎掏空了自己。

        能与重山成为朋友,在她看来,是几世修得的福气,花再多的钱她也愿意。

        身边不单有茜素这个好友陪伴,还与打心眼里喜欢的重山有了交集,如汀高兴得每日都想哼歌。

        她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期望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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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茜素不是很喜欢重山,常在她如汀耳边说重山的坏话,“不过有些文采罢了,说到底,百无一用是书生,哪里值得你这样钦佩。”

        可后来,茜素却与重山搅和到了一起,她的挚友和她的挚爱,共同背叛了她。

        如汀心里不平衡,她为重山付出那么多,为何他喜欢上的人不是她,而是从来不曾为他做过什么的茜素?

        且茜素并非真心喜欢重山,若重山是个腰缠万贯的富商,茜素没准会多与他多纠缠一段时日,可他是个书生,纵使有再多拥趸,也无法给予茜素她想要的生活。

        茜素肆意玩弄着重山的感情,她以此为乐,虽不曾主动炫耀,但在如汀看来,她每时每刻都在炫耀。

        茜素一边接受重山对她的好,一边在她耳边说重山的坏话。她总说重山是个没用的书生,行为幼稚得可笑,简直是个呆子。

        她说男人有什么好。

        她说她腻了,重山这人没意思,不配和她往来,她要抽身而出。

        如汀忍了许久,到最后,巨大的嫉妒感吞噬了她,心底像有一团烈火在灼烧,令她无时不刻不备受折磨。好不容易找回的良心缩小再缩小,末了,彻底消失不见。

        嫉妒彻底吞噬了她的理智和良知。

        她想,除去茜素吧,除去这个背叛她的人,只要除去茜素,重山迟早会回到她身边。

        有朝一日,他会看到她的好。

        她本不愿动手杀死茜素的,毕竟她们朋友一场,她不忍下手。

        谁知刘全胜是个蠢人,人没杀成,还差点被发现,她只好自己动手。

        她欺骗茜素,说要与她一起逃离凤来阁。

        茜素没多想,她设法逃离老鸨子的控制,连夜到约定好的郊外荒地中等她,一直等到她下狠手,推她入井。

        她总是这样子信任她。

        下手的前一刻,如汀不是没犹豫过。只是对重山的爱慕冲昏了她的头脑,令她无法冷静思考,那团名为嫉妒的火苗灼烧着她的心脏,让她坐立不安。

        她匆匆逃离那口井边,直到茜素彻底断气,才重新折返回去,擦掉她在井中留下的字迹。

        茜素不曾读过书,她会写的字不多,字迹也不板正,总是歪歪扭扭的。当时如汀没认出茜素留在井壁上的字是什么,只以为是会暴露她身份的话,她赶紧将字迹擦去,便飞出井口,不敢回头看茜素的尸身。

        直到如汀的所作所为被那几个年轻人发现,他们把她抓到无仙派,用像刀子一般锋利的话语,划开她的心脏。如汀卸下连日来的紧张,在那间阴暗杂乱的房间里,终于想到茜素留下的那几个字是什么——我怪你,但不恨你。

        是留给她的啊。

        茜素应该怪她,更应该恨她,可是她只怪她、不恨她。

        “如汀,你若还存有一丝一毫的良知,便应该日日忏悔不休,你失去的不单是一份友情,还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以真心待你的人。”

        这是凌云城的少城主对她说的话。

        无尽的悔恨涌上心头,如汀在房间里抱头痛哭,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多么可笑。

        她这一生,就是个笑话。

        她哭得正无法自抑,几欲昏厥,崇月阁的人突然翻窗而入,以一柄长剑抵在她的胸口,“主子让我来杀你。”

        是那个头戴斗笠的矮个子男人,向来是她与她联系,交代她做事情,也是他教会她如何杀掉孟家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自从与茜素结交之后,如汀便再不曾与崇月阁联系过,她问那矮个子男人,“杀我?为何,我并未做过任何对不起崇月阁的事情。”

        那人的话音中沁着寒气,“你伤了花涴,这便是死罪。”

        她困惑住了,“什么意思?”

        花涴是六扇门的人,与崇月阁该是累世宿敌,她伤了花涴,崇月阁的主人应当高兴才是,怎会将此视为死罪呢?

        那人却不愿再透露更多,“问这么多做甚,受死便是了。”长剑不由分说没入她的胸口,传出皮开肉绽的声响。

        她晓得杀死她那人叫什么名字,“时初。”她倒在地上,睁着眼睛对他道:“你帮崇月阁做事,不会有好下场的,杀了这么多人,你的良心不会不安吗?”

        那人收起长剑,对着她轻蔑一笑,“良心?如汀,你杀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已然丧尽天良,你来同我说良心?”他踏上窗台,起身跳进苍茫夜色中,“我并非在为崇月阁做事,只要主子开心,我愿为他屠尽天下所有人。”

        人呐,复杂而矛盾,总要做出选择之后才后悔。

        若是重来一次,如汀会选择远离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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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从始至终,她都不曾从重山那里得到爱情,一直是她单方面在付出,是她一厢情愿。

        而茜素,她给予她许多许多,若说重山是照亮她生命的一点微光,那茜素当是暗夜里的长明灯,只要有她在,她无须惧怕任何东西。

        只可惜啊,她明白得太晚了。

        哪怕用性命偿还,仍觉心有亏欠。

        ————

        作为六扇门最勤恳能干的捕快,花涴曾经卖力工作,每日忙得像打转的陀螺,小腿肚子跑抽筋过好几次。

        她用忙碌来麻痹自己,不去想那些发生在生命中的痛苦事。

        搬到无仙派养伤之后,花涴一不用巡街,二不用探案,顿时变得很是空闲。不过,闲归闲,她不用担心闲下来会胡思乱想,因为无仙派的这些人,根本不给她时间胡思乱想……

        他们都是年轻人,又不用养家糊口,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日子过得悠闲而自在,今天支口大锅炖肉,明天搭个架子烤猪,后天跑河边放纸鸢。花涴跟着他们,过了一段既无忧无虑,又十分长肉的时光,净混吃等死了。

        捏着肚子上长出来的肉,花涴遥送她的上进心离家出走。

        沉寂多年,无仙派终于打响了几分名声,人们惊讶于越千城这个著名纨绔居然有本事连破三桩悬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开始试着找无仙派做事,探探这个声名狼藉的门派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上门委托的人一下子多了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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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小白有远见, 提前请了写字好看的顾一念加入无仙派。顾一念写的契约书有理有据,条款清晰,字迹也好看, 一下子就把无仙派的门面撑起来了,显得无仙派忒正规。

        左不过,人们上门委托的都是些鸡皮蒜毛的小事, 譬如找找跑丢的鸡崽儿, 或是爬到树上把猫儿抱下来,还有人请无仙派修桌椅板凳……

        越千城从前不上进, 想着能挣一分是一分,上门来的委托再小, 他也要把钱给收足, 从不攒人缘儿。

        但现在他不打算继续这样做。

        除却真正劳心累神的委托仍收费之外,类似上头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一概不收银钱, 只收感谢的话语。

        世人庸俗, 哪有不喜欢占便宜的, 越千城此举看似吃亏,实则在闷声发财。

        一传十十传百, 很快, 凌云城里人人都知道, 他们不学无术少城主现在变得可好了, 他创建的无仙派一改往日狮子大开口的作风, 免费帮大家做事情, 不收一分钱。

        昔日为祸乡间的混混头子摇身一变,成了做好事不求回报的正面人物;昔日声名狼藉的无仙派摇身一变,成了众人口中的正派组织。除了叹一句越千城会忽悠外, 真不知还能说什么。

        无仙派一时风头无两。

        几天之后的一个正午,花涴照旧坐在院子里晒太阳,这成了她每日的固定活动。

        顾一念读过的书多,他说多晒太阳对身体好,于各方面都有佑益。越千城听信了顾一念的话,专门让霍嘉按照花涴的身形做了个躺椅,留给她每天晒太阳时用。

        花涴晒了好几天太阳,身体好没好不知道,不过脸蛋倒是越来越黑了,再这样多晒几日,往她脑门中间贴个月亮,花涴便能直接上台唱包公铡美案了……

        太阳当头照,花儿迎风笑,花涴坐在院子里,怔怔望着满院子春意盎然之景,托着腮帮子发呆。

        越千城在主厅接待客人,没陪她一起晒太阳,花涴略觉无趣。

        今儿个来造访无仙派的客人很特殊,那是个中年男子,穿着打扮还不错,似乎不是凌云城里的人。他刚走进无仙派,花涴便发现他不对劲——神色异常凝重,像是有大事堵在心里似的。且他的眼神不时向外看,模样霎时警惕,好像怕有人跟踪他一般。

        同那些来委托鸡毛攒皮小事的凌云城居民很不一样。

        越千城肯定也瞧出来了,是以他留花涴独自在院子里晒太阳,亲自出面去接待那人。

        好在有满院的春花可以观赏,翠竹幽幽繁花盛放,满眼是盛春,不至于闷到发慌。

        无仙派的大本营本是处破败的民宅,里面还曾死过人,算是实打实的不吉利之处。不晓得谁有如此本事,竟将这里拾掇成一处清雅居所,那从翠竹也罢,清风徐来的凉亭也罢,每个地方都体现出颇佳的品味。

        花涴不禁好奇,拾掇这地方的人是谁啊,顾一念吗?

        不对,顾一念是在她之后加入的无仙派,拾掇这里的人不可能是他。

        正好小白从外面办完事回来,怀里还抱着一只猫儿,该是有人委托他找猫儿。见花涴怔怔打量着院子,眸中还似有所思,他抱着猫儿凑到花涴身边,笑着对她道:“这院子布置得好看吧,都是城哥自己弄的。”

        花涴惊讶到嘴巴都合不拢——竟、竟是越千城布置的这院子吗!

        单手抱猫儿,小白一一指着院子里的东西道:“那些名贵的花草是城哥从越家宅邸中移出来的,还有那从翠竹也是。牡丹花好像是苑姐送的,她喜欢牡丹花。还有那汪浅塘——”小白指向院子边角的水塘子,“是城哥亲自拿铁锹挖的,挖了足足有半个月呢,手指头上全是水泡,还是我拿针帮他挑破那些水泡的来着。”

        望着院子边角的那汪小水塘,除了“佩服”俩字,花涴不晓得说什么好。

        “千城不像是恶人,虽说……”想到刚认识那会儿,越千城拿契约书骗她的事情,花涴抿唇轻笑,“虽说有的时候不够正经。”她问小白,“为何凌云城里的百姓们对千城误解这么深?我瞧着之前人人都不喜欢他,见着他都巴不得躲得远远儿的。他有做过甚十恶不赦的事情么?”

        撩起衣袍,小白在花涴旁边的躺椅上坐下,将小猫放在大腿上,他便撸猫边道:“花涴姐姐,你还第一次见到城哥那日,他受伤倒在街头的事儿吗?”

        花涴点头,“记得,他碰瓷我。”

        小白:“……”顿一顿,才继续道:“那是几个月之前了吧。我记得头一天晚上,有人上门来委托我们帮忙,说是路过思悦城附近,被几个土匪抢劫了,他想让我们帮忙把钱讨回来。思悦城是瞿凤郡最乱的一座城池,常有悍匪出没,他们警惕性很强,官府的人搞了许多次剿匪行动,始终没抓住他们。我和霍嘉的意思是不接下这个委托,毕竟那是一群悍匪,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去了便等同于送死。”小猫在小白的膝头“喵喵”叫,他摸着猫咪软软的脑袋,叹气道:“谁知城哥偷偷接下了这个委托,还瞒着我们去了思悦城,带回来一身伤,以及,那个委托人的钱袋子。”

        他淡笑,“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小白懒洋洋道:“那段时日我们混得比较惨,没什么人上门委托做事,生存成了大困难。可能城哥怕我和霍嘉吃不上饭,所以才瞒着我们,偷偷接下这个委托。那人给了五两银子当酬劳,省着点儿用的话,够我们生存一段时日。”

        阳光洒进指缝中,他翻弄着袖口,含义颇深道:“城哥总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靠卖惨来博得他人的好感,所以虽然因此受了伤,他却没对那人说。他就是懒得使手段,懒得讨好世人,若是真有那份心思,他能把自己洗白成活佛转世。”

        听完小白的话,花涴一时无言,她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此刻的心境。

        她晓得越千城人好,只是不曾想,他竟好到如此田地,为了让朋友能够安稳度日,他独自闯入险境,带回来一身伤。

        若不是恰好遇到她,他会不会死在那条街上也说不准。

        唔。花涴不由得抬手抚【创建和谐家园】口——她喜欢的少年,也太出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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