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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的哀恸和亲生儿子的惨死终于将木夫人的心理防线击溃,她弯腰扑倒在椅子把手上,失声痛哭道:“造孽啊!造孽啊!我早说了随便婉儿做什么,不要逼她不要逼她,他们非不听,现在倒好,我的婉儿死了,他们也死了,这都是造孽啊!”
在这个明明阳光明媚,周遭却弥漫着散不去愁云的清晨,花涴与越千城从木夫人口中得知了一些事情,当听完那些事情后,他们皆陷入长久的震惊中,久久不能释怀。
难怪木夫人再三缄口不言,那些事情若是传出去,只怕木府再也无法在凌云城立足。
木小姐不幸生了肺痨,抵不过病情汹涌,她很快丧命于此病。这是外面人所知晓的“事实”。
外人知晓的是木老爷所说之言,然而木小姐真正的死因,其实不堪耳闻。
木小姐是被人偷偷杀死的,凶手是木老爷和木清泉。
没错,杀死她的正是她的亲爹和亲弟弟,他们体内流淌着一样的血。
城中的人不知道,木小姐曾经走丢过一段时间。那日她与府中家奴去城外的寺庙上香,恰赶上观音娘娘圣诞,奉香的信徒格外多,在人流拥挤下,她与府中家奴走丢了。
按理说与家奴走丢后,木小姐再怎么蠢笨,也该知晓等在庙里,但那日家奴将寺庙里里外外都找遍了,遍寻木小姐不着,她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再按理说,唯一的女儿丢了,木老爷应该焦灼不已,立刻请求全城人帮忙寻找才是。但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说看到木小姐与一个着黑色衣裳的男子一起走了,木老爷担心自家女儿与人私奔,消息传出去影响不好,便将此事瞒了下来。
这年头,人人都想有个好名声,木老爷也不例外。甚至,他格外在乎名声,已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木家乃是书香世家,在凌云城里有一定地位,木老爷爱惜名分胜过一切。无论在内还是在外,他总是摆出一副彬彬有礼的谦雅模样,逢人便拱手作揖。他对待家人要求严格,夫人要温和恭谨,儿子要严谨好学,女儿要知书达理,下人要不骄不躁。
他严于律己,亦严于律人,老学究都没他爱惜名声。
木小姐走丢之前,已与城中另一个豪门大户——王家的公子订下婚约,再过三个月便是他们完婚的日子。
总之,木小姐走丢了整整一个月,音讯全无。
直到一个下着毛毛细雨的清晨,木府的下人打开大门,倏然发现他们家小姐出现在木府门前,她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身上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似被野兽撕烂过,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恍然如戏院里没有情绪的提线娃娃。
女儿回来了终究是好事,木夫人赶紧吩咐府上下人忙碌起来,烧水的烧水,拿衣服的拿衣服,想要将木小姐重新拾掇的干干净净。
木小姐在木桶里泡了几个时辰,身上都快泡脱皮了,才终于从水里出来。她穿上衣服,一声不吭地梳好头发,步履蹒跚地走回自己的房间。
木老爷试图问她这段时日经历了什么、做过什么事情,她只将头摇着,闭口不言,像失忆了似的。
她再也没笑过,也未曾哭过,她总是在阳光充足的正午坐在窗子边,长久地眺望远方,华美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衬得她更像没有灵魂的提线娃娃。
木府上下的人皆担忧不已,他们搞不懂这段时日木小姐究竟经历了什么,单从她的举止看来,木小姐经历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木小姐回家一月,闭门不出,身子日渐消瘦,饭量也一天比一天减少,到最后吃什么便会吐什么,从前的衣裳穿在身上大了许多,活像……活像身怀有孕似的。
眼看着木王两家约定的婚期临近,木老爷坐不住了,他特意找了个靠谱的大夫来给木小姐诊脉,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又符合所有人的意料。
木小姐怀孕了。
这对木老爷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他是礼仪之人,讲究颇多,思想也古板。凌云城里的百姓将木家视作城中最文雅的家族,无论走到哪里,木老爷所见的都是奉承的笑脸和尊敬的语言,他不敢想象,如果他的女儿在已有婚约的情况下与他人私通并且还怀了身孕这事儿传出去,他的脸应该往哪儿放,他还如何在城中立足?
他丢不起这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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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愤怒和羞恼这两种情绪的催动下,木老爷失去了理智,他冲到木小姐的房中,逼问她究竟与何人苟合,做出这有辱木家门风之事。
木小姐原本和素日里一样,神情呆滞地坐在窗边,一声不吭,当得知自己身怀有孕后,她愣了须臾,悲戚和委屈的眼泪如泉水般汩汩涌出,“母亲!”她扑到与木老爷一同进来的木夫人怀中,委屈痛哭道:“是周升!女儿归家那日清晨,与他在谷叶街相逢,他趁四下无人,将女儿硬扛到墙角僻静之处,强行玷污了女儿的清白!”
木夫人又惊又气,“竟是他?”
周升打小无父无母,全靠街坊邻里的救济长大,成人后,他以卖苦力为生,每年秋收春种之时,木府都会花钱请他帮忙做事。邻里们都说,周升这人老实,三扁担打不出一个屁来,没成想,他居然敢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
木老爷不大相信木小姐的话,他总以为她在说谎,隐瞒了真正的奸夫,把一本老实的周升推出来做挡箭牌。
他特意找了周升前来对峙。
闻得木小姐说他侮辱她的清白,周升匍匐于地,大呼冤枉,“老爷,冤枉啊!下人糙汉子一个,平日里连直视小姐都不敢,又哪里敢对小姐无礼!还望老爷明察秋毫,再细细询问小姐一番,可别凭空污蔑咱们老实人!”
周升这番喊冤的话坐实了木老爷的猜测,他没有选择相信自己的女儿,当着周升的面,他压着怒火问木小姐,“我再问你一次,之前的一个月你究竟去了何处,与何人在一起?你为何要与他在一起!”
木小姐眼神闪躲,不肯回答。
周升火上浇油道:“难怪小姐要污蔑下人,那日我在街上看到,是个着黑衣裳的男子送她回来的,小姐将脏水泼到小人身上,可是想借老爷的手杀人灭口?”
木老爷横目怒视木小姐,眼底满是不相信和恼火。
木小姐头一次遇到如周升这样无赖的人,她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不晓得如何骂人,怒火攻心也左不过骂出一句话,“你这个腌臜泼皮,迟早有一日……迟早有一日会不得好死!”
周升在木老爷看不见的地方朝她挑衅微笑,那笑容恍若阿鼻地狱中的邪魔,令人又恶心又害怕。
眼看着与王府的婚期越来越近,王府也来人问了好几遍,成婚那日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木老爷的恼火越来越盛,到最后,他的眼里已经没有亲情了。
他无法容忍家中女眷与人私通有孕,他更是无法想象,如果王家将木清婉娶回去,发现娶的不是处子,且还身怀有孕,他们木府多年来的清誉该如何维持。
木清泉得知自己的妹妹身怀有孕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木家的声誉,他还要靠木家的好名声在凌云城里受人尊敬呢。他与焦灼难安的木老爷一商量,决定趁此事还没有宣扬出去之前,彻底将此事解决掉。
单单打掉木清婉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成的,王家还会发现她不是处子,是以,被“守住木家清誉”这个念头控制住的父子俩一合计,决定干脆免除后患,除掉木清婉。
女人么,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只要儿子还在,就不怕绝后。
他们去药店买了带毒的药,每日放在木小姐的饭菜中,聚少成多,一月时间过去,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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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城中最完美无瑕的木大小姐死了,她用自己的性命了却了几个人内心的忌惮,那见不得光的阴暗面终于得以掩藏。
只有木夫人知道,木小姐临终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当时她的女儿被毒·药折磨得虚弱消瘦,堪堪只剩下一口气,她仰躺在秀床上,眼角是两行浑浊的眼泪,“母亲,如果日后有人来府上找我,请你瞒着父亲,领他到我的坟前看看。”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毫无血色的脸颊浮上一抹由衷笑意,“他是世上最好、最温柔的人,人们只闻到他的身上有死亡的气息,但我却嗅到淡淡青草香。只可惜,我活着的时候看不到他,但是母亲,也许我死了,他便肯来看我了。”
阖眼之前,她从枕头下拿出一把剪刀,该是早就藏在那儿的。她用最后的力气提起剪刀,深深刺进小腹中。她道:“母亲,请帮忙将我的肚子剖开,取出里面的孩子。我不喜欢它,不想带着它上路。”
木夫人见不得血,更何况是自己女儿体内流淌的血。她晕了过去,等到再清醒过来,她的女儿已葬入叵阳坡的黄土之下,腹中那来历不明的孩子没与她一起下葬,她忍着剧痛,将它剖了出来。
在木清婉死去之后,木夫人从房中找出木老爷没用完的毒·药,那时她才知道木小姐真正的死因,在找到毒·药之前,她和城里的人一样,也以为木小姐死于肺痨。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夫君和儿子能做出这种毫无人性的事情,是以,从得知真相的那日起,她迁到别的房间居住,再也不想、也不敢和木老爷同床共枕。
这便是她与木老爷分居的真相,也是木小姐死亡的真相,抑或说,是夜月杀人的真相。
待木夫人将这一切内情全盘托出,花涴和越千城呆住了,沉默的气息萦绕在房间中,他们不敢相信所听的事情为真,却又不得不相信这是真事。
木老爷在城里的名声那样好,几乎人人敬重他,可,人们不知道,为了所谓的名声,他们敬重的木老爷亲手毒死了他的女儿。
花涴隐约明白,夜月应当就是拐走木小姐的黑衣男子,可不是么,他总是穿一身方便行动的黑色衣裳。
他应当也是木小姐到死仍在等待的人,是她口中这世上最好、最温柔的人。
良久,越千城出声打破房间里的寂静,“木小姐的坟在叵阳坡何处?”他问木夫人。
木夫人掏出手帕擦拭眼泪,“最上头,朝着太阳的方向,我们清婉喜欢太阳光。”
越千城了然,他看一眼容色悲戚的木夫人,道一句“节哀顺变”,拽着呆愣愣的花涴走出木府。
雨过天晴,太阳毫不吝啬地将光芒给予大地,暖暖的光线照在身上,使人有了些生气。花涴抬头凝望太阳许久,想让温暖的太阳光洗净她心底的阴霾。
越千城拔起插·入泥土中的大伞,甩了甩粘在伞柄上的泥土,平着声儿问她,“怎么不说话了?”
那把大伞已然够沉,拿着它不好骑马,花涴遂将她与越千城的马一齐牵着,一黑一白两匹马昨夜拴在屋檐下,未曾淋到雨。抚摸着黑爷柔软的马鬃,花涴心中的震惊仍未散去,“我……太震惊了。”她牵着马,随越千城往烧饼摊子跟前走,去归还昨夜用来遮雨的大伞,“虎毒还不食子呢,木老爷和木少爷是读书人,他们怎会做出这等歹毒的事情?”
“书读得多了,把人读傻了。”越千城回头看她,“夜月应当就是带走木小姐的黑衣人,他从天牢中逃脱,许就是为木小姐报仇。如果他喜欢木小姐的话,我想他每杀死一个人,一定会到木小姐的坟前祭拜,咱们守在那儿,看能不能碰到他。”
花涴点头表示认同。是的,只要碰到夜月,且没有横生枝节,她有把握抓住他。
但,花涴始终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若是让她说出究竟哪里不对劲,她一时也说不出。
烧饼摊子就在眼前,她甩甩头,把缰绳递给越千城,从他手里接过大伞,归还给卖烧饼的大婶儿。
她向大婶儿道了晨安,笑着将伞归还给她,态度谦卑温和道:“抱歉了,昨夜城中落雨,晚辈找不到遮雨的地方,只好借了您家的伞用一用,现在前来归还,还请您不要生气。”
大婶儿原本正在四处找她家的伞呢,街坊邻里都说没瞧见,八成被人偷了,她已气得骂了一早上。
心中虽然不痛快,但卖烧饼的大婶儿看到了越千城,加之面前这个穿红衣裳的小姑娘气质不俗,看着也像是有权有势的,她只好扯出一副笑脸,故作大方道:“没事儿没事儿,拿去用便是了。两位吃饭了吗,要不要来几块烧饼?刚出炉的,还热着呢。”
花涴买了几块烧饼做早饭,又买了些粮草喂两匹马。人和马都吃饱喝足后,她与越千城驾马前往叵阳坡。
叵阳坡是座低矮的小土坡,坡旁有片清澈的碧色湖泊,沿着湖泊边缘,密密栽种了许多垂杨柳,眼下这个季节,杨柳已完成抽枝发芽的步骤,生长得正当好。
也是个适合埋人的风水宝地。
行到坡前,越千城将马拴在一边的树下,抬头仰望坡顶,“到了。”
花涴跟着越千城抬头,叵阳坡上没栽种什么大型树种,细密的日光可以径直洒在泥土上。埋葬在这里,躺在这一方土地之下一定很温暖。
他们沿着蜿蜒的山间小道往坡上走,沿路瞧见不少藏在叶片后面的紫色小花,它们在晨风中摇曳生姿,尽情展现着旺盛的生命力,抛去外表不提,真比生长在园子里的牡丹花儿还要漂亮。
木小姐的坟墓在叵阳坡最中间的位置,那里日光最充足,但现在是早上,太阳还没有完全照射在她的墓碑上,有一半还在阴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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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她的坟墓旁边,越千城和花涴便发现了一件事——木小姐的坟被人挖过,在阴暗的那一面,有一个可以容一人进出的大洞,洞口黑黝黝的,边缘的土已经硬实,这说明最近经常有人进出。
什么人……会住在已经有主的坟墓里?
大抵是常常行走在死亡边缘的刺客吧?
越千城与花涴对视一眼——来对了,夜月果然在木小姐的坟墓附近出现过!
快走几步,越千城半跪在黑黝黝的洞口,谨慎地向里面打量,稍许,不知看到了什么,他回过头,给了花涴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
花涴不解问他,“怎么了?”
眨眨眼睛,越千城艰难开口道:“这里面,有人躺进去过。”
花涴愣怔一瞬,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越千城是什么意思。
夜月居然在木小姐的棺材旁边挖了一个坑,一个可以让他爬进坟墓,睡在木小姐棺木旁边的坑!
是该说他丧心病狂,还是说他深深痴情?
越千城壮着胆子伸手往坑里摸了摸,“还是温热的,夜月刚走没多久,他应该看到我们过来了。”
花涴受惊更大。嚯,坑洞的位置在太阳暂时照射不到的位置,按理说应该不会有温度才是,除非有活生生的人曾躺在那里,用自己的体温暖化了身下的泥土。
夜月他居然真居住在坟墓之中!
难怪官兵们找不到夜月在凌云城落脚的痕迹,谁闲着没事做,会到坟墓里面去找一个大活人呢?
花涴与夜月交过几回手,深知他的轻功不赖,这家伙是刺客出身,眼睛比老鹰还要锐利,远远儿地便能看到对手。
站直身子,越千城掸去手上的泥土,环顾四周道:“他应该没有走远,也许就藏在哪儿,等待我们离开。”
花涴往四周瞧了瞧,虽然日光充足,可叵阳坡上的坟堆太多,周围又坑坑洼洼的不平整,很难发现夜月藏在哪里。
“看我的。”越千城朝她挤挤眼睛,轻咳几声,他迎着日光站立,脊背挺成一条直线,“夜月,我晓得你就在附近,我且问你,你出不出来?”无人回话,耳边回荡着他说的最后一个字。
他停顿须臾,又继续说道:“不出声是吧,装不存在是吧?”眼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他故意笑着道:“好吧,若你一直不出来,我便掘开木清婉的坟墓,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
日光洒在他的眼睫毛上,在眼睑投下根根分明的阴影,随着他的每一次眨眼,那两道阴影便前后移动, “你算什么男人。”冷笑一声,越千城挑衅道:“木小姐是凌云城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你得天赐缘分,能与木小姐两情相悦,理应分外珍惜才是。你当保护她爱护她,让她一生都无忧无虑,可是夜月!”他咬了咬牙,高声道:“因你之缘故,木小姐遭受了这世间最深重的苦难,她本该是温室中最娇艳的花儿,而今却成了叵阳坡中的一捧黄土,夜月,你现在还想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让她连死都不安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