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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 139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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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家这一回替丝芽背锅是背定了。

        可那又怎么样?这个世道有多少家族兴起又衰亡,就如池塘的涟漪,最后都归于无形,涂家不过其中之一。

        谁会在意它的结局?

        就如千岁所说,并不是你没做错什么,你就可以存活下去。

        燕三郎看了看呼呼大睡的白猫。

        身边的案几铺着锦垫,上头的白猫睡成了一盘,腹部有节奏地起伏,尖耳朵在阳光下透出软嫩的粉红色,看起来无忧又无虑,没心又没肺。

        当一只猫好像也很幸福。燕三郎忍不住轻轻捏了捏它的耳朵。

        软乎乎,暖乎乎,手感真好呀。

        猫儿没醒,但是耳朵动了动。

        趁它不反抗,燕三郎赶紧又捏了两下。

        猫儿恼了,把脑袋盘得更深,让他摸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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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春深堂时常走动,跟燕三郎越发熟络,也不像刚开始接触那样小心谨慎。

        “当然,我前几日路遇风二爷,还跟他吃了两盏茶。”燕三郎的记忆力一向优秀。

        “我才接到消息,原来风家人在梁国参战,已经晋升左将军,捷报频传。”刑天宥轻叹一口气,“这下子,风家该得意了。”

        燕三郎明明知道,但还是惊叹:“他家加入王廷军?那可押对宝了。”会聊天也是一种本事,千岁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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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怪。”燕三郎恍然,“风家不是梁国人也得了重用。”风家是千食国人,跟梁国之间还隔了一个拢沙宗,想来梁王廷用着也放心。

        “是啊,他家得了实惠。梁国得胜王造反,一开始势如破竹,到前年、去年局势逆转,尤其听说去年一连吃了几次大败仗,现在只剩下负隅顽抗,王廷胜局已定。”刑天宥的语气不无羡慕,“勤王有功的,战后都会封赏。”

        春明城的这些家族,涂家先研制出瘟疫的解药,虽然现在如过街老鼠,但至少风光过一阵;风家更不用说了,名气很快要借着梁国大胜的势头水涨船高,说不定从此跻身一流家族。

        相比之下,刑家就太安稳了,稳稳地不出头。

        燕三郎也看出他眼里的失落,安慰道:“战争还未结束呢,战场上的事,谁也说不好。”说起来,若非一年半前得胜王把手伸向黟城,抢夺木铃铛,他到现在也还是个小乞丐。

        如今,曾经风光无俩的得胜王已在苟延残喘,本是食不裹腹的燕三郎却成了春明城里的小富豪。

        世事变迁,谁能说准?

        燕三郎想了想又道:“这些消息,好似还未在春明城传开?”

        刑天宥郁闷地吃掉一颗杏仁糖:“连夫子还未回来罢?”连容生的消息之灵通,他们这些本地豪族可比不上。

        “还没。夫子带着连姑娘外出云游,再有两个月才回来。”燕三郎知道连容生因为涂云山事件好生郁闷,连萱更是伤心欲绝。趁着过年,连容生干脆领家里人出门散心去了,“可是春明城里也没人提起?包括了风家自己。”

        人都好八卦,人都好显摆。有这种大好资本,风家为什么不拿出来吹嘘一番?

        “不说别人,单那个风二就不是低调的人。”刑天宥哼哼两声,“我这消息还是家祖从外头找进来的。你说得对,这里面有点古怪。”

        燕三郎笑着耸了耸肩。

        有古怪也与他没关系,他离开梁国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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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燕三郎的确曾对外自报梁人,“那是‘故国’,我现在是句遥人。”

        他还是个孩子,家人已经离世,一个人颠沛流离到异地,跟梁国还能有什么关联?一句话道尽辛酸。

        刑天宥拍拍他的肩膀,显出了恰到好处的安慰。至少,这小子如今在春明城过得很滋润啊。

        燕三郎轻声道:“对了,这位将军大名?”

        “风立晚。”

        刑天宥懒洋洋道:“那是风家分支,算起来应该是风二的堂弟,但我在千丝砻时从未听他们提起,应是远亲,远得不能再远那种。这一回,人家是闷声不响成大器。嘿嘿,祖上积德了。”

        又复三日,鸿雁飞书突然给燕三郎传来一条消息。

        这是他很早之前下的单,自个儿都快忘了:

        胡成礼已经返回拢沙宗。

        这人运气不好,追缉燕三郎的队伍抵达夕眠沼泽外围时正逢瘟疫快速扩散,手下有三分之一都染瘟而死,这里面就包括了衡西商会的原三掌柜马红岳!

        胡成礼本人倒是好运地没有中招,可是瘟疫横行,千食国变成人间炼狱,拢沙宗接到消息后想起他正好就在夕眠沼泽,于是一纸命令下来,直接将他派去千食国维稳,以免国家崩坏、难民出逃,把瘟疫蔓延到拢沙界。

        胡成礼等来等去,好不容易等来了涂家的解药。可是被疫情这么一搅和,追查燕三郎的下落更是痴人说梦,胡成礼只得无奈放弃,返回拢沙宗报告本次失利、自领责罚。

        “真是便宜端方这小子了。”千岁听完,嗤笑一声。马红岳一死,端方成了最大得利者,不仅完成了柳肇庆的最后遗愿,也排除自己在拢沙宗内的隐患——还不须他自个儿出手。

        天底下哪里找这样的美事?“真是气运加身!”

        少掉一条紧缀不舍的尾巴,燕三郎也觉松快。

        这时天光正好。他扔下纸条抱起猫儿:“走,到湖边散散步去。”

        (《大瘟卷》至此结束,翻页进入下一分卷《鸳鸯谱》)

      第256章 风雪庙

        青函关,风雪漫天。

        路边有座风师庙,鼓塔的鼓槌早不见了,只剩两块板子被风吹得摇头晃脑,一下一下往破鼓上凑。

        咚咚咚,不规律的鼓声一下一下传进庙中人的耳里。

        缩在门后的赵丰下意识蜷得更紧。面对呵气成冰的天气,他身上的袄子已经旧了,抵不住多少寒气。但他拆了庙里的蒲团引火,又拣了破桌椅的木件,已经升起一个火堆。

        有火,这风雪夜就好过多了。

        本来他再走小半天就能到春明城,哪知突遇大雪拦路。赵丰下意识摸了摸肚皮,瘪的。

        睡吧,睡着了就不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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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丰一抖,紧接着听见外头有人喊:“开门,投宿!”声音模糊,都被风雪盖过大半。

        这破庙也不是他家,再说赶路的人都有不成文的规矩。赵丰微一犹豫,就上前开了门。

        迎面就是一阵大风,雪花跟在一人后头冲了进来。

        这人比他矮些,赵丰看一眼就放心了:他穿一件小羊皮袄子,无论质量还是制工,都能甩赵丰身上那件五条街,厚实不说,料子还好。

        对方身家比赵丰还要丰厚,那么至少不会存杀人劫财的心思罢?

        赵丰可真没什么好让人劫的。

        他还留意到此人戴着一顶皮毡帽,把整张脸围得严严实实,只露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小庙虽破,四壁倒还结实。这人返身关好门,先抖了抖雪,再到壁边坐下来。他袄子一掀,赵丰才看见他手上扯着两根麻绳,绳上捆着两只动物,都被倒挂着一动不动。

        后来者摘下手套,先靠到火堆边上搓了搓手,才脱下毡帽,冲着手呵了两口暖气。他的手很小,十指细长,浑不似男子。

        赵丰看得一怔,下意识抬头瞄了一眼,结果大讶:

        这竟然是个女人!

        冰天雪地里,谁穿着这么厚实的袄子都像头熊,都分不出男女。但这人一摘帽子就露出瓜子脸,又是柳眉杏眼,虽说双颧微高,肤色如蜜,不像深闺女子的细白,但也着实是个美人。

        只看她的面庞,赵丰就觉得不是个好相与的,尤其这女子的眼神太也咄咄逼人,他只看一眼就垂下头,不与对方视线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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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面皮白净,样貌清秀,睫毛比她这女人还长,身边放着个大书箱,一看就不似粗人。

        火边放着一只粗碗,她伸手指了指:“能借我用吗?”

        “啊,能!”赵丰赶紧递给她,“给。”

        她起身到门口打了一碗雪,拿回来凑近火堆。碗里的雪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与此同时,女子将麻绳一提,赵丰就将两只猎物看个完全。

        绳上绑着的,是一只大山鸡,还有一只黄鼠狼。两个家伙似乎都被掼晕了,闭目不醒,但赵丰能望见黄鼠狼的尾巴动了一下,应该还活着。

        鸡脖子上有伤,黄鼠狼的尖嘴上有血。

      第257章 放生吧

        女子望见赵丰眼里的好奇,低头看了猎物一眼:“先前躲雪,我在山洞外头设圈套抓鸡,哪料到这黄皮子来偷,我就连它一起抓了。”

        赵丰指着它身上的伤:“你揍的?”他再一细看,黄鼠狼好似伤痕累累,满身黄皮都划得七零八落,腿上的血口子最深。

        下手可真毒啊,看这女子样貌秀气,原来如此狠戾吗?他有点担心了。

        女子摇头:“逮着时就这样了。现在天冷,食物难寻,这黄皮子八成是和其他野兽打架。”

        说话间,碗里的雪已融成了水。

        她正要端起来解渴,也不知是不是凑近火堆暖和之故,那只山鸡突然醒了,噗噗直扇翅膀,把火星子鼓上了半天不说,还把女子手里的粗碗一下打翻!

        水泼了一地,火星子被吹飞出来,落在边上十来根草蒲。这时天干物燥,草蒲“呼”一声,燃了。

        草蒲就挨着木头柱子放的。

        糟糕!赵丰惊呼一声,速度伸手将草堆拨开。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庙要是烧净了,两人上哪里避风去?

        那女子一声不吭,果断脱下身上的羊皮袄往火上盖,半点都未拖泥带水。

        他俩反应及时,三下五除二就将新火给扑灭了。

        小庙里,草灰乱飞。

        这时大公鸡还在满场乱跑,黄皮子被它拖了一路早醒了,趁两人扑火时悄悄去咬脚上的绳索。它的牙口居然锋利已极,嚓嚓两下就把绳索切断了,一转身就往门口溜去。

        女子首先发现,顾不上傻乎乎的鸡,拔出木叉就去捅黄鼠狼。

        赵丰看这叉子,前端有锐器削过的痕迹。

        不过黄鼠狼也机灵,一路专挑隐蔽物藏身。饶是这女子看似经验丰富,也铲翻了两个簸箕,又被一套破桌椅挡住了视线,最后才在门边叉住了黄鼠狼的脑袋。这叉子前端的开口不大不小,按住小动物的脖颈格外方便。

        只凭这一点,赵丰就觉出女子的野外狩猎经验大概很丰富了,至少比他丰富。

        “该死!”女子对赵丰说了声,“对不住哈。”伸手要去抓黄鼠狼,不料这只格外生猛,一反嘴咬在她虎口上,鲜血长流。

        终日打雁,反而被雁啄瞎了眼么!女子大怒,又有赵丰在一边看着,脸皮上挂不住,当即抽出腰间的短刀来:“敢咬姑奶奶?我活剥了你的皮!”

        黄鼠狼也知死期将至,吱吱叫唤,小爪子按在木叉上用力扭头。女子只觉与它体型不符的一股大力传来,仿佛叉子底下按着的不是一头黄鼠狼,而是一头巨狼犬。若非她气力惊人,险些就被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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