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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 127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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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好得很。”

        “你这猫儿真好看。”妇人夸了一句。那天这猫比落汤鸡还不如,今儿却是洁白如雪,软毛蓬松,一看就是精心打理的富贵人家宠物。

        “借问一下,您这屋里供的是什么?”燕三郎透过窗子,往户内一指。

        “哦,那是冥帅啊。”李婶唉了一声,“供奉它老人家,希望灾祸别降在我家。”

        逃难来春明城,她家穷得叮当响,这会儿又是天寒地冻,只能摆两个橘子,几个硬馍给神明,希望它不嫌弃。

        “冥帅是哪一位?”燕三郎问得仔细,“春明城里,好像原本没有这一路罢?”

        “你们这里当然没有了。”李婶直叹气,“都说我们家乡的大灾就是这位冥帅带来的,是千食国触怒于它,才惹来这样的泼天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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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所谓的“玄坛冥帅”,竟然是瘟神!

        这些难民竟然在家中祭祀瘟神!

        丝芽忍不住道:“这东西夺走夕眠沼泽和千食国那么多性命,你们怎么还拜它!”在她印象中,鲛人要是面对这样杀害亲人的仇敌,只会以死相斗,怎可能下跪叩拜?

      第233章 崇拜

        只是她好歹记得自己身在何方,这句话就憋在喉间没说出来。

        “哎哟,怎么能称‘东西’,快把这话收回去。”李婶一下子紧张了,“要尊称它为‘玄帅’才好。”

        “死的人实在太多了,你们这些孩子懂什么!”她摇了摇头:“只有好好供奉它,它才不会降罪于我们,今后才有安生日子好过。”

        “记住了。”燕三郎目光微动,“是谁告诉你要供奉玄帅,又是谁把它的名号报给你?”

        “这个,都是街坊邻居们互相通报哪。”李婶道,“陈妈的儿子身体弱,搬来这里又水土不服,一下就病得神志不清,请了不少大夫都看不好,家里那点儿钱还花得干干净净。后来陈妈拜了玄帅,儿子三天后就好了!”

        “这么神奇?”燕三郎沉吟,“这三天当中,还有外人来看过她儿子没?”

        “这我就不清楚了。”

        燕三郎问过陈妈的地址,就道谢离开了。

        走出十余步,丝芽终忍不住呵呵两声:“拜瘟神!人类竟然这么蠢!”

        简直超乎她的想象。

        “很奇怪么?”千岁施施然道,“人类遭遇过洪水,才拜山泽水神,见识过雷电之威,才拜雷神电君。正因己身太过弱小,在面对不可抗力时甚至连仇恨都兴不起来,只能祈求对方对自己手下留情。这回他们拜瘟神,也是同理。”

        人类面对大瘟时的恐慌和束手无措,催生出了最原始的崇拜。

        “瘟疫越是蔓延,人们对瘟神的敬畏越甚,它获得的香火与愿力也就越多,己身力量越强大。”千岁叹了口气,“瘟神已经开始收集愿力了啊。”

        她也有些眼热。

        在这个世界,她能动用的只有愿力,偏偏来源单一有限。或许瘟神的办法值得借鉴?

        她这里正动脑筋,丝芽已经变色道:“那就要快些找到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首先,你得确定它的寄主。”千岁毫不客气泼她冷水,“逃出千食国的难民,可能到处都在祭祀瘟神,你也并不肯定你弟弟就在春明城吧?”

        接下去几天的搜索,几乎证明了千岁的话:

        鸿雁飞书上所有卢姓的少年都查证过了,丝芽一律摇头——都不是。

        “要么你找错了地方,瘟神不在春明城。”浪费了好些天时间还没完成木铃铛的任务,千岁也有些恼火,“要么,你遗漏了某些重要线索!”

        丝芽蓦地转头,抗声道:“他一定就在这里!”

        她用锚文化作人形,但这时候脖颈和手臂的皮肤隐现鳞片,显然因为情绪的剧烈波动而影响了锚文的效果,险些现出原形。

        锚文的伪装可以持续一个白天,但并不稳固,很容易被戳破。

        众人冷不防她突然暴怒,都是一下驻足。大家还未走出平民区,附近依旧人来人往,她要是在这里显出原形可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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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感知!”丝芽轻吸一口气,伪装的破绽又很快消失。

        一行人找到陈妈家,那就是个小小平房,面积还赶不上春深堂的柴房大。燕三郎敲门,隔了很久,里面才传出一声:“谁啊?”

        听声音,是个孩子。

        方才李婶也说了,陈妈早年丧夫,一直和儿子相依为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孩子显然懂事又警惕,根本不肯开门,只说陈妈进城做工,下午才回来。

        “听说你前些日子生病,上吐下泻?”燕三郎隔着门板问他,结果里面的孩子不吭声了。

        千岁拍了拍燕三郎的肩膀:“喂,有你这么问话的?”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拙劣?

        燕三郎不理她,只是继续对门后的孩子道:“我,我也是,难受得紧。想问问你怎么治好的,教教我。”说罢咳嗽两声。

        他才十一岁,依旧是童音的声线。千岁看他明明面无表情,却能拿出支支吾吾、小心翼翼的调子,真想给他竖起大拇指:演技又精进了哈?

        门后的孩子也能听得出外头站着同龄人,警惕稍祛,这才细声细气:“我阿妈拿香灰泡水给我喝,喝完就好了。”

        “生病之前,你吃过什么东西了?”燕三郎可怜兮兮道,“我吃了一条鱼,好像没全熟。”

        “我、我也是。”那孩子想了想,“那天我只吃了鱼,是大人从湖里打上来的鱼,很好吃。”

        湖里?

        燕三郎微怔,想起平民在结冰的湖面上打鱼的场景。那鱼出水时还是活蹦乱跳的,没过多久就被寒风和冷空气给活冻上了,拿到这里肯定新鲜。再说这里人多,鲜食没等放到变质就进了人肚皮了。

        这孩子能吃坏肚子,大概是运气不好遇上了病鱼,加上自己体质太弱?

        但他没有吃进来历不明的东西,燕三郎也不再把这事情放到心上。

        白猫长长打了个呵欠,兴味索然。果然,寻破案子可不像话本子里写的那样简单热血,好像所有线索都会主动送到主角面前来一样。看起来,多数时候都是枯燥无趣又毫无进展,她已经腻味儿了。

        她缩回书箱里去,准备在燕三郎背上睡一觉再说。不过他们才走开几丈,就有个男人快步而来,在门上咣咣敲了几下:“小明,陈妈暂时回不来,让我给你带个话儿!”

        屋里的孩子大惊,一下拉开了门:“刘叔,我娘怎么了?”

        “我今天去靳家送柴火,那里乌泱泱地里三层外三层,全是看热闹的。我挤到前头一看,竟然是官署在拿人。陈妈被带走前看见我了,就喊了一声,让我帮着照看你。我看,接下来这段时间,你先到我家住着。”

        孩子吓得不知所措,眼泪都掉下来了。

        燕三郎脚跟一转,走回那汉子面前:“请问,是哪一户靳家人被带走了?”他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似乎自己遗漏了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就车水巷里那一家,听说原来也是名门,有大宅子,后来破落才搬家。”

      第234章 中气十足

        这汉子挠了挠头,“但他家人说话还都可牛气了,吃的用的净要好的贵的,偏又小气。上次我送柴禾,他们还嫌太湿,烧了有烟,想压价。简直胡说八道,这天气哪里能湿?”冬季,最干燥不过了。

        燕三郎耐心听他絮叨,道了声谢就转身离开。

        靳家又出事了,千岁一下就抖擞精神:“赶紧回去打听打听。”

        ……

        这事儿已经在城里开始酝酿发酵,毕竟当天堵门看热闹的不在少数。人嘴两张皮,燕三郎要打听并不费劲。

        何况,靳家老太最近是春明城的名人,曝光度很高。

        燕三郎将其他人丢回春深堂,刚刚进城,迎面就遇上了风二爷。对方跟他打了个招呼,热情满满:“许久未见,一起用饭如何?”

        这会儿已过了饭点,燕三郎知道他只是随口一说:“刚用过饭了,不若吃茶?”

        “好。”风二爷欣然,立刻领燕三郎找到附近最好的茶楼,要了临水的小轩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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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水居很好,家里人都住得满意。”风二爷汲一口茶水,惬意地长叹一声。大冷天里来一盅热茶,最是暖心不过,“这几个月太忙,一直没来得及登门道谢啊。”

        忙着吃喝玩乐么?燕三郎笑了笑,也不点破。当时风二爷从他手里以极优惠价格买下易水居,又说欠他一个人情,但宅子过户以后,他就没再跟燕三郎套近乎。这几个月风家在春明城顺风顺水,基本立稳脚跟,风二爷就又开始舒心玩乐,听说还是兰香坊的常客。

        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今回他恰好遇见燕三郎,这才又热情起来。

        男孩也不计较,人情冷暖,他看过太多,早不放在心上,只有白猫低低哼了一声,甚是不屑。

        燕三郎知道风家与官署走得近,最近还有人进去做事,与其命黄鹤从市井打听,不如风二爷这里的一手资料,于是老实不客气问:“听说靳家又出事了?”

        风二爷笑了:“你也关心这个?”

        “靳大少原本要把莲汀墅卖给我,那宅子都带我看完了,靳家老太太冲进来坐地起价,硬生生搅黄了。”

        风二爷听男孩说得有趣,不由得大笑。他也知道燕三郎在几个月前努力囤积美屋大宅,莲汀墅是栋好宅子,双方发生这样的交集毫不稀奇。

        “那老婆子也是人间难得一见的奇葩。”风二爷感叹道,“靳大少死了以后,她天天去涂家门前骂街,一骂就是两个时辰,中气十足,水都不用喝一口。”

        燕三郎嗯了一声:“听说涂家外街上原本有一条青石,放了多少年都是给人歇脚用的,老太太也坐在那里开骂;这样骂了几天,涂家把石条搬走了,希望她没地方坐就不来了。”

        “是极是极,有这回事!”风二爷连连点头,“哪知道这老婆子第二天就自带板凳过来,变本加厉骂了三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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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老太认定儿子是被涂家所害,又找不到证据告不了官。她申不了冤也定要出了这口气,于是天天拣人最多的时候,站在涂家正大门外的十字街上叉腰大骂。

        最宝贝的儿子已经死了,靳家老太生无可恋,并且也是无所畏惧了。

        涂家当然不想吃这样的亏。

        她要是再年轻二三十岁,涂家肯定二话不说就使人拖下去揍一顿。可是靳家老太年纪大了,万一有了闪失……因此涂家总管也只敢派人架她离开,靳家老太自个儿还能溜达回去接着开骂。

        这样骂过了一天又一天,涂家在春明城也彻底出名了,连市井孩童都无不知晓。罗应亭就在泯庐开过涂云山的玩笑,说他家门比过年还要热闹。

        涂云山再好的涵养,那时也快绷不住脸色。

        实在是,丢人丢大发了。

        若是在家乡木丝砻,涂家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靳家老太闭上嘴。可是在春明城,这里还不算是自家地盘,还不能肆无忌惮。并且涂家初来乍到就树大招风,明里暗里不知道被多少双眼睛盯住,靳家老太只要有个三长两短,谁都会往他们身上联想。

        那种恶名,他们不想背。

        所以直到这次事件发生之前,连千岁都替涂家憋屈,想不出涂家赶走这块狗皮膏药的好办法

        :“靳家老太太要加油啊!”给涂家多刷点知名度,毕竟黑红也是红啊。

        “那么现在又是怎么回事,我听说官署都出动了。”

        官方出面,那就不是涂家循私仇了,至少明面儿上不是。燕三郎和千岁都觉好奇,不知涂家是如何办到的。

        “根源还是出在靳大少身上。”

        死了好些天的人了,还能兴风作浪?燕三郎目光游移,和趴在边上的白猫对了一眼。

        风二爷抿了一小块绿豆糕,再喝茶润喉:“靳大少死后入葬顺利,但在他坟边倒毙的动物越来越多,起先只是雀鸟,后来听说连野狗都死在那里,还是六七头。他葬的地方离官道不远,有人看见了就去报官。”

        “一回两回就算了,后面有人报说秃鹫也死掉的时候,官署终于坐不住了,差人掘坟看个究竟。这一挖之下——”风二爷啧啧两声,“靳大少才死了几天哪,居然就腐得不像样子,连棺木都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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