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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典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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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点,我在网上得知此事。睡前,在卫生间给我老婆留了张字条:“广州流行传染病,原因不明,会死人。少去人多的地方,去买点板蓝根,再买点醋。”
昏睡六、七个小时,被一阵紧接一阵的醋味熏醒。披上衣服下楼,发现我老婆正在用电蒸锅熏醋。她说,超市没醋了,药房里也没板蓝根了。现在熏着的,是厨房里剩下半瓶醋。她还说,真的假的,该不是卖醋的人造谣吧。
第二天打开报纸一看,不是谣言。这件事得到了权威单位的证实,并且官式地称那种病为“非典型性肺炎”。报上的发布与网上的说法有多处不同,有些关键问题上甚至相去甚远,不过以下四点都是一致的,即,是传染病;会死人,而且已经有人死了;少去人多的地方;室内熏醋,保持通风;服用板蓝根。
老实说,当时心里真的有点发虚,因为我既没有醋,也没有板蓝根。剩下能做的,只有呆在家里,把窗户门都打开,有点坐以待毙的感觉。夜里,一个热心的深圳朋友打电话来,敦促我赶紧携带家属逃离“疫区”。我严正警告对方不要造谣信谣并且传谣,然后上网去看最新的传闻。
在日夜都开着窗户的家里禁闭了几天,外面的风声好象没那么紧了,于是就上街给自己放风。元宵节之夜,广州的街上出奇地冷清,潮湿的小风里氤氲着暧昧的醋意。真是“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啊。我和一个刚从北京来的哥们坐在酒楼上吃饭,喝酒之前,那哥们先从背囊里掏出几包板蓝根冲剂,当场让服务员用开水冲了,在座者人手一杯,互道保重,然后幸福地碰杯,干了。
回家的路上,接到一个驾车到北京去玩的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正经过湖南,发现这里能买到板蓝根,问我要不要。我说要吧,接下来,他就问我要什么牌子的。
元夕,良辰美景,好端端一个“生查子”之夜,竟沦为“板蓝根”派对。板蓝根上一次大出风头,是1988年上海甲肝大流行期间。我记得当时上海有传闻说甲肝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上海植物园里的板蓝根,连根带叶,一夜之间全让鸟给倒斥着吃了。
两次传染病流行,板蓝根都义不容辞地充当了超级稳定因素,尽管上一次闹的是肝,这一回闹是肺。“告诉你,照此逻辑——”一位曾亲历上海那次甲肝的酒吧老板盯着我说,“经此广州一疫,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是满怀希望地憧憬,板兰根可以治疗爱滋病!因为,正因为你我都不知道板兰根为什么能既可治肝又能疗肺,所以你我也不可能知道板兰根它为什么就不能治爱滋病。”
我们中国人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们一样,都不爱生病,不过我们比较喜欢吃药。而且我们对药物——尤其是中药,向来具有“有病治病,没病防病”之共识。在此次“非典型性肺炎”恐慌中,医生最终是用什么药把患者治愈的,我不太清楚,不过,对于广大市民之“没病防病”,医生自始至终所能提供的可以满足我们对“药”之依恋的药方,除了醋以及把液态的醋加热转化成气态,再就是板蓝根把固态的板蓝根颗粒溶解为液体了。严格来说,醋不能算是药,即使是在一种非典型的情况下,好在我们向有“药食同源”的传统,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所以,醋和板蓝根在市场上一度脱销,实属情有可原,算是“尊医嘱”的一种比较极端的表现。所以,醋就先不去说它,但是板蓝根却是货真价实的药,虽不能当它是救命稻草,要紧的是把根留住。
至于板蓝根为什么能预防“非典型肺炎”,却没有没有权威人士或机构出来说过。而且,这药究竟要怎么个吃法,按何种剂量,都未曾得到过确切的“医嘱”。当然,如果你要求医生把他们开给你吃的每一种药的药理都详尽地解释一遍,他们大概会先建议你转到精神病科看看。再说板蓝根是中药,牛鞭为什么能壮阳?或许成年人都能站在直观的朴素唯物主义立场做出一致的理解,同理,人参为什么益寿,也没有人去问医生。
关于板蓝根,该说的人没说,该知道的人,似乎也不想知道。当然,凡涉及身家性命之事,都不好乱说,也不宜“乱知道”。
直到恐慌已过,才在远离广东的南京某报读到迄今最详细的“医瞩”:“板蓝根对一些上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有一定抗病毒作用,但并不太适用于非典型性肺炎。当然这不是说它没有什幺作用,因为‘喝了总比不喝好’,很多人也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服用的。”“板蓝根本来毒副作用很小,但是用的时间长了,就会积‘药’成疾”。
依然是不得要领。不过说的也是,“喝了总比不喝好”,事实上,我对什幺是“非典型性肺炎”也不太清楚。无论如何,反正我至今仍安全并且典型地活着。回顾我为期一周的非典型生活,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幺食盐也有人抢购?盐能当药吃吗?近日惊魂甫定,不成想又大吃了一“事后惊”,因为前述想不通之事终于蒙知情人一语道破:盐里面有什幺?有碘。那个病,不是就叫做“非典型性肺炎”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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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够不够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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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很细,肉眼不可见。相比之下,遮蔽口鼻等等漏洞的口罩就显得巨大无比,不仅显而易见,而且触目惊心——戴还是不戴?近百日来,此事造成的内心煎熬,似已大于疫情本身。
困扰是来自多方面,多学科的。可归类为社会学范畴的有:有病或没有病。在公众场合戴口罩可能被视为传染病患者。因无病戴口罩而遭“公众隔离”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大多
数人相信,只有传染病患者才戴口罩。这种共识的潜台词是:大街上戴口罩的人越多,表明患传染病的人越多。“控制”尚未成功,故口罩在“患病”上的像征意义已经超越了其防御性的初衷,个人的“免于恐惧”变质为个人向公众“传播恐惧”。病菌很小,口罩很大,口罩就是放大并且外化了的病菌,至少,口罩“强调”了病菌,正如前巴斯德时代曾有欧洲教会认为便后洗手是一种猥亵行为,因为洗手公开“强调”了如厕的“不洁 ”。若暂不考虑有关法律规定,此种共识之下,一个戴着头盔骑摩托车(或骑单车)的人,一个戴着安全帽进入工地的人,也不是没有机会被视为“头脑有病”或患有某种“思想问题”。
勇敢或怕死——此命题属伦理学范畴。命题的成立同样取决于大多数人(不管怕死还是不怕死)的一种共识:怕死是一种卑劣的品质。病菌当前,只有怕死的人才戴口罩。口罩一旦戴上,眼耳口鼻便不能以完整队形来“ 直面惨淡的人生”,是懦夫,连假的猛士也不如。
这种共识并不一定兼容于“只有病人才戴口罩”,却间接承认了戴口罩有助于自保。个别像我这样倾向于将“怕死”视同为“自爱”的人,其实更愿意相信伏尔泰的话:“自爱是我们所有感情和所有行动的基础,这句话在印度、西班牙和所有有人居住的世界里都是对的。”此说虽勉强可替“怕死”一罩,结论却郁闷至极,因为伏尔泰坚信自爱是不证自明的:“正如没有人写文章证明人有脸一样,同样没有必要向人们证实他们有自爱。这种自爱是我们保存自己的手段,就像延续种族的手段一样,对我们来说它是必需的、可贵的,它给予我们快乐,但必须掩饰它。”口罩一旦戴上,一切“必需的掩饰”顿成妄谈,你在告诉所有的人:“都来看,我很自爱啊!。”真丢脸,更何况口罩已经使我们丢失了二分之一以上的脸面。
此刻,心里的“拥戴派”再次跳出来强辩道:戴口罩不仅是为自己,也是关爱他人的表现。话音未落,“倒戴”阵营中一员大将拍马杀到,一声喝断:“呀呀呸!说得好听,全都是怕死的借口!扪心自问,主观为他人而戴口罩者,究竟能有几个人?”竟无语凝噎。虽然在传染病学上戴口罩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绝对比不戴的低,然而在未能如实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口罩还是捏在手里,不急于戴上的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是的,你确实有可能在道德上伤害自我同时在功利和情感上伤害到他人——不戴口罩的人。
重弹“人人为自己,间接为大家”的老调子只会把我们向后引向潘晓,一夜回到改革开放前。它和“自爱”一样,都必须掩饰。问题的尖锐性在于,即使你承认戴口罩只为自保,丝毫没有替他人着想的意思,但是你那惨白的口罩仍旧会伤人:情感上,它表示对他人的怀疑、不尊重,甚至敌对,进一步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至少属于社交上的不礼貌;功利上,更有可能误导公众对你所属区域之疫情的判断。想想那些穿著单衣在冬季的中国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外国游客,一,他们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二,们可能在某种意义上伤害了我们的感情;三,他们可能在室外气温的判断上误导了本地居民。
虽然我无法充份证明“方完全始终露出嘴脸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不过口罩确实无情地遮蔽了人的笑容(同时也掩盖了其余有助或有损于人际关系的表情),奇怪的是,口罩在社会学、伦理学以及心理学之外为人带来的最直接最形而下的生理困扰,即不舒服,捂得慌,不爽,却一直是被讨论的最少、甚至被忽略的部份。即使偶有人提到“自由的呼吸”,也多是用于哲学上的思辩。也许这也是不证自明的,因为饱受“戴还是不戴”之困扰的绝不限于嘴脸,一部份男性不爱使用安全套的理由与此相当接近:戴上,不爽;不戴,分分钟搞出人命。
脸面上的层层把关难敌思想上的重重困扰,在金钟罩铁布衫尚未练成之前,我的解决方案是变“戴口罩”为“带口罩”:随身携带,戴不戴视情况而定,这种情况其实与病菌无关,主要指他人的态度和取向。他人就是地狱,他人也是天堂——这一点基本取决于他人的戴不戴口罩。耍猴。也就是说,人戴,我也戴;人不戴,我就不戴,除非有人肯像座山雕劝杨子荣那样腆着笑脸劝我:“老九,来来来,戴上戴上,耍什幺小孩子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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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一口义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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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贽《杂说》云:“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此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既已喷玉唾珠,昭回云汉,为章于天矣。”
文学创作的发生过程,原来与吐痰类似。当然“为文”者乃知识份子的吐痰(以此类推,
偏爱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的,应属于当前最抢手的“公共知识份子”),在一般情形下,吐痰是一种公开发表的“痰话”——多数是些脏话。早就有“唾骂”一词摆在前头。“唾”者,口水也,口水是疑似的痰,是未经酝酿的痰,痰是深思熟虑的口水,是口水的【创建和谐家园】形态。出口伤人,骂人是攻击性的“话学武器”,善用者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只“皓首匹夫!苍髯老贼!”,便把王朗生生骂死;相比之下,唾骂堪称更下流、更超限战的“化学武器”,跟韦小宝惯用的捏阴囊、钻裤裆、拉辫子等伎俩一样的下三滥。
另一方面,吐痰比骂人的更危险之处,在于它往往能绕过语言在意义上的分泌而直接伤人肉体。我注意到,虽然武侠小说以写打架为已任,但是金庸比古龙更爱写痰。做为一门暗器,老少皆宜。老的,有“倚天”里的华山长老高老者,小的,有被陈友谅夸张为“魔教中一流高手”的韩林儿。至于欧阳锋,更是“将痰涎唾沫也当作了攻敌利器,夹在拳招之中使用,令人眼花缭乱,心意烦躁。”还有《天龙八部》里练就了五斗米神功“归去来兮”的五指山赤焰洞端木洞主,一口浓痰射出后竟然会像聪明炸弹那样在半空中拐弯,“托的一声”,把个包不同打得“一阵头晕,身子晃了几晃。”
专家称,日本国之所以能在亚洲的sars疫情中独善其身,与国民的爱干净,尤其是不随地吐痰有关。其实,我怀疑日本人不爱随地吐痰有可能与其不善骂人有关。与其说不善骂人,不如说缺乏骂人的语汇,除“八个雅鹿”外,日语中找不到更多骂人的狠词脏字——当然,此事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民性格的压抑以及排解压力的一些特殊方式。
在我国,口腔活动一向都不比精神活动来得简单。去年年底,我在千龙新闻网读到一组报导,说申奥成功,北京市加大了整治不文明现象的力度,在政府的引导下,北京市民热情高涨,出谋划策, 将一些不文明行为归结为“新八大傻”,“泡泡随处落”乃其中第六大傻,所指包含乱扔垃圾口、乱扔瓜皮香糖,以及“乱扔”自己的痰。谁也不比谁傻。此“新八大傻”能否以段子的方式“在民间传播流传,用以讥讽和自省对推进首都文明建设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尚待观察,不过,“新八大傻”里倒有“五傻”与口腔活动有关。除吐痰外,还有第一大傻“请客吃龙虾”,第二大傻“看戏叫喳喳”,第四大傻“开口说傻x”以及第八大傻“凡事争高下”—指爱为小事争执吵闹。
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说明控制吐痰和控制骂人一样难。有一次在香港坐出租车,司机聊到了刚下车的当地某名嘴,敬佩之心顿如滔滔江水:“他刚才在车上一路讲电话,粗【创建和谐家园】棚。令我五体投地的是,他讲电话时那种控制不住的‘生殖器插入’,平日一上电台讲话却可以滴水不漏,粗口被“拔”了个一乾二净,嘴巴上就像安装了nican。”专业人士就是专业人士,业余人士未经特殊训练,很难仿效(大力发展互联网,进一步降低网费,可能是遏制随地吐痰的唯一途径)。
不健康的唾骂既难控制,正义的“痰话”更加怒不可遏。岳坟前跪着的那四个白铁佞人的裸体之上,常年布满了大方向正确的“义痰”。吐痰之外,更有人在此便溺(估计是一时吐不出痰的爱国者)。芥川龙之介在1921年写道:“据说以往到这里来参拜的人因为恨他们之奸,对于这些铁像逐一浇尿。现在他们很幸运,没有一个湿的。不过四周的土地上有几只苍蝇,这对于我们远来者暗示这里还有些不够干净。”尽管管理单位后来贴出禁止吐痰便溺的告示,并加了护栏,凭栏处,方才潇潇痰歇,但是不久前还是读到某老作家新作称“虽说有碍卫生,终究是大快人心的举动……可见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分毫不爽。”
这般说法,我从前那两个曾在岳坟吐过痰的朋友读后理应像王朗那样“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据二人酒后供称,一个,系因当年在女朋友面前读不出万俟氏的字,恼羞成怒顿做浓痰一口;另一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吐痰,当下便“呸”地一声确保了四佞的遗臭万年。吐痰也好骂人也罢,“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若许吐而不许随地,岂非 “将无佛处来与某甲唾”也。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道在屎溺,道在呃屁吐痰,至于我讲的这些如果不能算是公理,就当它是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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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的中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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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好的夜晚,是陪同妻子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
话是大卫贝克汉姆讲的,“妻子”无疑指“辣妹”维多利亚,至于“中国菜”就相当可疑了,当然毫无疑问的是此“中国菜”指的英国的中国菜,酸甜牛肉,炒面之类,而且是take-away。无论如何,自从在报上读到小贝的这番表白之后,我一直都期待随皇马来华的小贝能吃一次正宗的中国菜。
据《太阳报》:云南官方和主办方在昆明某餐馆内筵开28桌,以10道大菜为皇马接风。第二天,《太阳报》记者伍尔登前往这家餐厅,取得皇马晚宴菜单,并点了这些菜,亲自尝一尝。10道大菜包括:臭豆腐(此乃头盆),酥脆油炸蚱蜢、“形状像蛆一样的”油炸竹虫,油炸蜜蜂,鸡块炖蘑菇(主菜)以及用主菜汤料所煮的面条。
遗憾的是,包括小贝在内的皇马客人当晚似乎无福消受这顿价值八十美元/每人的中国大菜,《太阳报》引述云南省政府一名官员的话说:“主人颇感尴尬,因为皇马队球员没有吃他招待的晚宴,(因为客人提前离席)也没有收他要赠送的礼物”。据承办这次宴席的餐厅经理透露,小贝和他的队友从头至尾都不肯动筷子,“贝克汉姆在宴会厅里呆了40多分钟,但他始终都在玩手中的移动电话”。
我猜,小贝大概是在给维多利亚发短信,关键字说不定包含有“臭”,“蚱蜢”以及“形状像蛆一样的”,等等。通过这些短信,他和维多利亚将愈发地怀念“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的些最美好的夜晚。据贝太亲口透露,贝克汉姆在饮食上的确有很多非常奇怪的地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大卫有些疯狂,比如我们家里有三个冰箱,里面摆放的东西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其中一个装食物,另一个装沙拉,还有一个装饮料,不过冰箱里的饮料总是对称着摆放,而且永远都是偶数瓶,如果大卫发现是单数,那幺他肯定会拿出一瓶来。”另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小贝豪宅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揭发,小贝隔几天就上他那里买速食面。“奇怪的是,每次既不多买也不少买,总是恰好20包……他最喜欢鸡味的速食面,有时候也买古怪的牛肉口味。我们不知道他为什幺买这幺多速食面”(比这件事更奇怪的是,不管好球还是臭球,踢足球的男人好象都好这一口,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对于速食面就有一种集体性的迷恋和依赖)。
身为名人,即使从基本职业道德出发,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也不能没点怪癖。小贝的kingky之处不仅体现在饮食方面,又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去马德里之前,小贝在剑桥的一家【创建和谐家园】商店里花了近一个小时和1000镑给辣妹买礼物,一个白色胸罩和一件运动型短裤之外,还包括价值250镑的一根巧克力色、手柄处镶嵌着无数玫瑰红小水晶和一条金色链条的皮鞭。据说,当时小贝还饶有兴趣地观察过一副毛皮手铐,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云南虫宴”的菜单制定者可能在较早前也和我一样都读到这以上这些消息并且产生了某种想法或者灵感。
皇马发言人事后解释说,他们与中方有些误解,因为皇马队有自己的厨师,而且球员都有严格的食谱。“但中方官员并没未被告知,他们以为皇马球员会品尝一些当地的美味。”马是“皇马”,只吃御草料,不假外食,这个应可谅解,不能原谅的是,云南省因此已错失了一个绝佳的商机。蚱蜢、竹虫以及蜜蜂等固然是云南美食,然而小贝却不是一个对中国菜怀有(完全可以理解的)错误观念的普通英国青年,这个美食当前却“低头玩手中的移动电话”的男生,乃一超级品牌和超级媒体。看人下菜碟,对于贝克汉姆,菜碟里就应该猛下“汉姆”——现成的,明摆着,云南盛产一种可以吃而且很好吃的“汉姆”,唤做宣威火腿,两大ham聚首,只要设法让一个“汉姆”咬了另一个“汉姆”一口,那将是多么劲爆的卖点啊!宣威火腿虽然是一个年产值接近3亿元的大产业,贝克汉姆的广告商业价值却超过了2亿英镑。与其以虫吓蛮,倒不如巧借蛮力,助我在全球火腿市场上狠狠插上一腿。
本文交稿时,皇马一行按计划应已抵京并全伙进驻北京饭店。据报导,在京的首宴,将会在北京饭店的谭家菜举行。谭家菜我吃过,除了鱼翅,还是鱼翅,从黄闷鱼翅到鱼翅泡饭,统统一级棒。我衷心希望小贝吃上一顿更加超乎他的想象同时又有助于纠正某些片面化认识的中国菜,另一方面,却又担心鱼翅这个食材届时可能为《太阳报》的狗仔队提供了又一个“妖魔化”的素材,因为欧盟已于7月5日公布一项规定,禁止为取得鱼翅而捕杀鲨鱼的行为——想找一天的麻烦,你就请客;想找一年的麻烦,你就装修;想找一辈子的麻烦,你就讨小老婆。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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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看【创建和谐家园】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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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到“本鸡”这个词,是前年在杭州的某家饭馆,当时正在点菜,“本鸡”想不起来是谁先提议的,只记得喝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叨念:若不是说“本鸡”的人是一知根知底的熟人,还以为是某种行业的从业者正在做自我介绍。
事实上,杭州的饭馆里除了“本鸡”,还有“本鸭”,甚至“本土豆”,等等——说到这里,似乎真的有必要由本人来对此事略做一、二注释了。“本”者,根也,木下曰本;用
之以鸡,言其正宗也。何为正宗之鸡?按本来、最初、原始的养鸡方法——即以“放养”之道而养成的肉鸡。凡现代化养鸡场之“后来”出品,皆属“本鸡”之末。鸭或土豆,皆以此类推可也。
一般认为,“本鸡”较“末鸡”好吃,前者更有“鸡味,吃起来虽死尤生,盖因两者生活品质之大异。“本鸡”者,在放养或半放养的环境里度过一生,得以经常在空气品质较佳的郊野散步,且往往于散步途中觅得种种蠢蠢欲动之纯天然食品;“末鸡”者,终日以添加了抗生素的动物饲料为食(还可能受到了污染),于暗无天日的牢笼中了却残生——有的鸡,虽然它还活着,但已经死了。这种生活环境,不提也罢。
比较为养鸡者和吃鸡者们所津津乐道的,乃“本鸡”的幸福生活,来看彼得梅尔在《吃懂法兰西》一书中提到的获aoc荣誉的法兰西名鸡“蓝脚贵族”:“在中央控温的鸡卵孵化器度过五个星期后,这些鸡就被放到室外,每只鸡平均享有至少十平方米的草地。在这些草地上,它们会度过九到二十三周的时间,它们的食物靠大自然所赐虫子,昆虫,小蜗牛),再加上一点包括玉米、麦子和牛奶在内的人工饲料。接下来的几个月,就该是让它们长膘的时间了,它们被移到宽敞的大木笼子里,每天喂上两顿份量十足的饲料。显然,这就是为什幺这些鸡的鸡肉如此肥美的奥秘。”
“绣翎翻草去,红嘴啄花归。”遗憾的是,所谓的“放养”幷不是完全的撒手不管,“本鸡”在英年早逝之前,也只是短暂放荡于少年,不可能终生享受着啸聚山林,行走江湖的完全落草生活。相比之下,若言“末鸡”一生来就被判处了终生监禁,“本鸡”无非是一辈子视居住,监房面积较大,或者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了一些额外的放风时间而已。“末鸡”若是行尸,“本鸡”便是走肉。
“生命在于运动”。“本鸡”之所以比“末鸡”生命价更高,亦在于运动。当然,鸡积极参与运动的目的幷不是为了鸡自己,而是为了人,以人为本。是故,“本鸡”被一向以“行动派”着称的广东人直呼为“走地鸡”——这幷不意味着其他的鸡都是终日翱翔于长空或游弋于水面,只是相对于牢笼中被剥夺了“走地”之天赋鸡权的同类而言。鸡之运动,以走为本,此事有诗为证:“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唐寅《画鸡》),分明是施施然“走”将过来的。然而,果真要追本溯源的话,“走地鸡”其实也属于 “末鸡” 一种,因为闲庭信步绝非本鸡的本色。虽然原产自中国、印度的鸡是一种相当不善飞翔的有翅禽类,而对这种禽类之豢养更始自殷商,不过据古代文献记载,古代的鸡,无论在姿态还是心态上,都要比今之“走地鸡”high得多,因为它们常常会飞将起来,“走地”似乎只是助跑而已:“怜渠亦复解人意,来宿庭树不待笼”(陆游),“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扉”(杜甫),再早一点,见汉乐府:“鸡鸣高树巅,犬吠深宫中”。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2004年的禽流感,以杀鸡900万只告一段落。猴年杀鸡,杀鸡给猴看,然而也是时候来考虑一下我们人与鸡的关系了,吾人吃鸡,不但非要吃活的,而且精益求精,舍“末”求“本”,人才是引爆这起恐怖主义事件的元凶。肇事者不是鸡肉炸弹,而是【创建和谐家园】。查鸡之至今人气不减而鸡味渐无,无非得之就手,烹之随心,食之可口。对原材料的刻意求本,不仅否定了做为技艺的烹饪,就鸡而言,也破坏了它做为日常食物的“平常”之本质。
电影《莫扎特》结尾处萨列里在疯人院的走廊里摊开双手,悲天悯人地说:“到处都是庸才。全世界的庸才,我原谅你们。”我觉得,这种话与其对别人说对自己说,不如人鸡共勉吧。做了半辈子人,吃了半辈子鸡,我本人对鸡的态度日渐波普。李渔言鸡之功过谓:“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也是这种态度。故本鸡也好,末鸡也罢,只要烹调得法,即使硬生生的冻鸡,也大可一嚼。欲穷鸡之本末,无稽程度胜于对鸡过马路的追究。吃鸡做人,道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只有做好和做坏了的人,同理,天底下本来只有做不好的鸡,幷没有注定就不好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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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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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派对,亦舒总结到:“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
,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著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对于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著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份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创建和谐家园】”,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创建和谐家园】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创建和谐家园】,我也【创建和谐家园】。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做一番不动声色地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做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幺都行,最好【创建和谐家园】。”其实,“【创建和谐家园】”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裸体派对【创建和谐家园】礼仪》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创建和谐家园】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幺以及怎幺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幺以及怎幺脱”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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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的颠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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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邮箱时检出旧邮件一则,里面是一个英语段子,以下是我的译文:
q:如何是“全球化”之颠峰状态?
a:戴安娜王妃之死。
q:此话怎讲?
a:一个英国王妃和她的埃及男友乘坐由一名喝多了苏格兰威士忌的比利时司机驾驶的一辆带荷兰引擎的德国汽车被一群骑着日本摩托车的意大利狗仔队追踪而在一条法国隧道里出了车祸,抢救她的是美国医生,用的药来自巴西。
全球化的巅峰状态其实出现在后缀的发件人附言里:and this email originally sent by an indian. living in south africa. and now forward by a chinese lady, who work for a global american company.
转信的这位cinese lady当时在一家美国公司上班,后来猎头公司把她猎到了另一家美国公司,也是global,但上班的地方则从广州转到了上海。也就是说,现如今要打美国公司的工,不一定要到美国,也不一定要在广州,当然,也不一定要到上海。《华尔街日报》曾经提醒美国的信用卡持卡人,当你致电信用卡服务中心,接听电话并且为你排忧解难的那个人其实身在印度的某个你闻所未闻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信用卡公司正在把他们的“后台服务器”迁往印度,并且训练他们的印度员工说一口纯熟的美语。所以,过去我们说,你要吃鸡蛋,不一定非要认识下蛋的那只母鸡;现在我们可以说,你要吃寿司,不一定非要去日本,甚至,你要吃日本人一生也绝不容易吃到一回的“女体盛”,更不一定非要到东京或京都——比方说,在今年4月2日之前,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你就可以将此事搞定。
4月2日发生在昆明某日资餐厅的“女体盛”事件最终以“不符合卫生条件”而告一段落。与其说是食物(寿司)本身的不卫生,不如说其实是吃法或“容器”的“不卫生”,文化、风俗以及全球化的“不卫生”。我发现,有媒体已“女体盛”直接误读为“女体盛宴”,进入文本的女体不再是寿司的“盛物”,而变成了食物本身。摆满了寿司的“女体盛”,于是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换句话说,昆明“女体盛”在中国引起的友邦惊诧,实在不亚于把那个负责上酸菜的翠花给生吃了。
查“女体盛”之为饮食方式,在日本虽有悠久之历史,却始终是小圈子文化。我在日本呆过几天,吃过不少寿司,也见过女体若干,吃寿司之女体,更是比比皆是,唯独未闻有置于女体之上的寿司。问日本人,结果大多也是一头雾水,语焉不详。“女体盛”在日本,现状大约近似于广东人的进食猴脑,事出有因,却查无实据。诚然,日本人自己的否认也未必可信,林语堂曾经也正告老外:“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相信蛇肉的鲜美不亚于鸡肉这一说法。我在中国生活了四十年,一条蛇也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我的任何亲友吃过……吃蛇肉对中国人和西方人同样是件稀罕事儿。”我在中国也生活了四十多年,平心而论,不是林语堂忘了广东人也是中国人,就是他在一时的正义冲动之下仗义执言,不负责任。
“女体盛”在日本国内大致属于正在失传的文化,这种状况与式微的艺妓文化或有密切相关,事实上,“女体盛”要求的女体并非普通的女体,而是艺妓的女体(昆明版“女体盛”的要求是“学历在大学以上”)温度对于寿司滋味的好坏至关重大,日本的寿司师傅多为男性,系因男性的体温较为均衡稳定,不像女性那样变化无常,从而有助于品质的保障。因此,在像我这样一个外国人看来,“女体盛”的式微是迟早的事,寿司若非盛之以人体不可,以单纯的技术层面而言,也该是“男体盛”才对头。
若非盛之于女体,女体上的那些食物其实还是较为昆明人民所喜闻乐见的,例如做寿司经常会用到的三文鱼。香港实业界某人曾获云南官方之邀随一“西部开发”访问团前往昆明。回来后我问他都吃了什么好东西,那人先是愁眉苦脸继而咬牙切齿:“妈的餐餐请吃三文鱼。其实我想吃的是过桥米线啊。”我也是那种一想到云南就只会想吃过桥米线的蠢物,当然我的想象中还多了汽锅鸡什么的,遂开导曰,三文鱼想必是当地极受欢迎之物,否则就不会用来招待你们这些贵宾,你可要体谅主人家的一片苦心啊,尽管“苦心”有时也会“苦口”。
如果全球化的颠峰一定会出现在中国,那么,我相信巅峰中的巅峰就最有可能出现在云南,这倒不一定与海拔高度有关。早在皇马于云南闪亮登场那会子我就坚定了这一信念。前述段子若需更新,我想应该是这样:于昆明经营之日资跨国公司因在两名中国女大学生的玉体之上复盖了以日本、挪威、苏格兰及中国原料制成之食品并招来大批昆明记者以日本、德国或中国生产之照相机在两米之外拍照遂令中国舆论再一次集体出离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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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奶如何不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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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舆论的挤压之下,长沙“人乳宴”终于在农历年前宣告撤宴,并且将负责供奶的6名奶娘也送回了老家。很显然,公理和良知再一次战胜,店方和媒体也取得了双赢,加起来就是四赢,根本没有输家。我猜,上述各方都幸福地过了个有意义的春节,说不定还用手机互发了若干贺年短信,然后各自放了一些鞭炮。
压力团体(由智人种狭鼻猴次目灵长目哺乳动物纲动物自发组成 )的致胜利器是“公理”
和“良知”:一,“人乳宴”扩大了社会不公的鸿沟,其与西安之“36 万一桌豪宴”一样,皆为穷奢极欲的表现,反映了中国“在转轨时期的社会失序”;二,战无不胜的“母性”之神圣价值不容挑战。“人乳宴”是对母乳的污辱,对母性的污辱,对人性的污辱,“人乳宴”简直就是“辱人宴”。
公理我所欲也,良知亦我所爱,当然我也清楚得很,我对于这两样好东西的热爱至今仍停留在非常业余的水准,例如,我经常以热衷于观看美国法庭片来表达这种业余的热爱。只要是这个片种,不管有没有喜欢的名星,不管拍得有多烂,我都会从头看到尾——只是正义在最后得到了伸张。那种浑身舒畅的感觉,就像打通了大小周天,真有中医所谓的“正气”作用。
然而,即使站在这种很不入流的层面上来看,公理和良知对于“人乳宴”的战胜却未能像一部美国法庭片那样让我爽一下。因为我发现用来支撑公理和良知的一个重要的呈堂证供,乃是四川地主刘文彩“常常逼迫年轻的母亲为他提供人乳。这是有权有势的地主阶级欺压百姓、生活奢靡的例证”。也就是说,大家一致认为人乳在骨子里仍是成年人的上等补品,其功效不是小好,而是大好。梁代陶弘景集注《本草经》时已将人乳汁和乱发、头垢以及人屎、人溺入药,称“人乳汁,主补五脏,令人肥白悦泽。”据《汉书》〈张苍传〉记载:“苍免相后,口中无齿,食乳,女子为乳母。妻妾以百数,尝孕者不复幸。年百余岁乃卒。”故“人乳宴”以及刘文彩的罪恶,只是不能与民同“补”而患不均。同理,在此之前我们还有过一个类似的判例:牙床当然比草席更适合人类更尊严更诗意的睡眠,问题出在“失序”,因为牙床是少奶奶的,若大众都有机会有序地上去滚上一滚,牙床就越滚越正确了。所以,“人乳宴”的公正性其实不难解决,比方说,若最后出面摆平的不是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而是国税局,我们的良知可能就不会像过年前那样感觉不良了。
“母乳”以及“母性”虽然是压垮“人乳宴”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过,在一个参战各方均属于“未断奶民族”(孙隆基语)的战场上,不仅有些胜之不武,而且极大地混淆了敌我。简而言之,如果良知还能接受母乳在超出自产自销式哺育功能以外的应用,奶妈是我们共同的底线。虽然做人家的奶妈在本质上亦是一种交易行为,不过,奶妈毕竟还是在哺育婴儿,而在传统伦理的庇护之下,这种交易行为并不像“人乳宴”那么【创建和谐家园】裸地,最起码,被哺育的婴儿在人伦上毕生都应向奶妈行“人母之礼”。相比之下,“人乳宴”之所以令良知感到不适,乃因其以工业化的方式消解了比较人性化的“点对口”模式,同时也破坏了文化心理上的“大堰河情结”。然而,当六名“营养师”面无表情地站立在“人乳宴”店堂里面让记者拍照,此情此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早就做过预言:为一群“未知的消费者”提【创建和谐家园】品,正是市场的特征。如果记者在现场拍到了这样一幅照片:一名刚刚吃过“人乳鲍鱼”的食客饱含热泪地扑向其中一位“营养师”的怀里并且哽咽地喊了声娘,“人乳宴”或者就不至于那么“辱人”了吧。
谁也说服不了谁。如果你去问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意见,他多半会告诉你,喝牛奶和“人奶宴”一样下三滥,因为牛奶只是为母牛为小牛准备的。其实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对于“人乳宴”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个字:“恶心”,没有更多的逻辑,无非就是一种直觉。红油重料的川菜或湘菜加入奶或奶类制品 (也不管是人奶还是牛奶羊奶)之后可以恶心到何种程度,就先不要提它了,做为一种症状鲜明而诱因多样的生理反应,“恶心”以及由“恶心”直接导致的呕吐,实在是一种越来越值得珍视的个人品质和能力,尤其在一个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时代,对于那些与“人乳宴”类似的不偷不抢,不逼不迫,你情我愿,公平合理的自由选择和自由交易,与其内服良知外用公理,不如向索尔贝娄为我们创造的那个赫索格先生学习,养成一种在每天洗脸刷牙之后再呕吐一番的个人生活习惯。恶心和呕吐(所谓“品味”其实是对于感到恶心并且可以呕吐这种能力的一种比较恶心的注解)当然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它说明不了什么,更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凭籍这一种被动的反应或被动的抵抗,我们在生理上多少会好过一点。正是:
无情未必真豪杰
有奶如何不是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