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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熊猫看小电影 》-第 3 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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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

      ,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著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对于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著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份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创建和谐家园】”,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创建和谐家园】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创建和谐家园】,我也【创建和谐家园】。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做一番不动声色地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做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幺都行,最好【创建和谐家园】。”其实,“【创建和谐家园】”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裸体派对【创建和谐家园】礼仪》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创建和谐家园】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幺以及怎幺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幺以及怎幺脱”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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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化的颠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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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邮箱时检出旧邮件一则,里面是一个英语段子,以下是我的译文:

      q:如何是“全球化”之颠峰状态?

      a:戴安娜王妃之死。

      q:此话怎讲?

      a:一个英国王妃和她的埃及男友乘坐由一名喝多了苏格兰威士忌的比利时司机驾驶的一辆带荷兰引擎的德国汽车被一群骑着日本摩托车的意大利狗仔队追踪而在一条法国隧道里出了车祸,抢救她的是美国医生,用的药来自巴西。

      全球化的巅峰状态其实出现在后缀的发件人附言里:and this email originally sent by an indian. living in south africa. and now forward by a chinese lady, who work for a global american company.

      转信的这位cinese lady当时在一家美国公司上班,后来猎头公司把她猎到了另一家美国公司,也是global,但上班的地方则从广州转到了上海。也就是说,现如今要打美国公司的工,不一定要到美国,也不一定要在广州,当然,也不一定要到上海。《华尔街日报》曾经提醒美国的信用卡持卡人,当你致电信用卡服务中心,接听电话并且为你排忧解难的那个人其实身在印度的某个你闻所未闻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信用卡公司正在把他们的“后台服务器”迁往印度,并且训练他们的印度员工说一口纯熟的美语。所以,过去我们说,你要吃鸡蛋,不一定非要认识下蛋的那只母鸡;现在我们可以说,你要吃寿司,不一定非要去日本,甚至,你要吃日本人一生也绝不容易吃到一回的“女体盛”,更不一定非要到东京或京都——比方说,在今年4月2日之前,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你就可以将此事搞定。

      4月2日发生在昆明某日资餐厅的“女体盛”事件最终以“不符合卫生条件”而告一段落。与其说是食物(寿司)本身的不卫生,不如说其实是吃法或“容器”的“不卫生”,文化、风俗以及全球化的“不卫生”。我发现,有媒体已“女体盛”直接误读为“女体盛宴”,进入文本的女体不再是寿司的“盛物”,而变成了食物本身。摆满了寿司的“女体盛”,于是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换句话说,昆明“女体盛”在中国引起的友邦惊诧,实在不亚于把那个负责上酸菜的翠花给生吃了。

      查“女体盛”之为饮食方式,在日本虽有悠久之历史,却始终是小圈子文化。我在日本呆过几天,吃过不少寿司,也见过女体若干,吃寿司之女体,更是比比皆是,唯独未闻有置于女体之上的寿司。问日本人,结果大多也是一头雾水,语焉不详。“女体盛”在日本,现状大约近似于广东人的进食猴脑,事出有因,却查无实据。诚然,日本人自己的否认也未必可信,林语堂曾经也正告老外:“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相信蛇肉的鲜美不亚于鸡肉这一说法。我在中国生活了四十年,一条蛇也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我的任何亲友吃过……吃蛇肉对中国人和西方人同样是件稀罕事儿。”我在中国也生活了四十多年,平心而论,不是林语堂忘了广东人也是中国人,就是他在一时的正义冲动之下仗义执言,不负责任。

      “女体盛”在日本国内大致属于正在失传的文化,这种状况与式微的艺妓文化或有密切相关,事实上,“女体盛”要求的女体并非普通的女体,而是艺妓的女体(昆明版“女体盛”的要求是“学历在大学以上”)温度对于寿司滋味的好坏至关重大,日本的寿司师傅多为男性,系因男性的体温较为均衡稳定,不像女性那样变化无常,从而有助于品质的保障。因此,在像我这样一个外国人看来,“女体盛”的式微是迟早的事,寿司若非盛之以人体不可,以单纯的技术层面而言,也该是“男体盛”才对头。

      若非盛之于女体,女体上的那些食物其实还是较为昆明人民所喜闻乐见的,例如做寿司经常会用到的三文鱼。香港实业界某人曾获云南官方之邀随一“西部开发”访问团前往昆明。回来后我问他都吃了什么好东西,那人先是愁眉苦脸继而咬牙切齿:“妈的餐餐请吃三文鱼。其实我想吃的是过桥米线啊。”我也是那种一想到云南就只会想吃过桥米线的蠢物,当然我的想象中还多了汽锅鸡什么的,遂开导曰,三文鱼想必是当地极受欢迎之物,否则就不会用来招待你们这些贵宾,你可要体谅主人家的一片苦心啊,尽管“苦心”有时也会“苦口”。

      如果全球化的颠峰一定会出现在中国,那么,我相信巅峰中的巅峰就最有可能出现在云南,这倒不一定与海拔高度有关。早在皇马于云南闪亮登场那会子我就坚定了这一信念。前述段子若需更新,我想应该是这样:于昆明经营之日资跨国公司因在两名中国女大学生的玉体之上复盖了以日本、挪威、苏格兰及中国原料制成之食品并招来大批昆明记者以日本、德国或中国生产之照相机在两米之外拍照遂令中国舆论再一次集体出离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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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奶如何不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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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舆论的挤压之下,长沙“人乳宴”终于在农历年前宣告撤宴,并且将负责供奶的6名奶娘也送回了老家。很显然,公理和良知再一次战胜,店方和媒体也取得了双赢,加起来就是四赢,根本没有输家。我猜,上述各方都幸福地过了个有意义的春节,说不定还用手机互发了若干贺年短信,然后各自放了一些鞭炮。

      压力团体(由智人种狭鼻猴次目灵长目哺乳动物纲动物自发组成 )的致胜利器是“公理”

      和“良知”:一,“人乳宴”扩大了社会不公的鸿沟,其与西安之“36 万一桌豪宴”一样,皆为穷奢极欲的表现,反映了中国“在转轨时期的社会失序”;二,战无不胜的“母性”之神圣价值不容挑战。“人乳宴”是对母乳的污辱,对母性的污辱,对人性的污辱,“人乳宴”简直就是“辱人宴”。

      公理我所欲也,良知亦我所爱,当然我也清楚得很,我对于这两样好东西的热爱至今仍停留在非常业余的水准,例如,我经常以热衷于观看美国法庭片来表达这种业余的热爱。只要是这个片种,不管有没有喜欢的名星,不管拍得有多烂,我都会从头看到尾——只是正义在最后得到了伸张。那种浑身舒畅的感觉,就像打通了大小周天,真有中医所谓的“正气”作用。

      然而,即使站在这种很不入流的层面上来看,公理和良知对于“人乳宴”的战胜却未能像一部美国法庭片那样让我爽一下。因为我发现用来支撑公理和良知的一个重要的呈堂证供,乃是四川地主刘文彩“常常逼迫年轻的母亲为他提供人乳。这是有权有势的地主阶级欺压百姓、生活奢靡的例证”。也就是说,大家一致认为人乳在骨子里仍是成年人的上等补品,其功效不是小好,而是大好。梁代陶弘景集注《本草经》时已将人乳汁和乱发、头垢以及人屎、人溺入药,称“人乳汁,主补五脏,令人肥白悦泽。”据《汉书》〈张苍传〉记载:“苍免相后,口中无齿,食乳,女子为乳母。妻妾以百数,尝孕者不复幸。年百余岁乃卒。”故“人乳宴”以及刘文彩的罪恶,只是不能与民同“补”而患不均。同理,在此之前我们还有过一个类似的判例:牙床当然比草席更适合人类更尊严更诗意的睡眠,问题出在“失序”,因为牙床是少奶奶的,若大众都有机会有序地上去滚上一滚,牙床就越滚越正确了。所以,“人乳宴”的公正性其实不难解决,比方说,若最后出面摆平的不是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而是国税局,我们的良知可能就不会像过年前那样感觉不良了。

      “母乳”以及“母性”虽然是压垮“人乳宴”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过,在一个参战各方均属于“未断奶民族”(孙隆基语)的战场上,不仅有些胜之不武,而且极大地混淆了敌我。简而言之,如果良知还能接受母乳在超出自产自销式哺育功能以外的应用,奶妈是我们共同的底线。虽然做人家的奶妈在本质上亦是一种交易行为,不过,奶妈毕竟还是在哺育婴儿,而在传统伦理的庇护之下,这种交易行为并不像“人乳宴”那么【创建和谐家园】裸地,最起码,被哺育的婴儿在人伦上毕生都应向奶妈行“人母之礼”。相比之下,“人乳宴”之所以令良知感到不适,乃因其以工业化的方式消解了比较人性化的“点对口”模式,同时也破坏了文化心理上的“大堰河情结”。然而,当六名“营养师”面无表情地站立在“人乳宴”店堂里面让记者拍照,此情此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早就做过预言:为一群“未知的消费者”提【创建和谐家园】品,正是市场的特征。如果记者在现场拍到了这样一幅照片:一名刚刚吃过“人乳鲍鱼”的食客饱含热泪地扑向其中一位“营养师”的怀里并且哽咽地喊了声娘,“人乳宴”或者就不至于那么“辱人”了吧。

      谁也说服不了谁。如果你去问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意见,他多半会告诉你,喝牛奶和“人奶宴”一样下三滥,因为牛奶只是为母牛为小牛准备的。其实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对于“人乳宴”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个字:“恶心”,没有更多的逻辑,无非就是一种直觉。红油重料的川菜或湘菜加入奶或奶类制品 (也不管是人奶还是牛奶羊奶)之后可以恶心到何种程度,就先不要提它了,做为一种症状鲜明而诱因多样的生理反应,“恶心”以及由“恶心”直接导致的呕吐,实在是一种越来越值得珍视的个人品质和能力,尤其在一个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时代,对于那些与“人乳宴”类似的不偷不抢,不逼不迫,你情我愿,公平合理的自由选择和自由交易,与其内服良知外用公理,不如向索尔贝娄为我们创造的那个赫索格先生学习,养成一种在每天洗脸刷牙之后再呕吐一番的个人生活习惯。恶心和呕吐(所谓“品味”其实是对于感到恶心并且可以呕吐这种能力的一种比较恶心的注解)当然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它说明不了什么,更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凭籍这一种被动的反应或被动的抵抗,我们在生理上多少会好过一点。正是:

      无情未必真豪杰

      有奶如何不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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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羿射下来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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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对标语口号展开清理行动,抹掉了遍布城乡的35242条(幅)“有伤大雅、有碍观瞻、语句生硬、【创建和谐家园】、宣传效果适得其反、命令强制、狐假虎威”的标语,这些“命令式、强制性、威迫性”的标语如:“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一人”,等等。

      喊着口号学说话,读着标语学写字——我就是这样长大的。由我本人亲笔书写的最后一

      条大字标语,内容是:“借党报东风,从校园每个角落肃清左倾思想的流毒!”,落款是“校学生会宣”,时间大约在1983至1984年间。现在看来,这条标语虽然无伤大雅,却也大体符合“语句生硬、【创建和谐家园】、命令强制”尤其是“狐假虎威”的不良风格。抚今追昔,我对标语口号的感情一言难尽。以从传播学的观点来看,标语和口号都是低成本的有效传播工具,革命的用得,不革命的也用得。1934年,英国传教士bosshardt在西南山区被红军俘虏,并随军长征一年余。获释后在伦敦出版《神灵之手——一个在中国被俘的【创建和谐家园】徒的日记》一书,高度评价红军的宣传工作。他写道:“这支军队每到一处就在一切能书写的地方写标语,招集当地穷人,非常熟练而又有条理地将地主的粮食分光”。该传教士从红军那里得到的技术启示显然多于道义感召,他更向年轻的传教士们发出呼吁,要学习红军的这种“简练有效的办法”。

      但凡标语及口号,无不以简明扼要、强制武断,甚至“【创建和谐家园】”为主要技术指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来就是好!”“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我就喜欢!”——价值取向虽不一致,但是技术标准、从语式到态度,差异实在没有年代来得大。当然,“就是好”也可以改写为“做女人挺好”,不过在我看来,就标语口号而言,“挺好”已经逼近了语句婉约,态度温和以及有商有量的底限。至于“今天你有否××?”之流,已经不能视之为标准的标语口号了,总觉着是一声可有可无的礼节性问候,听着就跟“吃了吗?”那幺没劲。

      比较高级的标语口号,还有音韵和修辞学上的考究,例如近期在云南被清理掉的“书”和“猪”、“坟”和“人”。文革后期,法国左派文人组团到访华,回国后(记不清是巴特还是拉康)撰文介绍中国革命形势,特别推荐一条口号:“批林批孔”——对“批林批孔”实质内容的不甚了了并不妨碍对双声迭韵的激赏。也就是说,如果巴特或拉康当年在中国听到的政治口号不是“批林批孔”而是“罗曼罗兰”,同样也不影响他们回国后写一篇同样的报导。当然,对标语口号在音韵和修辞上的追求不宜刻意,更不可因此而把标语口号弄得太长,像“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种,过份追求对丈工整,aabb迭字,做为这条标语的目标受众,一个做人认真的驾车者在大街上若定睛通读一遍,分分钟就有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

      标语口号的最高级形式,表现为丰富的互文性(transtexualite)。前年华北遭受蝗灾,据“经济半小时”报导,抗击蝗灾的关键,是抢在蝗虫长成并从地里飞起来之前就将其杀光光。当时,电视画面是田间地头紧张的灭蝗现场,有一条用纸贴在旗子上的标语令我叹为观止:“扫蝗打飞”。

      口号有可能脱胎于人类巫术时代的咒语(道家至今仍在使用的“符”,很可能就是标语的前身)。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欲使被施予者彻底放弃自己的独立思考。横竖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还不如“大家不思考,一起喊口号”算了。只要是标语是口号,就一定是强制的、命令的、不容置疑的。若不想放弃独力思考的权力,倒是很应该对标语口号们喊上一句法国“五月风爆”时期的著名口号:“严禁使用严禁!”“严禁”其实是一切标语口号通用的基本句式,也是它们共同的初衷。“一定不要怎样”和“一定要怎样”,都是同一回事。

      标语是凝固的口号,口号是流动的标语。抹去标语固然是“除魅”的一个必要手段,然而难以从墙上抹去的是口号。口号的力量,源自重复以及便于重复。所有在音韵以及修辞上的努力,无不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谎言重复100次就变成了真理,真理被重复100次——准确地说,当真理以口号的方式被重复了100次之后,估计也有变成谎言的可能。有一个口头文字游戏是这幺玩的:先把“月亮”不间断地重复讲10次,紧接着再倒过来读成“亮月”,也不间断地重复说10遍,然后马上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快说!”

      我见我闻,十个有九个中招,“月亮”二字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即使有备而来,杀伤力也难以抵挡。一哥儿们,之前玩过类似游戏,“月亮”、“亮月”各重复10遍之后不慌不忙向逼问者道:“你以为我会说月亮呀?呸,门儿都没有!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告诉你,是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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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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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荣死了。他不是我的偶像。但是事件给了我谈一谈偶像以及“丧偶”的机会。若张国荣算是因缘,此前此后则各有一事形成“际会”:愚人节前一周,在报上读到罗大佑与“上海精英畅谈会”的报导,“面对偶像很激动,心跳得厉害。”(复旦大学教授严锋语)。其二,电视上,李敖惊爆张之自尽乃艾滋病之故。

      我的惊讶不在“料”猛不猛,而是他老人家报料的态度:“我不是乱说,是有可靠消息

      的。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演艺圈中的消息,我也很灵通的。”

      “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这话听着耳熟啊。想起来了,李敖被囚于军法看守所时,写过一篇后来大名鼎鼎的歌词,名字就叫《忘了我是谁》。从《忘了我是谁》到“别忘我了我的前妻是谁”,愤青情怀已沦为娱记腔调。岁月、电视,一个比一个毁人。

      想当年,也曾有机会向罗大佑当面示爱,惜乎由偶像做东的那场饭局过于丰盛,以致我光顾了埋头于火锅里挑肥捡瘦,满怀的景仰,竟惘付了那一锅滔滔肥水。无论如何,以上两种态度皆大壮了吾之贼胆,得以狗仗人势,放开怀抱,干一干这件一直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张国荣死了。我不是他的fans。我的偶像其实是山口百惠。国荣亡而思百惠,皆因《风继续吹》——前者在【创建和谐家园】年红馆告别演唱会所唱,系翻自后者的《再见的另一方》(或名《再见的彼岸》)。其实哥哥与同时代诸星一样,都爱翻唱和谣,《monica》翻自吉川晃司,《拒绝再玩》翻自安全地带,《不羁的风》翻自吉川晃司,等等。国荣在告别演唱会上以《风继续吹》作别歌迷,声泪俱下,几度泣不成声;距此十九年前,百惠却在同一种场合把《再见的另一方》唱得哀而不怨,怨而不伤——就在这一年,山口百惠成为我的偶像。这一年,我大一,9月入学,一个月后山口百惠在东京武道馆举行告别演唱会,再一个月后与三浦友和在灵南阪【创建和谐家园】教堂举行婚礼并宣布退出演艺界,又一个月后列侬在纽约遇刺——真是苍茫时分,偶像的黄昏。

      但是爱偶像和爱国一样,都不分先后的。偶像在我们的求偶期就位,作用仅限能指,经过很长的潜伏期之后,所指才能得到体现,并且逐渐形成“偶像”的形式和概念,当我们在这个孤独的行星上缅怀个人历史,“明星”才会以一种虚拟的光照亮过去,“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我们并籍此与他人取得联络,寻求慰藉,最终产生意义。这种效应,正如华东师大教授毛尖女士向罗大佑所做之表白:“我前两天就很激动的,我到处嚷嚷:我能见到罗大佑了。因为青春时代你就像我们的一个恋人一样,我是听着你的歌长大的。年少时对你有着如恋人般特别的感觉,但见面时却发现没有了激动的心情,我想是自己长大了。能不能请你为我们清唱一首,让我们能够回到1980年代?”(据《南方周末》)也就是说,偶像在叙事功能上类似后设小说(metafiction),超越了文本的叙事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着回顾,反思以及质疑的使命。

      遗憾的是,上述潜伏期的终结总是以偶像的消失为标志。此处涉及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歌很容易给人幻想,歌是媒介,你的生活借着我的歌,与现实若即若离,时间在这里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罗大佑回应毛尖语) 欲将“偶像游戏”玩得功德圆满,偶像必须在某一适当的时间迅速而果断地撤离,从fans的视线里消失。“作者已死”,游移的文本属于广大读者而不再是偶像的个人叙事,尤如张迷心目中,哥哥翻唱的那些歌曲之原作者和原唱者不仅早已“死亡”,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这方面,山口百惠堪称完美之典范,说告别就告别,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thank you……sayonara no kawarini,连再见也不说,玩的是真“谢幕”,然后拒绝再玩。

      “丧偶”是这场游戏的关键词。它是一门技艺,需要偶像和崇拜者之间的高度默契。山口百惠那样的假死才是真正的“作者的死亡”,而不是张国荣的选择,哀莫大于死掉。就职业生涯而言,张国荣其实相当清醒:“我很佩服退休艺人,十多年前百惠退休,当时我好似尚未入行,我看着电视,感动得哭起来。我觉得做艺人不应该让观众见到你的底,这样你留在他们脑海里的印象才会恒久,如果占士甸在娱乐圈待到现在,肯定不会再是一个神话。”失去的偶像使我们得到救赎,中年“丧偶”更是幸事一桩。偶像是我们卑微生命中的“小神话”之一,我们籍此而成为自己的批评家。按照巴特的意思,批评不是科学,“科学探讨意思,批评则生产意思。”做为偶像,主动的肉身消灭固不可取,但假死之后复以“显灵”方式与fans做面对面畅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亮各自的老底,无论是探讨意思还是生产意思,最终都会把整件事变得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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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深圳去当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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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地方叫马尔代夫,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妈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马尔代夫呀?”

      按剧情,麦兜上了一当,囊中羞涩的麦太,只是带他“早机去,晚机返”地在本地玩了一天。说实话,那些不是急着排队乘缆车上太平就是忙着到铜锣湾购物的观众究竟是否真能看懂香港小市民的梦想和辛酸,我是有点怀疑的。不过,好在也就是一卡通,而且还是盗版

      ,也就不必认真,然而认真值得欣慰的,是今日的麦太和麦兜们已不再为马尔代夫而烦恼,因为他们大都幸福地直奔深圳“旅埠”而去。

      通缩持续,经济萧条,除了赤贫阶层,香港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做为消费主力,中产和小资早已沦为比无产阶级更惨的“负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便成了一个经济实惠的“出境游”之全民首选。港人进出深圳的方式先是单枪匹马,独自【创建和谐家园】,而后呼朋唤友,结伴过岗,进而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也就是说,北上消费的人群,已从男性扩大到女性,再延展至合家之欢(适合女性及家庭消费的项目,有量体裁衣,吃饭饮茶,做头发,购正版书,买翻版名牌手袋、波鞋、内衣裤,等等,就连传统上只向男性提供的【创建和谐家园】业,也顺应潮流地推出了家庭套餐)。网上说,香港名作家李碧华在节假日“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辈,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拣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她说深圳什么菜都吃得到,且物美价廉,在深圳吃什么去哪吃,她比一般深圳人都清楚。”

      据港府统计,2001年香港居民前往内地达5200万人次,较96年增加80%,年度在内地的消费为276亿元,其中单在广东省的消费已达203亿元,占内地旅行消费总开支大半。做为港人北上消费的首选,从罗湖入境的年人流量已逾7000万人次,平均每天有20万人次。联检大楼附近的罗湖商业城日均客流量高达二万多人次,节假日且高达七至八万人次,顾客中九成以上是香港人。很显然,与其说去深圳旅游,不如说是去消费,与其说是消费,不如说此事正在内化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其实,地球上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之就近的“境外”都存在着一个“深圳”,例如直布罗陀之于西班牙人,泽西岛之于英国人,当温哥华市民于周末纷纷越境涌入美国,美国人则纷纷越境涌入了墨西哥。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天下的此类“旅游者”相信也不都是会为了买便宜货而来来往往,香港人应该也不例外。深圳的物价低是低,但是加上旅费和时间这两样最珍贵的东西,账一点也不难算,遑论新界地区的同类消费品价格正在向下赶超深圳。再亲眼看看罗湖那“爆棚”的人潮,切肤地想想人潮中的百般皮肉之苦(今年复活节假期,21万人经罗湖进入深圳,拥挤中,六旅客当场晕倒),任何正常的旁观者都有可会生出与我一样的疑心:欲养成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壮游”精神,除了账面上的利益,想必还另有所图。

      一个专程到深圳做头发的香港女人承认,如今在香港做个头发,也不过六、七百元,但她还是宁愿上价格差异不大的深圳去做,因为心里“舒服”。有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这个女人没说出来,或者,她自己心里也不很清楚:深圳的发型师,月薪几千,而他在香港的那个同行的月入,随便就是数万。这很可能就是“舒服”的根源。中文大学市场学系今年进行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北上消费的市民主要分三类:“享乐一族”、“面子一族”及“节俭一族”。其中“面子一族”的族群最为庞大,占43%,并以低收入人士为主。其北上消费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追求被尊重的感受。”受访者在小组分享时透露,他们在香港消费时很有挫折感,不受尊重,例如不满小费少、光顾金额低等,但他们却在深圳重拾这些尊严,感觉自己“是一个大款”。一名长者说,在香港做脚底【创建和谐家园】,给(【创建和谐家园】者)二十元小费,“唔该(多谢)都没一句”,深圳却“当我是老爷,鞠几个躬都不止”。

      性别研究专家指出:只有当一个女人混得不如另一个女人,这两个女人才有发展亲密友谊的基础。消费者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尽如此,但是,如果我们仍相信股市和楼市都是“信心”产业,那幺二十世纪以来的旅游业,就很有可能与“自尊心”有着密切的关联。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眼见欧洲游客群起涌入巴西,利维斯史陀(c.levi-strauss)因在《忧郁的热带》一书中断言:“旅游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旅游的时代非但未曾结束,反而因利维史陀深恶痛绝的那种“宾主互相之间的做作”而蒸蒸日上。圣诞新年在即,罗湖桥头,鹏城内外,想必又是一番人山人海的万民欢腾。在此衷心地敬祝宾主双方各得其所,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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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扒扒垃圾

      小-说-t-xt-天.堂

       paparazzi,中译“狗仔队”。毕竟港式译法,总觉不甚妥贴——“狗仔”二字虽然传神地表现出paparazzi那种以超灵敏嗅觉穷追不舍之专业精神,但以我个人所见之香港“狗仔队”,虽然大都偏瘦,却并不总是采取劳动密集型的作业方式,故一个单干的独行“狗仔队”便不可以复数的“狗仔队”称之,同理,亦不可将一位只身救火的孤胆英雄称为“消防队”,或者“朕即国家”。当然,也不可将“狗仔队”一词自行非团队化为“我是狗仔”,这样说未免流于自我“卡哇伊”美化,并且也很容易招惹爱狗人士的反感。

      按照通行的解释,意大利文 paparazzi出自费里尼1960年作品《甜蜜生活》。马斯杜安尼饰演一名专做上流社会花边新闻的记者,这种职业,电影里叫paparazzo,为paparazzi的单数形式。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故“狗仔队”现已通用于华语世界。曾有人将paparazzi音译为“帕帕垃圾”,“垃圾”很精到,“帕帕”却不知所云。以我之见,与其“帕帕垃圾”,不如“扒扒垃圾”:一来, 比较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二来,以在垃圾堆上“扒扒”之情状,对“狗仔队”一词做了充份的观照。

      “垃圾”不难理解,关键在于“扒扒”这种姿态。垃圾本来是一大堆无价值的东西,一经“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们亲手撕给我们看,或者,看完了由我们自己来撕。如果你觉的“扒扒垃圾”也不够好,我们还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个月,我在一份周刊读到这样的大字标题:“狗仔队离我们有多远?”感觉是一记当头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离我们有多远?”或者“蓝牙离我们有多远?”之意。众所周知,在中文的媒体语境中,“离我们有多远”经常就隐喻着“我们十分向往”或者“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也有了垃圾,并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的垃圾自有中国特色,中国味道以及中国扒法。我发现,与港台和外国同行相比,中国内地“扒扒垃圾”们在境界上来得个高:他们总是盘踞在一个事先抢占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临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按照专业操守还是职业道德,本应隐身的“扒手”却总是热衷于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带上了扒灰的色彩。“记者暗访”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于报端的这类“暗访”其实是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在进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台”之前,记者一定是假装得既单纯木讷同时又表现出略带邪恶的好奇心,进入交易程序之后,转换成一付傻头傻脑的样子问东问西,一旦入港在即,便借机开溜。谨借重庆某报的一则试析之:记者推开某茶楼大门“探头朝里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说,抓住记者拖进茶楼。”此刻,传说中的小姐出场了,“小姐突然抓住记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脸跟着贴了过来…………记者走出茶楼,小姐尾随而至,(把记者)推进门外的一间宾馆客房。‘和我【创建和谐家园】!’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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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小<说<t<xt>天?堂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但是此过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说,名人能不能因为群众的“名人不崇拜”而变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娱乐业有极个别的孤证之外,社会学和传播学上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理论——这个问题不是我吃饱了撑出来的,发问者乃是姚明,当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闯荡美利坚》一

      书,字字血,声声泪,深受那种怨气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实,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说目标读者是少年儿童,应属“励志”类图书。但是,至少在像我这种六根不净者看来,实效基本上是“丧志”的,甚至还不如明代的a小说或a戏文那样假模假式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正是姚明在本书序言中提出的那个“无语问苍天”式的疑问。

      天,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问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问题是“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那么出名或比那么更加那么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能够回答、并且能以各种语言来踊跃作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观众还多,滚滚红尘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来,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种毒,而且这种毒好象还没有任何解药。

      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了名人以后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参考价值的办法:第一,尝试去想一想nba老鸟级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还要红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后者的一部自传里,尽管像“连逛百货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后”,“连理发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随时会被群?包围”等等待遇,姚明已经“享受”过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乔丹开车辗过她的身体”这种场面,姚明应该还没有碰到过。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样愤怒地写道:“老实说,好几次我快被烦死了,很想对球迷大喊:他妈的,滚开!”

      当然,不幸地,还有女人。一向被视?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这个夏天的惨痛经历,还是不去说它了,据magic johnson的痛陈:“当你在nba打球,无论在哪个城市,总会有女人在路上等着你,她们的目的是‘收集’球星,与愈多球星【创建和谐家园】,她们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着‘收集’他,还喜欢和他搞多p,最后搞出了爱滋。当然,johnson若说自己惨,宣称曾和两万个女人睡过觉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过是在天堂。比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须在全美所到之处随时防着那些突然冲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皮肤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经纪人透露,保守估计,平均每名nba球员都有一个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网上说:“除了他的工资,我实在很可怜他。”如果你像我一样也站在替姚明着想的角度,就会发现除了崇拜者之外,这种想法对于被崇拜者未尝不也是一种自救之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是的英雄,群众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应该努力地去崇拜群众,一时崇拜不起来,至少也应该尝试去同情一下群众——除了他们的私生活自由。群众、尤其是“害”了名人的那部份群众原来是很值得去同情的。

      最新一期《新科学人》刊登了美国心理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大约三分之一美国人患有“名人崇拜症”——也就是说,就像我国的电视广告里总在告诫的那样,缺钙、头皮屑、多汗、满(去掉三点水再加虫字边)虫和“名人崇拜”其实都是一种病。调查发现,轻度的“名人崇拜症”患者约占百百分之二十,他们以“消遣”?理由,紧盯名人在媒体前的一举一动,这群人的个性大多活泼、爱冒险、积极?喜欢社交。中度患者皆倾向于相信自己与偶像的关系“非比寻常”,这批人非常神经质、情绪化?且阴阳怪气。至于重病号,表现?习惯性地偷窥偶像的一举一动,或?吸引名人注意而自残或伤害别人,已进入病理学上的“临界状态”。这些患者在追逐偶像的过程中,紧张、沮丧及社会功能失调的程度会逐步攀升,轻者害了自己,严重的会有反社会倾向。更值得同情的是,“名人崇拜症”一旦患上,就会像名人那样很难再“变得不那么“出名”。

      若是跟美国人比还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个夏季都比较得闲的大郅,姚明会不会觉得,还是累一点的好,还是比较有名的好……要不,咱们还是别变回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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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线名牌

      小*说**t*xt**天*堂

      如果饭店越开越像outlets,那幺饭店里卖的东西,似乎也就无法不越来越像名牌时装。

      红酒之外,嚼烂一块肉,吃进一条菜,咽下一啖汤,很难说吃喝也属于符号消费,不过我还是发现,还是有一些食物已经受到了名牌时装的感染,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名牌副线产品, young line。例如“小龙虾”之于龙虾,“九孔鲍”之于鲍鱼,鲜鲍之于干鲍,等等。其

      间的关系,尤如emporio armani或armani exchange之于giorgio armani,dkny jeans之于dkny ,miu miu之于prada,等等。

      龙虾(lobster),龙虾类(palinura),为大型海水虾类,属于节肢动物门甲壳纲十足目龙虾科属动物,亦属爬行类。体长一般在20厘米至40厘米之间,重05公斤上下,是虾类中最大的一类。额角不发达,步足皆不呈钳状,从浅海珊瑚礁区到深海都有分布。小龙虾(crayfish),螯虾类(astacidea),有淡水种也有海水种,田野沟渠常见者多为美国螯虾(克氏原喇咕procambarus clarkii),淡水类的又称虫剌蛄,形状似龙虾而小,第一对步足极发达,类似于蟹螯;外壳色泽鲜艳,呈血红色;常栖息于山溪及其附近的河川之中——然而就品牌以及品牌消费而言,以上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重要,它的重要性是由以下两者所决定的:一,语义学层面:“龙虾”(包括“澳洲龙虾”或“伊势龙虾”)和“小龙虾”之间在构词(符号)上存在着高度的同质性——总而言之,两者都是“龙虾”,无论在词义还是卖相上,最大的区别显然只是体积的长短和大小。二,经济学层面:“龙虾”和“小龙虾”在分别被煮熟之后,两者的零售差价有天壤之别。这种差异,即使未曾在餐馆花钱买吃过龙虾及小龙虾者,只要大致了解giorgio armani和armani exchange在各自专卖店里的售价者,基本上不难读懂。是故,小龙虾在饭店里的名称除了比较通俗的“麻小”之外,也可以读成lobster jeans, emporio lobster或者 lobster exchange。也就是说,“小龙虾”并不是“长得比较小的大龙虾”和“大龙虾”在价值上的区别其实并不等同于“小核桃”与“大核桃”或者“小馄饨”跟“小馄饨”,同样道理,亦不可以长短或厚薄来区别一件armani exchange的外套与另一件giorgio armani的衬衣。

      鲍鱼也是这样。尽管吉品鲍、网鲍、禾麻鲍与鲜鲍或九孔鲍(包括急冻鲍,罐头鲍)在中文里皆统称为“鲍鱼”,尽管它们在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及“龙虾”和“小龙虾”那样显着,但是,它们价格以及烹饪、口感等其他方面的差异也有着天壤之别。价格昂贵、只有中国人才爱吃并且会做的那种鲍鱼,通常产于日本的岩手县、千叶县和清森县三地,此外,捕捞之后的后期制作技术,一般也只掌握在上述三地的少数专业人士手中(所谓“干鲍”者更绝非把一头刚从水里捞上来的新鲜鲍鱼随随便便扔在阳光普照的海滩上晒上它七七四十九天那幺简单,鲍鱼后期制作的主要程序为:首先将鲜鲍去壳,再以盐水浸泡,之后再经盐水煮、炭火烘焙,焙至五成干,日晒,至九成干,礼成。天气条件理想的话,完成全部的加工手续前后需时数月。虽然晒干的鲍鱼在体重上只剩下当时的十分之一,不过在华人市场上的价格却飙升了至少十倍以上。再经名厨之手,就是天价了(奇怪的是,日本人自己习惯上却并不嗜干鲍)。

      至于鲜鲍,不仅产地分布较广、美国、澳洲、南非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海域均有出产,价格也是非常的大众化,尽管干鲍鲜鲍都叫做“鲍鱼”。

      龙虾和小龙虾,干鲍与鲜鲍,giorgio armani或emporio armani,从语义学到行销策略以及消费心理,均体现出高度的同构:一,两种产品共同合法并且尊重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同一主语;二,拥有同一主语的两种产品在合法并且尊重另一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两种差异很大的价格;三,在主线产品的符号和价格继续存在并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副线产品一旦拥有,拥有者普通感到很爽——“很多名牌的二线牌子价格低得惊人,每次翻开那些精致的价签,美妙感觉都如同初恋的来临。”有女小资在网上这样写道。

      这种如同初恋的美妙感觉还可以通过对以下产品的消费来获得:小灵通(“一线牌子”是g【创建和谐家园】或cdma手机),洗脚(“一线牌子”是桑拿),以及被亢奋地假设了无数次的超限战(“一线牌子”为电子战,诸如此类,都属于典型产品的非典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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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2026/07/05 06: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