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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优秀的作品,各有各的出类拔萃之处。
凡是辣鸡书,也是各有各的辣鸡之处。
洛臻中了大奖,她穿的这本书,带给人非常不一样的辣鸡感觉。
首先在设定上。
东陆两大国,南梁和北梁,是非常传统的东方男权社会设定,没什么好说的。
仅仅一条大江之隔的颍川国,居然是高端洋气的西方君主制设定。
难怪有女国主登基。
冲着这种魔幻设定就应该水火不容的三个国家,居然共存了上百年。
剧情发展也没什么好说的,出身于古代男权社会统治阶级的男主,南梁皇帝的第三子楚王殿下周浔,理所当然地爱上了出身于西方君主制的女主,敬端公主宣芷。
洛臻连着几夜没睡着,琢磨了很久,这本书的辣鸡作者,或许,可能,大概,一开始雄心勃勃,想要写出一个女权社会与男权社会正面交锋,从而引发的一系列精神上的碰撞。
然而呢,辣鸡作者的精神层面显然没能拔高到应有的高度,文章写到后面,满眼都是男主与女主肢体上的碰撞。
不仅如此,这辣鸡作者还是个狗血虐文爱好者。
整本书虐点密集,【创建和谐家园】了相爱相杀,狗血误会,带球跑,女主重病吐血,虐死了,男主后悔,死去女主成为白月光等虐文热梗。
文中出现的角色不是蠢就是坏,总之,全部是剧情推手。
这种辣鸡剧情,写到后面,当然是崩了。
崩得无可救药,大罗金仙再世也圆不回来。
这篇辣鸡文,就这么BE了。
如果这本辣鸡书真的只是一本书,洛臻看完了,最多大骂几声作者,把书扔进火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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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颍川国唯一的公主,她自小效忠的殿下,更是她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姐妹,发小儿。
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宣芷一步步走向布满血泪荆棘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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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丹凤朝阳大朝服的敬端公主神色肃然,按礼制跪于丹墀下,双手高高举起雕花木盒,代颍川国主向南梁皇帝呈交国书。
洛臻落后宣芷身后两步,跪下时差点被一层层繁复的衣摆绊到,低低啧了一声。
南梁皇帝约莫四五十年纪,面容清瘦,今日看起来兴致颇佳,接过了内侍递上的国书,略看了一遍,大笑着吩咐敬端公主起身。
“——说起来,十二年前,贵国国主曾经亲身前来上京会盟,与朕同席饮酒,相谈甚欢。朕亲自送出城外五里,依依而别。本以为有的是机会再会贵国国主,不想这么多年了,未曾再见一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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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觐见陛下之后,吾王心中挂念,长久不能忘怀。只是国务繁重,不能亲自前来朝觐大梁陛下当面,心深憾之。这次派遣小臣前来,一来觐见陛下,献上岁贡,愿两邦长久交好;二来,小臣钦慕大梁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愿以三年为期,游学上京,增广见闻。”
皇帝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跪于御阶下的两名华服少女。
“三年为期?”
他思忖了片刻,点点头,“三年也好。”
皇帝的视线从御阶下左边站立的几名成年皇子身上扫过,落在三子楚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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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满意地点点头,“颍川国的敬端公主千里迢迢,前来我大梁游学,就冲着这份上进心思,朕想了想,上京城也只有泮宫国学一处合适了。还在泮宫上学的几个兄弟里面,数你年纪最长,敬端公主入泮宫的事,你多担待些。”
楚王当场应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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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臻倒是借着起身的机会,大大方方打量了楚王一眼。
书中的变态男主,现在还没到黑化的时间点。乍看起来,倒也是身材高大,目若朗星,仪表堂堂。
男主的身侧,站着几个与他打扮类似、同样穿戴者亲王衮服的青年男子,想来就是男主的几个皇家兄弟了。
洛臻也懒得一一去打量,只略扫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反正按照原著,没过几年,南梁的几位亲王殿下不是被男主弄死,就是彻底废了。
她的目光转向后排官员队列,开始仔细寻找起书里充当剧情推手的几个重要配角。
这边洛臻不去打量别人,别人却在打量她。
“有意思。”
南梁皇帝的长子平王,目不转睛地打量了许久御阶下的两名异国贵女,凑近了楚王耳边,低声笑道,“一个清丽出尘,凛然若雪。一个眉眼秾丽,艳若桃李。颖川国吃了败仗,居然送了两名罕见的美人来做质子。三弟,难不成这颖川国主,要对咱们用美人计?”
楚王瞥了眼自家大哥闪烁的眼神,漫不经心道,“美人计,不见得罢。前头站着那个,可是颖川国主唯一的亲女儿,身份贵重得很。”
平王的视线依旧来回打量个不停,“公主也就罢了,她那伴读的小模样当真不错。肤白,腿长,胆子也大。好一朵娇花。”
楚王笑了一声,还没说话,旁边有个少年声音接口过去,冷冷道,“娇花?只怕是吃人的霸王花罢。大哥莫非不知这伴读姓洛?出身雁郡洛氏?”
在两位亲王面前插话的这位,正是他们的幼弟,去年刚刚封为邺王的六殿下周浚。
平王明显噎了一下,瞬间收回了视线。“雁郡洛氏的人?”
邺王今年不过十六岁,面庞上稚气未脱,平日里便看不上平王的做派,哼道,”去年闹得满城风雨的洛雅之,据说是这位的族姐。而这洛臻,是雁郡洛氏本宗的承祧嫡女。”
平王倒吸一口冷气,眼神都变了。
说起雁郡洛氏的女公子洛雅之,在上京城可谓是人人皆知。
以女子之身,十七岁会试夺魁、入朝为官,如今已经身为颍川国礼部侍郎的洛雅之,去年年满二十,加冠取字之后,竟然同时娶了男妻女妾,两抬轿子同日进门。
消息传到东陆,朝野震动。南北两国,上至皇家士族,下到黎民百姓,无不震惊瞠目。
笑话归笑话,惊骇也足够惊骇。
雁郡洛氏,自此更加声名大躁,令东陆男人闻风丧胆。
平王成了锯嘴的葫芦,不说话了。
楚王饶有兴致地又看了几眼朝堂上的两名颍川贵女,开口询问在场唯一一个始终一言不发的弟弟。
“老五,你觉得这两个人怎么样。”
祁王周淮站在平王身侧,应声抬起头来,犹自带着一副神游天外的神情。
“三哥说什么?”
几位皇子之中,以祁王周淮最为身材修长,仪态娴雅。
他今日穿的明明也是一身厚重的蟠龙镶金线亲王衮服,但不知为什么,最能显露赫赫威势的大礼服穿在周淮身上,搭配着他寡淡的神情,漫不经心的姿态,硬是被他穿出了不属于凡俗浊世的翩翩出尘气度来。
楚王盯着自家老五看了一会儿,周淮带着几分茫然,眼神清亮而无辜地回视着楚王。
“方才殿外风起,吹得黄叶满地,景色极美,我想作一首《秋风赋》,方才始终在推敲,是‘飒叶惊风’好,还是‘飒风惊叶‘好……’”
楚王放弃了,叹了口气,摆摆手,“算了,继续作你的赋去。作出来抄一份给我。”